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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荆轲篇
——水货是怎么炼成的

水货,不是行货的货叫做水货,学名叫赝品,俗称假的。这词儿放在荆轲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荆轲在《史记·刺客列传》中笔墨占的最多,他是春秋战国影响力最高的刺客。据此改编成的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不计其数。究其历史原因,不过是因为刺杀的对象是后来统一全国的秦王嬴政,所以名声响亮罢了。如果刺杀的是某位村长,绝对不会名垂后世。

荆轲卫国人,他的祖先是齐国人,后来迁移到卫国,卫国人称呼他庆卿,到燕国后,燕国人称呼他荆卿。职称倒是不老少,可惜实力很一般,完全是靠炒作起家。来看下他是怎么炒作的。

荆轲的爱好有两点,一是读读小人书,二是练习击剑,没准发展好了还能参加奥运会,为国争光。

荆轲的剑术有两下子,仅限于理论平面上,凭着剑术游说卫国总统——卫元君。人家卫元君能当上卫国总统,还是很又能力的,一眼看穿了荆轲是个纸上谈兵的料,所以没信任他。

荆轲心想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卫元君你个老眼昏花,不识英才,大爷还不在你这里干了,卷行李——走人。

去哪儿呢?这是一个问题。拜访名人借此提高自己的名声,这一条成名的捷径。于是荆轲到了榆次。(今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地区)榆次地方不大,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是也,榆次有位仙,当时巨牛无比的剑术名家盖(gě)聂,名震天下,剑术了得。

荆轲慕名而来,与盖聂论剑。远道而来不为别的,大家都是剑客,切磋切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论剑有两种意思,一是论剑道,开个座谈会,大家在理论上阐述下各自的观点见解。二是干脆比试比试,谁赢了谁的剑道就是真理。

前提说了荆轲喜欢读书,也算是个读书人。读书人的本事在嘴上,不喜欢动武。荆轲海阔天空云山雾罩的侃了一会儿,什么南山打过虎,北山杀过狼之类,惹的盖聂很生气。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盖聂人家是成名剑客,很有绅士风度,没反驳他一句,只是白眼斜视着他,放着冷冷凶光。这是一种很不友好的举动,当然荆轲也看得出来。荆轲也不是一般剑客,从盖聂凄厉的目光中,得知盖聂绝不是普通的剑客。自知不是他的对手,灰溜溜地走了。可能走了很远了还说了一句,你等着!

从这个细节上可以看得出来,盖聂非比寻常,而期盼已久的两强对决,荆轲令人大失所望。

有人劝盖聂把荆轲叫回来,人家不远千里前来,别管来干什么,我们总得尽些地主之谊,请人家吃顿饭。盖聂说话了:“刚才他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不靠谱。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在说一句,小心大爷在你身上刺个透明的窟窿。小学还没毕业!敢跟我来论剑。去找找看吧!他应该走了,还敢留在这里。”派人到旅店处询问房东,得知荆轲已打车跑了。(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看来荆轲逃跑的功夫倒是很有造诣。

派去的人回来报告,荆轲果然走了,这是为什么呢?

盖聂沉声道:“很简单,刚才我用眼睛瞪他,他害怕了。这种靠炒作起来的伪劣产品,本就没有什么本事,还敢来跟我论剑,切!”

荆轲离开了榆次,来到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荆轲没事瞎溜达,见树下有一群人在下棋,闲着没事凑过去看看。开始是支招,后来干脆自己上。

荆轲与地头蛇鲁句践下棋,因为谁先手谁后手的问题发生争执。本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放在民族之间就会成为冲突,放在国与国之间就会引发战争。事无大小,关键是看放在什么样的背景条件下。两个人之间的事,最多是抄起扁担干了,然而荆轲能忍常人不能忍。

鲁句践心里不舒服怒而叱之,“哪儿来的山炮,滚远点……”

该出手时就出手!好汉豪杰当由此风骨,荆轲没有,嘿而逃去,就是嘿嘿一笑跑了。本来可以出手的,太令人失望。或者是荆轲剑术登峰造极,怕一出手见血封喉吧!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一天,阳光明媚,碧空如洗,荆轲梦游到了燕国。这里的父老乡亲那般的和蔼可亲,就在这儿不走了。

荆轲在这条街上住了下来,渐渐地与一卖狗肉的交上了朋友,又和擅打击乐手高渐离称兄道弟。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荆轲能和一个狗屠结交为友,是因为他们都身怀利器,臭味相投。至于高渐离,人家好歹是个乐手,有一技之长,为人豁达与荆轲合得来。

他们三人没事就在街上吃烧烤,喝点酒,然后侃大山。喝多了,开始耍酒疯。

我把喝多的人大致分为四种类型:一是酒后无德型,打爹骂娘,天下老子最大,皇上二大爷都不放在眼里。二是亢奋型,滔滔不绝,醉话连篇,将他那点光辉事迹翻来覆去的讲了八百六十遍,唯恐村里的男女老少不知道。三是抑郁型,典型表现是睡觉。喝多了,我什么也不说,表情呆滞,倒床上呼呼大睡,火星撞地球跟我也没一毛钱关系。最后就是情绪失控型,或哭或笑,或喊或闹,或唱或跳,这个类型表现比较复杂,呈现多样化发展,根据酒量的多少可能爆发如跳楼、喝药、裸奔等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荆轲他们三人喝醉了,显然是最后一种类型。

