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但凡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来就给他回电话,声称有要紧事,那么这件事八成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如果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会保持克制,而并非急不可耐。所以,我回到寓所更衣吃饭前,只有那么一点时间可以喝杯茶、抽支烟、看看报纸,这时却听我的女房东费洛斯小姐告诉我说阿尔罗伊·基尔先生打电话来,请我立刻给他回个电话,我便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不理睬他的要求。
“是那个作家吗?”费洛斯小姐问我。
“是的。”
她亲切地瞥了一眼电话机,问道:
“要我为你拨通他的电话吗?”
“不用了,谢谢你。”
“要是他再来电话,我该怎么说呢?”
“请他留个口信。”
“好吧,先生。”
她噘起嘴,拿了空水瓶,朝屋里扫了一眼,看有没有不整洁的地方,然后走了出去。费洛斯小姐非常爱看小说。我坚信她看过罗伊 写的所有小说——她见我如此怠慢罗伊,便心怀不满,这说明她很欣赏罗伊的小说。待我当天又回到寓所的时候,我发现餐具柜上有一张她写的留言条,字迹粗大、清晰:
基尔先生又来过两次电话,问你明天是否可以和他一起吃午饭。如果明天不行,请你告诉他哪天合适。
我皱起了眉头。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到罗伊了,上一次会面是在一个宴会上,也只说了几分钟的话。他为人亲切友好,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分手的时候,他还对我们难得见面由衷地表示遗憾。
“伦敦这鬼地方,”他说,“你想见个人,却总是没有机会。你我下星期约个日子一起去吃顿午饭怎么样?”
“我很乐意奉陪。”我答道。
“我回去看一下我的记事簿,然后给你打电话。”
“没问题。”
我认识罗伊已经有二十年之久,自然知道在他背心左上方的口袋里总放着那本小记事簿,上面记着他所有约会的内容。因而,分手后再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我也就不感到意外了。而现在他这么迫不及待地盛情相邀,我便不可能不觉得他别有用心了。上床睡觉前,我叼着烟斗,心里反复思量着罗伊设饭局背后的可能原因。莫非是崇拜他的哪个女读者想结识我,求他引荐?抑或美国的哪个编辑来伦敦停留几天,想通过罗伊要我跟他取得联系?不过,我可不敢小瞧我的这个老朋友,错以为他缺乏良策应付这种局面。再说,他要我挑选日子,所以不大可能是想让我去见什么人。
当某位小说家成为一个有口皆碑的人物时,同为小说家的罗伊一定会对他表现出无与伦比的诚挚,可一旦这位小说家江郎才尽,光环失色,或者被后来者所取代,名气大减后,谁都不如罗伊那般对他冷漠。凡作家,谁都会起起落落。我有自知之明,很清楚自己目前还未受到公众的垂青,不应该受到罗伊的关注。显然,我完全可以找个适当的理由,既不得罪他,也能推掉这个饭局。不过话又说回来,罗伊意志坚定,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我深知我除非一不做二不休,骂一句“见鬼去吧”,才能断了他这个念头。然而,我却无法抑制内心的好奇。再说,我还是很喜欢罗伊的。
看着罗伊在文学界声名鹊起,我曾经对他满怀敬仰之情。他的经历堪称典范,可为孜孜以求的文学青年所效仿。依我的拙见,在我们的同代人当中,没有任何人能像罗伊那样靠着一丁点才华竟取得了如日中天的地位。此情状似智者所为,有事半功倍之成效——只费一点气力,就可以收到数倍的效果。他对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心中有数,想不到自己竟能靠这点本事写了大约三十部小说,有时候他一定会觉得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托马斯·卡莱尔 在一次宴会后曾发表演说,表示所谓天才,即靠的是“十年磨一剑”的艰苦努力。想必罗伊一定读到过这段言辞,且一定有醍醐灌顶一般的感觉。他一定沉吟良久,心中暗忖:别人能成为天才,自己也必然能做到。后来,一家妇女报纸针对他的一部小说发表书评,热情洋溢地称赞他为“天才”(近来,评论家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这个词)。看到这种评价,他一定满意地长吁了一口气,其情状就像是一个人经过了长时间的琢磨终于填对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字谜。凡是多年来一直在观察他,看见他以悬梁刺股的精神勤奋耕耘的人,是不会否认他配得上“天才”这个名号的。
