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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一边等待阿尔罗伊·基尔,一边回忆往事。想想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后来的声名斐然,再想想他早年默默无闻时所做的荒唐事,我不禁哑然失笑。我不知是不是因为小时候周围的人并不把他这个作家放在眼里,使得我深受影响,反正我一直在他身上都看不出后来的那些最为杰出的评论家所说的惊人的才华。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认为他的作品在遣词造句方面极其不当,给人的印象像是用一个铅笔头写出来的,风格矫揉造作,古雅和俚俗的词语混合在一起,念起来佶屈聱牙,不像是人间的语言。在他后期的创作生涯中,他口授,别人替他执笔,作品风格带上了轻松自如的口语特点,变得清晰流畅了。这时,评论家们回顾他成熟时期的小说,发现这些作品的行文中有一种刚健、活泼的力量,与作品的主题极为相称。在他创作的鼎盛时期,正是辞藻华丽的文风流行的时期,他作品中的不少描写景色的片段都被收进了各种各样英国散文的选集,其中描写大海、肯特郡森林中的春天以及泰晤士河下游落日的篇章均为名篇。然而,我读之却味如嚼蜡,这真叫我感到惭愧。

在我年轻的时候,德里菲尔德的作品销路并不好,有一两本还成了图书馆的禁书,但是欣赏他的作品却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文化修养的表现。公众认为他是个大胆的现实主义作家,其力作是对庸俗文学的迎头痛击。有人竟借助天赐灵感发现他笔下的水手和农民具有莎士比亚式的色彩。于是乎,思想先进的人们便聚在一起为他作品中那些底层人所表现出的不动声色、带有强烈刺激性的幽默大声喝彩。写这样的作品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驾轻就熟,不用费吹灰之力。然而,每当我看他的作品,走进他笔下帆船的水手舱抑或农家酒馆的酒吧间时,我的一颗心就会往下沉,情知接下来会有六七页用方言写出的荒诞不经的评论,有针对人生的,有针对伦理学的,也有针对生命轮回的。此处我得承认一点:我一直都认为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些丑角十分乏味,至于丑角的那些数也数不清的后代更是叫人难以接受。

德里菲尔德的长处显然在于他擅于描写自己最为熟悉的阶层——农场主、农场工人、店铺老板、酒馆伙计,还有帆船的船长、大副、厨师以及能干的水手。然而,他一旦描写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物,就连对他顶礼膜拜的崇拜者恐怕也会觉得不对劲——他笔下的绅士过于完美,叫人觉得不可思议,而出身高贵的女士则过于善良,过于纯洁,过于高尚,因此对于她们说话喜欢用多音节高雅的词语表现其尊贵,你也就不感到吃惊了。他书中的女性难得有人间烟火气。不过,此处我必须再次申明这仅仅是一己之见。世上一般的人和那些名重一时的评论家却一致认为他笔下的女性是典型的英国女性,楚楚动人,生气勃勃,英勇无畏,品格高尚,可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巾帼英雄比肩。世人皆知女性也有便秘一说,但如果在书里把她们写得连直肠都没有了,我便觉得过了头了。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女性竟然喜欢看到作家用这样的笔墨描写她们。

评论家可以迫使世人去关注一个非常平庸的作家,而世人有时候也会为一个才疏学浅的作家冲动和发狂,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会持续太久。因此我不禁想到,一个作家若没有过人之处,就不可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那样长久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精英们不屑于这种哗众取宠的手段,甚至认为这是庸人之作为。然而他们忘了:后人追忆前辈作家,往往只追忆名家,而非名不见经传者。也许,一部应当流芳百世的作品刚刚出版就被打入了冷宫,后人永远也不会闻其名,他们即便摒弃我们这个时代所有的畅销书,也不得不从这些畅销书中遴选出可供传世的作品。不管怎么说吧,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至今仍盛名不衰。只是他的小说让我感到乏味罢了——我觉得它们过于冗长,着意用离奇曲折的情节吸引迟钝的读者,以此引起他们的兴趣。不过,他无疑是十分真诚的,在他最出色的作品中洋溢着生活的激情,而且不管是在哪一本中,你都能发现作者那神秘的个性。对于他早期的作品所体现出的现实主义,舆论界褒贬不一,评论家们根据各自的好恶,有的称赞他真实,有的批评他粗俗。如今,现实主义已经不会再招致非议,图书馆的读者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跨越上一代人见而生畏的障碍了。但凡具有文学修养的读者看见这几行字,一定会想起德里菲尔德去世的时候《泰晤士报文学副刊》发表的那篇重要文章。作者以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小说为题目写了一篇评论文章,此篇完全可以被称作对“美”的颂歌。那篇文章堪称绝笔,文采飞扬,充满了对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尊崇和虔敬,字里行间洋溢着高昂的气度。总而言之,那是一种美而不奢、柔而不弱的风格,读之荡气回肠,叫你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杰拉米·泰勒 那高雅的散文。此文简直就是“美”的化身!如果有人说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在某种程度上是个幽默作家,在这篇颂文中偶尔插入几句诙谐幽默的话可以减少哀痛的气氛,那么必须回答说这篇文章归根结底是一篇悼文——众所周知,“美”是不需要穿凿附会的,不需要你羞羞答答地给它涂抹上“幽默”的色彩。记得罗伊·基尔那天和我谈到德里菲尔德的时候认为,不管他有什么缺陷都不足为憾,因为他作品里的字里行间都洋溢着“美”的气息。现在回顾这次谈话,我觉得罗伊的这句话最叫我感到恼火。

