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涉及舞狮活动的文章中,无论是新闻、散文、诗歌还是专题论述,其所提到的舞狮活动虽然涉及全国,但最繁盛的区域还是集中在华南地区,特别是两广。其中,《良友画报》所转载的纽约华侨恐怕也是广东移民。
黄芝冈等作者的文章虽然注意到清末民国初期的舞狮活动集中在两广地区,但没有进一步解释是何种原因导致了这一状况。倒是绍虞在其文《广州之舞狮》里尝试追溯其中原因,但他依据的并非文献,而只以口述史的形式叙述。他注意到舞龙舞狮这种表演形式具有“寓武术于游戏”的重要特征,然后他叙述,舞狮习俗原本盛行于湘鄂,旁及江浙赣皖川黔等省。不过由此引发的斗殴争夺事件太多,特别是光绪二年(1876年)时,武汉因为舞龙之事死亡数十人,导致官府下令于正月十八日后不准舞狮,以致“湘鄂之间舞龙之风乃渐衰”。而且作者对此说法也不敢确证,只是录此作待考之用,所以他在叙述完之后,在这段的末尾以一句“此为余闻之于先慈者”作为总结,言下之意为:这些都是我从我母亲那里听来的,具体是否如此我就不敢确定了。
此处绍虞认为中国南方的舞狮习俗流行的版图逐步缩减,跟官府禁止有关,此说虽可作为其原因之一,但关于舞狮习俗为何最终集中在两广地区,笔者认为还与另外两个更重要的因素有关。
第一是契合了当地民风,故而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这是最重要的。 根据关于两广地区的史料和现实风情,粤文化地区不但喜欢舞狮,而且把舞狮当成本土重要民俗内容。而且两广地区的民众确有强烈的尚武精神,由于历代各种族裔的移民不断聚集于此,因此彼此之间在交融的过程中也伴生着剧烈的冲突。在戏剧方面,早期粤剧中武戏比例颇大,又以下四府粤剧的形式传导给广西的邕剧,使得邕剧的标志性特征就是“南派武功”。舞龙和舞狮在两广地区以包含打斗内容的舞狮为最盛,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
粤人双石山人在1936年的《舞狮》一文中提到他所目睹的乡中舞狮场景,他说,那一个个“舞狮的朋友”都是“乡中的好汉”,平时就喜欢舞刀弄棍,如今有机会出场献艺,更是兴奋不已。排场练习时,“赤着肩脖露出一身铜筋铁骨,粗皮蛮肉”。因此他感慨在民间提倡这种“务求得胜,务求博彩”的舞狮奋斗精神是值得赞许的。
另外,《北洋画报》新闻里也提到,旅津广东音乐会专门设置舞狮专项活动,为的就是“发奋尚武精神”。作者还以激越而悲愤的心情写道:“狮为兽中之王,一鸣而百兽惧;但当其睡也,虽蝼蚁之小,亦敢撄之。吾国物博地大,文化垂数千年,实无愧乎为狮;然受人欺凌,是正犹狮之鼾然酣睡也。若欲使其雄震天下,歼彼丑虏,则必待吾民族之觉醒。予观某影片,曾见十九路军于杀敌之际,尝高舞纸制之狮,殆亦欲借其以唤起民众,鼓励士卒,俾免受睡狮之讥耳。” 此话当中包含一个显著的信息:当时的舞狮活动并非单纯的民俗这么简单,而是在其中寄予了发自内心的“唤醒睡狮,振我国威”的深切愿望。
第二,与政府推动有关。这在广西方面最为突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当时《大公报》的“南宁通讯”所提:“桂省当局,素重尚武,最近又决定实行一种新的政策,通令全省村庄,每村组织舞狮队一队,每队约三十人,有人造狮子一条,并将废历元宵节,改称‘舞狮节’,借以提倡武化,唤醒国魂,一雪东亚睡狮之谓。广西全省共有二万五千个村庄,即可出狮子二万五千条,倘若集合作整个之聚舞,民族斗争之精神,自可发扬伟大。茲将推行舞狮政策之办法,略述如次:(一)由政府明令规定废历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为全省舞狮运动日期。(二)每条狮子,应有名称,即以村庄名之,如村庄叫某名,狮子即叫某名。(三)狮之状况,务求雄壮,并须力求逼真,如狮身应用毛皮制造,不要单用一匹红布。(四)每狮须附设炮队,乐队,救护队。(五)一月一日至三日,各狮在其本村本庄,或往附近之村庄活动。