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位大姐说:“那个叫方姨的佣人很挑剔,咱们许多人都去过那里干活,都被她嫌这嫌那,没少受她的气。还有那个温小姐,半夜三更才回家的,咱们还得赶过去给她煮宵夜。太难伺候了。”
秦扬知道那位大姐的话没夸张,说:“我可以给双倍的钱,有人愿意到那干活吗?”
双倍的价钱也没人愿意,毕竟不能为了赚钱而受气。
忽然,有一把清亮的声音说:“这位大哥,是不是真的有双倍的工钱,如果是,我愿意干。”
说话的年纪很轻,最多也就刚二十,长相一般,穿着蓝色衬衫,深色牛仔裤,却搭着一双棉鞋。不能说她很土,不会衣着搭配,或许说她是一个非主流,不在乎时尚,随心所欲,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但她的眼神很清澈,很纯真,给人信任的感觉。
秦扬点头,说:“是双倍的钱,没错,那你现在就跟我走吧。”
办理了手续,秦扬与年轻的保姆离开。
年轻的保姆拎着一个破旧的行李袋跟着,为了给雇主好印象,自动搭话,“秦大哥,我叫姜梅,是陕北人。”
秦扬问,“你做这行多久了?煮饭手艺行不行?”
姜梅回说,“秦大哥,你放心,我有中式烹饪高级证书,我服务过的家庭都赞我的手艺很棒。”大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
秦扬带姜梅回到温尚雅的家。刚开门,小莎就被这么气派豪华的房子所吸引。或许她从没见这样漂亮的房子,或许她也喜欢这房子的蓝色色调。她忍不住说:“秦大哥,你真有钱,住这么漂亮的房子。”
秦扬向姜梅解释,这房子并不是他的,是一个好朋友的,而这个好朋友才是她要服务的雇主。他担心小莎的手艺,让她到厨房里炒一盘菜,试试她的水平。
姜梅二话不说,放下行李,一头钻进了厨房,因为冰箱里有蔬菜也有冻肉,才一会工夫就端出了一盘辣椒炒肉,一盘西红柿炒蛋和一盘红烧排骨。
菜式简单色泽却不错,闻着香味,就知道姜梅是有料之人。秦扬拿起筷子,每道都试吃了一下,口感很好,比自己做的高出几个档次。相信温尚雅一定会满意这位年轻的保姆。秦扬对姜梅说,菜的味道非常不错,不过温尚雅是南方人,不爱吃辣,菜式应以清淡为主。
姜梅点头说:“我知道了。不过秦大哥,那这几天我住哪?”
“你没地方住的吗?”秦扬问。
姜梅点头,说自己一直都没有落脚的地方,之前都是住在雇主的家里,是个长期的佣人。
这倒让秦扬为难了。他找保姆是为了脱身,是为了自己离开之后,还能继续履行承诺,有个人能替温尚雅煮饭打扫之类的,可这都没有询问过温尚雅的意见。家毕竟是她的,她才是主人。姜梅要住下,得她同意才行。可是向温尚雅解释,他又不愿意。不就是三天吗,找个小旅馆让姜梅住下就行,反正保姆费都出了,也不在乎再出多点钱。
秦扬回到学校宿舍,打开电脑,开始着手准备暨和集团广告方案。他搜索了许多关于暨和的资料,发现丁秋玲董事长近年一直专注在慈善事业上,在投入慈善上的款项一直的加大。
秦扬认为暨和的形象一直不错,如果这次广告能借助这股慈善的东风,或许更能把暨和的正面形象放大,推广德仁兼并的企业文化,获得良好的广告效应。
广告方案初步定位已经有了,但细节还要再加琢磨。
秦扬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他拿起电话拨给温尚雅。
“喂,秦扬,有什么事吗?”
“也没别的事,就想问问你今晚回不回去吃晚饭。”
“我今晚陪妈妈吃饭,不回家吃了。还有什么事吗?不然就挂啦。”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我这些天可能很忙,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的帮你请了一个钟点工。在方姨回来之前,她会帮你打点家务活的。”
“那你还在我家里住吗?”
“不了,我一干起活就没完没了的,而且会满屋子的走,找灵感。我怕影响到你就回宿舍住了。”
“那也行,不过你的病还没痊愈,自己得懂得照顾自己。”
“尚雅,你不会责怪我不遵守承诺,不照顾你吧?”
“怎么会呢?我是不知道方姨会让你帮忙,否则我是不会答应的。其实应该是我照顾你才是,毕竟你是病人。只是与你一起住,让我觉得有家的感觉,所以我才自私了点,没有反对。你回到宿舍住也不错,让我没有愧疚感。”温尚雅说完,笑了几声。
温尚雅挂了电话,推门进了一间办公室,说:“我要尽快知道结果。”
“放心吧,麦小姐,最多两天,我就能把你想知道的档交到你手上。”一个秃头男子信心满满的说。
温尚雅点了点头,然后戴上墨镜,走出了这家隐藏在一座商业大厦里面的侦探社。她雇人调查翁之曼的过去。因为翁之曼实在有太多的谜了,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所有真相。于是她以麦小姐的身份,找人调查。
其实她心里非常清楚,自己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秦扬。
江松涛并非是那种见色忘友的家伙,虽然他没有什么骨气,受了几次威胁就轻易的抛下女友,可他还算有点良心,始终不肯把翁家臭上加臭的事情说出。他当时说,这件事情只是传言,他也不知道是否属实。如果自己也以讹传讹,一定会伤害到翁之曼的。自己欠她已经很多,不能再做伤害她的事情。
翁之曼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让江松涛断绝了与她的联系?既然从江松涛的嘴里撬不出,那就去找私家侦探查。
挖掘别人的隐私,不是道德的事,可为了真相,也为了秦扬,这点不道德的事情做了也无妨,更何况真相会帮助秦扬弄清楚,翁之曼为什么要提出分手?
既然找到理由说服自己,那就行,温尚雅也理所当然接受了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