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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去了德里菲尔德夫妇家,在那儿我感到心情很愉悦。后来我又去了一趟。秋天来临时,我返回伦敦准备参加圣路加医学院冬季课程的学习。这时,我逐渐养成了每逢星期六就去他们家的习惯,在那儿我被引入了艺术和文学的天地。当时我在寓所里埋头写作,不过我对此守口如瓶,从不漏半点口风。接触到同样爬格子的人,我感到非常兴奋,入神地听着他们的谈话。各种各样的人到那儿参加聚会,因为那时周末的活动不多,打高尔夫球仍被视为笑谈,星期六下午人们是没有多少事情可做的。至于我在德里菲尔德家接触到的那些画家、作家和音乐家,想必里面也没有什么重量级人物——我记不得他们当中有谁名声经久不衰了。不过,当时的气氛倒是很文雅,很活跃。那些宾客中,有寻找角色的年轻演员,有抱怨英国人不懂音乐的中年歌手,有怀才不遇的作曲家(这些人会在德里菲尔德家的小钢琴上弹奏自己的作品,同时又小声抱怨说只有在音乐会的大钢琴上才能弹出味道来),也有喜欢在众人的要求下朗诵自己新作的诗人,以及正在寻找买家的画家。偶尔也会有个带有贵族头衔的人来给聚会增添一点光彩。但这毕竟是很罕见的,因为那年头贵族还没有变得不拘泥于成规,但凡有哪个上流社会的人士和艺术家们交往,通常都是因为闹出了臭名昭著的离婚案,或者因为赌输了钱还不起而坏了名头——出了这样的事,他(或她)在自己的圈子里便难以立足了。如今,这种状况已大为改观。义务教育对这个世界大有好处,其中之一就是使写作在贵族和绅士阶层广为流行。霍勒斯·沃波尔 曾编过一本《王室和贵族作家概览》,跟现今的百科全书一般薄厚。一个贵族头衔,哪怕是名义上的,也可以让任何一个人成为知名作家——可以肯定地说,要步入文学的殿堂,没有比高贵的出身更好的通行证了。

有时候,我确实认为上议院不久必然会被废除已是大势所趋,既然如此,不妨出台一项合情合理的法律,只准上议院议员和他们的妻子儿女从事文学这个行业。这会是英国人民对于贵族放弃他们世代相传的特权所给予的相当得体的补偿。这对于那些投身公共事业,管理歌女、赛马场和赌场 ,因此番变故而家境穷困的贵族(他们的数量太多了),不失为一种维持生计的方法;而对于那些由于“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别的什么事都干不了,只适合治理大英帝国的贵族,也是一种舒心的职业。鉴于现在是一个专业化要求很高的时代,如果我的计划受到采纳,文学的各个领域由贵族的各个阶层分管,那么显而易见,必然会给英国文学增光添彩。因此,我建议文学中比较低级的门类应由爵位较低的贵族去从事,男爵和子爵应专门致力于新闻和戏剧写作。小说可以成为伯爵拥有特权的领域——他们已经对这门艰深的艺术表现出了天赋,且他们人数众多,足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至于侯爵夫人,完全可以叫她们从事文学门类中的所谓“纯文学” (我一直不清楚为什么叫这么个名称)。从金钱的角度看,这种作品也许赚不了多少钱,却高雅、浪漫,很适合侯爵夫人的身份。

诗歌是文学的最高形式,也是文学的终极目标。它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最崇高形式,是美的结晶。在诗人经过的时候,散文作家只能让到一旁,他让我们自惭形秽,就连我们当中最优秀的人物在他面前也如草芥一般。由此可见,诗歌的写作应该由公爵来承担,而且我希望他们的权利受到最严厉的刑罚的保护,因为这样一门最崇高的艺术如果不由最崇高的人物去从事,那简直叫人无法忍受了。由于这门艺术也必须讲究专门化,我想公爵们一定会像亚历山大 的继承者们那样,根据各自所受的遗传影响和天生兴趣把诗歌范围进行详细的划分,各取所长,各司其职。这样,曼彻斯特公爵可以专门写道德说教的诗歌,威斯敏斯特公爵专门写激励人们对大英帝国尽职尽责的诗歌,而我觉得德文郡的公爵一定比较喜欢写普洛佩提乌斯 式的情诗和哀歌,马尔伯勒的公爵则势必要写田园诗,以天伦之乐、从军和安贫乐道为主题。

