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规定先后顺序。基本建设程序划分为若干个进展阶段和工作环节,它们之间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不是被任意决定的,而是被严格规定的,不能任意颠倒。在我国,大中型以上的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到建设、投产一般都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年度计划、施工准备、施工招标或委托、开工报告、施工、初步验收、试运转、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后评价14个工作环节。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设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主要从宏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把论证的重点放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产品结构要求,是否符合生产布局要求等方面,从而减少盲目建设和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2)可行性研究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议书,运用多种研究成果,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或生产经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研究观察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在经济上的营利性和合理性,在建设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等。
(1)初步设计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的设计标准、规范,以及通过现场勘察工作取得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设备选型、编制工程项目的总概算。
(2)技术设计
对初步设计确定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主要明确所采用的工艺过程、建筑和结构的重大技术问题,设备的选型和数量,并编制修正总概算。
(3)施工图设计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主要设备订货合同进行编制,并绘制施工详图,标明房屋、建筑物、设备的结构尺寸,安装设备的配置关系和布线,确定施工工艺,提供设备、材料明细表,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4)编制年度计划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被批准后,经过对资金、物资、设计、施工能力等进行综合平衡后,将项目列入国家或企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5)施工准备
制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汇总拟采购设备、主要材料的技术资料,落实生产物资的供货来源和施工环境的准备工作。
(6)施工招标或委托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从中评选出技术和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中标企业。
(7)开工报告
经施工招标,签订承包合同后,建设单位在落实年度资金拨款、设备和主材的供货及工程管理组织后,建设项目于开工前一个月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工报告。在项目开工报批前,应由审计部审计项目的有关费用计取标准及资金渠道,审计后方可正式开工。
(8)施工
由施工单位按照年度计划、设计文件的规定,确定实施方案,将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成可供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的过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等要求进行,按照合理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1)初步验收
通常是单项工程完工后,检验单项工程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试运转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供货厂商、设计、施工和维护部门参加,对设备、系统的性能、功能和各项技术指标及施工质量等进行全面考核。
(3)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步骤。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使其由基本建设系统转入生产系统,并交付使用。
(4)建设项目后评价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项目竣工投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