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欲研究动物的原始反射作用(Reflex),如何因事发的结果而变为习惯的历程与定律。一只狗学习去跟随他的主人而不跟随他人,一匹马学习去认识他的厩舍;一头牛学习于哺乳时走到他的棚子。这一切都是获得的习惯,而不是反射作用,他们的学成是依赖于这些动物的环境,而不是仅仅依赖于他们的天性。我说一个动物学习什么东西,我的意思是指一切获得的习惯,不论这些习惯是有用的或是无用的。我曾听说意大利的马“学”会喝酒,但我并不相信这是一个有所需求的习惯。一只狗,因为主人不好好地处理他也许会学习去飞扑主人,也许会因为天天地学习飞扑,会因为剧烈地学习飞扑,而为主人所杀。我用学习一词并没有称赞的意味,我不过是指示因实验的结果而生的,行为的变更而已。
动物学习的形态,多年来因耐心地观察与实验,已有很多的研究。我们所要研究的各种零碎的问题都得有相当的结果,不过关于普通的原则却还有许多的争辩。我们可以广泛地说,一切经过细心研究的动物行为都是观察者在观察以前所相信的哲学的证明。不但如此,他们的行为也就是观察者国民性的表现。 美国 人所研究的动物往往是狂乱的冲撞最后于偶然之中才得到所要研究的结果。 德国 人所研究的动物往往是端坐沉思,而最后则得到他们内在意义问题的解答。在一个平常人,如作者的眼中,这种情形应当加以抑制,我觉得一个人对于动物所发出的问题往往是根据于他自己的哲学,这大约是他们有不同的结论的原因。对于某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这个而对于另一类问题的答案则是那个,所以各不同哲学家所得到的结论,分别不同,甚至不相容的。但是我们应当记住没有一个研究家能够在这整个的范围内加以统括的研究。
本章所要研究的题材是属于行为心理学的,一部分则是属于纯粹生理学的,虽然如此,在我看来,它们对于特殊哲学的理解却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对于知识与推理的客观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我说“客观的研究”,我的意思是说观察者与被观察者并不一定是同一的人;如果是同一的人的话,我则谓之为“主观地研究”。眼前,我们所讨论的是如何才可以把知识当作客观的现象去理解它。关于知识的主观的研究问题,将于后面说明之。
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动物的学习是最近几年的事。大家差不多都认为一九一一年 桑代克 (Thorndike)所出版的 动物的智慧 (Animal Intelligence)一书是这种研究的开端。 桑代 克 所发明的方法差不多是一切后来美国研究家所采用的。这个方法就是:用一个障碍物把动物和他所能见到或所能嗅到的食物隔开,而使他于偶然中克服这种障碍。例如,把一只猫关在笼子里头,这个笼子的门有一个柄子,偶然间可以为猫的鼻子所冲开。最初,猫的运动完全是盲目的,最后则因一个侥幸而得到一些盲目地运动,但已经没有第一次那样的多。第三次更为进步,久而久之,则绝没有无用的动作。近日,大家的风气差不多都是用白鼠去代替猫,并且是把他们放在汉卜顿迷宫(Hampton Court Maze)的模特儿内,而不是放在笼子里。最初这些白鼠有许多错误的拐弯,以后他们就学得直跑而不至于错误。 华震 博士曾于十九只白鼠中做有一个统计,一个一个地把他们放在迷宫里,而把食物放在他们可以嗅到的地方。在各次的实验之中这些动物都证明是非常饥饿的。 华震 博士说:“第一次深度所费的时候平均是十七分钟。在这个时候,白鼠在迷宫里乱跑,跑进了不通的路,又回到起始的地方,再去追寻食物,嚼咬围绕他的铁丝,搔一搔自己的身子,闻一闻这个斑点,又闻一闻板上的斑点。最后得到食物。只许他咬一口。又把他放在迷宫里头。食物的味道使他的动作发狂。他更是跑得快。这一只白鼠第二次深度的平均时间是七分零一点儿,第四次还不到三分钟;从此到第二十三次之间的进步却非常慢。”第三十次的尝试,所需要的时间,平均是三十秒左右。( 注一 )这些实验可以说是这类研究的典型例子。
桑代克 由这笼子与迷宫的实验的结果,说明了两个“暂时的定律”,如下:
注一: 华震著行为主义第一六九至一七〇页。
