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一种特殊教育,这种教育是自然的、长久的。家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今天,随着“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理念的提出,家庭所具有的传递社会文明的重要功能重新得到重视。
从社会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来看,家庭教育已经走过了从旧时期传统“家事”到新时代重要“国事”的历程。早在1996年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的第一个《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计划》中,家庭教育工作就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陆续出台相关立法文件,均采用“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这一法规名称,明确了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文件促进型立法的性质。
2016年5月,重庆市人大发布《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自此,我国家庭教育地方立法的数量稳步增加,2017年1部,2018年至2021年每年2部。截至2022年2月,全国共有10部家庭教育地方立法,分别由湖北、湖南、安徽、福建、浙江、江苏、江西、山西、贵州9省和重庆市人大发布,均为省级地方性法规。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不仅标志着家庭教育这个曾经的“家事”上升为“国事”,而且让“国事”成为“国法”,将“家庭教育”由政府行政管理转变为国家法治事项。对一线教育者和广大家长来说,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方式方法、教育内容等作了明确的界定。人们对家庭教育的认知亟须更新,家长家庭教育能力和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亟待提高。
《辞海》对“家庭教育”词条的解释是: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的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把“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内自觉地、有层次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广泛的社会实践和对家庭教育的深入研究中,家庭教育不断被赋予新意。狭义的“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广义的“家庭教育”包括生活中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等)之间相互的影响和教育,以及聘请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的教师对子女进行教育等。
《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定位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把“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六章五十五条,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回答了“谁来教”的问题;五个关键词“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十分清晰地对家庭教育“是什么”“教什么”进行了界定。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的概念界定,可以看出家庭教育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第二,家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
第三,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包括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四,家庭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成人”教育和“成才”教育。让孩子先成人,再成才。
第五,家庭教育的任务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与孩子健康成长有关的方方面面。
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反映家庭教育客观规律、系统认识、经验与方法。实践证明,决定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不是文化素质,也不是职业能力,而是教育素质。教育素质包括教育观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三大要素,具体可以归纳为五个元素:现代的教育观念、科学的教育方法、阳光健康的心理、良好的生活方式、平等和谐的关系。
世界各国家庭教育的发展潮流启示我们,在当今时代,家庭教育的地位、作用日益显现,只有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并重,努力改善家庭教育状况,才能真正提高教育质量和民族素质。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提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全国妇联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70%以上的父母把“陪孩子写作业”放在亲子关系的首位。家长在被问到“过去一年中,您与孩子一起做过什么事情”时,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和孩子一起吃饭”“和孩子聊天”“陪孩子写作业”。这几项所占的比例远远高于“和孩子一起做家务”“游戏玩耍”“锻炼身体”“读课外书”“参加公益活动”的比例。家长过于关注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就是要端正家长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认识。教育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培养完整的人。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提出,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五项要求:一是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二是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五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这五项要求可以视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据全国妇联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多数父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焦虑的背后是缺少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长对待子女的教养方式往往遵循老一辈的范式,然而随着时代发展,传统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教育理念的落后和教育方法的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