三十年前,文学圈子里上帝是最时髦的主题,“信仰上帝”是合乎情理的行为,新闻记者也用“上帝”点缀词句。后来上帝不时兴了(说来也奇怪,板球和啤酒也跟着一块儿过时了),牧神 便接踵而至,走红一时。在成百部小说中,草地上都留下了他的足印;在诗人的作品里,常常会看到他在暮色时分出没于伦敦公园;萨里郡 和新英格兰 的女文人,这些工业时代的仙女都不可思议地在他粗鲁的拥抱中献出了她们的贞操。在精神上,从此她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就在这时,牧神不再时兴了,“美”代替了他的位置。于是,“美”就满天飞了,作家们有时用它描写一个短语、一条大比目鱼、一条狗,有时则用它描写某一天、一幅画、一种行为抑或一件衣服。年轻女作家们抱成团,纷纷推出前程远大、竞争力强的小说,以各种方式渲染“美”,或语气含蓄,或笔调活泼,或气势奔放,或言辞动人。年轻男作家们(基本都是刚走出牛津大学的校门,心中仍抱着灿烂的憧憬)则在周刊上发表文章,娓娓讲述他们的艺术观、人生观和宇宙观,任意地在密密麻麻的稿纸上挥洒“美”这个词语。悲哉,这个词简直被用滥了!哀哉,作家们竟将这个词当作苦役使唤!他们用各种名号诠释“理想”,而“美”正是当中的一种。真不知这种喧嚣是不是那些身处悲壮的大机器生产时代而感到无所适从的人所发出的悲鸣,也不知他们钟情于“美”——我们这个可耻时代里的那些小耐尔 ——是否只不过是因为多愁善感而已。也许我们的下一代作家会对生活的压力更加适应,那时就不会以逃避现实的方式,而是以热切接受现实的方式来寻求灵感。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像我一样,反正我觉得自己无法长时间地注视“美”。在我看来,哪个诗人的诗句都不像济慈的《恩底弥翁》的第一行那么虚假 。每逢那个被称之为“美”的事物对我施加魔法时,我立刻就会走神。有人告诉我说他们可以一连几个小时出神地望着一片景色或一幅图画,我听着总不大相信。“美”是一种销魂的感受,就像饥饿一样十分简单,可以意会,不便言传。它就像玫瑰花香,闻尽可以闻,只是不必说三道四。正因如此,所有那些对艺术的评论都很令人厌倦,故而不应该奢谈“美”,也不应该阔论“艺术”。评论家在谈到提香 的《基督下葬》(这恐怕是天下最纯最美的画作)时,也许说不出什么名堂,只能建议你去亲眼看一看。别的他也只能说说这幅画的历史背景或画家的生平什么的。不过,人们还赋予了“美”一些别的内容,如崇高的品质、人情味、温柔和爱,因为仅仅“美”的本体是不能使人获得长久满足的。“美”是完美无瑕的,而任何完美无瑕的事物都只能使我们快慰一时(人的本性使然)。一位数学家看了《费德尔》 后问了一声:“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呀?” 便被视为蠢蛋,其实不然。除非把一些根本与“美”无关的因素考虑在内,否则谁都不能解释为什么帕埃斯图姆的多利斯圣殿 就比一杯冰镇啤酒美。美是一条死胡同。它就像一座山峰,你一旦攀登到了峰顶,就会发现往前已无处可去。因此我们最终可以得出结论:埃尔·格列柯 的作品比提香的作品更富有吸引力,而莎士比亚那并不完美的成就则比拉辛尽善尽美的佳绩更引人注目。关于“美”的文章多得数不胜数,我此处小叙一番止增笑耳罢了。所谓“美”不过是满足人类内心的审美本能的东西。然而,什么样的人才需要这种满足呢?只有那些“知足常乐”的傻瓜才需要!还是让我们面对现实吧:“美”只是一种无聊的谈资。

