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时间的流逝中,一个以任何可能的判断标准来标记的矩阵:看似不变的内在事物,日子和季节的宇宙循环,罕见的战争和自然灾害事件,以及生命从出生、成长到衰老、死亡和腐朽的明显方向性。在这喧嚣的复杂性中,犹太——基督教的传统试图利用和平衡关于历史本质的基本二分法的两端来理解时间问题。我们一贯对这两端给予必要的关注,因为在我们理解历史的逻辑和心理中,这两个端点蕴含着一个不可避免的主题,即关于独特性和法则性的双重要求,其中独特性标志着时间的独一无二,而法则性为可理解性建立了基础。
在二分法的一端,即我所谓的时间之箭,历史是不可重复事件的不可逆序列。每一个瞬间都在时间序列中占据着自己独特的位置,所有的瞬间都按照适当的顺序讲述着一个由关联事件组成的故事,而故事在朝着一个方向发展。
在其另一端,即我所谓的时间之环,作为对偶然历史产生因果影响的不同篇章,事件没有意义。在时间的流逝中,基本状态是内在的,永远存在,且从不改变。视运动是重复循环的一部分,过去的不同将成为未来的现实。时间没有方向。
这不是我原创的东西,很多优秀的学者都经常提到这种对比。事实上,这种可以提供真正洞见的方式已成为智识生活中的陈词滥调。本书还将重点指出,犹太——基督教一直在努力解读构成矛盾两极的必要部分,并且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都在《圣经》中得到了凸显。
时间之箭是《圣经》中历史的主要隐喻。上帝创造了地球,指示挪亚在一艘奇特的方舟里躲过了一场罕见的洪水,在一个独特的时刻向摩西传授诫命,并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将上帝的儿子送到一个特别的地方,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赴死,然后在第三天复活。许多学者认为时间之箭是犹太思想最重要和最独特的贡献,因为在此前后的其他体系大都倾心于时间之环的内在性,而非线性历史之链。
但《圣经》也暗含了时间之环的潜流。特别是在《传道书》(Ecclesiastes)中,它引用了太阳和水文周期的隐喻,来说明自然状态的内在性(“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以及财富和权力的空虚,因为财富只会在循环往复的世界中消减——凡事都是虚空,传道者说。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存在。太阳升起,太阳落下,匆忙回到它上升之处。风向南刮,又往北转,循环周行,旋转不息。江河向海里流,海却不满溢;江河之水归回本源,循环流转。……已有的事必再有,作过的事必再作。……(《传道书》1:5-9)
虽然这两种观点在我们这个文化的重要文献中并存,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当今大多数受过教育的西方人来说,他们所熟悉或认定为“标准”的是时间之箭的观点。这个隐喻主导着《圣经》,并且越发强大,自17世纪以来,在伴随着科技革命而来的进步思想中获得了特别的激励。最近,理查德·莫里斯(Richard Morris)在他的时间研究中写道:
古人认为时间是循环往复的……另一方面,我们习惯性地认为时间是以直线形式延伸到过去和未来的东西。……线性时间的概念对西方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脱离这一概念,就很难想象进步的观念,也无法谈论宇宙或生物的进化。(Morris,1984,p.11)
当我认为时间之箭是普遍的观点,并且把不可逆序列中独特时刻的概念设定为可理解性自身的先决条件时,请注意,我是在讨论受文化和时间双重约束的关于事物本质的构想。正如米尔恰·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在关于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的最伟大现代作品《永恒回归的神话》(The Myth of the Eternal Return,1954) 中所述,历史上大多数人都坚持时间之环的看法,并认为时间之箭要么难以理解,要么是最深层恐惧的来源(伊利亚德将该书最后一部分命名为“历史的恐怖”)。大多数文化都回避这样一种观念,即历史并不体现永恒的稳定性,人类(通过战争行为)或自然事件(火灾和饥荒的后果)可能反映时间的本质,这并非一种可以通过祈祷和仪式免除或安抚的不规律现象。时间之箭是一种文明的特殊产物,如今已经传播到世界各地,而且特别“成功”,至少在数量和物质方面是这样的。“对历史的‘新’以及‘不可逆’感兴趣,在人类生活的历史上是晚近的事情。相反,古人不遗余力地保卫自己,抵抗历史必然带来的一切新生事物与不可逆性。”(Eliade,1954,p.48)我也认识到,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不仅受到文化的限制,而且被过度简化,成为复杂且多样化观点的总称。伊利亚德尤其指出,这种二分法的每一端都融合了至少两种不同的版本。虽然这两种版本在本质上具有必然的相关性,但也有着重要的区别。时间之环可以指真实和不变的永恒性或内在结构(伊利亚德的“原型和重复”),也可以是精确重复的可分离事件的循环。同样,古希伯来人把时间之箭看作在创世和终结这两个定点之间的一系列独特事件,这不同于后来的内在方向性理念(通常指普遍前进的理念,但有时是一条通向毁灭的单行道,就像莱尔时代的灾变论者所预期的地球热力学的“热寂”,就是从最初的熔融状态持续冷却的结果)。独特性和方向性都包含在我们关于时间之箭的现代观念里,但两者出现在不同的时代和背景中。
