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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定之礼,错爱一生

人的一生中,注定会有一个人,“与之携手,生死挈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人世间,也有人注定无法品尝这种感觉。爱情之于他们,如风般转瞬即逝,终其一生,无法企及。

胡适的爱情就是这样,无可奈何却无法重头再来。他与江冬秀的婚姻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时,他根本不明白婚姻的意义,迷迷糊糊与她结下了文定之礼。多年后,当他明白后,木已成舟,无法挽回。

多年后,阳光卫视在《百年婚恋之胡适》中说:“在安徽绩溪,一个穿着花袄花裙花鞋的农家小脚女子江冬秀长到了15岁。由父母作主,在她什么都不懂的时候,父母让她与一个比她还小一岁的男孩订了婚,那个男孩叫胡适。”

在这场婚姻里,伤心绝望的岂止胡适一人,江冬秀也是无从逃脱。虽然,胡适甘愿听其任之,可这是那个花袄花裙花鞋的女子想要的吗?多年后,她做了很多过激之事,可15岁的她与胡适一样懵懂无知。

这段孽缘有一段戏剧性的过程,只可惜生活不是小说,这段戏剧到了最后,终于走向了悲剧。缘起缘灭间,有属于它美不可言的开始。即使阴差阳错,却也是早已注定。命运何其残酷,纵然有千般不甘,却也无可奈何。

胡适的姑婆是江冬秀的舅母,因着这层十万百千里的关系,两人被月老牵到了一起。那年那天,绩溪旺川,姑婆之家,江冬秀的母亲、胡适和冯顺弟聚在一起看神赛会。才识博洽,明眸皓齿,江冬秀的母亲一眼便相中了胡适,表示要将江冬秀许给胡适。

此时的胡适,正全神贯注的看着神赛会,他不知道眼前的女人要将女儿嫁给自己,他更不知道这段婚姻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是多么沉重不堪。那是一段无法抛弃的责任,一段需要背负一辈子的责任。穷其一生,无处可逃。

江母找到冯顺弟说明来意,每字每句皆透漏着丝丝热情。江母觉得胡适无可挑剔,是她家女儿最好的归宿。多年后,当江母看见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时,不知是否还有当时的热情昂扬,如果她知道事情会这样发展,还会不会将女儿交给胡适?

此时的冯顺弟却是顾虑重重:首先,江冬秀比胡适涨一岁,绩溪俗谚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之说;其次,江冬秀属虎,她认为属虎之人命硬,更别说是只“母老虎”;最重要的是,胡家家道中落,而江家却正值中兴,有兴衰不相称之虑。因着多种原因,冯顺弟一直未表态。

对于这些,江母颇不以为然,为了促成这段姻缘,她找到胡适的本家叔叔胡祥鉴做媒,因着胡祥鉴是江冬秀的先生,遂其很希望促成这段“美满姻缘”。胡祥鉴来到胡家,百般讨好,万般怂恿。于是,冯顺弟答应让他把江冬秀的“八字”拿来,看看再说。

红纸“八字”,算命先生掐指推理,江家女子命带宜男,生肖隽好,不冲不克,即便女大一,也丝毫没有妨碍。先生的几句好让冯顺弟心下宽了几分,但也不敢猛撞行事,终究是旧式的女人,竟然让她想到了一个试探的法子。

冯顺弟将江冬秀的“八字”轻轻折好,放进竹筒里,拜访在灶王爷前。此竹筒中,还放着几个女子的“八字”。许久后,胡家风平浪静,丝毫没有不祥之兆,冯顺弟才确信江冬秀是适合胡适的女子。

冯顺弟跪倒在灶神前,双手合十,虔诚叩拜,拿起竹筒摇晃,之后,用筷子在竹筒夹出一个“八字”来,顺手摊开,正是江冬秀。冯顺弟乐开了花,直觉是“金玉良缘”,瞬间定下了江冬秀。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在“神”的见证下,破茧而出。

冯顺弟是信佛之人,当写着江冬秀的“八字”映入眼帘时,一切已然尘埃落定。她甚至相信胡适和江冬秀是命中注定。可这一切之于胡适和江冬秀,不过是一场闹剧,只是一个巧合连着另一个巧合罢了。