谁让人家高渐离有手艺,会击筑。(筑:古代一种击弦乐器,颈细肩圆,中空,十三弦。)有说有笑,或哭或闹,高渐离击筑,荆轲唱歌,在大街上旁若无人肆无忌惮。

荆轲虽说混在酒徒中,为人深沉稳重,喜欢读书(沉深好书),城府很深,游历多个诸侯各国,都是与当地贤士豪杰德高望重的人相结交。这样一来,荆轲给自己发迹提供了良好的人脉关系。他与狗屠夫、高渐离在街市上旁若无人的自娱自乐,无非是在吸引别人的注意,尤其是当地著名人士的目光,所以说这是古代版的炒作。

炒作的很有效果,对布衣平民来说,成名发迹需要有个机会。

田光给了他这个机会。

田光,燕国著名隐士。(其实也是水货)喜欢在家里憋屈,就是眼神不太好,也难怪岁数大了难免有些老花眼,所以他没看出荆轲是水货。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田光懂得,所以他隐藏在闹事中,别人以为他是普通公民,殊不知他却有着很深的政治背景。田光凭借多年的人生阅历感觉到荆轲是不甘于平庸的人。(知其非庸人也)

荆轲见到田光那一刻,醉酒忽然清醒,在他面前是个道貌岸然双目灼灼的老人。

老人举止不一般,田光问道:“你是荆轲?”

“在下正是。”

“老朽田光。”田光郑重地说,“燕国非著名隐士。”他不是平庸的人,早晚有一天他会干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田光默默地告诉自己,所以友好的善待荆轲。(善待之)

是英雄,必要有光辉事迹,得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才算得上英雄,没事儿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这些人只能归类为人渣。

没过多久,适逢在秦国作人质的燕太子丹逃回燕国,这是铸成“荆轲刺秦王”的导火索。

太子丹出生在战国时代是宿命的悲哀,他的主要工作是做人质和不停地做人质,最后被杀。

燕太子丹曾经在赵国做过人质,与秦王嬴政是发小,关系不错,他们两个也可能发过“苟富贵,不相忘”之类的誓言,然而誓言说起来很容易,通常很难实现,等到嬴政做了秦王,太子丹又到了秦国做人质。

都是哥们,怎么的嬴政你不得照顾照顾我。燕太子丹这般想着。嬴政很讲究,非常照顾太子丹,一日三餐,粗茶淡饭,睡的地方也很好,冬冷夏热,采光良好,遇到下雨天还得到外边去避雨。

秦王的性格极端,他对人没有感情可言,少恩,而有虎狼之心。可想而知一个在娘胎里就遭受蹂躏的人,长大成人后对人该是种怎样的态度。

太子丹非但没有得到照顾,秦王反倒是对他冷嘲热讽,这令太子丹深深地感到世态炎凉,种下了仇恨种子。“都是道上混的,没必要对我一个弱国太子这般绝情吧!嬴政我算是看透你了,不杀你难消我心头之恨。”燕太子丹心中暗想。

于是逃回燕国,当了多年人质逃跑的功夫早已练就的炉火纯青。

太子丹是个有思想有头脑有报复有理想的四有新人,回国后开始致力于刺杀秦王的计划。燕国弱小,力不能及。此后秦国出兵山东,攻打齐、楚和三晋,蚕食诸侯。战火将要波及燕国,燕国君臣唯恐大祸临头。

分析天下局势后,太子丹得出了高明的结论:眼下,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打败秦国。为此深为忧虑,特地请教他的老师鞠武。

鞠武说:“秦王不可动!”鞠武这老头不糊涂,分析了一通,秦国势力遍及天下,太子你因为被欺负就去触动秦王,蚂蚁吃恐龙,你这不是找死吗?

“那你说我们能怎么办?”太子丹有些怒。

鞠武不愧是太子的老师,胸有丘壑,城府很深,想了良久,沉吟道:“容我在想想”。(请入图之)老头很有心计,“请入图之”这句话弦外之音是在点着太子丹,只是没有言明,太子丹也不弱智,他当然知道——除了刺杀秦王,别无他策。

过了不久,秦将樊於(wù)期(jī)得罪了秦王,知道点儿秦王的隐私,怕被杀灭口逃到燕国,太子丹接纳了他,并让他住了下来。鞠武见事情不妙,劝太子丹说:“这可不行啊!”

“为什么?”