当然喽,评论家们对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赞誉之词都是欺人之谈。其实,他最杰出的成就并非为作品增添活力的现实主义,亦非作品中所包含的“美”,也不是他生动地刻画了水手的形象,亦不是他用带有诗意的笔调描写了含盐的沼泽、暴风骤雨、静谧的环境、偏僻的小村庄,而是他的长寿。敬老乃人类最值得称道的一种美德,我敢说普天之下,这种美德在我国尤为突出。在别的国家,敬老爱老常常流于形式,而在我国却是实实在在的。除了英国人,谁会把科文特花园皇家歌剧院 挤得满满的去听一个上了岁数、哑了嗓子的歌手演唱呢?除了英国人,谁会花钱买票去看一个老态龙钟、脚步几乎都不能自如移动的舞蹈演员跳舞呢?对于这样的演员,英国观众还会在幕间休息的时候发出由衷的赞叹:“天哪,你知道吗,先生,他早就过了花甲之年啦!”不过,与政治家和作家比起来,这些演员还只是正当年的小伙子。我常常在想:科文特花园皇家歌剧院歌手的心态必须非常平和,否则,一想到自己的艺术生涯在七十岁就走到了尽头,而同样年龄的政治家和作家的事业却如日中天,他心里一定会感到不是滋味。一个人如果在四十岁步入政坛,七十岁的时候就会成为政治家了。若职员、花匠或治安法庭法官到了这个岁数,便老得不能更事了,而这个岁数的政治家却老当益壮,完全可以治理国家。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你不妨想想:你小的时候,老一辈的人就会向你灌输老年人的智慧胜于年轻人的观点,等你最终发现这纯粹是无稽之谈时,你自己也已经老了,于是就将错就错,对下一代人继续行骗,因为这对你自有好处。再说,活跃于政坛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仅就结果而论):统治国家其实并不需要多少智力。可是,久久让我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作家年纪越大就越应该受到尊崇?有一阵子,我觉得文坛的后起之秀对二十年都没有写过有分量作品的老作家大唱赞歌,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他们不再担心这样的老作家跟他们竞争,觉得赞扬一下老作家的成就无损他们自身。谁都知道赞扬一个你并不担心能成为竞争对手的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因为这样会对你真正的对手造成威胁。不过,这未免把人性看低了,我无论如何也不愿将这种观点公之于世的,不愿被别人视为卑鄙小人。经过苦思冥想,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年龄超过普通人寿命的作家之所以能在风烛残年时得到普遍的颂扬,真正的原因是聪明人过了三十岁就什么书都不看了。如此,他们年岁越长就越觉得自己年轻时看的书是好书,有着灿烂夺目的光彩,于是就愈加看重和称颂这些书的作者。当然,这样的作者还必须再接再厉,不断在公众眼前亮相。他不能满足现状,以为写一两本杰作就够了,而应该再写四五十本无足轻重的作品作为这一两本杰作的垫脚石。这是需要时间的。他的作品即便不能产生引人入胜的效果,也应该有一定的分量,能够叫读者惊叹不已。

倘若如我所想,长寿的人果真就是天才,那么在我们这个时代,能在公众关注度方面超过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人实属凤毛麟角。当他六十岁还处于少壮期的时候(有文化修养的人士对他抱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予以重视),他在文学界虽然有了一席之地,但并不怎么受推崇——主流评论家固然称赞过他几句,却是较为克制的,年轻作家则喜欢拿他开涮。大家都承认他是有些才华的,但谁都没想到他竟成了英国文学的一大荣光。后来在他过七十岁的生日时,文学界才有了大的震动,这就像航行于东方的大海上,远处起了台风,海面上顿时泛起波纹。事情趋于明朗:原来在芸芸众生中隐居着一位伟大的小说家,这许多年竟无一人察觉。于是,人们如潮水般涌进各个图书馆,争相借阅德里菲尔德的作品。上百个笔杆子在布鲁姆斯伯里、切尔西以及其他文人墨客集中的地方纷纷忙碌起来,针对德里菲尔德的小说写了评论、研究、随笔和著述,有的简短扼要,轻松活泼;有的洋洋洒洒,热情奔放。这些文章一印再印,既有全集,也有选本,有的一先令三便士一本,有的六先令五便士一本,有的一几尼一本。有的文章分析他的作品风格,有的文章研究他的哲学思想,有的文章剖析他的写作技巧。等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七十五岁的时候,人人都认为他是个天才。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成了英国文学界的泰斗。直至去世,他都享有这个崇高的地位。

现在我们环顾四周,心里不由泛起一阵悲伤,因为竟无一人可以接替他的位置。倒有几个年逾古稀的老作家在座位上挺直身子留神这种情况,他们显然觉得自己可以轻轻松松地填补这个空位。不过,他们显然还都缺少一点什么。

