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世纪末,伟大的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发出了一个嘹亮的呼声。他把我们目前对待其他动物的方式与奴隶制相提并论,说关于动物我们要问的不应当是“‘它们能推理吗’而是‘它们能感到痛苦吗’”。对边沁来说,快乐和痛苦是关键的伦理事实,其他一切都可以简化为二者。而且,对边沁来说,快乐是同质的,只有量(强度和持续时间)的变化,没有质的区别。一种理性的政治,其目标应该是将宇宙中快乐与痛苦的净差额最大化。
边沁不是唯一关注动物痛苦的功利主义者。他的学生和继承者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这个问题上也做了重要工作,但他的整体观点在一些关键方面与边沁不同。他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了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哲学家亨利·西季威克回到了边沁的观点,拒绝了密尔的批评,更严格地发展了边沁观点中的哲学思想,但他没有特别关注动物。在我们这个时代,功利主义者彼得·辛格是边沁和西季威克思想的忠实追随者,他一直是解决虐待动物问题的最著名思想家之一,写下了名著《动物解放》( Animal Liberation ) 和其他许多关于动物问题的学术作品。
在本章中,我将考察为动物福利提供了有力支持的功利主义进路,我对它心怀钦佩,而且非常同情与赞成,但我也会提出一些重要的批评。
功利主义进路应受到极大尊重,因为它非常敏感于动物的痛苦。它看上去与我在上一章批评的“如此像我们”进路相反,从某个方面看来,它批驳人类的傲慢。然而,在另一方面,这两种进路有一个共同缺陷。它们都没有把握住一个事实,即动物生活的世界充满着奇妙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通过仔细观察,我既没有发现“阶梯”,也没有发现单一的同质化禀性,相反,在构成每一种动物生活方式的各种相互关联的活动中,存在巨大的复杂性。这两种进路的失败之处都在于缺乏惊奇,缺乏眼界开阔的好奇心。第一个进路只愿意看到一个模板,即视人类为模板;第二个进路,我们可以称之为“最小公分母观点”,只承认动物生活的一个方面。
边沁的著名观点是,重要且唯一重要的伦理事实,就是快乐和痛苦。他坚定地认为,快乐和痛苦不会在任何质的维度上有差异,而只在几个量的维度上有差异(其中持续时间和强度是最重要的)。每个有感受个体的目标都是且应当是 快乐净值(net pleasure)的最大化。一个理性社会的目标应该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快乐净值的最大化。幸福就是这个,而不是别的什么。
其中包括哪些成员?边沁在他的《道德与立法的原理导论》(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很靠后的章节中,才开始讨论这个重要问题。 按照他的说法,伦理和法律应该关注所有“能感受快乐”的生物。这些生物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人类,他们被视为拥有人格” 。第二类是“其他动物,由于它们的利益被那些缺乏敏感的古代法学家忽视,因此被贬低至物品一类” 。于是,边沁拒绝了在(人类)人格体与物之间的传统区分,拒绝了将动物贬低至后一类,而且显然也拒绝了它们是财产的想法。他并没有断言其他动物也有人格,但这段话清楚地表明,无论正确的标准是什么,它都会把人类和动物包括在内。然后,他在这里附加了一个著名的脚注。它经常被部分引用,但很值得完整引用:
在印度教和伊斯兰教里,其他动物的利益似乎得到了某种关注。为什么它们没有像人类一样,被普遍地根据敏感性的差异而得到考虑呢?因为法律一直都是相互恐惧的产物,而那些理性较低的动物没有人类那种手段来让这种恐惧得到考虑。为什么它们不应当得到考虑?这是缺乏理由的。如果只是被吃掉的话,那么只要我们喜欢吃,就有很好的理由允许我们吃掉它们:这对我们会更好,而它们从来不会变得更糟。它们不像我们那样对未来的苦难有长远预期。与它们在自然过程中不可避免面临的死亡相比,它们在我们手中遭受的死亡通常是而且也许总是更快一些,也就是说痛苦更少。如果只是被杀,那么就有很好的理由允许我们杀死那些侵扰我们的动物:我们会因为它们活着而变得更糟,而它们绝不会因为死亡而变得更糟。但是有没有理由允许我们去折磨它们?我看不到任何理由。有没有理由不允许我们去折磨它们?是的,有几个。(边沁在此引用了他的另一份书稿。)曾几何时,我伤心地说许多地方仍处于那样的时代,人类这个物种的大部分成员被贬为奴隶,他们在法律上受到的对待完全等同于低等物种的动物至今所受的对待,例如在英国。也许有一天,其他动物可以取回那些原本属于它们,却只因为暴君之力而被剥夺的权利。法国人已经发现,皮肤黑并不构成理由,听任一个人陷于一个施虐者的恣意虐待而无救济之途。也许有一天大家会认识到,腿的数目、皮肤是否长毛,或者骶骨末端的构造都不足以构成理由,听任一个有感受的生物陷于同样的命运。还有其他什么理由可以划下那条不可逾越的界线?是理性能力吗?还是语言交流能力?可是与刚出生一天、一周甚至一个月的婴儿比起来,成年的马或狗都是远远更为理性、更可沟通的动物。但假设情况不是这样,那又怎样?问题不在于“它们能推理吗?”也不在于“它们能说话吗?”而在于“它们能感到痛苦吗?”
