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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路马堡的诱惑

马原

傣人的动物画卷

通神的傣人

在勐海,傣人是个特殊的存在,如同汉人。傣人最多,而且多住在坝子里。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傣人是这一区域的强者,因为坝子是高原中的宝地,最适合人居住和生活。从历史角度,坝子属于傣人。也就是说,傣人一直以来都是这一区域的强势族群。

汉人在勐海明显是迁居者,自然也是后来者。这里不谈汉人。那么除了汉人,这个区域里只有傣人有自己的文字。文字是个极为奇妙的东西,它背后带着一个巨大的存在,就是历史。有文字的族群才有历史,而没有文字的族群有的只是传说,有的只是故事。

传说和故事不是确凿的事实,人的称谓、动物的称谓,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所有这些具体而微的内容都不是确切的和确定的,都会由于讲述人的不同而发生错位。单凭人的记忆,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传递记忆,注定每个回合都会出现偏差,而且每个传递记忆者的个人表述方式都会不同,所以每个人表述的版本都不一样。

而文字的表述就不一样了。有文字落地,之前和之后的记忆便有了参照。如果之前的记忆被之后的人认可,之前的记忆就正式成为历史。整个历史这门大学问就是由于文字的落地而诞生的。傣人有文字,也就有了历史。所以傣人的存在形态与相邻的族群有本质的不同。

由于有自己完整的历史,傣人也同时有了自己的历史判断,判断来自于比照。而判断本身必定会带出一个结论,就是神性。

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个体经验,每个个体经验都有自身的独特性,要把许多个体经验放在一起做比较,自然会得出比较清晰的结论。其实每个族群的生存成长过程都是独立存在的,与其他族群没有很多的参照。但是在历史的比照中我们会发现许多相似和相同,看到许多偶然或差异。人类由此获取了诸多方面的经验,由此发现了诸多规律,于是神性便诞生了。

从有文字这一点上说,汉人傣人相类似,但是傣人是勐海的原住民,汉人只是迁居者。

还有另外一个相似点。汉人的数量极其庞大,有十几亿之多。傣人的数量也很可观,虽然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但预估至少有六七千万。相比之下,布朗人的九万多和基诺人的两万多,这个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是否可以因此猜测,有自己完整历史系统的族群,会令自身形成人数更大的种群呢?或者也可以说,是文字使一个族群变得强大和人数众多。这个话题有一点像鸡生蛋和蛋生鸡。

那么有文字的族群和没有文字的族群,他们各自的童话系统的确有本质的不同。同样讲动物故事,傣人的故事里有神,诸如前面讲到的神鹿,神性在故事中的明确呈现就与其他族群形成鲜明的对照。而且动物故事里有人在,人也是故事中的角色。其他族群的动物故事里通常没有人,总是会在动物故事里只讲动物,人的故事里只讲人。

后面即将说到的人变回猴子,就是典型的傣人童话。我们读傣人童话的时候,经常会有拟人的感受,故事的结构更像是人的故事,有许多人类的情感方式和情感逻辑。

少数族群的童话就相对较少的拟人,较少用人类的情感方式去叙述和表现。

鸟的王

傣族的天神先造出了人,之后用泥巴造出了家禽家畜作为人的伙伴和食物,再用泥巴造出了所有的动物,又用阳光造出了鸟类。这三个王国与人构成了其乐融融的和谐世界。

鸟是喜欢叽叽喳喳的群落,率先提出要选出鸟中的王者。天神知道它们爱美,就为它们准备了五光十色的颜色,让它们打扮自己。

率先到来的是两只有着长长尾巴的大鸟,它俩借着先来的优势,率先把各种颜色按照自己的喜好涂满身上。天神也惊讶于它们的美丽,将它们一个命名为凤凰,一个命名为孔雀。

这之后,众鸟一哄而上,争先恐后地将抢到的颜色为自己涂抹。由于争抢者众多,所以每个鸟身上都只有不多的几种颜色。抢到多的颜色就多一点,抢到少的颜色就很少。最后到来的是一只懒惰的家伙,因为大家谁都不抢黑色,所以只剩了黑颜色一种。懒惰的家伙反正觉得什么颜色都无所谓,索性将黑颜色一股脑从头顶浇到脚底。最后天神给它的名字叫乌鸦。

化妆打扮完毕,比赛开始。

老鹰聪明,它不与众鸟比美,它要展示的是强悍和力量。它以攻击他人为乐,它用尖利无比的脚爪抓捕小鸟,以快速爬升和俯冲抓捕威胁别人,尽管别人都不是它对手,但是也没有人投它的票尊它为王。

画眉对自己优美的歌声非常自信。尽管它声音美妙,唱功一流,有着令人惊叹的高超的美声技法,迷住了众多粉丝。但它太过自负,完全不打扮自己,外貌实在不起眼,所以大家只认可它是个好歌手,没有人推举它提名鸟王的候选人。画眉不在意自己的外貌,它的歌声足以让自己陶醉,它很满足于在树林里婉转啼鸣,享受与众鸟的陶醉共享。它的歌声成为森林永恒的背景音乐。

犀鸟明黄色的巨喙成为特色外貌的典范。它的鸟喙比头还要大上几倍,又有着非常亮丽的造型和颜色,巨大的角质嘴巴与不算大的身体几乎达到了1∶1的比例。犀鸟雌雄成双成对,同进同出形影不离,它们是最典型的模范夫妻,成为大家的典范,大家都喜欢它。虽然没能把它选成鸟王,但它得到了钟情鸟的美誉,受到大家的赞许。

名列前茅的参赛者还有燕子、大鹦鹉、白鹇、八哥、翠鸟、山雉和雨燕。它们各显神通,或以歌声或以美貌或以飞翔姿态,赢得了大家的钦佩和羡慕。

凤凰来了,大家以为是一道斑斓的彩虹落下来。以金色与红色交织构成尊贵与美丽的完美搭配,她的凤冠尤其惹眼,犹如红金打造的一般华美,惊叹和赞誉之声此起彼伏,她的出场令许多鸟都以为鸟王的桂冠非凤凰莫属了。却不料最后到场的另一种极致,他的美丽瞬间就征服了众鸟之眼。

你猜得没错,就是孔雀。孔雀太美了!美丽是不需要讨论的,美丽甚至不需要比照,美丽就在那里,任何形容都显得苍白无力。

聪明绝顶的凤凰在目睹了孔雀的美丽之后,悄没声息地不见了,从此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中,再也没有现身。

孔雀成为毫无争议的百鸟之王。

梅花神鹿

梅花神鹿是傣人天神的宠儿。

那年,住在勐西的一伙商人牵着几匹马鹿,驮着货物往勐东去售卖,两勐之间隔着宽阔的戈壁滩。马鹿驮队在夜里遭遇了泥石流,黑夜伸手不见五指,同时狂风大作,逼得他们就地找到一处高坡,扎下帐篷,等待天明。万幸的是没伤到人,但是地形地貌都发生了很大改变,他们彻底迷路了,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天蒙蒙亮的时候,最早钻出帐篷的商人发现近处站着一只全身通体发光的梅花鹿。商人马上意识到是神鹿现身来为他们指点迷津。

随后跟出来的其他商人,大家像听到口令一样齐齐地跪在神鹿的面前。尊敬的神鹿啊,请为我们指引方向。神鹿几步窜到一个坡顶,引吭长鸣了三声。大家面前即刻出现一条笔直又平坦的砂石路。这条路的尽头正是他们的目的地,勐东。

马鹿驮队沿着大路顺利到达了勐东,他们的货物在勐东成了抢手货,他们被勐东国王当作贵客宴请。席间,商人们把神鹿指路的故事讲给主人。勐东国王只当那是个故事而已。王后却是个有心人。她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便卧床装病,告诉国王,有神灵托梦给她,说她患了不治之症,只有神鹿的血和皮肉才能治愈她。国王疼爱王后,便下令悬赏能猎捕到神鹿的人赏金万两。

喜鹊闻讯,马上飞到神鹿的跟前去报信。神鹿让喜鹊放心,他们抓不到我。

在为商人们指明了去路之后,勐东的采药人岩温在回家的时候到河边喝水,却失足滑落水中。神鹿循着呼救声出现在河边,救出了岩温。岩温记下了神鹿的救命之恩,拱手告别。他同时记下了与神鹿相会的地方。

得知国王悬赏神鹿的消息,岩温自告奋勇到国王面前邀功,说自己可以找到神鹿所在的地方。勐东国王对神鹿志在必得,于是召集了勐东国内最有名的500个猎人,浩浩荡荡向着神鹿所在的河边森林围剿过去。

他们不知道,如果神鹿自己不现身,他们永远也无法见到神鹿的踪影。

见不到神鹿,国王怒气冲冲。他不能容忍受一个采药人的欺骗,他要杀了采药人。岩温闻讯出逃,慌忙之中滚下山崖又一次落水。也许是他命该如此。

神鹿听到了他的救命声,又一次出动相助。喜鹊急忙飞到他面前挡住他去路,央求他不要过去。我求求你了,不要出去,那个岩温是带着500个猎人来抓你的。

见死不救是不行的,我不救他,他就会死。

神鹿再一次救出了岩温,把他驮上了高坡上的草地。睁开眼睛的岩温再三咳嗽,吐出呛进肺腑的河水。有了足够的气力之后,忽然大声喊叫,快来人啊,神鹿在这里,快来抓神鹿啊。正在附近林中搜捕的猎人们齐聚过来,将神鹿团团围住。张弓搭箭,数百只锋利的箭镞瞄准了神鹿。

神鹿身上的光芒是它的保护伞,任何刀枪剑戟都不能够穿透它。猎人们怕了,他们已经把神鹿当成了敌人,他们当然懂得敌人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们知道自己不是神鹿的对手。三十六计,逃命为上。

神鹿并不关心猎人们。它不能够原谅的是岩温。身处危险时,它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两次救他性命,他却恩将仇报,为了赏金,一而再再而三地出卖它。他就是个畜生。它一步一步向他逼近,他唯有一步一步后退。草地的尽头是石崖,石崖之下是那条大河。那里的河水又深又急。

猎人们趁着神鹿的注意力都在岩温身上,一个一个悄悄地溜走了。岩温瑟瑟发抖,他除了紧盯咄咄逼人的神鹿而外,唯有步步后退。他的归宿仍旧是那条两次危及他性命的大河。

勐东国王目睹了一切,他作何感想呢?

傣人的故事到底不一样。文字和历史展示了它的别样风貌。首先,它的故事有了长度。国家的历史是它的过往。这一方傣人曾经有自己的国家,哪怕它已经成为历史,已经消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但是它因此展开了它作为一个民族的时间长度。我们因此知道了这里在八百多年之前便建立了景陇金殿国。

小虾虫

一个傣人阿妈是个单身母亲,她和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相依为命。他们的生活非常困窘。没有吃的,孩子还小,整天饿得哇哇哭。走投无路之下,她将两个孩子抱进森林,把他们安放到一棵大树之下。

儿子啊,女儿啊,妈妈没办法养活你们,只能把你们交给森林,今后就靠你们自己了。天神啊,保佑我的儿子和女儿吧。收获稻谷的时候,家里就有吃的了,我再把孩子领回去。稻谷熟了,蔬果熟了。阿妈如约走进森林,来到之前放下孩子的大树下。

她当然知道,儿子和女儿即使活着,也不可能一直在大树下等候阿妈的归来。她于是绕着大树呼唤,声音里充满悲伤,一圈又一圈,每一圈都比上一圈大上三倍。呼唤声令人痛彻心扉。她已经绕了无数圈,已经离开大树很远,已经看不到那棵大树的踪影。

阿妈内心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这时却又似乎听到了有回应的声音。再仔细听,的确有声音在回应。她呼唤一声,那个声音便马上应和。但她听不清应和的声音说的什么。由于一呼一应,每个回合声音都近了许多。她终于看清了回应她的人。不,不是人,是两只小猴子。她心里明白,那是她的儿子女儿。

她能够想象,两个小孩子是很难在丛林中生存的。他们要抵御冷雨寒风和酷暑,他们需要一身皮毛遮身蔽体,他们要与野兽为邻,一定要有爬树逃生的本领,当然也就需要有力的尖爪和强健的双腿。他们要以野果果腹,与猴子争食,索性变成猴子是他们的最优选择。

阿妈上山时已经为自己的孩子带来了吃食。我的孩子啊,这是今年新打的稻谷做的米饭,又香又糯,你们饱饱地吃一顿吧,吃饱了跟我回家,我们可以小半年不愁饿肚子了。孩子流泪了。阿妈,我们两个已经回不去了。你看,我们屁股上已经长出了尾巴,脸上已经长满了胡须。我们已经回不到人的模样了。

以后你的稻谷熟了,只能自己吃了。森林里有足够的坚果和野果,那些就是我们的粮食。猴子该过的是猴子的生活。

孩子的话令阿妈心酸心痛。是她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回大山送回森林,令她与自己的亲生骨肉成了陌路人。她双手捂着脸,恸哭不已,一直哭到浑身颤抖两眼迷蒙。由于双手一直蒙在脸上,所以在过独木桥的时候失足落进溪水中。她的腿摔伤了,手臂也骨折了,再也没有办法从溪水中挣扎起来。

那以后山上的溪水中出现了一种先前未曾见过的小虾虫。它的个头比蚕豆还要小,一双手臂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脸颊。人们说,它就是那个淹死的阿妈变身来的。她懊悔自己曾经把儿子女儿送回森林变成猴子,懊悔让她至死也不肯把双手从脸上放下来。

智者之间

傣人的故事总会有自己的味道。相比拉祜哈尼和布朗傈僳,他们的故事多了心理层面,这是一个典型的忏悔故事。内心的改变是这个故事的结果。但这种忏悔又不是以内心变化作为结果的。结果是高度外化的,这个世界因为某个人的内心冲击而多出了一个物种。

还有一个有趣的取向,就是对进化论的逆运用。通常人们将进化论视作一种进步,进步也就是向前,向前才谓之进化,进。

而这个故事取的是以退为进,人变成猴子,是对猴子变成人(进化)的反动,也是逆动。但是故事的核很有力量,人要在森林中生活,要回到自然,人就必得具备在森林生活所要具备的本领,也就是猴子的那些本领,这才有可能在森林中生存下去。结果,人变回猴子,倒也是一种必然。

由于心理层面的加入,对故事的原生性形成明显的伤害,童话意味被削弱了,这也不能不说是傣人故事相比那些没有文字没有历史的族群的故事的缺憾。原生质感的弱化是必然的,也如汉族受自身文化之累,竟几乎没有自己真正有趣的童话一样。

马老师,我有话直说,也许我曾经是个祭司,我一直不觉得没文字有什么不好。你刚才说到傣人的故事有历史,我看历史成了他们的包袱,或者也成了你们汉人的包袱,你们的历史更长,包袱也就更大。

我喜欢你们的智者的一句话,扔掉包袱,轻装前进。我不觉得包袱是优势,包袱也不是进步。相比之下,傣人的故事也好,你们汉人的故事也好,都是人讲的,人讲给人的。而我们的故事更像是神讲的,神讲给人的。不客气地说,我们的故事更纯粹,而你们的更人为。

这就是我说的原生性和原生质感。你刚才的话对我很有启发。我们过去总是以为文化和历史是进步,有悠久文化和历史就会有先发优势。也如有先进科技生产力就离现代文明更近一样,现在想想同样是认识误区。

中国现在进入了汽车时代,大家以为进步了。美国半个世纪以前早就进入了汽车时代,美国最著名的汽车城底特律曾经是美国的中心,也是世界的中心,但是今天的底特律已经彻底衰败了,变成地球上最大的混凝土垃圾群,变成了人类几乎没有能力去除的垃圾。

反过来看,那些经济落后技术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反而保持了自然的本色。原生态的环境连同植被,甚少被污染的水源空气,成为它们最大的资源和财富。

的确,你们的童话有更为纯粹的童话气息,而这个傣人的童话有了明显的说教成分,有对人类行为的忏悔和反思。因为这一点,它成了你所说的是人讲给人的故事。而你们的童话,人为干预的成分极少,所以把它称之为神讲给人的故事再准确不过。

喜鹊花花

喜鹊花花自以为很漂亮,尾巴很长,雪白的胸脯,泛着幽黑光泽的脊背。它的叫声又响亮又清脆,而且悦耳。它是个自负的家伙,自以为比兄弟姐妹都强。

鸟儿在长大之后,都会自己做窝。花花也为自己在碗口粗的枯干上做了个窝。可是就在那一天,一阵邪风路过居然将枯干一下吹断了,花花的新窝被摔落到地上。花花回来后,不但没有伤心,反而很开心。因为别的鸟窝都还好好的挂在树上,只有它的窝居然将树干压断了,可见它的鸟窝非同一般。

在和喜鹊群在一起的时候,花花觉得自己很美,可是离开喜鹊群以后,它遇到了孔雀。花花不是笨蛋,它很清楚要比美,它与孔雀是没得比的。不过花花没那么心甘情愿就认输。

我为什么要跟孔雀比美?我跟它比别的,比如,比鸟窝。孔雀的鸟窝能把树干压断吗?当然不能。跟孔雀比鸟窝,孔雀根本比不过我。

喂!孔雀!你见过鸟窝把树干压断吗?

没见过啊!这是不可能的事。

那是因为你尾巴长见识短。我的鸟窝就压断过树干,你若是不信我带你去看,让你亲眼见识见识。

别犯傻了,小喜鹊!那是你没知没识,不懂得鸟巢该建在活的树枝上。你的巢选建在枯干上,风一吹自然会断了。

哼!都是该死的风老头给我捣蛋。你等着,看我怎么去找这个老家伙,跟他算账!

别说傻话了,就凭你?跟风爷爷算账?

我就是要跟你的风爷爷算账!

花花说到做到,马上漫山遍野地去找风,可是偏偏这会儿只有微风,花花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

风老头,孔雀替你吹牛,说你能把树干吹断,它还叫你风爷爷,你说它的马屁是不是拍得不是地方?

傻孩子,我心情好的时候可以推你荡秋千,可是不要惹我发怒,我怒了大树也能连根拔起。

我好怕怕呀!你说几句狠话连孔雀都被你吓住了。你一定也觉得我也要被吓死了,是吧?

风知道这是个狂妄的小子,知道必须要给它个教训。于是开始给它加力。它张口吹出一口风,花花张开翅膀顺风飞去,飞得又轻又快。

风老头,你使我飞得比平时更快了!我已经飘起来了!飘起来了!

一阵逆风袭来,旋转着打乱了翅膀的节奏。花花一阵头晕目眩,它甚至分辨不出东南西北风,不由自主被风裹挟进了森林。原来是风收手了。对风来说一只小小的喜鹊实在微不足道,风可以将一棵百年大树撕成碎片,它没有必要跟一只自负的小鸟过不去。

花花振作精神,终于在一根横着的树干上站住脚。那以后它再也不显能和逞强了。

通常童话里总会有一个反面角色,即使不是坏人也一定有坏的心思,可是这个故事没有。花花有一点自负,有一点可笑的骄傲,谁年轻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都在情理之中,原本无可厚非,所谓年幼而不知天高地厚。

故事里没有褒贬,没有伤害责备,加上前边说到的没有坏人和坏心思,所以说这是个温和且温暖的故事。其中蕴含着爱,殊为难得。

馋嘴红蚂蚁

在红蚂蚁的食谱当中,蜂蜜是排在第一位的。几乎所有的红蚂蚁,都会关注蜜蜂,都会关注蜜蜂的声音。它们通过蜜蜂的声音去追踪蜂巢的地点。蜂巢不论在什么地方,红蚂蚁都会到达。为了一餐美食,红蚂蚁连命都可以不要。

这一天,一只红蚂蚁先是听到了蜜蜂的嗡嗡声,然后循着声音发现空中垂挂着枝条上的蜜蜂巢。这只红蚂蚁马上把它的发现转告蚁群,蚁群立刻将蜂巢正下方的地面占领,并且马上就地筑巢,做好一切准备,等候蜂巢中的蜜满了之后滴下来。

那是新巢,个头很小,但是蜜蜂很厉害,它们会在不长的时间里将蜂巢扩大几倍甚至几十倍。

天越来越热,蜂巢里的蜜融化了,开始慢慢地滴下来。守候在周围的红蚂蚁群围上来吃蜜。其中的一些红蚂蚁不耐烦无休止的等候,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滴蜜什么时候才能滴下来,于是放弃等候,直接去找蜜源。

它们先要找到有蜂巢的那棵树,还要找到有蜂巢的那个分枝,还要找到有蜂巢的那个分枝的树枝,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事情。一片树林里有许多棵树,一棵树有成千上万根枝条,任谁也不可能从树干开始一个枝条都不差的直接找到那个有蜂巢的枝条。出来找蜜源的红蚂蚁虽然有数千个,但是要想很快找到有蜂巢的那一枝却很不容易。

一只蝙蝠见那么多蚂蚁在一片树木中乱转很奇怪:你们为什么在每棵树上爬来爬去?我们在找那棵有蜂巢的树。我们要去蜂巢吃蜜。我们不知道有蜂巢的是哪一棵树。我们首先要找到有蜂巢的那棵树。我们要找到有蜂巢的那棵树的分枝。我们要找到有蜂巢的那根树枝。蝙蝠听得乱七八糟,但是它要告诉它们,蜂蜜香甜好吃,但是它会黏死你,趁你们现在还走得开,赶紧逃命去吧!

蜂蜜的香甜也如毒品,令红蚂蚁迷恋到无可自拔。先前那个蜂巢中的蜜越来越满,留下来等候的红蚂蚁数量也没那么多了,所以这摊蜂蜜越积越多。

好在这片树林里不止一个蜂巢,哪个蜂巢的蜜都很丰盈。被红蚂蚁发现后,每个蜂巢都吸引了一批红蚂蚁。找到蜂巢的红蚂蚁,不再满足于吃蜜,心底里的占有欲让它们深入到蜂蜜之中,蜂蜜像沼泽一样吞噬了它。蝙蝠的忠告,预言般的应验了。

这一窝红蚂蚁由于馋嘴和贪婪灭绝了。

小寓言

木棉树是许多动物的家。大的有猴子,小的有织袋鸟,更小的有萤火虫。

猴子是个无忧无虑的家伙,它身手矫健灵活,觅食根本不算一回事,所以它每天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玩,追逐打闹爬上窜下,游戏是它的主旋律。

织袋鸟就不同了,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它都在编织和修整它的鸟巢。鸟巢就像个袋子,精美绝伦。鸟巢成为织袋鸟的精神寄托。

一场大雨,猴子被淋得透湿,瑟瑟发抖。织袋鸟关心起自己的邻居。猴子大哥,你那么聪明,又有像人那么灵活的手脚,你干吗不为自己造一个房子,躲风避雨,睡一个安稳觉?你看我,比你要笨,也没有你那么灵活的手脚,只有一只鸟喙,我还是给自己造出了那么好的房子。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一点儿不受打扰。

猴子恼羞成怒,我们就是因为心灵手巧才不盖房子呢!只有你们这些愚蠢的家伙才又怕风又怕雨的,你们的房子真叫我讨厌!越说越气,猴子索性冲上前将织袋鸟的鸟巢从树枝上拽下来,撕个稀烂。

织袋鸟惹不起猴子,只能去找萤火虫垂泪。萤火虫弟弟,你给评评理,我看大雨淋湿了猴子,就劝它给自己造个房子避雨,他居然发那么大的脾气,连我的鸟巢都给撕碎了。

你该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听得进别人劝的,有四种人就不会听任何人劝告。一是权势比你大的,二是蛮横无理的,三是又恶又坏的,四是自以为是的。慈善和关怀对它们是不存在的,它们无法理解好人之心。善意的劝告反而会给你带来不可预测的灾难。

傣人的这种小寓言甚至算不上一个故事,更像是在讲一个道理,道理的意味明显超过了故事自身,故事的意义已经微乎其微了。这样的寓言更看重的是故事背后的道理,而非故事本身。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人对故事的深度介入,从而暴露了由历史带来的负面价值。这种浅陋的寓言绝不会出现在没有文字的族群当中。

金鹿与龟

也只有傣人的故事里有金鹿神鹿这些怪物,没有文字的族群不会诞生这些东西。很难去想象金鹿或神鹿是哪来的谁造的,鹿是天神造的,孔雀是天神造的,人是天神造的,金鹿是谁造的呢?神鹿又是谁造的呢?

一只没见过世面的小金鹿看到一只龟从一条大河里爬出来上岸,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你那么小,河那么大那么深,你就不怕被淹死吗?我就长在水里,天生会游水,我游水和你走路一样,当然不可能淹死。我可以跟你学游水吗?我喜欢能在河里像在陆地上一样自由自在。

龟成了金鹿的师父。金鹿学会了游水,它和龟成了好朋友。金鹿天生能跑。这一天,它去探访龟,从很远的地方就看到有人抓了龟,用藤条把龟绑了,塞进竹筐里挂在肩上。

金鹿要搭救自己的朋友。它知道人都希望拥有金鹿,它就故意弄出声音,让人发现自己。它知道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捉到它。果然,人把竹筐随手挂在树枝上,马上朝金鹿冲过来。金鹿并不着急逃命,它知道人根本没能力追上它。它只是轻松的蹦跳向前,一直与人保持很近的距离,让人一直看得见它,让人一直保有能抓住它的幻想,让人逐渐远离装龟的那个竹筐。

毕竟人更狡猾,长时间的与人近距离相处,对金鹿是有危险的,金鹿无法去预知人会用怎样的阴谋诡计。金鹿认为距离足够远了,它可以回去找到龟,把它送到对它来说更安全的河里。它快跑几步,很快跑出人的视线,之后迅速返回到挂竹筐的地方,放出它的好朋友龟。

人寻找再三还是没能再见到金鹿,回头再去找装龟的竹筐,同样找了很久。竹筐当然是空的。金鹿不是人想看到就能看到的,人见金鹿需要的是缘分,龟就成了他的缘分。他与金鹿,一生也只有这一次缘分。

家长里短

有三个伙伴经常会协同作战,捕鱼。鱼鹰负责钻到水中去捕,鹭鸶负责把捕到的鱼送到岸上,猫则负责看护这些鱼。相比之下,猫的劳动最轻松,轻松的坏处是容易瞌睡。

堆放鱼的地方刚好有一棵大树,树上有个鹰巢。鹰妈妈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树下的鱼越来越多,她也看得到看鱼的猫经常会瞌睡。鹰的速度很快,俯冲或者向上都快,一旦发现猫在瞌睡,鹰妈妈会迅速俯冲下来,抓上两条鱼回到鹰巢。猫每个回合瞌睡的时间不长,它自己甚至可能意识不到有过瞌睡,所以发现丢了鱼,猫觉得很奇怪。它不愿承认自己在工作的时候打瞌睡,因此它认定有贼在与它作对。它开始左右上下打量,这才发现了大树上有一窝鹰。

上树是猫的拿手好戏。而且它还在鹰巢中发现了鱼刺,是老鹰偷鱼已经被确认。

老鹰,你一家偷鱼,证据确凿,我要把你的鹰雏处死。

猫大哥,你等等,你一定等等,我立马去找鱼还给你。请务必不要伤害我的孩子。求求你了!

我可以给你个面子,但是你不可食言。鱼鹰抓了多少条鱼,它心里有数。鹭鸶运了多少趟鱼,它同样心里有数。我不能让它们觉得我在这里看鱼,还偷鱼吃。你快去快回。

好,好!我一定快去快回。谢谢猫大哥大人大量!

鹰妈妈满口答应之后,并没有马上去找鱼,她去找天神帮忙,希望天神能劝说猫。

天神听说了,告诉她,她只有找鱼还鱼,别人帮不了她。

她又去找太阳,太阳让她去找云,说云更厉害,随随便便就可以遮住太阳。

云向她推荐风,风一来了云完全招架不住。

可是风又说自己怎么也吹不动蚂蚁堆,去找蚂蚁吧!

蚂蚁推荐牛。牛一脚就可以踩死几百几千蚂蚁,一角就可以把蚁巢顶穿刺翻。

牛让她去找绳。一根细小的绳子拴住我鼻孔,我就只能一切都听它的。

绳说,我算什么?一个小小的老鼠就可以把我咬成一堆碎末,找鼠吧!

天下谁不知道我们老鼠最怕的是猫哇?去找猫,找猫。

鹰妈妈终于认栽了。她摘下头顶上的宝石作为鱼的代价赔还给猫。

懒人成虫

他从小就懒。家人说他懒他装作听不见,邻人说他懒他说又不是你养我,路人说他懒他索性闭上眼任人说。

他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吃饱了还是睡。慢慢地家人不管他了,邻人不认他了,路人理也不理他了。再也没有人关心他吃了没有,冷了还是热了,他成了人人唾弃的人。

最后连问他的人也都不再问了。

他一个人住在山洞里,这个洞原来还住着另一些人,但是大家讨厌他,不愿与他同住,陆续都搬走了。

天越来越冷,别人为了御寒找些烧柴来取暖,但是他懒得去找柴,懒得把柴抱回洞子,懒得把柴点燃。所以他只能蜷缩成一团。

冷得挨不过的时候,他去偷拿别人的柴来烤火取暖,被人发现了之后成了大家提防的对象。这以后,他想偷柴也偷不到了。他最终的命运只有冻死。

当地有一种虫,周身紧紧围着一层干树枝,吊在树上。这种虫十分懒惰,白天不吃不动只睡觉,到了晚上才偷偷从保护壳里爬出来,到树上偷食嫩叶或果子。由于它身上围着细细的枯枝,所以当地人叫它背柴虫。

水蛤蚧

古时候,这里有若干个小的国家。有一个国王娶了好几个王后,但是很奇怪,她们都没给他生孩子。最后一个王后终于生了一个女儿,但是身体瘦弱。国王向国内的猎户发出命令,每一户都要在一个月内向宫中缴纳猎物,逾期不缴者以死论处。所有的猎户都感觉到了压力,每天都要上山去寻猎。

山上的猎物明显少了,被砍头的猎人逐渐增多。有的猎人因为没打到猎物,索性就不再回家,躲进山林成了野人。反正回去了也要被处死,不如索性不回留下一条命。

一天,一个猎人在山涧水沟里发现一只颜色奇特的水蛤蚧蛋,蛋壳上的珠光会随着角度的变换呈现不同的色彩。水蛤蚧蛋成了这个猎人的猎物,他可以回去交差了。他的那些没有猎物的同伴,让他回到寨子替大家去看望他们的家人和孩子。

猎人把水蛤蚧蛋献给国王,国王却很生气。蛤蚧蛋不是猎物,不是山珍,不能给公主补养身子。你交上来的不是猎物,该当处死。可是公主喜欢它。它虽然不是猎物,但它是有生命的,而且它很快会变成生命。公主的一句话救了猎户的命。

公主当真喜欢那枚蛋,每天精心照料它。蛤蚧蛋终于有一天破壳了。水蛤蚧成为公主的好朋友。公主让人准备各种小鱼小虾喂食蛤蚧,蛤蚧长得很快。

可是很奇怪,长大以后的蛤蚧变丑了,而且样子很凶,满口尖利的牙齿。它从小被宫女们宠爱,自以为是个重要的角色,说话粗俗霸道,连公主都不放在眼里。公主原本当它像儿子一样,绝想不到它会对她说那样的话。

天下的好东西我都吃过,但我就是没吃过公主的肉,我要把你吃掉!

世上哪有儿子吃母亲的道理?你刚来的时候只是一枚小小的蛤蚧蛋,是我让你变成蛤蚧,把你养得这么大,你怎么可以恩将仇报?

什么叫恩将仇报?吃人就是报恩。

他们的争吵已经召来了大家的围观,国王和大臣们也都来了。水蛤蚧已经把公主扼住喉咙。国王,你听好了!你不让我吃公主,我就放洪水淹掉你的国家!

国王的武士以刀剑围堵住它,水蛤蚧用妖法与武士周旋,用洪水将武士围困。无奈之下,国王只能与水蛤蚧妥协,以拯救国家。水蛤蚧最终同意让公主与国王团聚一下,之后由水蛤蚧将公主带走。

当晚,宫女们为公主最后一次沐浴更衣。公主被国王拥抱着,在国王怀里饮泣。凌晨,公主被水蛤蚧押着上路了。

它从没上过山,却认得回家的路。他们翻过一座又一座山,已经离它家的山涧小溪不远了,可是它没有想到,他们这一路已经引起了山上野人的极大关注。这些野人就是原来的那些猎户,他们因为无法交差不敢回家才变成野人。但是他们关心家乡,关心家乡的事情,他们知道自己国家的公主被劫持了。他们逐渐汇聚到一起,一路跟踪着。

他们都是猎人,都有一身功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武器,他们要救自己国家的公主。他们想做就一定能做到。他们救下了公主。

死里逃生的公主和已经变成野人的猎户回到城里,国王向猎户们认错道歉。

这个故事很像好莱坞电影,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故事的主角是水蛤蚧,是一个动物,而且是有魔法的动物,居然可以调动洪水。但是,这个动物竟然会与人谈判,懂得人所擅长的周旋之道,是典型的拟人手法。

在童话里用拟人,疑似聪明其实很失败。

首先,它的童话色彩已经很淡漠了,带上了过强的说教意味。其次,主角的性格已经刻上了太多人的印记,已经缺失了童话的单纯与自然。傣人童话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有类似的问题,更关心要说的道理,而轻视了故事本身。

鳄鱼的问题

那个大池塘干了,池塘中的那条鳄鱼已经忍受不了干渴。一个砍柴的老人路过,鳄鱼请老人帮它忙。先让他帮它找到有水的地方,它会帮他做任何事。

老人发现他首先要把它带出池塘,然后把它带到有水的地方。鳄鱼又大又重,他抱不动它,也扛不动它,他只能去砍一根长藤把它绑紧,用拖拽的方式帮它离开干涸的池塘,再帮它找到有水的地方。老人就是这么做的。

老人帮它来到河边。已经精疲力竭的鳄鱼进了水便恢复了活力,它忽然一口咬住了老人的脚。你怎么敢用藤子绑我?我要吃了你!

是你要我用藤子绑了你,帮你出池塘的,又帮你来到河边。难道帮你还帮错了吗?

鳄鱼在水中,说话的口气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让人评评理,看我该不该吃你。

老人相信没有谁会判定鳄鱼该吃他。

老鹰来了,老鹰惹不起鳄鱼,它不敢说鳄鱼不对,毕竟它每天都要来河边喝水。它怕惹恼了鳄鱼,日后就没办法再喝水了。让我喝了水再来评判。老鹰喝了水就飞走了。

之后是牛来了,也是喝了水就走了。牛同样惹不起鳄鱼。谁都不可能不喝水,想喝水就不能得罪鳄鱼。牛的肚量最大,水也喝得多。

鳄鱼很得意。你也看到了,没有谁认为我不该吃你。

他们是因为怕你,怕得罪你就喝不到水。

这样吧,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去找一个判官,它说我吃你是错,我就饶你一命。

老人马上想到羚羊。因为他发现羚羊从来不在平缓的河边喝水,它喜欢山间小溪,一定是因为鳄鱼无法藏身在浅浅的溪流中,它喝溪水就避免了被鳄鱼袭击的风险。

就找羚羊作判官吧!

羚羊就羚羊!

鳄鱼不相信羚羊有胆量与自己为敌,所以它同意再给老人一次机会。老人左右张望,一眼看见了上游石崖上的两只羚羊。他向它们摆手。羚羊,我们想请你们做个判官。

做判官?判什么呢?

这个老东西用藤绑住我,我该不该吃他?

是它要我帮忙,帮它从干池塘里上来,也是它要我用藤子绑紧它,把它拉上来。我帮它来到河边救了它的命,它反倒说要吃我。

羚羊说它不信老人有那么大的力气,它让老人伸出手握住它的前蹄。来,我看你的力气够不够?你是不是在撒谎?羚羊轻而易举地将老人拽到石崖上。

羚羊说,鳄鱼你太霸道,人家救你的命,你还想要人家的命。你还好意思让别人为你做评判,判你去吃老人。你真不要脸!

羚羊小子,我看你是活腻了!我就不信你这辈子不喝水!

老鳄鱼,谁告诉你羚羊不喝水?羚羊喝的是最干净的溪水,比你这里肮脏的河水好喝得多!你看,喝溪水的羚羊,皮肤是不是比喝河水的鳄鱼好得多?你也去喝溪水吧!改善一下你的皮肤。看你皮肤那么差,很替你心疼啊!噢!对不起,我忘了溪水都在山上,你那几条短脚是爬不了山的。可惜啊,太可惜了!

鳄鱼知道,它拿崖上的羚羊没一点办法,只能将双眼做凝固状扮酷,慢慢沉入河底。

没有海的勐海

勐海没有海。勐海只有几个不大的海子,也就是湖。可是勐海也有海的故事。

春天是母鹧鸪产蛋的季节,她想不好该把蛋产在哪里,公鹧鸪让她把蛋产在海滩上。她就在海滩上产了三枚鹧鸪蛋。没想到这件事使海神大怒。海神是各路神仙中最强大的一个,连天神之王也对他有所忌惮。小小的鹧鸪居然招呼也不打就擅自在海滩上产卵,明显是蔑视海神的权威。

海神驱使一波小小的海浪将鹧鸪蛋卷下了海底。母鹧鸪好悲伤啊!老公,都怪你当初叫我把蛋产在沙滩上!一定是海神生了气,把我们的孩子拿走了。就是,海神也太霸道了!我们一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他没道理剥夺我们在这里生活的权利。我一定想方设法把我们的孩子找回来。我死也不会向海神屈服。

鹧鸪先去找鹰求援,鹰又去找鸟王孔雀。鸟王在天界有至高无上的声誉,地上海上诸神都会给孔雀面子。孔雀又去找水神,水神的地位与海神等同,他对海神的行为方式也有看法,但他不便直接去责备海神。他于是派了螺蛳入海,悄悄地把海底的鹧鸪蛋捞回来送还给鹧鸪。

水神想得很周到,如果海神发现了,知道螺蛳是受水神派遣,也不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与水神去计较,那显得海神太不大气。

如果海神没发现,一切皆大欢喜。

大海当然是大气的,因为他有比大地更广阔的胸怀。谁也不明白,那一天他是怎么了,居然会为生了三枚鹧鸪蛋的鸟儿生了气。其实在使一波小浪的当时,他已经忘记了他做过什么。他早就不记得那一对小鹧鸪了。

勐海离大海有千里之遥,中间阻隔着缅甸和泰国两个国家,按常情常理是有两种可能才会有关于大海的故事。

一种是湖,在这里被称为海子。湖同样有沙滩,湖周围同样有鹧鸪。

另一种是同种族文化的传递和移植。也就是说,这是个居住在海边的泰国故事。由泰国的泰族经过缅甸的泰族传递到中国的傣族。

经过比对分析,估计第二种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是第一种可能的话,小面积的湖水不应该有一位大神,自以为比大地之神更强大的神。

勐海的确没有面积辽阔的海子,甚至连滇池这么大的中型湖泊也没有,一片小小的水域不应该有大神。所以只有真正的大海才配得上一位海神,大海之神。

因为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傣人有与自己同祖同宗的泰人的移植故事。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傣人与自己的邻人们比邻而居时,会显得更强大,更富足,也更有力量。

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傣人的童话比自己的邻居们少了些天然的质感,人为介入的痕迹更深也更多。我们在这里看到了文明的两面性。文明令文化有了极好的延展性,使一个族群的发展有了逻辑的力量支撑。但是文明也有自身的局限,这个局限同样来自于逻辑。

逻辑令人类有了顽固的记忆,令人类建立起一个又一个具体的规则,而这些规则除了使人类少犯错不犯错以外,同样对创新的意识形成强有力的制约,让人类很难在颠覆性的思维之路上继续向前。这一点在童话领域就表现得相当明显。

有历史有文明的傣人,他们的童话相比没有历史较少文明的邻人,明显缺少天然的质感,明显更多的训诫和论理,明显略逊一筹。

也如人类的绘画,无论画家如何卓越,他的作品也远远不能与上天所造的自然相媲美,人类所能做的只是局限于对自然的模仿。也许人的模仿会接近自然,但也只能是接近而已。绘画是如此,写作也是如此,创造还是如此。

特立独行的基诺人

癞蛤蟆驯花豹

天神造我们的时候也不知道是粗心大意还是有意偏心,把芸芸众生造得大的大、小的小。那些碰巧被造得很大的家伙通常都很自负,以为自己是天神的宠儿。殊不知大有大的好,小有小的妙。

如果把凶悍和美丽集于一身的花豹与长成了一团烂污模样的癞蛤蟆放在一起,谁都会觉得造物的天神太不公平了。且慢,我们来看看基诺人是怎么来看待这两样东西的。

癞蛤蟆没有博人眼球的样貌,很容易被人轻视甚或蔑视。但它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它的主要食物是各种蚊虫蝇蛾。食物在空中,所以癞蛤蟆的眼睛永远是朝上的,眼睛朝上的结果是让它经常会忘了脚下,所以它经常会吃脚下的亏。这不,一只小白蛾在它头顶上忽闪忽闪,把它忽悠得头昏眼花。一次向上的弹跳没顾得上脚下,让它一举跌下一个土坑。虽然吃到了小白蛾,自己却深陷坑内,陡峭的坑壁令它费劲了气力仍然不能脱身。

前面说到了浓缩的都是精华。癞蛤蟆就是精华之一种。它个头不大,可是声音还算洪亮。哇哇,好开心哪,天终于要塌了,好开心哪。

花豹经过这里,癞蛤蟆的话令它奇怪。谁说天要塌了,天又没有顶,没顶怎么会塌了。

因为没有顶,天才会塌啊。那些有办法的都去找一个洞躲起来。熊进洞了,蟋蟀进洞了,白蚁进洞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进洞?你没办法吗?

还是你说得对,那些有顶的洞子万一也塌了,洞顶的土岂不是要砸到它们吗?所以我的洞子没有顶,所以也不怕洞顶塌下来,即使塌下来也有四面的土墙为我顶住砸不到我。花豹大哥,你运气好遇到我了。我的安全你可以一道分享,我是个慷慨的人,请不要客气,下来吧,下来吧,我们一道分享。

癞蛤蟆的诚恳邀请令花豹完全没有戒心。花豹随即跳下坑,一道去分享癞蛤蟆的慷慨。

花豹大哥,我跟你开玩笑呢,天怎么会塌。开个玩笑你就当真啦。你没生我的气吧?

