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不敬,熟生蔑 ”这句谚语其实不一定正确。尽管我们有时候会对一成不变的生活和日日所见的面孔感到厌倦,但恰恰是自己熟稔的一切在支撑着我们生活的价值。更重要的是, 熟悉的东西往往会变得珍贵 。
从心理层面而言,熟悉的事物是人活于世不可或缺的根基。既然存在是美好的,那么相伴相生的根基就也是美好且令人向往的。孩子甫一降生就被赋予了父母、邻居、所居之地和国家——宗教、种族和社会传统也是一样。于这个孩子而言,自身附带的所有关联都是天经地义。既然他是周遭的一部分,那周遭也是他的一部分,所以一切都是美好的。
早在五岁,孩子就已经能够理解自己隶属于不同的群体,比如有了种族认同感。不过,可能直到九岁、十岁,孩子才能明白自己身上不同的身份意味着什么——像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不同、不同公会教徒之间的差异等等,但在理解这一切之前,他就已经对自己所属的群体产生了强烈的忠诚感。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孩子会因为自己身为某个特定群体的一员而得到“奖励”,正是这种奖励催生了孩子对所属群体的忠诚感。孩子从家人那里得到哺育和关爱,从邻居和同胞送来的礼物和关怀中感受到快乐,所以他才学会了去爱这些人,所以他对群体的忠诚就建立在奖励的基础上。当然,这种解释的充分性仍有待商榷。黑人儿童很少会因为自己的黑人身份受到奖励,甚至通常恰恰相反。然而,在黑人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对自己种族的忠诚感。一个印第安纳州的人,只要想到家乡,心中就会涌动着暖流——这并不一定是他在家乡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而仅仅是因为他来自那里。从某种程度上说,那里依然是他存在之根基的一部分。
诚然,奖励会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若是孩子在家庭聚会中度过了快乐的时光,那可能会因为这段经历而更加依恋自己的家庭。但通常而言,孩子天生就会依恋自己的家庭,因为这本就是他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如此,快乐(即“奖励”)并不是我们保持忠诚的唯一原因。很少有人会因为某个群体为自己带来的快乐才继续留在这个群体中——热衷于找乐子的群体除外。而且对群体的忠诚感一旦形成,再想要脱离就必须经历至少一次重大的不愉快经历,或者经历一段漫长、痛苦的时期才行。有时候,哪怕再严苛的惩罚都无法让我们背弃对群体的忠诚。
这种“根基”原则对于人类的学习而言非常重要。我们无需假定“群体本能”来解释为何人喜欢与其他人在一起:大家只是自然地融入、交织在彼此的存在之中。既然大家都认同自己的存在是美好的,就会认同社会生活的美好。我们也不需要假定“同类意识”来解释人们为什么要维护自己的家庭、氏族和种族。毕竟没有这些,自我也将不复存在。
很少有人会希望成为另一个人,就算他觉得自己有再多缺陷,生活得再痛苦,他也不会想和其他“幸运儿”交换。虽然这个人会抱怨自己的不幸,会想要提升自身境遇,但他要改变的是他的 境遇 ,而不是他的 个性 。这种对自我存在的执着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我或许会说我嫉妒你,但我不可能想被你取代,我只是希望能拥有你的某些特质或者财物。随着一个人所珍爱的自我而来的,是这个人基本的成员身份。由于一个人无法改变自己的家族血统、传统、国籍或母语,他就会欣然接受。一个人的口音不仅反映在他的言语之中,也深深刻在他心里。
