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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本能与习惯

我们在企图了解心理现象所由组成的元素时,最重要的是当记着,从原生动物到人,不论在构造上或行为上,没有任何处所有一道很宽的裂口。从这种事实很可以推论到,也没有任何处所有一道很宽的心理的裂口。在进化的某些阶段中,可以有种种元素,从剖解的观点看来,是完全新的——不过在它们发生的形态中,对于行为很少影响,并且在构造上没有很显著的相互关系——这自然是可能的。但心理发展继续性的假设,如果没有心理学上的事实使之成为不可能的话,那显然是很可取的。我如果没有弄错,我们将看见没有事实驳斥心理继续的假设,在另一方面,这种假设对于所提示的关于心的性质的学说,提供了一种有用的试验。

遍及于有机发展中的心理继续的假设,可以在两种不同的方法中应用起来。在一方面,可以认为我们对于自己的心比对于动物的心有更多的知识,我们应当利用这种知识去推论动物中甚至于植物中、有和我们自己心理进程相似的东西的存在。在另一方面,可以认为动植物表现较简单的现象,比人心的现象较容易分析;基于这种理由可以竭力主张,凡适于动物方面的解说,在人的方面不应当轻易抛弃。这两种意见的实际效能是正相反的:第一种意见引导我们提高动物的智能,像我们相信自己的智能一样,第二种意见引导我们企图将我们自己的智能降至离我们在动物中能够观察的东西不很远的一点。所以考虑应用继续原理的两种方法的相互矫正,是重要的。

这个问题显然转入另一个问题,即哪一种我们最能知道,是动物的心理学,还是人类的心理学?关于动物,我们如果能够知道最多,便将利用这种知识作为推论关于人类的基础;关于人类,我们如果能够知道最多,便将采取相反的程序。我们能够知道最多的是人类的心理学,还是动物的心理学,这个问题又转入另一个问题,即内省还是外部的观察为心理学上较确切的方法?我提议在第六讲中从长讨论这个问题;所以现在将以陈述所达到的结论为满足。

关于我们自己,我们知道很多的事,这是我们对于动物,甚至对于他人、所不能这样直接知道的。我们知道我们几时发生牙痛,我们在想什么,我们睡时做了什么梦,以及大批其他的事情,若在他人,须举以相告,否则须从他们的行为加以推翻,才能知道。所以就孤立的事实的知识讲,便利是在自我知识的一方面,这是和外部的观察对抗的。

但当我们对事实加以分析和科学地了解时,自我知识方面的便利却很不清楚了。例如我们知道我们具有欲望和信念,但我们不知道什么构成一种欲望或信念。种种现象十分熟悉,以致难于认清我们真正知道它们的是怎样地少。在动物中——又在植物中就一种较小的限度讲,——所看见的行为,和我们自身由欲望及信念所鼓励的行为,多少相似,我们觉得我们在进化的阶段上如果下降,那行为便变得较简单,更易于适合规则,并更能作科学的分析和说明。我们恰因不为熟习所贻误,当讨论远离我们自己心中现象的现象时,于理解行为上便较容易警觉。还有一层,如心理分析曾经证明的那样,内省是非常容易流于错误的,甚至在我们感觉有高度的确定之处,也是如此。纯粹的结果似乎不过如下,就是自我知识对于心理学虽有一种确定的和重要的贡献,除非不断地受外部观察试验的制止与支配,不断地受外部观察所提示的——当应用于动物行为时——学说的制止与支配,它是极容易误入歧途的。所以就全体讲,关于人类心理学也许是从动物学得更多,而不是关于动物心理学到比人类学得更多;但这种结论是一种程度上的结论,切不可使之超越这一点。

只有身体的现象可以在动物中,甚至于——严格说起来——在他人中,直接观察出来。我们所能观察的事情,如他们的运动、他们生理学上的进程和他们所发出来的声音等等。像欲望和信念这样的事情在内省上似乎明显,但在外部的观察上不是直接可见的。因此,我们如果开始由外部的观察去研究心理学,切不可从欲望和信念这样的事情着手,只能从外部的观察所能显示的事情着手,这样的事情将说明动物的运动和心理进程的特点。例如某些动物常是离开光线,藏在黑暗的地方。你们如果拾起一块浅埋在地面的生苔的石头,便会看见无数小动物急于从素所不习的日光中逃避,再去找曾经被你们剥夺的黑暗的地方。这样的动物易于感光,在这种意义上,它们的运动是受光的影响的;但因此推论它们具有感觉,大约类似我们的视觉,那就未免太轻率了。这样的推论超过观察的事实,是应当极力避免的。