不过,如果你说如此划分未免有些武断,并提醒我说诗神不一定总是龙骧虎步,有时也会脚步轻盈;如果你想起某位智者所说的“一个人一心只在诗歌上,哪还理会治理国家的大事”,就质疑将创作诗歌的责任交给公爵是否妥当,于是便问我应当由谁来拨动人类的心弦,创作人类的灵魂渴望听到的诗歌。我的回答是公爵夫人(其实,我早就应该有这种想法)。我认为,罗马涅 多情的农夫给情人吟唱托卡托·塔索 的诗句,汉弗莱·沃德夫人对着小阿诺德的摇篮低声哼唱《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 中的合唱曲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当今的时代要求更现代的作品。因此我建议那些比较热心家务的公爵夫人应当创作现代版的圣歌和儿歌,而那些喜欢花花草草、有风情的公爵夫人,则应当为音乐喜剧写抒情歌词,为漫画报刊写谐趣诗,为圣诞贺卡和彩包爆竹 写格言警句。这样一来,她们就会在英国公众的心中保持她们迄今为止只靠尊贵的地位所赋予的位置。

就是在参加星期六下午的这些聚会时,我竟发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这时他已写了大约有二十本书,虽然稿酬没挣多少,名气却大了起来。一些大牌评论家对他的作品交口称赞,来他家聚会的朋友们都一致认为总有一天他会得到文学界的承认。他们怪公众有眼无珠,竟然对这样的一个伟大作家视而不见。既然抬高一个人最容易的方法就是贬低另一个人,于是他们就任意地诋毁所有那些当时的名气已超过了德里菲尔德的作家。其实,如果我当时就像后来那样了解文学界的情况,我就应该从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的频繁造访中悟出一个道理: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走红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了——他会像一个参加长跑比赛的运动员那样突然发力冲向前去,把别的业已脚步沉重的选手统统甩到身后。我承认,最初德里菲尔德把我介绍给这位夫人时,我压根儿没有把她的名字放在心上。德里菲尔德对她说我是他在乡间居住时的一位小邻居,并且告诉她我是一个医科学生。她冲我嫣然一笑,柔声细气地说着一些有关汤姆·索亚 的话,一边接过我递给她的黄油面包,随后就继续和德里菲尔德说起话来。然而,我注意到她的到来对在场的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本来热闹、欢快的谈话戛然而止。我低声打听她是什么人,结果发现众人对我的无知大为吃惊;他们告诉我她曾经“造就”了某某人和某某人。她坐了半个小时便站起了身,非常亲切地和她认识的人握手告别,然后就悄悄地飘然离去了。德里菲尔德把她送到大门口,扶她上了马车。

巴顿·特拉福德夫人时年五十岁上下,身材瘦小,而五官疏朗,这使她的头部显得太大,与整个身体不成比例。她头发已花白,梳成《米洛斯的维纳斯》 那种发式,让人觉得她年轻的时候是非常标致的。她装束素雅,身着黑丝绸连衣裙,脖子上挂着几条叮当作响的珠子和贝壳项链。据说她早年有过一段不美满的婚姻,后来改嫁给了巴顿·特拉福德(内政部的书记员、著名的史前人类学权威),二人情投意合,如今已经在一起生活许多年了。她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浑身上下没有骨头似的,仿佛捏一下她的小腿(当然,出于对女性的尊重以及她脸上的那种文静端庄的神态,我是绝不会这样做的),你的手指头就会碰在一起。你拿起她的手,就会觉得像是拿起了一块剔去了骨头的鱼片。她虽然五官疏朗,但却给人一种捉摸不定的感觉。她落座的时候,似乎身上根本就没有脊梁骨,看上去好像一个装满了天鹅羽绒的昂贵的靠垫。

