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心髓,就教下言,总摄于佛法印,就宗下言,总摄于佛心印。印,梵语曰母德罗(Mudra),义为印玺、标志。法印,即佛教正法的标志,为鉴别是否佛说的准衡,乃佛法与外道法的根本区别点。言印者,喻此法犹如印玺,真实决定,不容移改,不可能被驳倒、证伪。又,印者印定义,佛法印,意谓法王佛陀印证确定的佛法正旨。《大智度论》卷二十二云:
得佛法印,故通达无碍,如得王印,则无所留难。
得了法印的护照,便可于真理之国畅通无阻。又如盖印,能印与所印契合不二,法印所印与佛陀宣说者无异,心印所印与佛陀内证者无异。
佛教小乘,一般说三法印,大乘多说一实相印。《释论》云:
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之,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是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即是魔所说。
禅、密等宗,依佛、祖师直指单传的“心印”,建立一宗之教理行果,藏传密教还有名为“大印”(大手印)的法门。三法印、一实相印、祖佛心印、大印,在见地上虽不无浅深之差,其实一脉相承,从文字安立谛说,皆以缘起法则为前提、基础;从实质言,皆源出佛教圣者瑜伽观行中的自内证法,自心源觉海中流出。
《杂阿含经》所摄《佛说法印经》以观苦、空、无常、无我而入空、无相、无作三解脱门,为“圣法印知见”。《增一阿含经·四意断品》总括佛法要领为诸行无常、诸行皆苦、诸法无我、涅槃休息四义,四义中诸行皆苦实际上可包括于诸行无常,故一般皆以无常、无我、涅槃为三法印。《莲花面经》云:
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寂灭涅槃,以三是法印。
《成实论》谓“一切无我、有为诸法无常、寂灭涅槃,此三法印,一切论者所不能坏,以真实故”。三法印系《阿含经》中反复宣说的主题,概括了声闻乘四圣谛的要义。从逻辑上讲,三法印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恰成一三段推理论式。
行,梵语(saṃsakāra)原义为“依此而被形成”,汉语意为迁流运动,诸行,指一切有为法——有所依赖、有所造作的一切现象,此一切无不生灭变易,先有今无,今有后无,不可能常恒不变,故曰无常。诸行所以无常者,乃因其皆依因缘而生,依赖一定的条件而存在,有所依故不自在,不自在故必无常。
我们经验世界中的一切现象,无不在说法显示无常;自然科学的新发现,不断在提供诸行无常的证据。综观天地之间,日月穿梭往来,地球运行不息,山河日新月异,人事古往今来,广而至宇宙间无量世界,莫不皆在运动变化,处于成住坏空之中,何有一常住不变者?
近察诸身,生理活动时时刻刻新陈代谢,莫不由幼而壮,由壮而老,由老而死,有谁能长生不死?“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命无常的直观感受,曾触发古来多少英雄豪杰、志士文人的浩叹!心理活动的无常,更为显而易见:前念甫灭,后念随生,如《杂阿含》第298经所譬喻:
心意识日夜时刻须臾转变,异生异灭,犹如猕猴游林树间,须臾处处,攀捉枝条,放一取一。
诸行无常中,虽然不乏相似相续相,乃至如山河大地、金玉宝石等,似乎长劫不变,然终非不坏,若终有坏者,即使延续万劫,其本性亦非常恒。《俱舍论·分别业品》云:
诸有为法才得自体,从此无间,必灭归无,若此处生即此处灭,无容从此转至余方。
近世物理学证实:构成一切物质现象的微观粒子,皆在运动变迁,暂住的时间极短,生已随即湮灭,正是“若此处生即此处灭”,充分说明生灭变易是绝对的,相似相续的暂住相是相对的。
总之,诸行无常,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客观真实,无法被证伪。然众生的主观认识,并不能与诸行无常的真实相应,总是迷于相似相续的暂住相,错认无常为常。一般人皆出于本能性的我执、法执,执着自他的身心常恒,或执着财产、金钱、名位乃至山河大地国土为常恒,或出于宗教的、哲学的偏见,执世界有常恒的造物主、人身有常恒的灵魂,或执物质为常恒。由此类常执而起我执,由我执生烦恼、有漏业,堕于六道轮回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因此佛法力说无常,旨在破除众生不符合真实的常执。