除此之外,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易受环境的影响,周围普遍的焦虑心态会迫使家长不得不跟风从众、盲目攀比,造成对孩子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这五项要求的提出,更表明《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要惩罚家长,而是要为家长赋能,给予家长支持、指导和帮助。对每一位父母来说,教育孩子的过程,也是家长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过程,和孩子一起进步成长,努力成为更好的父母,才能培养出更好的孩子。
《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的五项原则,可以说也是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立场依据,提醒教师要掌握最基本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家庭教育方法等,能胜任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
关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强调了六个方面:
一是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是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是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这六个方面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教育中的具体细化和落实,强调了大德、公德和私德的培育,身心健康与习惯养成,强调了家庭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的独特性。
家庭教育的内容是海量的,其中最根本的就是2023年2月13日怀进鹏部长在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上所说的教育“四大支柱”,即“学会学习、学会共处、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教育内容涵盖方方面面,用通俗的说法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包括为人处世等,但家庭教育更注重品德修养。今天讲家庭教育指导,是站在学校的视角、教育者的视角,而不是要去取代家长本身。事实上,学校、家庭、社会在协同育人的过程中,既承担着各自的职责,又存在着责任边界。学界对此也一直都在讨论研究。用学者杨雄的话讲:学校教育是训练学生遵循“规定”,社会教育是训练公民遵守“规则”,家庭教育则是培养孩子学会“规矩”。
对教师来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概括的六方面内容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值得广大教师重点关注。当然在实际的教育工作和生活中,家庭教育还有很多方面值得大家关注。
家庭教育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可以说是经验型、智慧型的工作。从古到今,中西方家庭教育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丰富的案例。无论是“孟母三迁”的故事,还是教育家约翰·亨里希·裴斯泰洛齐在其代表作之一《林哈德与葛笃德》中塑造的优秀母亲的形象——葛笃德,她用朴素而新颖的方式来教育自己和邻居家的孩子,她通过慈母般地讲述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来培养孩子的品行和情操,无不体现着家庭教育方法的多样性。然而,由于中西方的社会环境差异较大,其家庭教育的目的、方式、内容相去甚远。中国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父母在家庭中大多对子女树立权威;西方的家庭关系相对平等,从小培养子女的生存、独立能力等,但容易让子女缺乏约束。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教育经历着数字化变革,教育的形态和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都受到了很大的挑战,产生了极大的变化。因此,对教师和家长来说,用传统儿童观去理解数字化时代的儿童终将失效,教育理念和儿童观等亟待更新。由此可见,面对技术体系的快速进化特别是人工智能指数级的发展,教师作为家庭教育指导者,如何与时俱进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实际上是一个时代性的话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讲话中强调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三个注重”“四个第一”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家庭教育指导者,从“规范化标准”的意义上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