癞蛤蟆这么说了,花豹也不好意思计较,它不能让小小的癞蛤蟆认为它小气。另外也是凑巧,它刚刚吃过一只麂子,肚子饱饱的,所以心情也是大好,当真不跟癞蛤蟆一般见识。

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癞蛤蟆知道它已经成功地达到目的,随即大大方方跳上花豹的背。我们做个游戏吧。

好啊,我刚好肚子胀,咱们就活动活动。你说吧,做什么游戏?

前面有条大沟,很深的,不算宽,咱们一起跳过去,看谁跳得更远。

花豹当然不会把癞蛤蟆放在眼里,它耸身一跳,出了坑。癞蛤蟆轻而易举地脱了困,而帮它脱困的花豹根本没意识到癞蛤蟆的困境。癞蛤蟆自然而然地跳到地上。它既然已经与花豹说好了比跳沟,它当然不好一直赖在花豹的背上。它要分散一下花豹的注意力,故意与花豹并肩同行了一段路。

深沟近在眼前了。我喊一二三,咱们一起跳沟。一,二,三!癞蛤蟆已经来得及偷偷抓紧豹子尾巴。豹子腾空的一瞬间,癞蛤蟆已经紧随着豹子尾巴的甩动,借力耸身一跳,四脚稳稳地落在前方草丛里。却不料嘴角被带尖齿的茅草刮破了,出了一点血。

花豹自以为稳操胜券,却不料小小的癞蛤蟆已经超越了自己一大截。

豹子素以速度见长,在动物界从来没有敌手。癞蛤蟆比它跳得远也就罢了,它不理解那个小东西怎么会比它的速度也快了那么多。

不是我太快,是你太慢了。不瞒你说,我已经到了许久了,已经抓了两个蚊子吃掉了。你看,我嘴边的血就是蚊子的血。癞蛤蟆拍拍圆滚滚的肚皮。看看,两只大蚊子已经让我把肚子都撑圆了。好大的蚊子啊!

一向骄傲的花豹对癞蛤蟆佩服得五体投地。癞蛤蟆虽小而且浑身上下都是癞皮,却凭着智慧令花豹折服。谁又敢说浓缩的不是精华呢!

基诺人是一个没有自己文字的族群,所以我们在他们的故事里又一次看到了相似性,就是癞蛤蟆利用猛兽的尾巴来展示自己才华的例证。没有自己文字让自己的故事有了破绽。

但是不同的人群在讲述自己故事的过程中已经展示了自己与其他人群不一样的诉求。

豹子不懂水牛

在豹子眼里,水牛高大威猛,双角粗壮有力,一副英雄好汉的样貌。它不懂水牛为什么要听人的话,心甘情愿受人的指使。人既没力又没有尖锐的武器,而且没速度,打别人打不过,连逃跑也跑不赢别人。

水牛可不这么看,它觉得人的本事大。是的,豹子跑得比人快,豹爪和牙齿也都比人厉害,而且豹子比人更有力量。但是人比豹子更有办法。可是办法是什么东西呢?水牛说不明白,豹子也听不明白。这么说吧,人想要做什么,就一定可以做到,人用的就是办法。

豹子还是不懂。水牛真是笨,连人有什么本事也说不清楚,说来说去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办法。办法是个什么鬼东西?何必猜来猜去呢。索性去找人,当面鼓对面锣直截了当。豹子提出跟人比本事。

先比犁田。豹子自恃力大,要先犁。人把水牛的犁放到豹子的脊背上,两三个回合豹子就已经筋疲力尽,主动放弃了。

再比砍树。豹子依仗自己巨大的咬合力和粗大的犬牙,自以为胜券在握。但是它看到人在磨斧头,阳光在斧刃上闪着寒光,它的心里有了怯意。难道磨斧头就是水牛说的办法?豹子和人的比赛还没开始,但是人自己已经在试斧子。一棵六年的苦楝树被人挥动钢斧只三四下就砍断了。豹子知道自己不是对手,认输了。

最后比背草。它比人的力量大得多,一次可以背很多草。人却不紧不慢,耐心地整理自己不大的草捆。豹子起身了,人悄悄地在豹子身后将它身上的大草捆点燃。豹子很快就觉到背后的热浪,于是开始奔跑。

它问路边的黄牛,我身上的火怎么才能扑灭啊?

那还不容易,哪里茅草多就往哪里钻啊!

豹子背后的火越烧越旺,它给烧得痛了,索性倒在地上打滚。脸朝天的那一刻,它看到了树上的猴子。猴子猴子,怎么才能把火弄灭?

在草地上打滚啊!

在草地上打滚的结果是前面的火灭了新的火又燃起来了。滚来滚去,火还是熄不掉。这时它已经追上了前面过去的水牛,水牛也看到了它身上的火。

跳到水塘里!打个滚,火就灭了。

这一次,豹子不但灭了身上的火,还学会了游泳。豹子从此把黄牛和猴子视为死敌,看到它们就一定要将其置于死地。

现在它已经知道,水牛说的办法是什么了。办法就是人的本事,是比速度比力量比尖爪和利齿更厉害的东西。豹子从此对人敬而远之。

水牛是它的朋友,也是它的救命恩人。它对水牛很服气,它不懂水牛怎么就发现了人的办法。办法真牛啊,比水牛还牛。

基诺人真牛啊,是基诺人发现了水牛的牛,发现了是水牛最早认可了人的办法。

野猫觊觎玉鸟

玉鸟是基诺山的歌星,基诺山没人不喜欢她。每一天都是结束在玉鸟的晚歌中。这一天,野猫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来见玉鸟。

美丽的玉鸟,我和我的孩子都喜欢你的歌,我们可以做你的学生跟你学歌吗?

当然可以,唱歌让人有一个好心情,你们愿学我也愿教。

你是唱歌的行家,我请问什么样的姿态唱出的歌才最好听呢?

玉鸟想起来了,从没有人说过野猫爱唱歌。它为什么要说自己爱唱歌呢?从来只听说野猫最喜欢的是捉鸡吃鸡、捉鸟吃鸟,它忽然说自己要学唱歌,一定是有什么企图,必须提防它。

我在唱歌的时候,两眼都要闭上。唱得时间越长,眼睛就闭得越紧。闭上眼沉醉在歌声里,歌声就会更动听更美妙。

那今晚你就多唱几首吧,让我有机会把你美妙的歌声学会。我会成为你最满意的学生。

好的呀,没问题的。我多唱几首。

野猫见自己的阴谋得逞,心里很得意。它告诉两个儿子,玉鸟唱歌的时候是闭眼的,我要在她唱歌的时候,偷偷爬到树上咬她。她掉下去的时候如果还没死,你们俩马上用石头砸死她,我们一家人可以美餐一顿。

晚上唱歌的时候,玉鸟一直眯着眼,偷偷地观察野猫的一举一动。果然,野猫悄悄地上树了。它一直躲在树的背面,以防被玉鸟发现。当它爬到近处时,玉鸟忽然振翅到空中,迅速地用尖利的喙啄向野猫的双眼,剧痛让野猫丧失了平衡,失明让野猫从树上摔了下去。刚一落地,两只小野猫马上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头砸过去,野猫妈妈瞬间毙命。

基诺山的鲜花品种最多,花期也长,而且基诺山没有冬天,每个季节都有怒放的鲜花。鲜花和玉鸟是基诺山的两大标志。更为难得的是基诺山没有恼人的野猫。有着美妙歌声的玉鸟在基诺山自由自在。

作为勐海最小的族群,基诺人的童话几乎每一个都是精品,干净,明朗,清澈见底,充满生机和活力,给人丰富的联想,给人类留下宝贵的生态样本。一个小小的族群有如此丰盈的精神财富,不能不说是基诺山的幸运。

螺蛳大象赛跑

说古时候有一片草地上有大小不同的两种动物,大象和螺蛳。因为拥有共同的空间,大象经常在不经意当中踩踏到螺蛳,而相对要弱小许多的螺蛳也会经常团结起来向大象讨公道。

大象原本也不是故意要踩螺蛳,但是螺蛳太小了,又经常被草叶遮挡,原本视力很差的大象经常会因为没看到螺蛳就把它踢翻踩烂。所以大象经常会对着一派青翠的草地说话,小东西们,你们自己小心点,想着给我让路,不然我会不小心踩到你们。

它这么说话也是一片好心,但是螺蛳听了很不舒服。一只小螺蛳经过漫长的跋涉终于来到了大象的耳根。大东西,你没什么了不起,你只是一个胳膊粗力气大欺负人的蠢货。

小东西你敢骂我,信不信我用耳朵把你扇到地上去,一脚把你踩成肉饼。小螺蛳躲到了大象耳根的后面。我不信,我不信。你来踩我呀,踩我呀。大象的耳朵猛烈扇动,却根本奈何不了小螺蛳。大象的耳后成了最好的避风港。长长的象鼻触不到它,四条象腿奈何不了它。小螺蛳还可以在耳后搔它的痒,令大象痒得跳脚却又无可奈何。

到了吃饭的时间,螺蛳妈妈来叫它了,小螺蛳跟大象说再见。大象说你再来,我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饶了你。螺蛳妈妈说,你别太狂妄了,还说不定谁不饶谁呢。这样吧,明天我们来比出个高低输赢,比谁跑得更快,谁输了谁就滚出这片草地,滚得远远的。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螺蛳妈妈也是螺蛳王,它号令天下所有螺蛳明天出动。大家排成一列,从它和大象比赛开始的地方一直排到天边。大家接力喊话,一句接上一句,谁都不要停歇。喊话一定要喊在大象的前面,不给大象喘息的机会。

它们请来了猫头鹰做比赛监督。猫头鹰一声开始,大象就迈开大步开始了奔袭。大象跑啊跑啊,一座大山被跑过去了,可是在它的前面总有螺蛳在喊,大象加油啊,我们已经在你前面了!大象加油啊,我们已经在你前面了!一条大山沟被跑过去了,螺蛳的喊声还在前面。第二座大山被跑过去了,螺蛳的喊声还在前面。第二条大山沟被跑过去了,螺蛳的喊声还在前面。大象被螺蛳的喊声压得透不过气来,但它是大象啊,怎么能向小小的螺蛳低头呢。

第三座大山,第三条大沟,第四座大山,第四条大沟。过了第七座大山的时候,大象的腿软了,脚也扭了,它连一步也跑不动,只能一瘸一拐地拖着步子向前。我不能输,我不能输,无论如何我不能输。这些话大象已经发不出声音,只是在它自己的心里反复嘟哝,不能输,不能输,无论如何不能输。

大象加油啊,我们已经在你前面了!

大象现在已经知道了,螺蛳永远都会跑在它前面,它永远不可能战胜螺蛳。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大象再也抬不起它的脚,挪不开它的步子了。大象轰然倒地。大象败了。

那以后,大象再没有踏进过草地半步。它是大象,大象是有尊严的,大象不可以食言。它既然承诺,输了就离开草地,永远离开草地。它说到必得做到。大象再也没有踏进过草地。

基诺人的故事里,弱者经常用智力去与强者周旋,而且经常占强者的上风。猜测其中的一个原因应该是基诺人很少,是一个非常非常小的族群,很像是故事里的螺蛳、癞蛤蟆这些小动物,他们无法与强大的邻人正面冲突比膂力比武力。所以基诺人更强调智力,只有在智力的层面,他们才能与邻人势均力敌,甚至占邻人的上风。

整个基诺人的族群只有两万多人。他们集中居住在西双版纳的基诺山周围。人数虽少,基诺人却完整地保存着自己的文化形态,有自己的特色图腾和语言,在世界上特立独行。

基诺人认定,天上飞的和一切生命都是由女神造的,女神自己是白色的,她按照自身的颜色将所有鸟的羽毛都造成了白色。完成了造鸟使命之后,她在空中翱翔,一边观察鸟类的生活样貌。她发现自己居然分不清吃鱼的是什么鸟,吃稻谷的是什么鸟,吃虫的是什么鸟。她意识到自己的初衷的局限,作为个体,纯然的白色很美。但是作为群体,单一的颜色使每个个体失去了特色,每一个个体都与其他的个体相似,在视觉上形成混淆。

女神是那种有错必改的性格,她传令所有的鸟到基诺山会聚,她要给它们的羽毛重新着色,为它们打造只属于自己个性的颜色特征。

女神造鸟类的时候,完全凭自己的心情,没有谁给女神下命令发指示,更没有谁为女神定计划定指标,女神天性自律,她让自己每天完成一个作品。一只小鸟也是一天,一只凤凰同样是一天。一转眼几年时间过去了,种类数以千计的各种鸟儿装点了整个天空。造鸟的日子里,女神的心情极好,一直沉浸在创造的激情当中,所以她数千天如一日,乐此不疲。

第一个来报到的是孔雀。为孔雀画颜色是女神的头一次,所以也格外用心,无论是色彩组合还是图案设计,她都尽量做得完美。由于细节太多又太过于用心,女神从凌晨一直忙到深夜,她发现为它们画颜色比造它们还要辛苦。一想到它们有几千个种类,女神从心里畏惧了,她觉得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女神改变了工作策略,她让已经被画完的鸟儿也成为画师,为那些未画的鸟儿画颜色。而每一个被画完颜色的鸟儿,都会在被自己画的鸟儿身上做减法,减少几种颜色,简化图案的构成,让自己的作品不如自己美丽。这样一来,工作的进度就加快了许多。

另外,女神因为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所以在颜色种类的准备上做得不够充分。而每一个新成为画师的鸟儿,不约而同地都去选择鲜艳的颜色,都去把多种颜色组合,结果便是那些晦暗沉闷的颜色剩下来。几乎没有鸟儿会去主动选择黑色。

那些主动领命前来的鸟儿运气都还不错,得到了丰富而且美丽的颜色。而那些晚来的就比较吃亏,颜色会比较单调,图案也比较简陋,有的甚至是脏灰色或者脏黑色。

哈哈。神也有偷懒的时候。造鸟的女神好心情有灵感的时候可以造出精致的蜂鸟,可以造出精美绝伦的孔雀凤凰,可以造出个性而奇特的犀鸟。就是同一个女神,居然也造出了肮脏丑陋、令人厌恶的乌鸦。

基诺人很少,但是基诺人的故事不少。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把基诺人的特性展示出来。基诺人是个擅长动脑和用心的族群,心和脑是人的另外一种能量,因为它们可以弥补其他能力的不足。

比赛跑螺蛳不可能是大象的对手,所以螺蛳要战胜大象必得借助于心和脑的力量。螺蛳最终成为胜利者,它所使用的方法看上去简单,实则展示出超人的智慧。我们通常所熟悉的民间故事和寓言,展示的都是很基础的那些智力层面,几乎每个人都可能想得出来。但是基诺人的这个故事,我相信大多数人是想不出来的。也可以说,它属于更高级的智慧层面。

民间故事的起点通常不高,落点自然也低,所以我们会把它称之为童话。童话是属于孩子的故事。但童话本身是有弹性的,弹性令童话有极为丰富的收缩和延展。所以,童话虽然落点很低,仍然可能达到一个出人意料的大的弹性空间。许多天才的作家在童话领域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绩。诸如写出了《小王子》的飞行员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小王子》无疑是童话世界中的珠穆朗玛峰。在勐海的童话中,基诺人的童话独树一帜,呈现出极鲜明的个性特质,既富于智慧,又呈现出复杂的故事结构。

不久之前,勐海还是动物的天堂。许多大动物随处可见。诸如大象、马鹿、猴子、野猪和熊。可是如今它们都不见了,不知道是彻底消失还是躲进了人类到不了的地方。基诺人怀念与它们和睦相处的日子,把它们留在自己的故事里。

马鹿算是除了象以外的大家伙了。成年马鹿通常为三四百斤体重,个别雄壮的马鹿甚至会超过五百斤。马鹿的性格相对较温和,很少主动攻击其他动物。因为头上的一对巨角也很少有猛兽敢招惹它。马鹿与其他种群的鹿一样擅长奔跑,所以在自然界天敌不多。

猛兽中心机最多的是花豹。一只成年花豹通常绝不会去主动招惹一只成年马鹿。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马鹿与花豹虽然近在咫尺,却各不相扰。马鹿自然不会想到要攻击花豹,花豹也不愿在胜算不大的攻击中冒了受伤的风险。几乎所有的猛兽都不能够受伤,受重伤的便永远失去了捕猎的能力,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一种猛兽会为受伤的同类疗伤和喂食。这是大自然的优胜劣汰法则的必然结果。

凡事都有例外。成年马鹿要繁育,它自己可以与花豹相安无事,但是花豹无论如何不可能对鲜嫩可口的小马鹿无动于衷。母马鹿当然会全力以赴地护佑自己的孩子,但它扑不灭花豹对于美味的不可阻挡的欲望。它对花豹的敌意是如此明显,花豹不可能看不到它的敌意。

敌意会强化马鹿的警惕,这是花豹最忌惮的。如果它内心放弃了对小马鹿的欲望,一切都无从说起。它放弃不了,欲望征服了它。所以花豹只能尽全力去消解马鹿的敌意。它将自己的狰狞面目隐藏得干干净净,把自己变成了满脸笑意的豹阿姨。

它已经发现,马鹿母子很喜欢在橄榄树下捡食落果。于是在天黑之后,到橄榄树旁屙了一泡屎。早上,母马鹿带着儿子过来找橄榄果吃,难闻的豹屎味让母马鹿很生气:不害臊的家伙!让我抓到你,我一定让你把屎吃了!

早就躲在附近的笑眯眯的豹阿姨过来了,不好意思,马鹿姐姐,是我。我昨晚肚子痛得厉害,来不及选地方,就把屎屙在这里了。我马上把这里收拾干净。不好意思!请您原谅!

豹子动手在附近挖了深坑,将屎埋了。又将地面扫得干净利落。

母马鹿见花豹笑容可掬,态度一直那么谦和,觉得自己先前的话说重了。向花豹道歉,说自己错怪了花豹。花豹趁机向马鹿母子提出邀请,请他们到自己家里做客。马鹿母子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了。

基诺人的故事走到这里出现了差池。因为主人花豹为客人马鹿母子准备的大餐主食是田鼠肉,在常规的知识体系中,鹿是食草动物,可是马鹿去做客吃的居然是肉。讲故事的人自己也不能够确定世间是否有食肉的鹿。我们都知道有一类动物是杂食动物,既可以吃植物,也可以吃动物。马鹿会有例外吗?

一处差池把故事引到百度百科,我们马上发现了另一处差池。马鹿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有,但是中国云南没有。勐海当然也没有。没有这个物种又怎么会有这个物种的故事呢?不懂。完全搞不懂是哪里出现了问题。或许这个故事本来就是从别的地方移植过来的?

百度百科又带来了更新的差池,马鹿这个物种有鹿角不错,但是有鹿角的只是雄马鹿,雌马鹿没有鹿角。母马鹿无角,它天生便是花豹这种猛兽的猎物。花豹又怎能对一只没角的鹿有所忌惮呢?

这个基诺人的民间故事结构和形态都比较复杂,但是它设定的前提却接二连三地出了差池。这里之所以要把这个故事讲完,首先是对文化遗产的尊重,同时也要将其中的谬误明确指出来,以正视听。

花豹想吃小马鹿,又对母马鹿有所忌惮,所以请马鹿母子吃田鼠肉大餐以博取好感。马鹿母子因此将花豹视为好人。母马鹿对花豹赞赏有加,说花豹聪明,还说希望小马鹿日后像花豹那样聪明就好了。

隔日,花豹投其所好又送了几只田鼠给马鹿母子。母马鹿不知道花豹喜欢吃什么东西,主动问询,花豹当然不会说喜欢吃小马鹿。龙须菜,我喜欢吃龙须菜。母马鹿马上出门去为花豹采摘龙须菜。

花豹早就发现小马鹿在睡觉,母马鹿走了,它就省事了。它把小马鹿的头咬下来,把血渍舔干净,找出一捆稻草盖上被单,将鹿头放到枕头上。之后将小马鹿叼到一棵大树的后面大快朵颐。吃饱喝足,它又踱步到摆放鹿头的地方笑眯眯地将小马鹿的眼睛合上。

母马鹿采了满满的一筐龙须菜回来了。小家伙还在睡,你妈妈都回来了。豹子兄弟,让它睡吧。新摘的龙须菜最好吃了,我们先吃。花豹说先去解手再来吃,借机溜掉了。走之前它将嘴里的一块小骨头悄悄吐在装龙须菜的篮子里。母马鹿已经又累又饿,它没等花豹回来已经开始狼吞虎咽龙须菜了。当它咬到了那块小骨头的时候才意识到,花豹不见了。小骨头绝不是好兆头,它马上跳起身用蹄子撩起被单,这才发现小马鹿只剩了一颗头。

母马鹿为儿子痛哭了四天四夜,最后哭到两眼流血。山林中的伙伴们都过来吊唁,大象、猴子、野猪和熊,山鸡、布谷鸟、鹌鹑各个都说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花豹杀了!

野猪说,马鹿妹妹,你放心,我一定要把花豹杀了,为你报仇!咱们现在把它找出来,大家分头去找,谁见到它都告诉它我要与它决一死战!跟它定好时间、地点。

大家分头行动。最后是白脸山胡鸟见到了花豹并且把决战的时间、地点约定。

花豹并没把野猪放在眼里,它认定野猪不是自己的对手。时间定在三天后,它在这三天里做的唯一准备就是磨利自己的牙齿。野猪却在烂泥塘里滚了三天三夜,把又黏又稠的泥巴一层又一层地裹到身上,身上像披了一层厚厚的铠甲。

第四天一早,大象、猴子、野猪、熊、山鸡、布谷鸟、鹌鹑和白脸山胡鸟就都聚在一起了。它们脸色凝重,等待着决斗的开始。只有野猪满脸轻松,似乎要决斗的不是它。

凶猛的花豹低声吼叫着冲过来,恶狠狠地将巨齿咬向野猪,谁知却咬下一大块黏糊糊的烂泥巴。花豹自然不甘心,朝着野猪又是一大口,还是一大块烂泥巴,泥巴糊在花豹的嗓子里,噎得它直恶心。花豹一甩尾巴打在野猪身上,打下一块烂泥巴,刚好糊在自己的右眼上。它见势不好,转身就逃。这时愤怒的野猪怒吼一声箭一般地冲向花豹,一口咬下花豹后腿上的一块肉,大伙儿齐声呐喊为野猪助威。野猪乘胜追击,第二口咬断了花豹的两根肋骨。花豹疼得满地乱滚,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大家一拥而上,你一拳我一脚,瞬间让凶残的花豹一命归西。花豹最终成为大家的一餐美食。

只有母马鹿没去吃花豹的肉,它把花豹的血涂在自己身上,将原本黄色的皮毛染成棕红色。它用这种方式永远铭记这个血的教训。

故事讲完了,心里却并不舒服。别样吾老人听这个故事也有六十年了,他说他很少给别人讲它。他说自己也不懂为什么。这个故事里有一些令他不舒服的地方,他说不清那是为什么。他很想听听马老师是怎么想的。

我也一样不舒服,我不喜欢这个故事。可能是因为太血腥的缘故吧。花豹把小马鹿的头咬下来,又把野猪身上的烂泥巴咬下来两大块,之后是野猪将花豹后腿咬下一大块肉,再一口将肋骨咬断两根。这种故事方式会让人直接感受到创伤的具体部位,形成对伤口部位的直观联想,具体的生理部位加上具体的兽齿戕害的强烈刺激,已经在生理意义上导致直接的心理排斥。我相信,多数人都不会喜欢这样的故事方式。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童话和民间故事的整理和保存,的确存在一个鉴识与辨别的过程。

我们单独来说一下这个故事。故事里的主角是马鹿,而马鹿不是勐海当地的物种,那么它是怎么加入勐海的故事系统当中来的呢?最大的可能是移植,把其他地方的故事借过来,说成是基诺人的故事。我们也不能够认定勐海这个地方从来就没有过马鹿这种动物,动物学家关于物种的辨识结论也不一定绝对准确。

别样吾老人家只是个讲故事的人,他不是动物学家,他不需要对动物的产地做分析和认证。他的故事讲的是从前,所有那些陆路大动物都是从前的存在,今天都已经见不到了。所以,他的故事的精准度也不是很要紧的事情。因此,故事里出现的马鹿吃田鼠肉并不是不可理解的异常。也许动物学家会告诉我们,马鹿的牙齿不是犬齿,不能够切割肉类,因此不能够食肉。讲故事的别样吾或者听故事的别样吾,没必要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但是另外一个差池就不可以原谅了,就是雌马鹿没有鹿角的事实。没有鹿角的雌马鹿只能是花豹的猎物,不可能对花豹形成威慑,而没有威慑,这个故事的全过程都不能够成立。花豹可以先杀死母马鹿,再杀死小马鹿,它根本不必讨好母马鹿,它何必呢?

所以我没办法认定这个故事的真伪。如果连真伪都不能认定,那么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就很有限了。就像有人找我要给我讲个儿子孕育母亲的故事,我会让他去给别人讲。我对这个故事没兴趣。

在基诺人的故事里逗留太久了,我们为什么不去别的族群转转呢?

乌鸦断案

八两八,八两八,八两八。

到了瑶人的寨子里,你才会知道什么是八两八。八两八是乌鸦的叫声。

秋天是收谷子的季节,也是蚂蚱最忙碌的时间。萤火虫是蚂蚱的朋友,每到秋天它都会来帮蚂蚱的忙。天快黑了,萤火虫看出来蚂蚱没有收工的意思,就劝它该收工就收工。天黑了,我自己带着小灯笼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你可是什么都看不见了。蚂蚱不肯,它想尽量多收一点。萤火虫只能陪着它。萤火虫把自己收到的谷子交给蚂蚱,蚂蚱一个人背了它们两个人收的谷子,又累了一天,头晕眼花,很快就迷路了。它遇到了秧鸡,提出借宿一晚。秧鸡窝里有待孵的鸡蛋,蚂蚱发誓自己绝不会碰鸡蛋。好心的秧鸡留宿了蚂蚱。

可是它们熟睡的时候被麂子的惊叫声吓醒。秧鸡的担心变成了现实,蚂蚱一脚蹬破了秧鸡蛋。秧鸡心疼地大哭,一定要蚂蚱赔偿。

乌鸦是大家公认的公平先生。蚂蚱认可它,秧鸡也认可它。双方同意由乌鸦来断案。乌鸦也不含糊,叫来了麂子、大树、白蚂蚁、萤火虫几位来旁听。

蚂蚱,秧鸡好心收留你,你为什么要蹬破秧鸡的蛋?你是故意恩将仇报吗?

我怎么会恩将仇报呢?我已经很累了,睡得很香,是麂子的叫声惊醒了我,我吓坏了,才不小心蹬破了秧鸡的蛋。

麂子,你为什么在半夜三更惊吓别人?

回乌鸦的问话,我已经睡着了,是大树忽然倒了,吓到了我。我害怕了,才会叫。

大树,你为什么要倒呢?

我好好的为什么会倒?都是因为白蚂蚁,白蚂蚁咬断了我的根。我也没办法啊!

白蚂蚁,你为什么要去咬树根让树倒?

我肚子饿啊!我的食物是木头,谁让树是木头呢?是木头就是我的食物。

好了好了,你们都在胡诌八扯。说到底不就是蚂蚱蹬破了秧鸡的蛋吗?你给秧鸡造成了损失,赔秧鸡银子就是。秧鸡,你看看一枚秧鸡蛋值多少银子?

秧鸡也没有概念,就随口说三两三钱。

少了少了,就,就,八两八!八两八好了!

那以后乌鸦的叫声就成了八两八。

八两八!八两八!八两八!

人老大

很久以前,老虎、熊、水牛和人是朋友。这些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最喜欢自我吹嘘。老虎说自己跑得快跳得高。熊说自己能爬树,老虎跳得再高也没有它爬树爬得高。人说我可以把所有的草和树都砍光。水牛说要比本领,我来给你们做裁判。

谁的本领更大呢?老虎的速度最快,跳得也高。但是熊爬树的本领确实要远远高过老虎。人对熊说,我要把树砍倒,所以你最好从树上下来,免得被摔个半死。又对老虎说,你最好到山顶去,不然我砍倒了树会砸到你。熊和老虎都去了山顶,看人砍树砍草。

人根本没用斧头和刀子,而是用火镰摩擦点燃了枯草,火势一路向上,把老虎和熊围困到山顶。

当火势迫近,老虎拼了命,朝已经烧过了的山下方向逃生,它的速度快,跳得又高又远,所以浑身的皮毛被烧得斑斑驳驳。熊就惨了,跑不快跳不高,躲不过山火的烧燎炙烤,皮毛一团污黑。那以后老虎和熊都对水牛投诉人的狡诈,说自己上了人的当,被人给骗了。

水牛有自己的看法。这场比试让水牛看到了人的聪明才智,所以水牛心甘情愿地为人工作,成为人最得力的帮手。人成了世间的老大。

可是谁又知道,人怎么就成了老大呢?

这个故事又带来一个经常性的困扰,我们在上面也曾遇到过,就是相似性的问题。

前面是在老虎故事的单元中,那是一个瑶人童话。非常可惜,可见的瑶人童话很少,而且这个故事的品质很不错。但是相比基诺人童话,故事性还是嫌弱了些。

基诺人是个很小的族群,却有很高水准的一大批童话,殊为难得。基诺人不只童话优异,美术同样达到极高的水准。这个族群很重视造型艺术,在视觉形象上有自己独到的特点,与相邻的族群相比有异常突出的个性特征。去过基诺山的人,都会留下极深刻的印记。

基诺人厉害啊。向基诺人行脱帽礼!

智力为王

在众生的世界里,谁才是真正的强者呢?老虎是兽中之王,老鹰是空中之王,老鼠是地下之王,人是地面之王。

人凭什么为王?人的力量不够大,人的牙齿不够利,人的速度不够快,人的四肢不够强壮,人的眼睛不够犀利,人的皮肤不够结实,人唯一的长处在于智力。

智力是另一种力量。如同奔跑是一种力量,如同飞翔是一种力量,如同利齿是一种力量,如同块头是一种力量,如同膂力是一种力量,如同用毒是一种力量,如同伪装是一种力量。力量会令一个物种强大,令它独立于世。

小小的螺蛳曾经出现在基诺人的童话里,那一个回合,大象成了它手下败将。大象在人的心目中是聪明的和强有力的,没有人会拿大象与螺蛳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东西相比。但是多数人或许从没想过,象的存在展示的是象的能力和智力,螺蛳的存在同样展示的是螺蛳的能力和智力。从物种分布的区域和数量去推论,螺蛳比象存在的区域和数量要多得多。我们是否可以说,螺蛳的能力和智力都要远远强于象呢?甚少有人拿象和螺蛳比较,也许是因为象的存在远比螺蛳的存在更吸引人的眼球,绝不说明象比螺蛳更强大。

这里要讲另一个螺蛳的故事,布朗人的螺蛳故事。大家都知道螺蛳走得很慢,对那些以速度见长的动物来说,螺蛳的速度近乎为零,兔子就是这么看的。兔子这么看也没关系,它只要把自己的看法藏在肚子里,大家自然相安无事。可兔子天生是个多嘴的家伙,它一定要说,并且当着螺蛳的面。

好在螺蛳性情温和,既不急也不恼。兔子大哥,我生来就笨,不会随机应变,但是我也可以跟你比一比谁走得快,我不一定会输你。

真是天大的笑话!跟我比,我让你先走三年,再动身追你也会超过你!

不必先走一步,明天一早我们一起走。

在兔子眼里,一个螺蛳就如同一粒石子,谁会记得一粒石子的样子?就连大象也不记得。螺蛳太不起眼了,除了螺蛳没有谁会耐着性子去分辨每一个螺蛳的样貌特征。这是个只有螺蛳才知晓的秘密。而且螺蛳会通过只有螺蛳才知道的方式去传递螺蛳的信息。

螺蛳告诉其他螺蛳,谁见到兔子就告诉它,兔子加油啊,我在你前面!

次日凌晨,兔子兴致勃勃地找到螺蛳。慢家伙,可以开始比赛了吗?可以啊!那你来喊一二三!一,二,三。兔子全神贯注踩着发令声起跑,它四脚腾空三大步已经蹿出好远。它很清楚螺蛳的速度,所以没有继续向前,站下了回头张望。

可是螺蛳的声音从脑后传过来,兔子加油啊,我在你前面!兔子加油啊,我在你前面!兔子无论如何想不明白,螺蛳是怎么跑到它前面的。这一次兔子一口气跑了九九八十一步,它绝不再给螺蛳以喘息之机。

四脚刚刚落地,它万万想不到:兔子加油啊,我在你前面!没办法,它只有继续,再继续,再继续……但是没用,无论它怎么跑,停下的一瞬间总听见:兔子加油啊,我在你前面!

它已经筋疲力尽,却无论如何也不能超过螺蛳。但它心里不服啊,它拼了命也要挣回自己的面子。前面是陡坡,它决定铤而走险,索性抱着头一骨碌滚下长长的陡坡。

兔子加油啊,我在你前面!

已经遍体鳞伤的兔子,再也没有继续比下去的勇气了,就势滚进了草丛,躲在里面一动不动,以认败的方式退出了比赛。

基诺人的螺蛳故事讲的是大象与螺蛳赛跑,而布朗人的故事讲的是兔子与螺蛳的赛跑,讲的都是赛跑,讲的都是螺蛳以智力战胜了对手。我就怀疑他们中的一个是借用了另一个的故事内核。谁借用了谁的,我无从判断。民间故事都来自民间,原本也没有专利归属,所以是谁的原创其实也没有什么要紧。

有一点很重要,这两个族群都很小。布朗 人有九万出头,基诺人有两万稍多。我猜只有小的族群才会格外关心像螺蛳这样的小东西。两个不同族群的螺蛳童话,从一个特殊意义上填补了童话成员的空白,从另一个特殊意义上填补了童话内容的空白。

童话作为一个文化物种,对于智力有特殊的偏好,偏重智力的内容居多。而且几乎各个族群都把智力这种特殊的力量,以自己的方式加以强调。有智力的一方通常是弱小的一方。而且,在与强大的一方对峙的过程中,弱小的一方经常会成为最后的胜方。几乎所有的案例都是以弱胜强,这也成为一个经典的模式。

智力元素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布朗人的牛

布朗山上有过上万头牛,但是其中只有一头公牛,其余的都是母牛。不是母牛不生公牛,是牛王(公牛)不能容忍有公牛出生。不管哪一头母牛怀了小牛,出生那一刻只要是小公牛,牛王就会马上处死它。生了小公牛的母牛也会被赶进深山老林,从此再也见不到牛王。

久而久之,一些怀了小牛的母牛就会在生牛犊之前躲起来,一直躲到生了牛犊并确认是母牛犊之后才敢露脸。

有一只母牛因为生了小公牛,所以一直带着儿子藏在牛王看不到的地方。小公牛很好奇,自己为什么没有爸爸。牛妈妈不会撒谎,就把实情告诉了儿子,叮嘱儿子自己不要去找爸爸。

一晃几年时间,小公牛长大了,而且很强壮。小的时候它很怕牛王,当它大了,牛王在它眼里也没有那么可怕了。于是它背着妈妈去见牛王,尝试着去挑战父王的权威。

小公牛尽管强壮却从没与其他公牛较量过,牛王满怀怒气冲过来的那一刻,它被紧张和慌张打败了,转身仓皇逃走。它把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要它学本事练本领,告诉它只有把自己锻炼成一个无所畏惧的大英雄,才有可能战胜牛王。

妈妈对小公牛非常严苛,因为她不能忍受儿子被牛王所伤害。只有把功夫练到家了,才有可能赢。儿子不能败,败了就会丢命。妈妈的严苛使得小公牛真正强大起来。终于有一天,小公牛为妈妈展示了它的真功夫,它一次一个全力冲顶,用比前腿还粗的牛角,一下刺穿一棵比后腿还粗的榕树。之后,站到一块大石头上,铆足气力猛然跺脚,巨石也被踏裂了。

小公牛给了妈妈充分的信心,妈妈这才同意它与牛王去作战。那是一场恶战,两头牛直杀得天翻地覆。牛王毕竟老了,而且儿子继承了爸爸强大的基因,儿子最终杀死了爸爸。

儿子成了新的牛王。登基那一天,新牛王发布了登基宣言:今后所有母牛,无论生公生母都会受到奖励,公牛母牛都有同样的生存权利。任何牛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必须得到保护。牛王自己也必须遵守宣言规定的一切,如有违犯,所有的牛共诛之。

称王之战

别样吾问马老师,是否知道帕亚格。是蛙王帕亚格吗?帕亚格的脸很像是一张人脸。动物学家也叫它人面蛙王。你知道就好。

上古的时候,许多猛兽各领风骚,谁也不服谁。其中的佼佼者大象与老虎都很自信,主动提出来以比武的方式来确定王者,以王者作为所有动物的统领。在老虎和大象看来,除了它俩之外,即使有谁胆敢参赛也只是做个陪衬。

还真有一个宁愿做陪衬也来参赛的蠢货,就是帕亚格。它只是一只蛙,它拿什么去与老虎和大象对抗呢?裁判依然是公平哥乌鸦。

比跳沟的时候,帕亚格运用的是螃蟹的战术,偷偷抓紧了老虎尾巴,把老虎甩到身后。比过河,游泳是蛙的强项。帕亚格两个回合全胜,淘汰了老虎。

它与大象首回合比的是摘树叶,谁摘到最高的树叶谁赢。大象抬起前腿用双后脚直立,长鼻子向上伸直,努力够到了与鼻子等高的树叶,它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帕亚格居然有爬树的本领,它不紧不慢地向上,一直爬到树的最高处。当它把整棵树最高的那片叶子摘下来扔下去的时候,它已经比大象高出了两倍的高度。象老弟,你要不要也来摘一片这里的树叶啊?乌鸦高举起右翅:第一个回合帕亚格胜!

第二个回合由大象提议,比谁能爬到对手的背上。大象知道以蛙的小小身体根本承受不住它庞大的体重,那样的话,即使帕亚格能保住命,它也不可能再与自己争王。

不用我说结果,你们也一定都猜到了,第二个回合必定是帕亚格胜。蛙王成了动物之王。

动物有了自己的王,原本创造和掌管万物的天神不高兴了。他开始与动物作对,该下雨的时候不下雨,该刮风的时候不刮风,干旱无雨导致草木干枯,所有的动物都要面对干渴和饥饿。动物们于是向他们的王者兴师问罪。帕亚格于是带领猛兽和毒虫去讨伐天神。猛兽毒虫原本都是天神的造物,天神对付它们显得轻而易举。他只须用三昧真火便把帕亚格的军队击退,烧得溃不成军。

稍做休整之后,帕亚格重建了另一支军队。这一次它的士兵是白蚁,数量极其庞大。白蚁上到天庭立即钻入宫殿建筑的亭台楼榭之中,迅速将所有的木料吃掉,天庭开始摇晃,崩塌。天王拿天神问罪,治罪。

帕亚格得胜归来,地上的动物植物都对它格外尊重。可是大家都觉得帕亚格作为动物之王,形象过于不起眼,大家建议它服食一种仙草亚布洛。恭敬不如从命,帕亚格每天服食亚布洛,结果每年都要蜕一层皮,身高也要增加一节,它的身材越来越像今天的人。

野兽们终于认定它不需要再变了,于是它们偷走了所有储存的亚布洛,同时灭掉了所有还在生长的亚布洛。亚布洛从此消失了。

帕亚格成了人,生了很多孩子,他的孩子们又生了很多孩子,人成了大地的王者。因为他曾经是动物之王,所以所有的动物都对人表现出普遍的臣服。

布朗人的故事里人居然是蛙类变的。故事里没说由帕亚格变成的人,仅仅是布朗人的祖先,还是其他所有人的祖先。

众生乐园

世界的元老院

勐海有个叫湾格花原的男孩。湾格花原有自己的一块秘地,就是世界的元老院。

那里很奇妙。首先没有一条路通过去,有一个特别的使者带湾格花原过去了,那是一个叫长脚的蜘蛛。长脚比湾格花原要大,所以湾格花原可以骑在长脚的身上,双手抱住它的腰。长脚不说它们要去哪里,但是长脚从天上来,估计它要把男孩带往天上的方向。

果然。我们都知道蜘蛛都有自己的轨道,就是蛛丝,蛛丝是从上面垂下来的,他们的方向正是向上。

第一次听长脚说它们的时候,湾格花原已经想到它们一定不止一个,也不是某一个谁。它受它们的委派来接湾格花原,这种说法本身已经意味着它们的领导姿态。

湾格花原严格按照长脚的指示,将双脚踩牢它最下面的那对长腿,双手从它背后环抱住最上面的那对长腿,这样湾格花原就已经把自己牢牢地嵌在它浑圆的背上。男孩忽然发现他可以两腿前伸,以整个小腿从后面滑下它的长腿,这样的结果让男孩的两个腿弯钩牢它的腿。男孩的身体与蜘蛛的背部紧密贴合。

以男孩有限的想象,蜘蛛利用蛛丝旅行,多半只能做垂直的上下运动。如果运气好,加上有风,就额外有了荡秋千的机会,仅此而已。因此,男孩理所当然地以为 它们 在上面。

上面又是哪里呢?

第一次它来是自上而下,因为那时候男孩觉得上边像是一棵巨树,顺理成章地以为上面就是树上,它们在树上。

但是第二次头上没有树只有蓝天,所以男孩就想不清楚上边在哪里。不会就是蓝天白云之上吧。想不出它们在蓝天白云的什么地方等男孩。

湾格花原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眼前的世界已经变了,他看到的只有热带原始森林,古木参天,老树新藤,小树古藤,连同蒿草蓬竹完全彻底纠缠在一起,说不上繁茂紧密,却也如天网一般疏而不漏。覆天盖地的这张滤网并未将阳光阻断,它们以改变自身走直线的特性为代价,最终曲曲折折地到达林中地面,将蜿蜒交错的各类植物的根系以光斑的方式照亮。

上面的世界更像是一张透光透气的绿色植物之网。

湾格花原说,它们还在上面吗?上面又是什么地方?