她身上的一切——她的嗓音、笑容、笑声——无不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一双浅色的小眼睛柔和得好似花朵,一举一动则柔和得宛若夏天的雨水。就是这种不寻常的、妩媚动人的特征叫人觉得她是一位值得结交的朋友,也正是这种特征为她赢得了目前的名声。几年前,那个伟大的小说家溘然长逝,令各个讲英语的民族大为震惊,而全世界都知道她和那位小说家有着深厚的友谊。小说家去世后不久,在大家的劝说下,她公开发表了他写给她的大批信件,让人们得以一睹为快。那些信件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他对她美貌的倾倒,对她的判断力的折服,他似乎无法用语言表达他是多么感谢她的鼓励、她的支持、她的敏锐以及她的欣赏。用这样的语言表达感情,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巴顿·特拉福德先生看了一定会心情复杂,不过,那只会增加人们的关注度。谁知巴顿·特拉福德先生是个脱俗的人,并没有那般俗人的想法(他的不幸,如果这也算作不幸的话,是历史上很多极其伟大的人物也同样经历过的,他们都以超然的心态处之),而且他竟放下对奥瑞纳文化 时期的燧石以及新石器时代石斧的研究,同意为这位已故小说家立传。在这部传记里,他明确指出这位作家是在他妻子的影响下才得以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华。

巴顿·特拉福德夫人大力帮助那位朋友,对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协助他成为后人仰慕的巨擘,不过她对文学的兴趣以及对艺术的热爱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她读书读得很多,凡是值得注意的作品以及有前途的年轻作家几乎无一人能逃过她的眼睛,她会很快地跟那位作家建立私交。她名声显赫,特别在她丈夫执笔的那本传记出版以后,这使得她相信只要她愿意给予支持,不管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她的这种交友的天赋势必会在适当的场合找到用武之地。一旦看到能吸引她眼球的作品,巴顿·特拉福德先生在文学评论方面亦非等闲之辈,立刻就会给这位作家写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对他的作品表示赞赏,并邀请他到他们家去吃午饭。午饭后,巴顿·特拉福德先生就会回内政部上班,让这位作家留下来和巴顿·特拉福德夫人闲谈。很多人都受到了邀请,他们都是有作为的,只是“作为”还不够火候。巴顿·特拉福德夫人有一种不凡的眼力,对此她笃信不疑,于是便静心等待人才的出现。

实际上,她在对待贾斯珀·吉本斯一事上有点过于谨慎,结果差点坐失良机。根据历史的记载,常有作家一夜成名之说,但在我们今天这个审慎的时代,这种事闻所未闻。如今的评论家审时度势,而读者则因为上当的次数太多,势必不会冒险。但贾斯珀·吉本斯却是例外——他一举成名是不争的事实。如今他已被人忘了个干净,那些曾经赞扬过他的评论家巴不得收回当年说过的话,只是许多家报社的档案中都还精心保留着他们的言论。想当初他的第一本诗集出版时所引起的轰动,简直叫人难以置信。当时最重要的报刊都刊登了书评,所占篇幅之大几乎相当于对职业拳击赛的报道。最具影响力的评论家们争先恐后地对他表示欢迎,将他比作弥尔顿 (说他的无韵诗声调铿锵),比作济慈(说他的诗富于美妙的意象),比作雪莱(说他的想象天马行空)。评论家们用他作为大棒痛打自己厌倦的公众偶像,对准丁尼生勋爵 干瘪的屁股噼噼啪啪一顿猛揍,对准罗伯特·勃朗宁 的秃头也结结实实给了几下子。一时间,芸芸众生纷纷拜倒在他的脚下,就像耶利哥的城墙倒塌似的。他的诗集印了一版又一版,非常畅销。无论是在伦敦上流住宅区伯爵夫人的小客厅里,还是在天南海北牧师住宅的起居室里,抑或在格拉斯哥 、阿伯丁 和贝尔法斯特 的许许多多诚实、有修养的商人家的客厅里,处处都可以看到贾斯珀·吉本斯那装帧精美的诗集。后来,维多利亚女王从忠诚的出版商手里接受了一本特别装帧的吉本斯诗集,并且把一本《高原生活日记抄》 回赠给了他(不是赠给了诗人,而是给了出版商)。消息传开后,举国上下沸腾了起来,对吉本斯诗集的崇拜达到了顶点。

所有这些似乎都发生在一眨眼的工夫。古希腊曾有七个城邦声称是荷马的出生地,都想争到这份殊荣。而今,虽然世人皆知贾斯珀·吉本斯的出生地是沃尔索尔 ,却有许多城市(其数量竟比古希腊的那七个城邦多出一倍)声称是自己首先发现了吉本斯,争享这一荣誉。一些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二十年来一直在周刊上互相吹捧对方的作品,如今却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彼此在文学协会见面时都形同路人。上流社会在认可这位诗人方面也一点都不怠慢——守寡的公爵夫人、内阁大臣的夫人以及孀居的主教夫人都纷纷邀请贾斯珀·吉本斯去参加午宴和茶会。据说,哈里森·安斯沃思 是头一个以跟上流人士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交活动的英国文人(我有时感到纳闷,不明白为什么就没有哪个慧眼识珠的出版商因此缘故为他出一套全集);我坚信贾斯珀·吉本斯则是头一个让自己的名字印在各户人家请柬下方作为吸引贵宾的招牌的诗人(其吸引力不亚于歌剧演员或口技艺人)。