“太子你想想!秦王生性凶暴,他若听到樊将军住在这儿,难免要造成秦国攻打燕国的借口,后果不堪设想。我建议赶快送樊将军到匈奴去,以消除秦国攻打我国的借口。然后向西与三晋结盟,南联齐、楚,北与单(chán)于和好,形成合纵之势,以抗秦国。”鞠武说得很有道理,他的担心也是有必要的。然而太子丹却反驳说:“时间太长了,我等不了。樊将军穷途末路投奔于我,我总不能因为迫于强秦而抛弃朋友,那样做人不地道。不知老师还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鞠武回答得很简洁,“太子,你这样做太危险了,为了结交一个新朋友,而不顾国家的安危,我无话可说……”

不论鞠武怎么劝太子丹并不感冒,一副“我就这样你爱咋咋地”的神态。鞠武也没招,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当你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这个问题抛给别人。鞠武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向太子丹推荐了隐士田光。

经过一番交涉,田光前来拜会太子丹。

太子丹对他很客气,退为引路,跪下拂座,给予燕国最高礼遇。“燕国与秦国势不两立,老先生,您看有什么好办法吗?”

田光明白太子丹的言下之意。“我都一把年纪了,精力衰竭,大事做不成。况且,我已不做大哥好多年……”

太子丹说:“眼下如此,作为燕国公民不能不为国家着想!”

田光说:“还是机会留给年轻人吧!”

当你办不成大事的时候,最后好的方法就是把这事转交给别人。

田光向他推荐了勇士荆轲。至此荆轲终于有用武之地,真正的踏上了政治舞台。

太子丹感慨万千,临行前说出一句要了田光性命的话:“国家一级机密,勿要泄露。”

田光心想,“我一把年纪了,混了一辈子,口碑不错,不能令人怀疑我的人格。”田光把事情的原原本本告诉了荆轲,之后横剑自刎。他用鲜血诠释着人世间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田光死了,他是整个刺杀计划中牺牲的第一人。

第二个是樊於期。

荆轲是有勇有谋的人,他知道达成一件事,需要有计划策略。

太子丹的谋略是:重利诱惑秦王。

荆轲犹豫了一下,容我想想。想想是对了,荆轲没想到刚一出道就接了这么大的活儿。荆轲总不能听说要刺杀秦王,就像影视作品中演的那样,慷慨爽快,义愤填膺,好,发给我个扁担,干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荆轲就不是一位有勇有谋的水货。虽然是水货,但他也是水货中的行货。荆轲说了些才能低劣,不能胜任的客套话。毕竟那是掉脑袋的事情,不能不设身处地的为自己考虑考虑,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太子丹见状好言说了三千六百句,没甚效果,最后竟然跪下。

这招太狠了,换了谁都会同意的。

荆轲答应了。

此后荆轲过上了小康生活,住别墅,开小车,有吃又有喝,美女随便选,此地人生安乐窝。过了很久,没见荆轲有行动的意思。(久之,荆轲未有行意)

其时,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入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当时的形式兵临城下。

盲人骑瞎马——处境相当危险。

太子丹急了!

《史记》中对荆轲性格概括为“深沉好书”,荆轲迟迟不动那是有原因的,只是缺少条件,其性格深沉可见一斑。荆轲道出了其中原委。“在我看来太子‘重利诱惑秦王’的谋略固然很好,但还缺少一个人的头颅。”

太子丹一怔:“谁?”

“秦将樊於期。”

“什么?”太子丹以为听错了,没有的确是樊於期,太子丹脑际嗡的一声一片空白,“那怎么行,这不行,绝对不行!”

荆轲解释道:“重利诱惑秦王,固然很好,可是天下都将是秦国的了,秦王在贪,还在乎这点蝇头小利吗?秦王悬赏千斤封邑万户来购买樊於期首级,足可见他不是一般人物。如果得到樊将军的脑袋和燕国督亢的地图,一并献给秦王,秦王一定会高兴接见我。”

太子丹不忍,“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

“好的!我在想想!”荆轲知他不忍心也没有跟他争辩,私下找到樊於期。

樊於期原为秦将,知道秦王私生活的事儿,被一路追杀,弄的“父母宗族皆为戮没”的下场,迫害的惨不忍睹。樊於期对秦王恨之入骨。(痛于骨髓)

“现在我有一个可以帮你报仇的方法。”荆轲胸有成竹地说。

“什么办法?”

“我去刺杀秦王。不过,得借你身上的东西一用。”

“什么东西?”

“你的头颅。”

“好,给你!”樊於期是个被仇恨逼疯了的人(日夜切齿腐心),只要能杀了秦王报仇,死又何憾?于是饮剑自刎,刚烈之人也,他是刺杀计划牺牲的第二位仁兄。

事实已成为事实,纵然太子丹极其悲哀,有一百二十个不愿意还是无法挽回,樊将军已经死了,无奈只有将首级封于匣。

刺杀的基本条件已具备,眼下只剩下寻求利刃。

刺杀是大事,何况对象是秦王,所以匕首的质量一定要有保证,绝对不能拎着西瓜刀就上了。

匕首出自名家之手——赵国徐夫人。

徐夫人,姓徐名夫人,不是姓徐的夫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男人,有手艺的爷们儿。他打造的这把匕首甚是了得,不仅锋芒毕露,而且淬有毒液,经过人体科学试验,见血立毙。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行李都收拾好了,准备出发吧!