在西方的时间观念中,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的对立影响如此之深,以至于探索地质时间这样的重要活动几乎不可能抛开这些古老而持久的观点。我将尽力说明,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的隐喻构成了争论的焦点,并且与任何关于自然世界的观察结果一样,是深时形成的基础。如果我们必须使用二分法,那么作为理解地质学对人类思想做出最大贡献的框架,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是“正确的”,或者至少在最大限度上是有效的。我并不是先验地或在原则上提出这一主张,而是基于四个具体的原因。我会在本书中一一论述。
第一,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的划分可能过于简单、过于局限,但它至少是二分法——伯内特、赫顿和莱尔所认可的背景,而不是教科书中辉格式历史所强加的不合时宜的或道德的对比(观察/猜测,或者,渐变/灾变)。
第二,我们已经失去了他们所理解的清晰背景,因为时间之环在今天变得非常陌生,我们再也无法认识到它对我们的英雄人物的指引作用(特别是当我们仅仅将他们视为本质上具有现代思维的卓越观察者时)。此外,时间之环体现了我们需要恢复(或至少不要因为经验不足而不予考虑)的基本解释原则。神话学大师伊利亚德主张将时间之环的构想重新引入一些现代理论。这不是因为他能够判断其真实性,而是因为他非常理解这个隐喻的更深层含义:
循环理论在当代再度兴起意义非凡。我们殊难判断它们的有效性,只是想指出,一种古代神话,以现代术语的方式加以表述,至少透露了一种愿望,就是要为历史事件找到意义和超历史的理由。(Eliade,1954,p.147)
第三,我开始对这种二分法的基本特征深信不疑,因为它揭示了(至少对我来说)三部伟大文献的核心意义。这三部文献我已经读过很多遍了,但从未以统一的方式加以深入理解。我曾认为不相干的部分原来是一个整体;我能够重新安排被辉格式二分法做出的错误排列,并用体现作者观点的更好的分类法来阅读这些文献。
对于任何组织原则的检验,要看其能否呈现出具体细节,而不是作为抽象的一般性存在。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揭开每个文本的细节,使我可以抓住各个主题的中心特征,这些主题通常会被边缘化,或者完全得不到承认。
对于伯内特,我可以将他的文献(和他的卷首插图)理解成两种隐喻之间进行内部斗争和不稳定结合的战场。我可以理解伯内特的地球观和尼古拉斯·斯泰诺(Nicolaus Steno)在《导论:论固体内天然包含的固体》(The Prodromus of Nicolaus Steno's Dissertation Concerning a Solid Body Enclosed by Process of Nature within a Solid,1669;1916)中的观点之间所达成的更深融合,尽管这两份文献通常被解读为不合时宜的古代/现代二分法的对立两端。对于赫顿,我终于理解了他如何看待以最纯粹形式呈现的时间之环,并且发现了赫顿与他的“鲍斯韦尔”(Boswell)——约翰·普莱费尔(John Playfair)之间的关键区别,一个集中在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二分法上的区别,以前由于无此背景,所以并未得见。对于莱尔,我理解了他测定第三纪岩石年代的方法背后蕴含的更深主题,并且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把一种单纯的技术方法设定为一篇理论著作的核心。我也理解了他后来信奉进化论的原因,这是一种从时间之环的观点中最小化撤退的保守策略,但不意味着他成了达尔文激进改革运动的代表。
在更大的意义上,当我认识到赫顿和莱尔对深时的兴趣首先源自他们对时间之环(当时这种构想并不普遍)的执着,而不是(像误传的那样)来自对该领域有关岩石的高级知识时,我便把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设定为本书聚焦的中心。在时间之箭的世界里,除非我们恢复两种构想及其隐喻,否则永远无法理解这个专业领域的孪生“父辈”。
第四,时间之箭和时间之环是一种“伟大的”二分法,因为它的每一端在本质上都抓住了一个对智识(和实践)生活如此重要的主题,以至于希望理解历史的西方人必须密切关注这两种构想:时间之箭是对独特和不可逆事件的理解,而时间之环是对永恒秩序和规律结构的理解。我们必须两者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