令人震惊的是,边沁坚持认为,在法律面前动物和人类应当得到同样对待(也许是根据人格性标准,但更有可能是根据某个强调人和动物都具有脆弱性的新观念)。它们不应该被当作物品或财产来对待,它们的利益应该和人类的利益一样受到关注,“但要考虑到敏感性的差异” 。为了防止这个限定条件可能带走他所说的大部分内容,他非常清晰地向我们解释它的意思:类似的利益应该得到类似的对待,当我们考虑一个生物的需求时,与该生物的利益无关的因素是不重要的。他在其他地方提出一句格言:每一个体都要算作一个,没有哪个可以算作更多。
在此处和其他文本中,边沁确实承认在允许杀戮上存在差异。因为其他动物的心智有着不同特征,(他认为)在不被杀害方面没有类似的利益,因为它们不能预见自己的死亡。它们活在当下,所以无痛的死亡对它们来说不是一个错误。我部分地同意这一原则,但不认为它适用于大多数动物。边沁还坚持认为,其他动物和人类一样,也要遵守自卫原则,如果它们带来可能使我们受到严重伤害的威胁,我们可以使用致命的武力,这是正确的。我们将在第7章谈论这些观点。但这里最重要的是,法律应当对类似的利益给予类似的关注,这意味着我们故意或因疏忽而对动物造成的痛苦,不应当多于我们被允许对人类造成的痛苦。尽管边沁在其他地方贬低了权利概念,但他在这里却宣称:动物拥有不受虐待的权利,无论法律是否承认这些权利。
然后边沁假想了一个对话者,他主张某种版本的自然阶梯观,认为身体的差异是道德地位差异的标志。边沁首先指出,在奴隶制的例子中,我们现在否认了身体差异可以构成自然界的一条“界线”。因此他预测,我们最终也将否认非人动物的身体特征可以构成这样一条“界线”。这个对话者也许会将“理性”和“语言”用作在我们和它们之间划定“界线”的真正理由,并认为这条“界线”可以使残酷对待动物得到许可。边沁首先否定了任何类似的清晰界线的存在,因为某些动物可以比某些人类更好地推理。但他随后给出了自己的真正答案:这不重要。重要的道德事实并非推理能力,而是感受痛苦的能力。边沁是真的关心动物,他忠实的编辑约翰·鲍林(John Bowring,1792—1872)收集的他的许多言论可以提供佐证。他表达了对各种动物的喜爱,包括猫、驴、猪和老鼠。他与一头猪建立了友谊,这头猪经常陪他散步。一只被他命名为约翰·朗伯恩牧师的猫,曾跟他一起在餐桌上吃通心面。他喜欢让老鼠在他的书房里玩,吃他腿上的面包屑。他写道:“我喜欢一切长有四条腿的。”他经常沮丧地回想自己小时候对动物的残忍行为,以及他叔叔的责备对他产生的有益影响。 显然,在维多利亚时代,边沁的动物权利观并不是最激进的,有另外一些思想家在为全面禁止将动物用作食物或衣服而辩护。 但他为自己论点的一些局限性进行了辩护(见第7章),并反复宣称法律应当对类似的利益给予类似的关注。对于边沁的大多数读者来说,这些主张是激进的。基督教高级教士威廉·休厄尔(William Whewell,1794—1866) 对这种激进主义提出了强烈批评,而密尔优雅地反驳了他的批评,我们在后面会看到。
但是,边沁还更加激进。最近,随着他生前未发表作品的出版,我们才知道,他大胆地质疑英国道德对肉体快乐以及对我们人类的动物性的那种清教徒式憎恨,这种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维多利亚时代对动物的蔑视,而这是他所反对的。我们也应该质疑我们对自己的动物性经常表现出来的负面态度,因此这个背景在今天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是在2013年才出版的《从保罗到耶稣》( Not Paul,but Jesus )一书中,他对基督教伦理学进行了激进的再解读 ,边沁宣称一切快乐和一切痛苦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具有同等价值,并抨击了那种认为有些快乐“高级”而有些“低级”的观点。他坚持认为,耶稣并不反对性快乐,只是由于主流群体太伪善,才规定了只有婚内性行为是好的,而其他类型的性行为都是坏的,应接受刑罚。他提出了一系列精妙而有力的论证,支持将同性行为合法化,并主张给予女性更大的性自主权。最重要的是,边沁奉劝他的读者放弃对身体的憎恨,这种憎恨曾经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化中非常盛行。
站在边沁的敏锐视角,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真相:人类对其他动物的贬损大部分是由自我厌恶和恐惧激发的。因为我们自己的动物禀性让我们烦恼、厌恶和恐惧,所以就宣称这个部分是卑贱的,并把类似的蔑视和厌恶投射到动物王国的其他地方,同时也投射到一些从属人群,从而非理性地认为这些人群比我们更接近动物。清教主义(puritanism) 和对其他动物的蔑视是相辅相成的,而且物种歧视和其他邪恶(比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同性恋恐惧)可能有一个共同的来源。