太子丹怕不保险派上十三岁就杀过人的勇士秦舞阳给荆轲做助手,这个秦舞阳十三岁就杀过人,真是了不得,莫非把他弟弟推井里了。可惜了秦舞阳居然做了炮灰,在整个刺杀事件中,他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人。

然而迟迟不见荆轲行动,太子丹有些坐不住。一天两天还好,战前心里紧张,缓解下压力可以理解,一连等了很久,荆轲还是不行动,并没有视死忽如归的意思。

日久天长,恐怕有变。

太子丹催促荆轲,“时日不多,要不然派秦舞阳先行一步?”

荆轲被激怒了,再也装不了深沉的性格:“你派秦舞阳先去,你什么意思?看不起我你直说。我之所以不去,那是在等一位朋友同去,你知道个什么?”

将死之人的愤懑,太子丹可以理解。

荆轲在等谁呢?

纵观《史记-刺客列传》全文,会不会是在等盖聂,也未可知。当年你看不起我,不如咱们一起去刺杀秦王,盖聂,你有没有胆量跟我一起去?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此乃个人猜想。

既然催促,那就诀别吧!

易水边,风萧萧。

荆轲兀立,秦舞阳在他身边。

我在留恋这里的天,这里的风,还有这里的朋友。他们都穿着白衣为我饯行,知道我不会活着回来,这或许这是命运,历史的使命降到我的头上,我还能说什么。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高渐离慷慨激昂的筑乐,震荡着燕国碧青如洗的天空。

荆轲上了车,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后来的结果是荆轲刺秦失败了,有没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是这个结果,所以也没有必要在写下去。

这样留给了我们两个问题:第一荆轲是水货吗?第二,荆轲为什么失败了?

《史记-刺客列传》中从头到尾也没记载荆轲出手,所以很难知道荆轲的剑术如何?通过分析来看,他不及专诸,不及聂政,结论是剑术相当的垃圾。“与盖聂论剑”“鲁句践怒而叱之”两件事,荆轲都应该仗剑出手,那是扬名立腕的机会,可是荆轲灰溜溜地跑了,说他胸怀宽广,未免有些牵强。太子丹之所以重用他,主要还是由于隐士田光的推荐。太子丹也没实际考察荆轲的剑术,反倒是好吃好喝的供着。由此可见,太子丹确实具备长期做人质的潜力。

《荆轲刺秦王》那段大家都知道,不必过多解释。荆轲到底是不是水货,我们分析一下自然明了。

首先,“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还算机警,一句话“农村人没见过见世面,大家别笑话。”搪塞过去。接下来是“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也就是图穷匕见,致命一击。“左手把秦王之袖”证明距离很近,然后荆轲致命一击,不说来个见血封喉,这么近的距离换了普通人也能把秦王扎成重伤。然而“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秦王轻易的躲开,这里“未至身”可见荆轲没掌握出手时机,不是职业刺客应该做的。这一击,丝毫没看出荆轲剑法高明。

第二,“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秦王挣脱后绕着柱子跑,荆轲在后面紧跟着追,绕着柱子跑了好几圈之后,居然没追上?(荆轲百米的速度可真够快的!)

第三,秦王由于剑太长没拔出来,可算是拔出来,回身一剑砍向荆轲。这时荆轲不说飞起一脚将秦王的剑踢飞,也至少也来个侧闪。然后给他一刀,匕首淬有剧毒,刮破点皮儿,秦王都有性命之虞。荆轲居然没躲开秦王这一剑,反而砍断了大腿,秦王这一剑力度够大的。紧跟着又连被劈了七剑。

完了,彻底完了!

最后,荆轲还有个机会,就是投掷匕首,可惜投中。不仅剑术不行,标枪技术也不怎么样。

——由此可见荆轲的剑法并不高明。分析的结论是荆轲是的水货,十足的赝品。

当初我在学《荆轲刺秦王》时问老师,荆轲是个游侠杀手,秦王养尊处优,他为什么没有杀了秦王?(当时被荆轲大义凛然所感动,没有想到荆轲剑术不行。)老师说历史上难道就不能有偶然的事情发生吗?

历史上偶然的事情可以发生,一次可以理解,但是在一个人身上连续发生四次就很难解释了。

至于《荆轲刺秦王》中那段惊心动魄的打斗,也未必是事实。

荆轲的生卒年:?——前227。按照生卒年推算,荆轲刺秦王是在公元前227年。公元前104年太史公开始撰写《史记》,与“荆轲刺秦王”事件相隔120多年,难免以讹传讹,所谓七分史实,三分为虚,由此可见,个中细节,未必就是事实。

秦王被刺杀这等大事,自然要严守秘密。如今的刺杀也很难知道事情的真相,新闻不过是在混淆视听罢了,何况当初的社会。笨方法也想象得到,难道他们在打斗的时候,旁边有个目不转睛的书记官在纪录,只见秦王使出一招“老树盘根”,荆轲还一招“猴子偷桃”,有点不太契合实际,然后再把资料流落到民间,供大家欣赏,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分析出荆轲是水货之后,来看第二个问题,荆轲为什么失败了?

