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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正虚、邪毒与恶性肿瘤

肿瘤作为一类疾病都有迹象表露,虽然人类对恶性肿瘤的认识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以前,但至今对肿瘤的病因和发病机理尚未完全阐明。中医学上自《黄帝内经》《伤寒论》,下到《外科正宗》《医宗金鉴》等,只有肿、瘤、五积、石瘕、积聚、肿疡、恶疮、石痈、瘰疬、痰核、瘿瘤、舌菌、石疔、黑疔、翻花疮、噎膈、肠癖、五色带下等证因论治的记载,无鉴别诊断可言,故只能说包括一切肿瘤,亦含非肿瘤如淋巴结核等在内。历代医家随着社会的进步、经验的积累对恶性肿瘤的认识亦不断深入,总的归纳不外乎内因和外因。内因主要是指机体本身所引起的致病因素,即先天不足、脏腑功能失调、不良的生活习惯、精神因素等。外因主要指外界特别是大自然的一切致病因素,如四时不正之气。

恶性肿瘤的发病机理与机体的正虚以及邪毒入侵关系密切。正虚即正气亏虚。正气即真气,是由先天之气及得于后天饮食之气结合而成。正气,是对人体的脏腑经络阳气、阴精等物质及其功能活动,抗病能力,康复能力的总称。正气在机体中具有防御、修复作用。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包括人体正常的气血、津液及组织结构。正气又指人体的生命功能,相对于疾病而言,则是指抗病和康复能力。正气内虚指机体本身的正气不足,或邪气对机体的侵害,耗伤了正气。机体本身的正气不足包括脾虚和肾虚。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在人体五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防病及抵御外邪侵袭方面,承担着重要角色。《金匮要略》云:“四季脾旺不受邪。”《脾胃论·脾胃盛衰论》云:“百病皆由脾胃衰而生也。”现代研究表明,脾虚证是以消化系统功能障碍为主,累及神经-内分泌-免疫网络的全身病理状态。肾为先天之本,是元阴元阳(机体各脏腑阴阳的根本)所寓之所,五脏之阴非此不能滋,五脏之阳非此不能发。肾气盛衰,关系着人体的生、老、病、死。《妇人良方》说:“夫人之生,以肾为本,人之病多由肾虚而致。”关于对肾的研究,主要是对肾虚证的研究。我国从50年代起就有学者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肾虚证的研究。现代普遍认为,肾虽然担负着泌尿(主水)、生殖(主生殖)和造血系统(生髓)的部分功能,但肾与神经、内分泌、免疫系统的关系十分密切。肾虚证都有不同程度的神经、内分泌、免疫系统的功能紊乱。现代研究认为,各种虚证都有不同程度的免疫功能降低,肾虚证免疫功能比脾虚证更低。肾为元阴元阳所寓之所,肾虚则五脏皆虚。

邪毒是指六淫病邪(毒邪)侵袭人体后,得不到及时解除,或七情郁结不解等产生病理性毒质。六淫邪毒在肿瘤的发病中是外界主要的致病因素。《灵枢·百病始生》云:“积之始生,得寒乃生。”认为癌瘤的发生,与寒邪有密切关系。但从临床实践观察中,单纯的寒邪不易导致癌肿,只有寒毒才有可能引起癌变。其他外感病邪也如此,仅是单纯的湿邪、燥邪、火邪也不会对机体产生大的损害,只有湿毒、火毒、燥毒对机体会产生较大的损害。

燥毒是指外感燥毒或内伤患生燥毒产生病变,经久治疗不愈,其燥热邪毒就容易损耗机体的精、髓、血、津液、淋巴液、脂肪等阴液。当人体这些生命物质受到燥毒的严重损害、组织细胞变异则产生病变而发展成癌瘤。或燥毒直接使人体物质变性坏死,异常增生恶变,而演变产生癌瘤。燥毒致癌常见于肺癌、肝癌、淋巴癌、乳腺癌、血癌等。燥毒致癌的症状特点表现为人体消瘦,机体干枯,皮肤干燥,五心烦热,低热或日晡潮热,大便干结。