奇怪的是,人们并不需要直接了解自己所属的每一个内群体。当然,他通常认识自己的直系亲属。(但孤儿往往也会强烈依恋未曾谋面的父母。)诸如俱乐部、学校、邻居等群体,人们通常是通过成员间的接触而了解。至于其他群体,人们大部分只能通过符号或者传闻来接触。没有人会与种族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接触,或熟识每一位所属教会的或有共同信仰的教友。年幼的孩子听说自己的祖先作为船长、探险家或贵族时的丰功伟绩可能会深深着迷,并因由此而设立的传统,对自己产生认同感。孩子听到的内容与日常经历一样,为他的生命提供了真实的根基。透过符号,人们会习得家族传统、爱国主义情怀和种族优越感。因此,即便内群体只是口头上的定义,仍旧会产生紧密而稳固的联系。
在静态社会,要预测某一个体会形成怎样的忠诚很容易——对地区的、氏族的还有社会阶层的。在这种稳固的社会中,亲属关系、社会地位,甚至所居地区,都可能受到严格控制。
中国古代曾有一段时期,人们的居所依照其社会地位来安排。从一个人居住的地方就可以判断这个人所属的所有成员关系。最里面的一圈是“宫城”,只供朝廷官员居住。由此往外一圈居住的是权贵。再往外一圈是防御区,也就是“和平地带”,居住的是文人和其他望族。之后再往外一圈是禁区,划分为外国人的居住区和流放犯居住区。最外围的地方是蛮夷之地,只有野蛮人和被放逐的重犯在此居住。
在现代这种流动性更高、技术更进步的社会,就不存在这种僵化的规定。
不过有一条规则能帮助我们做出预判,它放之四海而皆准: 在每一个社会中,孩子都被认为是父母所属群体的成员 。他拥有父母所属的种族、血统、家庭传统、宗教、社会阶层和职业地位。不可否认,孩子长大后或许会摆脱某些成员身份,但不可能脱离全部。一般而言,人们会期望孩子能承袭父母的忠诚与偏见。如果父母因其群体成员身份而受到偏见,那么孩子自然而然也会遭受偏见。
我们很难精确定义内群体。或许,最好的描述就是,内群体的成员在使用“我们”一词时,这个词所表达的含义是等同的。家庭成员如此,同学、教友、工会、俱乐部、城市、国家的成员也都是如此。笼统而言,国际机构成员也符合这一定义。有些“我们”是暂时性的(如一次晚宴),有些则是永久性的(如家庭或氏族)。
以山姆为例,他是一个中年人,社交活动一般,其所属内群体如下:
·父系亲属
·母系亲属
·原生家庭(生长的家庭)
·再生家庭(妻子和儿女)
·儿时玩伴(现在已记忆模糊)
·中小学(只剩回忆)
·高中(只剩回忆)
·大学(偶尔重访)
·大学同学(偶尔聚会以巩固情谊)
·所属教会成员(20岁时加入)
·专业领域(组织严谨,关系紧密)
·公司(主要是山姆工作的部门)
·“朋友圈”(经常一起娱乐休息的四对夫妻)
·一战步兵连幸存者(记忆日渐模糊)
·出生地(归属感薄弱)
·目前居住地(积极的公民精神)
·新英格兰(地区忠诚)
·美国(爱国主义情怀一般)
·联合国(对此有坚定的信念,但心理上联系较松散,因为此处的“我们”相对并不清晰)
·苏格兰-爱尔兰血统(对血统相同的人略感亲近)
·共和党(只在初选时随便投了一票,几乎没有更多归属感)
清单或许并不完整,但我们由此已经能清晰地看出他生活中的成员根基。
在这份清单中,山姆提到了“儿时玩伴”这个圈子。他回忆说,这个内群体身份对他来说一度极度重要。10岁时,他搬到了新的小区居住,周围没有任何年龄相仿的同伴可以一起玩耍,但他同时非常渴望陪伴。其他男孩会接纳山姆吗?山姆的个性与这帮孩子的个性契合吗?这群孩子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对于新来的家伙总是会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这种仪式是一种快速且可接受的考验——在男孩子的群体中很常见,用来考核“新人”的性格和志气。山姆很幸运,通过了一系列考验,因此也被这个他心仪已久的内群体接纳。或许他应该庆幸自己的种族、宗教信仰或社会地位等成员身份没有造成其他的阻碍,否则考验期就会更长,测试也会更苛刻,甚至这群男孩子可能永远都不会接纳他。
可见,某些内群体的成员身份必须靠争取。当然,也有很多内群体的成员身份是因出身或家庭传统而自动赋予的。用现代社会科学的术语来说,前者就是 自致地位 ,后者就是 先赋地位 。
