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中一个博弈模型会有很多特征,根据不同的特征可以对博弈模型进行不同的分类。通常来讲,不同种类的博弈模型表示着不同的分析方法,对所需要的最终分析和预测的解释也不同。
(1)博弈模型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模型中参与人策略选择的先后顺序。根据这个特征进行分类,博弈模型可以被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
静态博弈是指参与人同时进行决策,即参与人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或者逻辑上是同时的,即使参与人之间有顺序,彼此之间也不知道其他参与人的策略选择。动态博弈则是指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且后行动者有可能观察到先行动者的行为。
(2)另外,参与人之间的了解程度也是博弈模型中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根据这个特征进行分类,博弈模型可以被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模型是博弈模型中每个参与人对模型中其他所有参与人的特征、策略集选择,以及每种策略组合下的收益都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博弈模型。完全信息博弈模型中给出的信息量是充足的,足够构建一个博弈模型。对于完全信息博弈模型的分析已日趋成熟,大多数完全信息博弈模型下的通解都已经被证明。完全信息博弈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博弈模型叫作完美信息博弈。完美信息博弈要求每个参与人不只有完全信息,还要确定已经行动的参与人的策略选择。博弈模型中除了完全信息博弈,剩下的都是不完全信息博弈。遗憾的是对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的分析方法研究得还不够成熟,目前只能对参与人类型的分布没有不确定性这一类不完全信息博弈进行有效分析。
(3)参与人的行动顺序和所获得的信息量是博弈模型中最重要的两个特征。这两个特征将最基础的博弈模型分成了4个部分。大多数介绍博弈论的专著都按照这种分类方法来讲述博弈论的基础知识。除了这两个特征,根据参与人策略集的特征,博弈模型可以被分为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
有限博弈指的是参与人和每个参与人的策略集都是有限集合的博弈。显而易见,有限博弈模型更容易被表达和分析。而无限博弈中的参与人和每个参与人的策略集是无限的,通常是一段连续的函数。直观来看,有限博弈至少可以对参与人的策略逐个分析,从中得出最优解;而无限博弈不存在这种解决方法。
(4)根据所有参与人策略组合下的收益之和,博弈模型又可以被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和变和博弈。
零和博弈是指参与人之间的收益之和为零,即一个人的收益必然是另一个人的损失,如双人棋牌类游戏。这是博弈论建立最开始关注的博弈模型,其构造也比较简单。非零和博弈则是指参与人之间的收益之和不为零,可以是常和博弈(即所有参与人的收益之和都是相同的常数)或变和博弈(存在两个参与人收益之和不相等)。很明显,零和博弈是常和博弈的特例。所以本书不强调此种分类。如果没有特别指出,本书所介绍的所有博弈都是变和博弈。
(5)以上分类都是最基本的博弈分类。随着博弈论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具有新的特征的博弈模型。例如,根据模型中参与人每阶段的策略集是否相同,博弈模型被分为非重复博弈和重复博弈。
如果一个博弈模型可以被看作另一个博弈模型多阶段的重复的话,那么前者就被称作重复博弈,否则就被称作非重复博弈。进一步,重复博弈还可以被继续分为有限次数重复博弈和无限次数重复博弈。明显,如果一个博弈模型是重复博弈,那么其中的参与人会有多次策略选择,所以重复博弈是动态博弈的一种特例。因此,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方法可以被直接应用于重复博弈。但是由于重复博弈有重复的特性,在很多情况下,重复博弈的解并不是单个博弈的线性叠加。也就是说,对一个模型的重复有可能会改变模型解的结构。
(6)根据博弈模型中参与人是否完全理性,博弈模型可以被分为传统博弈和演化博弈。
传统博弈主要基于完全理性的假设。在这种框架下,参与人被视为拥有完全认知能力和完美知识的决策者。他们总是能够做出最优决策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传统博弈关注的是静态均衡和策略稳定性。它侧重于分析给定信息结构下的最优策略和预测行为结果。
相比之下,演化博弈则采用了更为动态和更具适应性的视角。它不再假设参与人是完全理性的,而是允许他们具有有限的信息和计算能力,并在实践中通过试错和学习来逐渐改进策略。演化博弈强调参与人在动态环境中的适应性和演化过程,以及策略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它关注系统的长期演化趋势和多样性的产生,而不仅仅是短期内的最优决策。
(7)根据博弈模型中的参与人之间是否有某种约束,博弈模型又可以被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上文介绍的博弈通常来说都是非合作博弈。其中,参与人之间没有约束关系,并且每个参与人都独立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合作博弈是指参与人之间能够达成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在协议范围内选择有利于双方的策略。其强调参与人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