因此,边沁所做的不仅仅是要求更好地对待动物,他还追溯了我们虐待倾向的根源,并要求我们勇敢地质问自己。
功利主义具有令人振奋的激进性,在限制人类虐待动物方面,它的思想有力地推动了最近的很多进步。痛苦是动物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功利主义者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他们很勇敢地强调这一点,尽管边沁可能首先想到的是身体上的而不是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他没有坚持一个他本应坚持的观点:动物在心理上是复杂的,能够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和挫败。边沁对维多利亚时代那些观念的深刻抨击,对当代动物权利的捍卫者产生了重要影响,无论我们是否同意他的一些具体建议。
但从某些方面看来,这种观点过于简单了。
首先,边沁没有对快乐和痛苦给出解释,他甚至没意识到这里存在一个哲学问题,正如密尔所指出,他肯定没有证明所有的快乐和痛苦都是同质的。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哲学家对快乐究竟是什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它是一种感觉吗?它是一种积极状态(没有压力或障碍)吗?或者,也许最合理的是,它是一种与活动紧密相连的感觉,以至于我们无法将其与活动拆开,并对其进行单独测量吗?吃一顿美味佳肴的快乐似乎与抱着心爱的孩子的快乐非常不同,而二者都不同于学习和研究的快乐,等等。亚里士多德给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他说快乐是某种“随附”在活动上的东西,“就像一个健康的年轻人脸颊上的红润”。换句话说,它与活动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你不从事那个活动,就无法得到那种快乐。但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整个最大化快乐净值的目标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困境。
此外,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些质的差异,那么我们似乎需要弄清楚哪些快乐是值得培养的:那种认为所有快乐都同样值得追求的想法是可疑的。很多人在残忍行为中获得快乐,还有人在无限度地积累财富中获得快乐。也许这些都不是一个旨在营造体面社会的人应该赞成的快乐。当我们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时,这是个大问题。在一切有记载的历史中,都有很多人(如果不是大多数人)以支配其他动物为乐,从工厂化养殖到毛皮工业,很多实践都迫使动物过着悲惨的生活。如果所有这些快乐在社会计算中都被算作正价值,那么功利主义者就很难令人信服地证明我们应当停止这些做法。但究竟为什么它们应该被算作正价值呢?边沁忽略这些问题的理由是值得尊重的,因为他渴望颠覆维多利亚时代特有的快乐等级制。但我们仍要坚持认为,他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
即使我们暂时抛开那个基本问题,边沁式计算法还存在其他问题。对边沁来说,社会的目标是追求一个加总数,它要么是一个总额,要么是一个平均值。快乐和痛苦的分布没有被考虑在内。好的加总结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而其中一些方式会给社会底层成员带来巨大苦难。边沁的理论无法对处境最不利者给予特别关注,而他们的处境对于一个关心平等或关心充分的繁兴机会的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如果目标被理解为快乐的总额而不是平均值,那么加总问题就更加令人担忧:因为这个目标会允许把那些生活极其悲惨的生物(不管什么物种)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只要他们的生活中的快乐略微多于痛苦。(食品工业所创造的许多动物的生活会不会就是这样的?)
