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第一本童话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小时候能看到的书并不多,因为母亲是个童话作家,在特殊年代,她会悄悄地把一本本很旧的书读给我们听。那时不知道什么是童话,作为一个孩子只会被那些神奇的故事吸引。每次母亲在睡觉前读上一段,然后让我们上床休息。我会很久不能入睡,眼前会反复出现那个骑鹅的男孩,仿佛我就是他。我想象着他所游历过的地方,想象那些陌生的给我带来小小心悸又大大惊喜的世界各地。我仿佛能够看到大雁和家鹅排成“人”字队形,闯过工厂林立的烟囱,在烟尘和云朵中间打着旋儿,大家紧闭着嘴巴捏着鼻子。那个男孩在家鹅的脊背上挥动着自己的帽子,让下面现实中的人们看得目瞪口呆,他的头发被风拉得很长,被海风扯开像一面小小的旗帜。直到今天我谈到这本书,依稀可以感到那逼真的心悸。这可以说是一本优秀的童话给读者带来的愉快。
后来我也成了儿童文学作家,也开始写林林总总长短不一的童话,开始读到更多神奇的故事,对童话的体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相信一点:童话是为孩子们写的,看完会让他们喜欢得爱不释手,也可能会目瞪口呆。
童话是什么?我想不同的童话家会有不同的理解,也会因为这些理解创作出不同风格的作品,从而丰富童话的含义。
我很怕童话拥有一个权威式的定义,比如:它应该表达什么,拥有怎样的意义,应该让孩子阅读后从中获取什么。这些易于推广的观点多不是童话作者的。童话可以被人欣赏、理解和阅读,最不宜被解读,特别是不应该被过度解读、拔高,赋予太多太复杂的使命。
像舒比格笔下与一张纸一起喝啤酒的那头猪,死去的狮子无家可归的吼声;安徒生笔下的“影子”和那个勇敢得让每个小男孩钦佩的锡兵;卡尔维诺讲给我们的住在树上的男爵;比尔格的那个无所不能、一本正经、把说大话当正经事的吹牛大王,都会让许多对童话的定义显得力不从心。
童话不过是个故事,简单、易懂,包含着成人的智慧、诙谐,以及孩子的情趣和纯粹。它的表达可以是什么,却不可以应该是什么。无数的童话大师为我们写出了精妙的故事,它们的妙处只会在细心品读后才能体会到。文字与情境,清新与轻灵,简单中蕴含的深厚,还有可爱的童心,都是童话的特征。
一个优美的童话,应该由一颗灵感的种子孕育出来。童话的诞生,像是作家与灵感的邂逅,然后一见钟情,但并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一个心有灵犀的作者,在与灵感不期而遇时才会保有敏锐,写出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