长脚说,手脚抓紧不要说话。

男孩忽然一阵眩晕,吓得双眼紧闭,仿佛他们进入了超音速飞行一般,与男孩先前的设想相通,他的记忆中一片空白。他不知道那是沉睡还是休克。再睁开眼,时空已经全然改变了。这应该是一整块巨岩构成的山顶。男孩扭转头,前后左右张望,竟没能看到一座山,或者也可以说他已经站到了最高的那座山顶。

男孩的耳中充满了奇异而喜悦的声音,既不是人的声音,也不是野兽的声音,也不是鸟鸣声,但是听得出声音里充满了快乐。

低头的时候,男孩才发现自己竟然骑跨在大象的头骨之上两眼之间。大象此刻正昂着头,努力完成把男孩高举在空中的神圣使命。男孩没有丝毫的恐高,所以很享受这一刻的居高临下。这一刻,男孩已经居于整个世界的最高处俯瞰整个世界。

现在他看清楚了,这里是一大块平坦的石头台,很像是一个天造地设的山顶剧场。男孩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动物昆虫和飞鸟。每个种类都只有一对,它们同样开心地发出各自的欢愉之声。许多动物许多鸟类许多昆虫都是男孩从没见过的。它们因为什么原因在这里聚会呢?

巨大的石台上无数生命在舞动,发出它们各不相同的声音。湾格花原忽然有了幻觉。爸爸曾经讲过的一个童话出现在幻觉中,一艘四方形的大船,他们叫它诺亚方舟,来自一本叫《圣经》的大书。不同的幻觉重叠在一起。

男孩忽然想到了一个词组,世界元老院,是的,这里就是世界元老院。每个物种都有一个代表加入进来。如果不算刚到的自己,这个世界里原本没有一个人。没有人的世界。

小风叔叔是个无所不知的大博士,他说整个人类的历史不过四千年。

男孩就想到他刚刚来到的这个地方就是四千年前的地球。这里除了人什么都有。每一个生命都派了一个代表在这里聚会,讨论大家共同面对的一切问题。

食物。谁吃什么,谁可以吃谁,谁的食量有多大,可以吃多少东西。

数量。多大的草场,多大的森林,能够养育多少以植物为食的动物和昆虫的种群,这些种群又能养育多少以动物为食的种群,每个种群又该如何不妨碍其他种群的繁衍生息。

水。所有的淡水可以满足多少植物的需求,可以满足多少动物和昆虫的需求,满足多少生命所必需的滋养,每一种动物和昆虫各自的种群要控制在怎样的数量之内,诸如此类的。

造房子。谁有怎样的需求,有怎样的工具,有怎样的能力,又能找到怎样的材料,最终的房子又有怎样的功能,诸如此类。

感知世界。谁需要眼睛,谁只需要触角便可以代替眼睛,谁更需要的是高度灵敏的耳朵或者其他器官。

谁能够耐受什么样的温度。谁需要羽毛,谁需要皮毛,谁需要光滑纤薄的皮肤。

谁如何进食。谁需要有牙齿的嘴巴,谁格外需要能撕开坚韧皮肤的犬齿和獠牙,谁需要有狭长坚硬的喙就够了。

谁以什么方式行走。谁需要翅膀,谁需要两条腿四条腿和八条腿,谁需要短腿,谁需要长腿。

它们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讨论,但是它们不急,它们来到这个世界许久了。有的几百万年,有的几千万年,有的上亿年,反正它们有的是时间。它们为什么要着急呢?

它们也会争执,也有不心平气和的时候。它们也许会大打出手,但是有一点是必需的,它们大家都遵循同样一个规则:必须为所有其他生命留出足够的空间。没有谁有剥夺他人生存空间的权利。

元老院里没有一个声音是压倒一切的。所以每个物种都有自己发出声音的机会,所以这个世界在无限的时间和有限的空间中一直有一种默契的和谐,一直维系着不可思议的平衡。

所以男孩就不明白了。如此的和谐与平衡不是它们大家都想要的吗?它们又何必一而再再而三地派长脚去请一个人类的男孩上来呢?难道它们不明白,人类的登场会打破这种和谐和平衡吗?难道它们希望有一种力量来打破吗?和谐和平衡不好吗?需要被打破吗?

湾格花原这么想的时候,忽然觉得羞愧。因为他听爸爸说过,从四千年前第一个人的到来,人类的数量今天已经超过了七十亿!这个数目极其庞大的新物种,已经完全打破了和谐与平衡。

嗐,世界元老院。

花豹和牛

布朗人最喜欢的是牛,最不喜欢的是花豹。

而牛是花豹最喜欢的食物。牛不仅味美,同时体量巨大,一头牛足够一只花豹吃半个月。

黄牛忠厚老实,对任何动物都不存戒心。花豹虽然对牛垂涎三尺,但还是对牛角有所忌惮。它并不敢对牛轻易下手,毕竟花豹最怕受伤。受了伤的猛兽再也无法捕猎,最终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花豹露出笑脸,以朋友的姿态去找黄牛聊天。你的角太长了,在树林里经常会刮到树枝太不方便,也跑不快。我的朋友,让我来帮你把牛角截得短一些吧。

黄牛先前的确被树枝刮住过牛角,就同意了。花豹兴致勃勃,为黄牛将牛角切掉。牛角在头顶,黄牛看不到被截的牛角。花豹露出真面目,扑击黄牛,黄牛抵角反抗时才发现牛角已经不见了,于是成了花豹的口中美味。

再饿了,花豹又打算故伎重演。这一次找到的是水牛。水牛老大,你真是太魁梧太帅了,可惜你这对牛角又粗又笨,很难看,我帮你修得漂亮一点吧。水牛一眼看透了花豹的狼子野心,挺起粗壮的双角。你那点鬼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吗?想吃水牛的肉没那么容易。你先要问这两只牛角答应不答应。想试试吗?

花豹当然不想,只能垂着头沮丧地离开。

可以说,花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几种动物之一,可以媲美老虎和梅花鹿。不只是布朗人不喜欢它,全世界的童话里豹子都不是受人喜欢的角色。它那么漂亮,却不招人待见,是因为它的狡诈和它的嗜血天性吗?

牛在所有的童话里都是人类的朋友。忠厚是牛的天性,而且牛对人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连纯粹属野兽范畴的北美野牛和非洲野牛,也借了水牛和黄牛的光被视作人类的朋友。

由此可见,“人品”决定了一种动物在童话世界里的位置和褒贬。牛是“好人”,这一点大家没有异议,但是在公牛和母牛之间,大家还是会认为,相比之下,母牛更是“好人”。

母牛生了牛犊,辛辛苦苦把牛犊奶大,可是公牛以父亲之名声称牛犊是它的孩子,要把牛犊从牛妈妈身边带走。母牛当然不认可,坚称孩子是她的,是她怀他养他。公牛却说牛犊是他的种,只是借了母牛的肚子才有了他。俩人各执一词,最后经双方商定,请来了各种动物的王者来做裁判。

大家都知道生养牛犊的是母牛,但是又慑于脾气暴躁的公牛的淫威。象王来了,熊王来了,马鹿王来了,猴子王来了,松鼠王来了,野牛王来了……但是这些家伙都是墙头草,谁都不愿意得罪人,谁都想做和事佬,而且谁都不害怕性格温厚的母牛。

象王说,我们知道牛犊是公牛的孩子,也是母牛的孩子。

熊王说,尽管公牛下种的功劳很大,可是母牛孕育和喂养的功劳更了不起。

马鹿王说,没有山上的这些草地,牛就没有食物无法存活,没有了公牛母牛哪来的小牛犊啊。所以我们都要感谢这些草地才是。

猴子王说,这么说起来,还要感谢画眉呢。没有画眉的美妙歌声,公牛母牛哪来的好心情啊。没好心情的公牛母牛又哪来的牛犊啊。所以,没有画眉绝对不行。

松鼠王说,要我看,功劳最大的是太阳。没有太阳的照耀,草木都不会萌芽和生长,没有草木的滋养,又怎么有牛有羊有马有所有的食草动物呢?

野牛王说,我和你们是堂兄弟堂姐妹,我最公平。我们都是天神造的,都是天神之子,又何必要分出谁是谁的儿子,谁属于谁呢?

母牛发现他们这些裁判越说越不着边际,于是对公牛说,你认为他们可以裁判出一个结果吗?公牛说,他们就是些说相声的,顺嘴胡说而已。母牛说,让他们说他们的相声,我们去找一个公正公道的人给我们一个判决。蛤蟆公道。我也同意,蛤蟆公道。就找蛤蟆。公牛母牛终于有了共识,蛤蟆被他们双方所认可。

蛤蟆已经知道了之前大家遇到的难题。它同大家一样,也不想得罪人,但它要动动脑筋,毕竟无端地得罪公牛无异于自讨没趣。毕竟它不着急,牛犊最终判给谁对蛤蟆都是一回事。于是它当着他们的面眯上眼打起了瞌睡。

毕竟是公牛要来争牛犊,所以首先失去耐心的是公牛。喂,小蛤蟆,我们请你来,不是来请你打瞌睡的,说话呀。

姓牛的,你着急有用吗?你总得让我休息好了再当裁判吧。我阿爸昨天夜里生孩子,我跟着忙了整个通宵,这会儿困死了,眼皮要用柱子顶起来才能睁开。

公牛动了气,你拿我当三岁孩子啦,就没听说过公蛤蟆会生孩子。

蛤蟆睁开眼,既然你知道我们公蛤蟆不会生孩子,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你们公牛会啊?公牛大哥,佩服佩服。

这个也是布朗人的故事。在布朗人的童话世界里,不起眼的蛤蟆永远是个智者。

而公牛虽然也不是坏人,但是他的坏脾气还是让他得到的赞美声比母牛要少。

好胜的愚蠢

布朗山有东山和西山。西山是野牛的领地,野牛是西山的王者。这一点没有什么值得说的。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王者,没什么奇怪。可是东山的王者一定要特别说一说,因为它是狮子。也因为这个童话是所有搜集到的勐海童话中唯一有狮子的。

百度百科中也说,狮子是属于非洲和亚洲的动物,说亚洲只有印度有狮子,又说上个世纪初印度的狮子几乎灭绝,由于印度政府的抢救才逐渐恢复到三四百头。非洲有狮子大家都知道,因为有太多关于狮子的影像,背景都是来自于非洲。

而老虎经常来自于亚洲。老虎和狮子都被称为兽中之王,人们也喜欢去猜测老虎遇上狮子,后果会是怎样的。那是另一个话题。

布朗山东山有一只狮子,是东山之王。

狮子与野牛各自占山为王,倒也相安无事。原本相安无事是皆大欢喜的事情,相安无事也就意味着各不相扰,各过各的日子。各过各的日子有什么不好吗?原本也没什么不好。可是有的人心里不舒服,比如豺狼,它就不喜欢狮子与野牛各不相扰。

豺狼不喜欢长时间逗留在一个地方,它喜欢乱窜,今天东山,明天西山。所以不能说它是西山的,也不能说它是东山的。还有一点,它既不是野牛的对手,也不是狮子的对手,但它不认可那两个家伙的王者地位。

你们既然都要称王,活该你们要斗一斗喽。我知道你们想相安无事,那可不成,王是斗来的,不斗就想称王,没那么便宜的事。豺狼拿定了主意,它一定要让他们斗。

它去见野牛。野牛知道豺狼是个狠角色,马上摆出拼命的姿态,一边怒吼,一边轮流刨动前蹄,巨大的牛角在空中交替划出X形弧线。它已经开始对豺狼宣战了。

豺狼的发抖也是它真的害怕了。野牛大哥,你别那么凶,你那么凶让我害怕。

害怕你就滚远点,不要到我的西山来。

我是来给你报信的!东山的狮子刚才说,你马上到西山去,告诉野牛,天下的所有动物我都吃腻了,我现在只想吃野牛!

想吃我?!看我不要了你的命!

发怒的野牛眼睛里已经看不到豺狼了,它双眼充血,浑身肌肉紧绷,满脸的杀气。

豺狼趁机溜走,迅速到了东山。狮子大王,我刚从西山过来,野牛大王要统一布朗山,怒气冲天,一边用它的大牛角猛撞大树,一边大叫,杀死狮子!统一布朗山!我怕你不知道情况,马上过来跟你汇报,让你早做提防。

提防?我提防它?该提防的是它!

狮子可不是只会自己生气的角色。它可以容忍相安无事的格局,但是绝不容忍任何挑衅和狂妄。狮子用尽气力长吼,吼得山也震颤了。它马上冲下山,朝西山狂奔。

狮吼已经将挑战告知给野牛,野牛严阵以待。论正面冲击,野牛在草原森林中鲜有敌手,它有粗壮巨大的牛角,有坚如磐石的头盖骨,大象也不敢与野牛正面对撞。

狮子当然不会与野牛硬碰硬,它比野牛更灵活,也更多缠斗经验,它的撒手锏是用它的大嘴和利齿去锁猎物的喉。

那是一场多回合的恶斗,直斗得昏天黑地。野牛不是兽王,不会主动攻击别的野兽,但是它绝不怕兽王,不怕狮子老虎,它与它们决一死战的时候,胜利的天平并不一定倾向兽王。

狮子最终咬住了野牛的咽喉,僵持了许久。之后,野牛终于倒下了。狮子也用尽了最后的气力,张开嘴巴喘息。狮子料不到野牛会再鼓余勇,铆足最后一口气,将巨角捅进狮子大口喘息的嘴里。两位王者同时毙命。

布朗人的这个故事有一个糟透了的结尾。

不是狮子和野牛的死,那样的以死相对的结尾何等惨烈,何等辉煌。故事就该在此处打住。

故事的结尾令人恶心。

结尾:

狮子和野牛成了豺狼的美餐。

泥土里为家

当年,天神为濒水的地方造出了蛇、鱼、蟹、蛙和黄鳝,它们几个约好了一起商量各自的居住地。可是在约好的时间,黄鳝没到。其余的四个各自报名,鱼报名住在水里,蛇报名住在草丛,蛙也报名住在草丛,蟹选择了水里。这次选择是决定性的,以后不得更改。

错过了选择的黄鳝很恼火,别人都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只有黄鳝还在四处游荡。它不甘心,它决定分别找它们四个去理论一下。它试图从中找到属于它自己的机会。

鱼大哥,我们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我们的尾巴和鱼鳍都是一样的,我们是一家人啊!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希望大哥不要把我当外人。

小兄弟,没人把你当外人,有什么话你尽管说!我一定为你做主。

大哥,那几个家伙跟我们不是一路人,当然不可能一条心。我们只是安安静静地活在水里,蛇和蛙明明活在陆上和草丛,却还要到水里来浑水摸鱼。还有螃蟹也不是东西,虽然活在水里却不甘心,非要长出八只脚两个鳌,混到草丛和陆上去找机会。它们都有野心,都想侵占别人的地盘,你一定不可掉以轻心啊!

鱼没接黄鳝的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也一定有自己的道理。鱼不关心别人的方式。鱼的信条是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黄鳝去找蛇了。蛇大哥,我们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我们的头和身形是一样的,我们是一家人啊!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希望大哥不要把我当外人。

兄弟,你有什么困难说给大哥听,我们愿意帮助你!

大哥,我很为你担心。今年雨多,你的草丛都被水淹了,鱼和螃蟹侵占了你的地盘。蛙可以到水里去生活,你会游水但却不能在水里停留,再下雨你就无家可归了!为你担心啊!

黄鳝再去找蟹。蟹同样愿意帮它,但是听了它的话后不认同它的说法。

黄鳝又去找蛙搬弄是非。蛙一眼就看穿了它的心思。蛙与蛇、鱼、蟹聚在一处,大家把黄鳝的话集中到一起,马上看清了它的用心。众人商定要孤立黄鳝,不给它生存的空间。

所以,黄鳝无处可去,只能钻进水下的泥土里为家。

长脚蚂蚱

相传当年有一种长脚蚂蚱像狗那么大,它到一个人家来借宿。开门的老人见它个头太大就不想让它进来。

你的脚太长了,我怕你蹬到我的孩子。

一定不会,一定不会。我太累了,我睡着了就像死过去一样,一动都不会动。

它再三央求,老人只好放它进来,让它睡一觉。并且再三嘱咐它把它的长脚缩起来。深夜里传过来一声麂子的尖叫,惊得长脚蚂蚱猛一伸腿,它的长脚一下子就蹬破了孩子的头。

老人心疼得哭了,一定要长脚蚂蚱负责任。长脚蚂蚱很委屈,因为它也是受了惊吓。老人跟它去找麂子问罪。

麂子更委屈了,它睡得好好的,身旁的大树忽然倒了,差点儿砸到它,问罪该去找树。

你们以为我无缘无故就倒啊?那些白蚁日夜咬我的树根,没了树根的树怎么能不倒啊!

怎么能怪我们白蚁呢?我们从没招惹过牛,可是它无缘无故就把蚁巢踩塌了。我们也是没办法才躲到了地下。可是地下除了树根还有什么可吃的东西呢?我们总要活下去吧?

牛也有自己的怨恨,就是牛绳。细细的牛绳拴住了牛鼻,牛又疼又动弹不得,当然会发怒会跺脚,即使会跺塌了蚁巢也没什么奇怪。

牛绳说,我没办法啊!我不敢躲在角落里,那样会被老鼠咬得稀烂,只有拴在牛鼻上老鼠才不敢凑到我跟前来。

老鼠认为罪过在猫,是猫追得它惶惶不可终日,它们才会乱咬绳子什么的。猫要是消停一点儿,老鼠不会做那些讨人厌的事。

老人带着长脚蚂蚱去找猫。长脚蚂蚱说话了,老人家,猫是你养的,你自己去找就行了。我已经陪了你半天,得回家了。再陪下去,今天晚上又要在你家里挤着睡了。你说呢?

长脚蚂蚱走了。老人只有独自跟猫发脾气,怪它最终害得孩子被蹬伤。

老头子,你真是糊涂透顶,你想想你为什么养我?当然是为了让我抓老鼠,我不抓老鼠它们会偷光家里的粮食。粮食没了,你和孩子们吃什么?你怨我抓老鼠,你怨老鼠咬绳子,你怨绳子拴牛,你怨牛跺塌了白蚁窝,你怨白蚁咬断了树根,你怨大树倒地吓着了麂子,你怨麂子叫吓着了长脚蚂蚱,你怨长脚蚂蚱蹬伤了你的孩子。怨来怨去,你最该怨的是你自己,是你放长脚蚂蚱进来睡觉,你干吗放它进来?

这个故事我们似曾相识。前面有一个八两八的故事,是瑶人的。与这个故事几乎一样,我们完全无法判断是谁从谁那里移植过来的。一定是移植,不然不可能剧情完全一样。毕竟这个故事回合很多,一处相似完全可能,两处相似已经不太可能,现在有五六处都相似。

毕竟勐海不大,一个族群的故事传到另一个族群也完全可能。或者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一个族群把从另一个族群听来的故事又讲了一道,被重复收进不同族群的故事集当中也是可能的,尤其是那些没有自己文字的族群。

尼之歌

丢了文字

很久很久以前,汉人、傣人、僾尼人都没有文字,都没有自己的书。大家记数都用豆子,记事情都用刀子刻在竹木上。后来大家听说东方有文字这回事,都觉得该去把文字找来。就各自派了一个人一同出门,一大早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汉人的着装简单方便。傣人额外带了一捆贝叶。而僾尼人带上了一卷牛皮。他们朝着正东方前进。遇山爬山,遇水渡水。他们一路共同觅食。打猎,采摘野果,挖野菜,寻找种子和果仁,有什么就吃什么。历尽千辛万苦,有几次甚至死里逃生。差不多经过两年多,终于终于来到了有文字的那座山。

这是一座有很多个山洞的奇特的山,每个山洞里有一种文字。三个人商定,他们不要学同一种文字,最好的格局是一个人学一种。

无论哪一种文字都是刻字,是由天神刻到石壁上,没人能把那些文字带走。

汉人没有材料,也没有工具,他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记在心里,记住字的笔划,记住字的间架结构。他的方法很慢,靠的是死记硬背。

傣人幸好带了贝叶,他可以照着刻字的笔划把字的笔划抄下来。

尼人有牛皮,像傣人一样把刻字抄在牛皮上。

无论是背笔划还是抄字都是很枯燥的事情。他们同时要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要去采摘野果,要去捕杀猎物,要去搜寻种子和坚果,要去捕鱼,要去捡拾烧柴。

这样的日子他们过了三年多。先是僾尼人洞子里的刻字抄完了,他轻松了,可以去玩儿,可以到处走走转转了。

之后是傣人也结束了。

汉人最后结束。虽然他比他们工作得辛苦,但是回去的一路他很轻松,因为他不必带任何工具。他把他的收获都带在脑子里。归路很长,来时他们身体还好,也走了两年多,回去时的身体比来时差多了,所以走了四年还没走到。

每次遇到河水、湖水泅渡过去,都会把衣服弄湿,然后再去找烧柴点火将衣服烤干。这样的日子他们已经经历了四年零九天,他们终于快到家了。他们各自成了自己族群的英雄。一路上,他们没空打开自己的贝叶捆和牛皮卷,现在到家了,他们终于可以打开了。

汉人打开的只是自己的记忆,他用了大概一年的时间,把自己记住的笔划和单字全部复制到汉人自制的纸上。

傣人打开贝叶捆,湿贝叶一次又一次的沾在一起,泡湿后又被烤干,已经变得皱皱巴巴,叶子上的字随之变得弯弯扭扭。所以,傣人的文字就成了那种弯弯扭扭的模样。

由于汉人的文字是记在心里的,有横有竖有撇有捺,因此写得清清楚楚方方正正。

尼人的牛皮卷被水一次又一次泡软,表面滑滑腻腻的,上面的文字剥剥落落,残破而且模糊。由于多次被火烤,皮质已经透出诱人的香气。它的主人经常处在饥饿的状态,偶尔会忍不住用舌头去舔食香喷喷的牛皮,上面的字迹早已一片模糊,而且他那个山洞里的刻字本来就少,他所带牛皮卷的面积也很有限,所以虽然历经多年的辛苦,僾尼人的文字却没能保存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另一种说法,说僾尼人很早以前就有了自己文字,那种文字连同许多僾尼人的图案纹样叫阿博。当时,阿博只有两夫妇知道,他们把阿博藏在竹楼里,从不示人。他们老了以后,忽然意识到这样不行,光有文字而没有人认识文字,文字就会失传。

他们于是把寨子里的几个孩子召进竹楼,准备教他们识字。

其中有一个叫罗嘎的孩子,是天仙的儿子。他的妈妈更喜欢在天上忙碌,平时顾不上儿子。可是,罗嘎是个恋妈妈的孩子。他想方设法把妈妈留在身边,让妈妈陪他识字读书。

这一点妈妈做不到。她给罗嘎一个宝葫芦,通过窗口可以看到葫芦中的许多有趣迷人的图景。罗嘎果然被迷住了,连妈妈走了也不知道。罗嘎被几个孩子羡慕,孩子们再也没心思识字,每时每刻都在央求罗嘎,让他们也看看宝葫芦窗口的图景。

这件事传到外面。一个有钱人从很远的地方骑马过来找罗嘎,他给了罗嘎一块金币,得到罗嘎的允许,看宝葫芦的窗口,他一下被迷住了,提出要买宝葫芦。罗嘎当然舍不得。有钱人已经离不开宝葫芦,商量不通就来硬的,动手抢夺,同时一把将罗嘎推下竹楼。

他不知道,他这一推刚好救了罗嘎的命。

宝葫芦的自救功能启动了,窗口忽然喷出一道火舌,火势又疾又猛,一举将竹楼连同有钱的那个坏蛋燃烧起来,直到把他们烧成灰烬。

最大的损失不在竹楼本身,而在于藏在其中的阿博,阿博刚被点燃,经历了一次小小的炸裂,其中的图案纹样部分被炸裂弹出了竹楼,其余所有的文字都烧成了灰烬。

而那些图案和纹样得以幸免。以后的僾尼人生怕它们会遗失,索性将它们绣到衣服上,让这些图案和纹样一直保存到今天。

嘎汤帕节

每个族群每年都要有一个大的节日。傣人是泼水节,汉人是春节,僾尼人是嘎汤帕节。

在僾尼人短暂的历史过程中,曾经有过两个嘎汤帕节。僾尼人的祖先叫松咪哦。松咪哦的儿子哦太雷当时很担心自己族人的日子过得太富足了,担心他们会超过自己。他想出了用节日来制约族人的主意,制定了每年十五天的嘎汤帕节。哦太雷给自己改了名字叫汤玛阿尧。

汤玛阿尧的意思:制定节日的人。

过大节是要花大钱的,尤其是那些有钱人家。节日不能干活,大家只能吃喝玩乐。连续吃喝玩乐十五天,实在是太过分了。有钱人家也受不了这种规定,他们一起联名反对,制定节日的人不敢再坚持嘎汤帕节制度,宣布废除。

过年过节有助于整个族群的休养生息,给人们常年的辛苦劳作一个喘息的时间,原本是一个很聪明的制度。但是古代生产力低下,社会和个人的财富还极端匮乏,根本不具备长时间吃喝玩乐的物质储备。连续十五天的一个节假日,在生产力极大丰富的今天也不现实。所以,设定嘎汤帕节是正确的决定,取消连续十五天的嘎汤帕节更是正确的决定。

很显然,一个族群,一年也没有一个大节是有问题的,怎么可以一年也不让人有一次大的喘息呢?只不过时间不该过分的长,一定要适可而止。

终止嘎汤帕节到了僾尼人的第十三代。汤玛阿尧是第二代,也就是说从他那又过去了十一代。僾尼人一代平均年龄为二十岁,大概二百年后,僾尼人的新首领出现了。他叫则汤帕。他宣布恢复嘎汤帕节,但是把时间重新规定为五天。那以后直到今天,嘎汤帕节就是五天。

嘎汤帕的意思大概相当于汉语的万象更新,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来了。新的一年,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来自葫芦

尼人自己认定,僾尼人从葫芦中来。说自从开天辟地,最早出现的是太阳和月亮,是水和花草树木。

早上是月亮下夜班的时间,也是太阳上班的时间。兴致勃勃的太阳告诉疲惫不堪的月亮,说它发现了一枝新芽。月亮认为太阳大惊小怪,不就是一支新芽嘛,有什么了不起。月亮让太阳报告给天神,看天神怎么说。

天神是造物主,他要照料的事情太多,就让太阳月亮多花点心思守护新芽。太阳觉得不妥,如果它只是守护这一枝新芽,其他地方就没有光明和温暖了。天神想想也是,于是让太阳月亮做好自己的本职。他就安排七位仙女去专门守护那枝新芽。

七仙女是些贪玩的女孩。几天以后,守护就让她们厌烦了。她们去找天神诉苦,天神无奈另遣燕子和飞蚂蚁过去,令它们日夜守候。

燕子和飞蚂蚁尽职尽责,但是它们不懂得互相替班,一个休息,一个执勤。所以它们两个坚持不了多久就都睡着了。

原来那是一颗有灵性的葫芦,葫芦趁它们两个睡着,迅速地长大,迅速地成熟。睡梦中的燕子和飞蚂蚁对它们的成长一无所知。但是葫芦突然炸裂了。爆炸声惊醒了两个守护者。它们睁开眼,葫芦已经裂成了两半,两只葫芦瓢在藤蔓上随风晃动,每晃一下,就会晃落一颗葫芦籽。葫芦籽落地,就成了一个毛毛球,在草地上滚动。

与此同时,另一些种子从更高处飘飘洒洒落下来。那是天神的又一个指令,那是些棉花的种子。葫芦种子是人种,棉花种子是为了人遮体避寒而准备的棉花。

葫芦种子落地变成毛茸茸的小东西,小东西马上睁开眼睛,长出四肢。小东西长大了,毛也渐渐褪去,长成人的模样。那些棉花也同时长出来了,被人做成了各种各样的服装。大地上从此有了一个全新的物种,就是人。

我们的祖先是不是很谦虚呢?他们没有因为人是世界的主宰,说自己是最早到来的。说实在话,我也不信人是最早到来的。最早到来的一定是植物,因为植物可以做人的食物,要先有植物,才会有以植物当食物的动物和人。我甚至以为,同样作为食物的牛羊猪鸡它们都是比人先一步到来的。有了这些可以做人食物的植物和动物,人才会来啊,不然的话,先来的没有食物,人怎么能生存呢?

今天我们都知道,人是人生出来的,人天生有父亲,也有母亲,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可是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又是哪来的呢?我们回答不出来。于是我们用最简单的想象去回答,第一个人一定是天神造的。天神造了一个男人又造了一个女人,这两个人就是人的始祖。天神同时给第一个男人一头公牛,给第一个女人一头母牛。

原来天神早已经预见到,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他们不懂男人和女人,所以给了他们公牛和母牛,让他们自然而然接受公牛母牛的启迪。果然,公牛母牛成了男人女人的启蒙老师。公牛母牛成了阿爸阿妈,男人和女人也成了整个人类的始祖。

在僾尼人的故事里,这个最令我信服。我自己小的时候,就是看到猪牛羊鸡的交配,明白了男人女人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

竜巴门

竜巴门是僾尼人的寨门。

尼人多住在大山之上。大山上很少平地,所以僾尼人住得很分散,彼此人家的房子很不集中,所以僾尼村寨过去都是散在的布局。村寨规模都比较小,最小的寨子甚至只有一户。

通常有一户或者几户人家落脚之后,就会有新的人家迁过来,往一起聚集。人家多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就多了。比如某一家有人生了大病,其他的人家就会想方设法与生病的人家隔离。僾尼人有自己的趋灾办法,他们会在门口横拉起三条挂着生姜和辣椒的白线,用来抵御灾疫和疾病。而且,每个人身上还要揣上辣椒和生姜。对他们来说,疾病就是妖魔鬼怪。

某一年,寨子里出了一位叫阿波安四的首领。他脑子活,又特别能打,猎获野兽会将肉分给邻人。寨子里的人都很服他。

附近的野兽多了,他组织大伙补篱笆、挖陷阱、挂兽皮;寨子里有人病了,他会在寨外砍两棵竹子,绑扎后挂上祖先传下来的驱鬼辟邪的物件以抵御灾疫疾病。他的这些办法被寨子里的所有人认可。从此,各个寨子都开始仿效他们,绑扎竹门,挂上各种辟邪物件,被称之为竜巴门。竜巴门成为僾尼人村寨的标志。

阿波安四创造了竜巴门,成为僾尼的英雄。

姑娘寨

姑娘寨很小,原住民只有十几户。姑娘寨有一个远近闻名的老寿星——别样吾。别样吾很久之前就99岁了。他的儿子都已经死了,他有一个孙子也快70岁了。孙子有自己的一家人。

除了原住民,姑娘寨还有近些年从邻近村寨迁来的几户人家,还有从大山那边迁来的几户城里人。姑娘寨是个好地方,最近十来年外迁来的户数,已经与原住民的户数相差无几。马老师就是山外来的城里人。

即便如此,姑娘寨仍然是整个南糯山最小的一个寨子,总共只有二十几户人家。

马老师写了一本书,《姑娘寨》,姑娘寨一下成了全中国都知道的一个小村庄。许多人都在问,为什么会叫姑娘寨?马老师自己也不知道。对他来说,这里是他的家,他的家就在姑娘寨。他来这里之前,这里已经叫姑娘寨了。

这里是南糯山。僾尼人迁到这里是几百年前。南糯山中段曾经有一个深水黑龙潭,这条黑龙很霸道,一直要村民给它上贡品。黑色的潭水就是它对村民造的孽。黑龙成了半山上村民的灾星。半山的这个小寨子原来叫阿连铺,是山上最古老的村寨。

寨子里一个叫阿娥的姑娘,从小胆识过人,对黑龙极为痛恨,发誓要把它灭掉。阿娥精通草药,认识一种叫波批的毒草。听寨子里的老人家说,龙最怕波批。阿娥于是采来许多毒草,酿造出数量可观的毒汁,用这些毒汁浸泡箭镞。阿娥约好了几个擅用弓弩的女孩,去黑龙潭与黑龙决战。她们从多个方向围定黑龙潭,同时向从潭中跃起的黑龙放箭。黑龙猝不及防,被射杀了。姑娘们拯救了阿连铺。

寨子里的人们为了纪念阿娥她们,将小村庄阿连铺改名为姑娘寨。也是姑娘寨给了新寨民马老师灵感,世界上于是多了一本叫《姑娘寨》的书。

高山为家

我们都知道,僾尼人都住在大山之上。平原和坝子是傣人的地界。可是为什么呢?

按照僾尼人的说法,原来的傣人和僾尼人是兄弟俩。傣人是大哥,僾尼人是小弟。弟弟天生爱山,哥哥天生爱水。弟弟擅于用弓弩,喜欢打猎。哥哥则对弄船捕鱼更感兴趣。所以,兄弟俩每天出门的方向是不同的。弟弟要上山,而哥哥要下水。

兄弟两个都到了结婚的年龄,结婚生子,各自有了自己的家族。家族成员越来越多,哥俩就商量着把家分开,各过各的。哥哥为弟弟着想,主动提出把山分给弟弟。弟弟一家自然开心,毕竟全家人都喜欢狩猎,山上有他们喜欢的猎物。弟弟也觉得该把哥哥喜欢的水给他。彼此间的界线该怎么划定呢?

让鹿和马划线吧。你选鹿还是选马?

弟弟素来与鹿更熟悉。我就鹿吧。

那我就马了。

他们的家在山脚下,他们牵出家里的马和鹿,让它们自由驰骋。马习惯在平原上溜步,习惯在水边的草丛里吃草。而鹿更喜欢山,它们几乎不作任何停留,一股脑跑到山上,钻进了森林。这样,有马蹄印的平原坝子连同河水湖面成了傣人的居住地。而他的僾尼兄弟分到了高山和森林,他们成了大山的主人。

尼人在山上是今天的现实。正如在藏区,羌人多半在大山上生存,藏人在山下的草原。藏人的生计以饲养牛羊为主业,也种植青稞,也生产奶制品。羌人则以狩猎为主要生计,这一点与古时候的僾尼人很像。

现在的僾尼人有另外一种主要生计,就是茶叶。僾尼人从祖先那里继承了古老的茶园,茶叶成为当地最为赚钱的产业。但是过去茶叶不值钱,当然也不赚钱,无法成为主要的生计产业。所以勐海的富裕只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与历史上的勐海没有很多关系。

而狩猎成为主要的生计方向,不可能为一方地域带来真正意义的富足,充其量只能在一定时间内满足温饱的需要。也有一些靠动物富甲一方的地方,但一定不是因为狩猎,一定是因为大范围的养殖所致。狩猎作为生计,本身存在很大的风险,毕竟动物会越打越少,动物也不是想打多少就能打到多少。所以,把狩猎作为生计方向不是一个可靠的生计方向。

所以,无论是藏区的羌人,还是这里的僾尼人,他们在历史上都是相对弱小的族群,从来没有过真正意义的富足发达和强悍。羌人与藏人相邻,却几乎无法相比。僾尼人与傣人的情形也很相似,我们从历史中可以知道,藏羌在更多的时间里彼此敌对,僾尼人与傣人的情形也差不多。历史上,藏羌不通婚,僾尼与傣也是如此。所以,我特别喜欢这个故事。在别的故事里的仇人,这里成了亲兄弟。

人鬼之间

据说,第九代僾尼人出了一位汤帕阿妈。说汤帕阿妈自己没有阿妈,是从葫芦里钻出来的。她来到世界的任务就是生孩子,据说她生了很多孩子。

汤帕阿妈有十四个奶,身前七个身后七个。她的孩子有谁饿了,随时随地来吃奶,想吃哪个吃哪个。十四个奶头分布在身前身后就是为了方便那么多的孩子,让他们吃奶的时候不那么拥挤。

一场大雨有孩子病了,汤帕阿妈用葫芦籽治好了孩子。可是又有孩子病了却没有葫芦籽了,她就让别的没病的孩子一起去找葫芦籽。

她告诉他们,她出生在月亮睡觉的地方。他们只要跟着月亮走,就可以找到月亮睡觉的地方,那里也是能够找到葫芦籽的地方。

孩子们出发了。他们发现月亮比自己走得快,不管他们怎么加快步伐,月亮都会轻而易举地超过他们。其中有两个孩子擅长奔跑,他俩商定彻夜长跑,以比别的孩子快两倍的速度跑,看能不能跑到月亮前边,找到月亮睡觉的地方。还是不行,尽管他俩比别的孩子快得多,月亮仍然不给他俩一点面子,很快就超过他俩,跑到他们前面去了。接二连三的失败让孩子们知道,汤帕阿妈交下来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他们于是把自己的心得给阿妈汇报。

汤帕阿妈指着远处月亮落山的方向告诉他们,那里就是月亮睡觉的地方。又转过身指着相反的方向,那边是月亮升起的地方。她跺跺脚又跺跺脚,明白了吗?月亮睡觉的地方就在我们脚下。你们跑了那么多天,又跑了那么多路,去找月亮睡觉的地方,去月亮睡觉的地方找葫芦籽,去找葫芦籽来治病。你们看,现在生病的孩子病已经好了。我们最初的愿望已经达到了。我们最初的愿望是什么你们记得吗?

找葫芦籽去。

找葫芦籽干什么?

给生病的姐姐(妹妹)看病啊!

现在姐姐(妹妹)的病好了,目的达到了。

汤帕阿妈决定让孩子们学习承担生活的责任,让孩子们学会做家务,学习自我料理,去参与耕田种地和养殖。

那么多孩子,你做这个我做那个,乱成了一锅粥。汤帕阿妈于是将孩子分成两伙,做家务的是一伙,下地的是另一伙。做家务的一伙吃她身前的奶,下地的一伙吃她身后的奶。分工明确了,两伙孩子安静了几天。

但是很快,两边的孩子又有了新的矛盾。做家务的一伙说,下地的一伙偷了他们的鸡蛋。下地的一伙说,做家务的一伙偷了他们的洋芋。他们谁也不怕谁,不只是吵,甚至动起手来。

汤帕阿妈气坏了,最终做出了分划。

她把在家做家务的那伙划为鬼,把在地里干活的那伙划为人。变身为鬼的几个兄弟姐妹化作一股烟隐身了,变身为人的那几个男孩女孩留下来。辛勤耕耘劳作的同时,他们还要用汤帕阿妈留给他们的以白线穿连的生姜和辣椒,去驱赶那些不时骚扰他们的鬼。

那也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啊!兄弟姐妹们是永远的冤家,他们彼此争斗,也彼此为难。

他们都是汤帕阿妈的孩子。

夜的鬼

说到鬼,马上想到的就是夜。僾尼人说到鬼,一般认定人是阿哥、鬼是阿弟。通常都是阿哥关照阿弟,好吃的给阿弟吃,重活不会让阿弟做,久而久之,阿弟变得好吃懒做。白天需要劳动,都是阿哥出门忙碌,阿弟躲在家里睡懒觉,所以阿弟是没有白天的。

白天睡了整天,夜里也没觉睡了,阿弟于是出来东游西逛。夜里没有许多人的活动,绝大多数人不在夜里活动,夜里的时间不属于人。阿哥劳作了一整天,夜里是他休息睡眠的时间。

由于懒惰,很少做事,阿弟偶尔白天没睡也不愿见到人,与人交集,夜里没人了他才会觉得自在。阿弟天生就属于黑夜,白天会让他不自在。阿哥属于白天,而阿弟属于黑夜。

但是阿弟决不承认自己好吃懒做。明明是好吃懒做造成了他与阿哥之间的差异,但他强调有人天生喜欢白天,而也有人天生喜欢黑夜。喜欢黑夜成为他为自己辩解的托辞。

毕竟多数人都是在白天为生计忙碌,在白天安排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夜里是多数人休息的时间。白天睡大觉的人毕竟是少数。在大多数人看来,白天睡大觉的人就是懒惰,就是为了逃避每个人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和义务。阿弟和他的极少数同类,他们心里很清楚他们不受多数人待见,于是尽量去躲避与多数人交集相聚的机会,彼此之间的交道越来越少。

阿弟一类专门在夜里活动的人,慢慢从人群中退出了,变身成鬼魅。对于人来说,鬼魅经常以影子的形态出现,而且他们的出现没有规律,会给人带来惊扰,带来无形的恐惧。因为他们只是在夜里活动,他们只属于黑夜。

尼人有自己的信仰,他们信祖先。祖先又是什么呢?他们是家族的前辈,是自己的祖宗,祖宗当然是死人。在汉人的概念中,死人才是鬼。而且,死人是阴森的。可是僾尼人的祖先不阴森,尼人的坟山幽静而优美,坟山才是祖先的居所,是另一种奇妙的村寨。

孔明送茶

孔明是一千八百年前的人,又称诸葛亮。据说他当年曾经到过云南,到过云南的许多地方,也包括勐海。所以西双版纳到处都有关于孔明的传说,甚至有一座山就叫孔明山。

当时,这里的房子是地窝棚式的,又低又矮,非常简陋。孔明摘下头上的草帽,将几根竹竿插到地上,然后将草帽放上去。你们可以把房子盖成这样,又宽敞又通透又舒适,还可以隔热防潮。当地的雅尼人围上前,七嘴八舌地议论,都觉得这样的房子好。

孔明说既然你们喜欢这样的房子,我就派工匠指导你们把它盖起来。

房子的造型不复杂,工艺也还算简单。工匠带领一群雅尼人,很快就把房子造好了。雅尼人学会了造房子,觉到了房子的好,便纷纷效仿,许多雅尼人都住进了全新的房子。

孔明接到命令,队伍要开拔了,当地的雅尼人来为他送行。孔明将手中的拐杖插在雅尼人的新房子前面。我远道而来,也没带什么礼物,就把它留给你们做个纪念吧!

