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体系中,民族主义被列为首项,居于先决前提地位。其形成和发展经历过若干时期,其中民国建立前这一时期显得尤为重要。此时既处于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又处于清朝统治时期,奠基于此时的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无论其价值取向、践行方略还是实际作用,与之在其他时期的接续既异同明显,又一脉相承,其影响相当深远,值得特别重视。学界研究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成果甚富,但对民国前似尚缺少阶段性的专题探讨,在整体把握和深化细化方面,皆可加以拓展。
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形成,以兴中会的创立为标志。“兴中”之名,从根本宗旨上说,是要抵御外侮,振兴中华。这一点,在《檀香山兴中会章程》和《香港兴中会章程》中,揭示得非常清楚。对此宗旨,两个章程的表述大致相同,谨以经过修改的后一章程为主,就其宗旨内涵略加分析。
该章程明确指出:“中国积弱,至今极矣!……堂堂华国,不齿于列邦;济济衣冠,被轻于异族……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繁。蚕食鲸吞,已效尤于踵接;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呜呼危哉!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極〔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庶我子子孙孙或免奴隶〈于〉他族……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中国今日政治日非,纲维日坏,强邻轻侮百姓,其原皆由众心不一,只图目前之私,不顾长远大局。不思中国一旦为人分裂,则子子孙孙世为奴隶,身家性命且不保乎!……倘不及早维持,乘时发奋,则数千年声名文物之邦,屡世代衣冠礼义之族,从此沦亡,由兹泯灭,是谁之咎?” 这些论述以振聋发聩的言词,诉说列强侵略造成的危害、中国遭受外侮的原因、若不尽早挽救将会导致的后果,尤为醒目地提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文中以“中国”“华国”“中华”“华人”概称中华民族,以“列邦”“异族”“强邻”“他族”概称列强,将中华民族与列强之间的对立显露得格外突出,所发出的国家要自主、民族要自强的呼声相当强烈,十分鲜明地表现了中国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
以抵御外侮、振兴中华为宗旨,敏锐而有力地反映了时代剧变的要求,是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真正内核和本质所在,对当时和后来都有重大意义。在中国传统国家观念中,占统治地位的是万国来朝的天下观、君权至上的君国观和区分文野的夷夏观,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观极为缺乏。鸦片战争之后,在长达半个世纪列强侵略严重刺激和走向世界引发崭新观感的过程中,国人传统的国家观逐渐转型,近代民族国家观呼之欲出, 到孙中山则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中国已然不能以“天下”自居而是要“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衰败的君国为纲应改为由全体华人来维持“堂堂华国”的“国体”,早就过时的“夷夏之别”应代之以仿效西方的“讲求富强之学”,这些思想浓缩在“兴中”的口号中,将先进中国人的反侵略思想提升到了自觉谋求中华民族国家独立自主的新阶段。
然而,抵御外侮、振兴中华虽为根本宗旨,却不是此时民族主义确定的主要革命任务。从根本宗旨看,是要反对列强侵略,而从主要革命任务看,则是要推翻清朝统治。两者之间,孙中山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转换。
