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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协同育人概论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都确定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进一步凸显了协同育人在我国教育事业进程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着力破解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存在的突出问题,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政府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由此可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时代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无论学校、家庭还是社会,均需要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参与到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的构建工作中。

本章主要介绍了协同育人的基本概念、主要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以及我国当前协同育人的基本情况。 f9XqL1m/IMV6g698APiuJd5+o0cVmcVF64DUo8zC6KCRAFmEpGNyawStbCRzPH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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