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由于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和父母包办的习俗影响,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汉族中包办婚事是相当普遍的。直到今天,这种婚式习俗仍左右着农村许多家庭,可谓“根深蒂固”,积习难改。
“男不轻求,女不轻许”“买卖凭仲人,嫁娶靠媒人”。过去,人们对“贞洁”看得很重,而谈恋爱男女一接触又势必引起别人猜忌,故此家长不让相互接触。《诗经·豳风·破斧》云:“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礼记·曲礼》云:“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媒人,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介绍人,过去一直称“月老”“月下老人”“伐柯人”“大冰”“红娘”等。在“父母之命”下,许多婚姻就是在两个家庭和媒人之间商议撮合成的,而婚配的男女双方本人就根本没有参与左右的权力,只有听人任其摆布,甚至连整个议婚过程也不晓得,直至入了“洞房”,揭开神秘的红盖头后,才初识“庐山真面目”。这样的婚姻,其质量如何?人们就可想而知了。显然,几千年来的许多民间婚俗就是这样延续下来的。
包办婚中,首先是双方父母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才是媒人。有婚姻成时,人们总会问:“谁的大媒?”没有媒妁之言,婚姻往往不被人承认。过去,媒人多数是由上了年纪且能说会道的女性担任,但西和大多数地区是由上了年纪的男性担任,人们习惯性地认为,“嘴上没毛,说话不牢”。媒人由男方家的父母请动说亲,谓之“发媒”;若女方父母请媒说亲,便是“倒发媒”,是十分罕见的。男女双方父母对待媒人都是非常热情和厚道的,尤其男方家还有丰厚的酬谢之礼。如果哪一方慢待了媒人,婚事可能会被搅“黄”;还有一些很难般配的,因媒人受了一方的“特殊”好处,也会昧着良心,瞒天过海,撮成婚缘。如果婚后夫妇感情不和,家长不满意,媒人也再不担任何干系,因为古言说过:“媒人是个柱河棍,拄过河了没处用”“只包入洞房,不包一辈子”。当然,从古往今来的大量事实表明,媒人也促成了不少和谐美满的姻缘。
据不少老人讲,儿女的婚姻大事上,过去有不少父母为了慎重起见,也有打扮成“货郎客”和“乞丐”模样,暗中察访气味、人品等情况的;还有在媒人和一方父母的鼓捣下,使眼前花子(以俊替丑、以全替残,以高替矮等)蒙骗成婚的。总之,离不开父母的包办。
买卖婚姻是古老的遗俗,往往和父母包办相伴随。尽管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婚姻形式上呈现出了多样性,但大多数离不开买卖。时代发展文明到今天,移风易俗之下,自由恋爱多了起来,家长包办与日见少,可山区农村买卖婚姻遗风随处可见,或变态中有过之而无不及。
包办婚姻,首先注重“门当户对”的等级婚姻,超级婚姻是罕见的。尤其是地位高的一方,是忌讳找地位低的一方做配偶,俗称“低就”;地位低的一方也忌讳“高攀”。显而易见,一是恐怕事不成而让人耻笑,二是担心成亲后,高攀的一方会受到对方的歧视和虐待。
其次,是族外婚议婚的发展,建立在一定数量财物之下的私有制婚姻的代表形式。它往往在繁缛的礼俗伴随下,男方一次又一次用相当数量的财物作为代价,来换取女方为妇的。古代将婚礼看作是人生仪礼中的大礼,“六礼”中的“纳采”“纳吉”和“纳征”三项,完全是议定娶妇身价进行买卖的各种做法。财物多少取决于双方家庭,也在于媒人来往沟通决定。媒人由于职业的需要,他们对当地民间婚俗行情知之最详,记忆最深,传统观念保留上是最完整的人物,一切身份及撮合事项,全凭他们在双方家庭间穿梭奔忙,有关风俗礼数也赖于他们的传播、提醒和协调处理。女家如数获得财物后,便将女儿出嫁给男方,从此正式脱离女家,等于财物与女子的等价交换,谁也不认为吃亏。过去的富户除了聘金及金银首饰、衣物、礼烛、礼饼等,还有用土地、牛马等作聘礼的。
现在不要说城乡富家大户,就连山乡普通人家娶房媳妇,至少得花聘金聘礼价值七八万元,甚至高达三五十万元以上。积习升级,大都迫于无奈,明知不可为,但都在为之。
买卖婚表面看来似乎是等价交换,其实反映出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首先,表现在妻是用一定的财物买来的,是夫家私有财产,要受到夫家的控制约束。俗言说的“娶到的媳妇买到的马,任人欺来任人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次,娶妻的关键是延续香火,为了保证血缘世系的纯洁,妻必须严守贞操,受到夫家全家族血亲的注视,生活处于幽闭状态,没有人身的自由。第三,媳妇有机会熬成婆婆,从而又转过来强制和压迫自己的儿媳,依此沿袭成风。
“骡马有价人无价”。人非骡马,可以买卖。如今男女讲求平等,婚事提倡新办,此遗俗实在不能让人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