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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以修辞定义之“斑”窥修辞之“豹”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这里的“文”是相对于“质”的,属美辞或修辞。让我们看看rhetoric(修辞学)的一些定义。

关于rhetoric,《韦氏词典》(1995)说是“讲话和写作中有效的语言运用,含修辞手法的运用”(另见张大毛,2008:11)。《剑桥词典》( Cambridge Dictionary )中的释义是:① “显得有效、能影响他人的口头或书面话语”。② “对有效使用语言的方式的研究”。③ “好听好看但不真诚或没有真实意义的华丽辞藻”。《梅里安姆·韦伯斯特词典》 中的释义如下:① “有效说写的艺术,如a. 对古代批评家所论的写作原则和规则的研究;b. 对作为交际或劝说/说服他人的说写方式的研究”。② “a. 有效使用语言的技艺;b. 口头或书面话语的一种模式或类型;c. 虚伪浮夸或华丽夸张的语言”。③ “言语交际即话语”。

本书认为,对于rhetoric,《梅里安姆·韦伯斯特词典》释义中最为重要的是①和②a)。释义①的“有效说写的艺术”是最传统的修辞释义[见尼尔和伯曼(Nir & Berman),2010:746],主要见于“对古代批评家所论的写作原则和规则的研究”,以及“对作为交际或劝说/说服他人的说写方式的研究”。既如此,就该包括修辞学者相关论述的论著,尤其是以“修辞学”为名的论著,乃至叫作“修辞学”的学科。

让我们看看权威的《牛津英语词典》如何解释 :① “使用语言以劝说或影响他人的艺术;说写者欲有口才雄辩的表达而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在中世纪,修辞学被当成七大“人文艺术”之一,人文艺术包含“三大学科”(trivium),即语法/文法、逻辑和修辞。]② “辞格或个性化表达”。③ “修辞论著/论述”。④ “英国的罗马天主教会大学或中小学校的顶尖成绩档次”。⑤ “文学(散文)写作练习(尤其是学校里的写作练习)”。⑥ “语言美或语言才艺;有才艺的口头或书面表达;(罕)旨在劝说他人的口头或书面表达;(因此常含贬义)虚假造作、浮夸卖弄的语言”。⑦(复数)“华美表达;过于修饰的语言”。⑧ “用之于反讽或戏谑”。⑨ “用来描述话语的渲染力、样貌或行为的说服力或风格、技巧等”。⑩ “(罕)使用雄辩或具有说服力的语言的技巧或能力”。

比较《牛津英语词典》的10条释义可见,对今天的修辞学来说,最重要的释义就是两类:第一,“使用语言以劝说或影响他人的艺术”“语言美或语言才艺”“有才艺的口头或书面表达”(释义①)的一部分和释义⑥的一部分。第二,“说写者欲有口才雄辩的表达而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源于释义①)。当然最重要的是释义②,因为“说写者欲有口才雄辩的表达而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是需要修辞学者拟定、研究、论述的,最后的作品就是接近“修辞学”的论文、专著或教材。也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释义①的一句解释:“在中世纪,修辞学被当作七大‘人文艺术’之一,人文艺术包含‘三大学科’,即语法/文法、逻辑和修辞”。

若看牛津网络词典 ,便发现以下释义:① “有效或具有劝说力的言说或写作的艺术,尤指修辞手法和其他写作技巧的运用”。② “旨在有劝说力或产生深刻印象但不够真诚或者缺乏语义内容的话语”。只有①接近上述《牛津英语词典》的释义①和释义⑥。此外,《牛津英语词典》给rhetorician的释义值得我们参考 :① “修辞艺术教授/教师(尤其是古希腊或古罗马时期);职业修辞学研究者或演说家”。② “文笔幽雅的作家;(罕)使用修辞性语言的人;(贬义)善于修辞术的公共演讲者”。③ “英国罗马天主教会学校的修辞学教师”。

汉语修辞界的“修辞(学)”定义更多:

(1)“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陈望道,1976/1979:11)。

(2)“修辞不过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陈望道,1976/1979:3)。

(3)“修辞是为适应特定的题旨情景,运用恰当的语言手段,以追求理想的表达效果的规律。修辞学就是研究这种规律的科学。”(胡裕树,1997:394)

