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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混乱中酝酿有序

罗马帝国解体与基督教的兴起

与中国汉帝国大致相同的时期,在地中海的亚平宁半岛上的罗马共和国通过一系列的对外战争成为一个称霸地中海,领土横跨欧洲、非洲、亚洲的大国,成为这一时期欧亚大陆西端的强大国家。公元前27年,罗马元老院授予盖乌斯 · 屋大维(前63—14)“奥古斯都”称号,罗马进入帝国时代。罗马帝国的正式名称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拉丁语: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缩写SPQR),全盛时期的帝国土地面积达到500万平方千米,地中海成为帝国的内海。395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约347—395)将帝国分给两个儿子,实行东西分治,从而出现了东、西两个罗马帝国,从此之后罗马帝国再未重新统一过。2—4世纪出现于欧洲东部的匈人沿欧亚大草原不断西迁,导致原来处于北部欧洲、还未开化的日耳曼人部落向南迁徙,由此对处于南欧的罗马帝国造成了极大压力。476年,西罗马帝国的末代皇帝罗慕路斯 · 奥古斯都路斯(约463—480)被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435—493)罢黜,标志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而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今为土耳其城市伊斯坦布尔),于1453年被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二世(约1432—1481)攻破,东罗马帝国灭亡。近代欧洲历史常将东罗马帝国称为拜占庭帝国,但东罗马帝国从未这样称呼自己。西罗马更多地继承了古罗马的传统,其文化更具拉丁色彩;而东罗马则显现出更多的东方色彩,希腊文化对它的影响更为显著。古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基础是奴隶制,在大量使用奴隶的条件下,形成了大型农庄。日耳曼蛮族的入侵,摧毁了这种奴隶制庄园,代之以封建领主庄园,形成了为数众多的封建领地,成了遍布欧洲各地的邦国。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们各自掌握其领地上的统治权,可以征税、征兵、制定法律,总揽立法、司法、行政大权,形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实体。可以说,封建制在西方的出现并非其内部势力矛盾斗争的结果,而是外部势力摧毁了西罗马帝国的旧制度后,与帝国本土残余势力相互妥协的产物。

在斯大林时代,苏联的马克思主义教材把马克思(1818—1883)的历史唯物主义用人类社会发展“五阶段理论”加以概括,即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为原始共产主义,之后顺序发展成为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将发展成为共产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期阶段,最终形成了苏式“历史唯物主义”学说。这勾画出了一幅人类历史从低级向高级线性发展的普适图像,用于解释各国发展的路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我国理论界占据支配地位。但是即使对于欧洲历史而言,这一理论显然也存在重大缺陷。在历史上,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并非由其内部阶级斗争而瓦解,而是被外来势力所摧毁。以蛮族为主的欧洲封建社会是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形成的,很难说欧洲的封建制是其奴隶制发展的更高阶段。一个重要的史实是,新出现的欧洲封建社会,其生产力水平、文化水平、国家治理能力实际上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远远低于此前的罗马帝国。从时间角度看,欧洲的封建制确实晚于罗马的奴隶制,但是“晚”本身并不意味着“先进”与“社会进步”,把欧洲封建社会的出现解释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关系取代了落后的生产关系,促进了欧洲生产力水平的发展,有悖于史实。

在用苏式历史唯物主义观解释中国历史时,也面临极大的困境。首先,近来的一系列考古发掘显示,中国历史上并没有所谓的“奴隶制社会”,即在古代中国,奴隶从来没有作为经济生产的主要参与者,而只是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某种补充。其次,如果说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封建社会”的话,那么按照“封邦建国”这一核心特征来看,最接近欧洲封建制的时期应该是西周时期。此前的夏、商王朝由于现存资料有限,难下定论。此后的春秋战国时期实际上是旧制度瓦解、新制度产生的一个历史转变期。秦始皇一统天下后,中国历代王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以职业官僚治国,世袭贵族基本丧失了把持朝政的特权。贵族的爵位关乎其在封地上能够享受的供奉,而几乎完全没有对领地的统治权。这些贵族所掌握的权力与欧洲封建制下的贵族完全不可比拟,对社会的影响力也是天壤之别。在经济上,秦王朝以降,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分散的小农经济;而在欧洲,则是大型封建领主庄园。除了在少数几个时期,秦王朝所创建的国家制度在中国实行了2000余年,直至清王朝灭亡。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经济制度,中国历代王朝都与中世纪的欧洲迥然不同。再次,秦帝国之后中国社会的性质在苏式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中没有对应物,完全无法纳入这一理论体系。在秦帝国之后,中国延续了农业文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形成了大一统的郡县制帝国;而欧洲在封建制消亡后,在发达的工商业基础上诞生了全新的工业文明,形成了众多的民族国家。这种现实的历史图景显然迥异于苏式历史唯物主义所描绘的图景。总体来说,这种苏式决定论的历史理论对于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历史都没有多少解释力。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发展轨迹可以完全纳入这一理论框架。每一个国家的历史都是独特的,历史发展决定论的观点无法经受历史史实的检验。