剑术太烂,没掌握最佳时机等等都是原因。除此之外有没有其他的原因?

《史记》记载荆轲与其他四位刺客不同的是,他是唯一好读书的人,《史记》中不止一次提到过。

书看的多了,自然就明白一些道理。

张艺谋导演的《英雄》中梁朝伟最后写的“天下”二字,或者能给我们一点启示。

总而言之是,荆轲失败了,但瑕不掩瑜,这并不能淹没荆轲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险反抗秦王的高大形象。

中国文化很奇怪,并不崇尚成功的强者,反而同情那些失败的英雄,比如说荆轲,比如说项羽,乃至后来的岳飞。他们在各自的事业上都没有取得成功,却名垂后世,光耀史册。或许这是中国文化的精髓部分之一。

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陶渊明《咏荆轲》 Nt+9M+vgzn+OcbmY1AEWYAL7ySGtgwSpGm69KkdbQLlUqjqNGkmq2AxymslyiX7V



第二章
曹沫篇
——千古刺客第一人

曹沫被称为是中国刺客第一人,既然是《刺客列传》,那么就引申出一个词汇——刺客。

什么是刺客?刺客(Assassin):以暗杀为职业的人。这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职业,这类人在武侠小说中常见。如果是这样的定义的话,曹沫显然不是全职刺客,充其量是个兼职。

曹沫鲁国人,肌肉虬结,体格魁伟,正宗的山东彪形大汉。

体格非常好的人,一看就知道能活到死。

体格好的人,通常比较有市场,按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惯性思维,曹沫做个力工游刃有余,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于是曹沫到鲁庄公手下打工(以勇力事鲁庄公)。

鲁庄公姬同,公元前693年——前662,在位32年,春秋诸侯国鲁国第十六任君主。

鲁国在春秋战国时期是个小国,那些霸主们视为“鸡肋”,收购了你,战略意义也不大,有你的存在,没事还能解解闷。总而言之是有你没有你,太阳明天照常升起。

鲁国其时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上。

齐桓公姜小白实在是闲着没事干了,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派兵骚扰鲁国。他这轻易的一动,那头的鲁庄公就坐不住热炕头。

鲁庄公很头疼,怕啥来啥呀!不让过消停日子。急忙召开军事会议,会议上主要探讨是派谁迎战,最后大臣们一致举手表决,拜曹沫为将,对齐国宣战(曹沫为鲁将,与齐战)。

两国的实力,相差太悬殊。果然曹沫没有辜负全国人民的对他的期望,战事如人们预期预料的那样,三战皆败。

面对这样的结果,鲁庄公害怕了,当前真是盲人骑瞎马——处境危险,怎么办?

战略有很多意义,小公司的战略意义简单一点,就是活着,活着最总要。

——马云

鲁庄公明白这一点,当机立断,献出遂邑地区求和。这是很古老的手段,但通常很实用。

鲁庄公或许不是个好君王,但却是个好领导,他没因为员工的失职而进行责罚,事实也如人所料,鲁国妄想战胜齐国的胜算几乎为零,无论是派谁出战,结果都可能是一样的,曹沫不过比较倒霉。所以鲁庄公没有责罚曹沫,犹复以为将。只有这样的领导,员工才可能死心塌地地为你卖命。

事实证明,曹沫没有令他失望。

那年头比较流行对天盟誓之类的大型公益活动。鲁庄公为表示诚意邀请齐桓公柯地盟约。盟约乃是国际行为,所以排场很大,两国的领导、重臣,机关单位的要员来了不老少,大大小小的县长啥的都到了现场。

曹沫当然也在其中。

齐桓公和鲁庄公在盟坛上订立盟约以后,这时载入史册的一幕发生了。

曹沫盯着盟坛上得意的齐桓公,又看了了失意的鲁庄公。心中暗道:“老板对我挺够意思,我不能忘恩负义,齐国虽强,但我不惧你。”想到这里,管他三七二十一,Just do it!只管去做……

说时迟那时快,曹沫蹭的窜上盟坛,藏在袖子中的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直抵齐桓公姜小白的后心,锋芒毕露,寒光闪闪。“你要是敢动一动我就让你这个天下第一霸主身上多个透明的窟窿,如果不信你可以试试看,保证效果让您满意。”曹沫目光森冷的盯着齐桓公。

姜小白一惊:“你是要杀我,我猜得对吗?”