拐杖落地生根,之后长出嫩芽,进而长出绿油油的叶子。雅尼人把树叶放在嘴里嚼嚼,树叶非常清爽可口。同时有人将树叶煮在水里,顿时,满屋的清香气息令人神清气爽。

据说,那时的雅尼人就是后来的僾尼人。

雅尼人从那以后都用孔明教的方法造房子,用从那棵树上剪下来的枝条种树,用树叶煮水喝。那也就是后来僾尼人的杆栏式竹木房子,也就是勐海特有的乔木茶叶树。

噢!普洱茶树是孔明的礼物啊。

茶树来源的不同版本

在僾尼人的村寨,有一种说法,说茶是布朗人种下的,布朗人迁走了,留给了僾尼人。

也有另一种说法,说僾尼人自己煮水的时候,旁边的一棵野茶树被风吹落了叶子,被沸腾的水煮过的叶子飘出一种苦涩的清香。他们喝过这样的水,竟然有一种令人明目清心的回甘。僾尼人从此开始用心培植野茶树,成片种植,优选品种,最终将野茶树改良成今天的普洱茶。这个培育出普洱茶的僾尼人叫罗达,他的父亲是僾尼猎人飘罗。

普洱茶是今天僾尼人的主要生计。在僾尼人心目中,茶非常非常重要,他们会有许多关于茶的传说。他们的传说中,茶只属于僾尼人。但是他们不知道,茶属于全世界,至少属于整个亚洲。亚洲乃至全世界都有关于茶起源的传说,没有一种传说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

前面看到的孔明送茶的传说,是西双版纳关于茶树来源的另一个版本。在西双版纳,在勐海,这种关乎本地的茶树来源的传说尤为要紧,属于当地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个传说拉近了僾尼人与汉人的距离。孔明是古蜀人,蜀人是汉人的一个分支。有一本《哈尼族简史》,写的就是西双版纳的这一支哈尼人。在中国,哈尼族的主体在红河州,有一百多万人。而西双版纳的这一支,人就少得多了,这一支自称僾尼人,是哈尼人的一个分支。那本《哈尼族简史》里说,这个族群是几百年前跨过澜沧江来西双版纳定居的,准确时间很难确定,也许是明朝,也许还要早些。

如果书上写的时间是确切的,上面那个孔明送茶的故事就是虚构的。毕竟那个故事在时间上距今已有一千八百年。反过来说,如果一千八百年前的雅尼人就是僾尼人,这本《哈尼族简史》中关于僾尼人过澜沧江的时间,才是虚构的。二者中一定有虚构的一支,不然的话,两种说法彼此冲突。

我个人倾向认定,孔明送茶故事里的雅尼人也许不是今天的僾尼人。或者,是某种要宣传民族团结的力量催生了这样一个故事。毕竟,历史的真实都是由统领的一方为主,被统领的一方为次,不存在民族团结口号的主题历史。当然,历史传说也罢,历史本身也罢,所有这些都是以特别的方式呈现的,也就是由外族文字所撰写和传播的,并无本族的语言文字文献作为佐证。来源本身已不可考。

一个是自诩的以外族的语言文字撰写的历史。一个是以本族语言外族文字撰写的历史传说。哪一个更接近真实呢?谁又是合格的辨别者呢?辨别者的权威性又该由谁认定呢?

一系列的疑窦纠缠在一起,令人无从判断。

孔明与茶的故事在勐海还有若干,诸如茶王树。勐海今天还有人说茶王树是孔明当年种下的。这种说法也很难被确认,因为这里被称为茶王树的,不只一株。最古老的那一株,号称树龄达二千七百年,位于大黑山,此树已于数年前突然倒毙。而最年轻的一株在南糯山,尚不足九百年。

据说孔明过来的时候,见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太苦,便教本地人种稻谷。当时,他带来的士兵得了一种眼病,孔明便找来茶树苗种植,用茶尖的叶子煮水洗眼。孔明告诉大家,这种茶叶不仅是药,也可以煮水喝,不但味道好,也会给人带来健康和愉悦。他亲自寻找来茶树种子,带领大家培育出茶苗,种下了最初的茶树。喝茶成了勐海人的日常习惯,各个族群都有人种茶制茶,茶最终成了勐海人的重要生计。今天的茶王树正是孔明当年种下的,是孔明将茶叶带到了普洱茶的老家,勐海。

如果这个故事当真,那么茶王树的树龄就应该在一千八百年上下。所以,肯定不是大黑山的野生茶王树,也不会是南糯山的人工种植茶王树。因为时间上的差异太大,不可能的。

好在普洱茶产地不只勐海,还有景洪,还有勐腊,还有澜沧,还有宁洱,还有许多地方。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茶王树,都有自己的传说和童话。而且,普洱茶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童话。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孔明送茶的故事令今人的感觉很温暖。孔明是著名的历史人物,有超过十亿的人知道他,孔明本身已经超过一千八百年,因此将僾尼人与汉人的亲密关系延长到一千八百年之前,从今天的历史观上看,孔明是民族团结的典范。今天的现实,汉人和僾尼人的确是友好的兄弟。所有这一切,都使这个故事的确认成为必然。

尼力士

很久以前,僾尼山寨出现过一个奇人。

他的阿爸阿妈在一起十几年没生一个孩子,怀上他之后,足足三年才把他生下来。这个孩子不哭不闹不吃奶,刚生下来就吃饭。每咽下一口饭他的身高就长一节。正常情况下,人吃饭要分顿,可是他不,只要跟前有饭他会一直吃个不停。由于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舍得喂他,家庭也还算富裕,所以他能吃,阿爸阿妈就给他吃。阿妈只要端上吃的,他就一直吃个不停。他不是白吃,他是吃了就长。看得见他一直在长,阿妈就欢喜,也就一直喂他。

几天下来,他已经长到了头顶到房梁。他头大如背箩,耳大如巴掌,眼大如铜铃,鼻大如吊竹筒,手大长过膝,用今天的话说,应该就是篮球巨人姚明的模样。

他随阿爸去砍树。只要阿爸将一棵树砍倒,他就会将整棵树扛回家里。

按照阿爸的经验,树砍倒了,还要将树干分枝再砍下来,一根树干的分杈很多,都要分别切割,最终将一棵树变成一大堆烧柴。可是儿子不让他分割,儿子在树干处上手,将树干斜倚在肩头,整棵树冠置于头顶,双手抱紧树干一次就把整棵树抱扛着送回家。

阿爸知道,这样一棵树他至少四五次才能把它们弄回家,他一次弄二百多斤重不成问题。也就是说,那样一棵大树重量要超过一千斤。千斤重的大树,只有七天年龄的儿子可以一次就把它弄回到五里外的家中。儿子是神力啊!

儿子问他,砍树要砍多久。

多久是什么意思?一辈子都要砍。

砍那么多树做什么?

烧柴啊,每天要吃饭,做饭就要烧柴。

可是一棵树可以烧好多天啊。

谁有你那么大力气,一下就把一棵树弄回家了。要我弄,至少要弄几天。

有我在你就不用弄几天啦!还干什么?

你还有力气的话,咱们多砍一些更大的树,家里的房子该重建了。

好的阿爸。你砍树,我把树弄回家。

对阿爸来说,把一棵树砍倒很容易,不过几十斧子就可以了。要把一棵大树分割成可用的栋梁檩木,起码要成千上万斧子才行。有儿子帮忙,一切都简单了。他把树砍倒,儿子把树运回去,他再帮儿子找一把大斧子,两个人半天就可以处理完一整棵大树,做建房木料。

歇息的时候,儿子说他脚掌有刺,需要拔出来,需要阿爸阿妈帮忙。阿妈马上找出一根针,要为儿子挑刺。阿妈,你拿针做什么?帮你挑刺啊!那么小的东西没用的。挑刺不用针怎么行啊?阿爸,你去帮我找一把柴刀,要先用刀把脚底板刮干净了,再去弄刺。

阿爸找来柴刀,动手帮儿子刮脚。儿子的脚太大了,脚板也厚,柴刀刮上去如同刮在石板上一样,而且还会刮得冒火星。阿爸,这样刮不行,要先把底下的那一层削掉,削掉了才能见到扎在皮肤里的竹刺。儿子知道阿爸下不去手,就从他手里拿过刀,抬起手臂举刀砍削脚底。阿爸阿妈这才发现,儿子的赤脚底下已经结下了鞋底那么厚的一层混合了松脂和沙砾的老茧。儿子要将老茧砍削掉,要找出进入皮肉的竹刺。阿爸的柴刀很利,儿子的老茧很厚,看着很吓人的削茧其实很安全,没什么危险。只是那根竹刺大得超出想象,足有阿爸的中指那么粗那么长,难怪儿子说妈妈用针去挑刺是不行的,要用柴刀才行。

用柴刀将竹刺撬出来,伤口流了好多血,阿爸阿妈看得心惊胆战,儿子却一直笑嘻嘻的,就像是在玩游戏一样。

阿爸说,明天要去砍竹,要砍很多竹。

砍很多竹做什么?

做竹墙啊。先把竹子从上到下破开一道缝,再将竹砸扁做成竹排,把一片一片竹排倂起来就成了竹墙。

这样的墙有很多缝隙啊,房子里会有风吹进来,冬天会不会很冷?

这里的冬天不冷。你不喜欢房子里有风?

阿爸,我们可以做双层的竹墙,除了做一面竖的竹墙,里面再做一层横的竹墙,把两面墙绑扎在一起,房子里的风就可以小很多了。

儿子的主意听来不错,就按他说的那么做。阿爸已经习惯了听儿子的。他知道儿子比他强,不单力气比他大,而且脑子比他好用。

按照儿子的主意,他能够想象出新房子的大概模样。它会比别人家的房子高一些,也大一些,因为儿子的个子高块头大。它会有很大的窗,那样会让房间里亮一点。有窗的地方要有很长的屋檐,不能让强风把雨水吹到房间里。它的竹墙又严又厚,房子里不透光也不透风。

这一次建房子,阿爸砍了三倍的木料和竹,而且他一点也不发愁。有儿子帮忙做什么事情都不是问题,儿子一个人比十个小伙子还能干。

儿子在干活,又快又有章法。

阿妈悄声对阿爸说,儿子能干啊!

那是,咱们的好日子开始了。

绿的魅惑

不死草

猎人阿奔有七个儿子,大的32岁,二的29岁,三的27岁,四的24岁,五的22岁,六的20岁,七的17岁。孩子们的阿妈六年前死了。前面五个大的儿子都成家了,各过各的。两个小的跟着阿奔,父子三个一起过日子。

这一天,阿奔把七个儿子约到家里,儿媳和孙子孙女都留在各自家里。阿爸有话要跟儿子说,只跟儿子,不包括儿媳孙子孙女。

找你们来是想跟你们说,我的日子不多了,几天以后,我命中注定会死。平时很少跟你们聊这些,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也许你们有谁会难过,有谁会不希望我死。不希望我死的听着,我死了以后,你可以带着阿爸的尸体去到东边的一座三角形山上,找一种叫不死草的绿植,把不死草放到我头上,我就会复活。不死草的叶子是翠绿色,隐隐约约泛着金光。

阿奔死了。七个儿子谁都没有在第一时间里表示不希望阿爸复活,所以七个儿子同时抬着父亲向东去找三角形的山。

几天以后,父亲的尸体开始散发出臭气。有两个儿子提出该将父亲埋了,不然的话尸体会越来越臭。另外四个儿子也觉得抬着腐烂的尸体是对阿爸的不敬。可是,小儿子不同意。既然已经答应了阿爸,那就一定要找到三角形的山,找到翠绿的不死草。如果那时候阿爸还不复活,再埋阿爸不迟。

六个哥哥都觉得七弟太固执,人已经臭了怎么可能会复活?不要说找不到三角形的山,就是找到了,也未必能找到泛着金光的绿草。即使找到这种不死草,也不可能将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复活。七弟就是在异想天开。

老七不管六个哥哥怎么想,他一定要把对阿爸的承诺兑现,一定要找到三角形的山,找到山洞里的不死草,一定要把不死草放到阿爸头上。结果不是他能决定的,但他决定完成自己的承诺。他独自背着已经发臭的父亲的尸体,一路向东。两天以后,终于到达了三角形的山。他将阿爸放在一边,先去寻找山洞。

他在半山遇到了一只老虎在撕咬一只麂子,老虎身后就是一个山洞。

麂子已经死了,不时还会抽动一下。老七犹豫了,他一时没拿定主意,是否与老虎作战。可是老虎已经发现了他,它毫不犹豫向他发起了冲击。他在被动的状况下拔刀与老虎相对。老七是兄弟几个中武艺最好的,手里又有阿爸的宝刀,他在第一个回合里就已经砍伤了老虎,也被老虎重重的一掌击伤。好在伤的是左臂,挥刀的右手毫发无损。连续三刀之后,颀长的老虎被他斩成两截,他飞起一脚,将老虎带长尾巴的后半截踢下陡峭的崖壁。

他之所以踢开半截老虎,是因为他看见旁侧麂子的尸体复活了,他看见了洞子里射出的金光,他马上明白,发出金光的一定是不死草。是不死草令死去的麂子复活。麂子能复活的话,被斩成两段的老虎也一定能复活。他不能够让老虎复活,于是将已成两截的老虎远远地分离开,不给它留一点复活的机会。

老七进了山洞,马上看见了阿爸说的不死草,翠绿的叶子金光闪闪。他不懂,翠绿的颜色怎么会有金色的光芒?但他的时间宝贵,他要去救阿爸,老天不给他寻找答案的时间。

他拔下一棵不死草,飞跑着往山下去。

阿爸不见了。他以为自己下山走错了地方,他先是向左跑了很久,没有阿爸的影子。他认定自己跑错了方向,重新向右跑了比先前更远的距离,还是没有。

老七垂头丧气,他终于找到了不死草,却丢失了阿爸的尸体。他在路边看到一只死兔子,便将不死草放到死兔头上,兔子马上活了,一纵身跳开,躲进了草丛。不死草真的可以救命。

前面是一个村寨,老七听到了嗡嗡的恸哭声。那是一对中年夫妻,在为死去的女儿大放悲声。老七听旁边围观的村民说,死去的女孩非常美,已经死了两天。女孩还活着的时候,她阿爸就许诺,谁救了她就让她嫁给谁。

老七来到了女孩阿爸阿妈跟前。我可以救你女儿。他将手中的不死草伸向他们。你们进去,把它放到女儿的头上。

不死草令女孩复活了。女孩像是从睡梦中苏醒过来一样睁开眼。阿妈,阿爸。

最近的一个吉日,女孩的阿爸阿妈兑现承诺,为老七和女儿筹办了婚礼,老七成为女婿。

因为他手里握着藏有不死草山洞的秘密,老七成为专门的救命恩人,比治病的医生还要神奇。医生为生了病而未死的人治病,老七更厉害,人死了,他会给死人第二次生命。

这件事被当地的山官知道了,山官马上找到老七,逼他说出藏着不死草的山洞。老七只是普通的老百姓,不能不听本地属官的指令。

山官找到了藏着不死草的山洞,一下子将洞中所有的不死草拔出,他想让自己成为不死草的唯一拥有者。但是他不明白,藏着不死草的山洞是有灵性的,它不会允许贪婪者的独自占有。当最后一棵草被拔出,山洞崩塌了,山官被崩塌的山石掩埋了。山洞不存在了。

那以后,再没有人见过不死草。

再生之地

弄药的人都说云南是中草药圣地。有一种传说,李时珍在写《本草纲目》之前曾经来过勐海几次,每次都逗留了很长时间。李时珍后面几次都是专门去找一个叫勐罗哈的地方。

勐罗哈有一种野草,当地人叫它亚补萝。用亚补萝制成一种膏体,服用后有一种神奇的功效,会蜕去老皮,生出新皮嫩肉。

服用亚补萝膏之后,服用者要去找一个不见光的地方,连续三十天躲在里面。可以是一个山洞,也可以是一个足够大的柜子。蜕皮的过程很辛苦,要蜕掉头皮至少要十个昼夜,要蜕掉身上的皮至少也要十个昼夜,最后蜕掉脚上的皮还要至少十个昼夜。

蜕皮是一个返老还童的过程。能够返老还童几乎是每一个人的梦想。返老还童也就意味着再生。由于天下只有勐罗哈这个地方有亚补萝草,只有这里有亚补萝膏,所以勐罗哈又被人称作再生之地。

勐罗哈地方不大,人却很多,而且都是年轻人。因为年龄稍大一点的人,都会去找来亚补萝膏服用,让自己重新变得年轻。

故事里有一个男人,听说了亚补萝膏的神奇,想方设法买到了一些,服下后就钻进了自家的一个大木柜里。由于他心太急,太想早一点让自己换掉身上的皮肤,他竟然忘记了把这件事告诉给他老婆。这可是个天大的谬误,因为在蜕皮的三十天里,他绝对不可以见光,见了光的后果会非常可怕。

他一夜未归,他老婆必然会找他,找不到他人,她就到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找。连续找了十几天,还是找不到。她绝望了,认定老公已经抛弃她了。她决定回娘家,她不能留在夫家被人瞧不起。她打开柜子收拾衣服,她万万没想到,老公躲在柜子里正在蜕身上的皮。

这时候,他身上的老皮刚好蜕到腰间,已经蜕下来的部分,皱皱巴巴地套在腰部,遮蔽了下身,那样子太可怕了。由于见了灯光,他的蜕皮过程马上终止。他从此变成了一个怪物,她老婆吓坏了,即刻冲出门跑回自己的娘家,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要见到他。

他也被自己的鬼样子吓到了,歇斯底里大发作,一天到晚不停地到处寻找亚补萝草,见一棵拔一棵,然后将干草在灶里烧成灰烬。他的余生只做过一件事,就是拔除亚补萝草,然后把草烧掉。他没过几年就死了,原本只生存在勐罗哈的亚补萝草几乎被他消灭殆尽。

据说,如果亚补萝还有残留,你也只能在有蛇的洞穴里发现一棵两棵。因为大地上的生物中只有蛇还会蜕皮,蛇一定还有机会吃到亚补萝。

旱稻谷

很久以前,基诺人不懂种地,他们以打猎和采摘蔬果为生。可是森林里的猎物越来越少,狩猎变得越来越困难。蔬果也是有季节的,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没有。没有人能保证随时填饱肚子。无论任何时候,填饱肚子是人所面临的最紧迫的事,没有比填饱肚子更大的事。

基诺人最关心种子,他们知道种子会变身成新芽,新芽会长成植被,植被会有果实,果实中就一定会包含种子。

狗狗是基诺人妖车的伙伴。他在狗狗身上发现了三粒种子,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他把它们种下,为新芽浇水。这些芽苗分蘖发杈,长成了一小片半人高的旱稻。

稻谷成熟以后,妖车将一个谷穗放在手心里揉搓,很快搓出了几十粒白生生的米粒,放在嘴里嚼嚼,好香啊!

妖车成了基诺最早种植旱稻的人。他把稻谷的种子分给寨子里的同乡。收获的时候,妖车嘱咐大家不要把稻谷都磨成米,一定留出明年耕种的种子。种子要挑最好的稻谷。

那以后,稻谷成了基诺人最主要的粮食了。妖车知道旱稻谷的种子是狗狗带来的,所以关照大家,晚上睡觉前必得给狗狗盛上一碗米饭。

可口的粮食是这个世界给人类最好的礼物。

箭毒木

勐海的热带雨林中,有一种听名称就足以令人发抖的植物:见血封喉。这是一种植株高大的树木,平均高度超过十丈。当地人又把它叫作箭毒木。这是一种剧毒之树。

傣人古来便将箭毒木作为制毒的原料。傣人擅用弓箭,最具杀伤力的便是毒箭。箭毒木的汁液便是毒箭的毒源。擅毒的族群古来便相对强大。我猜傣人泰人之所以有大几千万的规模,一定与这一特长有关联。

按照傣人的说法,箭毒木的毒素是由含有剧毒的人血形成的。这是个令人恐怖的故事。

据说在远古,这里有过一场滔天的洪水。绝大多数的人畜房子村寨都被大水冲走了,只有极少数年轻人拼了命跑到山上,又爬到树顶,才保住了性命。洪水退去以后,残存的这些人选出一个叫波洪沙的人作为他们的新首领。

波洪沙是个有力气又有头脑的壮汉,他要带领大家重建家园。大洪水之后的山林里,一些猛兽由于身强体壮,也存活下来。他们成为人类最大的威胁。所以,波洪沙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带领人们与猛兽抗争。

他做了强弓硬弩,带领几个胆识过人的小伙子,成立了狩猎队。但是这场大洪水过后,日常作为猎物的那些小动物都已经不在了,剩下的都是些猛兽,老虎、熊、豹子这些,都是以往猎户不会主动去猎杀的猛兽。那些家伙都太聪明,又太强悍,如果不能够一击毙命,猎人的性命会多半不保。

狩猎队一直在减员,猛兽的侵害成为他们最大的威胁。波洪沙这时想到了用毒。他们的族人都懂得如何辨识有毒的植物,但是日常打猎他们不怎么用毒,因为毒枪毒箭会使猎物的肉染毒,不能再作为食物了。用毒枪毒箭同样会给猎人带来危险,毕竟谁也不能保证一枪一箭会致命。猎物不死,猎人就会死。所以猎人也不敢轻易对猎物用枪用箭,不敢主动攻击猛兽。

波洪沙想的是另外一种方法。用毒枪毒箭的结果首先是要用枪箭伤害到猎物,这本身就非常困难,要近距离接近猛兽才有可能,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危险。另外,即使伤害到猎物,如果不够致命,受伤的猎物仍然会杀伤猎手。猎物中了毒,被伤的猎人同样会中毒。所以用毒枪毒箭与猛兽对峙,对猎人自己总会有极大的威胁。波洪沙同时想到,毒枪毒箭一次也只是有可能伤害到一个猛兽,现在猛兽的数量比人还多,所以用毒枪毒箭是不可为的。

波洪沙想到了一种以少胜多的方法。那些猛兽都处于饥饿状态,一旦有食物,它们会争先恐后拼了命去抢夺进食。他们躲在原来村寨残存的破房子里,他们还有几头牛。波洪沙收集到一些有毒的植物,将毒汁萃取出来,强制给一头牛服下毒汁,然后追打牛将它往山上驱赶。牛同样知道山上危险有猛兽,无论人怎么驱赶,它都不往山上去。几个回合之后,毒剂已经发作,中毒的牛在村口倒毙了。

波洪沙知道,用一头牛去换许多猛兽的计划是行不通的。他们只剩下七个人了,三男四女。按照他的想法,牺牲了自己,他们还会有两男四女,他们的族群还有希望。波洪沙决定,自己服下所有的毒汁,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上山。以自己的肉身去吸引山上的猛兽,最终换取自己族群最后六个人的安全。

他就是这么做的,他一直向山上跑,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的呐喊,他要引起所有猛兽的注意。他要让它们知道,他来了!

首先攻击他的是老虎家族。饥饿的猛兽都已经处在癫狂状态,很快就将他撕成了碎块。熊家族当然不想让老虎独吞,与老虎形成面对面的争夺战。熊虎之战原本也是势均力敌,战斗会让它们暂时忘记了猎物。豹子家族于是有了机会,趁机将一些残肉偷下来逃走。老虎和熊发现了这样的情形,马上去追击豹子,一场恶斗直杀得天昏地暗。

波洪沙壮烈牺牲。他的每一块尸骨都被咀嚼成了骨泥。但是同时被他有毒的骨肉毒杀的猛兽有二十二只,也就是这里的全部猛兽都被毒杀身亡,竟连一只也不剩。

若干年后,波洪沙的六个族人重新生养了二十几口人,组成了一个新的村寨。

当年波洪沙牺牲的地方,一棵小树冲天而起,长成一棵参天大树,那是因为波洪沙的毒血滋养了它。人们叫它箭毒木。它的汁液含有剧毒,用它制成毒箭射杀的猎物马上会死。所以,人们也叫它见血封喉。

菩提神树

打洛江是勐海的界江,位于西南边境。江畔有一株被当地的佛教徒和其他多神教徒奉为神树的菩提树。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棵树是雷公、电母、雨神、雹神和风神,一起护送着从远处飞过来的。因此,也有人把它称作空中飞来的菩提树。

他们说,这棵树的老家在最高的山顶上,许多鸟儿和小动物都以它为家。一天,一个树蜥爬上最高的那个枝条,屁股朝上,屙了一泡尿。尿臭味直接冲上了天庭,天王发怒了,命电母去惩治放肆的树蜥。电母放出一道光,一连串的炸雷将树蜥炸得粉碎。

女神目睹了这一切,也看到树蜥所在的菩提树被雷击闪电所伤,便与众神商议为菩提树选一个更好的落脚之地。他们护送它从山顶移到了坝子里的江边。女神特意为菩提树洒下甘霖,让它根系深植枝繁叶茂。

那一年,释迦牟尼云游天下传播佛教,也受到女神的嘱托来打洛坝子里看望菩提神树,并在树下为佛教信众们讲经说法。菩提树就此成为南传佛教信徒们心目中的圣树。释迦牟尼为菩提树赋予神性。

菩提树姿态雍容富贵,枝条柔韧舒展。最美的是菩提叶子,叶面的翠绿色十分养眼,叶形有柔和婉转且优美的曲线,叶尖似柔软修长的少女的指尖,极富视觉美感。

两千五百年里,每一个傣族村寨都会在寨子中心处种一棵菩提树。村寨的历史有多久,那一棵菩提树就会有多久。在一些古老的寨子,村中菩提古树有的有六七个人合抱那么粗。

傣人心里有佛祖。而菩提树的树形与姿态则是佛祖最为活脱的象征。

树与树争

兽与兽争是自然法则。所以自然界古往今来都有兽王。兽,争的是力量,争的是速度,争的是天赋的本领,争的是牙齿和利爪,争的是逃生的本领。而这些方面,树都没有,也没得争。所以古往今来,没有哪一棵树称王。

可在傣人的故事里,却曾经有树争王的传说。首先要争王的是红毛树。它是一种很大的树,木质坚硬,树径粗大,比较耐强风,也有很高的树龄。但是相比之下,它各方面的参数都达不到极限,不是最高,不是最粗,不是树龄最久,不是最柔软,不是最坚硬,不是姿态最优美。红毛树是向两个大神提出申请的,布桑该和雅桑该。两个大神商量,若是选一个王者,还是应该用竞技的方式。竞技的方式最公平,相比之下,争议也会略少。

可是问题来了,竞技,竞技什么呢?是比高还是比矮?是比大还是比小?是比树龄长还是短?不论比什么都算不上公平。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树有千年草只一秋,它们各活各的,没有什么是非对错。

两位大神先已经对所有的树公布了要竞技的决定,如果现在又公布取消竞技,等于大神打自己的耳光。神的权威是不可以被羞辱的。树不可以比,所以不可以有树王。

布桑该说,那就定指标王。雅桑该说,那就多定几个,数量一多,王也不是王啦。到底是天神,天神是有大智慧的。

结果出来了。望天树是高树王,铁梨木是硬树王,箭毒木是毒树王,榕树是根须王。

开始吵得最凶的红毛树后悔了。如果不争树王,它也算是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汉,争树王的结果让它连一个小王也没混上。丢脸啊!

独木成林

来过西双版纳的人都知道独木成林,因为它是最著名的旅游景点。它是一棵树,也可以说是一片树林。不只西双版纳有这样的风景,海南岛也有,美国也有。一个电影叫《真实的谎言》,拍摄外景的罗得岛上也有一棵这样的树。

这种树都是榕树,而且树龄都很长。通常树龄很大的榕树会有横向的根须,从空中垂落到地上。落地之后,根须会自动就地生根。当根须越来越粗,形成独立的树干之后,它会再一次朝横向伸展。新的横枝长成,会再一次生发出垂直向下的根须,再落地,再生根,再一次粗壮,逐渐变成又一棵新树。每个回合都需要几年或几十年的缓慢生长过程。主干部分非常之粗,足有数百年的树龄。

勐海的这一棵,总共有三十多条落地生根的树干,最高部分的高度有十几丈,蔚为壮观。根据当地人的说法,除主干外,其余所有的支柱根原本都是大树上的巨蟒。它们太重了,就从树上探头下来,头落地了,还是觉得树冠太重,于是让头生根,支撑住已经偏离重心许多的横向树干的重量。

单从树干看,这是一片有三十多棵规模的树林。但是,从横向的枝干看,它的的确确是一棵树。这棵树的树冠占地面积有两三亩之多。

按照当地傣人的传说,这是天上的爱神的种子,爱神种下这棵树,就是为了让恋爱中的男女乘凉赏景谈情说爱。这样一片绿地成了傣族青年约会和娱乐的地方,远近闻名。来此谈情说爱的人越来越多,这棵树也越来越大。

每天夜里,树下的欢娱声彻夜不停,引起了坝子里诸多蟒蛇的嫉妒。它们从远近草丛中朝这棵巨树汇聚,逐渐将整棵树冠盘踞。有了蟒蛇,来树下恋爱的男孩女孩都躲开了。巨树成了蟒蛇的领地。

这种情形令爱神很生气,爱神托梦给寨子里的首领,告诉他驱逐杀灭蟒蛇的时机是在蟒蛇吃饱喝足之后。蟒蛇令首领很没面子,杀灭蟒蛇成了首领最关注的事情。

首领把自己的计划告诉给寨民,他让大家在同一个时间,将家里的家禽家畜驱赶出来,吸引那些蟒蛇来捕食。同时每家的男人备好弓弩,同时出动射杀蟒蛇。

这些捕食家禽家畜的蟒蛇已经吃饱喝得了,回到巨树上歇息,忽然听到很多人的声音。

蟒蛇骄横惯了,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听到人声自然会出击。然而,树干只有一根,上百条蟒蛇来不及排队从树干上下来。于是纷纷从树冠上探身,直接缓缓伸向地面。这种情形刚好便于猎户的瞄准和射猎。

大多数蟒蛇被射中后掉到树下。也有些因为蛇尾还缠绕在树上,虽被射死,蛇身依然处于悬挂状态。蛇身落地后生了根,形成罕见的奇观。所有那些在现场见识过独木成林的人,都会惊诧这天地之间的奇观。谁见过如此庞大的巨蟒啊!粗得要一人两人合抱,长得有两丈三丈之多,太壮观了!

象榕树

历史童话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一模一样的开始:在很久很久以前……

在很久很久以前,勐海这里有一个叫勐泐的国家。勐泐国王有一个好朋友,是南方海滨一个泰人国的国王。因为他送了朋友一对孔雀,海滨的国王也回送了他一对大象。

大象是这个海滨国家的国礼,这个国家有一个专门饲养大象的公园,园中另有两头象,忽然变得很烦躁,不时离开公园往北面跑。国王以为这两头象是思念被送走的象哥哥象姐姐,要去勐泐国探亲。于是派两个养象的泰人一路跟随,照看它俩。

勐泐国的国都在景陇,它们的象哥哥象姐姐也在景陇。但是两头来探亲的象并不要在景陇停留,它们继续向北赶路。两天以后,泰人和他们的象进入到勐养。两头象终于停下了脚步。这一路他们走了许多天,都已经累得不行了。养象的泰人将象拴好,在旅店里叫了菜肴和酒,之后美美地睡了一大觉。

早早醒来,推开窗就看见了不远处的两头象。昨晚光忙着喂自己,却忘了喂它俩。他俩赶忙起身去喂象。来到跟前,他们呆住了:两头大象已经完全变成了象形的榕树。

最不可思议的,象榕树居然是活的,是真真切切的活的榕树。

象榕树是勐海童话中的一朵奇葩。童话从来不论真伪,所有的童话都只有过去时态,童话没有现在和将来。可是象榕树不同,首先它是真的,其次它是可见的,其次其次它有将来,将来很多年它依然存在。

你们信吗?

龙榕

勐海的一个海字道出了这里的地理特征。这里人将湖水称为海子,也可以理解为这里到处有海子。这里是高原,但是绝对不缺水。

也许是因为不缺水,所以勐海古来就有龙的故事,有龙的传说。在整个亚洲,龙一直是水中的霸主。有水必有龙,有龙必有龙故事。既然有龙,就一定不止一条,大水有大龙,小水必然有小龙。大山之上,难有大水。大山上的龙有的只是一条流水加上一汪深潭。

这个龙潭藏在坝子深处,潭中是一条老龙。它的龙宫已经年久失修,可是那一年年景不顺,邪风四起,居然将一棵高大的刺桐树连根拔起,砸向龙潭。龙宫的大门被砸塌,也砸死了不少虾兵蟹将。老龙王想将大树从龙潭中拔出来,但是担心树上那些狰狞的树刺,会大范围的刮伤刮死水中的其他生命。他不能这么做。

龙宫大门被堵,无法进出。龙王无奈之下决定,弃掉这汪龙潭。老龙王含泪与潭中的鱼虾蟹等道别,缓缓游离了龙潭。

先已经得知老龙王要离开龙潭的神象,一直守候在龙潭外,它不想让老龙王抛弃龙潭。待他飞离水面的一刻,它的象鼻将他一把抓住。神象与龙王同样具有神力,象鼻将龙尾死死压在地上,龙象二神形成了恒久的相持。

老龙被象神所感动,就地化作一棵榕树。刚刚离地的龙身变成横向生长的树干,前身的龙腿变成横向生长的粗枝,老龙变成了伏地古榕。那以后,当地的原住民都把它称为龙榕。

这就是神奇的勐海,到处有珍奇的植物,到处有不可思议的传说,到处有妙不可言的动物,到处有智慧的神祇。

佛祖甜竹

据说先前的竹子都是苦的。说造物主给最初的竹子是苦水的滋养,苦水的培育造就的自然是苦竹。新发的苦竹便是苦笋。

那一年,释迦牟尼过来讲经传道,他的弟子召集了寨民。这时佛祖看到一个采笋回来的女孩。小姑娘,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有啊,笋为什么是苦的?它为什么不是甜的呢?笋很好吃,可惜是苦的。如果是甜的,它会更好吃。

苦的甜的是这样一种关系,没有苦的,你就不会觉到甜,没有甜的,你也不会觉到苦。有苦才会有甜。反过来说,有甜才会有苦。所以说呢,只有苦竹没有甜竹是不合道理的。

我就是觉得应该有甜竹嘛!

这座山没有甜竹,对面的山上应该一定有甜竹。寨民原本都知道对面的山上没有甜竹,可是佛祖指过去,他们发现有竹子了。也就是说,佛祖施了魔法。

女孩第一个跑到对面山上,那些竹子果然是甜竹。甜竹像苦竹一样,竹笋生发得很快,对面山上很快便满是甜竹。寨民又将竹根移栽过来,让甜竹遍布山上。

当年释迦牟尼来勐海,原本是为了传经布道弘扬佛法,不经意当中居然为傣人带来了甜竹笋。使勐海人一年有三个月时间,增添了一种难得的美味食物。佛祖真是个好人啊!

老龙的树

老龙的树说的是铁力木,傣语也叫埋波那。傣人早就知道,铁力木的果实可以像松明火把一样燃烧,是走夜路照明最好的方式。

当年,傣人的建房祖师爷帕亚桑木底,是他发明了建竹楼。他在建房子的时候发现了铁力木。铁力木树干笔直,木质紧实强韧,很适合做房柱。发现了能做房柱的木料令他很开心。但是这时,他也看见了附近的一个龙潭。

平静的潭水忽然剧烈地涌动,一条红冠龙跃出龙潭,竟然直奔铁力木树,而且开始了攀爬。原本万里无云的青天忽然雷鸣电闪。龙本为神,龙的动作必定会惊动雷电。雷电同时带来了大团的乌云。已经蹿升到树梢的龙王乘着云朵上了天,消失在大片云朵之中。

帕亚桑木底原本想将铁力木砍伐回去做房柱,但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回到住处把亲眼所见告诉大家。这里的人们原本就是龙的崇拜者,又听聪明的帕亚桑木底讲述神龙上天,越发觉得神奇。他们决定一起在龙潭边守候,一定要看到神龙从天上回到龙潭。

帕亚桑木底原本要改换竹楼的支柱,而且找到了适合做支柱的铁力木。但是发现铁力木是龙上天的支撑,他不能得罪龙,只能放弃。

村民对神龙有足够的耐心,耐心地等,没有谁不耐烦。天空重新聚集了大团大团的云朵,一连串的雷鸣电闪之后,神龙露头了。它带着一团云朵直接驾临铁力木树梢,然后,用龙爪攀附着从树上下来,径直下到龙潭里。

大家集体看到了龙回龙潭,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他们激动和兴奋。

那以后,铁力木树被他们称作埋波那。

埋波那是傣语:老龙的树。

山神树

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发过一次洪水,那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洪水。水淹没了坝子,顺着山沟一直上升,山也被洪水淹了。山顶上有一棵巨树,这棵树的树根差不多向下延伸到半山。有六个僾尼男人和六个僾尼女人一直被洪水追着往山上来,山顶被淹没了。

十二个男男女女被洪水托着上了树,他们成了树上的居民。洪水不再上涨,他们也没办法从树上下来,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年,他们结成了六对夫妻。后来,水退了,山包一个一个露出来。

树上的十二个人已经生了一些儿女,也想下到地上来生活。但是他们马上就被各种猛兽所袭扰,重新回到树上。他们成了像猴子一样在树上生活的物种。他们的儿女也在树上恋爱,在树上生儿育女。

树上的人越来越多,树就显得小了。一些有胆有识的年轻人下了树,开始以山洞里为家。将山洞口砌起来,只留下能够一个人出入的洞口。这样的小洞口便于临时封堵,山洞的居住安全有了保障。这样还是不行,人还是越来越多,山上没有那么多山洞。

更多的年轻人在无奈之下,用木料和竹子搭建成房子,同时造了门窗,用以抵御各种野兽的骚扰和侵袭。房子越来越多,很快形成了村寨。每幢房子之间有了方便通行的路。僾尼人再也不用回到大树上生活了。他们造出了可以抵御野兽的武器,也造出了可以种地生火和做饭的工具。

他们曾经是在树上生活的族群,现在他们成了大山的主人。但是僾尼人是懂得感恩的,他们记得曾经的树上生活,他们牢记树的恩德。那棵最古老的大树成了僾尼人的山神之树。他们会在古树下祈祷,求神树保佑他们健康,保佑打猎顺利,保佑不被猛兽伤害,保佑他们种出的粮食丰收。他们用兽肉兽骨来祭祀山神树,让神树成为他们永远的保护神。

这就是僾尼人,古树是他们的信仰。僾尼人是自然之子。他们在古树的护佑下,共同走过了悠远的岁月,共同走向了永恒。

赋名之智

名与字

人与自然界的其他存在,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有名字。人除了自己有名字,还为每一个新发现的存在起一个名字。整个自然界,人是唯一一个有名字的存在。再没有其他。

名字本身又是什么呢?为什么要有名字?

名字的形态通常是声音和文字。我们说到苹果,无论是用声音,还是用文字,我们都可以马上定义成我们所熟悉的那个苹果,能吃的好吃的,有苹果味道的那个植物果实。可是没有声音,也没有文字,苹果还是名字吗?所以,名字的本质是称谓,苹果是那种水果的称谓。北京是那个地方的称谓,妈妈是那种特殊关系的称谓,记忆是那种心脑活动的称谓。

没有名字的话,所有的存在你都无法加以区分,不能够区分就无法给一种事物或者存在做识别和判断的定位。而定位本身关乎你的生存的方方面面。

比如食物。食物有动物食物,有植物食物。食物的词汇本义为可食之物。可食之物中又有有毒的和无毒的,其中有毒的又属于不可食之物。无毒的蘑菇可食,有毒的蘑菇不可食。

可食还有另一种意思,就是可以咀嚼吞咽入口的,细分之下还要有营养,牙齿能够咀嚼,口腔能够接受的气味,喉咙能够吞咽的含水分比例的物质。

这样说起来,听上去都显得太复杂。其实在实践的过程中,远没有那么复杂。我们日常吃的东西,可以不借助任何知识,只要有不必非常精准的经验或者实践,就可以完成识别。

一,你认识而且熟悉的食物。二,以你的经验判断,可以安全食用的食物。

先前探讨的那么复杂的问题,只消解决如上两条,就可以不担丝毫风险地解决掉。

对人类而言,名字的意义更主要地体现在姓名上。一个具体人的称谓,李岗、张成德、马原、李小花。人的名字就是这个人的称谓。而通常人名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姓和名。李岗姓李,张成德姓张,马原姓马。姓,专指一个家族,一个家庭。名,是这个家族中的一个具体的人。因为一个家庭不会只有一个人,家族的人会更多。马原,是马家的那一个人,那个人在上海同济大学当老师,退休后在云南的南糯山村姑娘寨生活。他写过一本书,《姑娘寨》。说马原说的就是这个人。

不只人有名字,与人相关的一切,人都给它起了名字。这些名字只属于人,与被名字描述的对象无关。人说到的羊,是人对那种动物的称谓。羊自己不会把自己称作羊,牛也不会把羊称作羊。所有的名字只属于人,与其他物种没有任何关联。名字给它的主人定了位。我们说羊的时候,说的就是那种动物。羊是羊那种动物的称谓。我们把一个物种称之为羊,这个称谓的主人就是那种动物本身。

我们把一种树称为铁力木,把另一种树称为箭毒木,把另另一种树称为榕树,把另另另一种树称为望天树……它们都是树,它们又是不同的树。有了名字,树与树的差异就有了精准的辨识。这一点是名字最大的价值意义。名字不同,标示了品种的差异化。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地球上最具统治力的存在,是因为人具有认知的能力和辨识的能力,也就是具有起名的能力。

起名字,这是一种非凡的能力。除了造物主和人,再没有谁有这种能力。我相信,自然界造出羊的那种力量,它一定知道羊是什么,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把那种力量称之为造物主。

最初的人会以为,是人造出了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父亲母亲造就的,这就给了人类一个错觉。所以,人会问自己,一个又愚蠢又可笑的问题: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如果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应该是这样的问法。

正确的问法:第一个鸡或蛋是谁造的?