罗马帝国时期所发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是基督教的产生与传播。最初诞生于巴勒斯坦地区的基督教原本属于犹太教的一个分支,可以说基督教是犹太教内部的一个改革派,被正统犹太教教士视为异端。这一派别在形成之初受到了来自犹太教传统势力和罗马帝国的迫害,只能在社会下层传播,最终散布到了罗马帝国统治的各个地区。宗教迫害并没有使基督教的传播终止,反而让它在几百年中成了罗马帝国中再也无法忽视的一股力量,并开始对罗马帝国上层产生影响。到了罗马帝国末期,基督教成了帝国维护自身统治的救命稻草。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280—337)颁布米兰敕令,正式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并于337年去世之前接受了洗礼,成为基督徒。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取缔所有异教,基督教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此后,基督教教会作为罗马帝国的一个部门或机构,受皇帝的管辖,即教会直接受世俗政权的管制,甚至今天被视为基督教经典的《新约圣经》,实际上也是在罗马皇帝主持下收集、编纂、审核、批准的。

君士坦丁大帝接受洗礼

狄奥多西一世将罗马帝国一分为二,他去世后分别由其长子、次子继承。于是出现了东、西两个罗马帝国,首都分别为君士坦丁堡(今日伊斯坦布尔)和梅蒂奥拉努(今日米兰)。当476年西罗马帝国被蛮族覆灭之后,西罗马统治区出现巨大权力真空,导致西部教会作为一个幸存的有组织的团体,影响力增强。虽然东罗马帝国在此后还曾短暂地攻占过部分前西罗马帝国的领土,但都未能形成长期有效的统治,欧洲西部政治权力被一批日耳曼部落头领占据,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了众多的封建国家。来自北部的蛮族虽然灭亡了西罗马帝国,但在文化上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罗马化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基督教开始了对整个欧洲的征服过程,北部的蛮族最终逐一跪拜于十字架下,成了基督徒。在罗马帝国把基督教奉为国教的时候,它形成五大主教制度,即罗马主教、亚历山大港主教、安提阿主教、君士坦丁堡主教,以及耶路撒冷主教。为争夺教会首脑的地位,五大主教长时期明争暗斗,无法形成中心。7世纪,起源于阿拉伯半岛、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帝国走上了向外扩张之路,导致耶路撒冷、安提阿和亚历山大港教会都因穆斯林势力入侵而衰落。剩下的罗马主教和君士坦丁堡主教自然成了西、东方教会的重要领袖。其实,罗马主教在政权分裂的西部地区也曾多次面临灭顶之灾,但因其数次与入侵蛮族成功谈判,最终摆脱了生存的困境,这反而成功地显现出其社会存在的重要性,助力其成为西部社会有实质影响力的人物。可以说伊斯兰教的扩张,客观上为基督教在西部欧洲的中心化提供了机会。8世纪中叶,为了酬谢在篡夺法兰克王国的王位过程中罗马教皇(教宗)给予的支持,原法兰克王国的宫相、加洛林王朝的创始人丕平(714—768)将其征服的多个城市献给了罗马教会,史称“丕平献土”。由此,所谓的“教皇国”出现了,罗马教皇转化成为一个掌握了世俗政权的领主,有了自身的直接经济来源,成了一个事实上政教合一的领袖,但其领地范围较小,世俗影响力较弱,更多的还是宗教领袖。

