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是上前年的冬天由局机关政治处下挂到渡舟派出所的。为什么“下挂”?升“副处”呗!按规定,我这种工作年限的民警“升副处”必须要有多少年多少年“基层”工作经历,我若不挂到派出所里去,条件就不够,条件不够便没法升“副处”。说来这也是公安的无奈、警察的无奈。公安机关是政府机构除教育部门外人员最多的,若是论辛苦,没哪个部门可比,若是论伤亡,和平时期,更是军队都没法比。但这支队伍人多粥少,职级普遍偏低。“一府两院制”,同样工龄,同样学历,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要比警察至少高半级。我有一个同学,高中时我俩成绩不相上下,后我碰巧考上了大学,他碰巧没考上。他去参军,我去高等学府深造。几年后他转业到检察院,我去山区支边当老师,然后又调回来搞公安。我俩年龄一样大,学历呢,我假装要高许多。可是人家早就享受正处待遇了,我还老在主任科员(正科)的门槛儿上灯晃!他曾经开玩笑取笑我:“你那文凭,拿也白拿了……要是在我们检察院,锤子大爷才稀罕主任科员!”呵呵,这是旁外话,老同学闹着玩的,不必当真!
警察的职级低呀,领导清楚,若不想办法打点“擦边球”尽可能让民警职级升上去享受到一定的待遇,心里总觉得是对不住部下的,过去公安机关的领导如此,现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也如此,大同小异,没啥不妥,地方政府心知肚明,也都认可,从不上纲上线的说哪儿要不得!
我“下挂”到派出所,其实并未去上班,只是偶尔去所里开开会、领点补助。因为那时我还是公安部的全脱产签约作家,红头纸文件摆在那里,我可以全职在家写作,单位的待遇一分不能少!
我第一次去,所里在食堂加了菜,一是“欢迎我”,二是快过年了,大家也假装“聚一聚”吧!那次“聚餐”,好几个老民警向我提到了“F”,说他才是“派出所的金牌调解人”,我该写一写他,因为有他的“努力工作”,派出所少了诸多麻烦,派出所的民警少了诸多烦心事!
大家要我写,那是因为大家知道我是个“公安作家”,也写和“包装”过一个“派出所里的金牌调解人”。那个“金牌调解人”是区局石堰派出所的,也是乡村派出所,离城很远。他叫周建,由副职公安员转入公安队员,从警二三十年了。人挺老实和实在,没有花花肠子,处处吃得亏,干本分活。一二十年前采访过他,写有《拉纤的警察》,几年前又去回访了他,写了《背负纤绳走天涯》。后一篇文章是发在公安部《派出所工作》丛刊上的,并且有五六千字长。这次刊发这么长的文章,几乎没有过。所以那文章出来也是有些影响的,当年,周建便被评为了“重庆市金牌调解人”!
这个过程我叙述不一定准确和清楚,周建获“金牌调解人”荣誉称号,未必跟我的文章有关,但肯定与我采写的那些“调解事实”有关。相当部门在组织材料上报时不可能不参考我文章中的“素材”!周建已经退休了,记得他退休时区局的“平安长寿”公众号还专门刊发了纪念文章,说咱们“拉纤的民警”退休了!
老实说,我差不多二十年没写新闻报道和纪实文学作品了,《背负纤绳走天涯》是个例外。在我人生最低谷、最倒霉的“至晦时刻”,是周建把去罗围派出所的机会主动让给了我,而他却去了更加偏远的大洪湖。这事文章里讲得很清楚,不在此赘述。我欠他一个情,总想偿还,于是去做他一次回访,便觉得是还他的情了!
现在到了渡舟派出所,大家向我推荐“F”,我想,假如我写的话,也是“还情”,因为也是在我混得相当“孬”的时候,曾经因装修房屋,去渡舟所找民警舒路伟联系找几根钢管。那玩意儿城里不好找,搞装修的师傅又说必须得要。我没啥熟人和朋友,舒路伟喜欢读我的书,每次见面都要和我聊聊我的作品,渐渐地就熟了,渐渐地就想到了“求”他。他也的确未推诿,当即就叫一个老联防队员去帮我办这事!这老联防队员,便是如今渡舟派出所的调解员F!
舒路伟去世多年了,我在《大罗山纪事》里写到过他。他是患癌症去世的,大概不到40岁吧!因为舒路伟,我和F才相识。所以,在事隔多年后在渡舟派出所成“同事”了,我们首先谈到的自然是舒路伟了。
F说:“不值,那么年轻,得怪毛病!”
