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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年1月25日—1965年12月16日),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其文学创作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一生著述颇丰,创作了至少二十部长篇小说(其中有四部在世界文坛有着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三十多个剧本,还写了许多游记和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人们都称毛姆为“故事大王”,顾名思义,他很会讲故事。先设立一个“噱头”把你引进他的“故事阵”,接着便“调兵遣将”(即编排故事情节)叫你“心醉神迷”,无法走出他布下的阵,非令你手不释卷地看下去,看完了还叫你“掩卷沉思”,回味无穷,从中悟出好多人生的道理,因为他的作品(特别是长篇小说)都不是放空炮,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深入了解了生活后的有感而发,是一种理性的判断和总结。正因如此,他的粉丝遍布世界各地(其中包括我国的许多文学青年)。他的作品被译成多种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他成为二十世纪上半叶最受欢迎的小说家之一。鉴于他为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还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同时,他被吸收为皇家文学会的会员。英国嘉里克文学俱乐部还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他之前英国文学史上享此殊荣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

毛姆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的童年生活使他接受了法国文化的熏陶。父母死后,他由叔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在年幼的毛姆看来,英国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他的少年生活凄苦、寂寞,享受不到至亲的关怀。1890年,他到德国海德堡大学求学。后来,他返回伦敦,在圣托马斯医学院开始了为期五年的学医生涯,并于1897年取得了外科医师资格。1897年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思的丽莎》。1915年发表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治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1916年,他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涉足远东。1920年他来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并以中国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之后又去了拉丁美洲与印度。1928年定居法国地中海滨的里维埃拉。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曾去英、美宣传联合抗德。

毛姆的作品之所以感人至深,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是因为他塑造的人物真实而鲜活,所反映的全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凡是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因此,他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旅行以及学医生涯这三项对他的文学创作影响最深。他推崇法国文化,从法国自然主义大师,特别是从莫泊桑那里学习创作技巧,竟至后来被文学评论家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他曾这样说过:“是法国给了我教育,教我学会了珍视美和荣誉,珍视智慧和良知;是法国教会了我写作。”而广泛的海外旅行经历则丰富了他的写作内容。每到一处,他都会在笔记中记下对当地的景色以及人物的印象,记下对故事的初步构思。他的作品充满了旖旎的南太平洋风光和浓郁的异国情调,殖民官员、传教士、商人、冒险家、种植园主、土著人、赌徒和妓女等,无不收于笔下。行医的实践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的方式去剖析人生和社会。在从医期间,他有机会接触到了各色人物,了解了人间的贫病、痛苦以及愚昧,从而逐渐意识到基督教义纯粹是无稽之谈,环境对于人类不是宽厚仁慈,而是冷酷无情。

有评论家说毛姆“有同性恋情结”,这也并非完全无中生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西线服役时遇到了二十二岁的美国人吉拉尔德·哈克斯顿,二人自此形影不离。他大部分时间与哈克斯顿生活在一起,二人一起游历了中国、印度、拉美等地,毛姆“世界旅行家”的称号也由此而来。在这些旅行中,哈克斯顿好比毛姆的眼睛与耳朵,在与旅途中各色人的交往中,为毛姆搜罗了大量“奇闻逸事”,而这些故事则成为毛姆日后小说创作的源泉。

毛姆的一生丰富多彩,而他在小说中反映的人生也同样丰富多彩。他对人生中的种种复杂的现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方案。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寻欢作乐》以及《刀锋》,更是把人类社会剖析得极为透彻,描绘得极为生动,难怪历代读者公认他是“最会讲故事的作家”。

《寻欢作乐》是毛姆艺术上最圆熟的作品,也是他个人最为喜爱的作品。书中,对现实的介绍和对过去的回忆穿插进行,叙述线索不时前后往复而不失清晰。故事叙述者艾舍登的原型实际上就是毛姆本人,讲述的是他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所见所闻。艾舍登十五岁时住在黑马厩镇叔叔的家中,练习骑自行车的过程中结识了作家德里菲尔德和他的妻子罗茜。德里菲尔德喜欢跟下层人打交道,说话和做事都比较粗俗,而罗茜既美丽又风流。起初,自命清高的艾舍登有点瞧不起他们,可是对方却像磁石一般吸引着他,使得他愿意接近和了解他们,后来逐渐发现他们的“粗俗”和“风流”只是纯真“人性”的一种表现。德里菲尔德出身贫寒,为了生存干过各种各样的低微的工作,经过不懈奋斗,创作了几本小说,但并无出众之处。正当他处于事业的低谷,无望出人头地时,“贵人”特拉福德夫人闪亮登场,在新闻界刮起一阵狂飙,将他炒作成了“文坛泰斗”。小说通过对这位“泰斗”以及周围种种人物的描写,揭示了当时英国文学界的种种光怪陆离、可笑可鄙的现象,如市侩文人阿尔罗伊·基尔的趋炎附势、弄虚作假和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的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女主人公罗茜则是一位性格颇为复杂的女性。她出身于酒吧女招待,善良、坦率,是德里菲尔德的第一任妻子,跟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虚伪、势利的小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固然风流,愿意跟自己喜欢的任何一个男子上床,但她的本意是想把欢乐带给对方,其本性并非“淫荡”,而是“热情”。在毛姆的眼里,她就像太阳一样灿烂,给人们奉献出了温暖。二十出头的艾舍登也沐浴了这样的阳光,跟比他大许多的罗茜有过一段恋情。乔治·坎普是黑马厩镇的一个商人,也是罗茜真心爱恋的一个情人。二人之所以未能结为连理,一是因为在社会地位上有巨大差异,二是因为乔治·坎普已有妻小。乔治·坎普踌躇满志,想把黑马厩镇打造成旅游胜地,后由于资金链断裂破了产,成了一个一文不名的落魄人。罗茜同情他、爱他,便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自己的丈夫,跟他私奔到了美国。在那儿,他们改名换姓,结为夫妇,过着幸福安适的日子。“我”(即艾舍登)写的一个剧本在纽约上演,于是“我”受邀前去造势。经过媒体大肆渲染,“我”一时成了美国的风云人物。罗茜得知后写信请“我”去见了她。此时乔治·坎普早已去世,而罗茜也已年过古稀。不过,她依然似当年那样纯真、坦率,笑得仍是那么灿烂。叙谈间,她说出了她背叛德里菲尔德,跟着乔治·坎普远遁天涯的原因——她认为乔治·坎普“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完美的绅士”。

方华文作于苏州大学
2021年1月28日 DhzG4qBVKfvfjeIBgPnUc++FtKcJqizTrxXeTHyhnEWiqKgglMbepQV0hhFQtV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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