基督教东、西两大教会因有着各自不同的政治、社会及文化等,所以在圣经释读、教会组织、宗教仪式、教会纪律等方面的分歧日趋扩大,长期争辩不休,最终导致了1054年的大分裂,从此基督教分为了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东正教和以罗马为中心的天主教两大部分。在东罗马帝国的体系中,教权始终没有获得超越皇权的机会,教会的最高领袖需要得到世俗权力的认可。直至今天,东正教教会的世俗色彩仍相对有限。相对而言,由于原本统一的世俗皇权被粉碎,各世俗封建领主之间的斗争都需要得到教会的支持,天主教教会的势力在西部欧洲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空间,成为西欧历史演进进程中的核心推手。

7—8世纪,政教合一的新生阿拉伯帝国开始了世界范围的急速扩张,两河流域、伊朗高原均落入阿拉伯帝国之手,在地中海东部对东罗马帝国形成了威胁,在地中海南部占据了北非大片领土,并且成功地跨越直布罗陀海峡入侵伊比利亚半岛,击败日耳曼的一支西哥特人而占据了今日西班牙、葡萄牙的主要国土,对西部欧洲形成了威胁,并在这些领地实现了伊斯兰化。伊斯兰教成为基督教世界的重大威胁,成为欧洲基督教国家的共同敌人。另外,伊斯兰教对犹太教和基督教并未采取敌视态度,而是承认犹太教和基督教信徒均为“典籍之民”,都是安拉(上帝)的信奉者,在宗教政策方面相当宽容。同时,多位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对学术研究相当重视,对从被征服的领土上获得的古希腊、古印度、古波斯文化给予了尊重与保护,来自各民族的学者在帝国的支持下开展对古文献的整理、研究,因而在这一时期阿拉伯帝国成为事实上这一地区传统文明的重要保护所及学术研究中心。这些学术研究成果与保存的文献成为日后欧洲“文艺复兴”之源。

中世纪的欧洲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西部欧洲的政治统治发生大分裂,日耳曼蛮族统治者没有能力继承帝国的遗产,建立统一的新帝国。在粉碎了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庄园经济之后,日耳曼人在其原有部族传统基础上在西部欧洲建立起了封建制度,即大贵族向其附庸分封采邑,进而出现了许多小领主,这些小领主一方面对其领地拥有独立的治理权,另一方面对其领主负有封建义务,如每年提供贡品,在战时提供军队等。这种封建可以是多层次的,但封建义务本身是有限的,即小领主只对其直接给予封邑的领主负有责任,而对更高权位的大领主并不负责。这就是所谓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在封邑内,这些领主具有极大的政治、经济、司法权力,而国王、皇帝不过只是一个大号的领主而已,真正能够发号施令的范围基本限定在其直属领地。在这种封建制度下,权力被各级领主层层瓜分,有封建,而无专制。

西罗马帝国是被蛮族的武装力量所灭亡的,但只掌握了武力的蛮族显然无法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统治。此时,已经相当成熟的系统化、组织化的基督教为这些新来的统治者们提供了有效的精神武器。在罗马教会的辛勤工作下,基督教迅速成为这些蛮族领袖们的精神依托和统治工具。这些政治上分裂的封建贵族们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就完成了精神上的统一,皈依在十字架下。在封建制下,领主的信仰就是其臣民的信仰。于是,原本只是罗马帝国国教的基督教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反而得到了更大规模的传播,赢得了更多的信徒,成功地向北部欧洲、中部欧洲、东部欧洲传播。欧洲各民族在精神世界的统一,对欧洲各国之后的历史发展影响极大。在这个过程中,罗马教会不但取得了主宰欧洲人精神世界的权力,同时也获得了利用教士们在各国、各公国宫廷中的传教地位而干预世俗事务的权力。教权得到了空前的扩张,罗马主教成为西部欧洲基督教世界的教皇(教宗),其下有枢机主教(俗称“红衣主教”,有选举教皇的权力)、大主教(总主教)、教区主教等,教堂遍布欧洲大陆,形成了具有严密组织结构的权力金字塔,教皇高居塔顶。1073年,甫一登基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约1021—1085)就颁布了著名的《教皇敕令》,明言“罗马教会从不犯错,以后也永远不会犯错”,即所谓的“教皇永无谬误”,并且白纸黑字地写道:“教皇有权废黜皇帝”及“所有的君主都应亲吻教皇的脚”。当然,这并不只是一纸宣言。