尽管这些往事说来话长,但实际上它们在我脑海中只是一闪而过。它们乱七八糟地涌入我的脑海,有事件,有以前谈话的片段,虽繁杂,但我的思路却是很清晰的,为了方便读者,便按先后顺序写了出来。有种情况倒是叫人感到奇怪:即便回忆的是久远的往事,我仍能记得清那些人的模样,甚至能记得清他们说的话的主旨,然而却记不清他们的衣着了。我当然知道四十年前的衣装,特别是女装,跟现在的衣装是大不相同的。但是如果我能记得清的话,那断然不是我想起当时所看到的,而是很久以后从图片和照片中所看到的。

我正在遐想不已,忽然听到有辆出租车停在了门口,接着门铃响了,片刻间便听到了阿尔罗伊·基尔以那洪钟一般的声音在对我的管家说他是跟我约好的。他走进屋来,身材高大,大大咧咧,浑身散发着热情,充满活力地一做手势,一下子就打断了我如丝如缕的思绪,使我对往事的回忆戛然而止。他犹如三月里突起的狂风,把那咄咄逼人、无法逃避的现实带到了我面前。

“我正在问自己,”我说,“谁有可能接替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成为英国文学界的泰斗呢?你来了,便请赐教。”

他快活地哈哈大笑,但是眼睛里却闪过一丝怀疑的神色,说道:

“我看没有人能接替他。”

“你怎么样?”

“嗨,老伙计,我还不到五十岁呢。二十五年以后再说吧。”他又笑了起来,但目光却紧紧锁住我的眼睛不放,“真不明白你怎么拿我开起了玩笑。”他突然垂下了眼帘,“当然啰,对于未来,谁都不可能不考虑。就目前而言,文学界的头面人物都比我年长十五岁到二十岁。他们不可能长生不死,一旦辞世,谁知道何人会坐上他们的交椅。奥尔德斯当然大有希望,他毕竟比我年轻得多,只是身体却不怎么好,大概也不十分注意保养。如果不出意外,我是说如果没有文学天才突然冒尖,叱咤文坛,我觉得再过二十年或二十五年,我未必就不能坐上那把交椅。这只不过是一个看谁能坚持不懈,看谁活得长的问题。”

说完,强壮的罗伊一屁股坐在了我女房东的一把扶手椅上,我端给他一杯加了苏打的威士忌。

“不了,六点钟之前我是不喝酒的。”他说着,朝四周看了看,“哇,这住处挺不错嘛。”

“是不错。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最好当面和你谈一谈德里菲尔德夫人的邀请这件事,因为在电话里难以说得清。实不相瞒,我准备写一本德里菲尔德的传记。”

“好呀!你那天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对罗伊忽然产生了好感,很高兴没有把他看错——那天他请我吃饭,我当时就怀疑他并不仅仅是想跟我聚聚。

“我那时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德里菲尔德夫人很想要我写。她答应我一定会鼎力相助,把她多年来收集到的材料一并给我。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做得到的事情,搞砸了我可担待不起。不过,此事如果做得完美,对我肯定大有好处。一个作家如果不时写点题材严肃的东西,就能赢得人们崇高的敬意。我那几本论著着实费了我不少心血,虽然没有销路,但我从无片刻的后悔,因为没有它们,我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在文学界占有一席之地。”

“我觉得这个计划很好。这二十年来,你和德里菲尔德亲密无间,你比大多数人都了解他。”

“这话不错。不过,我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六十多岁了。当时,我是写了一封信给他,说我非常崇拜他的作品,于是他便邀请我去见他。对于他早年的生活我却是一无所知。德里菲尔德夫人常让他回忆往事,并做了详细笔录,再加上他自己断断续续写了一些日记,另外他小说里的许多内容显然带有自传性质,可是即便如此,仍有很大的空缺。实话实说,我想写的是一本关于德里菲尔德个人生活的书,里面会有许多可叫读者感到亲切的细节,而细节之间则交织我对他文学作品的深入解读和评论,当然不是长篇大论的评论,而是设身处地、入木三分……恰如其分的评论。此书自然非等闲之书,但德里菲尔德夫人好像觉得我能胜任。”

“我坚信你能。”我插话说。

“我也这么认为。”罗伊说,“我是一个评论家,又是一个小说家,显然在文学上还是具备一些资格的。不过,必须有人助我一臂之力,我方能完成。”

我开始看出他的矛头所指了,却装作不知,表情非常平静。这时只见他将身子向前一探,说:

“那天我问你是否打算写点关于德里菲尔德的东西,你说没有这个打算。此话当真?”

“当然喽。”

“那么把你的材料给我,你不会介意吧?”