(4)“修辞就是在运用语言的时候,根据一定的目的精心地选择语言材料这样一个工作过程”(张志公,1991:209)。

(5)“修辞是一种言语行为,但修辞之所以成为修辞,而不是一般的语言行为,应该是追求语言交际的有效性行为”(胡范铸,2002:2)。

(6)“表示过程的‘修辞’,我们的定义是:‘通过语言材料的选置、调适以实现交际目的表达行为’”(曹德和,2008:86)。

(7)“专门研究运用语言的技巧,提高话语表达效果的手段的学科,叫修辞学”(张静,1996:47)。

(8)“修辞学是研究文辞美化的一种艺术”(章衣萍,1934:3)。

(9)“修辞学,顾名思义,是研究修辞的学科。具体一点说,就是为了研究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而建立起来的学科”(宗廷虎等,1988:9)。

(10)修辞是“依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语文材料、各种表现手法,恰当地表现写说者所要表达的内容的一种活动”(辞海,1980:242)。

(11)“修辞是为了有效地表达意旨,交流思想而适应现实语境,利用民族语言各因素以美化语言”(张弓,1963:1)。

(12)“修辞学是语言运动学或语言动力学中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修辞学研究的对象是运用中的语言和语言的运用问题。如果说语音、词汇、语法是静态的、封闭的、单一的,那么,相对而言,修辞则是动态的、开放的、综合的。”(王希杰,1979:34)

(13)“修辞的功能有三个层面:一、修辞作为话语构建方式:修辞技巧”;“二、修辞作为文本构建方式:修辞诗学” ;“三、修辞参与人的精神构建:修辞哲学”(谭学纯、朱玲,2001/2008/2015:21,32,42)。

(14)“修辞是人类的一种以语言为主要媒介的符号交际行为,是人们依据具体的语境,有意识、有目的地构建话语和理解话语以及其他文本,以取得理想的交际效果的社会行为……修辞是一种言语交际行为。修辞不是语言文字游戏,而是实实在在的言语交际,是参与双方的语言符号互动”(陈汝东,2004:6-7)。

(15)“(修辞)狭义,以为修当作修饰解,辞当作文辞解,修辞就是修饰文辞;广义,以为修当作调整或适用解,辞当作语辞,修辞就是调整或适用语辞”(陈望道,2001:1)。

(16)“运用修辞手法、修辞技巧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使之适合写说的主题、中心思想和目的的需要,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使之适合写说的对象、时间、地点、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上下文、语体要求等客观因素和写说者的身份、修养、性格、思想、处境、心情等主观因素的需要”(宗廷虎等,1988:41)。

(17)“所谓修辞学,就是研究在交际活动中如何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的科学。修辞的规律有一定的弹性,甚至有一定的模糊性。……修辞学是不容易公式化、形式化和符号化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修辞学就没有科学性”(王希杰,1979:32,35)。

本书简评如下:定义(1)只说修辞要以“适应题旨情境”为根本,并没有说明修辞(学)为何物。定义(2)只是说明修辞做到了什么,如“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并非我们对一个学科所期待的定义。定义(3)只是定义(1)(2)的翻版,说的是修辞要适应“题旨情景”,求得“理想的表达效果”,而研究该规律便是修辞学。定义(4)说的是“根据一定的目的精心地选择语言材料”的“过程”。定义(5)把修辞当作行为而非学科。定义(6)类似(5)。定义(7)过于宽泛,涉及“运用语言的技巧,提高话语表达效果”的就是修辞学?定义(8)说“修辞学是研究文辞美化的一种艺术”,也是宽泛无边的定义(当然也可以说是太狭窄,因为“修辞”并非仅限于研究文辞美化)。类似的还有(9)。定义(10)类似(1)(2)(5)。定义(11)类似(1)(2),并未说明修辞学作为学科的本质。定义(12)界定修辞学的某些特性,而没有说明修辞学作为学科的定义性特征。定义(13)试图说明修辞的功能(且有待商榷),但此非定义。定义(14)类似(1)(2)(5)。质言之,这些修辞学定义都不是标准的定义;换言之,没有使用“X是研究Y的学科”类定义构式,或者所提供的“定义”没有所“定义”的学科即修辞学的区别性特征,即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根本特征。例如,定义(4)和(6),难道只要涉及语言选择就是修辞学吗?其实其他学科,如语用学,就涉及语言选择(优选)。定义(5)的“语言交际的有效性行为”似乎告诉我们语用学、社会语言学和修辞学是同一个东西。定义(15)只是对“修辞”二字进行说文解字。定义(16)是对上述定义(1)(2)的拓展性解释。定义(17)前半句像定义,连同定义(7),和《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辞学”定义“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如何使用语言表达得准确、鲜明而生动有力”一样,仅涉及效果。