800年,罗马教皇利奥三世(约750—816)在罗马城为法兰克王国的国王查理一世(约742—814)加冕,并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从此查理一世成为查理大帝,法兰克王国变成了法兰克帝国。世俗权力的合法性来自神,而罗马教会就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君权神授。于是,通过这一操作,世俗皇帝的权力来源被神圣化,而教会则获得了代表神的资格。双方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相得益彰。962年,罗马教宗约翰十二世(937—964)在罗马给东法兰克王国的奥托一世(912—973)加冕,在东法兰克王国的基础上建立了日耳曼人的罗马帝国(拉丁语:Imperium Romanum)。这个帝国于1157年改称为神圣罗马帝国(拉丁语:Sacrum Romanum Imperium),是当时欧洲的巨人,最盛时期其国土范围囊括了今日德国、奥地利、捷克、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波兰西部、法国东部、意大利北部。这一帝国虽然在初期曾短暂地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但在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是由数百个亲王国、公国、郡县、自由城市、主教国、教会领地等组成的集团,帝国内的小国实际上都各自为政,帝国相当于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1076年,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1050—1106)与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发生冲突,教皇宣布开除亨利四世的教籍,并废黜和放逐亨利四世,解除臣民对亨利四世宣誓效忠的有效性。这直接导致帝国内大多数君主的强烈反应,他们表示如果亨利四世不能在一年之内恢复教籍,那么亨利四世将失去其作为皇帝的合法性。为重获教籍,亨利四世不得不上门求情,但格列高利七世将其拒之门外,迫使罗马帝国皇帝在冰天雪地中站立了三天,格列高利七世这才取消了对他的处罚。这一事件显示,该时期皇权被神权彻底压制,神权之盛一时无两,但其背后所体现出的神权与世俗政权之间的斗争之激烈、之残酷也为日后欧洲社会激烈地反对罗马教会的统治埋下了伏笔。

罗马皇帝亨利四世在卡诺萨投降

封建制下的欧洲城市,地位相当特殊。封建领主通常不会管理商人的事务,因为封建法律和习惯法无法适用于商业问题。商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的商业习惯法,进而处理货币与货币交换、债务与破产、契约等事务,所以他们希望有自己的法律、法庭,即希望自己管理城市,由此产生了中世纪城市与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作为妥协,城市可以通过经济赎买的办法,从国王或属地封建领主那里取得特许权,从而拥有自治权。这些特许权大致包括人身自由,市民不能成为农奴,司法及财政独立等。一些城市的自治权并不完整,市长是由国王委任的;一些城市拥有完全的自治权,城市有市议会,可选举市长或市政官;少数城市,如威尼斯、佛罗伦萨,则成为城市共和国,拥有更大的自治权,包括拥有军队及外交权等。尽管这些城市当时的人口规模与同时期东方国家的城市相比颇为可怜(直到1500年,欧洲第5大城市佛罗伦萨只有区区7万人,而第2大城市威尼斯的人口数量也不过约10万人,其16世纪的人口高峰值也仅为17万),但是这些小小的城市却酝酿着全新的社会,在欧洲乃至世界近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与封建庄园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给自足不同,城市的社会分工更为细化和普遍,居民需要通过各类商业活动谋生,这些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各类行会,行会领袖因此而取得了相当高的社会地位,这种地位可以转化为政治影响力,甚至政治权力。意大利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最初就是通过经商不断聚集财富的,他们从事羊毛加工生意并在毛纺同业公会中活动,后来进入金融界,进而跻身于政界,成为贵族。15世纪初,美第奇家族开始掌控佛罗伦萨,最终登顶意大利乃至欧洲上流社会的巅峰,直至18世纪中期因绝嗣而解体。这一家族先后产生了四位教皇、多名佛罗伦萨统治者及托斯卡纳大公,两位法兰西王后及其他一些欧洲王室成员。其实,在中世纪末期,几乎所有的西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摆脱了封建束缚。城市中的商人、手工业者等群体逐步形成了与当时仍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庄园制下的民众完全不同的利益集团。最初的资产阶级正是在这个群体中诞生的。