此后不久,胡适辗转去上海学习,之后留学美国。十一年间,他和江冬秀从未碰过面。也许是命运如此,十一年后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他明白了爱情的定义,明白了婚姻的意义,千般不愿和江冬秀完成那段荒诞的姻缘。

那时的胡适思想走在前沿,是中国鼎新的青年,对那些封建礼仪厌倦透顶。午夜梦回,想到自己的婚姻,都会觉得好笑之极。可后来的他却不得不向这个“好笑之极”低头,甚至贡献出一辈子的爱情。

在美国,胡适有了属于自己的刻骨铭心,他体会到了爱情之于人生的美妙。他终于明白婚姻是神圣纯洁的,是不可欺的。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心甘情愿,而非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和一个不相识的女子走进婚姻殿堂。

胡适不想回去完成自己的婚姻使命,但冯顺弟却一心盼着儿子回家履行当年的承诺。爱情、亲情让胡适左右为难,想起母亲鬓角的花发,想起母亲日夜的操劳,他终究是放弃了爱情,选择了亲情。

胡适是个极其孝顺的孩子,知道母亲将其养大很是不易,不忍伤了母亲的心,最终不得不忍痛割爱,放下心中的执着,于1917年回家,遵从母命同江冬秀完婚。胡适心中向往自由,渴望爱恋自由,但不得不遵从母愿,接受母亲的“用心良苦”。

胡适“中等身材,清秀白净,坦率大眼,思想高超,光耀照人”,江冬秀“个子较矮、裹着小脚、眼中长翳、识字不多、相貌平平”。从相貌到才识,再到思想,她与他之间皆透露着格格不入。可越是格格不入,却越发的“天长地久”。

这种不折不扣的旧式婚姻,于中国新派的胡适来说,既滑稽,又讽刺。可命运赋予他的这一段婚姻,他终究无法冲破。他即使是反对封建的先驱者,却不得不做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他与她的矛盾异常分明,各自的世界明明是两条平行线,却硬生生的交错开来。

对于婚姻和思想的矛盾,胡适先生自己言:“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他硬生生的将自己劈成了两半,只为了给冯顺弟一个交代,只为了成全自己的孝顺之心。

胡适的无奈换取了一段婚姻,但他这段婚姻中,至少有一人是幸福的,那就是冯顺弟。她是真心喜欢江冬秀的,见儿子如自己心愿迎娶了江冬秀,心中不甚欢喜。那个上天派给自己家的儿媳妇,终于和儿子结成了连理。

如果说,冯顺弟为胡适付出了青春,那胡适为冯顺弟,也同样付出了青春。年少最美好的爱情是每个花季少男少女最向往的,可他却遵从母愿,放弃了爱情。

这对母子,为彼此的牺牲有目共睹。翻开那些记载历史的书卷,可以找到歌颂冯顺弟的伟大,称赞胡适的孝顺的只言片语,甚至他爱她,胜过她爱他。冯顺弟如果在天有灵,也许会悔恨当初的选择,还儿子自由。

结婚后,胡适在给韦莲司的心中写到:在家庭关系上,我站在东方人这一边,这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母亲,她对我的深恩是无从报答的。我长时间离开她,已经使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肠来违背她。

胡适孝心使然,娶了江冬秀,也许百般不愿,但他的世界天大地大,任其遨游,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上她。可自此以后,她的世界只有他,一心一意的爱着他,寸心不离。仔细看来,这段婚姻最大的受害者是她,是这个在封建社会中踏踏实实长大的女子。

从文定之礼到结成连理,胡适和江冬秀一路走来,没有风雨同舟,有的是两岸遥遥相望。错误的开始无法结束,只能至死方休。她一辈子紧随着他,不离不弃,可只有他们彼此明白,这种不离不弃中藏着多少眼泪。胡适深陷婚姻沼泽,或多或少的忍受着凄苦无奈。可不管过程如何,结局已经注定,他必须一步步自己走下去,无从抱怨。“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两句话,十七个字,最好的诠释了胡适的婚姻。 P5jcc6/FCWkKaYFAvAfA/ROnYVviMhu1TRFVUVzFrmUUlnRHeW6zIJFMbDxkMa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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