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年间,曹雪芹的《红楼梦》尚未完稿,便被竞相传抄阅读,此后甚至有“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的说法(清·得舆《京都竹枝词》)。从其问世至今200多年,人们对其价值的认识、评价以及对其文本解读所采取的方式、所获得的结果均不相同,评价和解读也一直没有停歇过,这大概就是经典的真正魅力之所在。既然《红楼梦》在清代就被认为比“诗书”等经典还重要,而且清末梁启超就曾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提倡“小说界革命”,认为小说可以启蒙民众、改良社会 ,五四前夕胡适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等以鼓吹“文学革命”,提倡白话文学等,尤其是他在文中提到“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为文学正宗” ,那么,成为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经典代表的《红楼梦》就应该拿来让中小学生阅读,而作为传播思想、文化的重要媒介的中小学国文、国语教科书就应该将其收录。但是,直至1924年,《红楼梦》才第一次出现在吴研因等编写的小学高级用《新学制国语教科书》的第4册中。《红楼梦》在这前后的中小学语文教育中的接受情形如何,原因何在?本章将考察其在清末及民国时期中小学国文、国语教科书中收录、呈现及解读等情况,并分析其中的缘由,探寻《红楼梦》接受过程中的某些影响因素。
我们以1920年小学教科书由“国文”(文言)改为“国语”(白话)、1923年《新学制课程标准国语课程纲要》颁布和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三个节点将《红楼梦》在清末民国中小学语文教育中的接受分为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