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四章
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哲学没有,大家都囫圄地认为是为表达“思想”对象,而所指示,大家都想:我们可以用语字去应付所指明的东西,并且我们无须去分析我们所假定的两种语字的性质,即思想的“表达”和事物的“表意”。当哲学家们研究语字所指示的对象时,他们事实上往往只研究语字,并且当他们研究语字的时候,他们又往往无意中错认语字是一个单纯的(Entity),而不论语字是一笔差不多相似的事点。不能正确地研究语字,是传统哲学所以糟糕的一个原因。我本人以为:“意义”只能在我们把语言文字当做身体的习惯时,方为我们所理解,这种习惯的学习和我们学习踢足球学习骑车是一样的。研究语言文字的唯一满意的方法,在我看来,就是效法华震博士之所写。老实说,我认为说明语言文字的理论,是我们所以赞同行为主义的一个强有力的论点。

人类和兽类相比有许多的优点,例如:人类能用火,能用服装,能耕种,能用器具等等——但不是能够养家畜因为蚂蚁也有蚂蚁的家畜。不过比较这些都重要的,还是人类有语言文字。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语言及语言如何地产生,也不知道为什么黑猩猩不能说话。纵使是大家所公认的,我还要怀疑写字和说话是否从前的语言形式。 克罗马农 (Cro-Magnon)人在穴洞里所刻的图像也许是传述一个意义,也许是一种文字的形式。我们已经知道文字是由图画发展而来的,因为在历史之中我们可以找出这种事实,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史前时代用图画去表明消息和命令的范围到何等程度为止。语言和动物的叫哮不同,因为后者只是一个情感的表露。动物因为畏惧而叫哮,因为得到食品的畅快而叫哮,因为其他等等而叫哮,在这些叫哮之中,他们可以互相影响彼此间的动作。但是除了情感以外,他们似乎并不能表达任何东西,并且他们所能实际感觉到的也只有这些情感。我们并没有证据去证明他们有类似“叙述”的动作。所以我们可以说:语言文字是人类的特征,也许是人类所以超过“哑巴”动物的主要习惯这并不是过火的话。

开始研究语言文字的时候,有三件事情我们应当加以考虑。第一,以物理的事发言,语字究竟是什么东西?第二,哪一种环境能够引导我们去使用一个指定的语字?第三,当我们听见一语,或看见一字时,到底有什么影响?不过,论到第二与第三的问题,我们又从单个语字的问题说到整句语字的问题上面去了,这些新碰到的问题,大约得用完形心理学的方法去研究它。

平常的语字可以分为四种:说的、听的、写的及读的。我们不用他种语字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习俗所使然。我们还有一种聋哑的语言文字;法国人耸一耸肩也是一个语字,事实上,要是社会的制定,任何外面可以看得见的身体运动都可以当作一个语字。不过,习俗所以承认说话是特别好的缘故,却有一个充分的理由,我们不能用别的方法去产生许多身体的运动,能如说话之迅速而不费劲者然。如果一个政治家用聋哑的语言公开的演讲一定是非常讨厌的,如果一切的语言都使劲地用耸肩去表达,则公开的演讲一定使人的。除了说的、听的、写的和读的以外,我将放下其他的不谈,因为那些比较的不重要,而且不会引起特别的心理学的问题。