火为阳邪,火为热之极,火性燔灼焚焰,易致人体固体物质和液体物质产生变性、坏死、异常增生恶变而产生癌瘤,此即火毒致癌。火毒可致人体固体物质和液体物质产生癌毒等,或使癌毒素和癌细胞无限增生或扩展,则易生癌,或加重癌瘤。火毒致癌常见于脑瘤、鼻咽癌、喉癌、甲状腺癌、肺癌、食管癌、胃癌、胆管癌、肠癌、肝癌、卵巢癌、子宫癌、乳腺癌、肾癌、淋巴癌、血癌等。火毒致癌的症状特点表现为高热或中度发热,或黄疸,大便秘结或便血,尿血,人体消瘦,面色黝黑,低热或午后潮热,癌肿红肿灼痛或放射性疼痛,甚至溃烂、出血。

人体产生湿邪疾病,日久治疗不愈,在机体内日益积聚,阻遏人体气机,使人体固体物质和液态物质产生变形坏死、异常增生恶变,此为湿毒致癌。湿毒致癌的症状特点为全身困重或机体局部沉重。湿热(火)型见低热或午后发热,大便溏黏或溏泄、恶臭,癌瘤肿胀,易溃烂。寒湿型见晨起怕冷,大便溏黏或溏泄,癌瘤坚硬,不易溃烂。湿毒与火毒易致人体发生癌瘤,即人体患有火毒,同时又患有湿毒。湿毒将火毒黏滞,阻遏包裹,使火毒滞留于体内,日久失治,而发展产生癌瘤。

寒毒在人体内长期积聚停蓄,便可致病,人体精、髓、血液、津液、凝聚变异,转化为癌毒素、癌细胞,而产生癌瘤。寒毒与火毒交结,可致人体发生癌症,即人体患有寒毒,又患有火毒,或寒郁久而化火。寒毒与火毒交结,互为因果,病理性产物聚结,致发生癌瘤。寒毒与湿毒互结,可致人体发生癌症。寒邪、湿邪均为阴邪,易伤阳气,阻遏气机。体内阴寒聚集,久积痰瘀成毒,致瘤致癌。寒毒致癌的症状特点表现为畏寒怕冷,四肢不温,大便溏稀或泄泻,癌瘤硬结,恶性型则剧痛,良性型则疼痛不明显。寒毒与火毒交结致癌,常以寒热往来为主要特征。寒毒与湿毒致癌,常以肢体困重或局部沉重、分泌物和排泄物黏滞和浑浊等为主要特征。

人有七情,即怒、喜、忧、思、悲、恐、惊,属于人体正常的情志活动。七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致病。《素问·举痛论》指出:“喜则气和志达,荣卫通利。”正常七情能使脏腑功能协调,不仅不会致癌,反而可使机体健康,少发癌瘤。只有突然的、剧烈的或持久的精神刺激,引起暴怒、狂喜、痛哭、大惊、卒恐、思虑过度、忧愁不解,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癌瘤的发生。七情过激过久可以直接损伤内脏。《灵枢·百病始生》指出:“喜怒不节则伤脏。”情志伤脏,“思伤脾”“喜伤心”“怒伤肝”“悲伤肺”“恐伤肾”,表现出相应脏腑气机紊乱的病变,久之产生癌瘤。情志内郁影响气机,气机郁滞不畅可以引起气郁、湿郁、痰郁、热郁、血郁、食郁六种郁证。此六种病理性产物极易癌变,而且这六种病证之间又可相互影响,相互为病。七情内伤所致癌症多见肝癌、胃肠癌、乳腺癌、卵巢癌、甲状腺癌、淋巴肉瘤、脑瘤等。七情致癌的症状特点常表现为情绪忧郁、烦躁、悲伤等情志异常病变,或损失相应的脏腑,癌瘤走窜,情绪不适时加重。

长期超量饮食营养高的物质(高热量、高蛋白质、高脂肪)则易生癌。长期大量滥食寒凉生冷的食物,也易引起癌症。长期嗜吃辛辣,或含有病毒、细菌和致癌因子的食物,如烤炸、烟熏食物、腌制食物、发霉变质食物,易引起人体发生各种癌症。《济生方》云:“过食五味,鱼腥乳酪,强食生冷果菜,停蓄胃脘……久则积结为癥瘕。”《济生续方》曰:“凡人脾胃虚弱,或饮食过度或生冷过度,不能克化,致成积聚结块。”饮食习惯不良致癌,以纳差、消化不良、腹胀、嗳气、呕吐、大便稀等为主要特征。

