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性和审美性是纪录片的两个显著的艺术特征,但是具备这些艺术特征的却不只有纪录片。这也导致纪录片与其他影像艺术形态(如电视新闻、专题片等)的边界变得模糊。
1984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学简明词典》、1988年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电影电视辞典》中,阐述了电视新闻的定义。电视新闻即“新闻电视片”“电视纪录片”,它是通过电视摄影、记者采访、镜头设计、拍摄、剪辑、写解说词、配音而形成的,可以系统、形象化地报道事物的发展过程。可见,纪录片和电视新闻作为电视媒体中常见的节目形式,都承担着信息传递和宣传教育等作用。二者之间既存在相似性,也存在一些差异。
电视新闻一般以正在或者新近发生的重要事实为关注对象,以从最新、最权威的角度,快速地向观众传递信息为己任。电视新闻更强调事实的新闻价值,关注事实自身的重要性、突发性、新鲜性和显著性等。
纪录片擅长深入地思考和探究某一问题、事件或事物。与电视新闻不同,纪录片一般不受时间跨度或新闻事实的限制,倾向通过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究,挖掘出更多的信息,具有更强的主体性和原创性。例如,纪录片可以通过对历史、人物、事件等的回顾与关注,对当下、过去和未来进行多角度、深刻的解读,从而为观众呈现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故事。
当然,关注对象和视角的差异也会影响时效性。一般来讲,内容的复杂程度会直接影响节目的长度,这也导致纪录片的制作周期更长,时效性相对较弱。
电视新闻注重满足观众的信息需求,为了保证事实的时效性,内容的表现往往以准确、直观为原则。电视新闻通常由主持人或者记者进行报道,采访对象一般遵循权威性、贴近性等原则,如相关领域的专家、现场目击者等。在事实呈现方面,电视新闻采用演播厅播报、现场连线、实地调查、采访等多元形式,其目的是准确直观、简洁明了、凝练生动地传递信息。
与电视新闻的表现形式服务于事实价值不同,纪录片的表现形式更多服务于观赏体验、文化艺术价值等。在声音处理方面,纪录片一般采用同期声、解说词和配乐等多种表现手法,让观众身临其境地体验被摄主体的生存境遇,感知其背后的情感故事等;在视觉处理方面,纪录片借助现场画面、情景再现、动画以及数字特效等多元方式,让观众深刻地理解和感受纪录片的主题和观点。
整体来看,纪录片主要通过丰富的视听手段,深入地观察、体验和记录被摄主体真实、生动的故事,呈现创作者对人性、社会、自然等问题多维度的探索和思考,引发观众思想、情感上的共鸣,促进观众的反思和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其中,声音和叙事是纪录片中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后期制作,特别是在剪辑方面,纪录片和电视新闻之间有比较大的区别。剪辑不仅是对镜头的选择和排列,更是传达信息、构想、态度的重要手段,是电影最重要的技术和艺术手法之一。从魔术师梅里爱的偶然发现,历经格里菲斯、爱森斯坦等一系列大师及相关学派的努力,剪辑的艺术地位逐渐建立,理论体系日益完善。
(1)剪辑率
从剪辑率方面来看,纪录片的剪辑率比电视新闻高。剪辑率即镜头转换的速率,用以表示单位放映时间所包含的镜头数量。在剪辑电视新闻时,每个镜头序列所拍摄的镜头数量要比剪辑纪录片时少。这是因为电视新闻的声画素材主要为记录和呈现新闻事实服务,电视新闻的真实性要求其镜头保持相对完整。
剪辑纪录片时需要围绕着一个主题,形成单集完整的片段和系列完整的片段,同时还要考虑每一集之间的关联性。剪辑师需要利用熟练的技巧,在保持事件真实的基础上助推叙事的戏剧性,维持故事性或趣味性等。这意味着剪辑师必须更注重艺术性和创意性,而不仅仅是记录和呈现事实,因而纪录片的剪辑率更高。
(2)剪辑的审美性
从审美性的角度来看,纪录片比电视新闻更注重审美价值。由于电视新闻对时效性的要求比纪录片高,因此电视新闻的剪辑时间非常紧迫,剪辑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剪辑,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会牺牲画面的审美性。
纪录片的剪辑时间比较长,而且剪辑师有相对充裕的时间获取和编辑镜头素材。因此,纪录片在审美性方面相对较强,其对画面和音效的把控更为严格,而且可以通过剪辑技术的运用,以及音乐、配乐的运用等,强调情感表达和艺术性。
纪录片与虚构类型的艺术片差异明显,但与同属于非虚构类型的专题片之间却时常被混淆。
1992年和1993年,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举办了主题为“中国电视专题节目分类与界定”的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对纪录片和专题片的定义进行了激烈的学术讨论。讨论的核心聚焦在四种观点上,即“等同说”“从属说”“独立说”,以及有学者以国外没有专题片为由,认为专题片是中国独有的文化艺术作品。尽管与会专家学者各执一词,但他们达成了一个共识,即纪录片和专题片都属于非虚构的、以真实性为鲜明特点的电视节目。
专题片是运用现在时或过去时,对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进行集中、深入的报道,内容形式多样,允许采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社会生活,允许创作者直接阐明观点的纪实性影片,它是介于新闻和电视艺术之间的一种电视文化形态,既要有新闻的真实性,又要具备艺术的审美性。
尽管纪录片和专题片都以电视为媒介,以真实为基础,也都具有信息传递、宣传及教育等功能,二者同属于电视艺术,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从严格的专业角度来看,不能将它们彻底等同。
2004年5月,鉴于我国电视节目体系的成熟,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决定将专题片与纪录片分离,并以这两种形式分别进行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的评选。同时,专题片被界定为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议叙结合的节目,而纪录片则被界定为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被摄主体的纪实性节目。
由此可见,纪录片通常以现场实景为被摄主体的音视频合一的素材为创作基础,其制作目的是全面地描述、记录,深入地挖掘、探讨某个群体、问题、事件或者现象,传递信息、观点或者态度,引发公众对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专题片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对现场素材的依赖更少,更多的是通过挑选和剪辑已有的素材,集中、深入地报道某一领域或者方面的现象或事件。专题片的主题和制作目的更明确,一般是诠释知识、阐释主题,或者探寻、传达事物的特点、发展过程和内在规律、经验等。
纪录片更强调真实性、纪实性和现场性。纪录片的形式多元,主要有观察式、独白式、访谈式和交互式等。但是,纪录片的剪辑风格相对简单、朴素自然。
专题片则更强调针对性、专业性和实用性。专题片通常会针对和围绕某个主题,以现场拍摄、专家讲解、图表数据等形式,进行全面、专业的阐释和解读,从而帮助观众获取专业和实用的信息,是传播思想和知识的重要媒介。因为艺术加工和创作的自由度更高,专题片的节奏更快,视听的刺激性和冲击力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