上文中山姆没有特意提到自己的男性成员身份(先赋地位)。或许,这个身份对他来说一度非常重要——甚至一生都很重要。
性别的内群体是值得深究的主题。两岁的孩子通常无法辨别同伴的性别:对幼儿期来说男女是一样的。就算到了小学一年级,儿童对性别群体的意识依旧相对较薄弱。如果被问到想和谁一起做游戏,平均而言,一年级的小朋友中,大概有25%会选择异性。然而等到了四年级,选择异性的情况就基本消失了:只有2%的儿童会想跟异性玩耍。等到了八年级,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又会重现,但即便如此,只有8%的儿童会选择异性玩伴。
对有些人而言——包括厌女人士,性别群体终其一生都是最重要的分类依据。那些人认为,女性是与男性完全不同的物种,言下之意就是女性相对低等。这些人会夸大男性和女性在第一性征和第二性征上的差异,甚至会膨胀到想象出根本不存在的区别,将对女性的歧视合理化。对于世界上一半的人类(也就是同性),男性或许会感受到一种内群体的凝聚力,但对于另一半人类,男性就会感到自己与其水火不容。
叔本华曾写道:“女性自始至终都是大一点儿的孩子而已。女性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没有正义感。”他坚持认为,女性没有足够的推理和思考能力。这种反女权主义反映出的是偏见的两个基本要素:贬低和过度归类。这位颇有智慧的人既没有考虑到女性之间的个体差异,也没有查证过其言之凿凿的特质是否真的更常见于女性,而非男性。
反女权主义带给人们的启示是,这暗示了人们对自身性别群体身份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在叔本华看来,男性和女性之间的鸿沟相当于被接受的内群体和被拒绝的外群体之间的鸿沟。但对很多人而言,所谓“两性之战”完全是子虚乌有,因为其中并不存在必须滋生偏见的土壤。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最重要的内群体,然而,时代不可避免会对他施以影响。过去一个世纪中,国家和种族成员资格的重要性逐渐提升,而家庭和宗教身份则日渐式微(但它们的影响至今仍不可小觑)。女性如今已经承担起一度专属于男性的角色,让叔本华的反女性主义论调显得那么陈旧迂腐。
从美国人对移民的态度转变,我们可以看到“国家”这一内群体概念的变迁。如今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很少会对移民抱有理想主义的态度,不再觉得为受压迫的人们提供家园是自己的责任和荣幸。
1918—1924年间,反移民法得以通过。二战之后,更多的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他们哭喊着想要入境美国,但那种挥之不去的愁绪即使再强烈,也并不足以让美国人对难民敞开怀抱。无论从经济学还是从人道主义角度看,放宽移民限制的理由都非常充分。保守主义者害怕激进思想的渗入、新教徒担忧自身本就岌岌可危的主流地位更加不保、反犹分子拒绝更多的犹太人,还有劳工组织苦恼的是工作岗位不足,新移民恐怕会抢走本地人的饭碗,进而威胁当地的安稳秩序。
在有据可考的124年中,大约有四千万名移民来到美国,有一年的移民数量甚至多达一百万。在所有这些移民中,85%来自欧洲。一代人以前,反对的声音鲜有耳闻。然而时至今日,几乎所有的移民申请都被拒绝,社会上愿意为“流离失所人士”发声的人也所剩无几。时代变迁,内群体的边界愈发收紧:外来人士被认为是可疑的,理应拒之千里。
在特定的文化中,不仅内群体的重要性和定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个体也是一样,很可能在某段时期认同这个群体,在另一个时期又认同那个群体。