“效果定律(Law of Effect):在许多对于同一情景所生的反应之中,那些能够满足动物(其他都是一样的)的反应,更坚固的和这情景相结联,所以,当这情景重现的时候,这些反应也比较适于重现,那些不能够满足动物(其他都是一样的)的反应,则和这情景的结联非常松懈,所以,当这情景重现的时候,这些反应也比较不适于重现。满足或不满足越大,则这个结联的强化与弱化的程度也越大。”
“练习定律(Law of exercise)任何的话,这个情景结联的强度正和他与这个情景结联的倩影结。”
我们可以把这两个定律简单地概括为两句话一个动物货币于重复他以前所常做过的反应。这两者之中没有一个是奇怪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因为他们可以准确地计算动物的学习历程,这种理论则有许多的困难。
在我们没有往下说以前一个理论上的要点应当先弄清楚。 桑代克 在他的定律里提及满足与不满足,这些名词都是属于主观心理学的范围。我们不能够看出一个动物到底 感觉 满足或是感觉不满足,我们只能看出他们的行为可以当作符号去解释这些感觉。 桑代克 的定律不是属于客观心理学的范围,也不以有用实验去试验。不过,这种反驳的道理并没有我们所看得那样严重。我们不能说他是可以得到满足的结果。我们只能计算这些实际上有 桑代克 所提过的特性(即动物行为使他们有的倾向)的结果。迷宫里白鼠的行为是要得到烙饼,有一次他的动作能够得到烙饼以后,他就有重复的倾向。我们可以说:这就是我们说烙饼能够“供给满足”或白鼠“需求”烙饼这些话的意思换言之我们可以用 桑代克 的“效果定律”去下一个需求,满足及不满的客观的定义。这个定律可以这样地说:动物有重复能够引他到那些情景的动作的倾向,这些情景就是动物所需求的,动物就在这些情景之中“得到满足”。所以,这种反对桑代克第一定律的异议并不是很严重的,也无须乎再打搅我们。
华震博士只用一个原则,以为这个已经够得去说明一切人类及动物的学习。这个原则就是“学得反应”的原则。这个原则可以这样地说:
如果动物或人类的身体常常为两个差不多同时的刺激所激动的话,其中的一个刺激能够 唤起以前其他的刺激所唤起的反应 。
虽然我不同意华震博士的意见,认为只这一个原则已经够得去解释一切,但我同意这个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它就是近代化的“联结”(Asgociation译者:按平常译为联想,唯本书所言毫无“想”的成分,姑改变为“联结”)原则。“观念的联结”是哲学中时常讨论的问题,特别是英国的哲学。不过,现在我们知道:他只是一个较广泛较原始的原则所产生出来的结论。此原则为何?即所谓的“身体历程的联结”(Asgociation of Bodily Process)。上面所说的就是这个较广泛的原则。让我们看一看,为什么我们喜欢它。
我们的原则比较旧的原则所能实证的范围更为广大,因为所联结的是运动,而不是观念。在研究动物的时候,观念只是假设的,而运动则是可以观察的,即以人类论,许多运动也是无意识的。可是,动物的运动和人类的无意识运动都可以应用在联结原则之中,正如最有意识的观念地可以应用在联结原则之中一样。试看下的例子( 华震行为主义第三十三页 ):瞳孔于黑暗中放强光的紧缩;这是一种无意识的动作,我们只能于观察他人知道现在,的地方,同时你可以响电铃,久而久之,只一切的肌肉都能够这样。我们所能够试验到的腺管也能够这样有人说,因为队员的唾腺都受于影响,不过我老实说,我在华震书中第二十六页是以找出狗类有非常相似的事情发生。你可以因而可以测量出唾水流出的数量。如果你给他东西吃,他就流唾水。同时的时期,只要按一按他的股而后给他东西吃,也可以使他流出同样多的唾水。同一的情形在情感作用之中亦能发现,情感的产生是依赖于无关系的。初生的婴孩怕响,但不怕动物。华震发现一个十一个月大的儿童非常喜欢一个白老鼠,有两次当这儿童触到老鼠的时候,在他头后忽然发生一个巨响。这已足使他后来怕老鼠,无缝的这是因为肾上腺给一个替代的刺激所刺激了,正如狗的唾腺或吹喇叭的音乐家的唾的例子可以证明“观念”并不是联结作用的主要单位。不是“心灵”是无关紧要,就这脑筋也没有前人所想的那样重要。我们从实验中所知道的,是高等动物的腺与肌肉(无论是有纹的或无纹的)都可以表现反应转移的定律。此定律即:当两个刺激常常同时应用的时候,其中的一个,最终可以唤起以前其他一个所唤起的反应。这个定律是习惯的主要基础。这个定律也显然是我们理解言语文字的主要条件。例如:看见一只狗而喊了一声“狗”,这个“狗”字可以唤起一些近于看见真狗时所生的反应。