请再看本书认为更好的一些定义:

(18)“‘修辞’一词有三个含义:第一,指运用语言的方法、技巧和规律;第二,指说话和写作中积极调整语言的行为,即修辞活动;第三,指以加强表达效果的方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修辞学或修辞著作”(黄伯荣、廖旭东,2007:160)。

(19)“(修辞)a. 指人们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进行交际时,运用语言手段和一定的非语言手段加强言语表达效果的言语现象。b. 指在具体的言语环境里对语言进行选择、加工来增强表达效果的一种言语活动。c. 美化语言。d. 指修辞现象。e. 兼指修辞学”(王德春等,1987:170)。

(20)“修辞现象是言语交际中表达一方力求获得最佳交际效果的一种言语表达现象……因此言语形式与思想内容这对特殊矛盾只能统一于特定语境中:解决这一对特殊矛盾的修辞手段是言语形式的最佳组合,简称言语形式的组合……这种组合,不是指语言符号系统内部的静态关系,而是作为修辞活动的主体运用语言符号能动地组合言语表达形式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是一种创造性的组合,一切修辞手段,都可归结为言语形式的组合。”(刘焕辉,1997:84-85)

(21)“修辞学是从表达效果出发来研究口语和书面语在交际活动中的言语常规、变形和正负偏离现象,建立已然的和可能的修辞规范、反规范的模式的一门语言科学”(王希杰,2000:142)。

定义(18)解释了“修辞”的3种意思,虽不是很理想的定义,但终归没有离开修辞的本质。定义(19)类似定义(20),但不像定义。定义(20)似乎在解释修辞现象而非修辞学。不过,读者可以把这些当作修辞学研究的对象。定义(21)采用了适当的定义构式,抓住了修辞的本质,即“对言语常规、变形和正负偏离现象”的研究,旨在“建立已然的和可能的修辞规范、反规范的模式”。笔者认为这是目前最好的定义。

可以说,西方修辞界曾经普遍把修辞学的研究对象设定为辞格以及其他修饰和美化语言的(修辞)手段(何雅文,2009:82),现今则更多的像伯克(Burke,1897—1993)一般进行非辞格式、“动机论”“泛修辞论”或广义修辞学的研究。中国的修辞学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语辞论”“辞格学”的(狭义)修辞学,关涉锤词、炼句、组篇、风格、效果等,纯属语言学范畴。当然,最近二三十年也有越来越多国际化的修辞学研究(鞠玉梅,2012:5)。

意义不是固有不变,真理也就需要辩白,合作并非必然或易得,分歧、等级和混乱无所不在。于是,人类总有必要缩小分歧,召唤协作,凝聚力量,构建一种更合意的(新)秩序,于是让修辞出场,或者说让话语修辞地出场。这样看,修辞便是人类的必需。于是,鞠玉梅(2008:20)认为修辞是“关注意义、引致合作、构建秩序、凝聚社团的社会行为,它是一种对话语手段的有意识和无意识地寻求的交往行为”,而修辞(学)研究的范围泛博无边,涵盖社会交往的一切话语和行为,因为一切话语和行为都不能不是修辞的。那么修辞(学)的本质则是,“试图发现、描述与解释知识构建的过程,研究人们是如何交流与合作,在互动中到达结论与创造真理”(鞠玉梅,2008:21)。

修辞学者据研究范围和对象差异提出了所谓“表达修辞学、结构修辞学、功能修辞学、发生修辞学、语法修辞学、语音修辞学、词汇修辞学、语体修辞学、辞格学、话语修辞学、艺术言语修辞学、信息修辞学、控制修辞学、语用修辞学 、接受修辞学、广义修辞学”的分野(李贵如,1995:14-16),但这样的切分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表明每个“分支”已成分支,因为修辞学本身的学科地位尚在讨论。 8FMAkeJ3BpQ5DuJb6QWpLes5TEXemL2+BbasO+MmvOHoFODnz3MuukdNU55YL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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