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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物得以生,是为有“德”(42)

“阴阳”在《道德经》中仅出现了一次,而且也并不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阴阳”。

《朱子语类》说:“阴阳虽是两个字,然却是一气之消息,一进一退,一消一长,进处便是阳,退处便是阴,长处便是阳,消处便是阴;只是这一气之消长,做出古今天地间无限事来。所以阴阳做一个说亦得,做两个说亦得。”

因为本是“一气”的消长,而被人解读成阴阳,故而阴阳可以互相转化,因为它们本就是“一”样东西。所以它们之间无论怎么消长,其所共同归属的整体也不会发生任何生长变化。

如日夜,有光为日,光消为夜。日长,则夜短,日不能“益”夜;夜长,则日短,夜不能“益”日。你多则我少,我多则你少,对整体的成长并没有任何益处,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在两端之间,互相流转而已。

但在老子所讲的一系列相对关系中,有本末之分,有轻重之别,有动静之宜,它们之间却是母生子的关系。如第二十六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第三十九章:“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第四十一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六十三章:“天下之难作为易,天下之大作为细”,等等。

重为母本,而重生(胜)轻;静为母本,而静生(胜)躁;贱为母本,而贱生(胜)贵;下为母本,而下生(胜)高;易为母本,而易生(胜)难;小为母本,而小生(胜)大。守住了母本的位置,占据了本源之根,就能无往而不胜。

所以大树,以根为本,以叶为末,叶落可再生,根毁则树亡。因此老子让我们要把握住本,而不要舍本逐末;要把握住重,而不要弃重求轻;要把握住静,而不要无静而躁。因为末依于本,轻依于重,躁依于静,所以不要逐末而伤根,穷兵黩武而伤民本。

看上去好像是在崇阴抑阳,也难怪老子会被人歪曲为推崇坤德。但老子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局限在“阴阳乾坤”之内,而是在讲“天地之母”的生生大道。以井底之蛙的见识去评鉴老子,天自然也就只有井口那么大了,“道德”,自然也就只是“坤德”了。 2qAw5roMn7z6Cw83Kt9cVxc+jE4X95IIx/A6E9eZX2z84mbs81cUMYrUO6g7p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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