除了习惯以外,学习还有其他的要素。这就是 桑代克 “效果定律”所说的要素。动物重复着能够得到快乐结果的动作,而避免带有痛苦结果的动作。但是,正如我们上刻所看到的一样,“快乐”与“痛苦”两个字都不能在客观的观察中去证实。在观察中,我们所能证实的,是一个动物往往寻求事实上已有某种结果的情景,而避免事实上已有其他结果的情景。广泛地说,这个动物是寻求能够求自身及其子孙的生存的结果,而避免与此相反的结果。不过,这也并不是一律如是的。蛾扑火,人饮酒,这些都不是生存的需要。就普通的情形来看,我们可以说:动物的动作,大致是要适应环境而求生存的利益。事实上生存的需要不能拿来当做一种解释,我们只好认为它是动物行为结果的特性。
华震博士以为桑代克的“效果定律”是无用的。他以为只有两个成分可以拿来解释习惯,即 惯常 (Froquency)与近新(recency)是。惯常可以包括在桑代克的“练习定律”之中,但最重要的成分,近新,却没有包括在 桑代克 的两个定律之中。新的成分,意思就是说:当许多盲目的运动最后成功的时候,其中最近新的运动在第二次的尝试中是比较的早于重复,但是华震博士后来又放弃了这种习惯养成的方法,而偏重于他的“交替反射”(Conditioned Reflex)或“学得反应”的定律。在 行为主义 第一六六页中,他说:
“只有少数的心理学家对于这个问题感觉兴趣。多数的心理学家都看不出这里有问题,这是非常抱歉的事,他们相信习惯的养成是由仁慈的。例如, 桑代克 以为快乐的感觉能够带来成功的运动,可的感觉则能除去失败的运动。多数的心理学家十分婉转地讨论到脑海里所新造的小路,你们以为在这小路之中好像有一支维尔根(Vaican)的小仆在神经系统里面走来走去,拿着锤子和凿子去掘新的沟道,而把旧的沟道凿的更深。我不敢确认这种类大做文章的问题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我觉得我们应当用比较普通的话来说明这种习惯养成的历程。不然,这个问题就是不曾解决过的。自从心理学中有了非常简单(我当怕它过于简单)的交替反射的假设以后,我自己的喉头运动(即他人所谓的“思想”)就被激动而从另一个方面来研究这个问题了。”
我同意 华震 博士的见解,认为一般对于习惯养成的解释未免太乎不正确,认为有的心理学家不但没有看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而且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困难的所在。我也同意他的见解,认为许多的事情都可以用他的交替反射去说明。他把一个儿童一次接触了一个火热的辐射机的事和这个儿童两年之久不敢接触这个辐射机的事相连串起来。他又说:“如果我们要保留旧日所用的习惯这一个字,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习惯是由一次的尝试形成的。这里并没有所谓‘带来成功的运动’。”以这些例子为根据,他相信整个的习惯实验历程可以从他的交替反射原则引申出来,这个原则的公式是这样(见第一六八页):
刺激Ⅹ现在并不唤起反应R,刺激Y可以唤起反应R(非交替的反射,)但是如果刺激X先发现接着Y(这个本来可以唤起R)也跟着发现的话,以后X就可以唤起R。换言之,此后的刺激Ⅹ将永远变成¥的代替。
这个定律非常简单,非常重要,而且非常真切,即因其如此,只怕有一种危险,即把它的范围大乎夸大了,正如十八世纪的物理学家想以引力的原则去解释一切一样。如果我们拿它去解释一切的话,我觉得它就有两个缺点:第一,有的事情虽然按定律说必须有习惯的养成,而实际上却没有,第二,有的习惯就我们目前所知道的,却有另外的来源。
注一:华震博士显然想到小孩子一看见胡椒匣子的时候就打喷嚏,但他没有成功。见行为主义第九十页。