前面说到的名字有两个内容,不只人的名字是这样,其他事物或其他存在的名字也都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名,一个是字。我们讨论名字的时候,一定要说全称,说全称才包含了名和字的全部意义。名字。

南糯山村。这个名字说的是一个行政村,行政村是一个管理机构,是政府机构的基层组织。这个村,不是我们常说的村庄村寨。村庄村寨是农村的原始形态。一户人家在一个地方落地,又有一些人家也凑过来一起生活。这种长时间自然选择所形成的人群聚居地,我们通常会称之为村庄村寨村落。而行政村不同,出于管理的需要,政府会将若干个村寨划归统一的管理范畴,设定为行政村,由行政村对所属的若干个村寨实行统一管理。

这里说的南糯山,是这座大山。南糯山村说的是这座大山上所有的三十来个村寨的总称。名,说的是南糯山,是区位名称。字,说的是村,是一种行政区划。

再以树的名字为例。箭毒木树,这是全称。名,是箭毒木,是一种制毒箭的木料品种。字,是树,是一种乔木植物。

马原,是马家的那一个人,那个人在上海同济大学当老师,退休后在云南的南糯山村姑娘寨生活。他写过一本书,《姑娘寨》。说马原说的就是这个人。

名字,名与字。

勐海之名

许多年之前,有一个猎人在这片坝子打猎。到了晚上,他的猎狗没回到他身边。第二天早上仍然没有回来。连续几天,他都在呼唤它,还是没有结果。猎狗是他的生命伙伴,丢了它令他非常非常伤心。这片坝子成了他的伤心之地。他从此不再来这里打猎了。他把这里称作勐亥,傣语的意思是丢失猎狗的地方。

毕竟这里是一片坝子,在高原地区,坝子无疑是最适宜人居住的地方,这片坝子逐渐人丁兴旺。勐亥逐渐形成了两个部落,以岩海为首领的部落和以岛白为首领的部落。

岩海头脑灵活,擅长用计谋,而且有避刀剑的绝门功夫,是典型的后发制人之术。岛白则以强勇闻名,善打善攻。一次,两个部落之争,岛白方占了上风,岩海方主动称臣。岩海为岛白献了美女为妻。同时,献了孔雀和大象作为嫁妆。岛白自然开心了,遂将筹办婚礼的重任全权委托给看上去毕恭毕敬的岩海。

前面说了,岩海工于心计,擅用计谋。在备酒的过程中,他选了不同的原料,造了两种酒。一种浓,一种淡。他将不同的酒装入有不同标记的葫芦里。

婚礼酒宴开始,岛白的士兵原本全副武装,集体进入婚宴阁楼,而岩海的士兵则将武器藏在阁楼的暗处,赤手空拳地来吃席。岛白的士兵喝的是浓酒,很快就有了醉意,随随便便就将武器挂在墙上扔在地上。

浓酒度数高酒性烈,酒徒很快就一醉不起。岩海的士兵只用淡酒摆摆样子,有的甚至只吃不喝,他们今晚的任务是盯住岩海,等候他的命令。

一切都按照岩海的设想在进行。岛白心智迷乱,先已经醉了,毫无节制地大喝特喝,同时紧抱着自己的新娘。首领如此,他的士兵们也就变得毫无节制,又喝又唱又跳,完全失去了自控。有几个已经醉卧在地一塌糊涂了。

火候已到,岛白的军队已经完全失去了战斗力。岩海一声令下,他的战士轻而易举就将敌人全数宰杀。英勇善战的岛白没有倒在战场上,却死在了女人和酒的手里。这片坝子从此成为岩海的领地。

岩海为这里起了新名字:勐海。

岩海同时在这里新建了叫景龙的城池,这里的百姓尊称他为主子(傣语:召)。百姓都叫他召相海。他的领地属于勐泐国,受命于勐泐国王。每有外敌入侵,召相海都会率兵迎敌,成为最终的胜利者。作为军事统帅,他的坐骑是一头白象,加上他精通避刀剑之术,这位闻名遐迩的白象骑士,成为入侵之敌的噩梦。

他的避刀剑之术令敌人胆寒,他们就请来懂巫蛊术的异人来作法,以沾有妇女经血的箭镞射杀召相海和白象。果然一招破敌。

召相海和白象的遗体被葬在勐海的一条河边,那条小河被人们叫作南海河。

勐海

景洪之名

相比勐海,景洪是个更大的坝子。

孔雀相对更喜欢在坝子里的森林栖息。与其他的鸟儿相比,孔雀太美,几乎没有与之竞争的对手。如果一定要说有,也就只有凤凰可以一比。孔雀的美是绝对的,美虽美,她也绝对付出了代价。她的长长的尾羽,开屏时有如一幅美丽的画卷。可是在飞翔的时候,在落地的时候,尾羽都成了巨大的负担。她的起飞降落都需要宽敞的空地。大山上,最缺的也就是平展的地面,所以相比之下,孔雀更喜欢坝子。

所以景洪有西双版纳最多的孔雀。所以,景洪先前的名字叫景咏(傣语:孔雀城)。

那时候,景咏有一颗明珠,明珠悬挂在最高的望天树之上,发出七彩光芒,是七彩光芒的照耀使景咏的孔雀染上了美丽的色彩。

明珠的光芒原本为整个景咏所共享。但是一个贪心的恶魔起了歹念,他在一个黎明前的黑暗时刻偷偷上到望天树的树顶,摘下那颗明珠,藏到怀里。明珠不见了,光芒被遮蔽了。

恶魔紧抱着明珠藏进了澜沧江的一个深洞。

一个勇士不能够忍受美丽的景咏失去明珠,决心将明珠找回。他的决心感动了龙王,龙王就派出虾兵蟹将,将澜沧江翻了个底朝天。恶魔再也无处藏身,只能钻出洞与勇士搏命。他们打了七天七夜,勇士胜了,夺回了明珠。他把明珠重新挂上了望天树的树顶。光芒重新回到景咏,整个坝子再次被照亮。

景咏从此称为黎明之城:景洪。

景洪之名不只一个。

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有一个王子帕亚拉武。他是个用箭高手,经常带着自己的狩猎队,在森林里骑射。帕亚拉武王子也是个与传说中的金鹿有缘的猎手。在傣族故事里,金鹿是一方神明,是不可战胜的。可惜因为对手是个王子,所以在故事里,金鹿被王子射中了后臀。

金鹿当然不会死,当然也不会就擒。受了伤的金鹿于是跟狩猎队玩起了游戏。整队猎手追它却无论如何追不到。这时的金鹿已经不再是猎物,而是成了向导。金鹿将帕亚拉武王子和他的狩猎队,带到了一个又肥沃又平坦又有湖泊与河流的坝子。帕亚拉武他们一下被迷住了,竟然忘了继续追踪金鹿。

王子留下了几个随从,让其他的猎人回到家乡,向父王禀报,去带更多的乡亲过来。王子要在这里落脚,建一个新城,扩大自己国家的疆域。新城建起来了,就是:景洪城。

景洪之名不只一个。

佛门弟子说,当年佛祖释迦牟尼在菩提树前修行许久,最终修成了正觉后开始云游四方,为信众传经说法。当时的傣人都在佛祖的眼界当中,所以傣人都是佛法的忠诚信众,佛祖的足迹踏遍了勐泐国的山山水水。

那一年的早春,佛祖经过彻夜的跋涉,终于到达了这片宽广的坝子。这里山清水秀,有森林有草原,有湖泊有江河。这里让佛祖眼前一亮,当日的第一缕晨光爬上了佛祖的脸庞,佛祖展开了笑颜。黎明之城啊!

释迦牟尼为它赋名: 景洪

勐腊之名

在彝人的故事里,勐腊也是释迦牟尼赋名。当年,释迦牟尼说佛讲经的名气非常之大。听说他来,许多人都放下手里的事情,专门集聚到坝子广场。那一天成了这里的节日,成了规模空前的千人聚会。

信众的规模令佛祖感动,信众的热情同样超出了佛祖的预期。佛祖说佛讲经已经超过了预期的时间,但是大家想听佛祖说,佛祖就不能停下来。佛祖不想让大家的期待落空。佛祖已经口干舌燥,但是信众并无觉察。终于有一位老人注意到佛祖渴了,马上去备了一大杯浓茶恭送到佛祖手上。佛祖稍事停顿,连喝两大口浓茶,好爽啊!

刚才已经进入迷狂状态的信众,看到佛祖喝茶才意识到自己也渴了。喝茶!喝茶!喝茶!千人一声喝,瞬间提醒了佛祖。那杯浓茶他已经喝下了半杯,剩下的半杯,他要与千名信众同饮。佛祖扬手挥杯,半杯浓茶在空中划出长长的曲线,瞬间变成一条茶水之河。成千的信众同时俯身,在茶河中痛饮。

那条茶水河永远留在了那里。河水流经的坝子,同时有了自己的名字:勐腊。

茶水河也有了自己的名字:南腊河。

勐腊之名也不只一个。

孔明当年离开云南之前,专程率部游历了几座著名的茶山。孔明茶山,倚帮茶山,革登茶山,攸乐茶山,曼撒茶山,易武茶山。这古六大茶山一直是西双版纳的骄傲。这一路,他们看到了诸多茶园,孔明感慨不已。西双版纳的茶太好了!为他奉茶的傣族老人不懂他的话,就向懂汉话的傣人问询。

客人说什么?

客人说这里的腊来、腊里、兵勐腊叠(茶多茶好,是茶的故乡)。

从那以后,人们说这里,这里就成了勐腊。

勐腊

历史是否真实

想想这里当真是古老的地方,因为这里到处都有释迦牟尼的传说。而释迦牟尼是二十五个世纪之前的人物,比基督耶稣还要早。

这里的许多地名都与佛祖有关,甚至都是佛祖亲自赋名。也就是说,这些名字也都有两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了。与汉人的历史相对照,应该在春秋晚期战国之前。也可以说,释迦牟尼的年龄应该比庄子略大,而小于老子和孔子。

而庄子的时代,对中国和中国人来说,就是神话时代。那个时代留给今天的更多的是思想和言论,而非具体的生活。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是否屙屎屙尿,吃水果还是吃瓜菜,外衣里穿不穿内衣,以茶解渴还是清水还是蔬果汁。

可是,这里的故事不一样,佛祖渴了是要喝茶的。佛祖是印度的北方人,出生地在今天的尼泊尔。可是他要教异国异地的傣人种茶,我们从此看到了那么遥远的时间里的人和生活,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奇迹。

我们读庄子,读的是历史书,中国的汉语的历史书。我们自小就认为历史就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而传说和故事就不一定是事实。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历史也不一定是事实,而且绝对不是确凿无疑的。对历史本身的定义产生了怀疑,其结果是颠覆性的。我们现在知道,历史一直是强者的历史,也就是胜者的历史。

那么,谁替弱者和失败者去传递他们的历史呢?他们也有自己的历史和真实,却没有人也没有渠道而且不被允许把这份真实的历史传递出来传递下去。

这种时候,故事、传说、民间传奇这些隐藏的历史真实的文本,忽然就有了特别的意义,至少是参照的意义,也包含了补充和订正的意义,甚至包含了拨乱反正的意义。

有一点很明确,说到释迦牟尼,关于他的各种故事,肯定不都是从他在世的时候开始的,肯定有许多是因为他至今的历史影响力,而被信徒们后来演绎生发出来的。

但是,释迦牟尼不是常人,是智者。所以编撰智者的故事同样需要智慧。没有一定的智力水准,肯定无法创造出与智者的智能相匹配的故事。而达到了与智者的智能相匹配的水准,真与假的争论已经不那么要紧了。这也是古往今来的智者故事较少被质疑的根本原因。

有一点必须明确,历史上所有的智者,都有自己的呈现高智力水准的故事和传说,其中的多数能够给多数听故事的人认可。而这些故事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后人的创造。

有一个例子很说明问题,就是《论语》。《论语》说的是孔子,是许多人口中的孔子、眼里的孔子。众说是《论语》成书的方法,而且是多人一起说,说的人并没有一起商量怎么说。但是结果非常奇特,众说成了一家之说。《论语》一书成为中国历史文化最为核心的经典之一。

甚至可以说,若没有《论语》,孔子作为历史人物的价值和意义,远不会有后来这么大。是《论语》放大了孔子这个人物。

勐龙之名

说佛祖释迦牟尼当年来勐泐国,曾经不只一次到过勐龙坝子。初来的释迦牟尼并不受欢迎,他的想法过于深奥,所以他的思想暂时还不能被理解,更谈不到被接纳。这里的人们,更容易被眼前的可见的利益所吸引。

有一次,他在说佛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男人跑跑跳跳地冲过来。有鱼啊!很大的鱼!很大的一群鱼!听他讲经的人,忽然跟着那个男人屁股后面跑了。对于他的听众来说,能够搞到鱼更实在。有一条大鱼,一家人一天的饭就解决了。其实搞鱼也不容易,有能搞到的,也有搞不到的。但是有鱼搞总比没有要好。人要先吃饱肚子才能去想别的事情。吃饱了,你说佛可以,你说别的什么也都可以。但是,前提是要吃饱。我的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你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的。除非说到吃的,说吃的可以。

河水中过往的鱼群带走了佛祖的听众,但是佛祖并不气馁,佛祖的执念是让所有的人信佛,他要让每一个人都体验到佛带给人的好。来一次不行,就来第二次。可是第二次的情形也差不多。开始,听众也不少,后来还是有人喊鱼群来了,鱼群还是比佛祖的话更有吸引力。佛祖还是被他的听众抛弃了。佛祖感慨。

这里的人太过分了。他们要我来,可是我来了,他们又走了。他们这样子怎么会从心里去体会佛法的宏大和慈悲呢?他们以为自己聪明,以为自己有辨识是非的眼力。

眼前的一点小小的利益,就会让他们昏了头。真是愚不可及!看来这个地方就是勐龙啊!

勐龙这个词,是释迦牟尼到这个地方以后才学的傣语,意思是:做事过分的地方。

当然了,感慨归感慨,佛祖并未因此放弃这个地方。那以后,他又来过多次,终于把勐龙坝子带进了信佛的区域。佛祖不是神,但是他有执念有恒心,因此在数千年里感化了无数人,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爱。爱是最大的智慧。

当年他说勐龙的时候,包含了无奈和感慨。但是他的话被当地人记住了,而且作为地名沿用至今。可见,佛祖是有慧眼的,尽管这里的人给了他充分的无奈,但他还是坚信他们。他知道他们是有希望的,信任他们不会错。勐龙是他生气时候说的话,可是他们没有因为那是他的气话而生他的气。他们将自己的家乡起名叫勐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佛祖的话牢记下来,永远提醒自己,永远记得佛祖的训诫。

勐龙

勐仑之名

勐仑坝子如今名满天下,是因为闻名遐迩的勐仑植物园。它是今天全中国最好的一家热带雨林植物园。勐仑同样是佛祖释迦牟尼赋名,有着超过两千五百年的历史。

释迦牟尼当年过来,曾经在一个小山寨中打坐歇息。因为他身着袈裟,对当地人来说,这种服饰见所未见,都觉得好奇,就都围过来看热闹。

释迦牟尼以为大家都是信众,便身不由己地开始讲佛诵经。由于语言不通,他中间几次询问听众,他讲得是否明白?可是没能得到回应。无论他说什么,他们只是摇头,因为他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语言不通的结果犹如对牛弹琴。他们只是来看他,不是来听他讲经诵佛的。他们看着他说着听不懂的话,他们当然不感兴趣。他说他的,他们不一定非得听他的。一些人陆续离开了。对他而言,他们是一群只会摇头的人。释迦牟尼很沮丧,因为不能交流,他就无法去弘扬佛法。他要离开了。

这一路山势陡峭,几乎没有人家,虎吼狼嚎不绝于耳。释迦牟尼只有禅杖相助,又当拐棍又可助胆。他们不敢在途中停留,只能强撑着继续向前,一个晚上未能歇息。待第二天中午才翻过这座大山。他们在平坝上打坐歇息,很快就睡着了。蒙蒙眬眬之中,佛祖似乎感觉自己打坐的地方软软的,有如厚厚的草坪。

这地方真是又柔软又舒服,就叫 勐仑 吧!

佛祖又一次成了这里的赋名者。

从海子到坝子的勐遮

那片海子平展而且辽阔,海子边上没有人,只有一些以水为生的鸟儿和一些小动物。这里的统领者是两只巨大的雕魔。它们展开双翅的时候,整个天空都会暗下来。但它们只是大地上的统领。水中也有统领,那是一对同样巨大的乌龟魔。相比之下乌龟魔比雕魔要安静,也不像雕魔那样凶残。

这两个雕魔胃口很大,经常会以虎豹为食。当然它们更喜欢的是牛,不论是水牛还是黄牛,都是它们的最爱。它们也喜欢猪和马。所有肉多的牲畜都是它们爱吃的食物。鸟儿不在它们的食物单上。可能是因为它们的毛太长,喙太硬,腿爪也太长,因而肉不多,口感也差吧!

远方的傣族勇士召底咪,早就听说有雕魔。他把降伏雕魔作为任务,下达给自己。他从百里之外专程骑马过来。他要与它们决一死战。

与雕魔的巨大体量相比,召底咪的体量要小得太多了。单纯从体量上看,召底咪绝对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召底咪是人,而且是最聪明最勇敢的傣族勇士。他当然不怕雕魔,他会想方设法与它们周旋,利用智力去与它们对峙。

召底咪先是用箭,但是雕魔的眼力极好,每次都把他射出来的箭镞用翅膀拍下来。弓箭对它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它尽管巨大,仍然是一只鹰,它有反应极快的巨喙,一次又一次给他造成威胁。召底咪决定换一种方式与它斗。

他不能让它总是处在正面攻击他,那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风险。他要让它啄不到他。他要躲到它后脖颈上,这样它的喙就会被它自己的头所遮挡,他成功了。

这时,他发现自己有了很大范围的安全空间。它的巨大的背部,都是它的喙啄不到的地方,也是它的巨爪够不到的地方。它太大了,所以它的整个背部都太大了。尽管它的更大的两只翅膀同样威力无边,但是背部同样是巨大的翅膀所无法到达的地方。现在,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紧紧地抓住它的背,也可以抱紧它的脖颈,因为只要它还有气力,它对他就永远是危险的。他即使想对它做什么,也一定要等到它气力耗尽再动手。

从来没有对手的雕魔被彻底激怒了,但它仍然没丝毫办法挣脱他。它唯一能做的,只是疯狂地扇动翅膀,同时剧烈地扭动身体。它的肌肉酸了,力气锐减,翅膀扇动也慢了许多。

召底咪知道,他可以动手了。先前他已经将派不上用场的弓箭扔了,但他还有武器,他背上一直有一把长刀。他拔出刀,心里有几分得意,他现在可以又准又狠地把刀刺进它的身体,刺进他想刺的部位。脖子,气管,他知道这才是它致命的部位。猛刺,再刺,再刺……雕魔终于不再扇动翅膀。它最后做的事情也只是让翅膀垂挂着,滑翔到海子里。

巨大的体重使水面激起滔天巨浪。这就是那只公雕魔的结局,也是骄狂和自负的结局。公雕魔沉没了,一只公雕魔的沉没令海子的水位上涨了一人高,海子周围的水草都被淹没了。

召底咪来不及歇息,因为母雕魔已经来为公雕魔复仇了。他虽然累了,但他已经有了与公雕魔战斗的经历,所以他心里不慌。他先是将长刀重新归于背上,集中全力应对母雕魔的扑击、啄击,翅膀扇打,利爪抓击。刚刚经历的一切,马上化为新的经验,让他成功抵挡了母雕魔一连串的进攻。在搏命的威胁之下,人的体能潜力几乎是无限的。召底咪这时候居然还有精气神令他再上母雕魔的后脖颈。在获得了片刻的喘息之后,他再一次将它斩杀,再一次落在湖面,再一次目睹母雕魔沉入湖底。最后,也再一次目睹了湖水的上涨。

一个月后,海子开始散发出臭气,那是两只巨雕魔的尸体在腐烂。那片海子成了当地的灾难。那种悲惨的情形持续了几百年。

之后是一个叫释迦牟尼的外来人来了,他是个智者。他教本地人开渠排水,挖开湖堤,让海子里的臭水通过附近的流沙河排走。

湖水干了,湖底宽广而平坦,那就是今天的勐遮坝子。当年湖底的两只龟魔不想跟着流沙河离开,索性留在原地,那也就是如今 勐遮 坝子的 公龟山 母龟山

火烧寨之名

沙布鲁一家住在河边。沙布鲁的女人叫绍妞,他们有三个孩子。有一天,绍妞突然被河里的大螃蟹掳走了。沙布鲁和三个儿子跪到河边一起大叫:龙王,放人!放了我老婆(妈妈)!龙王,放人!放了我妈妈(老婆)!

他们就这样喊了一天一夜。他们其实不知道具体掳走老婆(妈妈)的是谁,不管是谁,它也一定是龙王的麾下。因为当时老婆(妈妈)正在河边洗衣服,人不见了,那些衣服还在。不管他们怎么喊,龙王那边没有一点回应。

三个儿子从第二天起就不喊了,他们砍了几棵树,当天就支起了一个铁匠屋。他们决定打一把刀,一把真正的宝刀。他们要与龙王算账。沙布鲁把儿子反复锻造的宝刀打磨出闪着寒光的刀刃,磨刀磨出的钢屑很重,一直沉下河底,流进了龙宫里。龙宫因此而晃动了。

龙宫怎么会晃动呢?

禀报龙王,是河边的沙布鲁在磨刀。

他的刀怎么会让龙宫晃动呢?

他们打了一口宝刀,宝刀相当厉害。

整条河床都在晃吗?

不是,只有龙宫在晃。宝刀只对着龙宫。

该死的虾兵,他为什么只对着龙宫?

他们前几天一直喊着让龙王放人。

放什么人?我们拿他什么人啦?

放我老婆!放我妈妈!放我老婆!放我妈妈!放我老婆!放我妈妈!

该死的蟹将,去把宝刀拿回来!

龙王就是霸道,他的话就是死命令。他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可以偷,可以抢,也可以恭恭敬敬地去请,他只要一个结果:宝刀拿来!

虾兵蟹将用偷袭的方式抓了沙布鲁,连同他的宝刀。三个儿子更气了,他们要再锻造新宝刀,决心与龙王抗争到底。在这个过程当中,龙王发现,其中一个人的锤声,对龙宫的震动尤其强悍。他的每一锤都给龙宫造成了强烈的晃动,这让老龙王完全没办法安睡。

这一次,他派了大团鱼去找他们。大团鱼更霸道,它告诉他们,你们让龙王无法睡觉,你们马上停止打锤,不然马上抓到河里喂鱼!三兄弟不与大团鱼斗嘴,请它进铁匠屋说话。他们用烧红的铁钳去钳它,大团鱼逃命去了。

再一次来战的是蟹将的团队,结果仍然是被迫逃命。再再一次来战的是白鱼。白鱼的尾巴同样被烧红的铁钳夹住,从此变成了红尾巴。龙王最后派来的是箭杆鱼。结果还是一样。

龙王自己来了,三兄弟请他坐,可是龙王没想到那座椅竟是烧红的铁椅。龙王不想再斗下去了,于是将沙布鲁和绍妞连同他们的宝刀一同还给了三兄弟。

这一场战斗充分展示了老三的实力,老三成了一家人的主心骨。大家把保管宝刀的重任交付给老三。老三把宝刀秘密藏在了树洞里。森林中的大树千千万万。大树的树洞同样千千万万。

一天夜里,绍妞在梦里发现自己的肋骨上通了一个洞,三儿子从洞口钻进去消失了。第二天一早,老三果然不见了。而且,从此再没见过。绍妞明白了,老三的使命就是来帮她,现在他的使命完成了,天神就让他回去了。

可是老三走了,就没人知道宝刀的下落。宝刀是老三藏匿的,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寨子里年龄最大的长老早就失明了,他有好几年不说话了。大家都以为他哑了,失声了。这一天,他听寨子里的人都在说宝刀,他忽然开口了:放火烧,宝刀是不怕火的。

他的话变成了箴言。全寨的男女老少齐心把寨子连同周围的森林都点燃了。大火烧了七七四十九天,整个寨子连同整片森林都化成了灰烬。唯有一棵大树依然青翠,没有丝毫过火的痕迹。原来宝刀就藏在树洞里。

寨子被重建,家家户户都比原来的房子更大更舒适。新寨子有一个又特别又响亮的名字。

火烧寨

澜沧江之名

湄公河是一条全球排名第八的世界级大河。长江排名世界第三,黄河排名世界第六。而更加著名的珠江、黑龙江、雅鲁藏布江都排在它后面。在中国境内,它叫澜沧江。

在中国的河流中,澜沧江规模不算大,因为它处在湄公河的上游。中国以外的下游,还要流经五个国家: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相比之下,老挝、柬埔寨人口较少,缅甸、泰国、越南和中国都是人口超六千万的国家。

澜沧江南部下游这一段,从景洪往南有大面积的热带雨林,曾经是亚洲大象的主要聚居地。如果单纯从今天的现状看,这种说法很像是吹牛。因为今天这一段上只有野象谷那一段区域可以见到数量不多的野象。

现在看,澜沧江水势相对平缓。可是当年,没有诸多的水库与电站的年代,澜沧江的流量相当惊人。大水和低纬度养育出极为壮阔的热带雨林,繁茂的热带雨林又养育出数目极为庞大的野象群。

澜沧江水的巨大流量,使澜沧江生成了特有的水怪,当地人叫它缅沙。缅沙个头很大,它的主要食物居然是幼象。整个地球上以象作为主要食物的动物,大概只有缅沙了。

缅沙作为澜沧江的统领,在水中已经成为神一般的存在。但是它千不该万不该,绝对不该去招惹大地和森林的统领大象。它一次又一次地掳走幼象,极大地激怒了母象。母象对着澜沧江怒吼,带动了所有的象群一起怒吼。母象用有力的象鼻卷起石块投向江水,所有的象群也都用石头投江水。长长的江面被石头雨所覆盖。缅沙即使躲在江里,也还是被石块砸得无处躲藏,最后只能从水里移身到卵石滩上。

缅沙身形独特,如席子一般。它浑身是嘴,到处有眼睛。许多只成年象同时撕扯它,踩踏它,最终把它弄碎弄死。更多的大象都要踏上自己的一只脚,再踏上一只脚。

整个江岸成了大象的海洋,象群拥挤着,缓慢移动。缅沙在象群移动的过程中,先是变成肉泥,之后慢慢地消失了。那是西双版纳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象群汇聚。那以后,这条大江就有了名字:南兰章(傣语:百万象江)。

当地的汉族将“南兰章”三个字读写成了澜沧江。

南兰章——澜沧江

哈尼人记

小女阿米

阿米的爸爸是猎人。这个男人很自私。如果他今天只抓到了一只竹鼠,他的老婆和女儿就没得吃。因为他首先要给自己吃。如果他抓到了两只,他的女儿才有得吃,而且,阿米有得吃,阿妈也会有得吃。阿米自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她绝不会不管阿妈,绝不会一个人独享。

而阿妈是那种一切都先从女儿出发的女人。无论男人打到什么猎物,阿妈先想到的一定是女儿。但是,那也没什么用,因为男人不会在乎女人的提议,不会把唯一的猎物先给女儿吃。

猎人对老婆凡事先想着女儿很气,在他心里,自己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一次和老婆吵架,他顺手将老婆推下了山崖。老婆死了。

阿米大哭。阿妈爱她,她更爱阿妈。她突然觉得小腿痒痒的,原来是只小山羊,靠在她腿边,眼睛红红的。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它就是她的阿妈变的。她弯身将它抱起,一边不停地跟它说话。它成了她的好朋友,她每天来找它,跟它聊天,给它喂草。

阿爸又找了新的女人,这个女人带了一个自己的女儿。那个女儿与阿米同岁,却比阿米高半头,胖一圈。脸上都是麻子,皮肤像树皮一样。她人丑,心眼也坏。存心欺侮阿米,每天让她干这干那,从早忙到晚。阿米要给他们洗衣做饭,要给家里背水拾柴。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家。只要有一点空闲,她都要出去到村寨外与自己的小山羊伙伴玩。

她这个习惯被后妈发现了,后妈跟踪她,看到了她的山羊伙伴。后妈也认定山羊是阿米的阿妈变的,她想出一个主意。

后妈很懂得讨男人欢心,说这里疼那里疼,直急得男人团团转。她说自己要吃了山羊的脑汁,才会病好。猎人马上出去找山羊。

刚好这会儿阿米抱着山羊在村口说悄悄话,猎人一把将山羊从她怀里抓过来,一刀毙命。阿米泪如泉涌,但是又不敢哭出声。

后妈看到山羊被杀死了,对山羊已经没了兴趣。阿米,把羊埋了吧!我病好了,羊没用了。看到羊肉我就恶心!

阿米不愿意让后妈看到她流泪,便把眼泪硬生生地忍回去。她用自己的衣服包裹好山羊,然后把它埋到她住的竹楼旁边。

第二天一早,埋山羊的地方长出一棵芭蕉树,太阳升起来了,阳光为芭蕉树带来了金光。太阳越高,芭蕉树的光芒越显。人们马上发现,这棵芭蕉树完全是黄金的,它的泛着绿色的金光非常养眼。金芭蕉树的消息马上传遍了整个国家。

国王也听说了,非常好奇,于是骑着大象,被仪仗队簇拥着来看金芭蕉树。后妈迎上前。

恭迎国王陛下!

这棵树是谁栽的?栽树的人该受到嘉奖。

是我女儿栽的。

那好,叫她摘十个金芭蕉给我。

那个麻脸的丑女孩因为要摘金芭蕉给国王,心里不免得意。但是她想不到,她的手刚一碰到金芭蕉树,芭蕉的枝叶和果实马上变枯萎了。

国王生气了。对我撒谎!该死的女人。

阿米怯怯地出来。国王,树是我栽的。

你说是你栽的,那就给我摘十个芭蕉。

阿米到树下,伸出两只手,芭蕉马上变回泛绿的金色。一排整整十枚金芭蕉主动落到阿米的双手上。

没错,树是你栽的。我要把你接走。

接我去哪里呀?

去王宫。我要等你长大了,做我的王后。

国王带走了阿米。

后妈气坏了,操起一把柴刀去砍金芭蕉树,可是猎人舍不得啊,他赶忙冲上前去阻拦她。但是她已经鬼迷心窍,阻拦她无异于找死。猎人被砍死了。

金光灿烂的芭蕉树收缩身子,瞬间变成了一只金孔雀,振翅高飞到云端。

这样的结果不是后妈想要的,她绝不可能就此罢休。她给阿米捎了口信,说如何想念阿米,请阿米一定回家看看,说她知道阿米不会因为被国王宠爱就看不起后妈和姐妹。

阿米就是这样简单而单纯的性格,后妈两句好话就把她骗回来了。后妈在当天就把她毒死,当阿米倒地的那一刻,她忽然化作了一只多情鸟,径直飞向了天穹。

阿米多日未归,国王想念她,派人去接她。后妈的女儿冒充阿米回到王宫。可是她骗不了国王。你是谁?胆敢冒充我的阿米。

国王,我就是你的阿米,你未来的王后啊。

你不是!阿米比仙女还美。你丑死了。

国王,你该可怜我才是。我生疮了才变丑。

不!阿米的皮肤又柔软又顺滑又细腻。

国王,是你要我去帮助那些穷苦的人,我每天去砍柴种地,皮肤当然就磨坏了。

不,阿米的眼睛会说话,你的眼睛像核桃。

我想你啊。每天都哭,把眼睛哭坏了。

既然你一定说你是阿米,那你今天就给我织一条十色相间的围巾。

后妈的女儿一个人在织房里发愁,她从来不懂编织,更不要说织出十色相间的花纹。她知道,自己的谎言之路已经走到尽头。

但是她绝没想到,阿米这会儿也在王宫里。她听到国王说喜欢十色相间的围巾,竟然会主动去到织房,在织机上为她心爱的人编织。阿米根本没在意后妈的那个女儿也在现场,她只在意自己男人想要的围巾。

围巾当然会织好。

但是织好围巾,也就织出了自己的末日。她甚至没有来得及展开织好的围巾看一下,就被那个麻脸女人一棍子打死了。麻脸女人把多情鸟从后窗扔出去。阿米落地时,变身成了一块多彩的小石头,安静地停在路边。

彩色的小石头被一个穷婆婆捡到带回家里。穷婆婆第二天从地里回来,见自己的小房子里又整洁又干净。水缸满了,猪也喂了,火塘上的糯米饭香气满满。几天以后,阿米被婆婆发现了,她给婆婆讲了自己的故事。她要给婆婆做女儿。但婆婆是个识大体的女人,没答应她。

麻脸女一时骗过了国王,但是并没打破国王内心的疑窦。他怎么看她怎么不顺眼,怎么也不相信她就是阿米。

国王,我回来了。

这才是阿米的声音。

阿米,我的阿米!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麻脸女突然冲过来,一把推倒了阿米。国王,你不能碰她,她是妖怪变的,她会吃掉你!

不,我才是真正的阿米。国王自己能够分辨出阿米是我还是你。

与阿米同来王宫的婆婆露面了。国王,按照惯例,给她们俩每人一支长枪吧!谁是真的阿米,谁一定会胜利的。

来啊!备两支长枪。一支木头的,一支铁的。让这两个女人自己选。

麻脸女马上抢过铁枪,只留下木枪给阿米。麻脸女趁阿米立足未稳,一枪刺向阿米。但是人在做天在看,铁枪在碰到阿米的瞬间,忽然变得像面做的一样,软软地瘫在地上。麻脸女见大势已去,转身往宫门外快跑。

阿米,我命令你,拿起你的木枪投向那个邪恶的女人!我命令你!

阿米这一次没听国王的命令,咬住嘴唇。这让麻脸女来得及跑出大门。冲出大门的那个瞬间,不知是门槛故意抬高了一寸,还是麻脸女的脚趾抬低了一寸,一切都是天意,迅速疾跑的女人被门槛绊了一下,重重跌倒,整张脸狠狠摔到一块棱角有刃的石头上。

她跑得太快,身体又重,突如其来的绊倒双手来不及支撑,整张脸结结实实摔到有棱有角的石头上,竟然连抽搐都没抽搐一下就摔死了。

之后,国王问阿米为什么不投枪?

我恨她,但我做不出真正伤害她的事。

她还是个孩子,她做这么坏的事,都是她母亲那个坏女人的教唆。那个坏女人已经杀过你一次,又指使她的女儿杀你第二次,她已经两次犯了死罪。国家的法律不会饶恕罪犯。

坏女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那以后,阿米再也没离开过王宫。

小女阿米的故事结束了。

丑男然刚

然刚小时候就被叫作丑男孩。他个子小,又黑又瘦又没力气。他干不动多数男人都在做的那些力气活,像种地和盖房子。他只能做捕鱼做陷阱下套子这些不用力气的事情。他的日子很穷,但是他的心很好。虽然日常生活中他很少剩余,但他永远不会偷偷把剩余的留下来,他会分给自己的邻人。

有一天,他捕鱼捕得很顺利,他的插网里进了不少鱼。他撒网也网网不落空,而且有鱼有虾有蟹。打鱼多年,他第一次收获的鱼虾连自己也拿不动。因为每一次出击都有收获,所以尽管很累很累了,但他几乎停不下手。没有一个猎手会在不停地收获猎物时停下狩猎。

但他分明听到了一个声音在说话,声音不大,但是非常清晰:然刚,记住我的话,我是这条河水的主人。我想帮你,你看你今天不是满载而归吗?以后,每天你都来这里,我可以让你每次都满载而归。还有,如果有谁对你不好,你把他带到这里,我会帮你教训他。

你是我死去的妈妈吗?你的声音很像她。你躲在哪里?你可以让我见到你吗?

我说了,你也听清楚了。我不见好人,没有一个好人见过我。我只在那些做坏事的人面前出现。我会教训他们,也惩罚他们。

你是人们所说的魔鬼吗?都说魔鬼会监督人,不让人做坏事。你是魔鬼吗?

你可以这么说,我就算是魔鬼,因为你见了我的样子会怕。对你来说我是魔鬼,你就别见我了。对然刚来说,魔鬼的话是不可违逆的。

他每天过来打鱼,每天的收成都不错。他很快就成了当地的捕鱼能手。先前他捕不到多少鱼,别人也都不关注他。现在他鱼捕得多了,马上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你这个叫然刚的丑东西!你的胆子太大了,竟然敢在我的河流每天捕走那么多鱼。这笔账咱们该怎么算?

河是老天的,怎么会成了你的河流?

你让老天叫它,看它敢不敢答应?我看你是活腻了,竟然敢跟我叫板。你给我听清楚了,这里每一座山每一块土地每一条河,都是我的。我就是它们的主人!

河的主人是它自己啊,我认识河的主人。如果说它一定有一个主人,那就是老天。

我不管它以前属于谁,但它从今天往后属于我,我就是它的主人。我也是你的主人。

然刚原本要跟他继续争辩,但他忽然想起了魔鬼那天说过的话。他改变了主意。

既然你说你是河的主人,我以后不来河里捕鱼了。明天我可以来为你捕一天鱼作为补偿。

你这个态度还差不多。明天你来,一言为定。

第二天一早,然刚来了,那个恶人也来了。他们几乎同时到达河边。魔鬼没有食言,马上将然刚用一股邪风卷到了山顶。几乎同时,魔鬼又驱动洪水,激流将恶人卷进遥远的大海。

今天的然刚还是那么丑,还是那么又瘦又黑又没力气,还是那样每天捕很多鱼去帮助邻人。男人丑与不丑,又有什么关系呢?

黄鸡花蛇

黄鸡是阿财的黄鸡,阿财三十多岁了还没找到老婆,黄鸡是他的伙伴。他养它是盼着它下蛋。鸡蛋可以换一点柴米油盐。黄鸡终于下蛋了,它没有辜负他。阿财没把鸡蛋拿走,还放在鸡窝里,因为他听说鸡窝里要有蛋,鸡才会再下蛋。鸡窝里的蛋是引蛋。

二十多天了,黄鸡还是没下第二只蛋。可是阿财听到了鸡窝里有声音,声音不大,是从鸡蛋里传出来的。鸡蛋裂了一道缝,竟然从里面爬出一条小花蛇。

阿财随手抓起一根棍子,要将花蛇打死。

阿财,不要打死我!一定不要。我不是坏人。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帮你,一定。

不管怎么说,它都是一条花蛇。虽然它会叫他的名字,说它可以帮他。但是阿财不知道它的话可信还是不可信。不妨试探它一下。

如果你要帮我,我今天想吃牛肉干巴。

可以呀。你要吃的牛肉干巴和茶在竹楼上。

不用一点时间就能给人提供牛肉干巴和茶,它一定是条神兽。它怎么知道他想要什么呢?它既然是神兽,为什么来侍奉他呢?他想不明白,但他还是很享受它能为他提供美味。

他发现,不只是他要什么吃的,它都会为他提供,他叫它做什么它也同样可以做得很到位。无论是地里的农活,还是家里的杂活,它都为他做得又妥帖又干净利落。

小花蛇已经把他惯成了一个好吃懒做的人。

寨子里的人都知道,有钱的阿福病了,全身生疮流脓。阿福已经许诺,谁治好他的病,谁就可以娶他的女儿,做他的女婿。

阿财不知道花蛇会不会帮他,但他还是当着花蛇的面讲了阿福的事。

只要我懂药,我能治好阿福的病,阿福就会把女儿嫁给我,我就能做阿福的女婿。也成为一个有钱的人。

花蛇说,我帮你。

花蛇为他找来治毒疮的药,果然治好了阿福的病。阿福又谈到嫁女儿的事,阿财这才第一次看到阿福的女儿。这是个很丑的姑娘,阿财无论如何容忍不了那张脸。他向阿福提出,结婚的事情就算了吧。阿福也没有为难他。这个有钱人也是一个懂得报恩的人,他送了阿财一百五十两黄金。好大的一笔钱啊!

阿财成了一个有钱人。现在阿财的愿望只有一个,就是找一个漂亮的姑娘做老婆。

邻近寨子的桑帕病了,他的病很严重很蹊跷,已经病入膏肓了。他的家人都在哭,哭得惊天动地。阿财知道桑帕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他觉得自己有了机会,就一个人上他家去。

桑帕已经昏迷了。桑帕的老婆说,桑帕如今只有死路一条了,因为当地最有名的医生已经对他做出了诊断,说只有花蛇的胆能救桑帕的命。说他们找花蛇找了许久了,都没能找到。

阿财心里暗喜,因为他就有一条花蛇。

桑帕的女人,那你要想尽一切办法找花蛇呀!只有找到花蛇才能救桑帕的命。

我已经承诺,谁治好桑帕,要人的话,我把女儿嫁给他;要钱的话,我出两百两黄金。我是在寨子广场里做出的允诺,大家可以见证。

这样最好。我家里有一条花蛇,我愿意把蛇胆贡献出来。

他对桑帕的老婆说过之后,马上回去与花蛇商议。花蛇首先肯定了那个说法,它的胆的确可以治愈各种疑难杂症。但是,取出它的胆它也会死。他以后再想要什么,它就不能再帮他了。阿财是个目光短浅的人,他只能看到眼前的利益,眼前他想的只是要娶桑帕的女儿,别的他什么也想不了。

阿财,我们做朋友有两年了,你对我们的朋友感情在意吗?

花蛇,我找老婆是天大的事,你连这个忙都不肯帮,还自称是我朋友,你好意思吗?

阿财把话说到这种分上,花蛇知道这个人已经不可救药。你无论怎么对他,他的内心里永远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恩之念。他已经在它这里获取了无法计数的恩惠。居然还会要求它为了他要找的一个女人去以命相换,这个家伙比畜生还畜生。花蛇不再对阿财抱有任何希望。

阿财,你要我的胆,你就自己进来把胆取走吧。我给你一个大一点的胆。

花蛇吸了口气,就地滚动,身子一下变大十几倍。对着阿财张开嘴,它的喉咙足可以让阿财径直爬进去。他带上一把小刀进去了,花蛇闭上了嘴巴。

阿财的眼前一片漆黑。

明路白象

白象是阿爸送给明路的十六岁礼物。白象看上去聪明而轻盈,明路上山砍柴,白象会把柴背回家。路上需要渡河,也是白象驮明路过河。在城里的那些读童话的孩子的眼里,白象就是女孩明路的伙伴,是她的童话朋友。

但是在女孩明路阿爸的眼里,它就是她的帮手,只是帮手。不只帮她运东西,不只当她的坐骑,它还是她的保镖,是她防护的盾牌。在普通的农家,家里的象同时也是家里的工人。它们绝对不是城里人想象的那种家庭宠物。

当明路见到小象哭,她会感到莫名其妙。在她眼里,小象从来都是无忧无虑。可她想不到,这里不是小象的家,这里只是她明路的家。小象的家在森林里,在没人的地方。小象也是自己妈妈的孩子,小象在妈妈那里同样受到宠爱。而在她身边,小象需要辛辛苦苦地劳作,需要达到主人的满意,才能饿了有饭吃渴了有水喝。表面上看,她俩是朋友,其实它只不过是她的从属而已。既是工人,又是保镖,又是坐骑,又是陪伴。明路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对她而言,它只是一个陪伴,而且她心里只当它是朋友。

明路不知道阿爸是什么人,阿爸有什么法力。他是巫师,他有神奇的法力。他用一根看不见的锁链限制了白象的活动,白象因此走不掉逃不脱。白象知道明路离不开自己,其实它也有点离不开明路。明路对它好,它心里都明白,象懂得将心比心。

明路从白象的眼睛里读懂了它的心,它想家了。想它的草原和森林,想回到自己妈妈身边。她于是去找阿爸,跟阿爸商量,放白象回家。我不回家你舍得吗?它不回家你觉得象妈妈会舍得它吗?

我想不了那么多,我只能想到我的孩子。我跟了象群二十几天,才最终找到机会抓到它。明路,你还不懂生活的不容易。谁都不可以把操心了许久的猎物无缘无故地放了。孩子,我已经把白象卖了,泼水节后它就要被送走了。那是一个傣人家庭,他们会给阿爸很多钱。

阿爸说了他要给明路买好多礼物,把她打扮成最美的僾尼姑娘。阿爸把底交给她,她知道白象不久会被傣人带走。她心里很慌。

我怎么才能取下你那条看不见的锁链呢?

