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的文本异常复杂,这种复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易经》卦画的结构形成一套自足的系统,既可以独立于卦爻辞,又可以和卦爻辞联系在一起,因此带来卦画和文字解释的交错缠绕,常常令人莫衷一是;第二,《易经》卦爻辞文本的多重结构,给文本解释带来极大的困难;第三,《易经》的作者、成书年代、文本编排的不确定,无形之中给卦爻辞的解释蒙上一层主观色彩。
首先,《易经》卦画的结构比较特殊,它们可以被看成一套自足的系统,独立于卦爻辞而存在。
构成《易经》卦画的两个基本符号是两短画“ ”和一长画“ ”,它们分别被命名为“阴爻”和“阳爻”,并与“阴”“阳”这两个概念对应起来。这两种符号重叠三次后形成八个基本的三画卦(trigram),称为八卦,它们分别被命名为: (乾)、 (坤)、 (震)、 (艮)、 (离)、 (坎)、 (兑) (巽),并和天、地、雷、山、火、水、泽、风这八种象征物联系在一起,且分别被赋予健、顺、动、止、丽、陷、悦、入等象征含义。八卦两两相重后又形成六十四种不同形状的六画卦(hexagram),如 (乾)、 (坤)、 (屯)、 (蒙)等,称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每卦皆有六爻,六爻所在位置自下而上分别称为初位、二位、三位、四位、五位、上位,其中阳爻以数字“九”指代,阴爻以数字“六”指代。如《乾》卦六爻皆为阳爻,自下而上依次称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坤》卦六爻皆为阴爻,自下而上依次称为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屯》卦六爻自下而上分别称为初九、六二、六三、六四、九五、上六。六爻所在位置,其中初、三、五为阳位,二、四、上为阴位,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称为当位(或得位),阳爻居阴位或阴爻居阳位,称为不当位(或失位)。六十四卦皆由八卦相重组成,处在下面的八卦称为下卦(或内卦),处在上面的八卦称为上卦(或外卦)。中国传统注疏在解释卦象时往往参考八卦的象征及其含义,如《蒙》卦的下卦为坎,上卦为艮,解释时多从“艮”卦和“坎”卦象征的“山”“水”等物象出发,同时结合它们“止”和“丽”的象征含义。六十四卦的六爻所处的位置,第二爻在下卦中间,第五爻在上卦中间,称为“中位”,阳爻居中位,象征“刚中”,阴爻居中位,象征“柔中”,如果阴爻居二位(六二),阳爻居五位(九五),就是既“中”且“正”,称为“中正”,被视为《易经》六爻中最美善的象征。八卦的三画,其中下画象征地,中画象征人,上画象征天,天、地、人合称“三才”,八卦相重成六十四卦,六爻两两并列,初二两爻象征地、三四两爻象征人、五上两爻象征天,也合称“三才”,即六爻配“三才”。除了由初、二、三爻构成上卦和四、五、上爻构成下卦以外,其中二、三、四爻合成三画卦,三、四、五爻合成三画卦,这两卦构成交互卦,分别称为“下互”和“上互”。还有把一卦颠倒过来变成它的反对卦或相对卦,或者把一卦六爻的阴阳交错过来变成对错卦的情况,被称为“错”卦和“综”卦, 这些都是指卦变而言。因此,单从卦画这一方面来看,就会涉及很多象数方面的解释,它们可以脱离卦爻辞,形成一套自足的解释系统,这套解释系统颇为严密和复杂,形成《易经》诠释史上一个重要的流派。
其次,《易经》的卦爻辞文本存在《周易》本经、《十翼》和历代注疏等多重结构,形成既相互补充又彼此制约的解释体系,但又不存在一套一以贯之的解释原则,增加了文本解释的困难。
如前所述,《周易》本经的文本里包括卦名和卦爻辞。通常来说,卦名选择的是一卦中最常用的字,如《蒙》《需》《师》《比》《履》《同人》等卦,但也有卦名用字在卦爻辞中很少出现,如《坤》《小畜》《泰》《大有》《大畜》等卦。卦辞和爻辞的编纂,并无明确可辨的规则,虽然有些卦如《咸》《渐》《鼎》等的爻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编纂者的意图,但总体来说卦爻辞的编写并没有一套一以贯之的原则。