通常分人类的运动为三级,即随意的、反射的和机械的。我们可以从詹姆士的书引用一些节段 (见他的“心理学”第1卷第12页) 来说明这种区别:

“当我们进入停车场,听见乘务员叫‘大家上车’,我的心起初是停滞了,旋即跳动;我的腿应着传入我耳鼓中的空气波动,加速它们的运动。当我跑时,大有颠簸之势,而跌倒的感觉引起手对跌倒方向的一种运动,它的效能是在保护身体,使不受一种过骤的震动。如果有一粒炭渣飞入我的眼中,眼皮极力紧闭,眼泪汪汪流出,是要把它冲洗出来。

“然这三种对感觉刺激的反应,在许多方面是不同的。闭眼和流泪是很无意的,心的纷乱也是如此。这样无意的反应,我们知道是‘反射’行为。手臂破坏跌倒震动的运动,也可以叫做反射,因为它发生得太快,没有思考的余地。它是本能的,还是幼年时代步行教育的结果,颇有疑问;无论如何,它比以前的行为较少自动,因为一个人可以由有意识的努力,更巧妙地学会去做,甚至于学会完全去抑制它。这种行为——本能与意志力在相等的条件下加入其中——曾经称为‘半反射’。在另一方面,跑上火车这行为,没有本能的元素在内。它纯粹是教育的结果,先有一种要达到目的的意识和一种明白的意志命令。它是一种‘随意的行为。’于是动物的反射和随意的动作,逐渐混合一起,因为有可以时常自动发生的行为与可以由有意识的智能限制的行为,结合在一起。

“一个外部的观察者不能知道这种相伴而至的意识,以致完全不能分别自动的行为与意志力所护卫的行为。担心的存在的标准如果是选择适当的方法去达到一种假定的目的,那一切行为似乎同样为智能所鼓舞,因为适当同样为它们的特点。”

有一种运动是在詹姆士首先提起之列,终于没有分类,即颠踬。这种运动可以称为“机械的”;和反射或随意运动比较,这显然是一个不同的种类,更近于无生物的运动。当一种动物的身体运动进行好像只是无生物的一样,我们可以对它下一种定义,称为“机械的”。例如你从一个危崖跌下,在重力影响之下移动,你的重心恰恰正确地描画一条抛物线,好像你已经是死了的。机械的运动没有适当性这个特点,除非是在偶然中,如像一个醉汉跌入一个大水桶中,于是清醒起来了。不过反射和随意运动除非在某种很深奥的意义上,不常是适当的。一只飞蛾扑火,不是有敏感的行动;一个人为着急于要取得一张车票,竟致忘记他的目的地的名称,这个人的行动也不是有敏感的。适当是一种复杂的和纯粹近似的观念,我们现在将把它逐出我们的思想之外。

像詹姆士所说的一样,从一个外部观察者的观点看来,在随意运动和反射运动之间,并没有差异。一个生理学者能够发现两者都依赖神经系,他可以看出我们所称为随意的运动比起那些反射运动来,是依赖脑中较高的中枢。但像“意志”或“意识”的是否出现,他不能发现出来,因为这些东西如果有的话,是只能从内部去观察的。我们现在愿意使自己依然处于外部观察者的地位;因此不管随意运动与反射运动的区别。我们愿意总称两者为“有生命的”运动。我们于是由下列的事实,将“有生命的”运动从机械运动分别出来,即有生命的运动为着它们的因果作用,是依赖神经系特别的质素,而机械运动所依赖的质素,是动物的身体和一般的物所共有的。

如果要正确作出机械运动和有生命的运动间的分别,须要稍微小心一点。我们对于动物的身体如果知道较多,便能够从化学和物理学的律来推论它们的一切运动,这是很可能的。人们已经容易看出化学怎样化成物理学,即不同的化学元素间的差异,怎样能够用物理学上构造的差异来计算,因为这种构造的成分是电子,在一切种类的物中,它们恰恰是相同的。我们仅部分地知道如何使生理学化成化学,却充分知道这种化成是可能的。我们如果假定它是完成了,那在有生命的运动和机械运动间的差异,当变成什么?