不会念咒语的人若要解开我的锁链,必得每天要装哑巴,晚上还要和我睡在一起。

你知道我爱唱歌,但是为了你,我可以装哑巴。我同样可以舍弃暖和的被窝,和你睡在一起。

明路从此再不开口说话了,无论白天晚上都和小白象在一起。她每天主动为它用双手摩挲身体,她不知道它的锁链在哪里。但她希望通过自己的摩挲,让锁链早一天被打开。

明路是阿爸的心肝宝贝,她的改变让阿爸心疼。但无论他怎样劝说,她都不听话。其实,明路心里很明白,阿爸爱钱,无论怎样他都不会舍得把白象放生。因为那样无异于将一大笔钱放弃。

明天就是泼水节了,把白象送走的时间就要到了。明路一直在给白象摩挲,一刻也不停。阿爸以为她在与白象做最后的告别。这个晚上,明路一夜未睡。她的手在摩挲,双眼微闭着,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努力。

天亮了,领取白象的傣人家族来了。忽然,白象怒吼一声,狠命地跺起脚。

随着稀里哗啦的铁器碰撞声,一条粗大的铁链从白象身上滚落下来。白象几乎没作片刻停留,撩开四脚,大踏步地冲进了森林。明路这才跳着脚狂叫,像疯了一样。她已经疲惫到了极限,一个失足摔倒在地上。明路马上睡着了。

傣人家族已经给明路阿爸交过钱。白象跑了,他们揪住明路阿爸,要他马上去森林里抓白象还债。他到底还是阿爸,他不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女儿的心。他不肯再去捉象,他决定向傣人家族还钱。愤怒的傣人家族当然不肯让步,一怒之下七手八脚将明路阿爸打死。

明路作为人质被傣人家族押往他们的驻地。他们的驻地之外是一条河,已经有一群大象候在河边。那是白象家族。象群对傣人家族毫不客气,将每一个傣人先后扔进河里。

那之后的事情更是神奇,象群把明路带到一块由森林环绕的坝子,象群为她建起了一座用树干搭起的房子。最后是一只年龄最大的千年老象,它在房前屙了一泡象屎,朝明路一笑就跑开了。明路过去了,那竟然是一坨黄金。

瀑布魔女

南散寨附近有一处瀑布。瀑布不算宽,而且被分成几段,每一段的高度都不足二十米。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大的瀑布群。它虽然不算宽,但是水量足够丰厚,几十年里从未干涸过。

瀑布的下游有一眼温泉,水量大潭水深。

潭中有一个女魔,潭的周围林木茂盛,阴森而神秘。由于女魔的存在,这里很少有人过来。人少,野兽自然就多。瀑布这条线上早就成了野兽的乐园。

标门是个十七岁的男孩,他年龄不大胆子大。那些成年男子汉几乎都没听说过他,他在他们眼里大概还算不上男子汉。

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自己到瀑布来,他们不会说是因为害怕,害怕对男子汉来说是个让人丢脸的事。标门不懂,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又要一个人打猎,瀑布不是最好的地方吗?而且是肯定有猎物,谁去了都不会落空。

标门不管他们,他们不去瀑布,标门决定自己去。猎人就是要见猎物,猎人就是要与猎物交手,猎人就是要战胜猎物。这就是新猎人标门的信条。他就是带着这样的信条,在傍晚时分握着猎枪,来到瀑布下方的温泉潭边。

标门曾经不止一次地跟随成年猎人出猎,他懂得安静是好猎人的素质,尤其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安静才是真正的安静,是绝对意义的安静。很多男孩或男人在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弄出些声音,或者索性就唱歌。其实那是内心有些小害怕的缘故。独和静凑在一起是会造出些害怕的氛围。

可是标门一点不懂得害怕,所以他静得下来。他的喘息声又轻又低,不仔细听很难辨认出来。连他自己都会怀疑:我在这里吗?如果在,怎么会这么静。在骗过自己之后,他忽然听到了那个声音。他听得很清楚,那个声音就是在对他说话。

标门,你家里有人病了,叫你赶快回家。

每个字他都听得很清楚,而且那些字都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含混,不需要辨认。

标门,你家里有人病了,叫你赶快回家。

他的心已经乱了。他收起猎枪。奇怪,他没对任何人说他来瀑布打猎。瀑布这里怎么会有人来给他报信呢?没有人知道他来这里啊。

他已经失去了判断力。

他要做的就是尽快回到家,看看是谁病了,病得怎么样,是不是很严重。

家里没有谁生病。当晚的饭菜已经快出锅,如果他没回来,马上会有家里人来喊他。

标门,回家吃饭了!标门,回家吃饭了!

他这时才意识到,是女魔现身了。别人不到瀑布来打猎,可是他不信邪,一个人说来就来了。他分明是在跟女魔挑战。他要告诉她,别人怕你,我不怕你。他的挑战是纯粹男人的,他向她叫板。可是她并不以叫板为命,那样的话她也就成了男人。她是女魔,她不是男人。她以女人的方式对他,以关心对他,无论如何她都没错。关心别人怎么会错呢?女人怎么会错呢?标门意识到,第一个回合他已经输了。

他是那种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的性格。当天晚上他已经决定了,第二天还要去温泉潭畔打猎。他重新找了一个候猎地点,他猜女魔也许发现不了他的藏身地。但他的想法又落空了。

你是个男人,你阿妈死了你还不赶紧回去!你只顾打猎,连阿妈死了都不管,太不像话了。

声音还那么不大不小,却异乎寻常的清晰。从昨晚以来,标门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要被女魔骗。但是只要女魔开口,他就会忘了是女魔在说话。而且,说什么话他就信什么。

阿妈死了他不可以不回去,阿妈死了他不可以不管。对方说得都对,对的话谁说都对,所以谁说的本身并不重要。

阿妈呢?阿妈在哪儿?

阿妈去舅舅家拿种子,明天要去种稻谷。话音未落,阿妈已经拿着稻谷进门了。

标门马上知道又被女魔给骗了。

下一个凌晨,标门第三次去瀑布。前面两次他都还注意藏匿自己,这次他故意大摇大摆地露面。他就是来打猎的,他没有必要去隐藏自己。这样一来,她和他的对话就直接了许多。

你总是来打扰我,你不烦吗?你也不想想,我烦不烦?我招惹过你吗?你又何必招惹我?

我来打猎,怎么是招惹你?你一次又一次骗我,每一次都让我心烦意乱。

我骗你也只是让你离开这儿,我没伤害过你。我不会愚蠢到跟人去作战。

你是魔鬼,天生就是人的敌人。

我们从来没当人是敌人,是你们把我们当了敌人。我不懂你们为什么觉得别人都是敌人。你也看到了,这里所有的动物都是朋友啊。

标门想想,也是啊。这里是女魔的领地,大家都有自己的存在空间,那么多动物都活得好好的。可是人为什么把所有的动物都看成是猎物呢?三个回合了,女魔的确没对自己形成任何微小的伤害,自己又为什么要来与她决斗呢?这一刻,女魔已经不是他心里的敌人了。

一千年之后,甚或一百年之后,猎人这个职业消失了。当别的猎人放弃这个职业的时候,年轻又无畏的僾尼猎人标门,比他所有的同行都更早地意识到,打猎是个不对的职业,所以他十七岁的时候就放弃了猎人这个职业。

原来的故事结局不是这样。

标门是个小英雄。结局当然是他杀了女魔。原来的故事里还有诸多对女魔的描写,女魔是女的,却与美没有一丝一毫的关联。

他心不慌手不抖,轻轻拔出枪,把一块从妇女筒裙边上剪下来的布片塞进枪管,又摘了几片狗屎藤叶子放到嘴里嚼碎含着,鼓起十头公牛般的力气,猛地一下转过身去。哟!他见一个怪物站在面前,她的个子像柱子一样高,身子粗得像谷囤箩,两只洗脸盆大小的眼睛,放着绿光似的瞪着。一对水桶般大小的鼻孔喷着臭气,两只麻袋一样的奶子直垂到膝盖上,雪白的头发长长地拖到地上。

上面的一段是原版童话的直录,一字不错,却不能带给我一丝一毫的愉悦,全无快感可言。我体会不到女魔这个角色何错之有何罪之有?她为什么被描写成如上的样子?她为什么被刚出道的僾尼小猎人杀死?她该死吗?她做了什么伤害到人类伤害到其他动物的恶行吗?

我们在童话里,看到的只是一个融合了许多不同动物的众生乐园。这样一个众生乐园的领袖,真的该死吗?杀死这样一个角色的人,会是一个人人景仰的小英雄吗?

我的内心里充满了悲凉。

阿根阿谷

这个故事说这两个人是好友, 我觉得说是 好友不准确,充其量只能算是儿时的玩伴。 故事一开始,那个叫阿谷的就在打阿根老婆的主意。 这样的关系怎么会是好友呢?

讲故事的人自己也说, 阿谷见到美丽的阿根老婆就像饿鹰见到了鸡雏一样。说他挖空心思打鬼主意,打算害死阿根,把他老婆夺过来。

阿谷约阿根出去做生意,阿根答应了。阿谷说他先走,让阿根做好出门的准备再出发。

我在岔路口插上树枝给你做标记,树枝插在哪条路上你就走哪条路,天黑了我会等你。

阿谷先走了。阿根吃过早饭,从家里抓上两只鸡就上路了。他就按着阿谷说的走上了插树枝的那条路。路越走越小,到了山根就不见了。刚好山上的虎大王来巡山。

你好大胆子!居然敢闯到我家来。

虎大王,我是被人骗了才过来。我知道我错了,我这里刚好带了两只鸡,可以把它作为赔罪的礼物吗?你能够原谅我吗?

这个时候老虎刚刚吃过。另外,老虎看得出他个老实人,不想为难他。

你这个可怜的家伙!走不出一百步就会被谁吃了。这样吧,你到我的洞里来,睡上一夜,明早马上回家。你躲在我身后,不要出声,不然我的孩子回来你会受伤害。

老虎让他躲到一块石头后睡下。母老虎和小老虎也都回来了。

小老虎说有生人味。

母老虎说哪来那么多废话!快去拿吃的来。

虎王说山下的寨子里闹虫灾,那些人只会用手去抓虫,那么多虫十年也抓不完。

母老虎说有别的办法吗?

虎王说把每家每户的灶膛灰集在一起,放水一淹虫就死了。

小老虎说山那边的寨子在挖井,可是一块大石头就挡在水口,他们谁也不知道。

母老虎说那怎么办?

小老虎说正晌午时候,三个没结婚的男孩一起朝井底放枪,就会把水口打开。

母老虎找来一些存肉。住半山的那个板拉病得说不出话,板拉的老婆发话了,谁治好板拉可以分他一半家产。可惜他那些家产给我们也没有用。

虎王说人家的家产凭什么给你?

因为我知道板拉没病,他只是被骨头卡住了喉咙,想办法把骨头弄出来就行了。

还是虎王最后出洞,带上阿根下山。他把阿根带到一个根部有洞的残树。

你昨天送我两只鸡,我也送你一些礼物。

虎王用爪拨开洞口,里面居然是一些真金白银。阿根厚道,他知道两只鸡不值那么多钱。

这些东西对我没用,鸡我可以吃。这些东西只有给你们,我知道它对你们有用。

阿根和虎王告别了,他心里惦记着喉咙卡骨头的板拉,他要救板拉一条命。阿根赶到他家的时候,板拉已经奄奄一息,他的家人都在哭,有的已经在跟板拉说告别的话。阿根指挥板拉的家人,将板拉用力压住,想方设法将板拉喉咙里的骨头弄出来。板拉已经三天说不出话了,现在终于开口了。

谢谢了!谢谢救命。

接着阿根去了闹虫灾的寨子,告诉他们每个人回自己家里集灶膛灰。把所有的灰放水淹喽,所有的虫就都死了。

阿根又去闹旱灾的寨子,找到打井的地方,对打井的讲了老虎洞里听到的话,马上有三个未婚的小伙子找来火枪,正午时分同时对着井口开枪,水口打开了,旱灾的危局解了。

阿根终于回家了。这会儿阿谷正在阿根家里搬弄口舌。阿谷谎称自己遇到了老虎,拼死才逃出性命。阿根两天未归,一定是被老虎吃掉了。偏偏事有凑巧,紧跟着阿谷的话音阿根进了家门。阿根的身后还跟了几匹骏马。

阿谷,又胡说八道了!老虎对我那么好,老虎怎么会吃我?你看,它还送了我这么多金银哪!

阿根的腰间缠得满满的金条银条,阿谷看傻眼了,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阿根身后牵马的人将头马勒住站定抱拳。

阿根老爷,我是板拉老爷的管家,我家老爷夫人让我给您送六匹好马,二百两黄金,一千两白银。老爷夫人感谢您的大恩大德。

阿谷嫉妒得两眼发绿,当天夜里就抓了两只鸡,朝着他指给阿根的那条路往山上去了。阿谷已经走了许久,至少有三百多年,这个家伙也不捎个口信过来,不知道他到哪里了。

甲雍甲婆

姐妹俩当中,甲雍是姐姐,甲婆是妹妹。

在以前的时代,大家都是以貌取人。模样长得好的,通常都是好人,长得坏的,必定是坏人。那时候的好人比现在的好人会长,是好人的话一定不会长成坏模样。

这里的姐姐懒惰、贪婪、狡猾,最喜欢用心机与人相斗,因而脸上失去了少女的光泽,满脸的雀斑之上又覆盖了皱纹。

妹妹甲婆大不一样,单纯可爱,模样也好。

两个女孩没阿爸,阿妈叫咪谷。这天咪谷在路上踩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是一条蛇。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看到你,真的太对不起了!

大妈,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

蛇会说人话,这让咪谷有些慌乱。

可是,你怎么会说话?

是这样,我是龙王的儿子叫捞。

叫捞?我听说过你。

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去干什么?

我是个寡妇,家里还有两个女儿……

这就对了,昨晚天神托梦给我,说一个女人会踩到我,说女人的女儿会做我的老婆,天神说的女人一定就是你了。

可是女儿的亲事,我说了不算啊!你不要为难我啊!我看你不像个坏人,放过我吧!

我没有为难你的意思,我只是把梦说给你。这样好不好,你回去跟女儿把这件事说说,看看她的想法,明天还是这个时辰,我们还在这里见面。你给我一个回信,可以吗?

咪谷回到家,大女儿甲雍已经睡了,小女儿甲婆一直在等她回家一起吃饭。甲婆看出了阿妈有心事,但她不问阿妈,阿妈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饭后,阿妈让甲婆叫醒了甲雍,她把回来的路上遇到叫捞的事讲给女儿。

老娘,你脑子进水了?你想把我嫁给一条蛇?你以为我是谁?还天神托梦,糊弄鬼啊?要嫁你嫁甲婆,别打我的主意,我绝对不嫁!你就是把我嫁给一只丑陋的山羊,我也绝不会嫁给一条蛇。

我也没说要嫁你啊!你俩都是我的女儿,有人想娶我的女儿,我跟你们说一声有什么不对?叫捞只是让我问一下你们的想法。

阿妈,你不要为难,既然嫁给叫捞是天神的意思,姐姐不嫁,我嫁就是了。

那个时代,说话是一定要兑现的。

甲婆嫁给了龙王的儿子叫捞。几个月后,甲雍也嫁给了山羊。一年后,甲婆回门,她已经做了阿妈,身着华服,抱着儿子,满面红光。从她丰润的脸颊上,就可以知道她的日子又舒心又富足。

甲雍的日子一点都不如意。她嘴里不说,心里嫉妒甲婆。甲婆回婆家的那天,甲雍硬要送她,而且一路上不停地打探叫捞和他的家庭。甲婆对姐姐全无戒心,姐姐问什么,她就说什么,她做梦也不会想到甲雍包藏的祸心。

酸秧果是他们这里的特产,姐姐让妹妹给妹夫家里摘一些带回去。甲婆去摘,甲雍为她抱孩子。甲雍一次又一次偷偷掐孩子,孩子几声大叫,甲雍就说孩子让你摘上面一串,又说孩子要你摘再上面一串,又说孩子要你摘最上面一串!

甲婆啊!不得了啦,你那个该死的山羊姐夫把你儿子抢走了!

儿子被抢,甲婆急坏了,因为慌张,失手从高高的树顶摔了下来,竟然一下就摔死了。甲雍一而再再而三地怂恿甲婆向高处爬,就是想把甲婆置于危险当中,现在危险降临了。

甲雍得偿所愿。她换上甲婆的衣服,扮成甲婆的模样。毕竟是亲姐俩,模样还是有几分相似。她要扮成甲婆混入叫捞的家,她前面再三询问叫捞和他家里的情况,正是基于她今天走上了这一步,她要取代甲婆。

叫捞的家在水里,甲雍不懂得如何进去,她在水边呼喊叫捞。

听你的声音不是甲婆。

把门打开,你看是不是你老婆。

打开门的结果,你仍然不是,我不认识你。

叫捞啊,一场大病让我变得那么厉害吗?我知道我黑了,也瘦了,我连自己也不认得了,可是你不该认不得我啊!

甲雍故意扑到叫捞的怀里大哭,她知道哭是女人强大的武器,哭是最好的障眼法,哭着讲故事会让假故事也有点像真的。

我那个姐姐好吃懒做。我的阿妈一直在吃苦受累,我心疼阿妈,只能每天帮她做这做那。而且我自己也生了场大病,而且还要照看孩子,累得脱了相,我是不是都不像我了?

叫捞不想与她争辩。这时一只小鸟飞过来围着叫捞飞了两圈。叫捞,叫捞。

叫捞伸出手,小鸟落在他掌心。小鸟你是叫我吗?你是有什么话对我说吗?

这时候甲雍过来了。小鸟马上从叫捞的掌心飞开。小鸟飞到叫捞的儿子捞海头上,小鸟的叫声成了捞海,捞海。甲雍不知道捞海的名字,所以不知道小鸟叫的是男孩,就没有去轰小鸟,也没有觉得有任何异常,这一切都被叫叫捞看在眼里。鸟儿叫儿子,那个自称是儿子妈妈的女人却毫无察觉。

童话里经常会出现如此荒唐的情节,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一个冒充另一个去做别人的老婆。两公婆之间相处,会有无数的细节留在对方的记忆当中,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对大事小情的应对反应,这些是任何替代都不可能完成的。甲雍一个如此长于心机的女人,居然会想出如此愚蠢的主意,的确很难让人理解,她以为别人都是傻子吗?叫捞是傻子吗?他是傻子的话你又何必去冒充他老婆呢?

上床睡觉时,甲雍从脚下碰到了一把剪刀,她把剪刀顺手放到她的箱子里。几天后,甲雍打开箱子,她的衣服都已经被剪成了碎片。她气坏了,把自己的衣箱摔到叫捞面前。

你什么意思嘛?

甲雍无论如何想不到,摔开的箱子里不是那些衣服的碎片,居然是三把男人的大刀。

既然你说你是甲婆,是我的老婆,那你就像先前那样在刀上跳个你自己的舞吧。

叫捞的话里有潜台词,甲雍听得出来。在刀上跳舞,跳个你自己的舞,听起来好像是甲婆曾经给叫捞跳过一个特别的舞,而且是在刀上,甲雍不记得甲婆会跳舞,更不记得她会在刀上跳舞,甲雍得不到答案。

现在她能做的只能去猜,猜叫捞,猜甲婆。他叫她跳,那她就只有跳了。

她的脚给切成了两截,痛得倒地打滚。

这个故事的结尾很别扭。原文:

正在她垂死挣扎之际,那三把刀忽然变成了甲婆,甲雍一见甲婆顿时便吓死在地上。

为什么是三把刀?甲婆变成了三把刀?

作为一个女性角色,甲婆善良也温柔,似乎与刀的形象有冲突,而且是三把刀!结尾由刀变成了甲婆,也从心里很难接受。而且那刀刚刚将甲雍的脚切成两截,血腥气十足。

这个故事前面用足了力气,整个后面都显得底气不足。感觉就像是一个故事讲得太久一直讲到累了倦了,连自己也失去兴趣了。可是这个故事不是很长啊。

人和蛇联姻的故事,就不能找一个好一点的结尾吗?甲婆就不该复活。

甲雍就更惨了。

狗和蚂蚁

阿土有两个弟弟,两个弟弟还小,都还不能照料自己。所以弟弟的生计都需要阿土来照料。那一年闹虫,大地颗粒无收,所以阿土和两个弟弟经常吃不饱,生存相当艰难。

这一天,阿土无意中看到几只红蚂蚁,又拖又拽运送一只蚂蚱。蚂蚱很大,比蚂蚁洞口还要大,他看得很清楚,蚂蚱绝不可能通过蚂蚁洞口。他又看见一只大蚂蚁从洞中出来,大蚂蚁一会儿跟右边的几只蚂蚁碰碰头,一会儿又跟左边的蚂蚁说说话,两边的蚂蚁再彼此会合,共同将蚂蚱往洞口运送。

对蚂蚁来说,蚂蚱要大得多。阿土想不出蚂蚁是怎么杀死蚂蚱的。阿土不认为有哪一个蚂蚁能一口将蚂蚱咬死,咬伤了一点点应该不会威胁到蚂蚱的生命。可是,蚂蚱分明已经死了。看到多个蚂蚁齐心协力运送蚂蚱,可以想象它们之前也一定齐心协力去斗蚂蚱,最后将蚂蚱杀死。阿土成了旁观者,他可以判断蚂蚁和蚂蚱之间的大势。尽管现在蚂蚁手中握着主动权,但是阿土看得很清楚,将蚂蚱整体运到洞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另想办法,或者放弃初衷,或者用别的方式将蚂蚱变成碎块。

作为旁观者的阿土,看清了蚂蚁的困难。所以他决定给蚂蚁必要的帮助。阿土抓起那个蚂蚱,将它撕成碎块重新扔到地上。

对那些蚂蚁而言,它们的猎物(蚂蚱)忽然消失了,它们正在发蒙,猎物忽然以碎块的形式从天上掉下来。

对蚂蚁来说,先前的难题不见了,现在它们要做的,只是将碎块的猎物一点儿一点儿搬进洞里。蚂蚁不需要思考,它们需要的是把眼前的问题解决。

有整个蚂蚱的时候,它们运送整个蚂蚱回家。它们不知道它们是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但它们只是去解决却无法判断结果。

形势忽然变成了运送零碎的蚂蚱,蚂蚁原来的问题变了,原来运不进的问题消失了。其中的如此之大的变化,蚂蚁自己是完全不知道的,也是完全无法解决的。

是阿土杞人忧天,只用了最微不足道的一点脑筋,就帮助蚂蚁解决了天大的难题。

这一切被蚂蚁王看在眼里,蚂蚁王就是刚才的那个大蚂蚁。蚂蚁王很清楚他帮它们解决了多大的难题。

阿土,你帮了我们,好心必得好报。我是蚂蚁王,你有什么困难告诉我,我会帮你。

阿土不认为自己帮了什么忙,所以不认为自己的困难应该找蚂蚁帮忙。再说了,小小的蚂蚁又能帮他什么呢?他们哥仨的吃饭问题啊。

谢谢你,蚂蚁王,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和两个弟弟都在饿肚子,这个忙你帮不上。

你们人类在闹饥荒,再这样下去就都饿死了,你们为什么不去用动物填饱肚子呢?

动物见了人早就跑得没影了,哪里会等着人来吃它?

蚂蚁王让阿土伸开手,在他掌心吐了一颗小小的亮珠,吹口气,亮珠马上变得像蚕豆那么大。它让阿土对着对面的山细看,大山整个被浓缩到亮珠里,森林和树木成为背景,马鹿、麂子、野猪、猴子在林子里游荡,阿土甚至看到了一只老虎正悄悄地靠近马鹿,准备偷袭它。

阿土,你带上这颗珠珠,还怕打不到动物?

阿土谢过蚂蚁王,带上两个兄弟去打猎。

有了神奇的珠珠,打猎变得非常简单。他们头一次就猎到了一头肥硕的马鹿。他们叫来全寨十几个人一起吃,这是大家半年里吃到的唯一一顿肉,而且吃得撑圆了肚子。

以后的日子,他们每天都有肉吃。珠珠成为他们打猎的好帮手。可是有一天,一直保存在阿土手里的珠珠不见了。是阿土自己不小心,珠珠从口袋里滑落到草丛当中。后来是狗发现了珠珠,一口将珠珠吞下了肚子。

狗狗忽然意识到,自己有了特殊的本领。它会马上知道,什么动物在哪里,然后它会带着阿土找到那只动物,由阿土去猎杀。久而久之,阿土已经忘记了神奇的珠珠,忘记了珠珠曾经是他打猎的好帮手。现在,他去打猎的时候只消带上狗狗,只消跟着狗狗上山入林,他就一定会带回属于他的猎物。

狗狗从此成为人打猎时候的贴身助手。

小小猎人

猎人被老虎吃了。他的儿子还小,只有十三岁。说他小是我们在说,他的命运不会说他小。十三岁他就得拿起猎枪了。

那天出猎回来,他已经累得不行了。他在自家的窝棚里歇息,忽然听到外面有野兽厮打的声音。他抓起猎枪冲出去,刚好看到老虎叼着一条大蟒蛇在发力,蟒蛇的头尾都在剧烈地扭动。老虎尽管凶悍却也不敢轻视蟒蛇这样的敌手,所以这会儿它根本顾不上去理睬男孩。

男孩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居然敢冲到老虎身后,将猎枪顶到老虎的屁股扣动扳机,一枪就把老虎打死了。蟒蛇就此得救。

小猎人,今天你不出来,我就没命了。我是龙王的公主,我要报答你。跟我走吧!

男孩上了蟒蛇的脊背,先上天再入水,跟着她去了龙宫。龙王行令嘉奖男孩,给他金银,不要。又去到武库,公主告诉男孩,龙王有一把神驽,想射什么必定会射到。

公主,就把神驽送我吧,可以吗?

男孩的志向是继承阿爸做一个猎人,神驽成为他最好的帮手,他很快就成为寨子里的好猎手。一个好猎手一定会有一份富足的日子。如果他心地善良又有爱心,他会帮助邻人,他一定会受到乡邻的爱戴。但是同时,他也一定会被人嫉妒遭人算计,成为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寨子里的巫师就成了他的敌人。

巫师去见国王,说昨天他刚刚从地狱回来,国王的父亲说,很久没吃野味了,让儿子给他派一个猎人过去,让他有机会尝尝野味。巫师推荐小小猎人去陪伴国王的父亲。

对国王来说,去地狱就是装进口袋投到河里去。很难想象,满足父亲吃野味的癖好对国王来说有多么要紧。

巫师说的时候,国王听了,听了总该做一点回应。那就派一个猎人过去。其实之后的事情国王并不关心。但是国王的话是圣旨,国王说话了,不管说了什么都必得执行。

小小猎人被装在口袋里投了河。我猜认真听这个故事的人不会很担心,因为前面讲到了龙公主和龙王的渊源。有他们在,小小猎人不会有大危险。

龙公主对小小猎人的遭遇很生气,她要为他复仇。她要他记住她的话,见到国王的时候要把这些话向国王说清楚,国王会替你复仇。

龙公主送了他漂亮的衣服和金饰,让小小猎人一看就知道受到了极高的礼遇。

小小猎人回来了,他已经成为一个传奇。谁也没料到他会回来,而且回来得这么快。他穿得那么漂亮,有那么多贵重的黄金配饰。许多有钱的人都羡慕他,大家簇拥着他回到王宫。

国王原本对他毫无兴趣,但是他的传奇让国王也觉得新奇,于是给了他一个极为体面的接见。

小小猎人,为什么这么快就回来呢?

回禀国王,我为老王打到猎物,老王已经满足了。他年龄大了,尝到一点野味就够了。

我看也是,他说想吃野味,不过是说说而已,人老了牙口不好,吃野味也吃不动了。你说说,老王的身体怎么样?心情怎么样?

老王身体还好,但是心情不太好,他让我回来,让我告诉你,让你找个巫师去跳跳神。

小小猎人回来,满身金光闪闪,已经让巫师大为惊诧,他内心里已经在跃跃欲试了。他绝没想到小小猎人会给他带来这样的好消息。现在有了国王的正式派遣,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原本国王让他明天一早再下河,但他心急,连夜就让家仆把他装进口袋,投到河里。

唉!他玩得太嗨,那么久了还没有回来。

金手镯

都说做生意能赚钱,谁又不想赚钱呢?所以泽平想做生意一点不奇怪。他还年轻,自己当然没本钱,他要母亲给他想办法。泽平只有母亲。泽平的母亲是个绣娘,手艺很好。

山上的僾尼人不算少,但是有钱的不多。绣娘挨门挨户去借,可是大家都没钱。她平日里主要去做工的人家都是傣人,是些有钱的人家,她不愿找有钱人借。欠了人家的钱,再去人家里找事情做,在工钱上她会很吃亏。她最终还是在傣人头人家借了一百两银子。

泽平拿着一百两银子出门了。口袋里有银子的泽平出门很有自信,可是他的老娘就惨了。为了还债,足足为头人家绣了七个月的衣饰挂件。眼也花了,背也驼了,心里一直期盼着儿子挣了钱回来,让她能够歇息一段时间。

泽平果然回来了。居然真的给她赚回来……一条土狗。这就是她儿子的真实能力。土狗是他到家的前一天捡来的,他怕空手回家太没面子,就捡了一条弃狗。

阿妈,这条狗很值钱的,我差不多花了一两银子呢,你一定把它养好,要喂它肉吃。

她也想把她七个多月的辛苦讲给他听,讲了又能怎么样呢?她很明白他对那些话不会感兴趣。对他来说,那些都是小事,他要做生意赚大钱才是大事。她意识到,她费了那么多气力一口气把那么多银子还掉,是大错特错了。对儿子来说,家里已经不欠债了,不欠债也就意味着家里可以出去借钱了。

泽平就是这么说的。

阿妈,家里不欠人家钱了,你可以出去再借一点。我上次出门积累了不少经验,已经交过学费,再出门做生意肯定会赚钱。

儿子,欠人钱我心里不舒服。我要拼了命干活,要把钱早一天还掉,还了钱心里才踏实。

现在你不欠人家钱了呀!

不欠钱成了儿子逼阿妈再去借钱的理由。阿妈无可奈何,只能再去借。她不想再去碰钉子,她知道头人会借给她,因为她是个借钱一定会还的人。她又借了一百两。这也就意味着她至少要再拼死拼活干七个多月。

上次泽平出门,也是七个多月回来,跟阿妈还钱的时间同步。有了上次的经验,泽平进步了。第二次的一百两银子,他坚持到差两天五个月。他花钱的速度进步了一大截。

可是阿妈还钱的速度再也不可能进步了,她年龄越来越大,眼越来越花,背越来越驼,咳嗽越来越深也越来越厉害。

儿子在进步,阿妈在退步,历史之必然。

说历史之必然有点夸张了,因为第二次泽平赚了一只猫。很难说一只猫跟一只狗相比,第二次就比第一次赚得少了。

阿妈,这年头猫比狗值钱,好好养它吧。经常给它喂点鱼吃,猫爱吃鱼。

又到了下一年,泽平耐着性子等着阿妈将上一次借的银子一个月还完。

阿妈,你不能总让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吧?我必须出门赚钱,咱们家的日子才能好起来,我才能娶妻生子光耀门楣。是吧?

儿子,我老了。眼也花了,背也驼了,人也干不动了。我只能再帮你一次,这辈子的最后一次。以后,你是不是娶妻生子光耀门楣,我也不指望了。你好自为之吧!

阿妈最后一次为儿子借了一百两银子。

泽平进步的速度越来越快,三个半月就凯旋归来。他第三次赚回来一条蛇。阿妈没说一句话。这一次,泽平没跟阿妈说给蛇喂什么好东西,他再也不好意思胡诌八扯了。

泽平把蛇穿了鼻孔挂到房梁上。他万万没想到,蛇开口说话了。它让他放了它,说会给他带来金银。泽平是个聪明人,他明白他即使不放它,它也不会给他带来一文钱,还不如信它一回。毕竟它会说人话,万一有奇迹发生呢?

奇迹就是发生了。蛇落地,自己在沙子上盘成一个圆圈,弹开后留下一个印记,竟然马上变成一个金手镯。泽平戴它上手腕,这只手无论摸到什么,什么都会变成金银器。

泽平和阿妈瞬间就变成了有钱人。

绣娘首先关心的是还钱。头人其实不是想要她还钱,他借给她银子,她还他的是绣工,而绣工本身还会增值。他们之间的拆借是不讲利息的,借多少就还多少。借债人在其中赚的就是绣工的增值部分,借多少银子还多少银子的话,借债人就亏了,因为他只借出钱,让对方白用钱,一点利润也没有。

头人不明白,她哪来的银子?听说她儿子回来了,但那个泽平也不是个能赚钱的人。头人想知道,她哪里来的钱。

绣娘是老实人,头人问什么她都如实回答。她给头人看了泽平的金手镯。头人知道这个金手镯是天下最大的宝贝,比别的金手镯贵重千倍万倍也不止。他劝泽平向大家展示他的宝贝,让大家一同去体会拥有宝贝的幸福。

在他们心目中,头人是最聪明的人,头人的话是一定要听的。他们不会怀疑头人的用心。头人安排他们在集市的那一天去展示。

那一天,人山人海,所有的人都对神奇的金手镯感兴趣,大家都想亲眼看到它,都想亲手摸一摸它。金手镯从一个人手,到另一个人手,再到另一个人手,长时间在众人手中传来传去。忽然,手镯不见了。谁也询问不到上一次手镯传到了谁的手里。手镯被传丢了。绣娘和泽平先是茫然,之后是失魂落魄,他们难过极了。

家里的狗突然开口了。我看到了,是头人趁乱偷了手镯,猫可以作证。

狗说得没错。头人可以偷走,我们也可以偷回来。他怎么做,我们也可以怎么做。

绣娘不敢得罪头人,再三嘱咐猫狗,一定不可以让头人知道它俩是泽平家的猫狗。

阿妈,只要它们能偷回金手镯,头人知道不知道没关系啊。本来金手镯就是我们的,是他偷了去,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偷回来?他不敢拿这件事找大家说理。你俩务必要偷回来!

头人的大宅子外是一条河。猫不会游水,只能爬到狗背上过河。第一个回合的功臣是狗。

宅子戒备森严,屋檐下都有铁网封拦。

猫找来宅子里的鼠老大,让它想办法带它和狗进宅。老鼠永远有自己的秘密通道,它让它俩通过自己的秘密通道进到宅子里。

这会儿,头人早已关闭了里里外外七道大门,把自己独自关在卧室里,舒舒服服地倚靠在床榻上,将金手镯举在眼前细看,满脸痴迷的享受相。手镯上的高浮雕图案是金童玉女,两个孩子的屁股肥肥的,嘴巴笑到了耳根。头人自己的嘴巴也笑到了耳根。

突然一声狗叫,叫得又疾又响。头人被惊到了,抬头看到了一只狗。就在他分神的这个瞬间,一只猫闪电一般从他手中叨走了手镯,并且马上沿着柱上了屋梁,进入老鼠的秘密通道,马上出了头人的大宅。

头人的注意力都在上了房的猫身上,小狗趁机溜了。它去它们过河的地方与猫会合。猫又爬上了狗背,狗开始渡河。可是这一次不够顺利,不知从哪里飞过来一只鱼鹰,竟然撞到了猫,因为完全没有提防,金手镯从猫嘴里被撞落,掉进河里。

狗带着猫上了岸,它俩马上在岸边寻找鱼鹰的巢。经过询问打听,终于找到了。鱼鹰巢里有几只小鱼鹰,大鱼鹰不在,几只小鱼鹰嗷嗷待哺。它们猜大鱼鹰很快会回来喂食。果然。猫直截了当。

你撞掉了我嘴里的手镯,你必得把它捞上来,还给我!不然我把你的孩子们吃掉!

鱼鹰怕了。一定!一定!

猫和狗随着鱼鹰去找它们先前游渡的那段河。鱼鹰一次又一次钻入河底,去找金手镯。黄金很重,到了河底会坠入泥沙。所以,鱼鹰非常辛苦,一次又一次在泥沙中翻动,再翻动。猫的警告令它胆战心惊,它必得找到金手镯,找不到绝不罢休。

一个多好的故事啊!一个懒惰的男孩子,逼着自己勤劳的阿妈去借钱,拿着阿妈借来的钱去闯世界,一次,一次,又一次。

他居然只给阿妈带回来一狗一猫一蛇。可是蛇给他带来了金银财富,猫和狗以极端的忠诚为他寻找失去的金手镯。可是好故事又怎么样?

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

如果这个故事是这样结尾,你会作何感想:

鱼鹰把金手镯捞起来交给猫狗,猫狗又把金手镯交给了绣娘和泽平。从此,绣娘泽平母子俩和狗、猫一起无忧无愁,过上了安稳幸福的生活。(资料原文)

故事里的金手镯创造了一种神奇,带着这只手镯的手摸什么,什么就成金,既然有这种神奇,干吗不让这种神奇发扬光大呢?

可以去摸摸凳子啊,可以去摸摸房子啊,可以去摸摸树啊,可以去摸摸山啊。

为什么不呢?