一个说出的话包含着一次咽喉及嘴部的运动,而与气息相关联。两次非常相同的这一类的运动,可以说是同一语字的例子,不过有的时候也可以不是同一的语字,因为两个不同意义的语字可以有同一的声调。不相类的运动也不能算是同一语字的例子(我所说的是限于一种语言文字。)所以,一个单独说出的字,如“狗”,是一声非常相同的身体运动,这一声运动的数目和说出“狗”字时所发生的事态(Occsons)是一样的多。这个事所以能够成为“狗”字的例子所需要的“相同”要到什么程度,我们不能正确地规定它。有的人说“狗”(译者按:原文“狗”为Dog,而此处所举者则系Daug,意取其音相类也。)今代以“□”,亦所以取其音与中文之“狗”相类也,但这绝对不是“狗”字。一个德国人也许要说“骨”(译者按:原文为Tog,因与以上的情形相同,故代以“骨”),于是,我们就不能不疑惑了。在边界上的例子中,我们不能确信到底一个指定的语字有没有说过。一个说出的语字是一种没有严格界限的身体的行为形式如同跳跃或跳舞或跑步没有一定的界限一样。这个人到底是跑步或是行走?这由一个竞走的评断员说来,实在是很难决定的。同样的,在有的例子之中,我们不能决定一个人所说的话到底是“狗”或是“阁”。所以,一个说出的语字是普遍的,同时也有相当的糊涂。

我们往往以为说出来的语字和听人的语字有直接的关系。我们问:“你听见我说吗?”那个人答“是的”。这种见解当然是一个错误,这是素朴实在论对于外在民办不加思考的说法。实则我们绝没有听见过人家所说的话,我们只听见和人家所说的话有复杂因果关系的某种东西。这是一个纯粹的物理历程,先由说者口中发出音波转达到听者的耳朵,在耳朵和神经里头又有一个复杂的历程,以后在脑筋里发生了一个事点,这个事点在下述的方式中和“听见声音”这种事是联结的,这个事点和我们之听见声音是同时发生的。这就是说出的语字和听人的语字之间的物理的因果关系。此外,还有一种心理的关系。当一个人说出一个语字的时候,同时他也听到这个语字所以说出的语字与听入的语字,在知道如何说话的人看来,是有密切的关联。并且一个知道如何说话的人能够说出他所听得懂的语字,所以,两方面都有联结的作用。就是因为这种密切的联结作用,一个平常的人就以为说出的语字和听入的语字是同一的,虽然实际上它们之间还隔有鸿沟。

欲使说话有用处,听见的语字和说出的语字之间的同一,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但是,当一人说出不同的话时,别人也就必须听到不同的话,并且当他在两次之中说出同一的话时,别人在这两次之中所听见的也必定是差不多同一的。这两者之中,前者是依赖于耳朵的感受性及耳朵与说者相距离的远近。我们不能分别两个差不多相同的语字,如果我们离开说话的人太远的话。后者是依赖于物理情景的一律性,并且在一切常态的环境之中都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说是站在仪器之中,而这仪器又只能反映某种音符而不能反向其他音符的话,结果则有的声调可以听得到,有的音调却听不到。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他用两种不同的腔调说出同一的语字,听者必不能认出它们的相同,所以说话的效果是依赖于许多物理的情景。关于这些情形我们姑且承认它,因而能够早一点讨论到心理学的方面去。

写的语字之所以异于说的语字者,因为它有物质的结构。一个说出的语字是物理世界中带有时间秩序的历程,一个写出的语字只是几块带有空间秩序的物质系列。至于所谓的“物质”(Matter)到底是什么意思,则是我们下面所要详细说明的问题。眼前我们已经看得出:写出的语字的物质结构能够经历很长的时间——有的时候可以经历几千年。再则,我们不但可以把它们拿给邻居看,而且也可以把它们带去周游世界。这些是写的语字所以优过说的语字的两个优点,一直到现在为止,都是实在的情形。但是等到无线电话发明之后,抄写已经渐渐失去它的优越性了。现在的人可以对全国的民众说话。即以经久论说,说话也渐渐和书写有同等的地位了。也许我们可以用留声机片去代替法律上的档案,用声音去代表两个团体订立契约的签字。也许,正如 伟尔士 (Wells) 睡者醒觉时之所见 (When The sleeper Awakes)书中之所言我们的书再用不着拿去印刷只要用留声机片把它们排列出来。在这种情形之下,书写的需要可以说是完全不存在了。不过,我们应当从这些幻想之中回过头来,看一看眼前的情形。