诸行无常,从价值角度而言,即是苦。《杂阿含》第473经佛言:
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有所受悉皆是苦。
人生明明有不少快乐幸福,为什么佛偏偏要说诸受皆苦?这是从人类本性及苦乐的深刻分析中得出的必然结论。追求常乐(永恒幸福),是人本性中的根本欲求,人莫不避苦趋乐,希望幸福常住。幸福,终归为心理、精神上的乐受,各种乐受,作为心理活动,终为无常,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快乐,哪有不是如此?更何况人生还有诸多苦受。受本无常,与人常乐之欲相矛盾故,决定了人生苦是绝对的、本质性的、深层次的,而乐仅仅是相对的、暂时性的、表面的。
我(梵ātman),是古印度诸派哲学的重要范畴,其根本义为“自在”——指自存不依他、实常不变易的自主者,亦称“实我”,是哲学范畴而非心理学、伦理学上分别你我他的自我。《清净道论》解释“我”为“自在”义,《大般涅槃经·哀叹品》释云:
若法是实、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变易,是名为我。
婆罗门教说宇宙有真常独一的主宰者大梵、自在天,人身中有真常不死的主宰者神我、妙乐我,一般人也常执身心或身中的灵魂为真常不变的自我。佛法则一反印度传统宗教观念及常识,高唱无我。三法印中,无我一印,被称为印中之印,最能代表佛法的特质。
诸法,指一切有为法,此一切法何故无我?以无常故必无我。我者实有,必常,诸有为法既然皆无常,则必无我。《杂阿含》第270经佛谓“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同经第12经佛言:
无常者则是苦,苦者则非我,非我者则非我所。
我者自主,自主者必欲常住,必欲常乐,然众生身心率皆无常、苦而不自主,故说无我。
诸法无我的根本原因,在于依缘而起。我者实有,不依赖任何条件而存在,然一切有为法,莫不依一定条件而现暂时性的存在,无一物独立孤存,不仗因缘。《大智度论》卷二十二云:
一切法皆属因缘,属因缘故不自在,不自在故无我。
从因缘所生、诸缘无常的纷纭万象中,欲图找到一个真常自在的我,无论是宇宙之我自在天、自身之我灵魂,皆不可得。众生身心,乃五蕴集成,有如各种部件组合为车子,其中并无我的实体。《杂阿含》第33经佛分析五蕴非我说:
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应于色有病有苦生,亦不应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众生的生命,无非是生理活动与心理活动的过程,身、心皆具外在性、不自在性,非由自主,故无我。我尚且无,属于我的东西(我所)又焉能有真常的主属?外而言之,世界万物皆因缘生,有诸多秽恶、不理想故,必无一个能自主自在的上帝、自在天。无我,又名为“空”。《增一阿含经·邪聚品》佛言:
无我者,即是空也。
《成实论》分空为人、法二空,五蕴集成的众生身心中无我如瓶中无水,是人我空;瓶体本身亦因缘和合,诸缘无常,喻五蕴当体皆空。人、法二无我义,皆见于《阿含经》中,是确实不可移易的客观真实。然众生由本能性的执迷,及后天所起的不正分别,总是于无我中执有我,不离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立场,这是生起贪嗔痴等烦恼、造有漏业、导致生死苦恼的总根子。佛法力倡无我,旨在破除众生不符真实的我执,而非否认世俗谛意义上的自我(假我)。
涅槃(梵nirvāna),从消极义言为息灭义,指息灭贪嗔痴等烦恼的扰动、热恼而归于寂静;从积极义言,有“无病”“无老衰”“不死”“清净”“解脱”“不终没”“归趣”等异称。《清净道论》解释:
此灭有寂静的特相,有不死的作用,或令得乐的作用。