罗伊起步时就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他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是个文职官员,在香港当了多年的辅政司,最后在出任牙买加总督后辞官回国。如果你翻开《名人录》,在字排得很密的书页中寻找阿尔罗伊·基尔的姓名,就会看到这样的词条:“圣米迦勒和圣乔治高级勋位爵士、皇家维多利亚高级勋位爵士雷蒙德·基尔爵士之独生子,其母埃米莉为已故印度驻军陆军少将珀西·坎珀当之幼女。”他早年在温切斯特和牛津大学新学院求学,曾是牛津大学学生俱乐部的主席,要不是因为不幸得了麻疹,很可能成为该大学的赛艇运动员。他的大学生涯虽然并非光彩夺目,却也可圈可点,离校时干干净净,分文不欠。他早在那时就养成了节俭的习惯,不该花的钱绝对不乱花。他是个孝子,深知父母为了供他上学,付了高昂的学费,着实做出了很大牺牲。他的父亲退休后住在格洛斯特郡斯特劳德附近的一幢并不华丽却也不寒酸的房子里,不时还到伦敦去参加一些与他过去管理过的殖民地有关的官方宴会。每当这种时候,他总要去雅典娜俱乐部 看看,因为他是该俱乐部的会员。后来当罗伊从牛津学成归来的时候,他正是通过这个俱乐部里的一位老朋友,才使他的儿子当上了一个政客的私人秘书(这个政客当了两届保守党政府的国务大臣,做了很多蠢事,但最终还是被册封为了贵族)。有了这个职位,罗伊近水楼台先得月,小小年纪就得以深入了解上流社会,而他审时度势,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有些作家仅仅通过带有插图的报纸杂志而对上流社会有了一些皮毛上的了解,结果写出的有关作品错误百出,有损作品的质量,你在罗伊的作品中绝对找不到这样的短板。他对上流社会了如指掌,知道公爵彼此之间该怎样谈吐,知道下议院议员、律师、赛马赌注登记人和男仆各自应当如何同一位公爵讲话。他在早期小说中曾对总督、大使、首相、王族成员和贵族妇女有过生动的描写,笔调轻松活泼,引人入胜。他的文风亲切友好,不会叫你感到那些人物高不可攀,而是让你觉得那些人很熟悉,同时又不敢有不敬之意——他不会令你忘记他们的身份,却又叫你感到舒坦,觉得他们跟你我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时代的风云变幻莫测,如今贵族生活已不再适合做严肃小说的题材,我一直深以为憾。罗伊历来对时代潮流都十分敏感,因此他后期的小说仅限于描写律师、执业会计师和产品经纪人,描写他们精神世界里的冲突。他在这个圈子里闪转腾挪,就不如先前那么得心应手了。
我是在他辞去秘书职务,全身心地投入文学创作后不久认识他的。那时候的他年轻潇洒,风流倜傥,身高六英尺,体态似运动员,肩膀宽宽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自信。论相貌,他并不英俊,然而阳刚气十足,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目光坦坦荡荡,浅棕色的头发卷曲着,狮子鼻短而宽,下巴方方的,英气逼人。他看上去敦厚诚实,干净利落,身材健壮,有着运动员的气质。他早期的作品多有笔墨描写猎人带着猎狗狩猎的场面,极其生动,极其精确,你看了就绝不会怀疑,那是对他亲身经历的描写。直至前不久,他还时而欣然离开书案,出外打上一天的猎。他出版第一部小说的时候正是文人墨客为了彰显豪爽胆气,开怀畅饮啤酒,板球场上争高低的时期。有好几年,在每一支文学界的板球队中几乎总有他的姓名出现。我不大清楚为什么这个流派的作家后来失去了锋芒,作品被打入了冷宫。他们依然在打板球,但发表作品却举步维艰。罗伊好多年前就不打板球了,他养成了一种品尝红酒的高雅嗜好。
罗伊对自己的处女作抱着十分谦虚的态度。此书篇幅不长,文字简洁,跟此后他所写的所有作品一样,格调高雅。他把这部作品送给当时所有的领军作家,并附上一封措辞动听的信。他在给每位作家的信中都表达了对对方成就的无限敬仰之情,并言之凿凿地说自己从对方的作品中获益匪浅,尽管难以望其项背,但一定会满怀热情地沿着对方所开辟的道路奋勇前进。他声称:他身为一个初出茅庐的晚辈,谨将自己的拙作奉献于一位文学巨匠,一位他将永远视为自己师长的前辈的脚下,以表自己的敬意。他很清楚,让一个日理万机的走红作家浪费时间阅读他这么一个文坛新人的生涩作品,的确有点冒昧,但他还是满怀诚意地恳求对方给予批评指教。收到他的书和信,作家们均为他的奉承所感动,一一写了长长的回信,几乎没有一个敷衍搪塞。他们高度评价了他的书,其中有好几位还邀请他共进午宴。他们无不被他的坦率所吸引,无不为他的热情而感到心头温暖。他征求他们的意见,态度谦恭,保证一定谨遵他们的教诲——那种谦恭感人肺腑,那种真诚令人难忘。于是,大家不约而同地有了一种感觉:孺子可教也!