“你猜得没错。”

齐桓公姜小白经验相当丰富了,岂是你拿着水果刀就能吓唬的,一惊过后迅速冷静下来:“你想要干什么?直说——”多年的从政的经验告诉他,曹沫旨在威胁,只要答应曹沫的条件,性命可保。

曹沫义正词严的说:“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翻译成通俗话就是,强齐欺负弱鲁,太他妈过分了,把鲁国失地还给我们。

齐桓公可是明白人,不弱智。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还是懂得,看此情形若是不答应曹沫的条件,没准要撕票,恐怖分子什么事儿都能干的出来。

当下保命要紧,齐桓公当下答应了归还鲁国失地。反正齐国这么大个生产队,也不在乎你那两根儿垄。关键是面子过意不去,当着这么多人面多让人下不来台,齐桓公答应曹沫纯属缓兵之计。因为只要性命在不愁除心头恶气。

齐桓公很博爱啊!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关键是不放手小命没了。

曹沫成功了,没费吹灰之力,收复失地。曹沫扔下匕首,走下盟坛,回到位置上,面色不变,谈吐从容,毫无惧意。

曹沫不知道这一刻他成了刺客的祖师爷,当世敬仰,后世追慕者不计其数。

此刻最害怕的鲁庄公,万一姜小白不讲诚信,毁了约,派兵压境,如之奈何?他的担心并非是多余的。

齐桓公姜小白怒了,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大,第一次有人威胁他,颜面扫地,面子有时候比什么都重要,自古皆然。

齐桓公怒道:“等着寡人非派兵平了鲁国不可。”正待发作之际,老油条管仲说了话,“不行!这么做会失信于诸侯,失信于天下,对您对齐国都是不利的。”

“那怎么办?”

“不如归还他们的失地。”管仲是明白人,没有受到老年痴呆的困扰。首先要保住信誉,如此诸侯方能支持你,至于鲁国小国一个,又与强齐接壤,想要收拾他找了充分的理由就行了,何苦来的争这一口气。

齐桓公姜小白想了想,为了顾全大局,权衡利害,强忍怒气归还占领鲁国的土地。

就这样曹沫多次打仗所丢失的土地全部回归鲁国。曹沫是行刺成功为数不多存活下来的仁兄(身名两全)。《史记》中对曹沫劫持齐桓公事件,笔墨不多,前后不足三百字,但是可以看得出来曹沫不畏豪强赤胆忠心的侠义精神。正如《倚天屠龙记》中周癫说的那样:我虽然打不过你,但我就是不服你。

做人当有此风骨。

一百六十七后,吴国有专诸。 TeQm5ciXxySR0KPpMMKzrbCBQfMqZsJbjOpHGWXHzNBpUrDpQ2SxaLvMgWGFrVOj



第三章
专诸篇
——成功有时很憋屈

他本该是母亲膝下孝顺的孩子,妻子心中体贴的丈夫,孩子眼里慈祥的父亲,他的前途本是美好的,他将来可以做一名好厨师或者屠夫。人生命运无常,谁也不知道下一刻是巧克力还是白糖,当他遇见那人时整个吴国的天空忽然变了颜色。

那个人叫伍员,字子胥,是一个被仇恨折磨的丧心病狂的人。因遭楚太子少傅费无忌陷害,父兄为楚平王所杀,实在是在楚国混不下去了,伍子胥被迫出逃吴国,发誓必倾覆楚国,以报杀亲之仇,为此目的,他不惜一切手段。当他一眼看到专诸之时,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吴越春秋》记载)

《史记·刺客列传》中说伍子胥知专诸之能,究竟是怎么个‘能’,最通俗的理解为,是能用得上的‘能’。

伍子胥敏锐的政治经验告诉他,这个人以后能用得上,带上他,一起走。

专诸沉默寡言,很少说话,他什么也没有说,跟着伍子胥就走了。他不希望一辈子做平庸的屠户或者厨师,那不是他的理想。(专诸好像也没啥理想)

伍子胥进见吴王僚,施展口舌之能,他向吴王僚陈述重重攻打楚国的利处(说以伐楚之利),伍子胥迫切的需要吴国的力量,来实现为父兄报仇雪恨的夙愿。

吴王僚有些犹豫。

伍子胥掩不内心的狂喜,他的夙愿没想到很快就是要实现了。正当这个节骨眼上,有人在他头上泼了冷水。他是公子光,吴国的王公贵胄。他反对说伍员父兄都被楚平王杀死,所以伍员才讲攻打楚国,这是为了报自己的私仇,并不是替吴国打算。

吴王乃止。

公子光说的在理,他这么做的目的有两个,第一他刚从战场下来不希望再次冒险。第二,他在给伍子胥发信号,让他看清吴国真正的主人是谁。

英雄所见,大致相同。

伍子胥看出公子光有弑君夺位之意,以他敏锐的政治眼光来看,不久的将来公子光必杀吴王僚取而代之成为吴国新君。想要令吴国出兵,势必要过了公子光这一关。

伍子胥忽然想到了一个人,他叫专诸,一个籍籍无名默默无闻的人。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讨好公子光的了。乃进专诸于公子光,在他的身边安插个心腹,而自己领着熊胜跑到乡下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伍子胥看来,专诸不过是个棋子,完成他最终复仇目的的一颗棋子。