兴中会成立时,这种转换还带有隐蔽性。此会一方面以针对列强的“兴中”为公开宣传的宗旨,一方面则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国”为会员入会的秘密誓词。 该誓词以“中国”对“鞑虏”,在民族意义上以“汉”对“满”,将推翻清朝定为革命目标,这与根本宗旨的锋芒所指,拉开了不同方向的距离。这种不同,随着兴中会革命活动的开展和孙中山个人境遇的变化,在私下和公开的各种言说中,呈现得越来越清楚。1895年发动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在日本与人谈话,用通俗的“古今顺逆之理”解读兴中会与清朝的对立:“我等之兴中会便是汉朝之刘备、诸葛亮,今之满洲皇帝,便是曹操、司马懿。我等之起兵驱逐满洲,即如孔明之六出祁山也。” 以此比喻兴中会是代表中国的“正统”,而清朝则是非正统的“篡夺者”。 1896年,孙中山在伦敦被清驻英公使馆诱禁,获释后应约写了一篇自传,满怀激愤地表示:“夫仆也,半世无成,壮怀未已……心伤鞑虏苛残,生民憔悴,遂甘赴汤火,不让当仁,纠合英雄,建旗倡义。拟驱除残贼,再造中华……乃自清虏入寇,明社丘墟,中国文明沦于蛮野,从来生民祸烈未有若斯之亟也。中华有志之士,无不握腕椎〔锥〕心!此仆所以出万死一生之计,以拯斯民于水火之中,而扶华夏于分崩之际也。” 其“再造中华”等语与前述兴中会根本宗旨多有相似,斗争的矛头则直指清朝而不是列强。在随后所写的《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一文中,孙中山更直接指出“中国人和中国政府并不是同义语词。帝位和一切最高级的文武官职,都被外国人所占据”,中国革新党人必须“根本改造政府”,“不完全打倒目前极其腐败的统治而建立一个贤良政府,由本土的中国人……来建立起纯洁的政治,那么,实现任何改进就完全不可能的”。 这里的“中国人”,是指汉族人,而“中国政府”是指清王朝,“外国人”则指满族人。这种划分,实际上也是为了服从完成主要革命任务的需要。
中国同盟会成立后,兴中会秘密誓词经过修改,成了正式革命纲领,民族主义的含义更为确切,内容更显丰富,取向更加鲜明。同盟会章程对“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以“宗旨”相称, 而在同盟会机关刊物《民报》发刊词中,则将此宗旨提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追溯其来源与“欧美之进化”的历史大有关系,“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威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则民权主义起”,今日中国正处境相似,“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 这就揭示出民族主义与欧美近代民族独立思想及民权主义皆有密切联系,而并不限于字面上的“驱除”和“恢复”之义。
不过,在此时的宣传中,“反满复汉”仍是民族主义思想的主调。孙中山在《民报》创刊一周年时发表演讲,就强调“民族主义的根本”来自“种性”,其“最要紧”之处是“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今中国已不是“汉人的国”,汉人已成为“亡国之民”,民族革命的目的就是要将政权从满人手中夺回来。 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这些说法演绎得愈加充分,其解释“驱除鞑虏”之要义为“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解释“恢复中华”之要义为“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 这些解释,完全从满汉之别、满汉之仇和革命光复的角度立论,大力强化了民族主义思想中的“反满”意识。除此之外,民国前孙中山对民族主义所作的其他种种论说,也无不围绕“反满”即推翻清朝这一中心而展开,民族主义几乎完全变成了反清革命的代名词。