克里斯汀·科斯嘉德敏锐地对功利主义的加总问题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她认为追求加总的功利主义者忽视了个体生命的重要性,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 边沁似乎认为,重要的是社会中快乐的量,个体生物仅仅作为快乐或满足的容器而被重视。如果我们能将某一个体替换为另一个能容纳更多一点儿快乐的个体,我们就应该这样做。简言之,社会根本不需要对有感受的生物个体负责。这个观点不尊重他们,将他们视为一些可以倒入较多或较少快乐的容器,却丝毫不重视这样一个事实:他们每一个都是只有一次生命的生物。也许某种功利主义理论能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密尔的版本就可以。然而很明显,边沁甚至都没有考虑过这种反对意见,更别说解决它了。
另一个问题是,所有动物都有适应低水平生活条件的能力。有时人们经过所谓“适应”过程,产生了“适应性偏好”,不再因无尊严和匮乏而感到痛苦。 有些适应是良性的:我们随着成长,不再因为不能飞翔而感到失望,我们适应了两足动物的状态。但有些适应则是受到了恶劣专横的社会习俗的影响。在性别歧视的社会中,女性往往学会了不想要那些社会不允许她们得到的东西,比如高等教育、性自主权和充分的政治参与。动物也有这个问题,因此那些从出生起就被圈养在动物园里的动物,可能不会对自己缺乏自由行动或社交陪伴而感到痛苦和不满,因为它们从未体验过这些。而且,就像女性的经历一样,它们因温顺而受到饲养员的奖励,因抗争和好斗而受到惩罚。
除此之外,对于动物(包括人类动物)生活中的重要事物是什么这一问题,边沁给出了一种非常狭隘的解释:只有快乐(被视为一种具有同质性的感觉)和避免痛苦。因此,他没有为自由运动、与自己的同类相伴并建立关系、感官刺激、适宜的栖息地等事物的特殊价值留出空间。在这个缺点上,边沁主义与“如此像我们”进路趋于一致:二者都拒绝对动物实际生活的诸多复杂形式给予充分考虑和积极评价。在评估一只动物的繁兴机会时,快乐和痛苦根本不是唯一重要的问题。
还有一个与活动相关的问题。正如前文所述,边沁认为快乐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通常是由一种活动产生的:吃的快乐是由吃产生的,友谊的快乐是由友谊产生的。但是,它当然也可能由其他方式产生。边沁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观念中,快乐和活动并不紧密相连。然而,活动对生物是很重要的。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想象了一台“体验机”:当连接到这台机器上,你会感觉你在吃饭,在和朋友聊天,等等;你会得到与这些事情相关的享受,却根本没有做任何事情。 诺齐克猜测大多数人都会拒绝这个体验机,因为对他们重要的不仅是自己的体验,而且是要做自己行动的发起者。动物也是一样。大多数动物都喜欢做一些事情,做自己行动的发起者对它们是重要的。功利主义难以解释这一点。 我们应当接受功利主义的一些勇气可嘉的观点,包括它对于痛苦的关注,还有它承认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存在广泛共通性。边沁还激进地抨击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精英主义和当时人们对身体快乐的过分拘谨态度,我们也应该以某种方式接受这种立场。但是,功利主义者如果想通过重构其观点来应对这一长串的反对意见,那么他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维多利亚时代的哲学家亨利·西季威克是一位富有洞察力的严谨哲学家,他的巨著《伦理学方法》( The Methods of Ethics ) 值得所有对福祉(well-being)感兴趣的人仔细研究,无论他们是否同意功利主义思想。他针对许多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包括J.S.密尔的批评,我将在下面的章节中讨论)进行了认真辩护。