RFC2026中详细定义了互联网标准相关出版物。总体分为两类:技术规范(Request For Comments,RFC)和互联网草案(Internet-Draft)。
(1)技术规范
互联网标准相关规范的每个版本都作为RFC文档系列的一部分发布,它是IETF、IESG和IAB的正式出版物。RFC系列文档始于1969年,有多种类型,除了技术标准外,还涵盖了广泛的主题,从早期对新研究概念的讨论到关于互联网的状态备忘录,还收录了各种科幻性、叙事性的内容。例如,愚人节恶搞(比如IPv9标准),RFC的30年、40年和50年回忆录等。
基于RFC描述内容的不同,RFC可以分为3类。
一是标准轨迹,细分为Proposed Standard、Draft Standard和Internet Standard;二是非标准轨迹,细分为Experimental、Informational、Historic;三是最佳实践(Best Current Practice,BCP)。标准轨迹中的RFC为各厂商提供实现相关技术时所遵循的标准。对于发布为Proposed Standard的RFC,通过实际使用升级为Draft Standard,广泛使用后升级为互联网标准Internet Standard。截至2020年8月,官方的Internet协议标准只有92项,Draft Standard共77项,Proposed Standard共3109项。
为了便于管理,有些RFC被归类到3个子系列中,并相应为之分配子系列编号。这3个子系列包括标准(Standard,STD)类、提供信息(For YourInformation,FYI)类以及最佳实践(BCP)类。每一个处于Internet Standard状态的RFC都会被分配一个STD编号,FYI自1990年的RFC1150开始到2011年废止。
(2)互联网草案
任何人都可以提交Internet-Draft,没有任何限制,IETF的很多重要的文件都是从互联网草案开始的。Internet-Draft没有正式的地位,并可能在任何时候被改变或删除。如果Internet-Draft在互联网草案目录中保持不变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IESG推荐作为RFC发布,它就可以从互联网草案目录中被删除。一旦Internet-Draft被同一规范的最新版本所取代,那将重启6个月计时。
从Internet-Draft发展成为RFC标准,其产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过程。也就是说不是由主席或者工作组负责人发出指令,指示大家要做什么,而是由参与者自发提出,在工作组(Working Group)讨论后,交给IESG审查。IESG只做审查,不做修改,修改还需要返还工作组进行。IETF工作组实际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会议,任何人都可以提议,并参与讨论,形成共识后产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