作为后来才支持他的人,巴顿·特拉福德夫人未能先发制人,占领先机,只能在公开市场上展开竞争了。不知她采用了什么高明的策略,施展了什么神奇的手腕,表现出了什么样的体贴关怀和深切的同情,说了什么花言巧语(我只有猜度和敬佩的份儿),反正她把贾斯珀·吉本斯掌握在了手中,没过多久便用她那柔软的小手将他驯得服服帖帖的了。她实在令人肃然起敬!她把他请来吃饭,让他会见各种高人;举办招待会时,她请他为在座的英国社会最显赫的人物朗诵他的诗歌;她把他介绍给著名的演员,而这些演员请他为他们写剧本;她设法使他的诗歌只刊登在合适的刊物上;她出面和出版商谈判,为他签订合同,稿酬之多甚至叫内阁大臣都感到吃惊;她处处小心,但凡有人邀请,她不同意的,就不让他接受;她甚至还棒打鸳鸯,把他们这一对在一起美满生活了十年的夫妻拆散,因为她觉得一个诗人要完全忠实于自己和他的艺术,不应该受到家庭的拖累。万一有不测的事情发生,她只要愿意,完全可以声称自己已经为他尽了力,能做的都做了。

不测的事情果然发生了。贾斯珀·吉本斯又出了一本诗集,水平跟第一本不相上下,可谓伯仲之间。它同样受到世人的尊崇,然而评论家却态度暧昧,有的甚至还吹毛求疵。于是这本书成了败笔之作,销量也不尽如人意。更为不幸的是,贾斯珀·吉本斯染上了贪杯的毛病——也许是因为不习惯手里有那么多钱,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迷了本性,或者因为思念自己亲切而平凡的小妻子而借酒浇愁吧。有一两次,他上巴顿·特拉福德夫人家去参加宴会时有些失态,若非巴顿·特拉福德夫人明白世故,以善心待人,换了别人就一定会认为他不顾体统,喝醉了酒。巴顿·特拉福德夫人替他打圆场,轻描淡写地说这位诗人当晚身体不大舒服。他的第三本诗集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评论家们把他批评得体无完肤,将他打翻在地,再踩上一脚,就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爱唱的一首歌的歌词所说的那样,“揪着他满屋子跑,在他脸面上乱踩乱踏”。他们曾经把一个哗众取宠的拙劣诗人错当成了不朽诗人着意吹捧,而今自然会恼羞成怒,一心要拿他问罪,让他当替罪羊。后来,贾斯珀·吉本斯在皮卡迪利大街因酗酒和破坏治安而遭到逮捕,巴顿·特拉福德先生不得不在半夜去蔓藤街把他保释出来。

在这个节骨眼上,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的表现堪称完美。她没有发牢骚,没有说一句严厉的话。其实,她即便怀怨恨之心,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她毕竟为他做了那么多的事,他却辜负了她。她对他依然温柔、体贴,满怀同情。不过,她终归是个明白人,最后还是把他抛弃了,只不过没有像扔烫手山芋一样把他扔掉,而是表现得柔情缱绻,十分不忍——每当她违背自己的心愿做事的时候,总是这般满含热泪。这件事她做得滴水不漏,非常圆滑,连贾斯珀·吉本斯本人恐怕都不知道他已经被抛弃了。但事实是明摆着的,是不容怀疑的。她背后不会说他的坏话,实际上连提也不愿提他,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她也只是苦笑一声,长叹一口气。不过,她的那一声苦笑对他却是致命的一击 ,而那长叹的一口气则将他送进了坟墓。