与边沁相比,他更好地展示了功利主义的哲学力量。西季威克和边沁一样是一位活动家,而且是女性高等教育的先驱,他和他的妻子埃莉诺共同创建了剑桥大学纽纳姆学院,这是英国最早向女性提供大学学位的地方之一。 出于如下三个原因,我不再详细考察他的观点。第一,西季威克从未充分回应我对边沁理论的批评,甚至从未考虑过其中的大部分批评。第二,西季威克从未讨论过动物及其权利,尽管他的零星言论表明,他知道自己的理论也适用于动物。第三,边沁最杰出的直接继承者彼得·辛格是一位重要的动物权利理论家,而西季威克不是。因为辛格也是西季威克哲学的专家,并将其视为自己思想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辛格来研究西季威克的边沁主义。
彼得·辛格无疑是动物权利运动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动物解放》以生动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向世界发出了嘹亮的呼声。边沁只是把自己的主要看法藏在了一本关于刑罚的著作的脚注中,密尔仅仅把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写在一本杂志上的一条答复中,而辛格正面地向公众讲述了人类对动物做出的种种恐怖行为。辛格也是一位老练的哲学家,他机智地回应了对其观点的反对意见。 尽管他说的不会让所有人满意,但他的确说出了一些东西,而边沁几乎什么也没说。
像边沁一样,辛格也坚决反对将某些生命排在比其他生命更有价值的位置。他通过详细的论证反驳了物种主义,但由于我已经给出了自己在这一点上的论证,所以没有必要再介绍他的观点。像边沁一样,他坚持认为所有的利益都必须被平等对待。平等考虑原则并没有规定所有生物都必须得到同样对待,因为生物的利益可能有所不同。它规定,类似的利益必须得到类似的对待。这是辛格的边沁主义和我本人观点的一个重要共同点。
辛格是一名通过寻求思想共识来推动事业发展的活动家。他强调,在《动物解放》等通俗著作中,他并不假设读者同意他的那种功利主义,他所采取的论证方式可以得到持有不同观点者的赞同。 我认为寻求共识是很重要的,我将在第5章和结语部分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和我也同意,探求正确的哲学观点也很重要!
辛格和我的观点之间还有两个共同点。一个共同点是,他坚持认为,感受或意识觉知(conscious awareness)是自然界的一条重要分界线,在正义理论中,没有感受的动物(他讨论了一些我将在第6章思考的例子)和植物都不是伦理关注的恰当对象,尽管它们可能是其他类别的关注的恰当对象。
另一个(部分)共同点是关于杀戮的错误性。辛格跟边沁一样认为杀死那些完全生活在当下的生物是可允许的。然而,他认为这一群体包括大多数动物,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我同意某种类似于这个原则的观点(见第7章),但我对于哪些生物(非常少)事实上生活在当下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辛格与边沁有这么多一致的观点。然而,当我们谈到辛格观点的细节时,二者开始出现重大分歧。
边沁似乎把快乐和痛苦视为这个世界上的客观事实,是科学家可以衡量的。西季威克就是这样解读边沁的,辛格后来也持这种观点。但在辛格职业生涯的早期,他关注的不是快乐和痛苦的事实,而是人们的主观偏好,他的那种功利主义的目标是偏好净满足的最大化。
虽然这种观点似乎确实不同于边沁的,但是我对边沁提出的所有反对意见都适用于它。第一个是,辛格的计算法不看重利益的分布。他不得不去证明,减少对动物的虐待实际上有助于偏好净满足的最大化。这很棘手,因为对边沁来说(大概对辛格也一样),强度是衡量体验的一个重要维度,而且很难排除人类可以从肉食中获得非常强的满足,以至于有可能与许多动物的痛苦相抵消。在这一点上,这个计算法完全是不确定的,而且不太管用。我的第二个反对意见是,辛格也没有认识到不同的满足之间存在质的差异。他不像密尔,而像边沁和西季威克那样,坚持使用一种单一的计算法。