又说“涅槃是常”。涅槃,实际上是息灭烦恼后所证得的清净心、解脱心,只是断灭了唯识学所列51个心所法中的26个,还有25个遍行、善心所等心理功能。《涅槃经》中比喻为“灯焰虽灭,灯具犹存”,不灭的灯具,即是清净心、解脱心或本心。《阿含经》中常用“毕竟寂静”“究竟清凉”“实极安乐”等语言描述涅槃,大乘经总结涅槃有常、乐、我、净四德及八大功德,常乐我净,通俗地说,就是“永恒幸福”。
三法印中,第一印说诸行无常,第三印又说涅槃实常,无常与常,岂非矛盾?涅槃寂静的理论根据何在?这在《阿含》教典中讲得很清楚,南传《无问自说经》言:
若无此不生、不成、无作、无为,则无彼之生、成、作、有为之依处。
意谓出世间实常的涅槃是世间一切有为法的依处,反过来说,既有此无常、生灭、有作、有为的世间法,则必应有常、不生、无作、无为的出世间法——涅槃。何以故?依缘起法“凡有对法不相舍离”的原理,互为矛盾关系的现象、概念,必依其对立面而存在,故有无常、苦的世间诸行,必有常乐的涅槃。佛陀及诸圣者通过修持,证明了涅槃的实有,凡愿依教奉行者亦皆可以实验验证,不过由条件不同,各自实证涅槃所需的时间有久暂之差罢了。佛陀说涅槃寂静,实极安乐,根本上所依据的就是他自身实证的体验,又通过逻辑思辩的方便,为涅槃安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涅槃寂静印为果,则前两印为因。如实观无常、无我,心不染着,息灭烦恼,即其灭处,“生眼、生智、生明、生觉”,主观的心与客观真实完全相应,现证涅槃。《杂阿含经》佛言:
当观色无常,……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第1经)
于此五受阴观察……无常、苦、空、非我、非我所,于此五受阴不着不受,不受故不着,不着故自觉涅槃。(第104经)
由观无常、无我而证涅槃者,只是息灭了自心的烦恼妄执,其时离妄执的清净心、解脱心便是涅槃。也可以说,涅槃,是离烦恼扰动、无明覆蔽的本来心性,亦即禅宗所谓“本心”“自性清净心”。
三法印中,无常印摄苦圣谛,无我印摄集圣谛,涅槃印摄灭、道二圣谛,三印概括了四圣谛、染净因果,说明了这样一个真理:依世间有为法的无常、无我故,必有出世间常、乐、自在的涅槃,实证涅槃之要,在于如实观世间法的无常、无我,令主观的心意识与客观真实相应。
以三法印为准衡来印定,不仅世间有神论、有我论、断灭论、物质实常论等的邪谬,可以明判,佛教内部不如理的说法,也不难甄别。如小乘有的部派说法体恒有、三世实有,或立一实有的补特伽罗,即偏离了真实,堕入法执。这些部派的理论偏执,被大乘所纠正、廓清。消除三法印所遗留的一些理论难题,如既然无我、谁证涅槃等,也由大乘作了回答。
三法印不仅属小乘法,也是大乘所宗奉。不过大乘对三法印的阐述,更为深刻彻底,更具积极意义,不同于小乘之偏空、偏个人解脱。依大乘义,三法印者,诸有为法念念生灭、无我、空故,本来不生不灭,本来涅槃,称“本来自性清净涅槃”。《维摩经》言:
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诸法毕竟无所有,是空义;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法本不生,今则无灭,是寂灭义。
大小乘三法印义的区别,主要在后二印。就无我而言,小乘说诸法无我指有为法,主要指众生身心,偏重于说人我空;大乘诸法无我则遍指有为、无为一切法,广说人法二空,菩提涅槃亦空,空亦复空;小乘只破众生所执实我,大乘如来藏学则立佛性真我为证得涅槃的根据;小乘偏于说空,大乘则于毕竟空处更说妙有。就涅槃印而言,小乘只从个人解脱的角度说有余依、无余依二种涅槃,其涅槃义偏于寂静的一面;大乘则以清净心广行六度四摄等一切善法,福慧双修,般若与方便双运,不但入有余依、无余依二种涅槃,而且不住涅槃不住生死,繁兴大用,济世度人无有休息,充分发挥本心的妙用而入“无住处涅槃”。这较小乘偏于个人解脱的涅槃义,无疑要积极、圆满。
大乘唯一实相印的说法,见于《大智度论》,亦有经典依据,如《法华经》即云:
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