之所以要将反对列强侵略的根本宗旨,转换为推翻清朝的革命任务,是因为在孙中山看来,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正是由于清廷的腐败无能,才导致中国面临被瓜分的灾祸,只有首先推翻清朝,才能真正抵御外侮。早在兴中会章程中,他就斥责清朝统治者“乃以庸奴误国,涂〔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我中华受外国欺凌已非一日,皆由内外隔绝,上下之情罔通,国体抑损而不知,子民受制而无告。苦厄日深,为害何极”, 将朝廷对外应对无方、与民众严重对立,作为中国民族危机日甚一日的根源。1900年,孙中山面对八国联军猖狂进逼、慈禧太后等人仓皇逃往西安的危局,策划再度在广州起义,向人表示“今日事机已发,祸福之间不容发,万无可犹豫,且清廷和战之术俱穷,四百州之地、四百兆之人有坐待瓜分之势,是可忍,孰不可忍?是以毅然命众发之……否则玉石俱焚,生灵涂炭,列强瓜剖,华夏陆沈〔沉〕……故求……即行设法挽回大局,而再造中华也”, 对朝廷无能的绝望和勇担保卫中华责任的决心,跃然纸上。1907年镇南关起义失败后,孙中山于次年到马来西亚槟城活动,对当地侨胞发表了以“欲救中国必先推倒满清”为主题的演讲,详论满清政府一方面压迫、强暴汉人,另一方面“对于外国人却是懦弱无能,非常的柔顺,事事不能自立,总是受外国的嵌〔钳〕制。尤其是在鸦片战争以后,国势日蹙,国本动摇”,表现为大量割地赔款(“土地沦于异族”),被强租港湾,关税不能自主,列强在内地设厂牟取厚利,外国银行操纵经济权,外国人拥有领事裁判权、内河航运权、铁路敷设权等,“丧权辱国,真是不一而足”,“中国到今日已经是处于极危险的地位,随时可以召外国瓜分的惨祸”。他特别尖锐地指出满人做了列强的奴隶,而汉人则做了满人的奴隶,“我们现在已经陷入双重奴隶的田地了。我们应该赶快湔洗这个耻辱,以免除亡国灭种的痛苦。我们革命党的行动,就是要谋中国的自由平等……第一步我们要先实行民族革命,来替汉人湔除这双重奴隶的耻辱。我们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就是要使中国人和外国人平等,不做外国人的奴隶。我们现在要脱离奴隶的地位,就应该起来赶掉从外国来的满人,推翻满清二百多年来的专制统治,恢复我汉室的山河,再把国家变强盛,那时自然可以和外国讲平等了”。 “双重奴隶”的说法虽不准确,但对揭示清廷受制于列强,民众又受制于清廷的连环关系而言,不失为一种相当形象、令人猛醒的比喻,它使清朝必先推翻的理由显得十分充足。
尽管发生了转换,使民族主义思想格外突出了“反满”色彩、民众与朝廷的矛盾和革命党人向政府夺权的诉求,却并不等于孙中山忽略了“兴中”的根本宗旨。事实上,他对抵御外侮、振兴中华一直高度重视,不断以反侵略的底蕴,充实革命任务的内涵。
他在1897至1899年寓居日本期间,曾利用俄、德、法、英等四国人所制地图,辑绘《支那现势地图》,以表达“忧山河之破碎,惧种族之沦亡”的悲愤之心和“发奋为雄,乘时报国”的昂扬斗志。图中对已被列强分割的疆土和铁路,“用着色表明,以便览者触目警心”,同时还以“支那国势一斑”为题,列出所欠“外国债”数目、“外国贸易输出入”数字对比及“外国互市场”(1843年至1898年,开港开市共31个,涉及条约11项),并附“中国筑路现况”反映德、英、美、比利时等国争夺中国路权的情形。 可谓一图在手,中国瓜分之危一目了然。
义和团运动时期,对甚嚣尘上的分割中国论,孙中山严加抵拒,表示“既恨满清之无道,又恨列强之逞雄……吾国自有史鉴以来,数十余朝,每当易朝,有暂分裂者,有不分裂者,而分裂者多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而自行分裂尚如此,况为他国所瓜分者乎?故有识之士,甚畏分割也;且更畏外国之分割也……所以喜闻保全之论,而恶分割之言也”。 为了更透辟地批驳分割论,他特地撰写了《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一文,断定“就国势而论,无可保全之理也;就民情而论,无可分割之理也”;所谓“国势”,是指朝廷已毫无抵御外侮的基础和能力,“甘于弃地日就削亡者,清国之趋势也”,而所谓“民情”,是说“汉人者,失国二百余年犹不忘恢复之心,思脱异种之厄,其坚忍之志气、爱国之性质固有异于人者矣。况今天下交通,文明渐启,光气大开,各国人民唱自〈由〉之义、讲民权之风以日而盛,而谓支那人独无观感奋发、思图独立者乎!既如是矣,而谓其肯甘受列强之分割,再负他族之新轭而不出死力以抗者,恐无是理也”。合“国势”“民情”二者论之,“欲筹东亚治安之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惟有听之支那人士因其国势、顺其民情而自行之,再造一新支那而已”。 “因其国势”,就是不必“保全”清朝,而要将其推翻;“顺其民情”,就是必须反对“分割”,由中国人民以爱国思想和自由、民权、独立精神“再造”新的中华。推翻清朝的革命任务与抵御外侮、振兴中华的根本宗旨,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下,结合得相当紧密,反清即为间接的反侵略,而反侵略依然是反清的深层目的。
