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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林的意义及其建设

根据历史条件和学修的需要,释尊当年只创立了出家众集体生活、学修的僧伽团体,未建立在家信众的组织。但据大乘经载,佛世有的居家菩萨,也有徒众甚至团体,如贤护长者常率其五百徒众听法。民国以来,国内出现了在家佛徒的团体——佛教居士林,这是一个既适应社会时代需要、又深符佛旨的创举。居士林的意义,在于其团结、组织在家信众于一道,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互相促进,大大有益于提高林友的佛学水平,有益于正确地实践和弘扬佛法。居士林还可利用集体力量的优势,保护林友应有的权益,帮助林友解决生活、学修问题,开展法事活动,从事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

几十年来,各地居士林在组织建制,活动方式等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除了举办佛学讲座、讲习班、讲经说法、研讨教理,办佛七、禅七,开设佛教图书馆、法物流通处等学修活动外,不少居士林还开设素餐馆、医院、诊疗所、幼儿园、安养院等,积极从事救济、赈灾活动,表现出佛法利益众生、救苦救难的精神。

居士林的活动,应以学习、实践教法,促进林友正确实践在家学佛之道为中心。可经常举办学修心得交流会,并采僧团布萨之制,开展忏悔与批评,以激励修持,增强林友的心理健康。应关心林友生活问题,互惠互助,扶助贫困林友解决就业、疾病灾祸等问题。可开办有关工厂、商店、旅馆、饭店等,交流经济、文化、科技知识等信息。还可举办与佛法有关的文物、书画、图书展览及歌舞娱乐等活动,吸引社会人士,传播佛法信息。居士林的组织,可按僧团六和敬的原则,实行充分的民主管理,防止家长式作风。居士林最容易出的问题是内部不团结和财务,这只有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理财解决,而如法修持,终为保持和敬的根本保证。

居士林和寺院应是平等互助的关系,应礼聘高僧大德为导师,经常延请法师讲经说法,指导学经与禅修。应供养僧宝,积极协助寺院培育僧才,经常与寺院联合活动,保持密切联系。僧俗二众团结一体,依法学修,必能使佛教沿佛陀所示的正道稳步前进,率领无量众生共趋涅槃觉域。

(原载《法音》1991年第11期) 7ssIR4X9AUVNVDyPSqigvsbb05xvB5G/cW3TfRR23tzcT4o9/ZaUpYFhgLCL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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