《十翼》解经虽然体现了鲜明的哲学意图,但也不存在具体可循的方法,只能笼统地说《彖传》是解释卦名、卦辞和一卦主旨,《象传》中的《大象传》解释卦象,《小象传》解释爻象,《文言》解释《乾》《坤》两卦的象征意旨,《系辞传》用来叙述六十四卦经文的要领,解释卦爻辞的基本义理,属于通论性质的文字,《说卦传》主要阐述八卦取象的特征,《序卦传》用来说明六十四卦的编排次序,《杂卦传》则把六十四卦的通行卦序打散,将其重新编排成三十二组两两相对的卦,以简明易诵的语言概括旨意。它们虽然解释《周易》本经,但角度和重点各不相同,因此并不能为解释卦爻辞含义提供完整可靠的指引。
《十翼》成书较早,因其蕴含丰富哲理,自汉代以来即和本经一起享有崇高的历史地位,成为《易经》一书不可分割的内容。《十翼》以后历代出现的《易经》注疏,对《易经》的解释往往繁复多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下文称《提要》)说:“《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 同时它们也因为侧重点不同而逐渐形成不同的解释传统。《提要》总结历史上解释《易经》的两派六宗:“《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 两派即“象数派”和“义理派”,“六宗”指的是太卜的卜筮法、京房和焦延寿的灾异学、陈抟和邵雍的图书学、王弼的玄学《易》、胡瑗和程颐的理学《易》以及李光和杨万里的史学《易》。从本质上来说,《周易》是一部占筮著作,大约从春秋时期开始,古人逐渐从筮法中悟出不少哲理, 因此战国以后,对《周易》的解读逐渐发展出哲理之《易》和占卜之《易》这两个传统,《汉书·艺文志》分别将它们列入《六艺》和《数术》二略。《周易》的解释虽然论端日启,众说纷纭,但《提要》同时指出:“《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因此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备列《六艺》、探求义理的解释原则在地位上要超过铺陈《数术》、推演象数。如果把历史上《周易》解释的义理派和象数派与中西文化接触后兴起的人文和理工学科分野相联系,我们或许也可看出中国传统文化里人文发展超过理工的一点端倪。《提要》还说:“六十四卦大象皆有‘君子以’字,其爻象则多戒占者,圣人之情,见乎词矣。其余皆《易》之一端,非其本也。今参校诸家,以因象立教者为宗,而其他《易》外别传者,亦兼收以尽其变。” 从《十翼》开始,“因象立教”就成为解释《周易》的主要宗旨,是《易》学的“本”源,其他解释则属于“《易》外别传”,是《易》学的支流。
最后,《易经》的作者、成书年代和文本编排的形式都不确定,这也为文本的解释开启了很大的自由空间。
一、《易经》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不易确定。 《系辞》认为八卦是伏羲所作, 卦爻辞或为文王所作,《周易》的本经部分成书于商末周初,时为中古。 司马迁认为伏羲作八卦,文王重之为六十四卦,然后又演为三百八十四爻, 《十翼》中的《系辞》《彖》《象》《文言》《说卦》为孔子所作, 但《序卦》和《杂卦》的作者则没有提及。班固进一步认为伏羲作八卦,文王重卦并作卦爻辞,《十翼》为孔子所作,“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隋书·经籍志》认为伏羲画八卦并重为六十四卦,文王作卦辞且称此书为《周易》,周公作爻辞,孔子作《十翼》,而子夏传《周易》。 总之,古人虽对重卦之人和卦爻辞的作者这两个问题存在争议,但对伏羲画卦、文王和周公作卦爻辞、孔子作《十翼》的说法大体信而不疑。 