“老伙计,我哪有什么材料。”

“嗨,胡说。”罗伊亲切地说道,语气就像医生想要说服一个孩子张开嘴巴让他检查喉咙似的,“他住在黑马厩镇那会儿,你肯定经常见到他的。”

“那会儿我还是一个孩子。”

“可那毕竟是一段非凡的经历,你肯定会有所感知的。不管是何人,只要跟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一起待上半个小时,就一定会被他那独特的个性所打动。你当时虽然只有十六岁,却不可能不记得的,更何况你也许比一般这个年岁的孩子观察力更强,感觉更敏锐。”

“如若不是有名气来支撑,真不知人们会不会觉得他的个性独特了。假如你作为一个叫什么阿特金斯先生的会计师到英格兰西部的矿泉疗养院治疗你的肝病,你认为那儿的人会将你当作一个个性独特的人热情接待吗?”

“我认为他们很快就会发觉我可不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会计师。”罗伊说完一笑,免得这话让自己显得狂妄自大。

“哦,至于那时的情况,我也记不得许多,只记得德里菲尔德穿着一条灯笼裤,怪刺眼的,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们经常在一起骑车,我总是有点不自在,老怕别人看见我跟他在一起。”

“这话现在听起来怪有趣的。那时他和你谈些什么?”

“我记不得了,反正说的话并不是很多。他对建筑很感兴趣,要么就说说稼穑之事。如果路边有酒馆看上去不错,他就会提议休息五分钟,进去喝杯啤酒;喝酒的时候他会和酒馆老板唠家常,说说庄稼和煤价什么的。”

虽然我看得出罗伊脸色不好,对我有些失望,我却不管那一套,自管自地往下说。他只好听着,不过有点儿厌烦。我突然发现他觉得厌烦的时候就显得脾气暴躁。我和德里菲尔德他们长途骑车时,虽然我记不得他当时说过什么要紧的话,然而却对自己那时心里的感受记忆犹新。黑马厩镇自有其独特之处:虽然它紧靠大海,有一片很长的砂石海滩,背后又是沼泽地,可是你只消向内陆走上半英里,就会步入肯特郡乡村味最浓的地带。但见碧绿的沃野连成一片,其间阡陌纵横,高大的榆树一丛一丛的,又粗又壮,敦实厚重,看上去就像善良朴实的肯特郡老农的妻子(这些妇道人家脸色红润、体格健壮,上等的黄油、自制的奶油面包以及新鲜的鸡蛋使她们一个个体态丰盈,一副福相)。有时候你面前只有一条小路,两边都是茂密的山楂树篱,头顶上遮着榆树的青枝绿叶,抬头看,只能看见中间露出的一线蓝天。你在这和暖、清爽的空气中骑车前行,就会产生一种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生命将会永远持续下去。虽然你在使劲地蹬车,但觉得懒洋洋的,有一种通体舒泰的感觉。你们一行无人说话,喜悦荡漾在你的心头。如果有谁突然抖擞起精神,加快速度,冲向前去,只会显得滑稽,引得大伙儿一阵哄堂大笑,随即人人争先,都拼尽全力朝前骑。我们当时就是这般,一边骑车,一边天真地互相开玩笑,为自己的幽默咯咯直笑。有时候我们会路过一些乡村人家,房前有小花园,园中蜀葵和虎皮百合争奇斗艳;农庄则设在离大路稍远处,那儿有宽敞的谷仓和烘干房。穿过种植啤酒花的田地,你会看见那成熟了的啤酒花悬在枝头,一串串如花环一般。乡村酒馆看上去让人觉得友好而随和,似普通农舍一般,门廊上常有忍冬覆盖。它们的名称也都平淡无奇,如“快活的水手”“欢乐的农夫”“王冠和锚”以及“红狮”什么的。

不过,这些在罗伊看来一钱不值,于是他便打断了我的话,问:

“难道他从来就没有谈谈文学吗?”

“没有。他不是那种喜欢声张的作家。我想他在构思着什么,然而他却只字不提。他常借书给助理牧师看。有一年冬天,在圣诞节假期中,我几乎每天下午都到他家去喝茶。有时候,他和助理牧师会谈论起书来,但每一次我们都会叫他们别再聒噪。”

“他说的话难道你一点也不记得了吗?”

“我只记得他的一句话,原因是他当时提到的作品我没有看过,而且是他的话促使我去看的。他说在莎士比亚退休回到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 后,成了举国敬重的人物,而他对莎翁的剧作并不以为然,若说最感兴趣的也只有《一报还一报》和《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

“我觉得这话没有多大的启示性。难道他就没有谈论过比莎士比亚现代一点的作家?”