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大会上的一项决议对我们很有启发。对当时的参会人员而言,民主党是非常重要的内群体。但党派的定义(如其在国家平台上所述)却让他们无法接受。为了让每个成员都满意,“民主党”这个类别被重新定义为“包含所有支持地方自治,且反对强集中、家长式政府的人。此外,观念或领导方针受国外势力、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或公平就业委员会所影响的人都应予排除”。
为了满足个体的需要,内群体经常会被重新定义。如果需求极为强烈,那么对内群体的重新定义,或许基本就意味着对外群体的憎恨。
我们此前这样概略地定义了内群体:在使用“我们”一词时,其所表达的含义是等同的。但读者们或许已经发现,个体对各自在内群体中的成员身份各有不一样的看法。第一代意大利裔美国人会认为,相较于自己的下一代,意大利背景和文化对他们来说更重要。青少年可能会觉得街头死党比学校中的内群体更重要。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即便无法脱离某个群体,个体仍可能会主动排斥。
为了解释上述情况,现代社会科学引入了“参照群体”的概念。参照群体就是“个体认为自己所属的群体,或在心理上希望与之相关联的群体”。
通常而言,内群体也是参照群体,不过也有例外。举例而言,一位亚美尼亚裔的牧师在新英格兰的一个小镇履行神职。镇上的居民理所当然地就将他归为亚美尼亚人。然而,尽管很少刻意抗拒自己的出身,他本人也很少会想到自己的背景。他的参照群体(即生活重心所在)就是他的教会、他的家庭以及他所生活的社区。可惜,镇上的居民仍然坚持把他当作亚美尼亚人看待,甚至比他自己更看重他所属的种族内群体。
亚美尼亚裔牧师在社区中处于 边缘 地位,很难与自己的参照群体产生关联,因为来自社区的压力迫使他们与自己内心认为并不太重要的内群体捆绑在一起。
从很大程度上看,所有少数群体都处于同样的边缘地位,由此引发的不安全感、冲突和烦躁恼怒等阴魂不散。每个少数群体都会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更大的社会中,其中的诸多习惯、价值和规则都业已确定。因此,在语言、行为举止、道德和法律方面,少数群体的成员们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遵从占主导地位的多数群体。他或许一边完全忠于自己所属的少数内群体,但同时也总要适应主流群体的标准和期望。沿着这条逻辑线往下想,就会明白为什么所有少数群体或多或少都处在社会的边缘位置,又为什么他们总会忧虑不安,心存怨怼。
关于“社会距离”的研究有助于厘清内群体和参照群体之间的差异。研究中,受试者要在E.S.博加德斯提出的量表上表明自己对不同种族和国家群体的接纳程度:
1.成为姻亲
2.参加同一个俱乐部的好朋友
3.住在同一条街上的邻居
4.成为同一职业的从业者
5.作为同一国家的国民
6.是外国游客
7.应予驱逐出境
这一研究最令人惊讶的发现在于,无论经济地位、社会信仰、受教育程度、职业情况,甚至所属族群如何,偏好的模式在全国普遍相似。大多数人,无论其状况如何,都更愿意接纳英国人和加拿大人作为美国国民、邻居、社会地位平等的伙伴或亲属。对于美国人而言,这些种族与之社会距离最小。可印度人、土耳其人和黑人就与美国人的社会距离最大。这种排序或许略有差异,但大致上保持稳定。
虽然受偏见群体的成员倾向于把自己所属群体排在接受程度较高的位置,但对其他群体的排序也和大多数人一样。例如,在一项以犹太儿童为受试者的研究中,我们发现,社会距离的标准模式依然存在,只是犹太儿童把犹太人列为高度可接受的对象而已。
