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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先入为主是常态

人为何如此容易就会陷入种族偏见?答案就是我们此前提到过的两个基本要素天生普遍存在于人类思维中: 敌意和错误归类 。我们暂且搁置敌意及相关问题,先考虑人类生活和人类思维中,某些会让人不由自主形成错误预判或范畴预判的基本情景——这些预判会让人们走到种族对立或群体对立的边缘。

群体的划分

世界各地的不同群体都会彼此区隔。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的同类交往、饮食、玩耍、居住。他们相互拜访,也更愿意有相同的信仰。这种自发的凝聚力在很多时候只是出于对方便的考量。

因为如果跟同类聚在一起,我们能轻松完成大部分日常事务。圈外人很有可能无法理解我们跟朋友打闹闲聊时的笑点。如果硬要把不同风格习惯的人凑在一起,那场面就会很尴尬。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有阶级偏见,只是我们跟同阶层的人相处时会比较舒服自在。此外,同阶层、同种族或同信仰的人中,有很多都适合一起玩耍、生活、用餐或组建家庭。

在工作场景中,我们有更多机会接触外群体的成员。在多层级的行业或公司中,管理者必须要与工人打交道,行政人员也要和保安打交道,销售人员也要跟后台文员打交道。在操作间,不同种族的人可能会并肩工作,不过闲暇时,大家还是更愿意留在能让自己觉得舒适的小群体内部。

少数群体之所以疏离,并不完全是主流群体的压迫所致。他们只是更喜欢跟自己人在一起,这样就不必紧张地说外语,也不用时刻注意言行。就像大学聚会老友见面一样,和跟自己有一样传统和背景的同学在一起才能“放松”。

实际上,人类群体自一开始就倾向于彼此划分。这种倾向并不是因为群体本能,也不是出于“同类意识”或偏见,而是因为在自己所属的文化中,人们最自如、轻松,也最有归属感和自豪感。

然而,分离主义一旦出现,各种心理上的猜忌就有了温床。群体间很少有沟通的渠道,因而彼此间的差异很容易就会被放大,差异存在的原因也很容易被误解。最重要的是,分离或许会导致真正的利益冲突以及很多想象中的冲突。

举个例子,德州墨西哥裔的工人胡安与他的白人雇主几乎毫无交集。他们居住地、语言和传统不同,各自去的教堂也不同。他们的孩子很有可能会在不同的学校念书,也不会成为玩伴。雇主只知道胡安会来上班、领薪水、下班。他发现胡安的工作表现时好时坏,看起来懒散且难以沟通。于是,雇主很容易就会产生这样的印象,胡安所属的整个群体都会有这样的特质,进而就对墨西哥人产生了刻板印象,认为他们懒散、浅薄、不可信赖。之后,如果雇主发现胡安的工作失误给自己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这就埋下了敌意的种子——特别是如果他认为自己的高赋税和财务困难都是拜墨西哥人所赐,敌意就会更深。

现在,胡安的雇主认为“所有墨西哥人都很懒惰”。等他遇到一个不认识的墨西哥人时,就会带着这种刻板印象。这种预判是错误的,原因有二:(1)并非所有墨西哥人都一样;(2)胡安并不是真的懒惰,而是个人价值观让他显得行为懒散。事实上,胡安喜欢和自己的孩子待在一起,也会庆祝宗教节日,还得修葺自家房屋。雇主对这些一无所知,所以按照逻辑,他应该说:“我不知道胡安为什么有这种表现,因为我对他本人还有他的文化背景没有太多了解。”可是,雇主却采用了过于简单的方式处理这个复杂的问题,将一切归因于认为胡安和墨西哥人都很“懒惰”。

话说回来,雇主的刻板印象并非“空穴来风”:胡安的确是墨西哥人,确实在工作中的表现时好时坏。还有一种可能,雇主也接触过其他墨西哥工人,在他们身上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证据充分的归类”与“错误归类”之间的界限很难划定,对本身就抱有归类概念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分类的过程