实相印实际上是三法印的综合、深化。《大智度论》卷二十二云:
佛说三种实法印,广说则四种,略说则一种。
略说一种,即涅槃的异称诸法实相。实相一印,不仅概括了三法印,而且包含不少小乘三法印说未能圆满处理的理论问题。
实相(梵dharmatā,bhūta-tathatā),即本然的真实,指一切事物未经主观认识改造的本来面目,乃佛陀所证知,近于康德哲学所言“物自体”。大乘经论中所举实相的异名多达几十个,立名角度虽有不同,所指理体其实是一。
从客观真实的角度,实相的异称有真如、如如、法性、法界、实际、真性、圆成实性、实性等,其中最常用的为真如、法性、法界。
真如(梵tathatā)字义为“如实”,真如与如(梵tathā)、如如同义,指如实不异的本性,《大智度论》卷三十二比喻说:就像冷水被火烧热,“若火灭热尽,还冷如本”,如实常住,“如本不异,是名为如”。《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谓之“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即诸法普遍具有的真实性。《成唯识论》卷九释云:
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此真实,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
真如,系指如实不异、普遍于一切而常恒不易者。中观、唯识两家皆理解为空、无我之理,《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解释真如为“法无我所显、圣智所行”;如来藏学则或理解真如为一种与真实理相应的心。
法性(梵dharmadā),指一切法普遍共具、不变不易的本性或本质、体性。《大智度论》卷三十二解释:
一切总相别相,皆归法性,同为一相,是名法性。
意谓一切法普遍共具的、同一的本性为法性。又说法性名“本分种”,喻如矿石中的金银性,一切色法中的空性,诸法中的涅槃性,名为法性。又说法性为诸法“如本未生”的“如”“自性”,即以智慧推求到最后的终极实在。如来藏学或将法性理解为诸法之体自性清净心,《大乘止观》谓“此心真实,不改不灭,故名法性也”。
法性实即实相、真如,《大智度论》卷六十五谓“诸法性者,即是诸法实相”。同论卷八十九谓“一切法实相,名为法性”。《成唯识论》卷二谓空、无我所显真实“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法界(梵dharma-dhātu)之“界”(dhātu),有性、体、因、分界等义,与诸法实相同义的法界,指一切法终极的所依,即世间、出世间一切法存在的最终依据或终极体性。《大般若经·显相品》谓“法界即是不虚妄性、不变异性,诸法真如”。《胜天王般若经》卷二谓法界即是如实、即不变异、即是如如。华严宗名曰“一真法界”,理解为心。
从真理的角度,实相有“第一义谛”“胜义”“真谛”等异称,皆指最高的真理、第一真理。《大般涅槃经·憍陈如品》云:
实相是名法界,名毕竟智,名第一义谛,名第一义空。
从潜在于众生身心而为其解脱成佛之依据的角度,实相又被称为如来藏、佛性。《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五谓“佛性者名第一义空”。《佛性论》卷一谓“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显真如”。
从证得实相之智慧的角度,实相又被看作般若、实相般若的别名。《大般若经·般若波罗蜜多分》释云:
蕴等真如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如所有性,是谓般若。
《大智度论》卷六十五谓“诸法实相者,即是般若波罗蜜”。确切地说,般若指证悟实相、真如的智慧,是实相、真如的用。
从佛所证功德的角度,实相被看作涅槃、法身的同义语。《中论·观法品》谓“诸法实相即是涅槃”。《大智度论》卷四十一谓“诸法实相,即是无余涅槃”。《胜鬘经》谓“隐谓如来藏,显为法身”。