由于进行转换,在根本宗旨和主要革命任务之间,也出现了一些概念上的混淆。原本含义清晰的外国、异族、亡国等语词,置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语境下,就变得有些含糊起来,既被用来指称与列强侵略的对立,又被用来指称与清朝统治的对立。实际上,这两者虽然都牵涉“民族”,却有性质上的区别。前者属于国与国之间的民族矛盾,而后者属于国内的民族矛盾;前者是广义和真正的民族主义,而后者是狭义和借用的民族主义。出于完成革命任务的特定需要,暂时混同这一区别,可以收到整合内外矛盾、强化民族意识、助推倒清成功的效果,但若不能正视这种暂时性,谨记两种民族矛盾和两种民族主义的区别并及时做出调整,也难免导致认知的滞后和某些负面影响的产生。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不但与抵御外侮表里相连,而且与反抗专制直接相关。清朝何以必须推翻,不只是因为它无法领导反侵略,更因为它是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君主专制统治的当下代表;推翻清朝不仅具有重大的民族革命意义,同样具有重大的政治革命意义。此后项意义,在孙中山的一系列论述中,也像前项一样,揭示得非常鲜明,甚至超出其上。
为了证明清朝专制统治的黑暗无道,孙中山大量列举了这一统治之下的各种弊政虐政。此类史料很多,其中三项颇具代表性:
第一项是专门抨击清朝统治的“极其腐败”。孙中山分析说:“中国人民长期遭受四种巨大的苦难:饥荒、水患、疫病、生命财产毫无保障……其实,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而又有系统的贪污腐败。这种贪污腐败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直接原因,同时也是造成武装盗匪常年猖獗的直接原因。” 贪污腐败具体表现为官吏在治理河患、征收厘金、管理海关、兴办公共卫生事业、处理盗匪问题等时无不极力收受贿赂,其恶行“根深蒂固遍及于全国”。官吏如此贪腐,是由无可救药的制度性腐败造成的,“贪污行贿,任用私人,以及恬不知耻地对于权势地位的买卖,在中国并不是偶然的个人贪欲、环境或诱惑所产生的结果,而是普遍的,是在目前政权下取得或保持文武公职的唯一可能条件”。洋务运动以来的历史证明,“用输入物质文明的方法不可能改良中国,只有用根绝官吏贪污腐败的办法才行”,只有使“现今的制度让位于一个不贪污腐败的制度”,中国的改革才能成功。 对于任何专制统治来说,贪污腐败都是一种典型的死症,孙中山以此为纲,串联起对清朝所有罪恶的批判,可谓抓住了一大要害。
第二项是全面清算清朝统治对人民的压迫。孙中山控诉“在满清二百六十年的统治之下,我们遭受到无数的虐待”,其主要者有这样十一项:“(一)满洲人的行政措施,都是为了他们的私利,并不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二)他们阻碍我们在智力方面和物质方面的发展。(三)他们把我们作为被征服了的种族来对待,不给我们平等的权利与特权。(四)他们侵犯我们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五)他们自己从事于或纵容官场中的贪污与行贿。(六)他们压制言论自由。(七)他们禁止结社自由。(八)他们不经我们的同意而向我们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九)在审讯被指控为犯罪之人时,他们使用最野蛮的酷刑拷打,逼取口供。(十)他们不依照适当的法律程序而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十一)他们不能依责保护其管辖范围内所有居民的生命与财产。”为了解除这些痛苦,中国人民已下定决心推翻清朝,“全国革命的时机现已成熟……满清政府的垮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孙中山的控诉,显然是以欧美民主政治为对照的标准,以此为镜鉴,清朝专制政治的各种蛮横丑恶之行得以显露无遗。