“哦,我记不得他那时谈论过。不过几年前,有一次我和德里菲尔德夫妇共进午餐时,倒是偶然听他谈论到了亨利·詹姆斯 ,说他只是一味描写英国乡间别墅茶会上的闲谈,却对发生在美国的能够影响世界历史的重大事件置之不理。德里菲尔德称之为‘因小失大’ 。我感到意外,想不到这老先生竟来了一句意大利成语,也觉得好笑,因为当时在座的只有一个又高又壮的公爵夫人知道他究竟在讲什么。他接着说道:‘可怜的亨利,他永无休止地绕着一个富丽堂皇的花园转来转去,而那花园的围墙太高,使得他无法窥视里面的情景,那些喝茶闲谈的贵人则又离他太远,使他听不见伯爵夫人在说什么。’”

罗伊听我讲这个小故事时倒是很专心,但过后想了想却摇了摇头说:

“这个材料我恐怕不能用。要是用了的话,亨利·詹姆斯的崇拜者非把我撕碎不可……那时候,你们晚上一般干些什么?”

“哦,我们几个打惠斯特,德里菲尔德则看那些要他写书评的书,有时候还给我们唱歌。”

“这倒很有意思。”罗伊说着,一面急切地把身子往前探了探,“你还记得他唱的是什么歌吗?”

“完全记得。《对一名战士忠贞不渝》和《此处美酒并不贵》都是他爱唱的。”

“原来如此!”

我看得出罗伊很失望。

“你难道指望他唱舒曼 的歌不成?”我问。

“为什么不行呢?那样的话,倒很值得写上一笔。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指望他唱的是船夫曲或者古老的英格兰乡村民歌,你知道的,就是人们赶集时唱的那种——盲人小提琴手拉着琴,乡下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在打谷场之类的地方跳舞时唱的那种。如果他唱的是这些歌,我就大有可为,能写出漂亮的文章。我简直不明白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怎么会唱歌舞杂耍剧里的歌。不管怎样,你给一个人画像,就得把色调定准,倘若加入不和谐的颜色,只会搅乱整体的印象。”

“你该知道此后不久他趁着黑夜逃跑,把所有的人都骗了。”

罗伊有整整一分钟沉吟不语,只低头望着地毯出神。

“是的,我知道那时发生过一些令人不快的事,德里菲尔德夫人提到过。听说他后来把所欠的债都还清了,才最后买了弗恩大宅在那个地区住了下来。我觉得那只是他人生历程中发生过的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不必纠缠于此。毕竟,此事已过去近四十年了。你知道,老头子的性格当中有些很古怪的地方。一般人都会认为他在黑马厩镇有过丑闻,功成名就之后就不会选择该镇作为自己安度晚年的地方了,而且镇上的人都知道他出身卑微,谁知他竟丝毫不在乎。他好像还觉得挺有意思,于是有客人来家里吃饭,他就讲给人家听,弄得德里菲尔德夫人十分难堪。我希望你能多了解一下埃米。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当然,老头子的重磅小说问世之前,他还不认识她。但恐怕谁也无法否认在他最后二十五年的生活中,他那种仪表堂堂、高贵持重的形象离不开她的苦心经营。她对我十分坦率,有什么说什么——她操持家务并不容易。德里菲尔德老头有些奇怪的癖好,她得采取很多策略才能叫他举止得体。在有些事情上,老头子犟得像头牛,换上一个意志薄弱的女人恐怕早就心灰意冷了。例如,他有个习惯,每次吃完肉和蔬菜之后,非得掰一块面包把盘子擦干净,然后把那块面包吃掉,埃米费了很大的劲才纠正了他的这一恶习。”

“你知道其中的缘故吗?”我说,“这意味着他过去常年饿肚子,如今有了吃的,是舍不得浪费的。”

“哦,也许吧。不过,这对一个文学泰斗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还有,他并非贪杯之人,却喜欢跑到黑马厩镇上‘熊与钥匙’客店的酒吧间里喝上几杯啤酒。当然,这并没有什么害处,但他在那种地方太招眼,尤其夏天客店里住满了游客的时候更是如此。他也不管自己在跟什么人说话,似乎意识不到他是有身份的人,应该讲究体面。有时候名人雅士会纷纷过去登门拜访,如爱德蒙·戈斯 和寇松勋爵 等,而他宴请过贵宾后,转身就会跑到酒馆里闲聊,对那些管道工、面包师傅和卫生检查员大谈他对这些名流的印象——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实在令人难堪。当然这也可以解释得通,你可以说他追求的就是这种地方色彩,感兴趣的就是万花筒一般的生活。然而,他的一些习惯着实叫人头疼。你可知道埃米·德里菲尔德仅仅叫他洗个澡就克服了多么大的困难?”