五日至七日,各狮集合县城赛舞。选出制作及武技超群之狮,为县代表狮,出席省会舞狮大会。某县选出之狮,即以该县县名命名。(六)十三日至十五舞狮比赛运动大会,比赛成绩优者,日,在南宁举行全省赐以‘广西狮王’之荣誉名称。(七)比赛之时,须注重‘斗’,而不注重‘舞’,甲狮能将乙狮打倒,则甲狮胜乙狮败。(八)斗狮之时,应施放量炮火,使火花等于机关枪之扫射,炮声犹如密集之枪声。火树银花之情景,一似枪林弹雨之战场云。”而其他地方报纸转载此消息时,还配上了标题“桂省当局通令筹办提倡武化唤醒国魂”,以凸显“新桂系”政府此举的政治目的。
今日看来,“新桂系”政府这样将民俗活动与政治目的挂钩,实在有点过度消费民俗精神资源之嫌,把正常的舞狮活动变成了民俗外壳的军事演习,民众自发的活动变成了行政命令直接干涉的对象,虽以“唤醒国魂”为名,实则失之于官僚功利主义。尽管如此,“新桂系”政府的这一举措却影响颇大,在日寇步步紧逼、日日蚕食中国的历史背景下,这种矫枉过正的行为还奇特地引发了其他地方的共鸣,如浙江绍兴就试图模仿广西的举措,在次年也就是1937年时,在当地新创的“卧薪尝胆节”的活动内容里增加了“斗狮”比赛。并且认为“斗狮”有三层意义:“第一,斗狮是历史的,第二,斗狮是艺术的,第三,斗狮是激赏的。” 不过由于缺少两广地区那样深厚的舞狮民间文化土壤,因此绍兴的“斗狮”比赛没有持续下去。当然,虽然舞狮习俗在广西长盛不衰,但“新桂系”政府将传统习俗改为军事演习这一厢情愿的举措也同样未能持续,舞狮习俗在被挪用的数年之后,依旧回到原本的状态。只想利用舞狮活动的鼓舞作用,却没能将舞狮活动发展成为较为规范的民间体育活动,是当时的“新桂系”政府当局具体举措上的历史局限性。须知,舞狮队历来有自己的运营模式,需要通过与商铺节庆活动联动且从中获利才可能延续,像“新桂系”政府这样按照军事演习模式来操作,收益必然大打折扣,民众自然不会真心主动按照政府的行政命令去开展这种变了味的舞狮活动。但凡缺少历史传承作为基础的“人造民俗”活动,一旦社会生态发生变化,行政命令难以延续时,这种活动就必然式微,甚至无疾而终。只有那些能够真正实现“在地化”,能跟当地文化建立血肉联系的民俗活动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落地和扎根,乃至持久、深刻地影响当地文化生态。作为历史教训,“新桂系”政府这种只想利用旧民俗而不懂得培育民俗新精神的举措必然失败,其正好跟延安将旧秧歌成功转型为新秧歌的举措形成鲜明反差。
此外,舞狮习俗以“超地域性”的形态获得了全国民众普遍认同,其中原因跟当时国内民众的精神期待有着直接关系。可以说,舞狮习俗是传统文化的延续,但通过舞狮而构建文化认同却是20世纪前半叶的新兴文化实践。回顾20世纪20年代后期到30年代前期的国内报纸,常有将中国以“睡狮”为喻,力图唤醒国人,让中华复兴做“狮子吼”的热切期待。如1926年作者“春伯”在《哀睡狮》一诗中疾呼:“我可爱的睡狮啊!霹雳一声!几千年不曾开过的门栏,一朝被人冲破!无数如狼似虎的妖魔,一齐涌进来了。……你也该痛极了呵!怎么还在酣睡不醒?” 1931年时还有作者“佛缘”以《睡狮》为题,写诗呼唤:“睡狮!睡狮!现在有人来唤你,你快些醒来哩!努力!努力!” 用词虽然浅稚而缺少诗歌的韵味,但渴望唤醒民众的拳拳爱国之心在诗歌中洋溢。另有不少文章,也是以“睡狮”为文化符号,表达自己面对国家危亡的焦虑和痛心,以及呼吁大众觉醒以救亡图存。如1932年上海《中华周报》的社评《睡狮之国》 ,1933年作者章寅的《睡狮到底醒不醒》 ,1934年作者问笔的《醒狮还是睡狮》 等。
清末民国初期正是国内面临内忧外患的多事之秋,清末报纸多以“睡狮”形容中国,于是舞狮活动在彼时语境下就带有激励和鼓舞国人当自强,将中国从“睡狮”唤醒为“吼狮”的文化政治象征意味。希望中国这头“东方睡狮”早日醒来,几乎是那个时代国人的共同心愿,因而舞狮活动在象征意义上符合彼时民众的心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