他的这部小说一炮打响,使他在文学界有了立足之地,结交了许多朋友。没过多久,你要是到布鲁姆斯伯里文人圈、坎普登山沙龙或威斯敏斯特俱乐部参加茶会,就一定会在那儿见到他,不是在向客人们递送黄油面包,就是在为一位年长的女士添茶加水,免得她拿着空茶杯局促不安。他是那么年轻,那么坦率,那么欢快,听见人家讲笑话总笑得那么开心,谁都无法不喜欢他。他参加各种聚餐会,和文人墨客、青年律师,以及身穿利伯蒂牌 丝绸衣、脖颈挂着珍珠项链的女士在维多利亚街或是霍尔本街的某家饭店的地下室里吃着三先令六便士一份的客饭,谈论文学和艺术。人们很快发现他在餐后演说上颇具才能。他待人和颜悦色,于是他的同行、他的竞争对手以及同龄人都乐于跟他相处,甚至没人计较他属于绅士阶层这一现实。他对新人的作品从不吝啬赞扬之词。每当对方送来手稿要他指点,他都会说查无瑕疵。因而,那些人便觉得他不仅心眼好,而且评价公道。
罗伊写了第二部小说,花费了很多心血,并且从前辈作家给他的指点中得益不少。罗伊和一家报纸的编辑取得联系,请几位老作家为该报纸写书评,书评自然是一堆捧场的话。他的第二部小说是成功的,但并没有成功到足以引起他的竞争对手的不快和痛恨。实际上,他们早就怀疑他的能力,觉得他决然写不出什么惊世之作,而这部作品证实了他们的感觉。他们认为罗伊人品不错,不搞小圈子什么的,既然永远不会爬到妨碍他们自身发展的高度,他们倒也愿意助他一臂之力。我就认识几个这样的人,他们回想起自己当时所犯的这种错误,只能苦涩地付之一笑。
但是,如果有人说罗伊夜郎自大,那他们就错了。罗伊始终十分谦虚——少时起,这就是他最招人喜欢的优点。
“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他会这样告诉你,“跟那些文学巨匠相比,我简直渺小得不能再渺小了。我憧憬过,希望自己能写出一部传世之作,但老早我就歇了这个念头。我只想让大家说我尽力了,因为我的确在脚踏实地地工作,从不敢马虎大意,敷衍读者。我自以为还是能创作出引人入胜的故事,还是能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说到底,要想知道布丁的味道,尝一尝就知道了。我的《针眼》在英国销售了三万五千册,在美国销售了八万册。至于下一部小说的连载版权,我得到的利益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甚至时至今日,他还在给那些曾经为他写过书评的作者写信,感谢他们的赞扬,并请他们共进午宴——这不是谦虚,又能是什么呢?而且不仅如此:每当有人用尖酸刻薄的话评点他的作品(尤其是在他的名气已经非常大之后),让他不得不忍受恶毒的攻击,他可不像咱们大多数人那样,耸耸肩膀,心里暗暗咒骂一声那个不喜欢咱们作品的恶棍,然后就不往心里去了;他会修长书一封给那个批评者,说对方的批评叫他非常难过,接着便话锋一转,说批评归批评,却很有深意,如果让他说句心里话,对方的批评颇具真知灼见,表现出了深厚的文学修养,因而他必须得写下这封信。在信中,他表达了自己的殷殷之情,愿请高手赐教,以得寸进。他说自己不愿讨嫌,但假如对方星期三或星期五有空的话,愿请对方到萨伏依酒店 小酌,顺便讨教,恭请对方指出他的败笔之处。若论点酒点菜,谁都不及罗伊。一般说来,待那个评论家吃了六七只牡蛎和一块羊羔的里脊肉后,他就把自己说过的话也一块儿咽下肚去了。因而,等罗伊的下一部小说出版的时候,那个评论家啧啧赞叹这部新作大为改观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如果你跟某人曾经亲密无间,但后来你逐渐不再倚重这份情谊,于是如何了断就成了一大难题。如果双方地位都不太高,分道扬镳也就不会起风波了,彼此之间不会有什么恶感。然而,如果一方有了名望,局面就变得尴尬了。他结交了许多新朋友,而老朋友却成了甩不掉的包袱。尽管他忙得不可开交,老朋友却觉得他再忙也应该念及故交。如果他稍有轻慢,老朋友就会仰天长叹,耸耸肩说:
“唉,算啦,我看你也脱不了俗,一旦平步青云,就瞧不起故人了。”
如果他有跟故人绝交的勇气,他当然会这么做的,但十有八九他并无这种英雄气。于是他只好无奈地接受故交的邀请,在星期天的晚上去赴饭局。饭桌上有酒有肉,肉是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冷冻烤牛肉,中午又烤了烤,烤得过了头;酒是勃艮第红葡萄酒(至于这葡萄酒为何有此名称,他们各有说辞)。难道他们没一起去博讷 旅游,一道住宿于邮政饭店?两位老友在一起回忆过去的悠悠岁月,说到在阁楼里分享干面包的情状,自然令人感慨万千。可是你一旦意识到眼下酒店的这个小隔间跟那个阁楼何其相似,就有点如坐针毡了。接着,你的老友开始诉苦,说他的作品没有销路,连短篇小说也找不到地方发表,而剧团经理对他写的剧本连看都不想看上一眼,这些话头令你局促不安。而当他把他的剧本和正在上演的那些剧目加以比较的时候(这时,他用责备的目光瞅着你),那可真叫人有些受不了了。你窘迫极了,于是把目光转向别处,用夸张的语言讲起了自己所栽过的跟头,意在让他明白你也是尝尽了人间的辛酸才有了今日。论及你自己的作品时,你故作不屑,声称不值得一提,谁知你的老友也持这种观点,这倒叫你心头一惊。接下来,你谈到了读者大众,说他们的口味变幻无常,意在让他觉得你的名望不会持久,因而心里稍安。在评价你的作品时,他态度友好,但言辞很不客气。
“你最近出版的那本书我没有看过,”他说,“不过上一本却拜读了,只是把书名忘了。”
你把书名告诉了他。
“我对那本书相当失望,窃以为它实在比不上你的其他作品。当然,你知道我指的是哪一本。”
你以前也遇到过如此不堪的境况,于是一口说出了你的处女作的名字。你当时只有二十岁,那本书写得很粗糙,语言过于直白,处处看得出你是多么稚嫩。
“你再也写不出那么好的作品了。”他恳切地说。这使得你感到自从那次一炮打响后,你的写作生涯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我总觉得你始终没有充分发挥出你那时显露出的才华。”
这时,煤气取暖器暖烘烘地烤着你的两只脚,而你的两只手却冷冰冰的。你偷偷看了看手表,起身告辞,心里却害怕你的老友怪罪,嫌你才十点钟就要匆忙离去。你事前曾吩咐司机把车停在街道拐角等候,免得停在门口,以它的豪华气派衬托出老友的寒碜。谁知到了门口却听他说:
“这条街的尽头有一个公共汽车站,我陪你走过去吧。”
你顿时慌了神,只好承认自己有一辆汽车。他很奇怪司机为什么要在拐角那儿等你。你回答说这是那位司机的一种怪癖。走到车跟前时,你的老友看了看那车,神色宽容,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你心中忐忑,提出哪天请他吃饭,并许诺给他写信,然后就坐车走了。一路上,你反复盘算应该请他去哪儿吃饭才好——请他到克拉里奇饭店吧,怕他觉得你摆谱;请他去苏豪商业区 吧,又怕他认为你吝啬。
罗伊·基尔却从未有过这种骑虎难下的情况。他跟人交往,能利用就利用,不能利用了就一刀两断。这样说他未免太直截了当,但如果含蓄地叙述他的情况,或委婉或遮掩,或话只说三分或含沙射影,或语言诙谐或词语温和,那就太费时间了,归根结底事实就是这样,所以我觉得还不如直说的好。咱们大多数人对别人做了亏心事,总会迁怒于对方,认为是对方的过错。而罗伊心胸坦荡,绝不允许自己这般小肚鸡肠,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利用完一个人之后,不会怀有任何恶意。