既然是伍子胥介绍过来的人,不会错的。公子光也不是一般人物,他当然明白这点,对专诸很客气,施以厚遇,每顿四菜一汤,有酒有肉,吃龙虾蘸大酱,好吃好喝的养着他,这一养便是很多年。

公子光之所以愤恨不平,有弑君夺位之意,原因有段历史。

公子光他爹吴王诸樊,这老头比较仁厚,他有三个弟弟,依次是余祭、夷眛和季子札。三个弟弟中季子札最为贤明,所以他没立太子,想兄终弟及接力棒似的传给季子札。在纷乱的春秋战国王室中这是非常罕见的现象,俨然一个模范家庭。

《史记》读到这里,倒是想起了后世宋太宗时期的“金匮之盟”是不是源于此处。公子光他爹想的很好,也勇敢的这么去做了。事实证明,在君王承传的过程中保证按预期的设想传承的难度系数比较大。你想把王位传给季子札,你知道人家愿不愿意?

诸樊死,余祭继位。

余祭死,传给夷眛。

夷眛死,本当传给季子札。

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了,季子札逃不肯立。

听说过有逃学的,逃婚的,还真很少听说给个国家总统不干的。假如他不生在帝王之家,很可能是名垂青史的贤士。

季子札是位贤士,他对国君王位不感兴趣。好像是很难理解,其时不难,我们把国君当作一种职业的话,就好理解了。人家季子札就是喜欢画个画,作个曲,写写诗什么的,对吴国总统不感兴趣。

提到贤士不得不多说几句,最著名的当属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是在一片竹林下的七个闲人,主要工作是喝酒唱歌抬杠子,闲来背后骂领导,没事还来个裸奔啥的。属于那种人家吃饭他睡觉,人家睡觉他唱歌的人,总之行为乖戾,彰显个性,就是要与正常人不一样,将精神分裂症早期症候群表现的淋漓尽致。

季子札无疑是这类人,逃不肯立,或许是在模仿某位古人吧!

国不可一日无君,吴人乃立夷眛之子为王,即吴王僚。

公子光之所以不服就在这里,按照他爹诸樊的遗命,论资排辈的话应该是他继承王位才对。

为什么呢?看下面——

诸樊是老大,公子光是老大的儿子。

夷眛是老三,吴王僚是老三的儿子。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两人的生卒年已然无法考证,不知道谁大谁小,不过吴国人弱智到连辈分都搞不清楚?我想公子光对王位可能是一种错觉。

公子光说的有他的道理:“如果按兄弟次序,季子当立。如果一定要传给儿子的话,那么我才是真正的嫡子,应当立我为君。”

人生的失意之处在于本该是你的却被别人夺了去。

所以公子光很郁闷,很愤怒,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难道吴王僚看不来公子光的险恶用心?

从后文他弄了很大的排场去赴宴来看,他显然是看出了这一点,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对公子光动手呢?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从吴王诸樊传国来看,吴国家风比较淳朴仁厚,况且他与公子光又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搞的那般兵刃相见血肉模糊的呢!二来,公子光虽然不服,在吴王僚看来也只是一时之气,愤愤不平,过几年就习惯了。如果猜测对的话,那么吴王僚对公子光太过轻视。

公子光不是省油的灯,他隐忍多年,一直在等待着机会。

皇天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了。

吴王僚九年楚平王驾崩了。(按《史记·楚世家》《十二诸侯年表》《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楚平王卒于其十三年(前516),是年为吴王僚十一年,此处可能是笔误。)

吴楚两国是世仇,祖上说不定打了多少次。

吴王僚见机会来了,趁着楚国办丧事之时,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zèn)城,又派使臣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

楚国举国同哀之际,吴王僚派兵出击,显然有点不地道。假如别人家死了人,正办丧事,突然仇人上门来寻仇,可想而知,那必然是三姑七婆二大爷,男女老幼,抄起扁担跟你们拼了——

吴王僚不知道哀兵必胜的道理,还是机不可失的诱惑?不管怎么说,这是吴王僚军事战略上的一次失误,无异于自掘坟墓,因为在他的背后有双冰冷的眼睛正在暗中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果然不出所料,楚发兵断绝盖余、属庸退路路,吴兵不得还。被断绝后路了,回不来了。

吴王僚很郁闷,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吴国举国同哀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暗暗窃笑,没事偷着乐,那人是公子光。等待多年的机会终于来了。

公子光对专诸说:“这个机会不能失掉,不去争取,哪会获得!况且我才是真正的继承人,当立国君,季子即使回来,也不会废掉我的。”他说的词严正色,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要政变的决心。

专诸平静的说道:“王僚是可以杀掉的。然而,母老子弱,两个弟弟带着军队攻打楚国,楚国军队断绝了他们的后路。当前吴军在外被楚国围困,而国内没有正直敢言的忠臣。这样王僚还能把我们怎么样?”

《史记》对专诸记载中,全文专诸只说了这句话,但是这句话其中的四个字很有分量——母老子弱。

分析下这句的言外之意。

一,母老子弱,两个弟弟带着军队攻打楚国……言外之意好像是在说吴王僚当前处境很窘困,而你此刻要发动政变,虽然时机成熟,但有点不地道。话又说回来,吴王僚也不不太地道。趁人家死人办丧事发兵进攻,他们都是一路货色,什么地道不地道的,达到目的才是真的,“地道”是什么东西?多少钱一斤?