汉武帝置五经博士后,儒生对“三圣三古”的成说更奉为圭臬,几乎成为《易经》作者和成书年代的定论,只有欧阳修等极少数人,对《十翼》是否为孔子一人所作提出过异议。清末(1905年)废除科举取士,经学的统治地位开始动摇,尤其新文化运动兴起以后,新思潮和新学理不断涌入,疑古之风一时大炽,学术界出现了讨论《易经》作者和成书年代问题的热潮,基本上否定了“三圣三古”的旧说。对《周易》本经部分的作者,顾颉刚、余永梁等人认为并非是伏羲和文王,而是周初时人的作品。李镜池认为《周易》编订于西周晚期,与《诗经》时代略同,作者也非一人。郭沫若认为《周易》成书应在春秋以后,作者是孔子的再传弟子馯臂子弓,他认为作《十翼》的大部分人都是荀子的门徒,著书时间应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前后。钱玄同认为西汉初田何传《易》时只有上下经和《彖》《象》《系辞》《文言》,西汉中叶后加入汉人伪作的《说卦》《序卦》和《杂卦》三传。李镜池进一步认为《彖》《象》作于秦汉间,《系辞》《文言》作于汉昭、宣帝年间,《说卦》《序卦》《杂卦》作于汉昭、宣帝之后。 总之,自王国维提倡运用以考古发掘的地下遗物和历史记载的纸上故文相互印证的“二重证据法”后,人们对古代遗留下来的经典开始采取一种历史的科学眼光,对古人的说法不再笃信不疑,而是主张以出土文物和史料相互印证。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周易》后,以考古学的资料和方法来考订《周易》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一时成为学界风气。其后,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出土的《周易》残简、1993年湖北王家台秦简中发现的《归藏易》、2004年上海博物馆所购楚简中的《周易》相继整理发表,进一步丰富了这个问题的研究材料,但迄今除否定旧说之外,《易经》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仍无定论,只能笼统认为《周易》的卦爻辞大约作于西周初期,《十翼》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间,经传的作者均非一人,是经多人之手加工编纂而成的。 二、《易经》的文本编排形式难以确定,一直流传着经传别行和分经合传这两个传统。 《易经》原本编排时是经传分开的,《经》分上下篇,《传》分十篇,因此《汉书·艺文志》说“《易经》十二篇”,颜师古认为它们就是指上下经和《十翼》, 李光地等人认为《彖》《象》《文言》《系辞》等在汉代开始附在卦爻辞中流传,并且认为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因此将它们杂入卦中也是从费直开始的。郑玄的易学传自费直,自然也是分经合传,由此导致古十二篇的体例消亡。孔颖达认为王弼觉得《象》辞宜分别附在卦爻辞之后,《周易》王弼注流行以后,分经合传的做法遂成不刊之论。唐代李鼎祚把《序卦》冠于每卦之首,又增加了《易经》的编排方式,直到宋代吕祖谦恢复古本《周易》经传十二篇的体例,朱熹因之沿用,清代李光地等人据以编纂《周易折中》。因此流传下来的通行本《易经》一直存在王弼、孔颖达、李鼎祚等人的分经合传本和朱熹、李光地等人的经传别行本两个体系。马王堆出土的帛书《周易》本让我们看到,汉代流传的《易经》实在有很多不同的编排方式,经传内容和通行本也存在很大差异。帛书《周易》不但卦序和通行本完全不一样,卦名、卦爻辞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且《易传》的内容也和通行本不一致,出现了《二三子问》《系辞》《易之义》《要》《缪和》《昭力》等篇,这至少可以说明汉代流行多种不同版本的《易经》。近年来陆续发现的王家台秦简《归藏易》、双古堆汉墓《周易》残简、上博楚简《周易》等均可佐证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