我说:“他是好人,厚道,坦诚……”
“好人命不长,祸害千年在……我F就是‘祸害’,今年65岁了,还活在人间,还在靠卖一张嘴皮子混饭吃……但老师,莫笑话哈!我是个粗人,没读过啥书,谈不上文化!当然,自我认为还是有文化的,码头文化呗,妈长娘短粗话不离口,上不了台面,不像你们作家,出口之乎者矣,文绉绉的,但渡舟这坝儿,服我,不服你,不相信的话扯皮撩筋的事来了,不管你级别多高、警衔多高、名气多大,你去搁不平,我F去,前一个日妈,后一个操娘,三下五除二,摆不平的也摆平,还没有人上访和投诉!你当警察几十年了,我干公安工作也几十年了,时间不比你短!过去的联防,不是公安工作的一员么?后来的协警,不是公安工作的一员么?现在的派出所调解员,难道又不是公安工作的一员么?谁说公安工作只是公安民警在干?我这些‘码头丘八’难道就没出过一分力?我65岁了,政府还愿拿钱聘我,说明什么?说明我有用呀!搁平捡顺为原则,莫把派出所处理民间纠纷、民事纠纷的事看得那么高大上,动不动搬法律条款!搬锤子个条款,老百姓只跟你讲情,讲理,啥法律条款是法庭上的事,你情到了,理到了,锤子的事也不锤子,不锤子的事也锤子!跟乡场上和乡下的老百姓打交道,少去搬法律条款,多给他们和稀泥、揉包包散!人称我‘邓撮撮’‘邓烂人’,换在别人身上,会暴跳如雷,换我身上,一笑了之不说,还特别受用。我‘撮’得有道理呀,我‘烂’得有人情味,人家服我,人家认我,人家买我的账愿赏我一张老脸……但老师,你说我这种人,能为政府化解基层矛盾,能为你们公安工作出一份力分担一份忧,活得未必不充实?我虽然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可我的工资是在镇政府领,严格说来我现在不是派出所的人了,但我还是天天和你们在一起,愿意和你们打交道,毕竟我对派出所工作是有感情的!”
他的确不属于我们派出所,他是政府调解委员会下属的调解办工作人员,只是这个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所以他天天和我们在一起了!
事实上如今的派出所,共有4个层次的工作人员,这一点,别说外人不一定清楚,连我这个老搞公安“政工”的也是到了派出所后才知道的!第一个层次是正规的公安民警,他们有执法主体资格,编制内;第二个层次是政府和公安机关联合公招的文职,他们文化程度普遍在大专以上,除工资外,也享受社保医保等,公安部、各省市公安机关对这部分“准警察”都下文件说要提高待遇,要立法保障他们和警察执法相似的权力,但这明显有一个过程,我个人认为目前暂时是不能兑现的,但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20世纪90年代的“乡镇副职公安员”不就是这样一种状况么,后来都全转为正式民警了!变革时期,拿不准主意,看不清方向,就不妨踏踏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跟组织走,听政府的话,相信你努力工作了,组织会记得你,政府会记得你!记不得的有,但那只是个别现象,小概率,大概率不会如此!所以我常劝告所里的几个“文职”:“别牢骚,别抱怨,好好工作,相信组织和政府,不论时代怎么发展变化,组织和政府,到今天为止,依然是最具公信力的,如果连组织和政府你都不相信了,那么你的人生从信念上说便没有了安全感!任何时候,你一定要有可持续信赖的对象,只有这样你才不迷茫,不彷徨,不人云亦云……坚定信念,首先从相信组织、相信政府开始!”第三个层级是辅警,辅助警察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或警务,有点像过去的“联防队员”,也不完全像。这个群体,有的是由公安局委托保安公司招的,有的是派出所辖区所在的镇、街道政府招的,只有公安局自己委托保安公司招的才在公安机关领工资,其余的由地方政府发工资。第四个层次便是F这种人了,完全由地方政府负责招、考核、发钱,派出所仅“业务指导”罢了!
F的确没啥文化,若有文化,也像他说的那样,是“码头文化”“河沙坝文化”。我给他拔高一点,叫“市井文化”。但他对“读书人”真的是很尊重的!早些年他读过我《大罗山纪事》,如今我送了一些书给派出所,充实派出所的“阅览室”,他又读我的《深情地活着》《生死兄弟》《流浪狗》。他还时不时向我“举荐”所里的哪个年轻民警适合出演我小说中的哪个角色,“推荐”哪个美女文职或协警适合扮演我小说中的哪个主角、哪个配角!他一直叫我“但老师”,从未直呼过我的名字。他说:“但老师,肥水不流外人田,你的作品搬上荧幕,机会一定要首先留给所里的帅哥美女!不就演个戏嘛,谁不会演呢?人生下来,天生就是演员,天天在表演!你若给我机会,叫我F会演坏人,演流氓,一演一个准,不求人教的!”
呵呵,F是“粗人”,但他尊重不“粗”的文化人!其实说句真心话,他只是嘴上粗,心里细着呢!我见过他几次调解,嬉笑怒骂,无不“装个舅子像舅子,装个婊子像婊子”!他能在很短的一个时间段里把不同的角色换来换去、呼哄嘿诈、“坑蒙拐骗”,表演到极致,生动形象到极致,这功夫,没有几十年底层社会和底层公安工作的摸爬滚打,是入不了戏装不出来的,也是千千万万科班警察书本上学不到和工作、生活中学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