人类在思考时,必须借助分类。分类一旦确定,就会成为日常预判的基础。我们完全无法避开这个过程,因为生活的有序就有赖于此。

可以说,分类的过程有五个重要特征:

(1)分类可以将事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和集群,进而引导日常行为调整 。人们大部分时间都必须倚仗先前形成的各种类别。天色变黑,气压下降,我们就会预测大雨将至,为此,我们会带伞出门。看到一只发狂的狗冲下马路,我们就会将它归类为“疯狗”,继而躲远。如果身体不适,我们去看医生,就会对他的医术有所期待。面对以上种种,还有数之不尽的其他情况,我们会对单独事件进行“归类”,将之纳入熟悉的框架内,并采取相应行动。不过,我们有时也会犯错:某一事件并不符合该类别。例如,低气压不一定下雨;乱跑的狗不一定发疯;医生也不一定够专业等等。然而,由于我们考虑到预期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合理的。尽管有时我们会把事物归错类,但至少尽力了。

所有的一切都显示,我们会按照生活经验自动把事件区分为不同的集群(概念、类别),尽管可能不一定正确,但归类的过程仍主导着我们全部的精神生活。每天,我们都会遇到无数事件,但无法处理这么多,所以要顺利解决,就要对事件进行分类。

(2)类别化会尽可能扩大一个集群所集合的内容 。人在思考时会有奇怪的惰性,总希望能轻松解决问题。因此,遇到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之迅速归于某个合适的类别,并根据类别来预判解决方法。据说,偷懒的海军军医只会将前来就诊的病人分为两类:如果身上有可见伤口,那就在伤口上涂碘酒;如果看不到伤口,就给病人一把盐。只借助两个类别,他就可以顺利完成任务。

换言之:在对环境事件进行分类时,思维倾向于使用解决问题所需的“最粗略”的方式。如果上例中的军医在工作时因为过于草率而受到批评,那他可能会调整之前的方式,采用更细致的诊断分类方式。但大部分时间,只要可以,我们就更倾向于用粗糙的过度归类来“摆平”问题。(为什么?因为这样最节省精力,除非是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否则我们不愿浪费一丝心力。)

这种倾向的影响显而易见。如果白人雇主日常行事的依据是“墨西哥人都很懒惰”的归类结论,那么比起针对个别员工了解其行为背后的原因,过度分类可以节省很多心力。

(3)分类能让我们快速辨识相关对象 。每个事件都有某种特征,提醒我们将对类别的预判转化为行为。看到一只胸前长着红色羽毛的鸟,我们就会想到“知更鸟”。看到横冲直撞的汽车,我们就会想到“司机喝醉了”,并采取相应行动。

由此,我们看到的事物、判断的方式以及采取的行动,都与类别有密切且直接的关系。事实上,我们之所以对事物进行分类,就是为了帮助自己形成感知,并采取适当行动——换言之,是让我们迅速、顺畅且连贯地调整生活。即便我们在归类时经常犯错,并由此陷入麻烦,但大多数情况下,归类的方法都比较可靠。

(4)类别会对自己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染上同样的概念和情绪色彩 。有些类别几乎完全是指示性的,我们称之为概念。树这一概念是由我们对数百种树木种类和成千上万个别树木的印象集合形成的,但它本质上只有一个概念性意义。但很多概念除具有“意义”外,也包含独特的“感觉”。我们不仅知道“杠精”“乡巴佬”这几个词的含义,也会对这个概念产生喜欢或厌恶的感觉。

(5)类别或多或少是理性的 。我们已经说过,类别通常是基于某些“事实根据”。理性的类别就是如此,会随着相关经验的增加而不断扩大、固定。科学定律因为有经验作为支撑,也是理性类别的一种。任何符合某一定律的事件总会通过某种方式发生。即便定律并非百分之百准确,但我们认为,如果定律在预测事件发生与否方面准确率很高,那它就是理性的。