关于家庭教育的具体方式方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共提出九个方面的要求,对家长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实操性。第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第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第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第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第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第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第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第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第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以上九方面要求体现了家庭教育的指向性,但真正具体的实践需要家庭教育指导者根据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学生、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地域等,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既可以作为遵循标准,又有个性特色、分层分类的指导方法。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天下之本在于家,家齐则民安。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古人认为“教先从家始”“正家而后天下定矣”。自古至今,那些为国家、为民族作出贡献的民族英雄和优秀人物,大都得益于良好的家庭教育。古人积累的优良而成功的家教思想和方法,如传统家庭教育中德育职能至上、视家庭为个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重视个体自我教育、宣扬社会文化等,为今天的家教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父母为子女提供生活资料,抚养其长大是天经地义的事,教育子女成才更是不可推脱的义务。上至帝王、下至百姓,皆以教育子女为父母之责任,《三字经》上说“养不教,父之过”,《老学究语》中的“不怕饥寒,怕无家教,惟有教儿,最关紧要”和“有儿不教,不如无儿”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对子女的教育,一直是父母的重大责任和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也不限于子女年幼时期,而是贯穿子女的终生。
家国情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大学》中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段经典论述将国家、家庭和个人连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形成了由个人到家庭,由家庭到社会,由社会进而到国家的社会价值逻辑,也衍生出了“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家国情怀。家国情怀在不同的时代表现为不同的话语形式,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到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从“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从“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再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终身”,家国情怀的内涵也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上下求索、奋斗不已。
传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教子做人,其次才是教子做事。在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尊德性而道问学”,强调知识授受的道德化,从而使知识授受与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在教学中培养道德,在道德训练中学习经典,是传统家教最突出的特点。古人主张“养正于蒙”“教子婴孩”,要从小就培养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汉代刘向《说苑》提到,“孔子家儿不知骂”,则使品德的不断提高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统一起来。传统家庭教育之真谛,在于用传统美德、民族精神教育其子弟,诸如自立自强、勤奋好学、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国家、尽职尽责等,都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传统家庭教育强调慈爱与威严并重,身教重于言教,教在不言之中,特别强调父、兄在遵守道德等方面起到的表率作用,同时要求父母尽到教育子女、训导子女的责任。
古人认为,对孩子的早期教育,不仅要在出生后进行,更要在出生前就开始胎教,这是早育人才、快出人才的必要前提。颜之推认为,等到孩子懂事后再开始教育就晚了,他呼吁人们要及早教育子女。他说:“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史载,周文王的母亲和孟子的母亲都实行过胎教。历史上最早的胎教可上溯到西周时期。
古代家教很重视教育环境,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孟母三迁”了。注意良好家风的培养,以风化人。世代相承,便是一种家风。元稹对他的儿子说:“吾家世俭贫,先人遗训,常恐置家怠子孙,故家无樵苏之地,尔所详也。”不给儿孙留丰厚家产,从根上断了儿孙依赖祖上的念头,迫使儿孙自力更生,这就是以风化人。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家教教材的编写,这些家教教材(又称家训、家诫、家规等)是封建帝王及士大夫阶层教育后代立身处世的道德读本。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它们蕴藏着强制性、约束性和训诫性等特点。教材内容主要有:其一,修身处世,修德、为善、谨言、淡泊、存养、持敬、自省、慎独;其二,读书治学,立志、求学、尊师、勤奋、惜时、渐进;其三,克己笃行,力行、自强、诚信、改过、名实;其四,恭俭齐家,治家、教子、孝慈、和睦、理财、勤俭;其五,清正为官,贤达、敬业、廉洁、刚正;其六,治平天下,德治、教化、用人;其七,明察择交,知人、交友、谦敬;其八,平和养生,节欲、和气、起居。以上八个方面共同构成完整的道德伦理教育体系。
新时代的家长在基础素养、教育意识和能力方面总体上有了质的提升,愈来愈多的家长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性,他们投入很多精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但在实践中,家庭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深深地烙上了时代印记。
当前家庭教育最显著的特征是重视经济投入。不少家庭,尤其是城市家庭,在学科类辅导班和艺术类兴趣班方面投入重金。很多儿童在学校之外的时间奔波于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多数家长没有付出相应的精力去营造适合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家庭氛围。从儿童终身发展的角度看,当前的家庭教育有本末倒置之嫌。
