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普通的农村妇女申纪兰,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的诞生。1954年9月,25岁的她骑着毛驴走出大山,再转乘汽车、火车到北京,作为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她在合作社带领姐妹们争取到与男人同工同酬的权利。在她参与投票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2020年6月,91岁的申纪兰辞世。这个当年不识字的农妇,成为连续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辈子为人民代言。她的故事,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特点。
——广泛的代表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的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民众选举出能够表达自己意愿和利益的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广泛代表性是这一制度的鲜明特点。目前,中国各级人大代表有262万多人,在地域、行业、民族等结构上与整个社会的人民结构具有整体的对应性,确保国家权力机关能够全面地反映人民意愿。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代表占总数的15.7%,55个少数民族均有本民族代表。
中国的人大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许多来自基层。这样做的道理是,人民代表身在群众中间,更有利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如果说申纪兰的故事是旧社会翻身农民的民主、女性权利的胜利,“快递小哥”柴闪闪则反映着中国民主与时俱进。作为中国新兴的快递行业数百万快递员群体的代表,柴闪闪2018年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021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柴闪闪代表带来完善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等灵活就业劳动者社会保障等多项建议,直接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出台。
——民主集中制
中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整体,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不良现象。
民主集中制是原则,也是一种方法——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形成正确决策并有力地贯彻执行。正因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可以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经过长期实践,中国领导人得出结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三者有机统一
中国共产党不仅完成了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建国使命,也在执政后解决了民主运行的“超大规模难题”:如何使亿万人民能够成为一个整体,从而把国家权力切实掌握在人民手中?
中国在实践探索中找到答案——“三者有机统一”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回答了“谁来凝聚人民”,人民当家作主回答了“民主的目标为何”,依法治国回答了“如何治理国家”。
其内在机理是:人民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凝聚为有机整体;党和人民共同意志体现并成为宪法和法律;国家以宪法为根本法得以组织、运行和发展;权力运行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人民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法律及其实施都要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新中国的民主制度设计蕴含着防止乱象的深谋远虑: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防止“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现象;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止“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现象;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防止“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现象。
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起,支撑起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双轮驱动”:选举+协商
有人形容,中国的民主是“双轮驱动”:既有选举民主——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又有协商民主——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二者在不同层面和领域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使民主效能大大提升。每年的人大、政协全国“两会”,就像超长“民主开放日”,让人们看到中国民主“双轮”的有效运转。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就是充分体现这种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起源于8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在陕北的实践。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当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各项政策出台之所以较为顺利,是因为大量的矛盾或诉求在协商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化解或吸纳。
马克思指出,只有实现真正的民主,人类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马克思把他所要实现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界定为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来界定“人的解放”,而人的“自由发展”则是最为重要的民主价值。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只有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条件下,自由的价值才可能实现。
在现行中国宪法中,一共提到“民主”14次,“自由”13次,“人权”和“权利”共31次。
关于民主,宪法序言和总纲里提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专政、民主党派、民主集中制、民主管理等。
关于自由,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宪法第二章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提到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各种文化活动自由、婚姻自由等。
关于人权,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中共有九条涉及保护公民权利,包括财产、劳动与休息、受教育、女性、各民族,以及境内外国人、华侨等多方面权利。
资料来源:根据2018年3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整理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前的痛苦经历,让中国人深深认识到,没有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和人权。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从根本上消灭了阻碍人民享有自由的旧社会制度,人民的各种权利得到宪法保障。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日益富足。进入新时代,中国历史性地摆脱了绝对贫困,14亿多人口实现全面小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今天的中国人更加自信、自立、自强。
“自由意味着拥有一个可以使自己梦想成真的环境。”国际知名趋势研究者约翰·奈斯比特这样观察中国。
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追求,也是中国发展和繁荣的动力。顺着“改革开放——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的路线图,中国人摆脱贫困过上富足而尊严的生活,这是最大的政治,得益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