以上诸异称,表诠角度和细微含义虽有不同,但总的看来,有其共义,皆指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不妄者,实体论意义上的绝对、不变异者,其所诠表的实体终归是一个。实相、真如、法性、法界等,不无哲学中绝对真理、终极实在、本质、存在等一般含义,然皆不尽同。
大乘诸宗的诸法实相说不无差异,然无不以离言绝相、只可自内证为实相之第一义、根本义,《宗镜录》谓之“无谛”。这是大乘千经万论中的一致之谈。如《胜天王般若经》卷二云:
当知真如深妙,但唯智知,非言之能说。何以故?诸法真如过诸文字。离语言之境,一切语业不能行故。离诸戏论,绝诸分别,非此非彼,离相无相,远离寻伺,过寻伺境,非想非相,超过二境。……非识之所了。
《解深密经》卷一谓胜义“是诸圣者自内所证”“超过一切寻思境界相”“不可言说”“绝诸表示”“绝诸诤论”。《华严经》偈云:
世间诸言论,一切是分别,未曾有一法,得入于法性。
《法华经》谓“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总之,实相、真如、法性,不是用任何感觉经验及抽象的概念、语言,以主客二元对待的认识方式所能知见诠表的,但也并非如康德所说物自体之绝不可知,而是可以通过离语言概念分别的特殊智慧去直观、自内证,佛教实相论,正是依佛陀及诸圣者自内证的经验而建立。然此经验,乃常人所无,故无法用从常人感知经验中抽象出来的语言文字来表述,强欲表述,也只能用遮诠,以非、无、不(梵语“阿”),否定常人的一切名相分别。常人概念活动的判断模式,可归纳为是(肯定)、非(否定)、亦是亦非、非是非非“四句”,广言之,可达108句。经论中常说实相“超四句”“绝百非”,即是全盘否定一切名言分别可以证知实相。《解深密经》卷一比喻说,比如一生只知道苦味、辛味的人,对于蜂蜜和冰糖的甘甜味无法寻思比度,不能信解,对没有自内证真如经验的众生说真如、胜义是非常困难的,有如尝过蜂蜜、冰糖者无法把甘甜味描述给只知苦辛味的人,勉强描述,只能说:不是苦,不是辛,不是不苦不辛,也不是又苦又辛,即这“不是”,也还是难以描述出甘甜味,只有亲自品尝,才可证知。欲知实相,只有依教修持,开发本具能证知实相的般若智,才能证知。《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二谓“真如唯是修所成境”。
就此而言,大乘所言实相,即是小乘三法印中的涅槃,《本事经》即言,涅槃唯是“清净无戏论体”:
不可谓有,不可谓无,不可谓彼亦有亦无,不可谓彼非有非无,惟可说为不可施设,究竟涅槃。
强调绝对真实、终极实在不可言说,并非佛教一家之独唱,婆罗门教《由谁奥义书》也说大梵、神我“语言所不臻,心思亦不及”。道家《老子》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仅仅说实相离言,尚不堪印别佛法与外道。佛法实相说的不共义,一则在于说实相绝对离言思,超四句,连离言思义亦不堕,所谓“不可说不可说”,而外道法多堕在四句中,即以不可说或虚无为究竟,终不离微细意识分别;二则在于实相论所蕴含的具体内容,尤其是诸法无我义。
大乘诸法实相论,大体可分为性空缘起、阿赖耶识缘起、真心缘起三说,宗密称为空、相、性三宗。空宗主性空缘起论,为印度中观学、中国三论宗、西藏格鲁派等所宗;相宗主阿赖耶识缘起论,为印度瑜伽行派、中国摄论师、慈恩宗等所宗;性宗主真心缘起论,依如来藏系经典建立,印藏密乘及中国台、贤、禅、密等宗的哲学观,都可归于此类。
实相所包含的内容,《法华经》中总结为如是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十如是”,涉及真实的一切方面,至为深广。大乘诸宗对实相义的阐发,主要表现在实相之相、性、体、空有关系、染净因果五大方面。
相,即相状,指从眼、耳、鼻、舌、身、意六大感知门户所得的认知,由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组成。实相非色、声、香、味、触、法,不能由六识分别六尘的寻常感知渠道认识,故曰无相。《说佛境界经》谓“不可以六识识故”,名无相。《金刚经》云:
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涅槃经·憍陈如品》谓“无相之相为实相。”《集一切福德三昧经》谓诸法绝对无常、不可得故,说为无相:
一切诸法不可得故,非方不离方,随所住处,即处自灭,如佛所说,毕竟灭想,是名为义。
大乘诸宗,皆说实相无相。空宗说实相不仅离六尘相,而且离无相之相。《大智度论》卷六十一说无相离假名相、法相、无相三种相,同论卷二十六说于无相中取相非是无相,“是无相名不可得空,是中无相亦不可得,空亦不可得”。
相宗通过对经验与心识的精细分析,阐明诸法如何无相,说认识的形成,必须根、境、识三缘和合,识不能亲缘境相,需由根、境、识三者的共同作用,自根识上变起相似于境相的“影像尘”(亲所缘缘),由心识予以分别。影像尘无疑带有主观烙印,变而缘故,谓之为假,犹如幻事,依此如幻假相而设的名言符号,更带主观性、间接性,并非实相本面,故曰实相无相,离众生的一切遍计所执相。
性宗说实相不仅绝对无相,而且无相不相。《无量义经》佛言:
如是无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名为实相。
实相不仅无色、声、香、味、触、法等一切相,亦离“无相”之相,而无所不相,能现为一切相。故在禅宗开悟者眼里,山色溪声,无非实相。《楞严经》谓一切相之体性实为“妙觉明体”,其中本无去来、迷悟、生死,了无可得,故曰无相。《华严经义海百门》谓“尘相虚无,从心所生,了无自性,名为无相”。
大乘诸宗,皆依缘起法则发挥诸法无我义,以毕竟空为实相的根本性质。空宗尤以空立宗,重在从实体论的角度,力论诸法由缘起故无自性(本有不变的实体、自体),无自性故空,不仅一切有为法空,人、法皆空,烦恼、无明亦空;依有为法而言的无我法,包括菩提、涅槃、般若亦空,空亦复空,无一法不空,名毕竟空,即彻底空。《般若经》中,凡说十八种空,比小乘的无我、空义要广泛、彻底得多。空的极致,无非是离绝一切言说戏论,所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中论》将众生不如实的戏论归纳为生灭、断常、一异、来去四对,用归谬法或二难推理法一一推论其不能成立,诸法实相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来不去,名“八不中道”。最终的结论是:
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
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
意谓实相终非以概念分别、寻思推度所能知,唯有离绝一切戏论,超越二元化的认识方式和概念分别,才能自内证实相。
相宗主要从认识论出发,立三性三无性以阐释缘起性空义。谓诸法依他起、因缘生,名依他起性,此生起唯是缘起,无实有自然自体生,故立生无性(无生);由根、境、识三缘和合而生起认识,以名言表示所认识的诸法自相,于依他起性上主观地增益或损减,执所认为实,称遍计所执性,由此立相无性(无相);于依他起性如实认识,离名言遍计执着,则现证实相,名圆成实性,即是真如,由此立胜义无性。其说与空宗无自性空义实趋一轨。相宗的独造,是通过对经验与心识的精细分析,阐明诸法如何无相无性,遍计所执如何是妄非实。说根、境、识三缘和合而生的影像尘亲所缘缘为自心变现,离根识有其物质实体的本质尘(疏所缘缘),虽然可以说在第六意识之外,带客观性,但究其实质,亦不离意识底层的心王阿赖耶识,为此识相分所摄,由能缘心“挟带”而起。相宗以于心外执有实境为根本的法执,建立阿赖耶识缘起论的体系说明万法,摄一切法于心识,先遣境存识,次则唯识亦遣。《大乘庄严经论》卷二云:
心外无有物,物无心亦无,以解二无故,善住真法界。
可谓以万法唯心、心亦无心为究竟空义,为证得诸法实相之道。
性宗综合空有二宗义,认为实相、真如空,只在于它离众生的一切妄念分别。《大乘起信论》云:
所言空者,从本以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
所谓空者,空的仅仅是众生的妄心分别之执,并非实相自体唯是空,若离妄执,实相即显现其妙有,而非仅为空。《无量义经》谓“实相无相,无相不相,名为实相”,实相不仅无色、声、香、味、触、法等一切相,亦离“无相”之相,而无所不相。性宗此说,抓住了空有二宗实相论的实质,且更具深义。