佛罗伦萨乌菲齐公爵柯西莫一世,美第奇家族代表人物之一

天主教的教义主张原罪说,认为世人从诞生到这个世界之日起就负有原罪,只有通过教会的引导,不断修行、赎罪,才可能在末日审判后进入天堂,重新回到上帝身边。天主教教义中有很强的禁欲倾向,轻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过分拔高精神生活的重要性,轻视现世而看重彼岸,这对于生活在困苦之中的人们有巨大的吸引力。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西部欧洲,罗马文明受到外部的毁灭性打击,整个社会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重组。新封建统治者很快就发现,这种把希望寄托于“彼岸”“天国”的教义,无疑可以缓解人们对现世的不满,成为稳定社会的精神安慰剂。下层民众的精神需求、上层统治者的推波助澜,使基督教的版图不但没有随着帝国的崩溃而走向衰落,反而趁势而起,大肆扩张,跨越旧帝国的边境,向欧洲北部扩展。在蛮族和教会的双重打击下,长期以来繁荣的古希腊及古罗马文化在西罗马帝国的故土上几乎断档。这一时期日耳曼贵族的文化水准极低,相当一部分贵族是文盲,缺乏治理领地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教会通过建立学校,培养教士,实际垄断了知识及其传播。作为一支依然掌握文化的社会力量,教会的影响力日益扩张,大量的教士进入各级世俗贵族领地,不但通过传教充当精神导师,同时也直接出任政府官员、顾问,直接参与世俗政治,直至建立主教国。教会通过征收什一税、接受信徒捐赠、出售赎罪券等方式大肆敛财,富比王侯。由于封建制下的欧洲实行长子继承制,即贵族家庭中只有长子拥有对爵位、土地等资产的继承权,而其他子女没有继承权,大量贵族子弟成年后需要另寻出路谋生。因此,大量贵族子弟进入神学院,学习经过基督教教会审核后的文化,通过学习成为教士。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的世俗政权与神权之间的关系就结合得更为紧密了。一些欧洲贵族家庭通过操纵教廷,可以把自家人推向高级教士的位置,甚至决定教皇人选。这种具有鲜明世俗背景的教士集团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信仰者的组织了,教会的领袖们实际上把相当的精力放在了世俗世界中的争权夺利、相互倾轧,以及世俗生活的享乐之上。与东方世界相比,文明的中断、神权的极度扩张、保守的教义导致西部欧洲在西罗马帝国灭亡至文艺复兴期间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在欧洲历史上,这一时期处于所谓的中世纪,一些人形容其为“黑暗时代”。要结束这一时代,需要历史的契机。

16世纪教皇出售赎罪券的插图

来自东方的激励

1096—1291年,在历届教皇的多次号召下,西部欧洲的领主、骑士及大量下层民众发动了以维护宗教信仰为旗号的战争,对信奉伊斯兰教的东方国家进行了长达近200年的多次入侵,即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十字军东征”。虽然战争以宗教信仰为名目,但是其中还掺杂着各种政治、经济的谋算。其中,1202年发起的第四次东征,由意大利和法国贵族组成的十字军在大金主威尼斯贵族的操纵下,直接攻占并劫掠了同样信奉基督教的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这些来自西方的贵族们甚至策划了彻底瓜分东罗马帝国、建立拉丁帝国的计划。十字军的这次入侵加速了东罗马帝国的衰败,为日后东罗马帝国的彻底灭亡添了一把火。战争是残酷的,基督徒和穆斯林都因此而大量流血,双方埋下了长期的敌视与仇恨。但是客观地讲,对于西部欧洲人来说,这场长达200年的战争为原本生活贫乏的人们打开了眼界。东方的文明、东方的财富、东方的文化、东方的技术都在这近200年的战争中为闭塞的西部欧洲人打开了一扇窥视世界先进文明的窗户。