“史密斯老伙计真可怜。”他会这么说,“他这人挺不错的,我非常喜欢他。只可惜他变得怨天尤人,真希望有谁能帮他一把。不,我有好几年都没见他了。旧日的友谊已成往事,要维持下去对双方来说都很痛苦。人生的聚合与分离乃是常事,唯有直面这一现实才对。”
可是,如果他在皇家艺术院的绘画预展这样的场合偶然碰到史密斯,谁都不如他热情。他会紧紧握住史密斯的手,说他见到史密斯,心里简直太高兴了。他满脸笑容,流露出友好,宛若明媚的阳光。看到他如此热情和兴奋,史密斯不由大喜过望。而他又会非常得体地奉承史密斯,说史密斯的新作棒极了,自己实在难以望其项背。相反,如果罗伊认为史密斯没有看见他,就会故意把脸转开,假装没看见,而史密斯实际上却看见了他,便会大怒,觉得自己受到了轻视。史密斯有一张刀子嘴,说罗伊以前可不是这样,会乐颠颠地和他一起在一家寒碜的饭馆里分吃一份牛排,一起在圣艾夫斯 的渔民小屋里度假,一住就是一个月。于是,史密斯称他为趋炎附势的小人、见利忘义的市侩和满嘴谎言的骗子。
史密斯这就错了。阿尔罗伊·基尔身上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他的真诚。若论骗人,谁的行骗生涯也不可能长达二十五年。虚伪固然可恶,然而要做到却是最困难、最让人精神紧张的,你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警惕,容不得分心分神。它需要你付出全部时间,而不是像通奸或暴饮暴食那样可以在空闲时间进行。除此之外,它还需要你具备一种玩世不恭的幽默。罗伊虽然老是笑呵呵的,但我却从不觉得他幽默感强,也坚信他不具备玩世不恭的能力。他的小说我虽然几乎连一本都没有通读过,但好几本开篇的头几页还是看过的。我觉得那些厚本书的每一页都留有“真诚”的烙印,显然为他名气的长盛不衰奠定了稳固的基础。罗伊总是真诚地相信时人所共有的观点。在创作有关贵族阶层的小说时,他真诚地相信这个阶层的成员都花天酒地、生活放荡,然而他们却具有适合于统治大英帝国的某种高贵之处和天生的才干;后来,他把中产阶级作为写作题材的时候,又真诚地相信他们是国家的栋梁。他笔下的恶棍总是那么邪恶,他笔下的英雄总是那么英勇,他笔下的少女总是那么贞洁。
他邀请为他写过吹捧书评的作家吃饭,只是因为他要真诚地表示谢意,感谢对方对他的好评;邀请攻击过他的作家吃饭,则是因为他真诚地想自我完善,更上一层楼。素昧平生的崇拜者纷纷来到伦敦,有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的,有来自澳大利亚西部的,他带着他们去参观国家美术馆,不只是为了提升他的公众形象,而且是因为他真诚地想看看他们对“艺术”有什么样的反应。你只要听一听他的演讲,就会对他的真诚深信不疑了。
他登台演讲时,会穿一身晚礼服,煞是潇洒,要么就穿一身穿旧的但剪裁得体的宽松便服,很是应景。他神情严肃而坦率地面对听众,一副虚怀若谷的架势,让你不由自主地觉得他是那么诚恳,那么投入。他时不时会略作停顿,摆出一副想不起来某个词的样子,其实那只是为了能让这个词说出口时产生掷地有声的效果。他声音洪亮而浑厚,演讲的内容娓娓动听,绝不会叫你感到枯燥乏味。他喜欢将英美年轻一代作家作为话题,对听众大谈他们的成就,其情慷慨激昂,大显他海纳百川的豁达。也许他的介绍过于详细,因为你听完他的演讲,就会觉得对那些作家已了然于胸,想知道的都知道了,大可不必看他们的书了。大概就因为这个,他每到一地做演讲,凡是他所提到的作家之作品,连一本都难以卖出,而他自己作品的销售量却在稳固上升。他精力过人,不仅美国的巡回演讲大获成功,也在英国各地来回讲学。俱乐部不分规模大小,文学学会不论层次高低,凡有所请,他必亲临演讲。他会不时对演讲稿做出修改,然后把它们汇编成漂亮的小册子出版。大多数关注者至少都翻阅过名为《现代小说家》《俄罗斯小说》和《一些作家的评介》之类的论著。几乎没有人能否认这些作品显示出了作者对文学的真实情感和他令人倾倒的个性。
