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稍后将看到的,考古学家称之为旧石器时代晚期(约公元前50000—前15000年)的社会有着豪华的墓葬和恢宏的公共建筑,这似乎完全颠覆了我们印象中的那个由平等主义觅食者小游群构成的世界。差距大到一些考古学家已经开始掉转方向,描述冰期的欧洲如何充斥着“等级化的”甚至“分层的”社会。在这一点上,他们与进化心理学家达成了共识,后者坚持认为支配行为在我们基因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当社会超越了小游群时,就必然会形成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的形式。
几乎所有更新世考古学家之外的研究者,也就是说,那些没有被迫面对这些证据的人,都直接忽略了这些证据,像之前那样继续推进他们的书写,就好像仍可以假设狩猎—采集者生活在原始的纯真状态中一样。正如克里斯托弗·博姆(Christopher Boehm)所说,我们似乎注定要在“霍布斯式的鹰派和卢梭式的鸽派”之间上演无休无止的循环战:将人类要么视为天生的等级主义者,要么视为天生的平等主义者。
在这方面,博姆的研究很有启发。作为进化人类学家和灵长目研究专家,他认为,虽然人类确实有支配—服从行为的本能倾向,这无疑继承自我们的类人猿祖先,但使社会独具人性的是我们有能力自觉地决定 不 那么做。博姆仔细研究了关于非洲、南美洲和东南亚现存的平等主义觅食者游群的民族志记录,发现这些游群会采用多种多样的策略来共同压制潜在的吹牛大王和恶霸,包括嘲笑、羞辱、冷落(对于顽固的反社会分子,有时甚至会直接暗杀) ,这些在其他灵长目中都不存在。
例如,大猩猩不会捶胸脯嘲笑彼此,人类却经常这么做。更惊人的是,虽然欺凌行为也许是本能的,但反欺凌不是:它是一种深思熟虑的策略,会这么做的觅食者社会表现出博姆所称的“算计智慧”(actuarial intelligence)。也就是说,他们知道不同的行事方式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后果:例如,如果技艺高超的猎人 不 被有组织地贬低,或者如果大象肉 不 由随机选出的人(而由实际杀死野兽的人)分发给群体,可能造成什么结果。博姆认为这就是政治的本质:有意识地反思所在社会可能走向的不同方向的能力,以及明确论证为什么该走某一条路而非其他道路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描述为“政治动物”是对的,因为至少据我们所知,这正是其他灵长目从未做过的事情。
这是一个高明且重要的论点,但是,像许多作者一样,博姆似乎非常奇怪地不愿意充分探究个中深意。现在让我们来想一下。
如果人类的本质在于我们是自觉的政治行动者,因而有能力接受形形色色的社会安排,这难道不意味着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其实应该探索过各种各样的社会安排了?结果令人困惑的是,博姆认为,直到晚近,所有人类都选择遵循同一个特定的制度安排——“直至等级制社会出现之前”,我们严格来说“世世代代都是平等主义者”——从而草率地将早期人类又抛回伊甸园。他认为,随着农业的产生,我们才集体步入等级制度。博姆坚称,在1.2万年前人类基本上是平等主义的,生活在他称之为“平等的社会中,在家庭之外没有支配者”。
因此,根据博姆的说法,在大约20万年的时间中,“政治动物”纷纷选择同一种生活方式;当然,后来他们开始奔向自己的锁链,猿类般的支配模式重新出现。“霍布斯式的鹰派与卢梭式的鸽派”之争的解决方案变成:我们的遗传天性是霍布斯式的,但我们的政治历史却几乎和卢梭所描述的一致。结果呢?一个奇怪的执念形成了,认为几万年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结论,尤其是当我们考虑到有些实际的考古证据显示“旧石器时代政治”的确存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