读出的语字和写出或印出的语字相反,而与说出或听入的语字是一样的易于消散。当一个写出的语字在光线中反映出来的时候,它和没有毛病的眼睛之间,有一个适当的空间关系;它在眼睛上产生出某种复杂的影响,在这种历程之中,发现在眼睛以外的部分可以用光学去研究它,而发现在眼睛以内的部分则是心理光学所要研究的题目。此后还有一个历程,先发现在视觉神经里头,以后再发现在脑筋之中。脑筋里头的历程是和视觉同时产生的。它和视觉还有什么关系,是哲学中所争论的问题,等到以后我们再回头去讨论它。说到书写的因果效率,它的要点是:书写的动作能够产生出一个半永远的物质结构,在这物质结构所能经历的整个时代之中,它能够在适当安放着的没有手病的眼睛上产生出相类似的结果。并且正如说话一样,不同的写出的语字也会引出不同的读出的语字,而写过两次的同一语字也将引起同一的读法——这当然也有相当的限度。

这是从物理方面所研究的语言文字,这种研究是我们所常忽略的。现在我要说到从心理方面所研究的情形,也是本章所要真正讨论的。

不讨论整个语句的问题,只就单个的语字论,我们答复两个问题:第一,听见一个语字时所激起的行为是哪一种行为?第二,那一种事态可以刺激我们去说话,我之所以把这两个问题这样排列起来的缘故,是因为儿童在没有学会自己要说话之前已经先学会说话有所反应,有的人或许要反对我的意见,以为追溯人类的历史,第一个说出的话必但是这种反对既是无关紧要也不是十分正确的。一个声音在听者听来也许是有意义的,但是说者本人也许就不觉得有什么意义,在这个例子之中,只有听到的语字,而没有说出的语字等,所说的意义(Meaning)是什么意思)。 福来蒂 (Friday)的足迹在鲁滨孙(Robinson Cruso)看来是有意义的,而在福来蒂方面则没有什么意义。无论怎样,我们最好是避免了这些人类举的假设,而就我们所能观察到关于婴儿学习语言文字的情形去研究它。在人类的婴儿之中,就我们所知道的对于他人的说话有一种固定的反应却比较自己有说话的能力来得更早。

一个儿童学习去理解语字和他学习其他的身体动作是完全一样的,如果当你给一个儿童一个瓶子,而常常对他说“瓶子”的话,他就会对于“瓶子”这个字有所反应,这种反应在相当的范围之内,和他以前对于瓶子的反应是相同的。这还不外是我们上章所讨论的联结定律的一个例子,当这个联结成功了之后,父母们就说他们的孩子“懂”得“瓶子”这个语字,或说他们的孩子知道这个语字的“意义”。当然这个语字并没有真正的瓶子所有的一切影响。它没有吸引之力,不能够滋养,也不会撞碰儿童的额头。语字与原物所共有的影响是那些依据联结定律或“交替反射”定律或“学得反应”定律所产生的影响。这可以叫做“联结的”影响或联系的影响(Moemic Effects)——后者取名于施曼(Semon)的联忆(Mneme)。( 注一 )在这本书里头, 施曼把 一切类似记忆的现象都用一种和联结定律或“交替反射”相似的定律去解释它。

这种影响的种类,我们可以更加精密地解说它。一个物质的裸体是一个可以发挥许多因果连锁的中心点,如果这个裸体为 约翰施美士 所看见的话,则有一个因果连锁流出,先有光波从裸体方面传到 施美士的 眼睛,以后有事点于其眼睛及视觉神经中发现,又有事点于他的脑筋中发现,最后也许有一个反映。联忆的影响只能发现干活的思维质里面。所以只有发现在 施美士 身体以内的影响,或他对于瓶子反应的结果,才能够和听见“瓶子”一字这种事相联结。而且,只有一部分的事点可以产生联结作用;例如,滋养是身体以内的事,但“瓶子”这个字则不能滋养。交替反射的定律自有相当的限度,但是在它的范围以内,我们尽可以拿它去解释如何理解语字的历程。当一个儿童看见一个瓶子的时候,他就兴奋起来,这已经是一个交替的反射;因为在他的经验之中,当他看见这个瓶子的时候他就发现有可食的东西。再进一步的交替作用,就是使儿童对于“瓶子”这个字发生兴奋。于是,我们就说他“懂”得这个字了。