巴顿·特拉福德夫人酷爱文学,对文学有着强烈的追求,不可能因为这一番挫折便心灰意冷。不管她有多么失望,她毕竟是一个理性的人,决不会将自己天生具备的外交手段以及善解人意和洞察秋毫的禀赋搁置不用。于是她继续活跃在文学界,参加各处的茶会、晚会和家庭招待会,依然是那么迷人、温柔,那么会心地听别人讲话,同时眼观六路,目光充满挑剔,直白地说,她是一心一意要再找到一个值得自己支持的英才。就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并对他的才华产生了良好的印象。德里菲尔德固然已不年轻,但他也不可能会像贾斯珀·吉本斯那样身败名裂。于是,她向德里菲尔德抛出了橄榄枝。她说他绝妙的作品竟然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实在令人扼腕。面对她如此温和的点评,德里菲尔德不可能不为之所动。他既开心又得意。听到别人说你是天才,你哪能不高兴!接着她便告诉他,说巴顿·特拉福德先生正在考虑为《评论季刊》写一篇重要的稿子介绍介绍他。随后,她邀请他参加午宴,介绍他认识一些可能对他会有用处的人——她希望他结识一些和他一样有才华的文人。有时候,她领他到切尔西大堤去散步,跟他谈论已经去世的诗人,谈论爱情和友谊;有时则带他去ABC茶坊喝茶。当巴顿·特拉福德夫人星期六下午上林帕斯路来的时候,她的神气就像一个时刻准备婚飞 的蜂后。

她对待德里菲尔德夫人的态度无可挑剔,既和蔼可亲,又一点不显得高人一等。她每次见到德里菲尔德夫人便满口感谢的话,感谢德里菲尔德夫人容她来访,并恭维德里菲尔德夫人容貌出众。如果她对着德里菲尔德夫人夸赞她丈夫,并带着几分羡慕的口气说能与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结为伴侣该是多么大的荣幸,那自然也完全是出于一片纯粹的好意,而不是因为知道激怒一个文人妻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她听到另一个女人夸赞自己的丈夫。她和德里菲尔德夫人聊的都是家长里短的事情,例如烹调、仆人、爱德华的健康以及应当如何照料他(这也叫人觉得她的那颗淳朴的心只对这类琐事感兴趣)。反正她对待德里菲尔德夫人的态度完全像一个出身苏格兰上等家庭的妇女(她正是这样的出身)对待一个被一位卓越的文人不幸娶为妻室的前酒吧女招待的态度——她亲切友好、诙谐幽默、温文尔雅,绝不让对方感到拘束。

怪就怪在罗茜并不领情,反而觉得受不了她。实际上,据我所知,她是罗茜唯一不喜欢的人。如今的大家闺秀张口闭口就是“骚货”和“该死的”这样的话,而在那个时候就连酒吧女招待说话时也不轻易用这种字眼。我从来没有听罗茜说过一句会使我的索菲婶婶感到惊骇的话。如果听见有谁说什么带点粗鄙意味的事情,她会羞得面红耳赤。可是她一提到巴顿·特拉福德夫人就骂她是“该死的老猫”。跟她来往比较密切的朋友无不对她好言相劝,劝她对巴顿·特拉福德夫人客气一点。

“别发傻,罗茜,”他们这般说道(他们都管她叫罗茜,虽然我非常腼腆,但不久也习惯于这么称呼她了),“只要特拉福德夫人愿意,她完全可以使德里菲尔德一举成名。他必须博得她的好感,因为只有她可以成就他。”

德里菲尔德家的客人大多数都不是常客,有的是隔一个星期来一次,有的是隔两三个星期来一次,然而有一小群人跟我一样,几乎是每个星期六都来。我们是他们家的铁杆客人,每每来得早,走得晚。而其中最铁杆者莫过于昆廷·福德、哈里·雷特福德和莱昂内尔·希利尔三人。

昆廷·福德身材矮小结实,头型很好(后来有一阵子,这种形象在电影里很受推崇),鼻梁笔直,眼睛炯炯有神,灰色的短发剪得整整齐齐,留着黑色的胡子。如果他能再高上四五英寸的话,他完全符合传奇剧中最典型的恶棍形象。大家知道他“人脉很广”,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成天无事可做,只是醉心于艺术,每出戏的首演夜场必看,每个画展的预展必到场。他有着业余爱好者的那种苛刻的眼光,对于当代人的作品虽然表面上给予客气的评价,其实心里不以为然。我发现他到德里菲尔德家来并不是因为德里菲尔德是个天才,而是因为罗茜的美丽。