上述研究让我们不得不归纳出这一结论:少数种族群体的成员倾向于形成跟主流种族群体一样的态度。换言之,主流群体是少数群体的 参照群体 ,对少数群体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迫使后者遵从。然而,这种遵从很少会引起少数群体对其内群体的否定。综上所述,内群体和参照群体在态度的塑造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在,我们要理解和探讨的是关于偏见的一个重要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所有群体(无论是内群体还是参照群体)都会形成特定的规范和信念、标准和“敌人”,以此满足自身适应性的需求。此外,这一理论还认为,群体面对的或大或小的压力能让所有个体成员保持一致。内群体的偏好一定是个体的偏好,内群体的敌人也一定是个体的敌人。
通过影响个人来改变态度通常都是无用功。假设孩子在学校学习到了多元文化课,但这堂课所学的内容,很可能因为家庭、伙伴或邻居等更容易接受的规范而被抵消。例如白人后裔的学校里,尽管老师再三强调,所有人种都是平等的,只要孩子的父母还日复一日地在孩子耳边唠叨“黑人是下等的家伙”,孩子就很难因为老师一时的教授而产生改变。要改变孩子的态度,就要改变上述对孩子来说更重要的群体的文化平衡。在孩子作为个体能够真正践行包容的态度之前,他的家庭、伙伴和邻居必须首先认同这种包容的态度。
请读者自问,你自己的社会态度,是否实际上与自己的家人、社会阶层、职业群体或教会中的人保持高度一致?或许答案是肯定的,但更有可能的是,读者会回答说,在各个参照群体中,主流的偏见相互矛盾,他无法“认同”每一种,也做不到这样。他或许还会认为自己的偏见模式是独特的,与其作为成员而所属的每个群体都不同。
其实,任何群体规范系统中,成员只能实现大致遵从。成员的态度或许会稍有偏离,但不会偏差太大。
我们所表现的这种遵从是个体习得、个体需要和个体生活方式的产物。
谈到态度形成的问题时,我们很难在“集体取向”和“个人取向”之间取得适当平衡。本书所持的立场是,偏见归根结底是个性形成和发展的问题,不会存在两种毫无差别的偏见。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忠实反映群体的态度,除非个体需要或个人习惯促使他这样做。同样,本书也认同,偏见常见的来源之一就是反映内群体成员身份对个体性格形成影响力的需求和习惯。我们在抱有理论中个人主义观点的同时,并不否认集体对个人的重大影响。
严格来讲,内群体的存在必然暗示着某些对应的外群体的存在。不过,这个逻辑本身对我们而言没有太大意义。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忠于内群体的人是否天然会对外群体不忠实,会对它抱有敌意或有其他形式的负面态度。
法国生物学家费利克斯·勒·唐泰克坚持认为,从家庭到国家,每个社会单元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拥有“共同的敌人”。著名的马基雅维利式的手段也与之类似,即创造共同的敌人以促进内群体的凝聚力。苏珊·艾萨克斯则研究了幼儿园孩子看到陌生人到来时的反应。她写道:“外人的出现首先是群体抱团、提升凝聚力的基本条件。”
不可否认,如果存在具有威胁的共同敌人,那么内群体成员的向心意识会得到提升。家庭成员(如果这个家还没有分崩离析)面对困境时会更有凝聚力。国家也是一样,战争时期,大家会拧成一股绳。但心理层面上看,人最渴望的其实是安全感,而不是敌对。
对外群体的仇视能够强化我们的归属感,但这并非必要的。
由于内群体对我们自身的生存和自尊有基础的重要性,我们往往就会对内群体产生一种党派忠诚感和种族优越感。如果问一个七岁的孩子:“这个镇上的孩子和隔壁镇上的比,或者和史密斯菲尔德(一个附近的小镇)的比,谁最棒?”孩子们基本上都会这样回答:“当然是我们镇上的。”如果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孩子们通常会说:“我又不认识史密斯菲尔德镇的孩子们。”这个例子明显说明了内群体和外群体的主要差别:熟悉的即会 被偏爱 。我们或多或少会觉得陌生的东西比较差,没那么“好”,但也没必要由此产生敌意。