在欧洲大陆的另一端,8世纪初叶,阿拉伯帝国征服了伊比利亚半岛的主要部分,建立了伊斯兰政权,实现了伊斯兰化。在阿拉伯人于后倭马亚王朝(756—1031)统治伊比利亚半岛期间,其首府科尔多瓦成了全地中海、欧洲和伊斯兰世界最顶尖的经济及文化中心之一,兼为欧洲最大城市,许多先进的伊斯兰技术均产于此地,它是欧洲主要的教育中心,并且是伊斯兰世界和基督教世界进行经济和文化交流的结交点。基督教世界实际上正是通过这一结交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从当时世界上文明程度最发达的伊斯兰世界学习了大量的知识。也就是从阿拉伯人到来的时候起,信奉基督教的西班牙贵族们就开始了长达近800年之久的失地收复运动。早期西班牙贵族们处于守势,主要是抑制阿拉伯人的北上扩张。但随着阿拉伯帝国的衰退、灭亡,在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伊斯兰政权也多次改朝换代,逐步走向衰亡。与此同时,在罗马教会的倡导、号召下,在欧洲大陆的各种基督教势力的介入和支持下,这些西班牙贵族们逐步取得优势,最终于1492年攻占了格拉纳达城,奈斯尔王朝(1238—1492)彻底灭亡,为时7个多世纪的收复失地运动正式告终。重新恢复了全境统治的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1452—1516)和其王后伊萨伯拉一世(1451—1504)是虔诚的天主教信徒,对异教徒极为残酷。欧洲历史上著名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是在1478年诞生于伊萨伯拉一世之手。此后,西班牙对还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异教徒,包括伊斯兰教徒和犹太教教徒,开展了残酷镇压,或强制改宗,或加以驱逐。西班牙原本是世界上犹太人长期聚集数量最多的地方,但在伊斯兰王朝统治时期,他们却不得不背井离乡,流亡他乡。在这一过程中大量财富落入国王、教会手中,而被迫出走的犹太教教徒多为商人和手工业者,他们的离去对西班牙的经济造成深远影响。同时这些最终散布到欧洲其他国家的商人、手工业者对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荷兰、德国、法国都是这次犹太人被迫迁徙的受益者。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内的审判场景

尽管从伊斯兰兴起并开始向外扩张后,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的接触就谈不上有多么友好,但相对而言,此时强势的伊斯兰政权对基督徒比较宽容,反之则不然。双方的接触既有充满暴力的战争,也包括通商和人员的往来。大致在830—930年,在阿拔斯王朝统治期间,伊斯兰世界发生了一场由哈里发支持的翻译运动,即所谓的“大翻译运动”,大量的古希腊文献被翻译成阿拉伯文。在此基础上,一批阿拉伯学者也在各个领域做出了极为出色的工作,留下了丰富的著述。由于蛮族的入侵,这些古希腊著作已经在西部欧洲世界泯灭多年,因此这种接触刺激了基督教世界的变革。古希腊的典籍,古印度的数字(即所谓阿拉伯数字)、医学、炼金术等都是经由伊斯兰世界传入了天主教世界。中国的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印刷术也都是在14世纪通过伊斯兰世界而逐步传入欧洲的。在今日西方语言中(如英语),可以发现大量的词汇与阿拉伯语有关,可见当年伊斯兰世界对西方基督教世界影响之巨大。与此同时,在来自东方的伊斯兰势力的压迫下,东罗马帝国的一些学者也不断向西方移居。这些学者们使用希腊语,并携带着一大批古希腊文献。事实上,人们一般认为,正是这些从伊斯兰世界引入的古希腊文献,直接促进了天主教自身的发展、变化。例如,从东方翻译而来的大量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的作品,使天主教的神学理论产生了重大变化,进而天主教神学从教父哲学发展成为经院哲学。当然,这些传世作品中到底有哪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原著,哪些是后人借名的伪作,至今依然有很大争论。在经院哲学的体系中,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天主教神学通过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分析方法与自然哲学相结合的方法,改造了传统的神学理论,对此后的天主教神学和自然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日后西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想养分。正是在来自东方世界的激励下,西方的基督教世界走向了新的征程。 LAzKfQB6R4PHRFdLNQbGk84gxyLL6dpsLRRUgW3jdruHCrhRQhniWz4zQ9ng6f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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