现在回想起来,我自己也不禁十分诧异,不明白为什么非得等到别人说出来我才发现罗茜那明显的美貌。最初跟她认识时,我一直没理会过她是美是丑,五年后再次见到她才注意到她长得十分漂亮,我不禁多了几分兴趣,但也没有过多往心里去。我将此视为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就像看到北海或特堪伯里大教堂尖塔上方的落日一样平平无奇。所以当我听到别人谈论罗茜长得很美,向爱德华夸赞罗茜的容貌,而爱德华把她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我也跟着看时,心里倒还真的吃了一惊。莱昂内尔·希利尔是个画家,于是就请求罗茜当他的模特儿。后来他说起自己想要画的这幅画像,便告诉我说他在罗茜身上看到了非凡之处,听得我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只是傻乎乎地听着。哈里·雷特福德认识一个当时很时尚的摄影师,于是讲好了具体的价钱,把罗茜带了去请他照相。过了一两个星期,到了星期六聚会的时候,罗茜的照片拿来了,大家都围着观看。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罗茜穿晚礼服的样子——照片上的她穿着一件白缎子的礼服,长长的裙裾,蓬松的袖子,领口开得很低。她的头发比平时梳得要讲究一些,迥然有异于我最初在欢乐小道见到的那个头戴草帽、身穿浆洗过的衬衫的高大健壮的年轻女子。谁知莱昂内尔·希利尔看了照片,却不耐烦地把它扔在了一边,说:

“糟透了。照片怎能展现出罗茜的风采呢?她的非凡之处在于她的神韵。”他说着,把脸转向了她,“罗茜,你知道吗?你的神韵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奇迹。”

她望着他,没有回答,但她那丰满而鲜红的嘴唇却绽出了孩子气的调皮的微笑。

“我要是能把你的神韵哪怕只表现出几分,也就功成名就了。”他说,“那些有钱的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全都会跑来跪下求我,求我为她们画一幅你那样的肖像。”

不久我便听说罗茜为他当了模特儿。我从未去过任何一个画家的画室,总把那儿看作风流韵事的门户。有一天我问希利尔我哪天是否可以去看看那幅画画得怎么样了,他回答说暂时还不便让人去看。希利尔那时三十五岁,打扮得很气派,活像一幅凡·戴克所作的肖像画中的人物,只是缺乏画中人的那种英气,脸上老是一副乐呵呵的神情。他比中等身材的人略高一些,瘦瘦的,一头浓密的黑发,唇上长髯飘逸,下巴上留着尖尖的小胡子。他喜欢戴墨西哥阔边帽,披西班牙斗篷。他在巴黎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常用钦佩的口气谈论莫奈 、西斯莱 、雷诺阿 等我们从未听说过的画家,而对我们内心十分崇敬的弗雷德里克·莱顿爵士 、阿尔玛-塔德马 和乔治·弗雷德里克·瓦茨 则嗤之以鼻。我心里常常想到他,不知他后来怎么样了。他在伦敦待了几年,原想有所作为,却一事无成,后来大概跑到佛罗伦萨去了。听说他在那儿开办了一所绘画学校,可是几年后我碰巧去了那座城市,打听起他来,却无人听说过他。我觉得他是有一定才气的,至今想起他给罗茜·德里菲尔德画的那幅画像,仍记忆犹新。不知那幅画像后来怎么样了,是被毁掉了还是被人收藏了,抑或画面朝着墙藏在切尔西的一家旧货店的阁楼上?我倒希望它至少能挂在某郡画廊的墙上,在那儿占有一席之地。

话说希利尔最终同意我去看那幅画像的时候,我竟使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他的画室位于富尔哈姆路,在一排店铺的后面,得穿过一条又黑又臭的过道才能抵达。那是三月里的一个星期天下午,天气晴朗,天空碧蓝,我从文森特广场穿过几条空寂无人的街道朝那儿走去。希利尔就住在画室里,里面有一张可以睡觉的很大的长沙发,画室后面有一个很小的房间,他就在那儿做早饭、冲洗画笔(大概也冲洗他自己吧)。

我到那儿的时候,罗茜还穿着画像时穿的衣服。他们正在喝茶。希利尔为我开了门,拉着我的手把我一路带到那幅宽大的画布前。

“这就是她的像。”他说。

他为罗茜画的是一幅全身像,画上的她穿着一件白丝绸的晚礼服,只比真人略小一点。这幅画像同我惯常见到的那种学院派肖像大不相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于是就把脑子里闪过的头一个念头脱口说了出来:

“什么时候可以画完?”