非理性类别是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形成的。这可能是因为这个人单纯只是不知道证据的存在,因而产生误解。很多概念都来源于传闻或二手信息,难免会造成错误信息的归类。比如说,假设孩子在上学时需要形成某些大致的概念,如对西藏人的概念,多数孩子只能相信老师和课本提供的信息,所以很可能会出错,但孩子已经尽力了。

另一种影响更深远、也更令人困惑的非理性预判就是无视证据。一个牛津大学的学生曾经说:“虽然我也没遇见过哪个我讨厌的美国人,但我就是鄙视他们。”在这个案例中,类别其实和这名学生的亲身经历相矛盾。偏见最奇怪的特征之一就是,即使已经知道了更全面的信息,我们还是会坚持原本的预判。神学家告诉我们,因无知而误判不为罪,但刻意无视而坚持误判则是一种罪过。

当类别与证据相冲突

就本书主旨而言,我们必须要明白,类别如果与证据相冲突会怎样。大多数情况下,类别都相当顽固,抗拒改变。这是让人意外的事实。毕竟,我们之所以会归类,就是因为这种机制颇有成效。为什么要为了一个细微的新证据改变已有类别呢?既然我们已经习惯了下意识地归类模式,也对此满意,为什么又要想方设法寻找另一种模式的优点?这样只会打乱原本就已经令人满意的习惯。

如果新证据可以强化我们此前的信念,那我们就会有选择性地将其纳入既有分类。假使得知某个苏格兰人确实很小气,那我们就会暗暗得意,因为这验证了我们的预判。“我早就说过。”这句话说出来就让人高兴。然而,一旦发现证据与此前的想法不符,我们就很有可能心存抗拒。

面对相互矛盾的证据,我们通常会启动某种心理机制坚持此前的看法,即允许例外存在。“是有好的黑人,可是……”或者“我有几个好朋友就是犹太人,但是……”这是一种让人放下戒备的方法,排除了一些正面案例后,负面的评价就适用于所有其他案例。简而言之,人们很难接受反例,更懒于以此调整自己的分类,而是敷衍地承认它存在,继而予以排除。

我们就称这种心理机制为“二度藩篱”。若一个人心理上拒绝接受某一事实,就会将之当作例外,但心门会匆匆关上,不会冒险任由其敞开着。

人们只在两种情况下不会启动“二度藩篱”机制来捍卫既有分类。第一种情况比较少见,即 习惯性的开放心态 。有些人似乎终其一生都很少用既定的框架看待事物。他们质疑所有标签、类别和笼统的说法,习惯性地坚持去了解每个宽泛的分类背后是否有证据支撑。这些人深知人类本性的复杂多样,所以对种族分类非常谨慎。就算他们抱有某种看法,一般也相当不确定,一旦有反例出现,就会修订自己业已形成的种族概念。

第二种情况就是出于纯粹的 自我利益 而修正既有概念。人们或许从某种惨痛的经验中发现自己的既有分类是错误的,不得不予以纠正。举例来说,一个人可能不知道食用菇的正确类别,结果误食毒菇而中毒。此后,他就会修正自己的分类,避免重蹈覆辙。还有,另一个人或许认为意大利人都野蛮无知,喜欢大声喧哗,结果后来却意外爱上了一个意大利的大家闺秀。于是,他发现,为了自己未来的幸福着想,他最好先修正先前的分类,建立更正确的假设,即世界上的意大利人形形色色,并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

然而,人通常总是有很多理由坚持自己的预设立场,毕竟这样毫不费力。更重要的是,亲朋或者同事往往会认同并支持我们的预判。若是发现自己的分类与邻居的相似,我们就会感到宽慰,毕竟我们的自我感觉也有赖于旁人的善意。只要自己所确信的已经能满足自己和周边人的需要,就没必要一直重新检视,构成生活之基础的信念尤其如此。

