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每逢罗茜和我一起出去,在回家的路上她总要到我的房间里待一待,有时候是一个小时,有时候一直待到次日天亮。曙光会警示我们:女佣们马上就要擦洗大门前的台阶了。至今我仍记得那些温暖、明媚的早晨,记得空气污浊的伦敦在清晨变得清新宜人,记得我们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脚下啪嗒啪嗒地响,也记得冬天寒冷、下雨的时节我们挤在一把雨伞底下在街上脚步匆匆地走过,虽然我们都不说话,心里却很欢畅。我们经过值班的警察身边时,他们会盯着我们看,有的会露出狐疑的神色,而有的眼里却会出现一丝心领神会的笑意。偶尔,我们会看见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蜷缩在一个门廊底下睡觉,这时罗茜就会友好地轻轻捏一下我的胳膊,而我就会把一枚银币放在他那脱了形的膝盖上或者他那瘦骨嶙峋的手掌里(我这样做主要是装样子,想给罗茜留一个好印象,因为我自己还缺钱花呢)。跟罗茜在一起,我感到非常快乐。我十分喜欢她——她为人随和,容易相处,性情温和,而这种温和的性情会叫周围的人也受到感染。和她在一起,她会将欢乐传递给你。
在我俩成为情侣之前,我常常心存疑虑,不知她是否跟别人也有恋情,譬如和福德、哈里·雷特福德以及希利尔。后来我问了她,她吻了吻我。
“别说傻话。我喜欢他们,这你是知道的。我爱跟他们出去玩,别的没有什么。”
我想问她以前是不是乔治·坎普的情妇,却又问不出口。虽然我从来没有见她发过脾气,可是我觉得她还是有脾气的,而且我隐约感到这个问题可能会惹恼她。我可不想让她因此而说出伤人的话,使得我无法原谅她。我那时很年轻,刚刚二十一二岁。在我眼中,昆廷·福德和另外那几个人都一把岁数了,和罗茜作为普通朋友来往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一想到我是她的情人,我便感到有点激动和自豪。星期六下午的茶会上,当我看见她跟高朋贵宾们谈笑风生时,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就会在我心头油然而生。想一想我们俩在一起度过的良宵,再想一想那些人却被蒙在鼓里,对这个大秘密一无所知,我便有些忍俊不禁。但有时候,我觉得莱昂内尔·希利尔看我的时候,眼神里带点嘲笑的意味,仿佛在等着看我爆出笑料。这叫我忐忑不安,怀疑罗茜把我们之间的恋情告诉了他,抑或我自己在哪些地方露出了马脚。于是我就把心中的忧虑告诉了罗茜,说希利尔可能产生了疑心。她却用她那双似乎随时都会露出笑意的蓝眼睛望着我,说道:
“用不着为此而烦恼,他脑子里都是下流的念头。”
我和昆廷·福德的关系一直并不怎么密切。他把我看作一个笨头笨脑、无足轻重的年轻人(当然我也是这样的人),他虽然待我很有礼貌,但是从来都不正眼瞧我。这阵子,我觉得他对我比以前更冷淡了,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胡思乱想吧。有一天,哈里·雷特福德出乎意料地请我吃饭和看戏。我把他的邀请告诉了罗茜。
“哦,这你当然得去啰。他会让你过得很开心的。哈里这家伙,他总是能逗我发笑。”
于是我就去跟他吃了饭。他一团和气,说了许多男女演员的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有幽默感,但其中总有些讽刺意味,总爱取笑他不喜欢的昆廷·福德。我想让他说说罗茜,他却什么也不说。他像是一个自我放纵的浪荡公子。说起风流韵事,他便眉飞色舞,眼神色眯眯的,让我知道他是个情场老手。我不禁暗自思量:他花钱请我吃饭是不是因为他知道我是罗茜的情人,因而对我有了好感?可是,如果他知道了,别人肯定也知道了。我心里的确颇为得意,面对他们有一种优越感,但愿我当时没有把这种优越感显露出来。