第三项是愤怒声讨清朝专制统治的凶残毒害。这一声讨直接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纲领相呼应,言词显得格外激烈。孙中山以同盟会“军政府宣言”的名义,表示要在革命进程扫除两大害,一为“政治之害,如政府之压制、官吏之贪婪、差役之勒索、刑罚之残酷、抽捐之横暴、辫发之屈辱,与满洲势力同时斩绝”,二为“风俗之害,如奴婢之畜养、缠足之残忍、鸦片之流毒、风水之阻害,亦一切禁止”;继而以“安民布告”的形式,进一步申明“军政府宗旨第一是‘为民除害’四字……要将满洲政府所有压制人民之手段、专制不平之政治、暴虐残忍之刑罚、勒派加抽之苛捐与及满洲政府所纵容之虎狼官吏,一切扫除,不容再有膻腥余毒存留在我中华民国之内”;又发表“扫除满洲租税厘捐布告”,举出满清“绝汉人生计者”的十种手段,谴责“虏之贪残无道,实为古今所未有。二百六十年中,异族陵践之惨,暴君专制之毒,令我汉人刻骨难忍,九世不忘”,誓言定要“举满洲政府不平等之政治,摧廓振荡,无俾遗孽”。 这些话语不仅凸显了清朝统治者危害人民的严重程度,而且宣告了革命党人对此统治的忍无可忍、势不两立,堪称充满战斗激情的檄文。
纵观孙中山对清朝的批判,以“反满”为总体形式,实则包含反抗国内民族压迫和君主专制压迫两大内容。在中国历史上,清朝像元朝等时期一样,其统治带有特殊性,民族压迫的表征至为明显。特别是朝廷建立之初的残杀及始终未能消除的满汉鸿沟,给广大民众留下了难以消除的隐痛,成为各种反抗斗争凭借的依据。孙中山出于推翻清朝的需要,同样充分运用了这些依据,但同时将其与反专制压迫紧密结合在一起。比较而言,在孙中山所批判的清朝罪状中,单属民族压迫者并不为主,更多的还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专制压迫;这些压迫不仅存在于清朝,而且普遍存在于历朝,对清朝专制统治的清算,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中国整个君主专制统治的清算。
正因如此,孙中山在给清朝统治定性时,除了以“满”相称外,又总是以“专制”相并列, 且总是将清朝一朝的专制与中国历朝的专制连在一起,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汉、唐、宋、明一脉相承,是“恶劣政治的根本”,推翻清朝也就是要同时革此政体。 正是在此点上,孙中山超越了维新派和立宪派,将空想甚多的君权变法和君主立宪,落地为现实性极强的共和革命。他还将清朝与倒清后的民国进行对比,总结性地指出“在昔虏朝行暴君专制之政,以国家为君主一人之私产,人民为其仆隶,身家性命悉在君主之手,故君主虽穷民之力,民不敢不从”,民国则以国家为公产,人民为主人,“是故民国既立,则四万万人无一不得其所,非惟除满洲二百六十年之苛政,且举中国数千年来君主专制之治一扫空之”, 可见终结君主专制实为推翻清朝的核心要义。
既反抗国内民族压迫,又反抗专制压迫,民族革命本身已内含政治革命之义。虽然在三民主义体系中,政治革命本指“创立民国”,所对应的是民权主义,但就推翻清朝而言,实际上不仅革除了满清王朝,而且结束了君主专制,可谓两种革命交叉并重,无法截然分割。对此,孙中山显然看得很清楚,认为“今中国人民宜推翻者有两重历史,曰外族满清之入主,曰现代政府之腐败”, 这种现代“腐败”也就是专制政治的腐败;随后,他更将反清的民族与政治意义相提并论,申述“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 在三民主义体系中,反清革命独跨民族与政治两界,“一身而二任焉”,可称为一个特例。
将清朝作为君主专制的总代表,以反专制作为反清革命的根本底蕴,显示了民族主义思想强烈的现实感,反映了这一思想的实质所在。但从另一方面看,在民族主义特定话语的笼罩下,将产生一切现存专制统治弊害的根源都归结为清王朝的民族属性,将专制压迫与国内民族压迫往往混为一谈,强调只要由“本土的中国人”或“真正的中国人”来掌握政权,就能改变现状, 这在对君主专制的认识上,显然存在局限,欠缺深度。这一不足,当时在所难免,要在后来革命历程的历练中,才有可能加以补救。