“他那个年代的人都认为澡洗得太多有害健康。依我看,五十岁之前他大概连带浴室的房子也没有住过。”

“哦,他说他从来都是一个星期洗一次澡,不明白为什么到了这个年纪还得改变自己的习惯。于是埃米要他每天更换内衣,可是他对此也不同意,他说他的汗衫和内裤历来要穿一个星期才换,每天换洗是多此一举,洗得太勤,只会把汗衫和内裤洗破。德里菲尔德夫人挖空心思地想哄他每天洗澡,在水里放了浴盐和香料,你知道,但怎么哄都不顶用。后来随着岁数越来越大,他连一个星期洗一次都不肯了。德里菲尔德夫人告诉我,说他在自己余生的最后三年里连一次澡都没有洗过。当然,这些情况都是她私下告诉我的。我现在说这话,只是想让你知道为他写传记我得讲究策略,用委婉的方法写。我觉得他在金钱方面的确有点大手大脚,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而且他有一种怪癖:出奇地喜欢和社会地位比他低的人相处,另外还有一些个人生活习惯也叫人很不喜欢,但我认为这些都无伤大雅。我不想弄虚作假,将不真实的东西写进去,不过有些尴尬的事情还是不提为妙。”

“如果秉笔直书,既写他的可圈可点之处,也写他的不足之处,你不觉得这样岂不更有趣味?”

“唉,断然不行。要是那样写,埃米·德里菲尔德就再也不会理我了。她请我执笔写这本书正是因为她相信我比较谨慎。我必须有点绅士风度。”

“既要有这种绅士风度,还要尽作家的天职,着实难以两全。”

“这有什么难的。再说,你也知道那些评论家是些什么样的人。如果你秉笔直书,他们只会说你愤世嫉俗,而一个作家得到愤世嫉俗的名声是有害而无益的。当然啰,不可否认的是,倘若我毫无顾忌地放开手脚写,是可以引起轰动的。如果既写他对美的热切追求,又写他对自己责任的轻率态度,既称赞他优美的文体,又写他对洗澡的厌恶,既写他的理想主义,又写他在那些下等酒馆里的醉态,那一定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但说实在的,这样做值得吗?他们只会说我依样画葫芦,有模仿利顿·斯特雷奇 之嫌。故而我觉得,用含蓄、巧妙、婉转的手法写不失为上策——你知道这是一种变通的手法,一种更为柔和的手法。我认为动笔写书之前应该有一个轮廓——在我看来,这本书应该像凡·戴克 的肖像画,气度恢宏,雍容华贵,具有贵族气派。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本书的篇幅在八万字左右。”

他一时陶然若醉,沉浸在美丽的幻想之中,仿佛看见了自己的这本书已经问世——那是一部八开本的书,拿在手里又薄又轻,页边的空白留得很宽,纸张精美,字体清晰好看,也许还看见了书的装帧(书皮是平滑的黑色布面配着金边和烫金的字样)。不过,阿尔罗伊·基尔毕竟是个有理智的人(这一点我在上文曾提到过),须臾之后便收住了遐想的缰绳,停止了美丽的幻想。他冲着我坦率地笑了笑。

“可是,至于德里菲尔德的第一位夫人我该怎么写才好呢?”

“这是他的家丑。”我嘟哝道。

“她和德里菲尔德结婚多年,写起来实在叫人为难。埃米的观点十分明确,她认为罗茜曾经对德里菲尔德产生了极其有害的影响,并且不遗余力地要从精神上、身体上和经济上把他摧毁;罗茜各方面都不如德里菲尔德,至少在智力和心理素质方面不如——德里菲尔德只是因为具有强大的意志和活力才没有被摧毁。埃米提这样的要求,我真不知如何才能满足。罗茜和德里菲尔德的婚姻固然十分不幸,但她已经去世多年,如今再把过去的那些丑闻抖搂出来,让好些不光彩的事暴露于公众面前,似乎有些不妥当。而且,有一个事实是存在的:德里菲尔德所有最伟大的作品都是在他们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创作的。至于他后期的作品,我是非常敬佩的,我比任何人都清楚里面蕴含着真正的美——那种克制的文风,那种古典而持重的文风,令人不胜钦羡。然而,我必须承认他后期的作品缺乏早期作品中的那种冲击力、活力以及喧嚣热闹的生活气息。我觉得他第一个妻子对他的创作所产生的影响是不能完全忽视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我问道。

“哦,我觉得写他那个时期的生活,能委婉就委婉,能含蓄就含蓄,既不触及那些最敏感之处,又要显得坦荡直率,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那就是力求写得感人肺腑。”

“听起来这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

“我认为没有必要丁是丁卯是卯地写,只要写得恰到好处即可。该收就收,该放就放,但一定要做到让读者悟得出端倪。你知道,不管你的主题多么粗俗,只要你用庄重的态度加以处理,就可以冲淡那种令人不快的气氛。不过,不掌握充足的资料,我是难以成事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

罗伊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大有一个成功的演讲人的那种风采。首先,我真希望自己说话能够像他一样感情奔放、富于感染力,像他一样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其次,我真希望自己不这么自惭形秽,因为凭着罗伊的才华,他应该对着一大群悟性强的听众宣讲,而非我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然而,这时他停下不说了,那张激动得发红、热得淌汗的脸上露出了亲切友好的神情,那双以咄咄逼人的目光注视着我的眼睛也变得柔和起来,露出了一丝笑意。