注一: 此书由伦敦Georg Allen & unwin有限公司出版。

所以我们可以说:如果(在交替反射定律所能的范围以内)语字对于这个人的影响和这个语字所指示的东西原有的影响是一样的话,我们就可以说这个人是懂得这个语字了。这种说法当然只能沿用在那些指示具体事物如“瓶子”之类的语字上面。理解“相互作用”及“共和主义”一类的语句比较是困难的事,这只能够等到我们说到整个语句的时候,可以去讨论它。不过在讨论语句之前,我们应当先行激动我们去应用语句的环境。

说一个语字比较用一个语字还除了一些小孩子还不知道它是语字而就能够发出的单音字以外,例如“妈妈”“爹爹”等。这两个语字是一切婴孩都会做的盲目的声音。当一个儿童叫一声“妈妈”的时候,碰巧他的母亲走来,她以为她的儿子知道这声音的意义,未免觉得高兴。这种快乐的更长处使儿童感到愉快。渐渐地,按照 桑代克 的效果定律,他就学得一个习惯,就是:当他母亲来的时候,他就发出这种声音,因为这样的做他都可以得到愉快的结果。不过由于这种方法所学到的语字是非常少数的。大多数的语字都是由模仿学来的;在儿童的早年时期之中(最初期之后,)父母已经把事物与语字之间的联结渐渐地在他面前建立起来了,就是在模仿父母的动作之中,他学会了许多语字。本人之运用语字,多少包含有一些不在语字的声音和语字的意义的联结之内的成分,这是明显的事。狗懂许多语字,婴孩也懂得比较他们所能说得更多的语字。婴孩知道:去学习他所听见的声音是可能而且有益的事。(切勿对这句话望文生义,免得把它看做理性主义者的理论。)如果他不是胡闹的发音如果他没有说话的冀求,那么他就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了。他渐渐地觉得他能够做他人所做的声音,并且这样做的结果大约又能够使他感觉愉快,父母高兴了,所欲求的事物也能够得到手了,并且——这也许是最重要的——又感觉到有一种力量可以故意的做作声音而不是偶然的做作声音。但是在这整个的历程之中,和老鼠在迷宫里的学习无大不相同处。这种学习的形式较似于老鼠的学习,而不是 客尔拉 的猿类的学习,因为没有任何的智慧可以使儿童找出事物的名称——正如迷宫里面的学习一样,只有经验才能够做儿童的领导。

当一个人知道如何去说话的时候,交替的作用就是从相反的方向去理解他说话的这一方向来了,当一个知道如何说话的人注意一只猫的时候,它就自然而然地说出一声“猫”,他也许实际上没有这样做,但是纵使他的外面动作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显露出来,他也总有倾向于这个动作的反应。他也许因为“思想”一只猫就可以说出一声“猫”,虽然实际上他并没有看见一只猫。不过无论如何,我们总可以看出,这只是更进一步的交替作用。就我所见到的,单个语字的运用(这与语句的运用正相同)可以完全用迷宫的原则去解释它。