如上所述,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的内在宗旨是要抵御外侮,根本实质是要反抗专制,而从其最有冲击力的话语来看,则是“反满”宣传。这一宣传不仅具有整体覆盖性,而且充满强化国内民族矛盾的极端之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民族主义思想的标志性代表。如何看待这一基本特征,还需做进一步的分析。
总体而论,孙中山之所以提出民族主义,其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动员民众完成推翻清朝的革命任务。在这一思想中,抵御外侮和反抗专制虽实为核心精髓,但用于激发民众的反清斗志,还是显得比较间接。对孙中山来说,只有“反满”宣传,才具备最直接和最强大的动员力量。这种取向,在他1903年所作的几次演说中显露得非常清楚。
这些演说以力倡推翻清朝的民族革命为中心,对列强瓜分的危险性和根除君主专制的必要性皆有阐释,而讲得最多的则是要使国人认清“反满”的重要性,断言“今日这个旷世已久的王朝是异族的。自从满族蛮夷成为中华大地的统治者,过去了多少世纪,中国人已经忘记当今王朝统治者才是异族人,如同俄国人或日本人。只要中国人觉醒,领悟到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才能在一场声势浩大、摧枯拉朽的革命中站起来,并永久地把压迫者从他们身边赶出去……真正的困难在于人民没有觉醒,看清知道满族人是外国人……满族人的桎梏制造的苦难麻痹了国人对他们的统治者的真面目的认识。但是一旦国人觉醒,并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我们便可容易设计出一个无懈可击的计划,以此去推翻满族王朝”, 表示“我们一定要在非满族的中国人中间发扬民族主义精神,这是我毕生的职责。这种精神一经唤起,中华民族必将使其四亿人民的力量奋起并永远推翻满清王朝”。
将满族说成是像列强一样的“异族”和“外国人”,这并不符合中华民族发展的实际。孙中山何以忽略这一史实,认定只要大力宣传“反满”,就能保证革命取得胜利呢?要将此问题解答清楚,必须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将清朝统治“异族”化,可进一步加剧民众与朝廷的对立意识。清朝时期的满汉矛盾本属国内民族矛盾,它与国外民族矛盾在性质上完全不同。如果属于国外异族统治,那么出于民族的本根性,被统治民族反抗的理据将更加充足,仇恨的情感将更加炽烈,彼此的关系将更加势不两立,这皆为国内民族矛盾所难以相比。此点不仅为世界民族独立史所证明(如前述孙中山对罗马帝国灭亡与各国独立关系的评论),也为中国近代以来的反侵略史所证明。孙中山深谙其理,因而有意识地转换两类民族矛盾,欲通过放大国内民族间的区别,将民众对清朝的愤懑“升级”为对外族统治的仇恨,以此造就非同一般的反抗心理和斗争力量。这一转换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具有事实基础,这就是在清朝统治下,国内民族压迫一直存在,它与专制压迫及对外丧权辱国结合在一起,对广大民众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伤害。以此为基础,“反满”便易于引发强烈共鸣,特别是当历数清朝起源史、入关史和早期征服史时,“异族”统治论似乎更是不言自明。这对于动员民众坚决投身于反清革命,显然非常有利。
其次,反清革命以下层民众为基本力量,“反满”宣传对其有特别的适合性。孙中山进行革命所依靠的对象,在较长时期内为海外华侨和国内会党。在他们之中,一直存在着各种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秘密结社(有些演变为公开的社会团体),很多人对清朝现实压迫心怀极大不满。这两大群体,正是“反满”宣传的主要受众,受到孙中山的高度重视。在美洲,他将洪门团体致公堂称为“中国的反满会党”,估计在美国的华侨“约有百分之八十都属于这个会党”。 为了取得侨胞对革命的支持,孙中山在檀香山加入了洪门,受“洪棍”之职,进而为致公堂重订新章程,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宗旨,取代原来的“反清复明”,在保留会党“反清”精神的同时,又将此精神升华到革命纲领的高度。 他还努力帮助致公堂增强凝聚力,告知友人美国“此地洪门之势力极大,但散涣不集,今已与各大佬商妥,设法先行联络各地洪家成为一气,然后可以再图其他也”。 