“接下来就看你的了,老伙计。”他和颜悦色地说。

我一直都有一种感觉:如果你无话可说,或者对别人的话无言以对时,最好的办法是装聋作哑,什么也不说。于是我缄口不语,也以亲切的目光望着他。

“你比谁都了解他在黑马厩镇的生活。”

“这可说不准。那时候在黑马厩镇经常见到他的大有人在,而非仅我一人。”

“也许吧。不过,他们大概都是些说话没分量的平常人,正所谓人微言轻嘛。”

“噢,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只有我才配揭秘他的私生活。”

“如果你愿意这么开玩笑,我承认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我看出罗伊并不觉得我的话风趣,心里却也没有生气,因为老有人听不出我话里的幽默,对此我早就习以为常了。我常存有这样一个念头:最纯粹的作家是独自因自己的笑话发笑的幽默作家。

“好像后来你在伦敦也是常见他的。”

“是的。”

“在伦敦时,他住在贝尔格莱维亚 下区某处的公寓里。”

“哦,那是在皮姆利科 。”

罗伊冷冷地笑了笑,说:

“他具体住在伦敦的哪个区,你我就不必争了。我只问一件事:你那会儿和他是否关系很密切?”

“相当密切。”

“你们这种关系持续了有多久?”

“大概有两三年吧。”

“你那时候有多大?”

“二十岁。”

“这样吧,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大忙,这并不会花费你多少时间,可是对我却有难以估量的价值。我想请你回忆回忆往事,把你所记得的有关德里菲尔德夫妇各自的情况以及他们的关系,包括他们在黑马厩镇和伦敦两地时的关系情况,等等,尽可能详细地写出来。”

“哦,我亲爱的朋友,这要求也太高了。我手头上正有一大堆事要做呢。”

“这不需要花费你多少时间。我是说你粗略写一写即可,不必为文体之类的事情操心,由我润色就是了。我所要的仅仅是事实。毕竟只有你了解他们,别人对他们的事是不清楚的。我并不想夸大其词或者写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但德里菲尔德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为了纪念他,同时也为了英国文学,你也有责任把你所了解的一切尽数告诉我。我本不会对你提这个要求,可是那天你告诉我说你自己不准备写他。你手里掌握着一大批材料却无意使用,这岂不是太不够朋友了嘛。”

罗伊就这么以我的责任感为噱头请求我,一会儿责怪我懒,一会儿说我应该慷慨大度,一会儿又要我正直无私。

“可是,德里菲尔德夫人为什么要请我到弗恩大宅去小住呢?”我问。

“哦,这事我们俩谈过了。我觉得她家环境好,气氛怡人,客人在那儿有宾至如归之感,而且乡间正是花红柳绿的好时候。她认为如果你愿意写回忆录,那儿既舒适又安静。当然,我说我不能保证你肯定会去,不过那儿离黑马厩镇近,自然会勾起你对各式各样本已忘记的往事的回忆。住在他家,闻着那书香,看着那旧物,可以让你觉得往事历历在目。咱们可以一起谈论他,热烈的交流可以让旧事重现。埃米反应敏捷,又很有脑子,多年来已经养成了把德里菲尔德的话笔录下来的习惯。咱们交谈时,你在兴头上也许会回忆起一些事情,而你想不到写下来,这时她就可以在过后笔录下来。除此以外,咱们还可以打打网球,游游泳。”

“我不大喜欢住在别人家,”我说,“很讨厌早上九点钟就起来吃早饭,并吃一些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乡间散步我也不喜欢,对别人的事情亦不感兴趣。”

“她现在很孤独。你去了,既是对她的帮助,也是对我的帮助。”

我想了想说:

“不妨这样吧,我可以去黑马厩镇,但是我要独自前去。我将住在‘熊与钥匙’客店,你到德里菲尔德夫人家时,我就到那儿见你们。你们俩可以尽情谈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愿怎么谈就怎么谈。不过我有言在先:如果听腻了,我可是要走的。”

罗伊开心地笑了,说道:

“好吧。就这么办。倘若你能想起对我有用的材料,你可愿意为我写下来?”

“我将尽力而为。”

“你什么时候去?我打算星期五动身。”

“要是你答应在火车上不跟我唠叨,我就和你一块儿走。”

“好吧。五点十分那班车最合适。要我来接你吗?”

“我自己能去维多利亚车站,咱们就在站台上碰头吧。”

不知罗伊是不是害怕我改变主意,反正他立刻站了起来,热情地和我握了握手就离开了,临走前还叮嘱我千万别忘了带网球拍和泳衣。 BMCwbwdUOFjtvg6l6rmA3pj8WP8y0JkVJ95t4TKu/BlHDxfG5J5YFBlnHDizk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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