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朝“异论相搅”、相互牵制的传统家法和台谏势力的病态发展也是导致朋党之争的重要因素。
在赵宋王朝的“祖宗之法”中,有一个使大臣相互牵制的有效办法,这便是“异论相搅”。该传统家法是宋初以来“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的君王“南面之术”的重要内容,但并未见诸任何正式的官方文件,只是在熙宁初宋神宗、曾公亮、王安石等讨论“异论赤帜”司马光的安置问题时,它才被披露出来。据《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壬辰条载:
公亮曰:“真宗用寇准,人或问真宗,真宗曰:‘且要异论相搅,即各不敢为非。’”
“异论相搅”的内容与用意,即是皇帝蓄意让政见相左、各不相容乃至怀有宿怨的大臣共处一朝,使之相互纠讦,相互监视,相互牵制,以便专制君主达到在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消除任何潜在威胁的目的。
从现有的材料依稀可以看出,至晚在宋太宗统治时期,此法即被运用。《宋史》卷265《李昉传》载:
昉素与卢多逊善,待之不疑,多逊屡谮昉于上。或以告昉,不之信。及入相,太宗言及多逊事,昉颇为解释,帝曰:“多逊居常毁卿一钱不直。”昉始信之,上由此益重昉。
李昉与卢多逊之间的是非曲直无须赘论,宋太宗赵光义有失帝王风范的卑劣动机却暴露无遗,他旨在拨弄大臣,制造或扩大矛盾,从而利用大臣之间的恩怨关系对其进行控制。因此,“异论相搅”虽是宋真宗的经验之谈,而实则是宋真宗对太祖、太宗以来的传统家法的概括和总结。
在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北宋的历代帝王始终为了维护皇权而得心应手地运用着这一传统家法,并对各种矛盾的激化产生了十分不良的影响。以熙宁、元丰时期的情况为例,宋神宗是北宋中叶之后求治心最切、意志也最坚定的一个皇帝,但他也是非常注意以“异论相搅”的。至熙宁四年(1071),变法派与反变法派的政治态度泾渭分明,相互之间的攻讦和斗争也异常激烈。为保证变法的进行,宋神宗不得不罢免司马光、范镇、吕诲、欧阳修、富弼等人,或允许他们离开朝廷,但也仍利用一些坚决反对新法的官员对变法派进行掣肘。参与变法的重要人物曾布对宋神宗的用意有着清楚的认识。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亲政后,进行所谓“绍述”时,曾布与宋哲宗有如下的一段对话:
上曰:“大臣所见,岂可不言?言之何害?”
布曰:“臣每蒙陛下开纳如此,益不敢循默,然愿陛下更赐采纳。臣自初秉政,即尝奏陈,以谓先帝听用王安石,近世罕比,然当时大臣,异论者不一,终不斥逐者,盖恐上下之人与安石为一,则人主于民事有所不得闻矣,此何可忽也。”
上曰:“冯京辈皆是。”
布曰:“非独京辈,先帝曾谕臣:王珪虽不言,亦未必不腹诽也。今三省无一人敢与惇、卞异论者。”
曾布说这段话的目的,一方面是想以此种方式向宋哲宗表示效忠,另一方面是让宋哲宗效法宋神宗对章惇、蔡卞进行“异论相搅”,从中我们也可明显地看出“先帝”宋神宗在用人政策方面的旨趣。
从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之后算起,富弼、吴充担任过宰相;冯京担任过参知政事;文彦博、吕公弼等担任过枢密使;孙固、吕公著担任过枢密副使;其他如刘挚、王岩叟、刘攽、傅尧俞等人均曾供职于朝廷。他们对变法派以“异论相搅”,进行牵制。所以在哲宗继位,太皇太后高氏主政之后,以“异论赤帜”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重返朝廷,对“新党”立即振振有辞地进行了残酷打击,从而导致了此后一连串的政局反复和大规模的朋党倾轧。这一因果链条显示:宋神宗在位期间施行“异论相搅”也给后来北宋政治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后果。
在北宋王朝高度集权的政治气氛中,台谏势力的病态发展也与北宋朋党之争的产生和发展有着不解之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宋统治者对台谏的逐渐重视、利用,是“异论相搅”在制度上的体现,台谏势力的消长对北宋王朝的政局影响甚大。
从制度史的角度考察,北宋建国之初,统治者将主要精力放在统一战争上,官僚机器尚处于逐渐完备的过程中,台谏也只是徒有其名而实际作用不大,一直到宋真宗统治时期大抵如此。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二月,秘书丞、知金州陈彭年上疏云:“今虽有谏官,且无言责,或出居外任,或兼领余司,常钳口以自安,少危言而替否,是同虚器,何补圣猷?” 这可以说基本上概括说明了台谏在太祖、太宗乃至真宗朝所处的地位。
直到真宗天禧元年(1017)亦即宋仁宗即位前五年,有关台谏的规定才得以见诸形式。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三载:
天禧元年二月七日,诏:……自今两省置谏官六员;御史台除中丞、知杂、推直官外,置侍御史以下六员,并不兼领职务,每月添支钱五十千,三年内不得差出。其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每月须一员奏事,或更有切务,即许不依次入对。虽言有失当,必示曲全;虽事难显行,即令留内。但不得潜为朋附,故作中伤。
至此,台谏官的员数、职掌等才有了较为明确的具体规定。不过,由此后一些官员的奏疏可知,诏令所规定的内容与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仍有着较大差距。虽然诏令明确规定于两省和御史台分别设置谏官六员和侍御史以下六员,但到仁宗即位时,“执政之臣,潜所畏忌,优加任使,因使罢之” ,台谏官又不复存在,宋真宗时期的诏令成了一纸空文。
仁宗以降,情形便开始出现明显变化。首先表现在台谏组织机构日臻完备,有关制度亦日趋细密,谏院即在仁宗时正式设立。据《长编》卷111明道元年七月辛卯条:
辛卯,以门下省为谏院,徙旧省于右掖门之西。先朝虽除谏官而未尝置院,及陈执中为谏官,屡请之。置谏院自此始。
至此,宋兴70年来,谏官才有了专门、固定的办公场所。谏院设立后,又充实了大量的图书秘籍,起初获赐“九经”、“三史”、《册府元龟》等,后又从国子监调进《九经正义》、历代史书、诸子等,以便谏官涉览 。
从仁宗朝起,台谏阙员的现象也间或发生,但不管如何,可有可无、有名无实的情形基本上不复存在。仁宗即位之初的天圣元年(1023),因上封事者谓“近年以来,贵近之臣,多违宪法,比至惩罚,已损纪纲,请复置谏官、御史三五员”,即诏翰林学士至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各举太常博士以上一员堪充谏官、御史者以名闻 。“天圣、景祐间,三院御史常有二十员,其后益衰减,盖执政者不欲主上闻中外之阙失,然犹不下十数员” 。此后,台谏官的设置基本上制度化。明道元年(1032),又专门设立了谏院 。谏官、御史一旦稍阙,旋即委任。庆历三年(1043)十一月,因谏官欧阳修言,诏台官中设殿中侍御史里行、监察御史里行两员,并成为定制 。庆历之后,组织机构和官员设置更趋完备。
由于北宋王朝在制度上重视对台谏官的设置,重视发挥台谏的作用,自仁宗朝始,台谏利用种种契机,在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内部逐渐崛起,并形成了一股不可遏止的政治势力。明道二年,知谏院孙祖德言:“乞下閤门,凡遇前殿殿坐日,许臣上殿奏事。”仁宗对此作出的反应是:“依(真宗)天禧元年二月七日指挥。” 即“每月须一员奏事,或更有切务,即许不依次入对”,并未赋予谏官特殊的权力。但到庆历时,情况就有了很大改变。庆历三年八月,知制诰田况援唐代之制,提出让谏诤之臣日奉朝请,以便日闻朝廷之事,经两制评议,宋延最后采纳了翰林学士承旨丁度等人的建议,“今后比直龙图阁及修起居注例,令每日赴内朝” ,使谏官获得了更多参与朝政的机会。宋仁宗庆历五年二月,左正言钱明逸鉴于每日上殿不得过三班的閤门仪制,特请“谏臣有本职事求对,虽已有三班外,亦听上殿敷奏”,得到仁宗的认可 。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仁宗又采纳右司谏吕景初的建议:“伏睹诏书,今后虽遇辰牌,当留一班,令台官上殿,欲望谏官同此。” 台谏权力进一步增大,台谏势力逐渐在宋代政治生活中产生重要影响。
在传统中国社会君主独裁的政治环境中,台谏官的设置及其职能的正常发挥,从制度上满足了巩固专制独裁统治的需要,从理论上讲,对权力机构的政治运作和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也有一定意义。然而综观北宋台谏势力的发展过程及其全部政治活动,我们却发现,从仁宗后期开始,台谏势力便走上了病态发展的轨道,非但其应有的职能和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反而在政治生活中造成了许多无端的纷扰,终至于最后完全堕落成为朋党之争的工具。下拟就台谏政治活动的几个主要特征加以说明。
特征之一 :举劾论奏的对象主要是人而不是事。诚然,台谏官在弹劾论奏时,不可能将人与事决然分开,但从台谏官的政治活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他们往往是为了弹劾攻击某一个人而去寻找事端,实与刻意罗织罪名无异。在仁宗、英宗统治的45年里,因遭台谏攻击而被罢免的宰执人数、人次之多,实在令人震惊。台湾梁天锡先生曾对仁宗朝被台谏弹劾而遭罢免的宰执大臣作过统计,竟达15人之多 。笔者翻检有关史籍,发现此数尚不完全,其间至少还有宰执大臣8人因台谏论奏而罢免 。台谏在弹奏大臣时,往往并非具有确凿证据,或凭“风闻言事”,或以无关宏旨的小事附会。尽管如此,遭到弹劾的大臣,也不得不居家待罪,等候发落,这几乎成为惯例。反过来,这种情形又使台谏势力更加猖炽,肆无忌惮。