不过,罗伊的活动远远不止于此。他还积极参加各种组织——这些组织成立的目的是给作家谋利益,在年老或多病的作家贫困潦倒、生活艰辛时伸出援手。每逢立法涉及版权问题,他总是乐意给予帮助;每逢为了在不同国籍的作家间建立友好关系而需要派代表团出国,他总能随叫随到,欣然参加。在公众宴会上,凡有人问及文学方面的问题,总是由他答疑释惑。只要有海外文学界名人来访,筹办欢迎仪式的小组里必有他的身影。每一次义卖,场上总是至少有一本他亲笔签名的作品。对于记者的采访,他有求必应。他会很义气地说:玩笔杆子这一行之艰辛他比谁都了解,如果和一个为生存而奋斗的记者敞开心扉谈谈话,就可以让这位记者挣几个几尼 糊口的钱,他何乐而不为——倘若拒绝,那就太没有人性了。凡是来采访他的记者,他一般都会请对方吃顿饭,几乎每次都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他只有一个要求:采访稿发表前要先给他看一下。有些记者为了给报纸读者提供小道消息,往往在很不适宜的时候给名人打电话采访,问他们信不信上帝,或者他们早饭吃什么。对于这类记者,他历来都十分有耐心。每一场座谈会他都会现身,让公众了解他怎样看待禁酒、素食主义、爵士乐、大蒜、运动、婚姻、政治以及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等。
他对婚姻的看法很抽象——好些艺术家都发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想激情满怀地追求事业的成功,就不会有幸福的婚姻,而他却避开了这个尴尬的难题。大家都知道他多年来对一位有身份的已婚女子很痴情,虽没有什么希望,但爱意不改。一提起那女子,他就含情脉脉,流露出仰慕之情。但大家都知道那女子对他则是冷若冰霜。他经受的这种煎熬在他中期的小说中有所反映,那时的笔调异常苦涩。正因为有了这番精神磨难,他才能在不得罪对方的情况下躲开那些没有什么名望的女人的纠缠——那些女子在上流社会备遭冷落,仅仅是一种点缀而已,只要能跟一个功成名就的小说家结婚,过上安稳的日子,她们一百个情愿结束目前飘忽不定的生活。每当他看见女人们明亮的眸子里出现渴望结婚的眼神,他就会说自己的那一次爱恋太让人痛苦,而痛苦的回忆令他无法和任何人结百年之好。他的这种痴情无异于是给对方泼冷水,然而却不会得罪人。每当想到自己恐怕永远也不会享受小家庭的天伦之乐,不会享受做父亲的满足感,他总不免会微微叹一口气。然而,他愿意做出这种牺牲,不仅仅是为了追求理想,也是为了有可能成为他终身伴侣的女子而考虑。他早就注意到人们其实并不想同作家和画家的妻子打交道。凡是不论上哪儿总坚持要带妻子的艺术家只会招人嫌,遭受冷落,少有人邀请他去他心仪的地方。如果结了婚却不带妻子,就会祸起萧墙,他一回家就会有口舌之争,破坏家里的安宁——这种安宁对创作而言是至关紧要的。因而,阿尔罗伊·基尔始终单身,虽到了知天命之年,却仍无婚娶之意。
他是作家所效仿的榜样,凭着勤奋努力、人情练达、诚实,以及将手段和目的有效地融为一体取得了成功,达到了非凡的高度。他是一个好人;除了那种性格乖戾、吹毛求疵的人,谁都不会妒忌他的成功。我有一种感觉:脑海里想着他,夜里就一定能睡个好觉。想到此处,我草草地给费洛斯小姐写了一张便条,将烟斗里的烟灰磕出来,关了起居室的灯,上床睡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