腌制食物包括腌制肉类和腌制蔬菜等,此类食品易产生亚硝酸盐,亚硝酸盐进入机体,在胃酸或细菌的作用下合成亚硝胺,易致患癌症,如食管癌、肝癌、胃癌等。腌制食物应适量食用,不宜滥食。

霉变的食物含有黄曲霉素等,如霉变的花生米、玉米、大米、小麦粉等具有致癌作用。霉变的食物易引发肾、胃和结肠的腺癌等。

若长期食用炸烤类食物,易患胃癌、肠癌、肝癌、膀胱癌、乳腺癌等。

吸烟亦致癌,包括自己抽烟吸入香烟的烟雾、吸入别人吐出的香烟烟雾以及吸入环境污染之烟雾。

长期大量饮酒,亦可促发癌症,如肝癌等。

在正常情况下,五脏之间的功能有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脏腑之间有着承接合作的关系。脏与腑之间有着表与里相合的关系,五脏与肢体、五官之间有着所主与归属及外部器官(眼、耳、口、鼻、耳、前后阴)的开窍关系等。这样就构成了人体内外各部功能互相联系的整体。《诸病源候论》云:“积聚者,由阴阳不和,腑脏虚弱,受于风邪,搏于腑脏之气所为也。”明·李梴《医学入门》云:“郁结伤脾,肌肉消薄,与外邪相搏,而成肉瘤。”明·张景岳《景岳全书》云:“脾肾不足及虚弱失调之人,多有积聚之病。”明·徐春甫《古今医统》指出:“气血日亏,相火渐炽,几何不致于膈噎。”以上均说明,脏腑虚亏,产生功能失调,引起气血紊乱,或有先天脏腑禀赋不足,都可以成为肿瘤发生的内在因素。

肿瘤的发生、发展虽然都与正气亏虚、精神情志失调、外邪入侵、饮食营养等病因直接相关,但肿瘤发病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即某一发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后,并非就导致某一肿瘤的发病。同样的致病因素,有的感而为病,有的则不为病。

中医学的发病理论,很重视人体正气,肿瘤为病亦然。中医学虽然强调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但也并不排除邪气在疾病发生中重要作用。在一定条件下,邪盛正虚,则邪可起主导作用。邪气侵入机体,正气必然抗之,如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以侵入,或侵入后即被正气击退,则机体不发病。反之,如正气虚弱而邪气偏盛,均可导致正不胜邪,从而使脏腑阴阳气血津液失调,气机逆乱,而发生疾病。所以,肿瘤的发病与否,取决于正邪之争的胜负。

年龄在肿瘤发病中也是重要因素。年龄越大,癌的发病率越高。明·申斗垣明确指出:“癌发四十岁以上,血气亏虚,厚味过多,所生十全一二。”其他古代医家也多指出,“年五十以上”或“五六十岁以后”为高发年龄。中医理论认为,年龄越大,其“肾气”越衰弱,肾藏精的功能越减退,逐渐出现衰老过程。这时机体的脏腑生理功能容易失调,防御功能减弱,机体免疫机能减退,容易受致癌因素的作用而发病。

尽管肿瘤病因有内因、外因两方面因素,但一定是在体内阴阳不和、气血亏虚和脏腑功能失调等内在虚损的基础上,外因才能导致癌瘤的产生。《灵枢》云:“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

正是基于正虚、邪毒机制而提出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的原则。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是正气与邪气相互斗争的过程。任何疾病的治疗都是为了祛除邪气。扶正也是为了达到祛邪目的。通过增强人体生理功能,把邪气祛除,有利于疾病向痊愈的方向转化。肿瘤治疗亦如此。恶性肿瘤的中医药治疗,大致有扶正固本、活血化瘀、化痰软坚、以毒攻毒、清热解毒、针刺及外治等方法。

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著名中医肿瘤专家郁文骏院长,早在1978年全国中医学会成立大会上提出的“中医对癌症的五因六法”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五因指正气内亏、毒根深藏(风火热毒相搏)、气滞血瘀、痰气郁滞、寒凝成积。六法指扶正固本法、清热解毒法、疏肝解郁法、活血化瘀法、理气化痰法、温经散寒法、软坚散结法。因癌为肿块,且坚硬,故认为软坚散结法是本病的基本治法之一,称为本病本法。该法可配合其他五法应用。