先就第一点说:“胡椒”这个字,按定律说必定叫人打喷嚏,但实际上却不如此。( 注一 )描写多汁食物的文字能够使人流口水,淫秽的文字能够相当地产生它所暗示的情景所能产生的影响;但是没有可以产生打喷嚏或发痒一类的反应的文字。根据华震的解剖(第一〇六页),非交替反射来源的反射作用共有四种,即打喷嚏、打呃、眨眼及巴宾斯基反射(Babinski Reflex)四者。在这四者之中,眨眼(第九十九页)也许自身是一个交替的反射。有的反应可以由代替的刺激产生出来,有的却不能对于这种事实仅可以有一个直截了当的解释,但事实上这种解释却未曾见过。所以,交替反射的定律未免太平宽泛,而且我们也很难看得明白哪一种原则可以限制他的范围。
第二个反对华震博士习惯定律的理由如果是正确的话,则必比较第一个反对的理由更为重要,不过它的正确性还是一个不无疑问的问题。有的人坚决地主张,能够解决问题的动作,在某种事例中,并不是仅仅由于而能引导成功的盲目的动作,而是由于“内见”(Insght),即问题的“精神的”解决而为物理的解决的序幕,所发生出来的动作。这特别是那些醉心于“格斯塔尔特心理学”(Gestalt psychoiogie)或完形心理学的人的见解。我们可以举客尔拉(Kohler)的 猿类之心智 (Mentality of Apes)去代表这一派的学者对于学习问题所抱的态度。一九一三年, 客尔拉 带了几个黑猩猩一同走到 唐那里夫 (Tenerife)的地方去,因为战事的发生,他只得和他们住在一块儿:一直到一九一七年为止。这给他一个极大的研究机会。他不满意美国研究家所发生的迷宫与笼子的问题,认为这些问题都不能由“智慧”去解决。即 牛敦 本人除了用试误的方法以外,也不能从 汉卜顿 迷宫里走得出来。反之, 客尔拉 以为他所建立的猿类的问题可以由他所说的“内见”去解决。他把一条香蕉(注一)挂在黑猩猩攀不着的地方,又把几个匣子放在旁边,如果站在这话匣子上面的话,这些黑猩猩就可以攀着这条香蕉了。有的时候,这些黑猩猩一层一层地堆上三四个匣子,一直等到成功为止。以后他又把这条香蕉放在笼子的栅栏以外,在里头只留下一条棍子,这个猿类可以用棍子去得到香蕉。有一次,这些黑猩猩中名为萨丹(Sultan)者有两条棍子,都太短,不能攀到香蕉,经过此时的沉思以后,他把较小的棍子接入另外一个棍子的空洞里,制造出一条够长的棍子。在这个例子之中,我们可以看出:最初他把两条棍子接在一起多少是偶然的事,后来他只知道已经找出了一个解决的途径。当他有一次发现两条棍子可以接成一条的时候,他的行为绝不是 华震 所说的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尝试的,而是一个确定的胜利,先有预见,然后才有动作。因为得到了新的技巧他就非常的高兴,于是就把许多香蕉都拉到他的笼子里头去,一个也没有吃它。他的行为事实上就是一个资本家对于他的机器所有的行为。
注一 : 客尔拉书中不用“香蕉”,而用“目的物”,因为香蕉一词在学术工作上很不同。但书中却告诉我们这个目的物就是香蕉。
客尔拉 说:“由于我们的经验,我们可以尖锐地分别出两种不同的行为:一种从头至尾就是由于考虑情景所引起的,一种则反是。只有前者才有内见,而且只有这一类的动物行为才有智慧,才可以从一个活动的中心点起渐渐地继续着平稳的动作。于是,这种行为就有这种特性:在内见的转范以内,表现出一个完全的解决,这个完全的解决是以整个范围内的情形为参考的。”
客尔拉 说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会因重复而有改进。第一次的解决已经是完全的了。并且当要求发现真理的情绪消沉下去的时候,重复反而会得到更坏的结果。客尔拉所举关于黑猩猩的努力的故事,表现出一个和迷宫里的老鼠的举动完全不同的情形。到此我们就不得不下一个结论说美国学者的工作恐怕是站不住的,因为他们只限制于一类的问题,而却相信能够把这些结论应用到一切动物学习问题上面去。学习似乎有两种方式,第一是由经验而来的,第二是由客尔拉所谓的“内见”而来的。多数的脊髓动物都能够由经验得到学习,但就我们所知道的而言,只有极少数的非脊髓动物能够这样。反之,由于“内见”的学习,除了类似人的猿类以外,其他较下等的动物都未曾发现过。当然我们不能急迫地断定说:将来的研究不能在狗或鼠之中找出这种学习。不幸的很,有的动物——如果——也许是非常智慧的,因为实际的困难与实验费用的昂贵,在最近之内,我们也无从去研究他,去知道他。不过实在的问题已经在客尔拉的书中说得够固定的了。这个问题就是和交替反射方法相反的“内见”的分析。