杂人记

苦聪姐妹

多年以前,一个苦聪女人带着两个小女儿搬到这个拉祜人的寨子。一晃几年过去,两个女儿长成了大姑娘。那天女人从地里回来,又渴又累,忽然闻到杧果的香甜气息。

是有小伙子藏在杧果树上吗?你摘两颗杧果给我,我的两个女儿随便你挑一个。

随便的一句话,树上应声落下两颗杧果,颗颗金红,香气撩人。女人抬头看到的,居然是一条小腿那么粗的巨蟒。她吓坏了,脚步匆匆回到家里。她想不到巨蟒比她还快,已经等在院子里。它分明已经听到了她的话。

你说谁给你摘杧果,就把女儿嫁一个给他,你说话要算话。我要娶你的一个女儿。

女人深知巨蟒的厉害,而且刚才巨蟒已经用自己的神奇令她惊讶。她说她做不了女儿的主,要跟女儿商量。巨蟒让她去商量。大女儿从小就霸道。性情温和的小女儿为了阿妈不再为难,同意嫁给巨蟒。巨蟒将小女儿带走。

一年之后,小女儿一家三口回到拉祜寨子看望阿妈。原来,女婿居然是蛇王,家住蛇王宫,有成百的宫女和家仆侍候,生活极其富足奢华。小女儿已经做了妈妈,丈夫又英俊又帅气,儿子虽小却已经展露出聪明和灵秀。小女儿已经成了令每个女人都羡慕的女人。

她的阿妈无比开心,原来以为自己害了女儿,如今见女儿因祸得福,终于安心了。

心里最不平衡的是她的那个姐姐。当初阿妈与她们姐俩商量,是她这个当姐姐的首先拒绝,这才把好运气让到了妹妹手里。她当时只有十八岁啊,她怎么能想得到,嫁给一条蟒蛇会是这样幸运的结果呢?不过还不晚,十九岁也不算晚。当姐姐的在这一刻拿定主意,一定要去找一条蟒蛇嫁给它。因为在妹妹之前,她就已经听说过嫁蟒蛇的故事。那条蟒蛇是龙王之子,也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

我知道,你已经猜到结果。没错,就是你猜到的结果。姐姐找到了蟒蛇,被吞掉了。

一切都发生在阿妈身边,只不过阿妈不好意思盯着蟒蛇和女儿看。阿妈背着身的当口,蟒蛇毫不客气地吞下了她的大女儿。

回转身的阿妈怒了,她在蟒蛇尚未合拢的嘴里看到了大女儿栗色的长发。她转身抱起成捆的稻草扔向火塘,大火瞬间吞没了身子已经圆滚滚的蟒蛇。它想往房子外面冲,但是因为身体太沉太笨反复跌倒。已经到了疯狂地步的阿妈,抓到什么就用什么砸蟒蛇,使它没办法从房子里逃脱。整个木楼在噼里啪啦中燃烧炸裂。

在木楼崩塌的一瞬,阿妈从烈火中一头蹿出来,意外保住了性命。那一刻可以猜想,阿妈的余生都是在小女儿的家里度过的。

苦聪人的这个故事,大女儿绝对不是坏人。她有点贪心,她也想另辟蹊径去寻找一个好老公一份好日子。但是她的结局是悲惨的。

被蟒蛇吞了,还有比这更惨的结局吗?不是很明白,在苦聪人的概念中,被蟒蛇吞掉意味着什么。不同族群对死亡有自己不同的理解,但是死于蛇的吞噬也太怪异了。不理解不理解。

无论如何也不理解的苦聪人哪。

克木人语

下面要讲的是个克木人的故事。克木人大概是中国人数最少的族群。按照百度的说法,大约只有两千人。只有两千人当然不可能有文字,但是他们却有自己的语言,克木语,一种应用于两千人中间的语言。想一想也足够奇特。使用人数如此之少,居然能够完整地流传下来,已经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两千人,这个人群的生存范围一定很小。又有自己独立的语言,这就必定会将自己的生存范围更加封闭起来,更会减少与外族群的交集往来。也就是说,整体克木人的生存空间极其有限,那么个体克木人的生存空间就会更加有限。在极端有限的空间内,克木语的词汇量必定极端贫乏。因为他们接触到的事物太少,而不可见的事物就不可能产生名称。事物的名称原本就是词汇的主要构成。名词。词汇中名词的占比最高,远远超过词汇总量的一半。

那么太少的词汇量,一定会对一种叙述一种描述产生障碍,而障碍本身会严重妨碍叙事体的生成和发展。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未见到有除了人以外的物种有丰富的表述能力,其他物种的语言都太简单,充满了重复,根本无法完成复杂的表述,更不可能完成叙述。因为叙述需要逻辑,需要连续的记忆,需要建立链条关系,需要如齿轮一样的衔接与咬合。

人类熟悉的动物语言,比如狗叫、牛叫、猫叫、鸟叫和其他家禽家畜的叫声,都是非常简单的结构,随时随地会重复。反复重复的结果让我们知道,所有动物的语言都不能完成表述,更不可能完成叙述。

因此可以推断,只有极少数人使用的独立语言基本上不可能完成表述功能,当然也更不可能完成更为复杂的叙述。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身边的某一个有一定语言障碍的人,他很难说清楚一个事物一种存在,更难说清楚一件事情一个故事。因为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掌握语言,自如使用语言是只有人才能做到的一件事。

这也是为什么发现克木人童话令人惊讶的缘故。如果克木人没有自己的语言,他们使用的是更多人使用的语言,比如汉语比如傣语比如哈尼语,那么有克木人童话没什么奇怪。关键在于克木人有自己的克木语,那么完整完善的克木语故事出现就令人不可思议了。

关于克木人和克木语,对多数国人都是一个惊喜,读到一个克木人童话是个更大的惊喜。

龟尾树

地球人都知道,月亮上有棵树,克木人叫它乌龟尾巴树。说树边还有一个女人在砍树。

说是有一个四口之家,一对夫妻两个女儿。因为生了两个女儿,男人对女人很不满,有时候会对女人打骂。

邻居那个漂亮的寡妇看到这种情形,觉得自己有机会插足。那次她和两个女儿的阿妈去捕鱼,当阿妈的说,鱼和竹笋一起烧会很好吃,她要去再挖一些竹笋回家。寡妇趁机将她鱼篓里的鱼头全部咬掉,然后到她丈夫那里讲她的坏话,让他反感自己的老婆。

一篓没有头的鱼,让丈夫找到口实去殴打老婆,盛怒的男人竟失手将女人打死,随手丢进河里。女人冤魂不散,在河里变成一只乌龟。

男人马上娶了寡妇,她已经有一个与他大女儿同龄的女儿。原来的两个女儿成了弃儿,阿爸不管她俩。那个小女儿还没断奶,小孩子没吃的不行。姐姐受不了妹妹饥饿的哭声,便把妹妹背到河边。女儿的哭声令乌龟心痛,阿妈便上岸来给女儿喂奶。女儿吃饱了,阿妈又回到河里变回乌龟。

姐姐背妹妹到河边吃奶的事很快被女孩的继母(寡妇)知道了。她已经怀了孩子,当然不能容忍前妻还在喂奶这样的事情。她怂恿男人去捉前妻变成的乌龟,煮乌龟汤给她喝。

两个女儿偷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把消息转告给阿妈。阿妈马上做了提防,在上下两个水塘做了秘密通道。他去上塘她便去下塘,他去下塘她便去上塘,让他忙了几个回合却无论如何抓不到她。但他知道她的软肋,知道她舍不得女儿。他就把女儿带到水塘边上,动手打女儿。女儿的哭叫声让阿妈受不了,最后逼得她主动爬上岸,束手就擒。

乌龟被扔进汤锅之前,给大女儿留了一句话:留下尾巴栽到地里。大女儿费尽周折,还是把阿妈交给她的任务完成了。龟尾长成了一棵树。大女儿去摇树,发现树叶会变成钱。

这件事也被继母发现了。但是她发现了也没用,在她的手里,那棵树的叶子只是树叶。她非常生气,但是毫无办法。她于是想到这棵树是不是与那个被吃掉的乌龟有关系。她决定砍掉这棵树。她这才发现,这棵树是砍不掉的。每砍一下,树上的刀口马上就会长合。千刀万刀下去,连一个刀口都不会留下。继母砍树那么多回合,都被映入夜空中的那面圆镜。

月亮上的那个小伙子慢慢爱上了大女儿。他从天上下来,来找大女儿求婚。大女儿害羞,躲进屋子不肯见他。继母也看中了月亮上的小伙子,想把自己带来的女儿嫁给他。她便把大女儿锁在了谷仓里。对小伙子说自己的女儿就是他喜欢的大女儿。小伙子没那么傻,他明明知道她不是她,但他不想与继母争辩。他问女人要了一包辣子,随手将辣子扔进火塘。爆裂的辣气令所有房间的所有人都打起喷嚏,连隔壁谷仓里的大女儿也没有幸免。

打喷嚏暴露了她的行踪,让小伙子顺利找到了大女儿。他向她求婚,同时要把她带到月宫去。大女儿说舍不得这棵龟尾树,他就决定把龟尾树和砍树的继母一道带走。

他和他的新娘已经成为永恒的故事,而龟尾树和砍树的继母同样成了永恒的画卷,高挂在天上。

月亮和太阳是普天之下永恒的命题。它不属于哪一个族群,所以关于它们的故事不是哪个族群独有的。它们就在那,它们有自己固定的形态,有自己固定的轨迹,无论哪个族群,大家看到的都是同一个太阳,同一个月亮。尽管不同族群的历史不同,对形象的认知不同,对事物的理解不同,甚至人种进化的文明程度不同。但是太阳是一样的,太阳带给大家的是白天和光明;月亮是一样的,它给黑夜带来清辉,让夜的世界有了轮廓和模样。

对于处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族群,世界的模样和轮廓都不一样,对生命的理解都不一样,生命的内容和过程也都不一样。但是他们也有一样的地方,比如一些共同的感受,诸如冷暖,诸如饿饱,诸如面对一样的太阳月亮。

再看这个克木人的童话。他们和我们对彼此一无所知,但是他们的这个故事我们都懂,也完全理解。我猜我们类似的故事他们也懂。原因就在于太阳和月亮是我们共同面对的。共同之处会令我们彼此靠近,让我们与对方的实际距离缩短了。我很感谢这样的机会,让我这一生至少有一次机会走近无限遥远的克木人。去理解他们,去体会他们对人生对世界的看法。

葫芦女孩

瑶族男人邓努三十岁了,还没找到老婆。邓努除了穷没别的问题。他不懒,也不奸诈,更不会算计别人。在对他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龙公找到他,送他一粒种子。

那是一粒葫芦种,很快结出了一颗大葫芦。邓努把大葫芦带回家,没想到葫芦里居然跳出个美少女。她说她是龙王的第七个女儿,是专门下凡来给邓努做老婆的,她是个龙仙女。

可是邓努觉得不妥,她那么美,又是仙女,怎么可以做他的老婆过苦日子呢?她说她喜欢人间,就是要体会人间的喜怒哀乐。他说你可以去一个富裕家庭,过一份富裕的日子,何必跟着我过穷苦日子?你是我阿爸替我找的,他知道你勤劳又厚道,而且人又善良。是阿爸替我选定了你。邓努再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有钱又好色的潘勒达听说了,专门去找葫芦姑娘。她的美貌让他垂涎,他马上说要娶葫芦姑娘。告诉她,要钱有钱,要金银财宝尽管开口。他完全没把邓努放在眼里。邓努气坏了,马上与潘勒达反目成仇,要与他拼命。葫芦姑娘制止了邓努。

潘勒达,所有的话都好商量,你说要娶我,我们总要讲个条件吧。

不要说一个条件,一百个都没问题。

说话一定要算数,绝对不可以反悔。

绝不反悔绝不反悔,绝对绝对不反悔。

这样,我一天出两个谜语,若你连续三天都答对了,我就嫁给你。若答错了,每天你要付十两金、百两银、千件珠宝给我。

有钱人都是聪明人,都有足够的自信。潘勒达满口答应,他不相信自己连女孩子也不如。

那好,现在可以开始吗?

开始开始。出谜语吧。

斑斑点点是哪样?堆堆朵朵是什么?

美人啊,这么简单的谜语你也问得出来。

谜语很简单吗?你回答了再说它简单。

斑斑点点不就是羊粪吗?堆堆朵朵呢,显然就是牛屎了。小姑娘,你的谜语太简单了。

谜语不复杂,是你的脑袋太简单了。告诉你吧,斑斑点点是满天的星斗,堆堆朵朵是蓝天之上的白云。

原来,原来,我就没想到,答案都在天上。

别废话了,去把东西拿过来吧!

拿什么东西?

你输了什么就去拿什么,别故意装糊涂。

噢噢,你说的是金银珠宝?没问题。

潘勒达装作不在乎,其实心里很疼的。

次日一早,他又来了。

美人啊,来出今天的谜语吧。

什么出来是墨黑色?什么出来是豆绿色?

鼠粪出来是墨黑色,鸡屎出来是豆绿色。

你猜谜语差得太远了,我的谜底是:乌鸦飞出来是墨黑色,鹦鹉飞出来是豆绿色。

算我倒霉,我又输了。明天一定赢回来!

你除了屎就是粪,你脑袋里还装了什么?哪里还有第三天?二比零,你已经被淘汰。潘勒达,这里没人稀罕你的金银珠宝,你把它们带回你的家。以后不要再自以为是,你该明白,你没什么了不起。你在我心里连狗屎都不如!

这一类童话比重很大,把有钱人说成是傻瓜,有钱人的智力经常在常人的水准之下。我们都知道,人类的日常行为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分都围绕着生计和赚钱。赚钱,赚更多的钱,这是多数人的日常理想。而赚到钱也就意味着日常理想的实现。能够经常实现日常理想的人,多半是那些聪明的人和能干的人。

可是为什么到了童话里,这些聪明的人反倒不聪明,能干的人反倒傻瓜兮兮的,成为多数人的笑柄呢?在实际生活当中,那些能赚到钱的人,那些有钱人,他们的举止行为当真很可笑吗?相比之下,更可笑的一定是那些嘲笑他们的人。反倒是这些有钱人受到更多人的尊重,因为他们的财富首先证明了他们做一个人的能力,他们是有能力的人。

而被轻视甚至被蔑视的一定是那些没钱没能力的人。他们的穷困潦倒已经坐实了一个结论:他不行。智力不行,能力不行,可信度不行,方方面面都不行。

也可以换个角度去看,失败的人和失意的人之所以用嘴用文字去贬低那些成功的人,完全是因为酸葡萄心理。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相比失败,成功是更困难的事。一个一辈子都在经历失败的人,成功对他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到达不了,所以他退而求其次,他可以去说,去说长道短尖酸刻薄,以给自己倾斜的内心造一个平衡的假象。

失败和失意的人不是一个两个,他们是一整个群落,他们的心理能够得到自己群落的理解和认同,嘲弄成功者(有钱人)的故事也就有了落地的机会。准确地说,这种嘲弄有着很鲜明的风凉话色彩,说风凉话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最便当的行为,说出来很爽,又开心又解气。但是对自己内心的扭曲也很严重。

讲故事写童话的人,许多都是喜欢风凉话的人,内心都有不同程度的扭曲。但是其中的少数人是相反的,比如我们熟悉又敬重的拉格洛孚、安徒生、圣埃克絮佩里、林格伦。他们的童话里,内心平和而诗意,充满了阳光和智慧,为人类带来了永恒的光。

小母鸡

一个好弟弟经常会有一个不好的嫂子。也不知是哥哥的问题,还是嫂子本身的问题。人们通常会认为,应该不是哥哥的问题。哥哥和弟弟在同一个家庭里长大,应该不会出现严重的亲情问题。嫂子是外来的加入者,会对原有的家庭格局形成改变。通常嫂子是变量。

这是个布朗人家庭。弟弟在这个家庭中一无所有。也不是一无所有,他有一只小母鸡。那是这个家庭中唯一属于他的东西。弟弟很清楚自己在家中的处境,抱着他的小母鸡与哥嫂分家了。他在家里除了他就只有它了。

小母鸡似乎也明白了它和他的处境,它还不到生蛋的年龄就开始生蛋了。它很努力地生蛋,开始一天生一个,后来一天生两个,再后来生三个。它努力生蛋的结果,就是给它的小主人创造了一个职业,他成为一个卖蛋的人,每天都有鸡蛋可卖。弟弟过上了富足的日子。

当初是哥哥把小母鸡分给弟弟。现在弟弟因为小母鸡过上了好日子,哥哥嫂子就去弟弟家把小母鸡抱回自己的家。弟弟也无话可说。

可是它到了哥哥家就停蛋了。吃得很多,鸡屎也屙了很多,就是不生蛋。他们以为它过了产蛋的高峰期,该歇息了。它又能吃又不产蛋,他们觉得养它很亏,就让弟弟把它领回去。

小母鸡就是不想给哥哥嫂子生蛋。它在他们家里攒足了劲,回到弟弟家又开足了马力生蛋,最多的时候一天生了七个。村寨里的生活没有秘密。回去就生蛋的小母鸡让哥哥嫂子气坏了,他们又把它抓回去。结果它又把生蛋变成屙屎,它就是不给他们生蛋。他们就让弟弟再把它领回去。然后它又生蛋。

到第三个回合,嫂子没有耐心了。小母鸡不给他们好,他们为什么要容忍它?嫂子索性杀了小母鸡。他们两口子大吃大嚼了一顿。那样还不解气,他们又把弟弟为它编织的鸡笼也烧了,把它的鸡毛也烧成了灰。

小母鸡也不是好惹的,他们吃了它,肚子疼了好久,吃什么药都不能够止疼。连着看了几个医生都不能够确诊是什么病。久而久之,肚子疼成了常态。他们以后的生活,只要活着一天,肚子就要疼一天。

小母鸡最后一次被哥哥嫂子抓走。最后一天生出的四个蛋,弟弟舍不得卖了。他已经预感到它回不来了,也许那几枚鸡蛋就是它留给他的最后记忆了。

第二天一早,他意外听到了叽叽喳喳的鸡崽的叫声,原来那四个鸡蛋已经变成四个鸡崽。而且在一天之内,竟长得和它们的妈妈一样大,成了四只一模一样的小母鸡。弟弟知道,它们四个明天就会为他生蛋。

第一天,生一个,第二天,生两个。

葫芦之秘

一个基诺人老阿妈救了屋檐下的一只燕子。燕子是喜鸟,懂得报恩。它在野外找到一颗闪烁着银光的葫芦籽,带回燕子窝。种子在燕子窝里发芽长大,结了一颗大葫芦。

这一天,阿妈发现地上有几粒碎银,抬头发现葫芦上开了一个洞,碎银就是从洞里落下来的。她发现,每天一大早就是葫芦落碎银的时间。碎银的颗粒不大,数量也不算多,但是每天都不间断。日积月累下来,落银已经不是一个很小的数目,足够阿妈过一份富足的日子。

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奇怪的事情了。

寨子里一个有钱的寡妇,专门来找阿妈打探这件事。阿妈没有隐瞒,将事情一五一十讲给了她。寡妇决定,模仿阿妈复制一下这个奇迹。她从阿妈家屋檐下的燕窝中捉了一只小燕子。回到家,先砸断它的羽翅,然后用两个多月的时间为它疗伤,直到它伤愈。

寡妇家也有一个燕窝,可是燕子早被她撵走了。现在她把燕窝给了疗伤的燕子,她要把自己塑造成救治伤燕的善人。她每天都会与伤燕交谈,目的是为了让它记住她的笑脸。

它果然记住她了。

冬天它飞走了,春天它回来了又在寡妇家落脚。而且它也像那个在阿妈家的燕子一样,带回一粒葫芦的种子。种子在燕窝里发芽长大,结了一颗大葫芦。唯一的不同在于,那个葫芦的颜色有银光,而这个葫芦是暗绿色的。

有银光的葫芦,洞中落下的是碎银。

而暗绿色的葫芦,洞口打开后,每天一大早会落下一条小蛇。每天一条小蛇。每天会让寡妇吓得昏厥一次。

仅仅是因为葫芦种子的不同吗?

口腹之乐

剁生

勐海这地方,七分是山,三分是坝子。坝子里的人大多以种地为生,山里的人则以打猎为生。即使是农人,也是半个猎人,他们日常的肉食也都是靠打猎。所以家家都有猎手,有枪有弩,有网有套子,也都会下陷阱。

猎手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也是因为有这个职业,今天地球上很多野兽都成了濒危动物,需要设专项法律加以保护,不然的话这个物种就会以可见的速度被灭绝。

所以首先被灭绝的是猎人这个职业。

但是在古代,大多数人都只能选择猎人这个职业,因为他要生存,他必得以猎杀别的物种来换取自身的生存。几乎每个物种都是一样的路数。别的物种也都是猎人,也都是以猎杀猎物来维系本物种的生存。羊是狼的猎物,鼠是猫的猎物,总有一种或几种动物是其他动物的主要猎物。

但是自然界有一种神秘的平衡机制,给每一种动物以充分的生命空间,让一种生命能够延续,比如一片草原总会有数量可观的食草动物,它们是食肉动物的食物,但它们要有足够的数量供养那些食肉动物。除此之外,它们还要有多余的数量以满足生殖繁衍的需求,不然这个物种很快就会消失。

几种羊,麂子,几种牛,情形大体上相似。

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是,人的猎物不是几种,而是所有动物。因为猎杀一种动物需要一种特殊的本领,要猎杀所有的动物只有一种特殊本领是不够的,而没有任何一个野兽拥有所有的猎杀本领。但是人有。人有的是头脑,人的头脑足够应对构造出各种各样的本领,而不同本领的集合,等同于毁灭,所以人可以毁灭一个又一个物种,让那么多物种消失。

猎人也就是物种毁灭者。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种食物,食材是肉,今天大家习惯以牛肉为主。过去不是,因为可能猎取的是牛,也可能不是牛。你的猎物是什么就是什么肉,而且你也不知道你的猎物一定是什么,今天也许是一只竹鼠,明天也许是一只鸟,后天也许是一只麂子。甚至可能是一个葫芦,一个南瓜。

盘坝是猎人,他和他老婆没有孩子,但是他们供养一个老奶奶。老奶奶老了,牙齿也快掉光了,吃瓜菜还可以,只要煮得烂一点;吃肉就不行了,嚼不烂也咽不下。他们两口子就把肉砸成糊糊给老人家吃。肉糊太腥太腻,老奶奶很快就不爱吃了。

他俩又想别的主意,用炭火将兽肉烤香烤熟再舂成肉末,老人家很爱吃。但是几天之后口舌因为烘烤食物的缘故上火生疮,再也咽不下东西,他们只能另想办法。

今天的猎物是麂子,盘坝先将麂子肉煮熟煮烂,然后将熟肉细心撕成肉丝,再将肉丝一点一点喂到老人嘴里,老人经过反复咀嚼吞咽,仍然不能咽下喉咙,经过反复咳嗽最终还是将肉团呕吐出来。

盘坝的老婆看着光滑的麂子肉,琢磨着将生肉先切成肉丝再切成肉末,之后用刀背反复锤敲,横剁竖剁成泥,然后拌上平日喜欢的佐料尝尝,又爽滑又美味。女人相信,这样老人咽下去应该没问题,她动手喂老人入口。果然,老人顺利地咽下去,同时脸上露出了笑容。盘坝看到老人吃得顺利而且开心,问女人做的什么?怎么做的?女人让他尝尝,告诉他是把鲜肉切碎后又剁再拌上佐料。

剁生从此成为勐海的一道美味。

生和熟是人类食物的专有概念。人类从会使用火之后,与所有动物有了根本性区别,人是所有生物中唯一以熟食为主的物种。我不知道生物学家是否研究过这个命题,人比其他生物有更高智能有逻辑能力有思想有算计,是否与食用熟食这个习惯有关联,毕竟熟食不是自然的,熟食经过火的加工已经与天然生成的食物有本质不同。

这个故事的特别之处,在于前面曾经讨论过的退化论。吃熟食是人类与所有其他生物之间的最大不同,也就是使用火,用火将天然食物加工成另外一种食物——熟食。加工熟食无疑是人类的创举,是进化论的鲜明例证。也如人类无毛的皮肤是进化论的鲜明例证一样。

那么,剁生作为一种菜肴,应该是人类进化之后的反面例证。以退化论作为方法论去创制新的菜肴,已经习惯了吃熟肉的人类,偶尔会以吃生,给菜肴带来全新的口感。勐海的剁生是一例。日本的鱼生是一例。朝鲜的生拌牛肉又是一例。

也如前面讲过的童话。一个被偶然逐入原始森林的人,经过多年适应之后从人变回猴,身上长出了毛,甚至长出了尾巴。退化论虽然很少呈现,也还是有偶尔呈现的机会,无论是美食的实践,还是似是而非的童话再现。

接骨药

波涛五十岁了,是个单身男人,他以捉蛤蟆为生。捉蛤蟆需要一点技术,这也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捉蛤蟆不是很费力,波涛身子很弱,费力气的事情对他有一定难度。他每天能捉到大约二十个蛤蟆,二十个蛤蟆卖掉大约可以维持他一天的生计。

很少有人以捉蛤蟆卖蛤蟆为生,因为每天的收入不足以养活一家人。他只有一个人,他不需要养活一家人。由于收入太低,所以他几乎没有竞争的对手,这也是他作为单身汉的好处。

他装蛤蟆的是一个鱼篓。一次下冰雹,他下山摔了一跤,把鱼篓的盖子摔丢了,怎么也没找到。他怕蛤蟆跳出来,所以每捉到一个蛤蟆,他先把两只后腿掰断,让它不能够再跳。之后又顺手在路边小树上折下枝叶盖住蛤蟆。

波涛都是早餐后先去卖蛤蟆,然后再去捉蛤蟆。出门之前他将盖上蛤蟆的树枝树叶拿开,可他万万没想到,鱼篓中的那些已经被断了后腿的蛤蟆,忽然一个一个跳出鱼篓,他连忙捂住鱼篓口,抓起锅盖将鱼篓盖上,这才保住了其余的蛤蟆。

是什么原因让被折断了后腿的蛤蟆又可以蹦跳了呢?波涛在想,是他折断蛤蟆后腿的力量不够吗?还是他压根就没折断它们的后腿?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原因?他决定把这个奇怪的问题搞明白。

除了没下冰雹没摔跟头,一切都与前一天一样。他捉到蛤蟆掰断后腿,同样拿昨天同一棵树的枝叶盖在蛤蟆上。一个晚上,蛤蟆的断腿又都长好了,可以蹦跳了。第三天照旧。第四天照旧。

波涛认为,神奇的不是蛤蟆,应该是那棵树的枝叶,他于是找来两只鸡来试验,结果还是一样,断骨都痊愈了。

你们都想得到,波涛日后变身成了接骨的医师,他的那棵树就成了接骨神药。他给它取了专有的名字,叫它雅多路。

糯米香竹

波布老两口日常都是用陶锅烧水煮饭,可是有一天陶锅被不小心碰破了。烧陶锅的窑口距离他们寨子有大半天的路程,去买陶锅来回需要两天。

已经过了晌午,今天出发当天也绝不可能到达窑口,只能明天出发。但是今天还要吃晚饭,明天出发之前还要吃饭,路上还要带饭。女人的手再巧,没有锅,她也没办法把生米煮成熟饭。

波布的目光从火塘滑出竹门,门外就是一蓬青竹。他忽然想到了在户外时曾经用竹筒烧过水,因为竹筒装了水,所以火烧在竹筒上,竹筒本身不会着火。既然竹筒可以烧水,那么在水里加上糯米,竹筒也应该不会着火,不会着火自然会将米饭烧熟。

波布砍出一截竹子,在竹节上凿出一个小洞,将淘好的糯米细心从小洞装进竹筒至竹简的一半,另一半填满水,然后洞口朝上放在火上烧。洞口的水开了,咕嘟咕嘟冒起了水泡,水泡慢慢变成了米汤。竹筒已经变得焦煳,波布将下面的柴火撤开一些,他不想让火苗将竹筒烧着。米饭的清香气让他俩饿了,馋了。波布认为可以吃了,女人说可以再等等,多焖一会儿的米饭更好吃。做饭的事情听女人的没错。

那种香气对他们来说是全新的。他们熟悉糯米的香气,也熟悉竹子的清香,但是这两种香气的混合是他们不熟悉的,不熟悉但是又特别地喜欢,非常刺激食欲,太香了!

不止他们自己被吸引,连邻居的男孩女孩都被香气吸引过来。

大爹,好香啊!什么东西那么香?

糯米饭啊。

糯米饭怎么会那么香?

用竹子煮的糯米饭。竹子的香气加糯米的香气,那是香上加香啊。

两个孩子围在边上不肯走,波布于是用柴刀将烧得黑乎乎的竹筒剖开,如同白藕一样的竹筒饭现身了,他给每个孩子送上一口,两个孩子大叫:好吃!好吃!孩子走了。可是他俩知道他们的事情还没有完,波布还要再砍几个竹筒,女人还要再给竹筒中填糯米加泉水,他们要备足三天的食物呢。

波布夫妻是竹筒饭的发明者。那以后,竹筒饭也成了勐海的特色小吃。人们会在竹筒饭里加些自己喜欢的配料,会加蔗糖,会加花生,会加一些菜豆,也会加自己腌制的肉。

竹筒本身成了一种特殊烹饪的锅具,它只能一次性烹饪,它会给食物的味道中添加一份特殊的竹香气,竹膜也为食物的外观增添了独特的美感。

糯米香竹万岁。糯米香竹万万岁。

叶锅烧鱼

布朗人有道名菜,叶锅鱼汤,是布朗女神创制。

女神在巡视一片海子的时候,遇到一个病倒在沙滩上的女人。女神为她诊断,发现她只是疲弱,并无大病,只需做一些调养,鱼汤最是适宜。

海子边上找鱼容易,但是没锅,最近的寨子也有几里路,但是这难不倒女神。她有办法找到火种,旱季到处都有烧柴。

她先是折来几片大芭蕉叶,之后在沙滩上刨出一个如陶锅大小的深坑,将芭蕉叶一层又一层地铺在坑内,然后在坑内注满清水。这样,叶子就成了一口锅,女神先把鱼儿备好,之后将几块鹅卵石用柴火烧得滚烫,将烧热的石头投进叶锅之中。由于有持续烧热的鹅卵石的补充,鱼汤沸腾了多个回合,为伤病的女人及时补充了营养,挽救了一个生命。

这个女人清醒之后喝到了鱼汤,也见识了烧鱼汤的叶锅,可惜没见到为她用叶锅烧鱼汤的女神。女神不在,应该是她谦逊的天性使然,毕竟救命之恩与天同大,被救者是一定会感谢再感谢的。女神为了逃避被感谢,遁形了。伟大的女神啊。

我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问这个故事的第一个读者,我说给你一个这样子的叶锅,你知道怎么去烧鱼汤吗?我之所以问他,是因为我自己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遇到这个难题,我发现我找不到答案,即使有这个锅,我也不知道如何把鱼汤烧熟。我的问题没有难倒我的读者。

先烧石头啊,用热石头把水烧开把鱼烧熟啊。这是比用叶子做锅更了不起的主意啊!

千刀菜

即使在勐海,吃剁生的也不止一个族群,尼人、布朗人、拉祜人、傣人,他们的食谱里都有剁生。现在通行的剁生主料是黄牛肉,因为野兽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肉越来越稀罕,见都难得见到,自然很难进入到菜谱当中。

剁生的主料中除了牛肉,还有一种比较稀罕的——淡水螃蟹。来西双版纳之前,完全想不到大山之上居然会有许多的螃蟹。马老师是东北人,相比之下,东北的山不多,也不算大。儿时学习地理,东北的地理特征是平原,东北平原。而云南则是高原,云贵高原。高原的特征是少水,螃蟹是水生动物,所以很难想象在大山上会有许多螃蟹。

马老师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另一片高原生活过八年之久——青藏高原。八年里,他没见过一只螃蟹,现在到了云贵高原,他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居然会经常见到螃蟹,那是一种山蟹。

勐海地处中国地图的西南端,是典型的热带气候。所以尽管在大山之上,这里绝不缺水,而作为水生动物的螃蟹当然很常见。

对了,就是螃蟹剁生。这个故事里的主角就是螃蟹。我们都知道螃蟹是不好惹的,它凶巴巴的样子就是在告诉大家:别惹我!惹了我让你好看!

这样的话,一般人听到也就算了,谁会跟螃蟹去计较呢?可是娜芙不是一般人,她是头人的女儿,寨子里谁都要让着她,这也是寨子里的规矩。

娜芙和几个女孩在小河里戏水玩闹,很是开心。小河也是寨子里的,自当遵守寨子里的规矩。可是螃蟹是从上游来的,只是经过寨子,算是个过客。寨子里的规矩,螃蟹可以遵守,不遵守也不为过。

但是螃蟹不是好惹的。娜芙在水里有些得意忘形,已经有一次挡了螃蟹的路,另有一次撞到了它,螃蟹气了。它决定教训她,它在河底潜伏,静候她漂到它头顶。它突然举着鳌钳上冲,一下夹住了她的脚拇指。娜芙一声尖叫,跳着脚一瘸一拐冲到岸上。几个姐妹中胆子大的一个,抓起石头将螃蟹从娜芙脚上敲落,但是那只钳住她脚趾的鳌钳仍然挂在她脚趾上。鳌钳与螃蟹已经分离,但它依然舍不得娜芙的脚趾。娜芙又疼又怕,不停地尖叫。

头人老爸被女儿的叫声召唤而来,知道宝贝女儿受了惊吓,马上叫下人去惩罚那个肇事的螃蟹。刚好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出来的下人,是家里的厨师,他把螃蟹带进厨房去惩罚它。

晚饭时,家里比平日多了一道菜,味道异常鲜美,大家交口称赞。头人问厨师是什么菜?

千刀菜。那只螃蟹夹伤了娜芙姑娘,剁它一千刀才解恨,我刚才足足剁了它一千刀,把它剁成了螃蟹泥,又加上我的拿手佐料做成了这道菜。

好菜!味道独特,而且鲜美,菜名也好,千刀菜!真是好菜!

朋友,有机会到布朗山寨一定别忘了,点菜的时候要记得点这道千刀菜哦,也叫螃蟹剁生。

竹筒烧肉

别样吾是姑娘寨的老寿星,按他的说法,尼人有一道特别的菜肴就出自姑娘寨。

当年,这里有一个习俗,每逢年节,寨子里的人家每户都要为村长奉献一道菜肴,以表达对村长为全寨人操劳的感谢。所以村长尽管辛苦,在年节时有这份回报还是很开心。

成二是个单身汉,人也不算勤快,所以日子过得马马虎虎,经常饥一顿饱一顿。所以每逢年节,他最愁的就是给村长送菜。他知道自己送的菜不受待见,所以送什么做什么,在他这总是件为难的事,也让他觉得很丢面子。这一次他很想扭转村长对他的印象,但他运气不好,上山转了几圈也没找到能让他眼前一亮的食材,他又开始闹心了。

他没看见它,他先是听到了它,咯吱咯吱,咯吱咯吱,是竹鼠。竹鼠是美味啊!他没想起它,但是它自己来报到了,就是它。他下决心,一定要拿到它。他知道竹鼠不容易抓,如果有两个洞口就格外不容易抓,既要多动脑子多费心,还要防止它逃掉。这里就不说他费了多少心思,最终是怎么抓到了竹鼠,总之他抓到了,用了很多时间。

可是天色已晚,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他如果赶回寨子,回到家再杀竹鼠做熟,村长家一定已经吃过饭了。他回家要穿过整个寨子,而村长的家在寨口,从村长家到他家有两里多山路,快走也要二十分钟,成二决定在山上就地烧熟竹鼠。

他带着柴刀,杀鼠,刮毛,开膛,之后将竹鼠切成小块,放进一大截竹筒之内。他平日身上总是带着盐巴,而山上也会找到野辣椒、野花椒、野香菜,他把它们弄碎,灌一些山泉水,之后用黄泥巴将整个竹筒糊起来,就地烧竹筒。那是一只很年轻的竹鼠,烧了一会儿就已经烂熟,香气四溢。

成二知道自己今天好运气,他现在把他的菜肴送过去刚好赶得上村长家的晚餐,他的预感很准,他赶上了。他的竹筒烧竹鼠真是香!受到村长一家人的称道,村长本人也再三夸他的用心,夸他的菜味道真香。一只竹鼠,一次匆忙的烧制,彻底改变了成二在村长心目中的印象。

寨子里再有聚餐,每次村长都会让成二主厨,为大家烧制这道属于姑娘寨的名菜。

竹筒烧竹鼠。 记住:竹筒烧竹鼠。

七叶一枝花

都知道云南是中草药王国,勐海在云南之南,说勐海是中草药王国的都城也不为过。正如普洱茶闻名天下,而勐海是普洱茶的老家一样。

所以勐海的故事里,经常以普洱茶以中草药为主角,以孔雀以大象为主角,以菩提树以国王为主角。勐海是多民族混居的区域,傣人、僾尼人、汉人为主,布朗人、拉祜人、基诺人混居在一起。在历史上,这片区域出现过很多小的国家,每个小国家也都有自己的都城王宫和国王,每个国王又都有自己的王后王子和公主,这一点与汉人很不一样。

汉人两千多年的中央帝国的传统,汉人对于皇权的理解,与多民族杂居区域的国王概念有本质差别。皇权是至高无上的,等同于天或者上天。而这边的国王更像是酋长或者地方王,权力规模和权威性都相差甚远。

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个类似于酋长的国王,和自然界中的一株草药。

国王叫帕雅召勐,草药叫雅甘壮。

帕雅召勐的父亲老国王不久前刚刚被刺杀身亡。一个国王被国人刺杀,这个事件本身就表明他有政敌,或者表明他不受国民的拥戴,或者表明他做了伤天害理之事。老国王死于利箭,他是国王,有诸多骑兵簇拥在他周围,从远处突如其来的射杀,居然一箭命中,可见刺杀者的水平之高。

帕雅召勐知道,父亲有如此下场,自己也处在同样的危险之中。因为他很清楚他比老国王更狠更坏,也一定有更多敌人,他的敌人也一定是高水平的猎人。他让自己的卫兵到各个村寨去打听,一定要拿到王国内所有的好猎手的名单。

有一天,他将这些好猎手名单中的人召唤到王宫,用两张面孔对他们恩威并施。

大家都知道国王有个妹妹,她是这个王国里最美的女人,也是最有钱的女人,现在她病了,需要去蛇山找一种由蛇毒养大的一株草药雅甘壮。我请你们去蛇山,谁找到雅甘壮,我就把妹妹嫁给他。你们知道蛇山有大蟒,有眼镜王,有各种毒蛇,蛇山很危险,非常危险。但是我相信你们的勇敢,相信你们有足够的聪明去战胜那些蛇蟒。

那些好猎人首先都是勇敢者,任何困难都不在他们眼里,国王的鼓励和期待令他们热血沸腾。

我相信你们,我相信公主的救命恩人就在你们中间。但是,你们任何人都不得辜负我对你们的信任,每个人都必得上蛇山,谁都不可以请假,请假就是推托,推托者立斩!

帕雅召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满脸诚恳连同期待,忽然之间就满脸蛮横并咬牙切齿。帕雅召勐的妹妹当真得了恶疾,救妹妹的命是王室的首要任务。但是同时他会因此除掉一大批好猎人,毕竟多数猎人都不可能从蛇山逃生。他可不愿意重蹈老国王的覆辙。而好猎人中最聪明最有头脑的那个幸存者会成为他的妹夫,成为他的自己人。

他的预想应验了。大多数好猎人没有逃过蛇蟒的围攻,他们上了蛇山,再没有返回。

名单中最后一个猎人叫艾勇,他年龄最小,胆子最大,又是最后一个上的山。他的命运也不比其他猎人更好,他虽然杀了几条大蟒和毒蛇,但是也被其他蛇蟒所伤,逐渐神情恍惚,他在恍惚中无意抓到了一把小草,同时带出了草根,他把连草带根塞进嘴里,一种微苦微凉的味道,让他已经昏乱的意识一下清醒了许多。他吐出已经嚼烂的草根,用它们去揉搓被蛇牙咬破的伤口处。

由于脑子清楚了,视线也变得格外清楚。这种小草有七片叶子,上面是一片小小的花朵,花和七片叶子形成环形排列,连同草梗一道,形状很像一柄小伞。艾勇心里明白了,这就是国王要为公主找的草药雅甘壮。

艾勇发现这种奇特的小草数量不少。他的体力已经恢复,于是他采了很多雅甘壮。由于用了雅甘壮,无论是大蟒还是毒蛇都不再靠近他,更没有谁来袭扰他。他带了雅甘壮下山回王宫复命。

原来公主也是被无名肿毒所困扰,艾勇治好了公主,公主也喜欢这个又帅气又能干的小伙子,主动提出要嫁给艾勇。

雅甘壮因为形状如伞而得名。雅甘壮,傣语的意思为撑伞草。汉语草药的名称为七叶一枝花。

布朗焖肉

布朗人是勐海的奇葩,他们的族群不算大,但是他们创建了勐海今天最重要的产业——普洱茶。勐海今天有数以百万计的大叶乔木种古茶树,这是勐海普洱古树茶享誉世界的根基所在。所有这些古树茶都是布朗人千年以来对世界的独特贡献。

布朗人另外一个贡献在文化方面,布朗人有自己风格鲜明的视觉系统,它的图腾,它的线条和色彩,它的木雕和造型,都带着自己独有的特色,令人一眼难忘。

让人忘不了的还有布朗美食。布朗人擅长做肉,剁生原本就是布朗人的拿手菜,清煮、烧烤、爆炒,这些都是布朗菜肴的专长。这个故事讲的是一道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布朗名菜——艾掌来。

艾掌来年轻的时候就以做菜办法多闻名。那天在山上,他的一群猎人朋友猎到一只野猪,故意把野猪带到他跟前,说要他就地完成一道他们没吃过的菜。艾掌来知道朋友们在考他的厨艺。

你们想吃可以,不过今天我不动手。

你不动手我们吃什么?

我教你们,你们自己动手,我要吃现成的。

教我们就行,你不用动手,就让你吃现成的。

艾掌来首先要他们料理野猪肉,要他们去找野生的辣子捣成泥,去挖野生姜块切成丝,去找野生香菜切成末,一切准备妥当,让他们将猪肉、辣子泥、姜丝、香菜按照他的指点装进竹筒,再加入山泉水。以大火烧制到艾掌来规定的时辰,一道美味令大家一片叫好。用现在的话说,这道菜应该叫焖烧野猪肉。

但是那个晚上,他的朋友们太开心了,他们一边吃一边喝一边大叫:艾掌来!艾掌来!艾掌来!

拉祜翡酒

拉祜人的酒好,在全云南闻名。拉祜人好酒,也在全云南闻名。

马老师的儿子从柏林来,他自己提出要和别样吾老人去转山寨。别样吾刚好要去拉祜人山寨看一个老朋友,正好带上小马。

老人家,我们在这个寨子几天?

你想几天就几天。我反正有老朋友做伴,几天都不是问题,你不是有个什么计划吗?

纪录片计划。我的想法还不具体,要了解一下拉祜人的日常生活,再考虑具体的拍摄内容。

别样吾的老朋友六十几岁。他和别样吾再见面很开心,他们之间的情感表达就是喝酒。

主人让他的儿子阿光去照顾别样吾的年轻客人,让他们去自己活动,留下两个老朋友喝他们的酒。拉祜酒好,这是别样吾特别心仪的,他主动提出要喝翡翠酒。拉祜人最有名的就是拉祜翡酒。

两个老人家有酒就可以了,一切尽在酒中,记忆、情感、往事、口腹之乐尽在拉祜翡酒。但是,小马还有自己的任务,他希望阿光带他多跑跑多转转,希望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拉祜人有个粗浅的了解。

阿光大概四十岁,小马三十几岁,俩人年龄相近。阿光的汉话也还可以,交流不成问题。一晃四天,小马粗算下来,去了六户人家,每到一家都是一顿大酒。小马的酒量还算可以,都可以和好酒的拉祜主人喝到酒酣人醉。四个晚上他睡在哪里自己都不清楚。早上都是被阿光叫醒,吃一碗米线。第五天早上小马去找别样吾,说该回去了。

你想了解的都了解了?

了解什么啊?每天都在喝酒,每天喝到醉。

那你不是白来了?

也不算白来,拉祜人的酒真是好!喝几天好酒,也是享受啊。细想一下,拉祜的酒是个好题材。

那就没白来。你是个大忙人,没白来就好!

我对那种绿色的酒印象最好,跟茅台有一比。

翡翠酒是拉祜人最好喝的酒,这几天,我俩喝掉了十几瓶。

翡翠酒,好名字!就叫拉祜翡酒吧。

勐海传奇

西沙玛里

勐海最著名的那座山叫布朗山,因为最好的普洱茶在布朗山,也因为布朗山是布朗人的圣地。在古代,布朗山就像一个小小的王国,山主是这个小小王国的首领。

这一天,山主让管家去给他找一个画师,他要为自己美丽的妻子画像。管家找到的画师叫西沙玛里,他是那种画术精湛的高手,但凡眼中所见,笔下一定形神俱佳,他画的山主夫人像让管家钦佩。真像!太像了!

管家忽然想起一次酒后,山主曾经说过他妻子胸部左侧有一块黑斑。西沙玛里只见过山主夫人很短一段时间,他的画像上当然没有画黑斑,管家觉得这是个疏漏,于是他指点西沙玛里在画像上补画黑斑。隔着纱裙,黑斑隐约可见。

多嘴管家的一句话,给西沙玛里带来大祸,山主问管家那是什么。黑斑啊。他怎么知道她那里有黑斑?管家吓住了,他不敢说是山主自己说的,更不敢说是自己告诉西沙玛里的。我不清楚。

对山主而言,画家画出了女人身上的隐秘特征,他一定亲眼见到了,不然他不可能画得出来。这是山主无论如何不能够容忍的,这是他的奇耻大辱。

听着,你去做两件事。第一件,把画烧了,任何人都不要看到这幅画。第二件,把画家杀了。

在山上,山主的话就是圣旨,管家吓坏了。

烧了画简单,他马上去执行了。杀一个人可没那么简单。西沙玛里是个著名人物。管家请他来,许多人都知道。他来画山主夫人,也不止一个人知道。另外管家不是恶人,生平从没做过恶事,他不想杀人。但他同样不可违逆山主的命令。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撒谎,他将西沙玛里藏匿起来。之后,杀了一只狗,将狗血滴在一柄长刀和西沙玛里的衣服上,将长刀衣服送山主的宅邸复命。

对山主而言,画烧了,画家死了,也就意味着夫人胸上的黑斑消失了。所以这件事也就彻底过去了。山主是布朗山的山主,他管理整个布朗山,他每天的事情多着呢,他再没过问过西沙玛里这个人。

山主有个儿子叫纳瓦,纳瓦最大的兴趣是打猎。平心而论,纳瓦不是个好猎手,他最大的问题是胆子小。而好猎手的素质首要的便是胆量。他日常不敢独自与猛兽较量,他去打猎总要带一支队伍,要有一干猎人做他的帮手。威风是够威风,但是动静太大,排场也太大,与猛兽遭遇的机会就太少了。

骑马空转了三四天,连一只兔子也没见到,纳瓦很沮丧。这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睡到两人高的吊床上,他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年轻人,别怕,我有话跟你说。

这时他看清了说话的竟是一只熊,骑在他对面的枝丫上。熊说人话已经够奇怪了,他竟没害怕。

我不会伤害你,我是个天神。我想救一个人,你可以帮到我。这个人叫西沙玛里。你的父亲山主大人误会了他,同时冤枉了他。

天神讲述了西沙玛里的故事,同时告诉了纳瓦自己的想法。纳瓦决定帮天神完成他的想法。

回到家里,纳瓦在吃饭的时候忽然两眼发直。西沙玛里,西沙玛里,西沙玛里,西沙玛里。

家里人叫他,他父亲叫他,他一概不理。西沙玛里,西沙玛里。

纳瓦病了,中了魔怔。召集布朗山几个最有名的医生来为他诊疗,都没能解除他的魔怔。山主于是通知大小头人来开会,宣布在整个布朗山区域招贤纳士,无论是谁只要他能够医好纳瓦的魔怔,赏黄金一百两,白银五百两。同时提升为山主助手,协助山主共同管理布朗山。

山主的管家前来禀报,说一个江湖医生来应聘,说保证可以治好魔怔,我让他到你府上他却不肯,说一定让你本人去他那里取药。

他那里是哪里?

