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包厢在二十五楼,透过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半个城市的夜景。
秦扬问:“陆谣,是不是已经当上了主播,所以请我吃饭?”
陆谣说,“这是其一。”
秦扬问:“那其二是什么?”
陆谣卖起关子,“待会你就知道。”然后拉着秦扬的手,走到落地窗前,“这个城市很美吧。”
“确实很美。”秦扬不知道陆谣为什么如此开心,但他希望她每天都能像现在这样开开心心。
“夜景很美,可也得先有观赏夜景的好地方。”陆谣说。
“陆谣,咱们之间说话,不需要拐弯抹角的,有话你就直说吧。”秦扬本不想破坏这样美好气氛,也不想破坏陆谣愉快的心情,但他真的忍不住了。
陆谣看着秦扬,说:“秦扬,我想让你每天晚上都能像现在一样随时随地的观赏到迷人夜景。”
秦扬笑了笑,“那我得付出些才能换取呢?”
陆谣说,“这很简单,加入杰凡广告公司。”
搞了半天,陆谣竟然是做起猎头,挖他跳槽。秦扬没有离开意念的意思,上次在病房里,他只是出于礼貌,没有一口拒绝陆谣的邀请。就算离开了意念,他也未必去杰凡广告,毕竟临近毕业,给秦扬打电话的猎头公司至少也有五家,而且给的待遇也非常诱人。
房门被推开,一名西装眼镜男子走进。他约莫三十五六,留着平头,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他走到秦扬身边,伸出手,“我叫王宇信,是杰凡广告的总经理,久闻秦扬在广告界的影响力了,今日一见,果然英雄出少年。”
秦扬伸手与王宇信握手,说:“王总太过奖了。”
王宇信就像一个主人,招呼秦扬与陆谣坐下,然后让侍应上菜。
席间,王宇信说,“我在销售界打滚了十多年,忽然有一天起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很厌倦,当然不是讨厌自己的样子,而是讨厌自己的职业。为了生意,低声下气,烟酒不绝。于是想自己开家广告公司。现在的媒体信息非常发达,除了电视电台,现在的网络与无线网络相继崛起,这就是广告业的机遇。资金方面,我还是有的,缺的是人才。”
陆谣搭话,“王总,你就别说你的长远计划了,还是说说现实的吧。”
王宇信点头,“虽然杰凡没有意念的名头大,但我可以给意念不能给你的东西。譬喻职位高薪,创作总监的位置非你莫属,年薪则是你现在的三倍,而且我公司还会在这酒店包下一间总统套房作为你起居饮食之用。”
高薪厚职,而且还有五星级总统套房作为居住的附加待遇,这样的条件,谁会说个不字呢?
秦扬很清楚,自己即使在意念奋斗三年,也未必有这样的待遇。
陆谣说,“秦扬,这么好的待遇,只有王总才可以给你,我觉得你根本不需要考虑了,就算你在意念做得再出色,五年之内也很难得到王总承诺给你的待遇水平。”
王宇信却说,“咱们先吃菜,开开心心的吃完这一顿,再聊工作的事情。”
希曼国际大酒店前面有一个小公园,专供客人歇息透气的地方。
翁之曼独自坐在长凳上。她还记得在咖啡店里待了三个小时,喝了八杯咖啡,结账的时候把钱包都掏光了,一分钱也不剩。
所以,她是走路回酒店的。穿着高跟鞋,把脚都磨破了,把鞋给脱了,赤着脚继续走。她不知走了多远,但足足走了两个小时才回到,实在没力气了,就在长凳上坐下。
对面的柳树下,有一个外国的帅小伙正拿着吉他,深情款款的对着女朋友大唱情歌。真是甜蜜蜜,让人嫉妒。
孤独的翁之曼认真的听着歌词。“亲爱的,此刻我很想你,我要你回到我的身边,紧紧的抱着你,吻着你。”
外国的情歌,字眼一般都很直肉麻白的。可翁之曼却不觉得,她忍不住又想起了秦扬,也想起了下午在商场的那一幕。
她想得很入神,没有发现有人正慢慢朝她靠近。
突然,藤华冲了过去把那个男人扑倒。
两人在草地上厮打,最后滕华把那个男人紧紧地按在草地上。
翁之曼显得有些失措,“滕华,你这是干什么?”
“你别问,先打电话报警。”滕华说。
翁之曼赶紧拿出电话准备报警。
“之曼,不要报警,我是江松涛啊。”被滕华制服的那个男人阻止翁之曼报警。
翁之曼瞧个仔细,那个人确实是江松涛,赶紧把滕华拉开,说:“他是我朋友,你们怎么会打起来的?”
滕华松开手站起,问:“他真的是你朋友?我发现他一直跟踪你,以为他会对你有所图谋,所以才把他制服。”
江松涛从地上爬起,整理一下身上草芥,对滕华说:“我看鬼鬼祟祟跟踪之曼的人是你吧?从咖啡店一直跟踪到这。我担心之曼安全才一路保护的。没想到你先恶人先告状,不问清楚就打人。我是个律师,怎么看也不像个坏人吧。”
原来这两个男人都一直在暗暗跟踪温之曼,从咖啡店开始,尾随到酒店。而且他们都发现了对方,都误认为对方对翁之曼有所图谋。
既然是误会,那就没什么好计较了。
滕华主动伸出手,“真是不打不相识,既然都是之曼的朋友,那就握手言和,都忘记刚才的事吧。”
在翁之曼的注视下,江松涛不得不拿出大度,与滕华握了手。
翁之曼说,“滕华,松涛曾经是我很好的朋友,你不用担心,先回去吧。我想和松涛叙叙旧。”
强调曾经,还是很好的朋友,言下之意就是前男友。滕华当然听得明白。
“可以,不过你先等等。”滕华跑到车子里取了一双女生的平底鞋交给翁之曼,说:“换上这双鞋吧。”然后从翁之曼手上接过高跟鞋,走回酒店。
翁之曼看着滕华的背影,觉得很感动。这个男人成熟又稳重,相识没多长时间,不过对自己却很照顾,甚至是无微不至。他爱他的儿子,而自己则是挽救他儿子的唯一希望。无论如何,单凭这份感动,自己就应该帮他,救回孩子的性命。决不能出尔反尔,放弃救孩子的性命。否则对不起他,也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那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