那些反射分析的哲学家们,坚决地主张:语句和单个的语字相比较是先来的。关于这个意见,他们就举了 巴达哥尼亚 (Patagonian)的语言文字来说明,而这种语言文字也的确不是他们反对者所懂得的。他们告诉我们说:如果你对一个 巴达哥尼亚 人说,“我到西面身后的湖边钓鱼去。”他就能够明白你,但是他不懂得“鱼”字本身的意义(这个例子是想象的,但正代表了他们所说的道理)。也许 巴达哥尼亚 人是特别的人——当然是特别的人,不然他们也不会选择 巴达哥尼亚 这块地方去居住。但是文明国度里的婴孩显然不是这样的加利尔在三岁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当他听说他的小弟弟哭的时候,他忽然地说:“谁害了小约克?”马右利爵士“非常痛苦去学唱歌,”但是在一个茶会之中他倾翻了一杯茶他就开始变成一个演说家了。过了些时候,他就对主妇说:“谢谢你太太,我的痛苦已经减轻了。”不过这些都不外是传记家所说的事实,而不是说明婴儿开始学话的事实。在一切经过细心研究的儿童之中,说整句的话都比说单字来得迟慢。

最初的儿童不能发出很多的声音,并且也缺少联结的作用。我相信“妈妈”“爹爹”两个字所以有它们所有的意义的缘故,因为他们是婴儿早期中的自发的声音,因此容易变成成年人所能够加以意义化的声音。初学话的时候,他并不想去模仿成年人,他只发现了自发的声音有愉快的结果。等到儿童发现声音有“意义”的特性之后,才有所谓模仿这种技巧的学习和学习游戏或学习骑车的技巧正好是一样的。

我们可以把这“意义”的理论概括为一个简单的公式,在交替反射的定律之中,当A是C的原因的时候,我们可以称A为C的“联结因”(Associative Cause)称C为A的“联结果”(Associative Effect)。我们可以说,在某一个指定的人看来,如果A的“联结果”与C的“联结果”是相似的话,则当他听见A字的时候,A字必有C的“意义。”我们也可以说:如果说一声A是C的一个“联结果”,或以前与C相联结的什么东西的话,则当他说一声A的时候,A字必有C的“意义”,更具体地说:如果听见“彼得”时所生的“联结果”和看见彼得时所生的“联结果”是相似的话,如果说一块“彼得”时所生的“联结因”是以前和彼得这个人相联结的事发的话,“彼得”这个字就指明了某一个人。当然,如果我们经验复杂化的话,这个简单的公式就变成难懂和不清楚了。不过我总以为这个公式根本上还是对的。

奥格登 与吕嘉慈(O.K.Ogden And I.A.Richards)著有一本很有趣味很有价值的书,名为意 义之意义 (Meaning of Meaning)。这本书只说明了上述理论之一半,并且是很不完全的,因为它只注意到说出语字的原因,而忽略了听见语字的结果。他说:一个语字和它的意义有统一的原因。我要分别清楚一个人说出语字时的自动的意义和一个人听入语字时的被动的意义。语字的自动的意义是它所指示的那个事务所联结引起的,或是和这个事物有联结关系的东西所引起的。在被动的意义之中,语字的“联结果”差不多和它所指示的事物的“联结果”是一样的。

按行为主义的说法,特别名词(Proper Names)和所谓的“抽象名词”(Abstract)或“普通名词”(Generic)之间并没有重要的分别。一个儿童学习去应用一个普通的名词“猫”和他学习去应用一个特别的名词“彼得”是一样的。不过实际说来,“彼得”这个名词也包括有许多不同的事发,所以在这一点上说它也是一个普通的名词。彼得也许是近,也许是远,也许在走路,也许是站住,也许是坐着,也许在嬉笑,也许在忧愁,这许多事情可以产生许多不同的刺激,而这些刺激都能够产生“彼得”一字的反应。所以,就行为主义的观点看来,在“彼得”与“人”之间许多刺激,问的相似点,比较产生“人”字的许多刺激之间的相似点自然是不过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别。我们对于彼得所表露出来的许多特殊的事发都没有给它什么名目,因为这没有什么用处,实际上,他们的重要性是属于理论学与哲学的。关于此点,我们可以等到后来再来详细地说明。目前我们只要注意:彼得有许多事发,有的事发一词也有许多事发;两者在看见彼得的人看来,都是一件含有相似性的事点。更正确地说,彼得所有的事发是因果的关联者,而“彼得”一词所有的事发则是由于它们的相似性所串联起来的。不过这种分别还不是我们眼前所要说明的。