他这会儿就在我家里,药就在他自己身上。

好吧好吧,就给他这个面子,我亲自去取。

虽然山主亲自去管家的家里,这位自称能治愈魔怔的江湖医生还是没给山主面子,没让山主上楼见他。他把一只葫芦从窗口吊下来,让山主接好。窗扇关闭了,山主觉得很没面子。

患者家人听好:让患者喝一口药水,用剩余药水洗脸洗手。保证药到病除。

药到了,病除了,纳瓦痊愈了。

阿爸,你杀西沙玛里是个天大的错误。天神托梦给我,说我生病是他对你的惩罚,天神还说西沙玛里是个了不起的画师,你要为他树碑立传。

儿子纳瓦痊愈了,山主很开心。但是山主毕竟是山主,让他为被他处死的人树碑立传,等于让山主当大家的面打自己的耳光,他做不到。儿子刚刚痊愈,他又不能把儿子唯一的要求当面否决,他只能闭上嘴巴不说话。

纳瓦说这个家庭能冤枉好人,好人就没法在这个家庭里生存。说完就拔脚迈出门。山主冲上前一把抓住他。

儿子,人死不能复生,阿爸错了,我们这就给西沙玛里树碑立传,为他建大墓盖凉亭来弥补我的过错。阿爸好面子,不肯认错,还请你原谅阿爸。

纳瓦转脸向管家,管家上前一步跪在山主面前。

尊敬的山主,纳瓦的病就是西沙玛里画师治的。

西沙玛里不是死了吗?是你亲口禀报的。

山主大人,事到如今我只能实话实说。我不可能去杀人,所以你让我杀西沙玛里我没杀,我对你撒了谎。我觉得杀无辜的人是比撒谎更大的罪过,我甘愿你处罚我撒谎,处罚我违抗命令。

可是我看到了杀人的刀,看到了西沙玛里的衣服,看到了刀上和衣服上的血。

血是我家黑狗的血,那些血就是我的谎言。

你是想告诉我西沙玛里没有死是吗?

是的,是的,西沙玛里没有死。

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他就在我家,就是刚才给你药的医生,就是治好了纳瓦的那个医生!

西沙玛里是布朗人历史上的传奇画家,是少数能够走进布朗人历史的杰出人物。但是这个故事有两个致命的硬伤。

第一个,是管家这个人物。管家不是坏人,他没有道理让一个请来的画家,去画人物的生理缺陷,而且是隐私部位的生理缺陷。管家因为胆小,所以不敢在当场为自己的多嘴去承担责任,这个可以理解。不可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让画家画人物的缺陷,而且是画隐私部位的缺陷?很明显在整个故事里,这个人物是个正面角色,不应该是那种对他人隐私津津乐道的人。

这个行为是不可容忍的,所以山主不能容忍画家要处死他,这一点读者可以接受。

后来全力帮助西沙玛里的人就是管家。如果是别人,读者可以认定管家是坏人,坏人有卑下心理,是天经地义。可是偏偏管家又是好人,主动去承担事件的责任。一个好人去关注女主人的隐私,无论如何是让人不能够接受的。

这样一个人物关系的设定非常可怕,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故事绝对不该被选中。但是这个故事的形态相当丰富,富有层次感,而且出自人口总数很少的布朗人,出自没有自己文字的族群。所以心怀不舍把它留下来。

第二个硬伤同样致命。西沙玛里是布朗人的大艺术家。但凡是出色的艺术家,总会有自己的境界、眼界。绘画首先是审美,是抑丑扬美。画一个美人,怎么可能画她的龅牙虫牙,画她的跛脚,画她皲裂的脚跟,画她胸上的大块黑痣?

这样写西沙玛里,把他的眼界写低了,境界写没了,人物塑造非常失败。也许写他的人是为了让他触怒山主,让山主怒生杀意。因为山主是大首领,不应该是那种动不动就杀人的角色,他要杀人总要事出有因,总要被杀者犯了大错大罪才说得通。现在他下杀人令的原因说得通了,但是西沙玛里的形象说不通,这还是一个大艺术家吗?

它是一则童话,它以历史的方式传承。想不明白为什么历史人物本身的形象,会出现如此碍眼的描述。是历史本身的伤痕,还是传播过程当中出现了偏差呢?硬伤啊,令人心痛。

岩温奇遇

勐海的气候在中国是个特例,一年两个季节:雨季和旱季。6月到10月是雨季,11月到来年5月是旱季。旱季的时间比雨季要长。

旱季也不是完全不下雨,经常一个月一场两场而已。但是也有例外,也有时两个月一场或者三个月一场。勐海是热带,热带12个月里都有种植,有种植就需要水。两个月三个月不下一场雨,植物会受旱,时间越长旱得越厉害。

勐海也是中国纬度最低的地方之一。纬度低意味着天热,天太热加上大旱,对植物是毁灭性的。勐海偶尔会有这种毁灭性的旱灾。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岩温。岩温是农人,日常以种地为生。那时候的农人都是靠天吃饭,到了旱季,雨水间隔的时间一长,岩温就会很紧张。上一场雨已经下过两个月零七天,水稻田里已经干涸,稻谷已经在变黄。岩温心里很清楚,再没有雨,水稻就会干死。没粮吃全家人都要出去讨饭,岩温决定去找水源。

他沿着寨子里那条河向上游去。河水干涸了,大大小小的卵石光滑而坚硬,在河床里闪烁反光。岩温怀揣着几个饭团赶路,每天要吃掉两个饭团。因为他沿着河床一路向前,他以为总会找到水喝。但河床是干的。他渴得没办法的时候,只能去找河床中的坑洼处,用腰间的柴刀去挖坑,尽量深挖,为自己找到一点混合着泥沙的水,耐着性子把水过滤到能入口的程度。这样的日子他过了一天半。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下游没水了,原来是一条大龙横在河床中,把原本已经很少的河水彻底挡住了。原来它就是东海龙王,掌管天下的雨水之神。它在巡游四海之际,患了眼疾失明了。它只能随便找一条河落脚歇息,延宕了落雨之责。它要岩温帮它的忙,让它能尽快治愈眼疾,为天下的苍生安排降雨。

岩温要去寻找的东西叫叶上珠。岩温心急,听到叶上珠就出发了。离开龙王之后,他才想到忘了问叶上珠是什么样子。无奈之下,他只能沿路询问。可是并没人听说过叶上珠,更不要说知道叶上珠的样子。问人不得,岩温只能靠自己。叶,上,珠。莫非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在叶上出现的珠子?可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水,哪里会有水珠呢?

也不,早上还是会有些微露水,叶子上还是会有小小的水珠,但那一定是在太阳出来之前。岩温找到一片干涸的荷塘,在他印象里,荷叶上很容易聚集露珠。他在天黑前就守候在荷塘边,他一定要寻到叶上珠。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用先前已经备好的小小葫芦,在晨曦微露的时刻,一滴又一滴地收集干枯的荷叶上小米粒大小的露珠。

龙王的身躯如山一样庞大,它的眼睛如同月亮。为龙王滴眼一定需要很多的露珠。岩温尽量多采集,连着采了三个早上,终于采满了他的小小葫芦。可是乘着第一缕阳光而来的鲲鹏给他泼了冷水。

你用它给龙王点眼,只会让龙王永远睁不开眼,会让它再也回不了东海,世界会再也没有甘露。叶上珠不是你以为的东西。

鲲鹏啊,既然你知道叶上珠是什么,就请一定把我带到有叶上珠的地方,为天下的苍生。

这个故事比较长。岩温被鲲鹏带到远方,又经历了千难万险,来到一个叫香山神地的地方。之后又经历了矮人所在的地心国,经历了见所未见的奇遇。矮人首领帮助岩温找到了通往天国的金藤,岩温终于到达了天国。

他在天国邂逅了仙女七妹,七妹爱上了岩温。她一心下凡与岩温一道为东海龙王治眼,让龙王为天下降雨,拯救苍生。其间有七妹与岩温的情歌对唱。七妹也助岩温拿到了叶上珠。

就在他俩来到金藤,准备返回人间之际,灾难降临。宁静的天空被一缕又一缕烟雾充满,是风神在肆虐。风神是个神通广大的家伙,它将七仙女卷回天庭,将金藤撕断,将岩温推回大地,将天与地之间的通道彻底摧毁。

但是七妹已经帮岩温拿到了叶上珠,岩温已经将东海龙王的眼睛治好,东海龙王已经让甘霖普降,大地已经重新恢复了生机。

一切恢复了美好。只遗下了相思之苦。每个晚上,岩温都彻夜仰望,万千星星对他眨眼,皓月当空与他对视。七妹俯瞰大地,在云海交叠的间隙,将清凉的光辉遍撒在人间。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故事,有《山海经》的奇幻,有《格列佛游记》的非凡想象,也有《镜花缘》的强烈宿命色彩。傣人是个堪称伟大的族群,有自己数千年的历史与文明,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自立于民族之林,也得到世界的尊重。

马老师向傣人童话深深折腰。

奇人尧杰

尧杰很小的时候,爸妈就死了,他是由奶奶带大的。他七八岁的时候奶奶不幸双目失明,奶奶再不能照顾他,反而需要他的照顾。一个小男孩自身的生存已经很难,却还要照顾失明的老奶奶,困难可想而知。

九岁那年,尧杰已经长得比成人还高,力气比成人还大。那天,头人家的黄牛受了惊吓,在寨子里撒欢,又跑又跳,大人孩子都受了惊扰。尧杰冲上去拦住惊牛,双手抓住两只牛角猛地一扭,惊牛被扭倒,双膝跪地。头人家的仆人将黄牛扶起来,发现牛的脖颈断了。

尧杰找到头人问该怎么赔偿。头人知道是自己的牛惊扰了乡亲,是尧杰将惊牛制服才没造成对乡亲们的进一步伤害,所以头人不能再要求尧杰赔偿。他让尧杰给他做几天工以代罚,尧杰答应了。

第二天早上尧杰去上工,头人让他去送饭。他们的寨子在半山,头人去的是山下方向,他不知道自己中饭的时候会到哪里,他让尧杰一边往山下去一边喊他,他听见了就会招呼尧杰。

尧杰送饭的时候,走上三十步就喊头人两声,再走三十步再喊两声。一路走下去喊下去,已经到了很深的沟下,才听到头人的应答声,仔细分辨,声音在另一侧的上方。也就是说现在他要往另一侧上山方向去。

他听到远处有隆隆的声音,抬头看见了许多大石块在往山下滚。他身手敏捷,一下跳到近处的一棵大树下躲在树后,石块有的砸到树上,有的滚下山沟。头人从巨石后闪身出来朝下面望望,鼻子哼了一声,向上爬山回了家。

刚上了竹楼,忽然一声巨响,一下强烈的震颤。他马上从竹楼出来。原来是尧杰回来了,刚刚把一块大石头扔在他院子里。

头人,哈哈,原来你回家了,我在山下喊了你那么久。哈哈,听到你应了两声,再喊你就没声音了。哈哈,你回家了跟我说一声啊。哈哈,找不到你人,我把你的饭吃了,哈哈。

尧杰没一点埋怨,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

吃了饭没关系的,听不到你我就回了。你跑了一路也辛苦了。

那明天呢?

明天?那就还去送饭吧。

还去今天的地方吗?

明天去北山坡。

好的,北山坡。

尧杰回家,给奶奶讲了今天的经过,奶奶听说他明天还要去送饭,很为他担心,抱住他。

尧杰,头人要害你,奶奶不让你再去送饭了,明天奶奶替你去。你是奶奶心里的月亮啊。

奶奶,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我知道他没安好心,我提防他,他不能把我怎么样。

又一天。尧杰往北山坡向上。他仍然三十步喊两声,再三十步再喊两声。走了一路,一路都没有头人的应声。但是忽然咔嚓一声巨响,坡上的一棵大树从根上折断了,直接朝着他砸下来。大树的树冠很大,他根本躲不开。但他不慌不忙,脚步飞快移到树干跟前,用双臂接住抱紧树干,将大树轻轻放下。

在这一刻,他和头人都看到了对方。头人提着大斧溜走了,他同时看见了尧杰抱树放树那一幕。尧杰的神力把他吓坏了。头人回家上了竹楼,他从窗内看到尧杰抱着大树往他家里走来。树是直立着的,尧杰双手环抱住树干底部,那情形很像是大树自己在走动。

尧杰走进头人家院子里,双手同时撒开,大树靠着自身的重量自然下垂,树干居然一下子扎进土里半人深,稳稳地立住了。好在树干够高,树冠没有砸到尧杰头上,但是已经压垮了竹楼的屋顶,把竹楼里的头人吓了个半死。

但头人不敢吭声,更不敢下楼。

头人,不知你回家没有?我今天又白跑了一趟,又把你的午饭吃了,很不好意思。为了补偿你两天的午饭,我帮你挪了一棵树过来,等它长出树根来,就可以为你遮风避雨了。

这个回合,头人躲在竹楼里足足三七二十一天,他没再去叫尧杰来干活,他一定要想出办法来把尧杰置于死地。他还有一个恐惧,就是那棵树,树还立在那里,他知道它是没根的。而且它有那么大的树冠,他担心突然一阵大风会将树刮倒,树冠会砸碎他的竹楼。

几天之后,寨子里的泉水井忽然水位下降。再过几天竟整个干涸了。大家去找头人拿主意。头人说是地神被激怒了,要去找地神赔罪,请求再开水门,给大家一条活路。

基诺人的先祖认定,地神住在地下三千里之外,一路千难万险,还会遇到各种妖魔鬼怪。去见地神绝非常人所能及,但是基诺男人是勇敢的,几个小伙子都申请被派遣。尧杰当众表态,他一定为大家找回水源,让大家信任他。

头人问他是否知道去哪里找地神。

我找得到。

尧杰之所以说有把握,是因为他有个无所不知的奶奶。可是奶奶舍不得让他去。可是尧杰坚持要去。奶奶拗不过尧杰,因为他一直教导尧杰要做好人,做好事。现在尧杰是为大家做事,是要救大家的命,奶奶怎么会不帮他。

翻过东山有一棵大樟树,绕过大樟树有一个大山洞,进洞走三天就一定可以打听到地神的住处。孩子,为了大家你就去吧。

尧杰找地神是又一个历险故事,途中遇到了诸多怪人怪兽,这里就不赘述了。我们已经知道,他是一个胆识和力量都超乎常人的男子汉,他最终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来到地神跟前。

地神这个角色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地神打开了水门,而是地神给了尧杰真相。

我是基诺山的尧杰。基诺山的泉水干了,头人让我来请你打开水门。

你被他骗了,山泉干了是因为头人堵死了泉眼,快回去吧,把泉眼掏开就有水了。

明白了,谢谢山神指点。

尧杰,头人以为你已经死了,正在家里喝酒庆贺呢。我送你一些最好的种子,快回吧,掏开泉眼,重新开始你们的新生活吧。

故事的结尾也不讲了,你们谁都可以以自己的心情去猜想。记住一点就够了:尧杰是基诺人的大英雄。尧杰。

有关别样吾

遭遇贝玛

人们早已经忘了别样吾曾经的身份,七十年以前的祭司。可以说当年那是一个显赫的身份,而且它属于他的家族,几百年里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一直传到他。

他是南糯山的末代祭司。

现在事情可能会清晰了许多。一个昏聩的已经忘了时间和年龄的老人,打听一个乞丐,那情形很像是痴人说梦。但是一个曾经的祭司关心一个废墟里的怪人,这样联系起来就有诸多的想象纷至沓来。

这个世界的事情就是这样,该谁知道的事情谁自然会知道。正如中寨的其他人不关心那个怪人一样,他们同样不必知道他是什么人。

但是别样吾老爷子不在此列,他对什么人什么事发生兴趣,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

虽然年事已高,别样吾还是决定自己走一遭。去废墟的那段路虽不算远,但对于一个耄耋之年的老者也绝不能算近。出了寨子是那间废弃已久的小学校旧址,再往前两百步就是那个岔路口。从岔路口开始就下了水泥路,前面就都是凹凸不平的土路了。

老爷子没找晚辈相伴,一个人走很辛苦。孙子早就为他备了拐杖,但是他出门的时候故意没带上它。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要走那么远的路。

毕竟老爷子原本就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尽管有些艰难,但是这样的路难不倒他。他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住在路下,所以他不必走冤枉路到上面去找他。无论山上山下的废墟都已经日久年深,没有进出的便道。对于他这个年龄的老者,在没有路的山间行走是很艰难的事。走冤枉路是老爷子所不能接受的。

路的下面老房子比较少一些,通行的难度相对也少一些。但他还是要穿过那些荒草间杂的野芭蕉林。

他们说他在最下面一排,也就意味着他要两次去到高台之下。山上的房子都是这样,一排房子一片台地,下面一排房子又是一级台地,再下面还是如此。每一级台地至少有一层房子的高度(大约三四米),而每一级台地之间的土阶梯早已经荒颓了,根本不适合那么大年纪老者的上下。

别样吾望而却步,他下不了决心去冒这个险。每个高龄老人都知道,自己已经过了可以跌跤的年纪,他们会千方百计避免让自己跌跤。况且他已经累了,于是他在土阶梯上面坐下。一坐下,主意就来了。

你在吗?你在下面吗?

这果然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因为他马上就听到了回应。那个声音相当沙哑。

在。我在。你是找我吗?

找你,我找你。我是中寨的,我是别样吾。

看来自报名号没能帮他什么忙,因为对方没接他的话。但是他也没让他等很久,他很快在下一级土台上露出了头,接着是整个身子。他们看到了彼此。

你是找我吗?

你不知道别样吾吗?

对方懵懵懂懂,摇头。

老爷子眼睁睁地看着他,足足有两分钟。之后点点头,似乎在辨别和认定什么。

我认识你。我说我认识你,你信不信?

怪人摇头。我不认识你。我肯定没见过你。

上来说话吧,我腿脚不方便下去。

你有什么事吗?

他一边从土阶梯往上爬,一边盯着老爷子。

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听到他们说你,他们说你住这里。你住这里很久了吗?

我不记得时间。有一段时间了。

他们都不认得你。新寨那边没人认得你,中寨那边也没人。你在两个寨子之间这么久,却没人知道你是谁,除了我。

你知道我是谁?

我当然知道。知道你是谁,我才过来找你。

你这么大年纪,专门从中寨过来找我?我不明白,你我没见过面,你怎么会知道我?还有,你和我都是与别人不相干的人,你找我干吗呢?

虽没见过面,你和我还是有一样共同的东西。你知道你有,你不知道我也有。现在你知道了。

老人家,你的话我不明白。

认真想一想,再想一想,你就明白了。

你说的是……《雅尼让》?

我说你认真想一想就会明白,是吧。现在你知道了,为什么我说我知道你,为什么我会过来找你。让我告诉你我是谁。我是中寨的别样吾,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吗?

怪人怔了许久,似乎陷入了玄想。

你是中寨最后的那个祭司。

这就对了。你当然没见过我,但是你阿爸肯定见过我。我和你阿爸是……

不,不是我阿爸,是我爷爷。阿爸早死了。

你是贡决的孙子?

贡决是我爷爷。

你爷爷是我的好朋友。小子,你知道吗,我和贡决一道猎过熊,好大的一头熊。

那张熊皮就睡在我身下。爷爷的东西都没了,只剩了那张熊皮。别样吾爷爷,我们别坐在这说话,我背你到房里去。

好啊好啊。正好去看看那头熊。真的老了,当年能杀死一头熊的英雄,如今连个土台也下不去了。

他很强壮,背一个像他这样瘦骨嶙峋的老人简直不在话下。他把他轻飘飘地举起来,直接放到肩膀上。老爷子打心里乐了,他只有五岁以前才有这样跨骑在大人肩膀的待遇。五岁以前,恍若隔世啊。

他让老爷子抱紧他的额头,就如同一个五岁的孩子。这样他就可以闲出两只手,在需要的时候伸手扶一下身后的土阶梯。从两段土台下来,他就把他托举之后放到地上。说实在话,骑在他肩膀上又要下土台,老爷子有点晕。这比他站在自家阳台上朝下看还要高,而且阳台是不动的,人的肩膀一直在动来动去。还是站在地上心里才踏实。

贡决的孙子在房子前面和侧面种了些菜,有常见的绿叶子菜,也有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这些。老爷子看得出来,他不缺菜吃。

阳光很厉害,他们不能够坐在太阳底下。他把老爷子让进房间,拉一个竹凳安顿老爷子坐着。那个房间的一角是火塘,两根比胳膊粗的未熄的柴棒泛着暗红,火焰之上吊着黑铁锅。

贡决的孙子用竹舀子从铁锅里舀出开水,为老爷子在竹筒杯里沏茶。奇异的茶香气马上冲进鼻子。

做茶还是你们厉害,我们僾尼人再怎么做也做不过你们。

你们的茶也好啊。茶卖得好,家家都盖新房子,还买了汽车。爷爷,你买了汽车吗?

我这个年龄开不了车了。孙子买了。四个孙子,有两个买了。我要坐车就坐孙子的车。

老人家真是好福气。可惜了,我爷爷没这样的好福气。他死得早,他孙子也没你的孙子能干。

别这么说。小子,你叫什么?

贝玛。是爷爷给我的名字。

贝玛,哈哈,这个老东西,他胆子不小啊。小子,你知道贝玛是怎么回事?

爷爷说过。

他怎么说?

爷爷说,有一天我会见到祖先,会和鬼和神说话。他说那是我的命。

那你阿爸怎么说?

阿爸死得早,我没出生阿爸就死了。阿爸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他。爷爷说,我家的男人命短。

你爷爷的命不短了,他过了五十了吧?

五十三。爷爷说他的命是家族里最长的。他死的时候一直在笑,奶奶把他眼睛合上,可是合不上他的嘴。他的嘴一直在笑。

那个老东西,他就是爱笑,老爷子看见了贝玛铺上的熊皮。

这就是那头熊吧?

就是它。别样吾爷爷,听你刚才的话,它是你和我爷爷一起打的?

一起打的?真是笑话。那老东西除了弄神弄鬼,胆子小得连一只鸡也杀不了,还非要跟着我去打熊。结果怎么样,还不是赔上了一条胳膊,差点连命也搭上。要不是我一刀砍在熊眼睛上,血把眼睛糊住了,那老东西的命早就保不住了。他那年才十九岁。

熊不是我爷爷杀的?可是他一辈子都在吹他杀了熊,没人不信他,因为他有熊皮作见证。

熊一掌拍在他肩膀上,胳膊给拍断了,肩膀上的骨头都露出来。他当时就给吓瘫了,他怎么杀熊?后来他问我要这张熊皮,他说丢了一条胳膊,留下这张老熊皮做个纪念。他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贝玛开心地笑了。我爷爷真逗。

别样吾也笑了。有他在,谁都会很开心。小子,他说你有一天会见到祖先,你见到了吗?

每天都会见到。他们都像爷爷一样,都很开心。他们每天夜里都会来,来了又吵又闹的就像孩子。他们已经成了我的朋友。

小子,你真是好运气!叫人羡慕啊。

别样吾出身祭司世家,世世代代以侍奉祖先为职业。能够见到祖先,被视作最大的幸运。他已经度过了长长的一生,这样的幸运总共不过七次,平均下来十年也没有一次。他说羡慕是由衷之言。

可是我不懂,那些祖先为什么找我。我想他们绝不会无缘无故来,他们一定有自己的理由。别样吾爷爷,你见多识广,你说他们为什么来?

你说得对,凡事都有自己的理由。就像你的出现,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一直都在啊。先是在老寨那边,后来奶奶和阿妈让我下来,我就下来了。

你是说你奶奶和你阿妈都还活着?

活着呀,而且奶奶的身体很硬朗。奶奶让我下来,阿妈让我放心,奶奶有她照看。

你奶奶让你下来,这就对了。你不下来的话,我就不会听到他们说你。听不到他们说你,我也就不会过来找你。对了,就是这么回事。

我还是不懂。我不知道你,你也不知道我。你只是爷爷的朋友,你没见到我也没什么相干啊。

这个你就不懂了,这就是命。见到你是我的命,认识我也是你的命。所有这些都是命里注定的。你信不信,我还知道你奶奶叫你下来做什么?

这不可能。奶奶只对我一个人说过,连对我阿妈她都没说。奶奶在老寨那边不见任何人。

这个老太太,她有一百岁了吧?她比你爷爷还大九岁呢。她是不是告诉你,让你一个人住,让你种上49棵茶树,让你在茶树下茶的那一年回布朗山,娶一个女人回来生儿育女?

别样吾爷爷,你真是神了,什么都知道。

我没你说得那么神。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知道的话,我还有什么资格做祭司?可能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家族世世代代是单传,一辈人只生一个,都是男孩。你们不能跟外边的人通婚,所以男孩子一定要回你们的老家,回布朗山去娶老婆。

别样吾爷爷,你慢慢说话,你喘得很厉害。

很久没一下子说这么多话了,没人听我说。

我听,你别急,慢慢说。我听你说话。

我要说的话也就这些了。你的茶树下茶了吗?

春茶还没有。估计快了。看看来年吧。

下来这几年,你回去看过你奶奶吗?

奶奶不让。奶奶说活着就不能再见面了,她死的时候阿妈会来接我,我和阿妈两个去送她走。

那个老太婆已经成精了,她才不会那么早就死呢。也许你死了她还活着,你信不信?

临走之前我也是这么跟她说的。奶奶就说,那也好啊,反正不是你送我,就是我送你;活着我们就不见了,死了再见吧。

这个死老太婆,跟自己的孙子说这样的话。

可是她又说,你离死还远着呢,你先要种了树,要等树下茶了才能去娶你的女人,你的女人要生了孩子你才有资格去死。到了那时你不死也不是不可以,你有寿数的话你还可以接着活下去。唉,我怕是等不了那么久啦。

贝玛说刚才这段话的时候,神态和声调忽然就变成老太婆,仿佛还活着的奶奶附了他的体。

死老太婆,借你孙子来吓我是吗?

别样吾爷爷,你在跟我奶奶说话吗?

人是不能活过一百岁的,过了一百岁就成了妖精了。这个老不死的,听说她还活着我很开心。

我就觉得奶奶不会死,永远也不会死。还有一件事我弄不明白,她身体好好的,为什么要撵我下来,一家人住在一起不好吗?你一定知道其中的原因。

别样吾摇头。我不知道。不过想想也能够想清楚。你是大人了,你有你自己的生活,你要有你自己的家。原来那个家属于你爷爷你奶奶,不是你的。

我一直想不明白,你这么说我就懂了。

还有,你是不是下来以后才见到祖先的?

是啊。那些祖先还告诉我,这地方是原先的谷神房,他们的祖先建的谷神房。

你知道吗,你奶奶赶你出门,就是让你成为贝玛。在你奶奶和你阿妈跟前,你永远成不了贝玛。她们两个是你的保护神,她们挡住了祖先。你只有离开她们,祖先才会到你的身边。

你慢慢说,你又喘了。

你奶奶明白了这个道理,或许是你爷爷的魂魄在教她明白,所以她赶你下来,所以你才见到祖先。

别样吾爷爷,我的祖先和你的祖先,他们也是朋友吗,就像你跟我爷爷那样?别样吾想了一下。怎么跟你说呢——就像这些树。山上的这些树,每一棵都不一样,而且有不同的品种。它们各是各……再帮我加点茶。

贝玛为他将竹杯斟满。

一棵树就是一棵树,另一棵树是另一棵树。但是所有这些树的根,都是连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祖先是树根,树根不分你的还是我的。祖先只有一个。

就是说我见到的祖先,他们也是你的祖先。

就是。祖先就是祖先,不分你我。

真有意思。你是我爷爷的朋友,你从来没见过我,可是我却和你的祖先是朋友。真有意思。

说祖先的时候,一定不要说你的还是我的。

记下了。别样吾爷爷你放心。你走了这么远的路,你也见到我了,你一定还有别的话要说。

没有啊,我就是来见你,就是要跟你说刚才我说的那些话。你和我总有见面的这一天。

不会就只是见一面吧?如果没别的事,只是见一下面,这样的见面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觉得很有意思啊。我就知道你一定是贡决的后代,但我没想到你不是儿子,是孙子。对我来说,儿子和孙子也没有什么不一样。

你老远过来一趟,就是想见一下贡决的后代?

是啊,贡决是我老朋友,我见见他的后代,不是名正言顺的事情吗?你怎么会觉得奇怪呢?

就是很奇怪。你年纪很大了,对你来说见谁不见谁都没什么要紧,你根本不必来见我,我只是你一个老朋友的孙子而已。你的老朋友有儿子有孙子,也许还会有重孙子,他们是谁与你毫不相干,是吧?

你说你的。

你来见我是有风险的。路不好走,你也许会崴了脚。我住下面,你下那些土台也许会摔倒。老年人摔倒很容易伤了筋骨。土台那么高,你一个人也许爬不上土台,爬不上去你又能怎么办?这条路上人少,喊人喊不到你又能怎么办?你担了那么多风险,就为了与一个不相干的人见一面,我搞不懂你为什么。

你这么一说,连我自己也搞不懂了。不过听我一句话,我相信是祖先让我来见你。你不懂,我不懂,祖先应该会懂。你再见了他们,不妨问问他们。

问问祖先?你说是祖先让你来见我?

我自己也搞不懂,我为什么来见你。我认为这是祖先的意思,祖先一定知道,你不妨问问他们。你不是每天睁开眼睛之前都和祖先在一起吗?

贝玛又为别样吾添茶。别样吾说他该走了。

别样吾运气不错,他来的时候贝玛刚好在,所以他不必自己从两级高高的土台上下去,所以他在走的时候,也不必喊人帮忙,也就免去了喊不到人的窘况。所以说别样吾运气不错。

马老师来

马老师又来别样吾家喝茶,顺便说起了白色鸟。他向老人家请教,是每年都会有这样的大鸟在南糯山落脚,还是个偶然又偶然的事情?

别样吾从未在山上见过白色的大鸟,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又显出了迟疑。马老师看出了老人家的状况。

老人家,你一定有什么话要说。

马老师知道上面寨子里有人走了吗?是个布朗人的阿婆,年纪已经很大了。

马老师摇头。别样吾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多了。但是话已出口,再缄口已经来不及了。

你想说什么呢,关于那个老人家?

别样吾知道,话由他嘴里说出来,他就不可以再把说出的话吞回去。马老师是他敬重的朋友,他当然不能够将已经开始的话题打断。他只能往下说。

是这样,听老辈人说,99岁是人的天寿。我活了一辈子,先前没见过谁活到99。

可是那位老人家,你说的那个布朗人阿婆,她活到了99,是吗?

别样吾有自己的禁忌,不该说的话即使不得不说,他也一定不说。马老师说马老师的,他说他的。

活过了99,即使他再活多少年,他都已经成了祖先,无论他死了还是活着。

你说的这些我也听说了。99岁是人的寿数大限,即使过了99岁,你也永远只是99岁。

我们说的是99这一年,如果寿数刚好在元宵节这一天,人就成了神仙。

等等,老人家。人成了仙是要上天对吧?

老辈人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白色的大鸟是成了仙的老人家?

老辈人没说过这个。讲这话的老辈人自己也没见过活到99的前辈。

明白了。那些话都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谁也不知道哪一辈人亲眼见识过。老人家,你见多识广,不但经历的比我们这些晚辈多,见到的和听到的也比我们多得多。若不是听你这一席话,我怎么也不会想象到,这只鸟很可能是一个神迹。

马老师,我不懂你说的神迹。

对不起,这是个书面语,是说上天显灵。

这么说我就懂了。我也没经历过,这也是第一次。我昨天也见到白鸟了,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鸟。

老人家,你知道那位布朗人阿婆是怎么送走的吗?是按僾尼人的传统,还是布朗人有自己的规矩?

别样吾摇头。已经三天了,我猜他们也许按自己的规矩吧。他们的规矩我不是很了解。

你认得阿婆的家里人吗?

认得。这样,马老师,你要过去找他们,一定一个人去。你告诉他是我让你去找他的。

我听说过那户人家。他们在石头老寨的最上边是吧?我找得到。

不用到上面去找。你知道茶厂废墟吧?就在路的下边。他叫贝玛,阿婆是他奶奶。

贝玛?贝玛不是僾尼人的巫师吗?你刚才说阿婆是布朗人,布朗人怎么会是僾尼人的巫师?

马老师怎么会知道贝玛是僾尼人的巫师呢?

老人家,我是个读书人,刚好在书里读到过。

你不要客气,我知道马老师是个无所不知的人。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爷爷为什么叫他贝玛。

他爷爷不会也还活着吧?

早死了。那个老家伙是我的老朋友。

老人家,不是我恭维你,你才真正的无所不知。我这一辈子就没见过比你还渊博的人。

我不知道渊博是什么,但我知道你在夸我。

说夸太浅了。不是夸,是钦佩,五体投地的钦佩。你是地地道道的传奇,真正意义的传奇。

马老师,你不能再夸我了,你已经折煞我了。

老人家,你是说那个地方是老茶厂废墟?

就是。老辈人都叫那地方谷神房。我小的时候,谷神房还在,附近这几个寨子都在这拜祭谷神。

我去找那个贝玛,我等不及了。

别样吾年轻的时候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他对有知识有学问的人很敬重也很景仰。他年龄大,很少参加寨子里的聚会,因此一直没机会与马老师接触。

马老师来拜访他,令他很开心。

马老师已经过了60岁,已经退休了。他说他生了大病,前几年一直在休养。他说他为了找好水,最终选定了在姑娘寨落脚。

别样吾点头。你的九路马堡上边有一个泉眼,早些年寨子里的人吃的都是那个泉眼的水。那里的水好。

水的确好!南糯山的茶好,养茶的水自然就好。我就是为了找好水才来的。

马老师,你身上的毛病,很严重吗?

刚发现的时候觉得很严重,时间久了也就不那么在乎了。老人家,您是山上年龄最大的老寿星,您对养生一定很有研究。

山里人说什么养生,不过是惜命罢了。

惜命也要懂得怎样惜才是,想跟您取取经。

其实我的日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不过是不抽烟而已。酒是要喝一点的,每天都喝一点。

白酒还是米酒呢?

就是家里的自烤酒。苞谷也是自己种的。

马老师对种地和种菜这些很有兴趣,也对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樱花桑葚木番茄马力噶这些果树有兴趣,问哪些可以自己种,问什么时候种才合适。

马老师这是找对了人,整个寨子里属别样吾的学识最为全面,而且他已经从祭司之位上卸任七十年,一直在大山上过普通山民的日子,他的学识让他对南糯山的一切,比普通山民有更为精准的了解。

这个马老师的兴趣还真是广泛。他甚至问到鸡,问到狗,问到鹅,问到猫也问到鱼。

马老师最后还问到了姑娘寨的历史。

别样吾看得出马老师读过写南糯山和姑娘寨的书,他的问题与别样吾自己所知道的有诸多交叉。

他特别问到了姑娘寨的名称由来。

别样吾告诉马老师,寨子因为地处南糯山半山,所以之前一直被称为中寨。他(别样吾)年轻的时候,中寨有过一个女人做村长,当时便被外面寨子的人称为姑娘寨。有了姑娘寨的称呼,叫了几百年的中寨反而没人叫了,中寨就此变成了姑娘寨。

马老师临走的时候似乎很随意地说了一句话。

老人家,我还听说你是南糯山的最后一个祭司,下回来了一定听你讲讲你当祭司的往事。

这是一个突如其来的话题,别样吾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应对才好。这个马老师是外面来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官方的背景。很近的历史经常存在着禁忌,在官方看来祭司是封建迷信的宣扬者,这个马老师追究他当祭司的历史不知是何用意。

好在马老师并没在这个话题上停留,他态度相当诚恳,邀请别样吾到他家里喝茶。

对他的邀请,别样吾满口答应。

其实老爷子的确对马老师的九路马堡很有兴趣。他知道马老师院子里有一座塔,是经典的方尖碑造型。老爷子当年在洋人的教会学校里读过几年书,对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略知一二。

而且那座塔是红砖修砌的,马老师的其他房子也都是红砖修砌的。山上的人家绝少有红砖外墙的建筑。

别样吾的回访没耽搁很久。他发现自己喜欢这个马老师,他同样发现马老师愿意有他这样一个朋友。他逐渐地消除了对他的提防,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一个退了休的城里人,而且城里人与山里人也并没有许多不同。他们很快就无话不谈了。

听马老师讲,不止南糯山的僾尼人有祭司,世界上的许多地方也都有祭司。

别样吾早年在教会学校的时候,知道基督教会有牧师,牧师更像是老师,每天要给信徒讲课和布道。

马老师说教会也有各式各样的分支,属于不同的流派,很多教会的流派都有祭司。不止基督教会这样,世界上五花八门的教会情形都差不多。还有许多人数很少的民族,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祖先崇拜,他们都有自己的祭司。

听他这么讲的时候,别样吾忽然觉得这个马老师是个很亲近的人。因为他了解自己曾经的职业。他已经活了一个世纪,还没遇到过一个如此熟悉自己职业的人,马老师是第一个。

马老师也聊到巫师。那时候他很希望贝玛也在。

巫师在别样吾眼里也是不同寻常的人物,巫师的异禀是常人所不及的,也是常人没法子理解的,即使是祭司也无法理解。

我在台湾见过巫师作法,也在海南岛和青海藏区见过。那都是很偏僻的地方,几乎与外界是隔离的。可是很有意思,他们同样都用铁杵穿腮,同样赤着脚在火炭上跳舞。

而且祖先的魂魄会上他的身。他在那一刻自己变成了祖先。这里的巫师都是这样。

各地的巫师也都是这样。我们东北的巫师有一种专门的舞蹈,我们叫跳大神。跳大神的时候,哪一家的祖先就会上他的身,他就可以和祖先说话。

和僾尼人相邻的彝族也是这样的。彝族没有祭司,他们的祭司和巫师是同一个人。他们叫大毕摩。他们不用铁杵穿腮,他们踩的是烧红的犁头,不是火炭。毕摩还会用舌头去舔烧红的犁头。

我也听说过彝族的毕摩。

马老师,我可不可以问一句不该问的话。

老人家,您别这么客气,我们是聊天,我们是好朋友,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用不着有任何顾忌。

你有学问,你说这些都是封建迷信吗?

我这辈子有一个原则,就是一定不说自己不知道的话。封建迷信,这四个字的准确含义我从没弄明白过。在我自己的词汇当中,这四个字是不存在的。在我看来,这四个字很像是一顶帽子。

你的意思我懂。或许是扣这顶帽子的人自己也不懂吧。我说的是祭司这个行当,或者巫师这个行当。你们说隔行如隔山,我相信多数人都不懂这个。

老人家,我跟你的看法不一样,我说未必。如果大家都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听从祭司的号令,跟随巫师去疯去闹?我不信大家都是糊涂虫。

别样吾点头。你说的也是,大家都跟着,大家都信,也就说明大家不是不懂。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信都懂的事情,反倒是错的要被禁止呢?

这样的问题太政治化了,我对政治化的话题没兴趣深入,老人家请原谅。

因为被禁止,所以我连自己深信不疑的事情也不能够确定了。我怀疑的是自己。

怀疑谁也不要怀疑自己。怀疑自己的话也就连活在世上的理由也没了。

马老师,你们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话说得真好。有些事情我迷迷糊糊七十年,你的一席话一下子把我点醒了。不瞒你说,这么多年我一直怀疑我自己,我当真觉得这一辈子活得没劲。

别样吾的这番话绝不仅限于口头说说,那是他一直纠结在心底的感念。他不像他的祖先尊盘风那样激烈,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他是大地上最为乐天知命的一伙人中的一个。对他而言,皇命即是天命,官家的说辞等同于圣旨,所以当他的职业被定性为封建迷信时,他怀疑的不是官家而是自己。

而他的职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他对自身职业的理解和信任早已经深入骨髓,所以他的自我怀疑令他纠结痛苦。

整整七十年的纠结和痛苦啊!

这个马老师没有为他指出是非对错,但是他(马老师)的自信让他显得更强大。

官家定性的那四个字一直像一个枷锁套在别样吾的脖子上。可是马老师轻而易举地就把那四个字否定了,对他而言那四个字压根就不存在,太不可思议了!

信与不信只在一念之间,却通向两个相反的世界。

马老师送了他一本书,书名《牛鬼蛇神》。

别样吾年轻的时候学过英文和汉文,但是一生中却甚少用到,况且他年事已高,读书已经成了很困难的事情。马老师说书里的故事都是他自己的,很多部分涉及神和鬼。他还客气地说,神和鬼是您老人家擅长的领域,我说得不准确还请您指教。

马老师的客气令别样吾下了决心,一定要读这本书,一定不要辜负了他所尊重的马老师的期待。

老爷子专门看了那个被马老师称为钟楼的红色方尖碑。说它是钟楼,当时明显名不副实,因为没见到钟。马老师说钟不太好找,已经找了很久,找到钟以后他会把它挂起来,每天可以在下面拉着绳子敲钟。马老师说这里处于两山之间,钟声会有回响。他一边说一边做手势,仿佛当真有钟声,钟声当真在两山间回荡。

马老师,我知道有本书写哈尼人的故事,叫《姑娘寨》,你应该读过。

读过。

你真是好运气。我在姑娘寨住了百年也没读过《姑娘寨》。

老人家,是我不好,我下次一定给您带一本《姑娘寨》过去,我也可以为您读这本书。

别样吾抚摸着《牛鬼蛇神》,这么厚一本书,一个雨季读得完吗?

《姑娘寨》没这么厚。老人家,看您腿脚还好,有空来九路马堡喝茶吧。

九路马堡?好啊。

责任编辑 江汀 EmOJ4b4APeTt6IKXZ/TEfBrhLsNhhqIlpqIiPy7vgd8cscEe0j1PXDnQevgSbh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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