特征之二 :台谏官为达到罢免大臣之目的,先反反复复上章弹奏,如得不到最高统治者的认可,则有所谓“家居待罪”,以辞职相要挟,直至弹劾对象被罢免乃已。如在英宗治平年间的濮议之争中,吕诲为首的台官将此法运用到了异常极端的境地。在频频上疏对欧阳修等人极尽诋毁之后,吕诲“以所言不用,虽受诰敕,犹居家待罪”,进而上疏坚持要与欧阳修并行罢免,声称:“臣等虽死之日,犹生之年。臣等与修,理不两立,修苟不黜,臣终无就职之理。” 他还与侍御史范纯仁、监察御史里行吕大防联章弹奏欧阳修:“豺狼当路,击逐宜先;奸邪在朝,弹劾敢后?伏见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开邪议……朝论骇闻,天下失望。政典之所不赦,人神之所共弃。” 人为地将矛盾激化到不共戴天的程度。
特征之三 :台谏官在论奏时动辄采取联合一致的行动,一旦锁定弹劾目标,则群起而攻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在台谏的政治活动中,此类事例比比皆是。
由以上三个特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台谏势力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病态的政治性格,并且由于台谏官的种种病态的政治活动,宋王朝已经出现了一种极不正常的政治氛围。而这一切,也已经为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显现的北宋王朝产生大规模的朋党之争制造了非常适宜的气氛。
在北宋专制统治的权力体系中,台谏由于可以高举忠君的旗号而飞扬跋扈,从而沦落成为朋党之争中相互攻击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台谏因为地位和功能的特殊性,也就成为各派政治势力争相控制的对象。在从仁宗统治时期直至北宋王朝灭亡的漫长岁月里,举凡宋廷内部发生重大事件,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台谏官员异常活跃的身影,更能在最高统治集团的朋党之争中看到其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如仁宗景祐三年(1036)范仲淹忤宰相吕夷简,落职知饶州,“侍御史韩渎希夷简意,请以仲淹朋党榜朝堂” ;庆历党争中,以“同道为朋”的范仲淹诸人,也正是在欧阳修、王素、蔡襄、余靖等为台谏官后,才得以同吕夷简、章得象、夏竦等展开斗争;在被蔡上翔视为宋代党争之滥觞的“濮议之争”中,知谏院司马光,侍御史吕诲、范纯仁,监察御史吕大防等人与欧阳修等人各执一端,展开激烈的斗争;熙宁之初,反变法派控制的台谏在攻击、诋毁变法派的活动中充当了急先锋;神宗去世后,政治形势发生逆转,随即先后还朝的保守派为尽快地击垮新党,推翻新法,同样是以控制台谏作为当务之急,由司马光、吕公著直接提名,宋廷马上将所有台谏官员全部换成了旧党成员 。元祐时期两次迫害打击新党的事件中,旧党控制的台谏都充当了“殿上虎”的角色。虽然此后的政局反复多端,但台谏所起的作用大抵如是。
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追索的是,为何北宋的台谏势力如此严重病态发展,并由之带来如此严重的消极后果呢?只要看看最高统治者的用心和态度,其原因即可一目了然。据《长编》卷165庆历八年十一月乙卯条载:
殿中侍御史何郯为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初,台阙知杂,执政欲进其党,上(指仁宗)特用郯,且谕郯曰“卿不阿权势,故越次用卿”。
这无异于怂恿台谏官员对宰执大臣进行伺察论奏。又张昇为中丞,“弹劾无所避”,曾连上十七章弹劾宰相刘沆,仁宗称赞道:“卿特孤,乃能如是!” 其用意更是昭然若揭。所谓“特孤”,是仁宗赞赏张昇只效忠于皇权,不拉帮结派。反过来,台谏官也可这样理解宋仁宗的话,即只要对皇帝表现出忠诚,便可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台官弹劾群臣,这固然未超越其应有的职权范围,但在宋代,谏官也成为扼制大臣的有力工具:“盖天子既以事委宰相,则天下之人悉趋附而无敢陈其不逮,故置谏官以相维之。” 与唐代相比,北宋谏官的职能已不是对皇帝进行规谏讽喻,而主要是钳制大臣,以防侵害皇权的事情发生。正如苏轼所云:
观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则是圣人过防之至计……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圣人深意,流俗岂知?盖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待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荫而救内重之弊也。
“折奸臣之荫而救内重之弊”,此乃宋代帝王设置、任用台谏的奥秘所在。苏轼对此“圣人深意”是极表赞赏的,然而我们毋宁说,台谏势力的病态发展及由之而带来的消极影响全由这一政策所酿成,北宋后期的大规模朋党之争接踵而至亦与这一政策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