以个人价值为类别

建立框架对于健康的心智生活非常重要,但框架的存在不可避免会导致预判的出现,进而可能会产生偏见。

一个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分类就是个人价值观。这是人们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我们很少反思或评估自己的价值观,只是去感受、肯定和捍卫它。个人价值观相当重要,证据和理性通常都必须服膺于它。假使在某个尘土飞扬的地区,一个农民听到游客抱怨沙尘漫天,那他为了反击,为了捍卫这片自己深爱的土地,就会说:“我跟你说,我就喜欢尘土,这能净化空气。”其实农民的辩驳并无逻辑,但却捍卫了自己的价值观。

作为自身生活方式的拥护者,我们不由自主就会像党派人士一样。人的推理方式只有一小部分属于心理学家所谓“导向性思考”,即完全通过外部证据决定,着重客观问题解决的思考模式。一旦涉及感受、情绪和价值观,我们就会进入“自由思考”“期望思考”或“空想”的模式。这种终于个人价值观的思考方式完全是自发的,因为人生在世的目的就在于追寻价值观,过协调一致的生活。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仰赖汲取于个人价值观的预判。

个人价值观与偏见

显然,对个人生活方式的肯定,本身就会带我们走到偏见的边缘。哲学家斯宾诺莎提出了“爱之偏见”,将之定义为“对某人的感觉,出于喜爱而有失偏颇”。坠入爱河的人会对所爱之人的优点过度归类,认为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完美无瑕。同样,教堂、俱乐部、国家的忠实支持者可能也会如此,“出于喜爱而有失偏颇”。

与“爱之偏见”相对的是“恨之偏见”(也就是斯宾诺莎所说“出于憎恶而给予对方过低的评价”)。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相较于“恨之偏见”,“爱之偏见”对人类生活有更为基础的作用。一个人必须首先高估其所钟爱的事物,此后才会轻视与其相对的事物。我们修建藩篱,主要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珍爱的一切。

正向依恋 对生活至关重要。婴幼儿如果没有对照护者产生依赖关系就无法生存。他必须先热爱并认同某个人或某件事,之后才能学到恨。在能够定义会对自己产生威胁的“外群体”之前,他必须先找到家人圈和朋友圈。

对于“爱之偏见”,我们为什么甚少讨论?原因之一在于“爱之偏见”很少带来社会问题。没有人会反对我过分偏袒自己的孩子——除非偶尔孩子对邻居家孩子产生了敌意。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分类价值观时,很可能牺牲其他人的利益或安全感。如此,我们看到的是这个人的“恨之偏见”,却没有意识到“恨之偏见”正源于其对立面“爱之偏见”。

“恨之偏见”其实反映了一个人自身的价值体系。我们重视自己的生存模式,并相应忽视(或主动贬低)会威胁到自己生存模式的事物。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说:“从人们对待不得不有所接触的陌生人时表现出的不加掩饰的厌恶和反感,我们就能看到自爱和自恋。”

这种现象在战争时期尤为明显。敌人对我们所有的或者说近乎所有的正向价值观带来威胁时,我们就会加强抵御,格外放大自我立场的优点,认为自己完全正确——这也是一种过度归类。(如果不是抱持着这种信念,我们就无法集中所有精力抵抗。)可如果我们百分之百正确,那么敌人肯定是百分之百错误,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消灭敌人。然而,即使以战争为例,也是基本的“爱之偏见”更为重要,“恨之偏见”不过是其衍生品。

尽管可能会存在所谓“正义战争”,即对某一方价值观的威胁切实存在,且必须予以反抗,但战争总会使某种程度的偏见成为必要。敌国带来的严重威胁会让人认为敌国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因此敌国的每一个公民都是一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平衡和区别对待就无从谈起。 CqXz+RVkjV9ORK0K2nRH+1QDwahK6dyQwcN9369VkwQVpaOd/Y1ojBOCJYFPz9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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