因此,人们因内群体成员身份不可避免一定会对内群体有一定程度的偏爱,但对待外群体时,这种互惠的态度或许就会有很大差异。一个极端是,外群体会被当作共同的敌人,以求保护内群体,强化内在的忠诚度;另一个极端是,外群体会得到理解和包容,甚至会因为其多样性而受到欢迎。
从某种程度上说,“世界忠诚”是极难实现的。因为“人类”这个包罗万象的大群体,似乎很难形成一个内群体,哪怕是“世界大同”的忠诚拥护者也做不到。假设有位外交官正在和其他国家的代表们一起开会。这些人的语言、礼节和意识形态都各不相同。就算这位外交官对“世界大同”抱有热忱的信念,当时仍逃脱不了某种陌生感。他的礼仪得体和公正道义都是依照自己的文化来的,其他语言和习俗不可避免会看起来有些奇怪,就算不说是次等的,也稍显荒谬和多余。
假设这位外交官思想开明,能看到自己国家的诸多不足之处,也真诚希望各种文化的优点汇聚一堂,共建一个理想的社会。但即便是这样极端的理想主义,他也只会做出十分微小的让步。他会发现自己会真心实意地捍卫本国的语言、宗教、意识形态、法律和礼节,毕竟,祖国的生活方式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他无法轻易背弃整个生命的根基。
我们都会不由自主地偏爱自己熟悉的事物。当然,一个游历甚广的人,或者具有国际视野的人,会对其他国家的人更为友善。他明白,文化上的差异并不一定意味着民族的劣等。但如果一个人既没有想象力,又见识浅薄,他就需要借助人为的支持。他们需要符号让人类内群体显得更真切,但符号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国家会有国旗、公园、学校、国会大厦、货币、报纸、假期、军队和历史档案等等,但从国际化的角度看,这些世界大同的符号才正处于发展中,且人们关注得不多。人类亟需这类符号,因为它们能提供心理锚点,由此“世界忠诚”才有可能发展出来。
实际上,种族本身已经成为很多人心中最重要的内群体。现在来看,“种族观念”和“世界大同”这两种观念(即最外围的两个内群体)之间的冲突,或许会演变成人类历史上最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关键在于,种族战争爆发之前,对全人类的忠诚是否可以建立起来。
理论上看,这是可行的。如果我们能及时学会如何去做,有一条心理原则或许能发挥作用。这条原则认为, 同心圆一样的忠诚不会必然造成冲突 。投入更大的圈子,并不意味着要毁掉对小圈子的依恋。 相互冲突的忠诚几乎不可避免地都是包含了同样的范围 。重婚者建立了两个姻亲家庭,这会给他自己和社会带来极大困扰。叛徒效忠于两个国家(一个是名义上的,一个是实际行动上的),除了会让自己心思陷入混乱,从社会角度看也是犯下了重罪。很少有人会承认自己有两所同学段的母校、两种宗教信仰或属于两个兄弟会。反之,世界联邦主义者可以同时是热爱家庭的人、热心的校友和忠心的爱国者。
研究人员发现,有些十二三岁的孩子具有高度的“互惠意识”,也就是说,就算更偏好自己的生活模式,他们仍会承认所有种族都具有同样的价值和优点。这为越来越广泛的人类共同体奠定了基础,人们在忠于人类共同体的同时也不会失去自己此前的群体依恋。一个人只要习得了这种互惠态度,就能将其他国家纳入自己的效忠范围。
总而言之,内群体成员身份对个体的生活至关重要。我们更偏爱熟悉的事物。一旦其他人即将威胁,甚至只是质疑我们的习惯,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有所防备。偏好内群体或偏好参照群体的态度,不一定意味着对其他群体的敌意——哪怕敌意通常有助于增强内群体的凝聚力。较小的忠诚圈可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扩展为更大的忠诚圈。这种理想的状态或许并不能够总是成为现实,但从心理学角度看,这是有希望达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