某些比论将使这种差异明白表现出来。震动一堆炸药和同样震动一堆钢铁所产生的效果,是十分不同的:在一个场合,发生一种大爆炸,在另一个场合,殆没有任何可注意的纷乱。同样,你们有时可以发现山边有一大岩石,躺得非常不稳当,只需一碰,就会使它跌入山谷,同时周围的岩石躺得十分稳固,须有巨大的力量才能移动它们。在这两个场合的比论是,在不稳当的均衡上有大量力的储积的存在,只需稍加扰动,立刻爆发成为激烈的运动。同样,只需花费很少的精力送出一个明信片,上面写着“一切都被发现;逃!”但所发生的动力学上精力的效能,据说是惊人的。一个人的身体和一堆炸药一样,含有精力的储积,处于不稳当的均衡上,只需有身体上一种很小的扰动,如说一句话,便立刻对这个方向或那个方向发泄出来。在这一切场合,要使行为隶属于物理学上的律,须极为精密,才能够实现;我们如果只限于观察比较大的物体,则扰乱均衡的方法是不能够测定的。物理学者对于肉眼能见的相等和显微镜上的相等,加以区别:前者决定通常大小的可看见的身体运动,后者决定最小部分极小的事件。按说,只有显微镜上的相等,对于一切种类的物都是相同的,肉眼能见的相等出自一种平均的进程,在不同的场合可以不同的。所以在我们的例子中,显微镜上的现象的律,对于机械运动和有生命的运动虽可以相同,但肉眼能见的现彖的律都是不同的。

粗率地讲起来,我们可以说,予神经系以一种刺激,好像对炸药加上一个火星一样,它能利用不稳固的均衡上所储积的力,产生种种与近因不相称的运动。在这种方法中所产生的运动是有生命的运动,而机械运动则为一种生物所储积的力不包含在内的运动。同样,炸药可以爆炸,因此表现它的特质,然也可以用车运送,像其他任何矿物一样 (须相当谨慎) 。爆炸好比有生命的运动,而用车运送好比机械运动。

心理学者对于机械运动不发生兴趣,只需对它们下一种定义,以便排出讨论的范围之外。当一个心理学者研究行为时,只有有生命的运动为他所注意。所以我们在前进中将抛弃机械运动,仅研究余下一种运动的特质。

第二点就在分别本能的运动和由经验所获得的运动。这种分别在某种限度上,也是一种程度上的分别。摩尔根教授对于“本能的行为”给予如下的定义:

“它在第一次出现时,不须以前的经验;它倾向于个体的幸福和种族的保存;并且为多少有限的同一群动物的一切分子所同样履行;而在经验的领导下可以适于后来的改正。” (见“本能与经验”(1912年出版)第5页。)

这种定义是为着生物学的目的而设,在某几点上不适于心理学的需要。对“多少有限的同一群动物”的暗示——虽则也许是不可免的——使人不能决定一个孤立的个体行为中的本能是什么。还有一层,“个体的幸福和种族的保存”,只是从我们的观点出发,所称为本能的那些运动的一种通常的特点,而非普遍的特点;有害的本能的例子马上就会举出的。从我们的观点看来,这种定义的重要点,是在一种本能的运动不须以前的经验。

我们可以说,一种“本能的”运动是一种有生命的运动,为一种动物在新环境中第一次所实行;更正确些说,是它在新环境中一定实行的一种运动 。一种动物的本能,在它的生长不同的时期中是不同的,这种事实可以促成行为的变迁,而此等变迁并非由于学习。性的本能的成熟和季节性的发动,供给一个好例。当性的本能初次成熟时,一种动物在一个配偶之前的行为,和它在同样环境中以前的行为是不相同的,但这不是学习的,因为这种动物即使以前永没有在一个配偶之前,也恰是如此。

在另一方面,如果一种运动是由于同样环境中以前的经验,便是“学习的”,或包含一种“习惯”,倘若动物没有这样的经验,这种运动便不会呈出它应有的样子。

然有各种复杂的情形,使这种分别的明确性在实际上模糊起来。第一,有许多本能是逐渐成熟的,当它们没有成熟时,一种动物可以在一种摸索的状态中行动着,这种状态很难从学习分别出来。詹姆士 (见他的心理学第2卷407页) 以为小孩子因本能而行走,他们在最初尝试中那种笨拙的样子,只是由于这种本能尚未成熟的事实。他希望有“某个科学的鳏夫在这个紧急关头,和他的子或女度着孤独的生活,不久便可对于这个问题的提示加以试验。”然无论此事如何,他提出证据,指示“鸟并不学飞,”但当它们达到相当的年龄时,便因本能而飞 (见同书406页) 。第二,本能对于做这种事情常只给予一种粗率的大纲,必须学习,以便获得行动上的确定和精密。第三,甚至于在获得习惯最明白的场合,如说话,也需要一种本能去推动学习的进程。在说话的场合,所需的主要的本能通常假定为模仿的本能,但这是有问题的 (参看桑戴克——Tharndike——“动物的智能”第253页)。