至于适应性偏好,我没看到辛格对此有任何讨论,但他大概会坚称,满足就是满足,不管导致它的过程是怎样的。他也没有讨论能动性的特殊价值(例如,他没有回应诺齐克的质疑 ),但他大概会说,如果体验机真的能满足偏好,那么它就是好的。辛格确实讨论了上文提到的容器/可替代性的问题,但他的回答方式无法令最早提出这种质疑的科斯嘉德满意。
不管怎样,如今辛格已经不再坚持认为快乐是主观的,而是转向了类似于西季威克和边沁的观点:快乐是这个世界上的可度量的事实。
总而言之,与边沁相比,辛格的论点在哲学上更复杂,但也面临相似的问题。他们超越了传统的“如此像我们”进路,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如果追随密尔的指引,我们可以且应该做得更好。
作为边沁的杰出继承人,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上述大多数问题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他和边沁一样也是无神论者,因此不能担任学术职位,他甚至不能获得学术学位。 与边沁不同的是,他不是财富自由的富人,为了谋求生存,他不得不一边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做一份全职工作,一边为报社撰写新闻。因此,密尔发表的有些作品既简短又含义模糊。人们希望他当时能以更长篇幅发展其中很多观点。但是,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用来建造的好材料,尽管这些材料曾被西季威克明确拒绝,而且常常被当代功利主义者直接忽略。
首先,密尔认为快乐既有量的差异,也有质的区别。他还强调了能动性的价值,并将其与尊严联系起来。他强调了一些特定事物的重要性,包括健康、尊严、友谊和自我修养。他似乎认为,这些有价值的事物得以实现的时候,通常会伴随着快乐,但他似乎在说,快乐是从与之相关联的活动中获得价值的,而不是相反。他很明确地指出,满足本身并不足以实现繁兴的生活:活动,以及一种活动的特定性质是非常重要的。简言之,他对福祉的描述类似于亚里士多德思想中多维度的繁兴,或曰“幸福”(eudaimonia)。而且,他还敏感地意识到,在一个腐坏的社会中,人们的快乐也许不是可靠的价值指标。在他关于女性平等的重要作品中,特别是在《妇女的屈从地位》( The Subjection of Women )中,他认为妇女的欲望和偏好已经被男性统治扭曲了,妇女学会了怯懦和温顺,并相信这样做才具有性吸引力。因此,“妇女的主人”已经“奴役”了妇女的思想。他由此预见了如今的学者用“适应性偏好”对功利主义提出的批评。
此外,密尔显然非常关心效用(utility)在社会中的分布问题。他在《功利主义》中提出,正义和权利的观念必须提供一个底线,法律不允许公民被推到这个底线之下,即使是为了整体福利。在他的政治著作中,作为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他主张政府在确保所有人获得充分的教育、保护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扩大选举权方面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作为议会成员,他在1872年提出了英国第一个向妇女开放投票权的立法提案。)他还建议颁布禁止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的法律。他坚持认为,在“目前不完善的社会状态”中,在人们认为会促进繁兴的东西和真正会促进所有人繁兴的东西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他希望这个问题最终能通过启蒙教育来解决,但与此同时,法律必须发挥先导作用。
重要的是,密尔处理了“容器”问题,尽管只是在他的通信中。当一个朋友问他究竟如何在不同的生活中加总幸福时,他的回答是,我们只是通过计算拥有幸福生活[大概是幸福水平达到某个合理的门槛(threshold)]的人数来做到这一点。“我这句话旨在表达的论点是,既然A的幸福是一种善,B的幸福是一种善,C的幸福是一种善,等等,那么所有这些善的总和也一定是一种善。” 尽管我们可能希望他给出更全面的理论讨论,但他的观点似乎很明确地将每个生物的生活视为一个独立的价值来源。
