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不断强化版权保护意识,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为文化强区建设提供了版权力量。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地方工作要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将版权工作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金科先后4次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版权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监管和版权保护运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版权贡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多次就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宣传周活动开展、版权金奖评选、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创建等工作进行研究,将版权工作纳入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十大工程”项目予以推进,同时将版权保护和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并赋予一定的分值。
自治区版权局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制定下发《2022年版权工作要点》和《2022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安排》,对全区版权工作和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安排。多次召开版权工作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版权保护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根据工作任务特点,及时调整自治区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联席会议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职责分工。联合市场监管厅、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政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联合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扫黄打非”办公室制定《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牵头制定《西北五省版权执法检查协议机制》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二、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着力促进版权事业发展
始终把严格版权保护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不断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机制建设,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以日常监管为手段,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一)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自治区版权局按照“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要求,重拳出击,区市县联动,收缴侵权盗版书籍3.5万余册,查处了被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的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5·16”侵犯著作权案等17起案件,开展了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和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对广播电视台、IPTV、视听网站等传播平台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侵权线索22条,下发转办单6个,对发现的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侵权、停止接入,依法查处了2起非法经营涉少儿出版物案。
(二)深入开展“剑网2022”“秋风”专项行动
自治区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和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剑网行动”的专项通知》和《2022年全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双打”“剑网2022”“秋风”等专项行动的精准打击力度,对专项行动的目标、重点任务、行动步骤进行了明确。在对影视、音乐、新闻、动漫等领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媒体版权、院线电影网络版权、图片市场版权、流媒体软硬件版权等四项工作的专项整治,落实了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快速处理机制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四项工作措施,为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提供了保障。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5·16”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评选为“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三)严格进行网络监管
随着网络侵权盗版现象日益突出,自治区版权局及时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大型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组织对宁夏日报报业集团、银川新闻网媒体融合过程中的版权保护问题进行调研,听取一线媒体人意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备案的1.3万多家网站、2 700多个政务类自媒体、200多个移动应用程序详细备案信息全部纳入技术监测平台,利用人机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属地网站内容的巡查监管,对所辖区域互联网企业传播盗版影视节目等行为进行查处。重点对通过网盘分享、聚合盗链、微博微信、论坛社区等渠道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进行打击。
三、创新版权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版权服务质量
版权作品凝结着创作者的心血,也丰富着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群众对版权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自治区版权局不断加强版权合作,提高版权服务质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一)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充分发挥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召开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职责分工。以“三查一推进”为主要方式,对3个县30个(局、委、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检查计算机898台,对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发现的7家单位存在的问题限时进行整改。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集团二、三级企业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先后对8家国有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软件正版化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
(二)不断提升版权社会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升级版权作品登记服务平台,提升版权服务与管理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企业设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开展作品登记业务,先后在5市和2家企业挂牌设立版权工作服务站,2022年优秀版权作品登记数量达1 365件,同比增加125%。在银川市和中卫市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推荐《诗在远方——“闽宁经验”纪事》和《苦下到哪达哪达亲》两部作品、宁夏智慧宫文化产业集体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参评中国版权金奖评选。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两家单位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宁夏艺盟礼仪益文化艺术作品有限公司荣获“2022年度十大著作权人(美术类)”称号,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系统首次获得此殊荣。
(三)广泛开展版权工作宣传
充分发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作用,将主题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集中组织媒体对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和“剑网2022”专项行动进行宣传,联合市场监管厅公布2021年查处的十起侵犯知识产权(版权)案件,制作一部宣传片《保护版权就是保护我们的创造力》和两部公益广告片在各媒体平台播放。联合教育厅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网上版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参与学生23.3万人。在新《著作权法》颁布一周年时,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夏大学等单位召开著作权保护及案件工作交流座谈会。
(四)不断加强国际版权合作
不断提升版权合作水平,多渠道多方式进行版权输出输入。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充分发挥国家新闻出版署项目牵头引领作用,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向海外输出《诗在远方——“闽宁经验”纪事》韩文版和英文版;同时针对领导人著作,用英语、俄语、法语等多语种向海外主题输出第三卷和第四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 765册。宁夏广播电视台引进区外电视剧13部,涉及版权经费800万元左右。宁夏智慧宫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面向阿拉伯国家输出图书版权119种11.9万册,创造版权价值达1 785万元。宁夏艺乐升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艺乐升辉乐谱授权第三方交易平台完成乐谱交易200余首,填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音乐版权领域的空白。
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安排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版权保护、加强执法监管、深化版权合作服务,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全力推动版权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为知识产权建设作出更多版权贡献。
(张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