有人以为普通的名词,例如“人”“猫”“三角形”等,是表明“共相”(Universsl)的。这种问题是柏拉图而至如今的哲学家们所喋喋声变的。究竟有没有共相?如果有的话,究竟是从哪一点上说?这些都是形而上学的问题,无须乎和语言文字的问题混在一起,关于共相,我们目前所要讨论的唯一的论点就是:一个人正当地应用普通的名词,并不能证明他能够思想共相。人们往往以为正当地应用一个类似“人”字的名词,可以证明我们一定能够应用和这字相等的“抽象观念”,这完全是一个错误。有的反应是对一个人而发,有的却对另一个人而发,但这两者都有共同的成分。如果“人”字只能够产生那些共同的反应而没有产生其他的反应的话,我们就可以说是懂得“人”这一个字了。在学习几何学的时候,一个人可以避免用特殊的解释去说明“三角形”这个字。我们知道:当我们有一个关于三角形的普通的命题时,我们就不应当想一个特殊的直角三角形,或任何其他特殊种类的三角形。这是一个学习的历程,学习去联结和一切三角形有联结关系的语字,当我们学得这个历程的时候,我们就懂得“三角形”这个字了。所以,我们无须假定我们能够获悟共相,虽然我们能够正常地应用普通的语字。

到此为止,我们所讨论的都是关于单个的语字,而且在这些单个的语字之中,我们也只讨论到那些自然而然可以单独使用的。在一个儿童能够造成整个句子以前,他只应用了某种单个的语字,但是有的单子却必须先有整个的句子。没有一个人在应用“约翰是雅各的父亲”之类的句子以前,能够应用“父道”(Paternity)这个名词;没有一个人在应用“火使我暖和”之类的句子以前,能够应用“因果”这个名词。整个句子的问题必须有一个新的解释,我们不能马马虎虎地用行为主义的理论去解释它。关于整个句子的问题,哲学必须有所理解;所以我们对它也应当有所研究。

上面已经说过,除了 巴达哥尼亚 人以外,一切的儿童都是先学说单字,后学说句子。但是,他们从事说单字跳到学说句子之间的速度,却各不相同,我有两个孩子,他们的速度就大相同。我的男孩子先练习字母,再练习单字,而在两三个月的年龄(译者按:此处所云“□”恐不可能,之下文以十八个月为速,当然“两三年”之,只能造成三四字的句子,反之,我的女孩子则很快地就能够造成许多句子,一个错处也没有,跳入水中,我确如是。)当这个词只是别人说的并不懂得所说的几句话无疑的,是他们跟着他人学来的。这些例子都不能够超出学话原则能够引起一个新的原则的,就是:儿童能够把已经知道的单字组织起来,成为一个从来没有听见过的句子,而能够正确地表达他所要传述的意思。换言之,他有造成形式和造成结构的能力。当然这不是说他能够获悟抽象的形式和抽象的结构,正如他不能够获悟“人”字的共相一样。但是它的确能够指明在刺激所有的形式和反应所有的形式之间有一个因果的关系。一个婴儿渐渐学得去分别“猫吃老鼠”和“老鼠吃猫”两个句子之间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反应,并且不久之中,他就能够学得去应用这两个句子之中的一句,而不应用另一句。在这个例子之中,原因(在听觉中)和结果(在说话中)都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也许环境中的一部分能够引起一个语字,而另一部分能够引起另一个语字,但是,只有在这两个部分有关系的时候,才能够促成一个整个的句子。所以,无论有什么句子的时候,在两个复杂的事实之中,都有一个因果的关系,这两个复杂的事实是什么?就是被说出来的事实和把它说出来的句子。这两个事实都是整个的,它们带着它们的整个性走进因果的关系之中;所以这种关系不能完全用“各部分相互关系的结合”这句话去解释它。再则,当这个儿童学得去应用带有关系性质的语字,如“吃”字的时候,他和环境里面自身带有关系性质的情景之中,就有一个因果的关系,他受了这个情景的影响,这是应用平常名词时所没有的新的复杂性。

