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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十五】

肝热病者,左颊 先赤;心热病者,颜 先赤;脾热病者,鼻 先赤;肺热病者,右颊 先赤;肾热病者,颐 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原注】

此节言五脏欲病之先,必各现端绪于其部分,示人早治,以免热争则病重也。

【词解】

①左颊:脸左侧颊骨部,属肝部。

②颜:眉目之间为颜,属心部。

③鼻:处面中央部,属脾部。

④右颊:脸右侧颊部,属肺。

⑤颐:颊骨之下,口角之后为颐,属肾部。

⑥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赤色现于面上五脏分部,表示五脏有热,可以预先刺五脏经脉出血泄热,谓治未病。

【提要】

本条指五脏有热,未病赤色先见于面的预防方法。

【释义】

五脏在颜面各有分部,五脏有病,颜色先见于所属部位。心脏在两眉之间颜部,左颊为肝部,右颊为肺部,鼻处中央为脾部,颐属肾部,热病将发之先,五脏部先现红色,可以预先针刺所属经脉出血,以泄伏热,中止五脏热病的发生发展,这是一种预防疗法,值得临床研究。 i/svyW38bCMRL2YiqZAlXgj1y399Xyot3QHwTlFM2w0KF0gHNKl10nUYhOzbL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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