转眼到了冬天,元月将尽的时候,林帕斯路出现了一个新的客人。此人是个荷兰籍犹太人,名叫杰克·凯波尔,是阿姆斯特丹的一个钻石商人,因为买卖上的事务要在伦敦待几个星期。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德里菲尔德夫妇认识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慕德里菲尔德之名前来拜谒的。不过,他再次登门的时候,原因就昭然若揭了——他前来,并不是因为德里菲尔德。他身高体壮,肤色黝黑,已经秃顶,长着一个很大的鹰钩鼻,五十岁上下,不过看上去强健有力,是个好色、行事果断、喜欢追欢逐乐的人。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罗茜的爱慕。显然他很阔绰,因为他每天都给罗茜送上一束玫瑰。她责怪他不该这么破费,但心里却很受用。我对这个人简直无法忍受。他脸皮厚,说话大言不惭。我讨厌他流利的言谈(他的英语带点外国腔,但还标准),讨厌他肉麻地对罗茜献殷勤,也讨厌他对罗茜的朋友们的那股热乎劲。我发现昆廷·福德和我一样不喜欢这个人,我们俩几乎为此而相互亲近起来。
“幸好他在这儿待的时间不长。”昆廷·福德说话的时候噘起嘴,竖起两道黑眉毛;他那花白的头发和蜡黄的长脸使他看上去特别具有绅士风度。“女人全都一个样,就是喜欢无赖。”
“他这个人真是俗不可耐。”我发泄着胸中的怨气说。
“这正是他的迷人之处。”昆廷·福德说。
此后两三个星期,我几乎都见不到罗茜了。杰克·凯波尔天天晚上请她出去,轮番到各家高级饭店吃饭,戏也是看了一场又一场。我窝了一肚子气,心里很受伤。
“他在伦敦一个人也不认识。”罗茜试图平息我心头的怒火,“既然来了这里,他就想四处看看。老让他一个人到处逛总不大妥当。反正他在这儿再待两个星期就走了。”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自我牺牲。
“可是,你不觉得他这个人很讨厌吗?”我问。
“不,我觉得他很有趣,老引得我发笑。”
“难道你看不出他已经完全迷上你了吗?”
“哦,他高兴那就随他吧,反正对我又没有坏处。”
“他又老又胖又讨厌,连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
“我觉得他还不至于这么令人厌恶。”罗茜说。
“你不该和他纠缠在一起。”我郑重地说,“我是说,他实在是太庸俗了。”
罗茜搔了搔头。这是她的一个很不雅的习惯。
“外国人和英国人的为人处世真是天差地别,这实在有意思。”她说。
谢天谢地,杰克·凯波尔总算回阿姆斯特丹去了。罗茜答应在他走的次日和我一起出去吃饭,我们约定到苏豪区去好好吃一顿。其时她坐了一辆马车来接我,然后就相伴而行。
“你那个讨厌的老头儿走了吧?”我问道。
“走了。”她大笑道。
我搂住了她的腰。(记得我在什么地方说过,男女的这种交往令人心情愉快,实际上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马车里进行要比在当今的出租汽车里方便许多。鉴于已有前论,此处就不赘言了。)我抱住她的腰开始吻她。她的两片嘴唇就像春天的花儿一样。到了饭店,我先在一个挂钉上挂好帽子和外套(那天我穿的是一件很长的、腰身很紧、带着丝绒领子和袖口的外套,式样非常漂亮),然后要罗茜把她的披肩给我。
“我还是穿着的好。”她说。
“你会热得受不了的。等出去了,你会感冒的。”
“没关系。这件披肩我是头一次穿。你不觉得好看吗?你瞧,还有这皮手筒,是和披肩配套的。”
我看了一眼那披肩,是皮毛的。我当时并不知道那是貂皮的。
“看上去挺昂贵的。你怎么得来的?”
“是杰克·凯波尔送我的。昨天他动身之前,我们一起去买的。”她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披肩那光滑的皮毛,高兴得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了一个玩具似的。“你猜它花了多少钱?”