所以,正当的应用带有关系性质的语字,即句子可以说是形式的觉察(perceived of from)即对一个有一定形式的刺激有一定的反应。例如,一个儿童学得去说明:一个东西与另一个东西相比较,是在上(Above)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使儿童应用“在上”这个字眼的刺激,是环境里面带有关系性质的情景;我们可以说:这个情景是“被觉察”(Perceived)了,因为它产生了一个有规定的反应。也许有人说 在上 这种关系和“在上”这个字并不完全相同。这句话是对的,不过在觉察平常的物质客体之中,这句话也是对的。在一个物理学家看来,一块石头并不和我们所看见的石头相同,但我们也可以说我们“觉察”了它。这不过是预先说明几句而已。以上讨论的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一个人能够正确地应用句子,正可以证明他对于有形式或带有关系性质的刺激,有一种感受性。

说明带有关系性质的事实的句子,如“此在彼之上”,或“ 勃鲁塔斯刺杀凯撒 ”之类,它的结构和它所说明的事实的结构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不同。在上是把“此”和“彼”两个名词连在一起的一种关系;但是“在上”这个字并不是一个关系。在句子之中,关系只是语字间的时间秩序(或空间秩序,如系写出的话),但表示关系的语字本身,正如其他的语字一样,也是一种物质。在变形的文字如拉丁文之中,语字的秩序并不一定指明关系的“意旨”,但是在不变形的文字之中,这是唯一分别“ 勃鲁塔斯刺杀凯撒 ”和“ 凯撒刺杀勃鲁塔斯 ”这句话的方法语字是物理的现象,它有时间与空间的联系,我们可以应用这些关系,把它当作一种符号去表示其他的关系,因而去指明关系的“意旨”,就是去看一看到底是由A走到B或是由B走到A。

许多哲学对于关系问题的错多半是由于上面所述的中产生出来的,即不用其他的关系去关系,而用和其他语字一样的语字去说明它。结果,有思想关系的当中,我们往往从非物质性的关系跳到物质性的语字上面去。例如,雷鸣以前的闪电。如果我们要用一种能够把这个事实的结构复印出来的语言文字去表达这个事实的话,我们只能够简单地说:“闪电、雷鸣。”第一个字居在第二个字之前,这就是说明它所指示的事实是在第二个字所指示的事实之前。但是,纵使我们能够把时间的秩序这样的表现出来,然而我们还得用语字去表达一切其他的关系,因为用语字的秩序去象征他们,结果必是非常糊涂的。后面当我们讨论到世界的结构时,我们必须把这些问题深深地记住,因为只有语言文字的研究,才能够使我们在形而上的思索中,不致为语言文字所误。

本章所说的都没有涉及语字在“叙述”与“想象”两方面的用处,我只讨论到语字和它所指明的直接感觉刺激物之间的关系。语字的其他用处,非等到我们说明记忆与想象之后,讨论起来实在是很不容易的。本章只以行为主义的理论,去解释我们所听到的语字所生的影响,以及我们所以对外物说出一个语字的原因。我以为语字的其他用处,例如在叙述和想象用两方面的用处,只是联结定律的另一种的说法。不过,非等到我们再讨论许多关于心理学的问题之后,我们不能够立刻定下这个结论。 7vvz56pzg8YFgzmHpYCVdqHCGPl39GkirnyphD0LUZOYU7NHTkoD7HB67/N4Vpq+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