二,“母老子弱”专诸是告诉公子光,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襁褓小儿,万一政变失败,他们怎么办?

纵观《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的五位刺客,专诸的形象并不饱满,也没有光辉的精神,但他却是个有人情味的刺客,这一点很难得,他想到了他的父母妻儿,想到了我死了,他们怎么办?

专诸不是冰冷的杀手,是位有人性的刺客。

“母老子弱”是专诸此生中最令人感动的一句话。

公子光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他跪下磕头道:“光之身,子之身也。”翻译过来是,你妈就是我妈,你儿子就是我儿子,你媳妇还是你媳妇,你放心去吧,后事我全包了。

他们二人的对话,怎么看都像是一笔交易。

我帮你杀吴王僚,你帮我养活父母妻儿,最后双方达成共赢。

专诸什么也没有说。他知道他在公子光心中的地位,只不过是个杀人工具,但他还是要去做,报答知遇之恩也好,为了父母妻儿的荣华富贵也罢,反正是一场交易,既然签字了,就要履行合同旨意。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该到出手的时候了。

公元前515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都是亲戚,现在两兄弟被困,大王,别上火,咱们兄弟喝两盅解解闷。

吴王僚对公子光不太放心,他知道这顿饭有可能是鸿门宴,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可是他却忽略了公子光的能力。

吴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

这是什么排场?保镖至少几百人开外。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吴王僚远不如公子光,既然你都大张旗鼓的防备人家,当初为什么不灭了他?殊不知“卧榻之侧起容他人安睡”的道理?是在炫耀还是在挑衅?这么大的阵势,谁看了都眼气,何况要政变的公子光,他更是要不惜一切代价灭了你。

两人聊的挺好,话话家常,解解烦闷,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公子光痛苦的说,“真是不好意思,你看的脚气又犯了(详为足疾),我得去擦点药,一会儿就回来。”

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将糖醋鱼(全炙鱼)进献上去。

糖醋鲤鱼中有柄匕首,一柄可以洞穿三层铠甲的匕首。

那柄匕首就是大名鼎鼎的“鱼肠剑”,据传说是铸剑大师欧冶子铸造。

我们看武侠小说通常都说……他用了某某山之锡,某某河之铜,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等等,反正是说这柄剑与众不同,为了渲染这种与众不同,在加几句危言耸听,此剑多少年出世一次,出世之际天下将要大乱等等,这都是小说家言,附会之意很大,正史没有记载。但是那柄匕首绝不是普通的刀,刺杀这等大事,总不能随便在哪个超市买一把水果刀就上了,万一因为质量问题,刺杀失败,哪个厂家能赔的起?

专诸在改写历史之际,他出奇的冷静,冷静的令人感到可怕,专诸什么没有说,献上糖醋鱼。专诸是屠户出身,名字起的很好。专诸,专门杀猪。他杀的猪都比吴王僚见过的人都多,杀人亦是不在话下。

吴王僚此刻在专诸的眼里已经不是个人,而是头猪,一头死去的猪。

在专诸的眼里杀猪和杀人本没有区别,都是将匕首插入致命的部位,所以专诸就将匕首插入了吴王僚的心脏。

专诸杀猪的本领没白练只一刺搞定吴王僚。

《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的五位刺客,专诸的光芒不及其他人,但是他的刺杀手法堪称一流,绝对够职业,至少比水货荆轲强多了。

专诸成功了,他没有想到功成身退,事实证明他也退不了,等待他的是乱刃分尸,在地下室里结束他的一生。

大王被刺杀,顿时大乱,局面一发不可控制。

面对这种混乱不堪的局面公子光出奇的冷静,他很从容的用了一招就控制了局面。

——全部诛杀!

这招比较残忍,但非常有效。

公子光做事干脆利落,放出早已埋伏好的武士攻击王僚的部下,尽灭之。

专诸成功了,公子光也成功了。

既然公子光最后放出武士,全部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却还要牺牲专诸刺杀吴王僚,可见公子光的心机之深,这是消炎带抗病毒,双管齐下,做个双保险,一并解决。

公子光遂立为王,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吴王阖闾,春秋五霸之一。(如果你对阖闾很陌生的话,那他的儿子你一定听说过,是吴王夫差,假如说夫差你还不清楚,那越王勾践总该知道了吧?)

专诸完成了他的使命,在他达成协议那一刻,他没有令公子光失望。

吴王阖闾也没有令他失望。

阖闾没有失信,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专诸是一个称职的刺客,是刺客的楷模,也是刺客的悲哀。在动手之际,前前后后,没说一句话,什么也不说,谁能记得我…… TeQm5ciXxySR0KPpMMKzrbCBQfMqZsJbjOpHGWXHzNBpUrDpQ2SxaLvMgWGFrV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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