体,为“主质”义,大略相当于哲学上的实质、实体。空宗以破除执有实体立宗,不承认有实体,若强言实体,则此宗可谓以缘起性空为万法实体,《中论》偈谓“以有空性故,一切法得成”,如有空地,才能建房立舍。然空性,在空宗看来,主要是诸法普遍共具的如实不变之本性。相宗以众生各自具有的阿赖耶识为万法(实指个体经验世界)之体,以真如为万法本具的理性,主要指唯识实性。《成唯识论》云:
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
意谓真如是事中之理,而非离事别有其实体。性宗则直指实相、真如为众生之真心,或曰心真如、心实相、心性、自性清净心、净菩提心、佛性等,说宇宙万法、生死涅槃,皆依一真心随缘现起,以真心为万法本体。如此,则此真心,便有混同于外道所说神我之嫌。然真心与神我,仅表面相似而实质大有不同。
首先,佛家所谓真心仍以无我、毕竟空为本性,《楞伽经》卷二谓“当依无我如来之藏”,真心不过是空性的别称,建立于缘起性空论之上,不同神我之有实性而无缘起性空义。其次,佛家说真心绝对一元,不于真心外建立万法,亦不于万法外建立真心,万法全体即是真心,不同神我之不离二元论立场,与万物为二。《大乘止观》论真心与神我的区别说:
外道所计,心外有法,大小远近,三世六道,历然是实。……此即见有实事之相异神我,神我之相异实事也。……佛法之内即不如是,知一切法悉是心作,但以心性缘起,不无相别,虽复相别,其唯一心为体,以体为用。故言实际无所不至。非谓心外有其实事,心遍在中,名为至也。
以佛法衡量,外道所言物质世界之外有实体的神我,至多依无色界识无边处定中心识遍一切的体验而建立,未见心之实性。
空有、真妄、真俗、理事、性相等关系,是大乘诸法实相论着力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诸宗皆从缘起论出发,统一二者于一体。空宗以中道统一真俗二谛、世间、出世间二法等,其中道义立足于缘起法则,《中论》“三是偈”云: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以因缘生故空,以因缘生故幻有,不妨安立假名,空是真谛,假是俗谛,真俗二谛,只是同一缘起法则的两个方面,故真俗不二、世间出世间不二、生死涅槃不二。如实观缘起,同时见两面,不偏空亦不堕有,与实相相应,是为中道。天台宗依此立空、假、中三谛,谓空是假之空,假是空之假,中是空假之中,举一即三,三谛圆融无碍,将空宗的空有关系说发挥到极致。
相宗的空有观大体近于空宗,《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六有云:
有及非有二俱远离,法相所摄真实性事,是名无二,由无二故,说名中道。
亦以不着空有二边为中道观的极旨。
性宗说生灭之阿赖耶识,即妄即真,当体即是真如实相,真如随染净缘而生真妄诸法,诸法虽生而真如不动,真心常恒。性宗多从体用关系阐述真妄、理事、性相等关系。天台宗从用显体,以众生现前一念包摄十法界凡圣染净诸法,谓介尔有念,即理具十法界三千一切诸法,一念随染净缘,能事造十界三千一切法,故曰“一念三千”。华严宗以佛所证真心涵盖十界万法,说凡圣一切法,皆真心中显现,真心本具事、理、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四重法界,理是事之体性,事是理之相用,事法空无自性、唯心所现故,理事不二,圆融无碍,事相与事相之间亦皆圆融无碍。空有、理事的关系,至此可谓圆极。
性宗不仅说空及空有不二,更着重说真心本具无碍的妙用(妙有),《起信论》分真如为空、不空二义,“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故名不空”。又说真心圆具的功德有:
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知识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