在没有用描写行为的名词去说明以前让我们先把这个问题的性质弄个清楚。如果有一条香蕉放在一个饥饿的儿子的附近的话,这个猴子必定照以前获取香蕉的习惯去动作。这种说法,到此为止和华震或 桑代克 的理论都很合。但是当这些动作失败的时候,如果这个猴子好久没有吃过东西,如果这个猴子是康健,如果这个猴子并不疲倦的话,他一定做出许多从不曾产生过香蕉的动作。一个华震的信徒也许要假定说:这些新的动作都是从前最终能够得到香蕉的每一个动作的一部分。有的人——我想 桑代克 必是此人——也许要假定说:一个没了挫折的动作所发出来的是盲目的动作,所以这种解决也是从偶然的机缘中衍生出来的。不过,就是在第一个假设之中,机缘的成分也是有的。假定这些动作是A、B、C、D、E,每个动作都是前次获得成功的动作的一部分,但是如果现在是第一次的话,这些动作都必须一一地试验过,而且也必定有正当的次序。果尔,则这个动物在垂死之前,能够一个个照次序去试验他们而获得成功,实在是一个幸运。
但是 客尔拉 坚持他的主张,说:观察黑猩猩的人可以显然地看出,这些黑猩猩并不是由于“机缘的部分而合成问题的解决”之中获得成功的。他在第一九九至二〇〇页中说:
“当”个黑猩猩被人拿来实验的时候,他显然不会做出任何可以引起不正确的解决的偶然的运动。他很少企图去做任何和情景不生关系的偶然的动作(当然,当他的兴趣移到其他的目的物时,则是例外的)。当他的努力倾向于目的物的时候,在他行为之中,各个分明的阶段(正如人类于同一的情景中一样),都是表现着解决问题的整个企图没有一个阶段是表现着有偶然部分的产生。在大多数能够获得最后成功的解决中都有这种情形。当然有时往往有短时间的迷惑与镇静(往往是短时间的研究),但是在可靠的证据中,这种解决都不是表现着盲目的冲动。他是一个继续着的平稳的动作,只有在旁观者的想象之中才能够把它分解为许多部分,事实上这些部分并不是独立的表现着认为在上面述的那些‘正确’的例子之中,整个的解决是机缘所引起的理论,完全是一个无稽的假定。
因此我们应当注意:就外发的行为而论如果我们用前头所说的那一种理论去包括整个的范围的话,我们就有两个碰头的异议。第一个异议就是说:在某种整体之中这个解决的表演比较机缘原理所规定的更为迟慢;第二个异议就是说:这个解决是整个的表现出来,即经过短时间的静止,这个动物忽然有一串毫不犹豫的平衡的动作。
若论人类,则类似这样的好材料却是很难找得到的。人类的母亲绝不肯让它们的儿子挨饿而把他关在有一排香蕉的房子里,而这条香蕉又只能于他把椅子放在桌子之上再把脚凳放在椅子之上,而不至于把骨头跌破时,才能拿到手。她们也不肯让她们的儿子放在 汉卜顿 的迷宫之中,而使外面的食物让风吹冷。也许有一天,国家可以把罪犯的儿童拿来实验,但到此刻为止,许多学者都不愿意这样做。不过,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的学习似乎也都这两种,即华震所述的与客尔拉所述的两种。以单音的语言说,我总相信说话是从华震的方法学得的:由试误,而进于发低音;低音之来,最初有外身的动作,这种动作有时一直等到儿童完全会说正确的话止,才没有了。至于说整句的话,如果不理解完形心理学所注重的“整个”,我们就更难于解释了。在后期的学习之中,类于 客尔拉 黑猩猩的突然的发现,则是每一个慎重的学者所应当熟识的。有一天,经过一时皆乱的思索之后,一个小学生忽然知道了代数学是什么东西。在著述的时候,我有一个经验——我知道这个经验是很平常的,虽然不见得是普遍的——就是经过此时的瞎想与昏惑之后,我忽然看见了整部的书,顺笔之所以,一直写下去,好像是抄录。一篇已经完成了的稿件一般。
如果把这些现象放在行为心理学的范围之内的话这就是所谓的“内隐”(implicit)的行为。 华震 时常用“自语”去说明这个名词,但在猿类之中,“自语”是不可能的。对于这种“内隐”的行为所以能够成功的道理,我们必须有一个理论去解释它,不论我们叫不叫它做“思想”。也许这个理论可以由的华震路线去建立,但到现在为止,这个理论并没有建立起来。除非行为主义者能够满意地解释 客尔拉 所发现的事实以外,我们都不能够说:行为主义者的理论是已经证实的了。关于这种问题关于后面再说明,眼前我们无妨保留第一个公开的研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