在南洋,他的“反满”宣传也收到显著成效,“南洋各埠数年前华侨不知有革命之事业,只知捐功名、买翎顶,以为惟一之报国义务……后有革命主义之传布,人皆如大梦初觉,其始之言保皇者,今皆言革命矣”,“中国人受专制之祸二千余年,受鞑虏之祸二百余年,人心几死,是犹醉梦者虽饥渴亦不知饮食也,不有唤起之,则醉梦者必长此终古矣。今幸有主张革命者出而唤起同胞,使之速醒,而造成革命之时势,将见醒者愈多,则革命者亦愈众”。 在内地,“反满”宣传更容易找到与会党的契合点,孙中山这样总结道:“此次革命主因,须于民间不平之点求之。满洲入关,屠杀残酷,其恨盖二百六十余年如一日也……民间以种恨之深,秘密结社极多,要以灭清复明为惟一之目的。近二十年,革党始起,而与各种秘密结社连合其力,为溃决而不可当。” 这些足以说明,在孙中山与下层民众之间,“反满”宣传既是联系共同情感的纽带,又是集结团体力量的依托,更是传播革命思想的利器,其重要性确实非同一般。
最后,宣传“反满”也是为了抵制清朝煽动盲目排外,尽力争取民众特别是军队支持革命。盲目排外是民众中存在的一种扭曲的反侵略思潮,在义和团运动时期曾被清朝所利用,造成了恶劣的后果。当反清革命迅速发展之时,孙中山对清朝有可能故伎重演,持有警惕之心。辛亥革命爆发前一年,他在一次与英文报记者的谈话中,一方面表示相信“彻底改变庞大的中华帝国政体的时机已近成熟”,一方面预感可能“又要发生一次义和团起义”。他分析说,“正如第一次起义时,帝国的军队援助排外运动一样,现在的政府将是起义的幕后操纵者……满洲王朝相信,当煽动对欧洲人和美洲人的敌对情绪时,它将使自己受到中国人民的拥护”,这个政府正在建立一支庞大的现代化新军,指望用这支军队去使政府为人民接受。不过,他同时断定这种企图绝不会得逞,因为“只要一种思想感情在中国军队中鼓动起来,它将使这支巨大的武装力量去反对政府而不是为它服务”。 这种“思想感情”,指的就是革命派所宣传的“反满”。孙中山的预感并未成为现实,但通过“反满”宣传的渗透,确有不少新军将士陆续受到“鼓动”,坚决站到了“反对政府”的一面。
由上可见,注重“反满”宣传对于动员民众而言,确有很大的必要性,并收到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从必须完成推翻清朝这一革命中心任务的角度来说,“反满”宣传可谓势所必至、理所当然,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这一宣传多有权宜性的渲染。它与民族主义思想中抵御外侮、反抗专制的取向有一个重要的不同,这就是后者立论确凿不移、传承久远,而它有较多的借用性,时效比较短暂。像“反满”宣传中的“异族”“外国”“亡国”等言词,究其本意,无非是用以强化与清廷对立的程度,服务于倒清夺权的目的,而并不是真要将满族或满洲从中国割裂出去。
清朝一旦推翻,借用便大功告成,“反满”亦即刻变成合满。这从孙中山的两份文告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一份是民国刚成立时发表的宣言书,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一份是于清帝宣布退位后发表的通电,宣告“今中华民国已完全统一矣!中华民国之建设,专为拥护亿兆国民之自由权利,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和衷共济……增祖国之荣光,造后民之幸福”。 这充分说明,“反满”的实质只是要反掉清朝的国内民族压迫和专制压迫,当目的已达,这一宣传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总之,孙中山民国前的民族主义思想,有着非常突出的阶段性内涵和特点。它以抵御外侮为根本宗旨,又首重革命夺权,将反侵略间接转换为推翻清朝的中心任务;它既赋予反清以民族革命的意义,又同时赋予其政治革命的意义,始终聚焦于反抗专制的价值取向;其愤激的“反满”宣传服从于动员民众的需要,多有权宜性渲染,实为短时段的借用。民国建立后,这些内涵和特点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前后的接续关联仍至为明显,将民国前作为对照,对孙中山整个民族主义思想的认识,当可获得有益的借鉴。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