中医治疗肿瘤的治法虽多,概而言之,就是扶正与祛邪。

扶正的含义比较广泛,包括扶助正气、活跃气机、提高免疫功能、协调物质代谢、补充营养成分、增强抗病能力,最终要改变病理状态,并使之恢复正常,使“阴平阳秘”。扶正主要运用于以正虚为主的肿瘤患者。扶持正气不仅是“补”其虚弱不足,还应包括对失去正常活动的生理机能的调整,即脏腑、气血、阴阳的调理。

祛邪就是使用攻逐毒邪的药物和治疗方法,祛除病邪,控制癌症,以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祛邪是治疗疾病的首要目的和最终目标,运用于以邪盛为主的病证。肿瘤疾病由于邪气内伏而产生肿块,并可导致一系列的病理变化而出现临床的各种症状。祛邪是治疗肿瘤的主要治则,即所谓“实则泻之”。《素问·至真要大论》云:“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惊者平之。”邪去则正安,及时有效地祛除病邪,减轻对机体的耗损,特别是肿瘤早期邪盛正未虚时更应祛除邪气。“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实则攻之,虚则补之”是治疗肿瘤的两大基本治则。

在肿瘤治疗过程中,如何把祛邪与扶正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甚为重要。若单纯强调扶正,忽视祛邪治疗的重要作用,其结果轻则姑息养奸,失去了祛邪的机会,重则因片面扶正,反而助生邪气,促进肿瘤组织的生长,使邪气更盛。若单纯强调祛邪,忽视扶正在抗癌中的作用,其结果肿瘤可能被消灭了,正气亦严重受损,失去了祛邪的意义。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张子和在《儒门事亲》中指出:“先论攻其邪,邪去而元气自复也。”《景岳全书》则认为,癌症患者正气内衰,不能胜任攻伐,应以扶正为主,即所谓“养正积自除”,主张扶正以祛邪。

国医大师何任教授提出的十二字法则,即“不断扶正,适时祛邪,随证治之”,系其临床体会,其对扶正与祛邪的应用,也很有见解。

单纯用扶正补益药来治疗肿瘤,如确能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对减少肿瘤转移和复发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尚少例证。以祛邪为主的方法,一般是值得推广采用的,也为无数案例所证实。如邪实明显,正气不衰,为防止复发或转移,攻坚散结宜急,药量可适当加重。若一般肿瘤手术、放疗、化疗以后,病邪趋于缓解,正气有恢复倾向,但气阴损伤还明显存在,则攻邪之药宜适当减量,并配以扶正培本之品为妥。扶正祛邪合用,可以做到祛邪不伤正,扶正助祛邪。扶正与祛邪,以何者为主,要视邪正力量对比,不能笼统地说以何为主。大体早中期,体力未衰,气血未损,可偏重攻邪;若晚期,气血衰败,应以扶正为主,但也不能疏忽攻邪。

恶性肿瘤患者常因虚致病,又因病致虚,形成恶性循环。肿瘤病人经手术、放疗、化疗等治疗后,大伤气阴,正气不足,也表现为气阴两伤。祛邪是治疗肿瘤的目的,扶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创造条件。通过祛邪则进一步保护正气。祛邪扶正应有机地结合起来,立足于祛邪,而不忘扶正。扶正气以助祛邪,以补助攻,实是肿瘤治疗的基本着眼点。

扶正祛邪,总的就是以扶脾肾为重点,当然这中间包括对气、血、阴、阳的扶助补益,将扶正的补益药与祛邪(抗癌)药同用,比单纯地用抗癌药更为有利,副作用更少。正衰则邪盛,机体抗癌能力的降低,往往使癌症进一步播散扩展。扶正祛邪相结合,调理脏腑功能,补气养血,调动和增强机体内在抗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各种肿瘤的病因不一,每个患者的“内虚”状况又不相同,往往临床上病情复杂、变化多端,故必须根据中医理论给以辨证。“审证求因”,抓住临床病例特点,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治疗,以提高疗效。 oUyq8AlP8dwfHeOPpEDyMEUSjT5qh+C5VFmZWhvTOrAjZR1H1ToEFolmfEG6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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