“已经画完了。”他答道。

我的脸涨得通红,觉得自己真是个十足的傻瓜。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评价现代艺术作品的技巧,而现在我的这种技巧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如果需要,我完全可以写一本为业余爱好绘画的人指点迷津的简明扼要的指南,教导他们应该有独创的心态,以各种方式叫现代艺术家们感到满意。见到严苛的现实主义 画作,你可以大叫一声“天哪”,表示赞赏它的艺术魅力。如果他们让你看的是一位高级市政官的遗孀的彩色画像,为了掩饰你的窘态,你应当说“这实在是太真实了”。为了表示对后印象派 画家的赞赏,你应当低声吹一声口哨。要表现你对立体派 画家的看法,你应当说“这太有意思了”。“哇!”是用来表示你非常激动,“啊!”则表示你惊呆了。

“这实在像极了。”当时我却只笨嘴拙舌地说了这么一句。

“恐怕你觉得还不够浪漫吧?”希利尔说。

“我觉得非常好。”我连忙答道,想为自己解释解释,“你准备把它送到皇家艺术院去吗?”

“不!不!也许我会把它送到格罗夫纳画廊去。”

我把目光从画像转向罗茜,又从罗茜转向画像。

“你摆出画像时的姿势,罗茜,”希利尔说,“让他看看你。”

罗茜听了便起身到了模特儿的台子上。我盯着她看了看,又盯着画像看了看,心里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像是有人在我的心头轻轻地插了一把尖刀,不过一点也不难受,虽然有点儿疼,却出奇地舒服;接着我突然感到双膝发软。现在我都分不清楚我记忆中的罗茜到底是她本人,还是她的画像。因为每当我一想到她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并不是那个我最初见到的穿着衬衫、戴着草帽的她,也不是那时或后来我见到她穿着别的衣衫时的形象,而总是希利尔所画的身穿白丝绸裙子、头上有一个黑丝绒蝴蝶结的模样,而且总是希利尔要她摆的那个姿势。

我一直都不知道罗茜到底有多大年龄,但尽力推算了一下,我觉得她大概有三十五岁了。不过,她看起来不像三十五岁的人,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皮肤似小孩般光滑。我觉得她的眉眼并不十分出众,轮廓并不分明,丝毫不具备商店里所出售的美人照上贵族夫人的那种高贵的气质。她的鼻子大而短,眼小,嘴阔。然而,她的眼睛蓝如矢车菊,时而会跟那两片鲜红、性感的嘴唇一道绽出微笑——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灿烂、最友好、最甜美的微笑。按说她天生一副阴沉忧郁的样子,但是每当她露出笑容的时候,这种忧郁就会突然变身,具有了令人销魂的魅力。她的脸色并不红润,而是一种很淡的褐色,只在眼睛下面微微泛出一点青色。她的头发是淡金色的,梳成当时流行的发式,绾得很高,额前有一排精心梳理的刘海儿。

“给她画像得讲究技巧。”希利尔看了看罗茜又看了看他的画,说道,“你瞧她的脸和她的头发,整体都是金色的,然而给你的感觉却不然,不是金色的,而是银白色的。”

我明白他的意思。画上的罗茜浑身都闪着光,但并非太阳的金光,而是淡淡的月光(如果说那光像是太阳光的话,也是黎明时分笼罩在白雾中的晨曦)。希利尔把她安排在画的中央——她站在那儿,双臂垂在身体的两侧,手心向着你,头略向后仰,这种姿势特别突出了她那珠玉一般美丽的颈部和胸部。她像一个在向观众谢幕的女演员,被出乎意料的掌声弄得茫然不知所措。不过话又说回来,把她比作演员未免就荒唐了,因为她是那么纯洁,似春天一般淡雅。这个天真的人儿,不知化妆油彩或舞台上的脚灯为何物。她像一个纯情少女,要顺从天意奉献出自己的纯真,投入恋人的怀抱。她那一代人不怕露出身体的线条——但见她体态袅娜,胸部丰满,臀部的线条非常分明。后来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看到了这幅画像,说这使她联想到了一头用于献祭的母牛。 pWJYojzwAEl1yKEIxYS9ER+ifONOu+CWVAbCfgcjU+gz2YXqivqPGgJa3rE44a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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