有学者提出,我国许多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支出大于家庭总支出的20%,属于负担过重。
就此标准来看,国内小学生家庭约30%存在教育花费过重的现象,初中生家庭约40%存在教育花费过重的现象。不少家长将较多财力投入门类繁多的课外辅导班,包括学科补习班和兴趣班。以初中生家庭为例,在接受调查的家庭中,超过20%的家庭的课外辅导班支出占到家庭教育总支出的40%以上,约25%的家庭的课外辅导班支出占到家庭教育总支出的20%~40%。这种状况给部分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在接受调查的初中生家庭中,仅有23.7%的家庭选择了“教育支出没有造成压力”,接近同样比例的家庭选择了“压力有些大”和“压力非常大”。
尽管“双减”政策实施后,“上补习班补课”的情况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但孩子进各类特长班和“隐性”补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过重的教育花费必然会对家庭其他消费造成挤占,对家庭生活质量产生影响。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家庭氛围作为反映家庭成员精神面貌和心理情感的渠道,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家庭教育蓝皮书(2024):中国家庭养育环境报告》通过对近百万家庭中家长和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相对全面的数据收集,调查了2023年各类中国家庭的养育环境,并从家长、孩子、教师的视角深度研究、分析了家庭养育环境对孩子的心理健康、积极心理品质以及日常生活行为的影响。报告显示,不少家长在认知上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在情绪与行为上却无法跟上,呈现“知行不一”的局面。在认知层面,75%的家长认同拥抱等肢体语言表达对孩子的爱,65%的家长赞同应让孩子自己做决定。在情绪层面,80%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业表现感到焦虑,60%的家长时刻担忧孩子出现意外。而到了行为层面,45%的家长经常过分插手孩子所做的事。报告还显示,相较其他学段,初中生父母最容易焦虑(初中:64%,其他学段:58%),干涉行为最多(初中:50%,其他学段:43%),亲子互动温暖度最低。报告显示,小学阶段,家庭教育为孩子身心健康打下基础;初中阶段,家庭教育对孩子心理健康状况影响最大,是最关键的时期;到高中阶段,家庭教育的保护作用明显减弱。
以初中生家庭为例,家长在营造养育环境上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家庭民主氛围不足,家长放权不够。已有研究表明,民主型家长与子女有充分的思想和情感交流,培养出的子女更加开朗、独立、自信。但是调查数据显示,“时常和孩子商量”重要事情的家庭,仅占接受调查的家庭的15.9%。第二,家庭中“人机”互动增多,妨碍家庭共享活动。调查显示,初中生家长在家休息时最常做的事情排前三位的是:“看电视”(64.8%)、“和家人聊天”(40.8%)、“玩电脑、手机”(36.2%);而初中生在休闲时间常做的三件事是:“看课外书”(49.9%)、“找同学玩”(47.0%)和“玩手机、电脑”(43.2%)。可见家长和孩子在休闲活动中的互动较少。逾60%的家长表示“很少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参与休闲活动,如旅行、郊游、聚餐等。第三,亲子沟通存在诸多问题。初中生家庭“无话可说”的比例较小学生家庭高10%,而且沟通内容较为单一。如有心事时愿意向家长倾诉的初中生的比例仅为17.9%;当在生活或学习中面临来自家长或家庭内部的压力时,仅有28.3%的初中生选择“主动和父母沟通”。
从上述三方面基本上可以看出,当前大多数家长在营造家庭氛围方面下的功夫远远不能满足子女成长与发展的需要。
常言道,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新时代家长接受过相对长时间的学校教育熏陶,对此有比较深刻的感悟,所以在教育下一代时特别重视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殊不知,从习惯到性格并不是浑然天成的,这个过程依然需要家庭教育的雕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就家长最关心子女的方面——内容涵盖健康安全、习惯养成、日常学习、人际交往、自理能力、性格养成、兴趣爱好、情绪情感等,对小学生家长和初中生家长分别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无论是小学生家长还是初中生家长,最关注的前三项内容都是健康安全、习惯养成和日常学习。只是这三者在两个学段的排列顺序略有不同:小学生家长首要关注的是健康安全,其次是习惯养成和日常学习;而初中生家长首要关注的是日常学习,其次是习惯养成和健康安全。由此可见,日常学习和习惯养成在两个学段中都很受家长关注。与日常学习和习惯养成得到家长高度关注形成对比的是,性格养成、兴趣爱好和情绪情感并未得到家长足够的关注,排名靠后。同样,这三者在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的排列顺序也略有不同:小学生家长最少关注的是情绪情感,其次是兴趣爱好和性格养成;而初中生家长最少关注的是兴趣爱好,其次是情绪情感和性格养成。
新时代多数父辈家长清楚地知道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不会轻易将养育儿童的任务完全托付给祖辈家长。但是,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很多父母必须在工作和家庭中寻找平衡,于是,父辈与祖辈联合教养成为新时代家庭教育的主要模式。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对六个城市开展的“中国城市家庭教养中的祖辈参与问题研究”调查数据显示,自被访儿童出生到小学阶段,近八成(79.7%)家庭存在祖辈(包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参与儿童家庭教养的现象。有超过七成的家庭,在幼儿园前(77.7%)和幼儿园期间(72.9%)这两个阶段,存在祖辈参与家庭教养的现象;到小学阶段,祖辈参与家庭教养的比例虽然有明显的下降,但其仍是多数家庭的选择(60.1%)。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家庭中,在儿童成长的不同阶段,约六到七成家庭采取了父辈和祖辈联合教养的模式对儿童实施家庭教育,其中,无论是学龄前还是小学阶段,父辈为主、祖辈为辅的联合教养形式都是多数家庭的选择。祖辈参与方以一位女性祖辈(奶奶或外婆)参与为主。
虽然单一的父辈教养模式在四类教养模式(分别是单一的父辈教养、单一的祖辈教养、父辈为主祖辈为辅的联合教养、祖辈为主父辈为辅的联合教养)中所占的比例位居第二,但是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家庭中,其占比远低于联合教养模式。