然不管这些限制怎样,本能和习惯间广大的分别是无可否认的。试举一些极端的例子:每种动物出生后,在有机会学习之前,即能因本能而求食;在另一方面,在学习自行车之后,那必需的运动虽变成自动的,好像出于本能的一样,但没有人能够因本能而骑自行车。

学习的进程在乎获得习惯,人们在各种动物中,对于这种进程已经有许多的研究 。例如:你们将一种饥饿的动物——假定为猫——放在笼中,笼上有门,举起门闩,即能开门;你们将食物放在笼外。这只猫最初围着笼团团转,作出狂暴的行动,想冲出笼外。最后门闩偶然举起,猫便扑着食物。第二天你们重复这种实验,便发现它虽仍有一些胡乱的动作,但出来比第一次快得多。第三天它出来得更快。历时不久,它直指门闩,即刻举起。你们或做一种罕普吞院迷园的模型,将一只老鼠放在其中,外面放着食物,使其气味侵入模型中。老鼠开始跑下走廊,常为没有出路的死巷所阻,但终因坚执的企图,得以外出。你们一天一天重复这种实验,去测量它达到食物所需的时间;便发现时间迅速地减少,经过一个时期后,老鼠不复有任何错误的转折。我们学习语言、书写、数学或一个国家的统治,主要由于相似的进程。

瓦特孙教授对于习惯起于胡乱的动作的方法,有一种巧妙的学说。我以为他的学说为什么不能视为单独适用,是有一种理由的,不过似乎不至于没有一部分是正确的。为着简单的缘故,假定这种动物也许有十次胡乱的动作,——如它也许走下十条路——只有一次达到食物,或者在这种场合,另有代表成功的任何动作。于是在这动物的试行中,常会发射成功的运动,以后只需在半数的试行中,平均会发生一次成功的运动。这样重复以前一种动作的假象 (这是容易解释的,无须“意识”的居间) ,引起更为着重成功的运动,而不着重其他任何运动,终必造成单独实行这种成功的运动。对于这种意见的反对论——如果作为唯一解释的话——是,非至第二次试行之后,应当不表现进步,然实验指出,动物在第二次试行之时,已经较第一次为好。所以须更有某种东西来说明习惯起于胡乱的动作;不过我以为假定另外需要的东西中包含着“意识”,是没有理由的。

桑戴克君形成两种“获得的行为或学习的暂行律”如下:

效能律是:对于同一情境有几种反应,如果其它事情相同,那些对动物意志即刻产生或跟着产生满意的反应,与此情境的结合,更为坚固,当它重现时,它们大概也会重现;在另一方面,如果其它事情相同,那些对动物意志即刻产生或跟着产生不愉快的反应,与此情境的结合,将为减弱,当它重现时,它们大概不会出现。满意或不愉快愈大,则结合的强或弱也愈大。

“练习律是:如果其它事情相同,对于一种情境的任何反应,将以它对此情境结合的次数及平均的活力和久暂为比例,而愈加有坚强的结合。”

就现在对“满意”和“不愉快”的意义所给予的解释讲,似乎有充分理由来接受这两种法律。

关于本能和习惯,凡对动物是真的东西,对人也同样是真的。但广泛地说起来,我们在进化阶段上升得愈高,学习的力量愈大,而呈现在成年生活中无所改变的纯粹本能的机会便愈少。此事对人具有大力量,所以有些人以为本能在人的生活中比在动物的生活中较少重要性。这是一种错误。当本能供给驱策力的时候,学习才是可能的。笼中的动物逐渐学会出笼,最初只有一些胡乱的动作,这是纯粹本能的。但就是这些胡乱的动作,它们永不能获得经验,这种经验使它们后来能够产生正确的运动。 (和布豪斯[Hobhouse]对此发生部分的疑问[见他的“进化中的心”236—237页。]——我想是错的。) 同样,小孩们学习谈话,发出各种声音,直至一天偶然表现正确的声音。原来所发胡乱的声音——没有此等声音,永不会学得语言——为本能的,十分明白。我想,我们对于所获得的一切习惯和才能,也可以说是相同的:在它们中间都有某种本能的活动,最初推进颇为无效的运动,但供给驱策力,使获得愈加有效的方法。一只饥饿的猫嗅着鱼,便到伙食房。当有鱼在伙食房时,这是一种完全有效的方法,并且为小孩们所实行,常是成功的。但在以后的生活中发觉单是到伙食房,并不能使鱼出现于房中;在一批胡乱动作之后,发觉这种结果是由早晨往城中、晚上回来造成的。没有人曾经预先猜想到一个中年人的身体的这种运动会使鱼从海中出来,进入他的伙食房,但经验指出却是如此,所以这个中年人继续往城中去,恰和笼中的猫一经发现举起门闩,便继续做去一样。在实际上,人类的学习自然是借助于言语,更为容易,不过在心理学上更为复杂罢了;但言语终于不改变学习的重要特性,终于不改变推进学习的本能所履行的职务的重要特性。然言语这个题目,非至后面一讲中,我不愿意说及。