“我不知道。”
“两百六十英镑呢。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我告诉他这太贵了,可他就是不听,非要给我买下不可。”
罗茜高兴得咯咯直笑,眼睛里闪着亮光。我却拉下了脸,觉得脊梁骨发凉。
“凯波尔给你买这么贵的披肩,德里菲尔德不觉得奇怪?”我说道,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自然。
罗茜调皮地挤了挤眼睛。
“你知道特德什么样,他对什么都不注意。万一他问起来,我就告诉他这是我在一家当铺里花了二十英镑买的。他不会不相信的。”她说着把脸在领子上蹭了蹭,“多柔软啊!一看就知道是件值钱的宝贝。”
我觉得口里的饭难以下咽,为了掩饰内心的苦涩,便东一搭西一搭地跟她乱扯着。她却不大在意我说的话,脑子里只想着她的新披肩,而且每隔一分钟都要看一眼她硬要放在膝盖上的皮手筒。她爱不释手地看着它,一副慵懒、淫荡和怡然自得的神气。我很生气,觉得她又愚蠢又俗气。
“看你高兴的,就像一只吞了金丝雀的猫。”我禁不住生气地说了一句。
她只是咯咯一笑,说:
“我正是这种感觉。”
在我眼中,两百六十英镑是一笔巨款,我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舍得花这许多钱买一件披肩。我每个月只靠十四英镑生活,而且日子过得还很不错。为防读者不善算账,我不妨补充一句:一百六十八英镑就够我一年的开销。我无法相信有谁仅仅出于单纯的友谊会送她如此贵重的礼物。这岂不说明杰克·凯波尔在伦敦的时候天天晚上都和罗茜睡觉,如今他走了,就付了这报酬给她吗?她怎么能收下呢?难道她看不出这对她本人是多么大的侮辱?难道她看不出凯波尔送她这么昂贵的礼物是多么粗俗不堪?可是她显然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她对我这样说道:
“他这人真好,对吧?不过犹太人都是很大方的。”
“我想这钱他还是出得起的。”我说。
“是的,他很有钱。他说他回去前想送我点东西,问我要什么。于是我说买件披肩配上一个手筒就可以了,但是我压根儿没想到他会买这么贵的。当我们走进那家商店后,我要店员给我看看俄国羔羊皮的披肩,可是他却说:不,要貂皮的,而且要最好的貂皮。店员拿出这件给我们看,他当下就拍板,一定要给我买下。”
听了这话,我便想到了那个又老又胖的淫棍将她那雪白似乳汁的肉体抱在怀里,用他那厚墩墩、皱巴巴的嘴唇吻她的嘴唇的情景。我原来就怀疑他们俩有一腿,只是不愿相信,现在才明白了过来那都是真的;我也明白了她每次同昆廷·福德、哈里·雷特福德以及莱昂内尔·希利尔出去吃饭之后都会跟他们谐鱼水之欢,就像跟我那样。我说不出话来,情知一开口就会伤人。我当时感到更多的是羞辱,而非妒忌。我认为自己被她当作十足的傻瓜愚弄了一番。我紧闭双唇,下定决心不让自己说出尖刻嘲讽的话。
饭后我们去看戏。可是我一句台词都听不进去,只能感到那件貂皮披肩光滑的毛皮紧贴在我的胳膊上,只能看见她的手指在不停地抚摸那皮手筒。想到别的那几个人我还能忍受,却无法忍受杰克·凯波尔。她怎么能和他干那种事呢?真是人穷志短呀!我真希望自己有足够的钱,那样就可以财大气粗地告诉她,如果她把这件该死的披肩退还给那个家伙,我就给她买一件更好的。终于,她注意到了我的沉默。
“你今天晚上话很少。”
“是吗?”
“你哪儿不舒服吗?”
“我很好。”
她斜眼看着我,我并没有朝她看,但是我知道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我很熟悉的那种又调皮又孩子气的笑意。她没有再说什么。看完戏,外面天在下雨,于是我们便叫了一辆马车,我把她在林帕斯路的地址告诉了车夫。路上她一声也不吭,到了维多利亚大街才开口说道:
“你不想让我陪你回家吗?”
“随你便。”
她推起车篷上的小窗把我的地址告诉了车夫,然后拉过我的手握在她的手心里。但我无动于衷,两眼直直地盯着窗外,气呼呼的,阴沉着脸。到文森特广场时,我扶她下了车,一言不发地把她领进了屋,脱下帽子和外套。她把披肩和皮手筒丢在沙发上,走到我跟前问:
“为什么绷着脸?”
“我没有绷着脸。”我眼睛看着别处答道。
她用双手捧住我的脸说:
“你怎么这么傻呢?为什么杰克·凯波尔送了我一件皮毛披肩,你就生气呢?你又买不起这么一件给我,对吗?”
“我当然买不起。”
“特德也买不起。你哪能指望我拒绝一件价值两百六十英镑的皮毛披肩呢。我这辈子一直想要这么一件披肩,而这点钱对杰克来说又算不上什么。”
“你别指望我相信他只是出于友谊才送你这样的礼物。”
“这谁说得准。算啦,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回阿姆斯特丹去了。鬼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再来。”
“跟你好的也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这时我看着罗茜,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委屈和怨恨。她却对我嫣然一笑,笑得极其甜蜜、温柔,真叫我不知怎么形容这个美丽的笑容。然后,她以一种柔情似水的声音说道:
“哦,亲爱的,何必为那些人伤脑筋呢?他们对你有什么伤害呢?难道我没有让你开心吗?难道你和我在一起不高兴吗?”
“非常高兴。”
“这就对了。为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拈酸吃醋是很傻的。为什么不乐天安命,今朝有酒今朝醉呢?不出一百年,人人都会化为灰烬,那时你还管这些事吗?所以,能欢乐时且尽欢。”
她张开双臂搂住我的脖子,将两片嘴唇压在了我的嘴上。我怒火顿消,心里有的只是她的美丽和令人销魂的柔情。
“我就是这样的人,你可不要苛求。”她低语道。
“好吧。”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