父辈与祖辈联合教养解决了父辈家长在家庭教育时间上的困境,且有利于发挥祖辈家长有丰富育儿经验和阅历的优势。但是不可避免地,这种模式也存在祖辈家长思想陈旧、过分宠溺儿童、两代家长教育观念不一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家庭母教,乃是贤才蔚起,天下太平之根本。”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我国古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典故,现有众多“最美妈妈”的故事。虽然我们已经处在新时代,但主要由母亲承担日常家庭教育责任的传统依然得以保持,这一点无可厚非;然而,部分父亲缺席家庭教育的状况与新时代家庭教育的理念相悖。
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数据显示,在抚养教育孩子的分工方面夫妻共同承担的比例约为40%,母亲为主、父亲“缺位”的比例也近40%。在14项计算“抚养教育孩子的分工”的指标中,从平均百分比来看,“爸妈共同承担”为40.6%,“妈妈为主”为40.3%,“爸爸为主”为11.6%。从具体指标来看,有四项指标以“妈妈为主”的比例超过一半,分别是:给孩子买生活用品(65.9%)、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60.6%)、开家长会(55.3%)、辅导孩子学习(50.2%);与之相应,这四项指标以“爸爸为主”的比例分别仅有4.8%、4.3%、18.4%、15.1%。
《中国关心下一代蓝皮书:中国关心下一代研究报告(2022~2023)》指出,青少年家庭教育角色分工性别差异明显,母亲成为全方位主力。对在校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前青少年最主要的照顾者是母亲,74.13%的受访青少年表示其学习主要由母亲照看,76.61%表示其日常生活主要由母亲照看。父亲在学习上承担主要照顾者角色的比例(12.01%)要高于其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的比例(8.88%),而部分祖父母则承担了照顾青少年日常生活的主要责任(10.22%)。
“妈妈为主”不仅表现在孩子抚养方面,也表现在孩子教育方面,如开家长会、辅导孩子作业、培养孩子特长等。
实际上,与父亲教育相对缺失对应的却是焦虑问题在父亲中更为普遍(爸爸:70%,妈妈:55%);男孩家长更为焦虑(男孩家长:64%,女孩家长:55%)。综合来看,男孩父亲最焦虑(76%),对孩子的行为干涉最普遍(65%)。
上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种种现象,给家庭教育行为带来诸多问题,如父亲“缺位”容易导致母亲建立的行为规则不够严格,孩子比较任性;母亲产生负面情绪较多,导致亲子沟通不畅;父亲育儿方式的不当、对孩子的过度干涉使得父子关系不佳,导致母亲需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所以,为了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仅需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更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家长提供专业指导。
《抚育者的眼睛》一书作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心理学特级教师梅仲孙老师对其孙子、外孙进行了将近二十年的跟踪观察,提炼了两个孩子从出生到3岁的发展情况及其育儿策略,也介绍了婴幼儿发展的一般规律。研究者从祖辈的视角展开了详细的讨论,这是以往的研究中很难得的。作者介绍了许多祖辈育儿的经验及教训。至少有四点值得读者关注。
第一,强调了顺其自然但不听其自然的育儿观念。
《抚育者的眼睛》一书强调了一种顺其自然的教育理念:我们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婴幼儿在自然、自主、自由、和谐又丰富的生态环境中快乐地玩耍,茁壮地成长。
但是,顺其自然的教育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育小树苗成长,需要像园艺师那样给予细心、耐心和精心培育;需要把握季节和生长规律,既不可消极等待,也不能操之过急,拔苗助长。
这种尊重儿童发展规律,以儿童为本位的观念越来越得到强调,但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很难落实。作者基于自身的理论积累和教育经验,介绍了丰富的实践案例。比如,采用了一种“秘密武器”——新东西,帮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转移注意力,调节情绪;面对行事风格“慢吞吞”、性格内向的小外孙,作者仔细观察,挖掘孩子记忆力好、知识面广、语言表达清晰等优点,与幼托班老师积极沟通,在生活细节中帮助其扬长避短。
第二,在实践中思考和学习教育方法。
个体心理学创始人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曾经说过,只有那些对孩子的教育和再教育深思熟虑、进行过客观判断的人,才能更确定地预测出教育努力的结果。
作者深度参与孙辈的抚育过程,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理论指导育儿实践,跟踪研究二十年,切实摸索出了一条适合其孙子、外孙,并具有广泛借鉴意义的育儿方法。比如,作者从前人的研究结论中了解到,两岁是孩子的第一反抗期,婴幼儿的反抗是走向自主独立的前奏,因此,大人要予以尊重。他以小外孙不愿意在降温天气多穿一条裤子为例,探讨成人应对婴幼儿反抗的策略。
第三,对社会变革中祖辈育孙模式的思考。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年轻父母投入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越来越多,祖辈参与抚育孙辈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祖辈在婴幼儿抚育的过程中逐渐占据重要的位置。与父母教养孩子相比,祖辈教养有其特殊性。《抚育者的眼睛》一书系统分析了隔代教育的利弊,以具体形象的案例为基础,给出了颇具智慧的建议。比如,祖辈在家庭中的位置要摆正,不能“倚老卖老”;在教育孙辈的问题上,尊重子女,在子女和孙辈有矛盾有冲突时,发挥协调者的作用。
同时,作者还对祖辈抚育孙辈的天伦之乐、隔代亲心理进行了细腻而深刻的分析。他感慨:“过去,我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现在退休后,情况大有不同,抚育孙辈的心态也有变化。与父母对待孩子相比,祖辈在照顾的时间、精力、经验与教训上,都比较多,在抚育晚辈的情感需求上,也比较强烈。”他还总结了隔代亲的历史原因:“据我所知,我家孙子的外公对女儿特别疼爱。由此,隔代亲带有对女儿亲情的延续,有移情机制在内起作用。他的外公一见这宝宝就眉开眼笑,富有遐想和美好的回忆。”这些朴实的论述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与思考。
第四,一位学者对研究事业的孜孜以求和一位爷爷(外公)对孙子(外孙)的浓浓亲情。
《抚育者的眼睛》是以研究为基础的优秀教育读本,凝聚了一位儿童心理学研究者数十年的心血。不管是梅老先生对毕生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还是他对亲人无微不至的关爱,都让读者动容。
(资料来源:钦一敏.《抚育者的眼睛》:一个祖辈育儿的生动个案[N].中华读书报,2023-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