一般的本能概念以为是不会有误的,异常明敏的,并且不能改变的,这种想象是错了。这完全是一种迷误。就常规讲,本能是很粗率的,是有准备的,在通常的环境之下,能够成就它的结果,但容易被任何非常的事引入歧途。小鸡因本能追随它们的母亲,但当很小的时候,它们同样愿意追随和它们母亲相差甚远的任何行动的对象,甚至追随人。 (见詹姆士的“心理学”第2卷396页) 柏格森征引法勃尔(Fabre)的话,曾表扬对单独的黄蜂按摩费拉(Ammophila)所猜想的非常的精密,它在一种毛虫处产卵。关于这个问题,我愿征引德勒威(Drever)的“人的本能”第92页中一些话如下:

依照柏格森所接受的法勃尔的观察,按摩费拉对于它的捕获物恰恰刺在神经中枢,毫无错误。结果毛虫是麻痹了,但没有即刻被杀死,此事的好处是,所寄生的卵成为幼虫,不致为毛虫的任何运动所伤残,并且当时机来到,可将它当作新鲜的肉吃。

“现在拍克哈谟(Peckham)博士夫妇已经指明黄蜂的刺并不是没有错误的,和法勃尔所主张的一样,刺的次数是不一定的,毛虫有时并不麻痹,有时完全被杀死,而不同的环境对于幼虫并不显然发生任何差异,幼虫既不为毛虫轻微的运动所伤残,也不为所消耗的食物所损害,这种食物是腐败的,而不是新鲜的毛虫。”

此事指出:好奇甚至可以使法勃尔这样一个小心的观察者和柏格森这样一个著名的哲学家,误入歧途。

在德勒威博士的书的同一章中,关于本能所弄出的错误,有些有趣的例子。我愿意征引其中的一个作为榜样:

“罗美吹萨(Lomechusa)甲虫的幼虫养在蚁的窝中,即食小蚁。然蚁以对待自己小蚁的同一爱护心来照顾此等幼虫。不仅是这样,它们显然发现喂养自己小蚁的方法对于来客极不相宜,因此改变它们整个养育的系统。”

西门(Semon)对于一种本能因经验变成更为聪明,有一种很好的说明 (见他的“记忆”第207—209页) 。他说猎人们怎样模仿公鹿或母鹿的声音去引诱鹿来入彀,但发现一只鹿年龄愈老,便愈难加以欺骗,而模仿须愈加精密。

关于本能的著作非常之多,而举例说明可以无限增加。就本能讲,对着它的一般的概念须着重的主要点是:

一、本能对于它所服务的生物学上的目的,无须预知;

二、本能只适用于在该动物的通常环境中达成这种目的,并且照例没有那种较达成目的所必需的精确程度更高的精确程度;

三、本能所开始的进程,常于获得经验后表演得更好;

四、本能对于经验的运动供给推进力,此等运动是学习的进程所需的;

五、本能在未成熟的阶段中容易改变,并且能够和各种对象结合。

上面所述的本能的一切特点,除本能无须预知这一事实外,能够由纯粹外部的观察确定出来。这一点虽不能严格由观察加以证明,但有极明显的现象有力地暗示出。例如谁能够相信一个新生的婴孩知道必须有食物来保持生命?或者,产卵的昆虫关心于保种?人们可以说,本能的本质是准备一种行动的机构,而不具有那种通常于生物学上有利的那种先见。了解本能在促进动物和人类行为中所处的根本地位,所以如此重要,半因这种理由。 qQAgMF9aexXiiqvoukjOwBd6w5EdSmfeKdPnpu3BP3irwBOgGE/xIicM/VCE1F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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