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人们俗信“入土为安”,普遍实行土葬。至于火葬,目前只有几例,但火葬后仍加棺,还照常实行土葬。
出殡前一日(即大烧纸日),孝眷长子领阴阳先生至祖坟地祭后土,再依山向、辈分、昭穆次序,在应葬位置斩草。阴阳先生利用一对桃木钉或柳木钉,紧绑一根细线,分经坐度,仔细定点定向。然后,勾出大致轮廓,确定深度尺寸,让土匠按要求挖好墓穴(俗称“打坟”)。土匠,少则二人,多则三五人不等,全为儿孙满堂的村邻全活人,至少有一二人富有打坟经验。
晌午时,由服孝长子亲送茶饭。
是寄葬,还是一次性进祖坟,都要如此斩草掘穴。
出殡,又称发引、送葬。出殡的日子和时辰,是由阴阳先生根据亡者生辰、卒年时辰、长子年庚和坟向而慎重择定的。一般在三日左右下葬。如遇“土旺”,可推迟时日,有的在家停尸长达十天半月。冷月天尚可,热月天带来诸多不便。故此,若山向不利,有些便暂且寄埋别地,等山向大利时再移葬祖坟,俗称先“寄埋”后“挑葬”;有些便请“三宝门”埋葬,因为“三宝门”不讲利年利月利时,亡人可一次性进祖坟。
近些年来,阴阳和三宝门各取所长,互为结合,葬俗多有改新,“寄埋”越来越少。
出殡时日,按所定时刻发丧。出殡前先吃“起丧饭”(多为玉米搅团或连锅饭),行“起柩礼”,男女孝子及亲朋跪拜,长子或长孙捧举纸火盆(即孝子盆)于头顶,或伏置背部,跪于大门外,由阴阳先生或主事者高喊“起灵”,鸣炮,数人将灵柩合手抬出家门,暂时停放在大门外事先支好的两条木凳上。
灵柩抬出家门时,不能接触房门和大门门框,必须在多人合力之下用徒手抬出。一般都是小头脚朝前,大头头朝后,意思是送亡灵朝外走,不让其回转身来。否则,不吉利。
有的村俗,孝子遂将“孝子盆”摔碎于纸火旁;有的村俗则不然,孝子一路背至坟地,供日后烧纸祭奠用。灵柩出门,不能落在地面上,也不能让其回转身来。
平日灵堂内不能扫地,俗信“殓财”,对子孙有利,直至发丧出大门,才用扫帚打扫庭院,将草铺、纸屑杂物由专人背至离家门百步之外的僻静处,集中烧毁。这就是俗称的“点草铺”。太石河一带有所不同,时兴媳妇扯灵堂纸钱,女子扯荞皮枕头;或女子扯灵堂纸钱,媳妇扯荞皮枕头。草铺通常点在大门外。清杂物、点草铺的同时,阴阳先生也在念咒诵经,洒涤药水,清禳着丧场内外,以示阴阳两利。此俗称之为“打扫”。
点草时还要烧掉亡人留下的衣物。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亲人离世后的衣物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记忆载体”。古人认为,这些衣物上留有逝者的气息,若留存下来,可能会带来哀伤情绪的延续,影响家庭的和谐。尤其是在古代农业社会,人们相信自然界的能量流转,衣物作为人与自然交互的媒介,应当适时回归自然,避免对后代产生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因此,将这些衣物运出烧毁,既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心灵的一种抚慰。
移灵柩至门外,众人绑闩拴绳,孝子哭祭。起丧后,背锨镢者先行一步,撒冥币放纸炮者与乐工奏乐先导,引魂幡,金山冥斗紧随其后,纸货依次排列,孝子分男女老幼排成两行(有的排一行),灵柩上系两根白布,男女分左右各拉扯一根,徐徐牵引,俗称“拉纤”。同时,孝眷中男子手握孝棍拄地,女子手持孝帕掩面,亦步亦哭,直达墓地。一般由八人一组抬灵柩,可组织二至三组,途中换担歇肩,讲求灵柩不落地。灵柩上盖丧罩(多用作挽幛的绸被面或固定的纸货成品覆盖)。
沿途鸣放纸炮,撒买路冥币;邻居及沿途人家都要在门前路口生一把草火,美其名曰是供送葬队御寒取暖,其内在俗信是怕遭一年晦气,可避棺前丧煞神。若遇至亲厚友在路头摆案路祭(俗称“接路”),可将灵柩暂停在携带的凳子上,万万不能触及地面。途中,招魂幡、花圈、长钱等各类纸货不能停放在别人家院墙上或门口,俗以为大大不吉祥。长子或长孙在灵柩前压丧,抬灵柩者在后面缓缓向前挪步。
至墓地百步之遥,送葬队不再受压丧孝子控制,皆推着跑步前行,俗称亡人“扑莹”或“百步抢莹”,其含义是“亡人奔土如奔金”。只有老年人过世送丧才这样。若是少丧,则沿途疾行,不用任何人压丧。
到了祖坟,停柩于墓穴(俗称“墓堂”)前方,长子或长孙下到墓穴,持锨镢清堂打扫,扛土三锨,俗称“扫坟”。
时刻一到,以皮绳或粗麻线绳将灵柩徐徐吊入墓穴,阴阳先生坐罗盘,牵线绳,分经正度之后,先由长子埋土三锨,再由阴阳先生埋土三锨,掷锨在地,接着由乡邻分别动锨填实,培土成冢;或用砖拱砌填埋,依墓穴垂直中线封土成冢。下葬伊始,孝眷哭祭声浪骤起,同时点燃香、蜡、纸、币和所有纸货(有的则将花圈不烧掉,插置坟园),这样持续坟冢培起,纸火燃烬,将孝棍依次插入坟脚,才尽哀向送殡亲友跪拜致谢。下葬时,孝眷不能站在墓穴边,预防其身影投入墓穴,否则则视为不吉。在此俗信作用下,真正起到了令孝眷却步、节哀的积极效果。
葬仪完成,长子跪香,由阴阳先生祭土;如果是三宝门埋葬,葬时掐诀念咒。
孝眷及送葬之人,在返回途中不能回头,锨镢棒杠也不能扛在肩头,必须耱在地上。进入家门前要除掉孝帽、孝衫,洗手去秽气,或跨越门前火堆。孝眷家设宴排席,盛情款待参加送葬者,以示酬谢。归还借用他人之物时,旧时有付给人家吉利钱的习俗,也有三日“覆土”后归还的;现在当日归还,一律不付吉利钱,已破此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