在密尔的大量著述中,他只谈到了人类和人类社会。但非常清楚的是,他打算将他的思想扩展至其他动物及其繁兴。尽管他从未详细说明他自己关于动物权利的哲学基础的想法,但他确实在《对休厄尔的答复》(“Reply to Whewell”)一文中极为清晰地表明了他的基本立场。
威廉·休厄尔是一位基督教教士和知识分子,他为某种形式的自然阶梯观辩护,认为人类在造物的顶端占据着独特的位置。他发表了一篇非常敌视边沁的文章,说因为边沁要求我们把动物的快乐和痛苦与人类的快乐和痛苦相提并论,所以这是对功利主义计算法的归谬。休厄尔说,与此相反,我们应该根据某种生物与我们的相似性来判断其快乐的价值,而且我们应该让自己受“人类手足情谊”的约束,把人类的快乐放在首位,甚至不应当把其他动物的快乐放在同一个计算法中。密尔撰写了一篇长篇期刊文章,以犀利的思辨和强有力的逻辑回答了他,在包括这个问题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上驳斥了他。
密尔认为,人们对相似性的看法是偶然的,且非常易受操控。他观察到,在美国南方,黑人的快乐和痛苦被认为与白人的完全不同。5个世纪前,封建贵族的快乐和痛苦被认为与农奴的没有任何可比性。根据休厄尔的观点,在任何此类情形中,主导群体拒绝在同样的计算法中考虑从属群体的快乐和痛苦都是正确的。但这些观点是“自私的迷信” 。与此相反,密尔认为,我们必须始终去问:“对于任何一种做法,假设它给动物带来的痛苦多于给人带来的快乐,那么这种做法是否道德?如果人类从自私自利的泥沼中抬起头来,却没有异口同声地回答‘不道德’,那么,就让基于效用原则的道德永远遭受谴责吧。”
密尔的原则是模糊的,在这篇文章中,他没有告诉我们他会如何重塑边沁的计算法,从而使其包含他本人对于如下问题的见解:质的差异问题、与权利和正义相关的重要门槛、适应性偏好问题,以及如何加总快乐的棘手问题。我们不得不替他做这项工作,但这是可以做到的。我在第5章提出的肯定性建议将高度秉承密尔的精神。
然而,在一个重要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偏离密尔。边沁对快乐持有激进的民主化态度,密尔则重新采用了熟悉的维多利亚式“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之分。更糟糕的是,他以动物为例来说明后者——“猪的满足”。密尔仍然以一种清教主义态度看待身体快乐,这绝对无助于正确地认识我们与其他动物的亲缘关系,以及正确地对这种亲缘关系给予全心全意的承认。他也许可以保留质的区别但不回到传统的等级制,他可以像亚里士多德那样,认为每一种活动都带有其相关联的独特快乐。
因此,也许可以说,我的能力论将阐明密尔对动物的看法,如果他不那么受维多利亚时代的过分拘谨和羞耻心影响的话!
从过去到现在,功利主义者们一直都是道德英雄。他们看到和听到了别人拒绝去看、去听的东西,他们不仅有同情心(也许在不同程度上),而且决心在原则上对一切有感受的生物一视同仁。鉴于功利主义存在的缺点,我们应当寻求另一种理论进路,它要像边沁一样勇敢地承认:痛苦是所有动物之间的共同纽带,而感受是自然界中一条重要的分界线,区分出那些可以被正义或不正义对待的生物。但它要超越边沁,它关注每种动物的完整生活形式,以及动物的繁兴和困境的多个不同方面。在这个探寻过程中,密尔对边沁的批判将备受重视,我同意密尔的大部分观点:每个生命体的尊严都很重要,活动与状态都很重要,而且必须承认各种重要价值之间具有不可化约的多元性。然而,密尔不像边沁那样热衷于恢复对身体及其快乐的重视。因此,在我们试图推动进步时,需要把边沁和密尔都铭记在心。
我的理论像功利主义一样,认为一切有感受生命的利益都具有平等的分量,并把感受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边界。尽管疼痛非常重要,而且结束无意义的疼痛是一个紧迫的目标,但动物是能动者,它们的生活还有其他的重要方面:尊严、社交能力、好奇、玩耍、计划和自由行动,等等。它们的繁兴最好被理解为拥有选择活动的机会,而不仅仅是某些满足的状态。因此,让我们向功利主义者学习,但要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