华严宗更依《华严经》中描述的佛果境界,把真心的妙用归纳为事事无碍法界十玄门,谓时空、一多、隐显等,皆可随心回转,自在无碍,重重无尽,佛菩萨众依此理性,发挥心性无穷无尽、不可思议的利乐有情、庄严国土的妙用。
实相论所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染净因果。大乘诸宗,皆把众生生死流转的根本原因归结于心行与实相不相应。空宗主要说戏论与实相不相应,相宗主要说心外见法与实相不相应,性宗则说迷昧本觉真心而起妄念与实相不相应。反之,离名言戏论、识心外无法、悟真心本觉,令自心与实相相应,则为证得实相、涅槃之道。空宗说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相宗说转识成智,性宗说转迷为悟。诸宗皆以如理发菩提心,以符契于实相的般若智为导而力修六度万行,为圆满菩提之净因;以不共于小乘有余、无余二涅槃义的无住处涅槃为究竟圆满的净果。
通观大乘诸宗的实相论,盖皆以实相、真如为主观心识与客观本具缘起无我、毕竟空之真实相应的境界。空、相二宗从因望果,主要从客观方面着眼,以实相为客观的理,然此客观的理,须离主观的妄念分别而证得;性宗则从果望因,主要从主观方面着眼,以实相为绝对的一心,然此绝对一心是离却妄念分别、与客观的真如理一体不二的真心。三家所说实相、真如,终归一致。实相、真如究竟是理还是心?求那跋陀罗大师说得好:
心即是理,理即是心;心能平等,名之为理;理能照明,名之为心;心、理平等,名之为佛心。
若论契证实相、真如,“智与真如平等平等”,则说心说理,皆属戏论。
中华禅宗,以佛祖心印印心,因称“佛心宗”,《坛经》六祖自言:“吾传佛心印。”《黄檗传心法要》云:
迦叶以来,以心传心,心心不异。
与教下以法印印证、鉴别是否佛说不同,宗门重在以心印印证是否开悟,鉴别所悟是否符合佛心。不符佛心的印证,喻为“冬瓜印子”。藏传噶举派的光明大手印,亦以心传为上,与禅宗心印略同。当然,大手印的传受多资口耳,修习法门与禅宗亦不尽同。
佛祖心印、光明大手印所印者何?即求那跋陀罗大师所谓“佛心”——佛祖自内证的“涅槃妙心”。佛心、涅槃妙心建立于性宗真心现起论的理论基础之上,指众生本具的心性、自性清净心、真心,此心与佛无异,故曰“即心即佛”。佛心、真心,无非指离却烦恼扰动、妄念分别而自内证实相、真如的心,是心与实相相应的境界,被理解为心的本来面目,称为“本心”。就此而言,佛祖心印亦即小乘涅槃印、大乘实相印。《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云:
一切修多罗者,以此正法眼藏而为佛法正印;一切诸法者,以此涅槃妙心而为实相印。
意谓佛祖心印即是实相印。不过实相印属文字般若,如指月之指,并非是月,其极旨,无非是“因言遣言”,指示人离却言说文字及妄念寻思去自证实相,若执指为月,只在故纸堆里摸爬,纵背得三藏十二部熟,只益戏论,终难信解。禅宗则全力在心地上下功夫,欲期直接见月,证得法印所指归的实相本体,而证得之后,也难以语言文字诠表,只有真正见性的善知识,互相心心相印。为此,宗门大德巧设方便,机锋对扬,千变万化,极为生动活泼,记录整理,遂致不立文字之文字山积尘封。若不在心地上用功,于祖师言语机锋间体会其本心,而只凭世智聪明研索古人公案,以妄心乱作解释,则连摸爬经论故纸堆者亦不如。
心印、法印所指既一,则教下、宗门本来一家。古人云:教是佛语,宗是佛心,佛祖心、口岂有相违?依教观心,即可因指见月;宗门功夫,亦出经教,不出离妄即真或体妄即真的基本法则。开悟之后,亦以经教所述佛心境界印证为妥当。初祖达摩,即付四卷《楞伽》印心。唐南阳慧忠国师强调:
禅宗法者,应遵佛祖一乘了义,契取本源心地,转相传授,与佛道同。不得依于妄情及不了义教横作见解,疑误后学,俱无利益。纵依师匠领受玄旨,若与了义教相应,即可依行,若不了义教,互不相许。
五代永明延寿禅师教人:
凡称知识,法尔须明佛语,印可自心,若不与了义一乘圆教相应,设证圣果,亦非究竟。
当时禅宗鼎盛,天下善知识如林,二位大师尚且如此强调依经教印证,何况今明眼宗师难逢之世,岂可离经教而印心,离法印而谈心印?
(原载《法音》199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