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再一次把诸位带到美国去,因为在那里可以经常看到这些东西最纯的原始形态。
——韦伯(Max Weber),《以科学为业》
(Science as a Vocation)
《PCR传奇》记录了PCR(聚合酶链反应,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生物技术史上的典范)发明的人文历史事件,包括时代背景(美国西特斯公司,20世纪80年代)和关键人物(科学家、技术人员和商人),是他们造就了PCR技术以及产生该技术的社会环境,而PCR及其社会环境又反过来成全了他们。由于PCR技术极大地扩展了遗传物质鉴定与操作的可能性,它已经对分子生物学的现实与前景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PCR技术有助于鉴定某一特定DNA片段,因为它能在短时间内精确地复制出百万倍的该DNA片段,使一度非常稀有的实验所需遗传物质变得丰富。遗传物质不但总量变多了,而且不再受限于活的生物体。虽然克隆也能使稀有的遗传物质变丰富,但该法的缺点在于必须采用活的生物体作为复制遗传物质的载体。PCR在摆脱此种活体依赖性方面前进了一大步,而这一步促成了基因操作效率的提高以及更重要的基因操作灵活性等方面的进步。PCR用途之广泛可以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科学家已能有规律地由此造出新机器、发现新用途。PCR的新用途为科学研究开辟了新方向,而这些新方向又反过来为PCR提供了新用途。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PCR已经成为所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的一个常规技术,同时又是一件不断改进的工具,它的生长能力没有显示趋向平稳的迹象。
本书集中展示了从1980年左右开始兴起,具有明晰的科学、技术、文化、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要素的生物技术的全貌,而每一个要素本身都具有各自不同的沿袭于早先年代的轨迹。它探讨了那些选择在这个新兴产业中工作,而不是到大学世界中追求学术前程的年轻科学家创造的“生活方式”或“生活规则”形式,它还包括了公司商业领袖人物的远见,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离开了跨国制药集团较有保障的堡垒,只身投入这一更有风险但相应有可能获得更高回报(包括工作、收入、权力和名誉等方面)的事业。总之,这本书展示了一个偶然聚集成的企业如何兴起、如何包容不同的 人物 ,展示了企业工作者的 氛围 和他们所创造的 产品 。
我在1990年开始写这本书时,尽管持怀疑态度,还是常常被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奇迹般的知识据称所带来的认识生命的新纪元,以及对医疗卫生行业无与伦比的前景所触动。《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每周一次的科学版很少不声称每一个新发现或每一项技术进步“都可能导致最终攻克癌症或艾滋病”。这些宣称看起来不怎么像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而更像专门为吸引风险投资而写的广告词。在我看来,这些报道与其他场合出现的认为人类基因组项目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遗传歧视 的反面说法同样应该受到重视。虽然双方都很可能被证实是对(或错)的,但对生物技术前途的任何断言都很可能为时过早,两极化宣传看来是错误的。不管未来将提供什么样的奇迹或噩梦,我都同意这种观点:新的研究机构设置和新文化实践已经在生物科学界 兴起 。 1 我认为,马上开始学习足够多的分子生物学知识,将其变成自己的理解并为此负责,这太值得了。作为一名人类学家,我对 生命形式 在实验室内外的产生过程(不管它是暂时性的、多变的还是紧急的),都感兴趣。
先了解些常识可能有好处。什么是聚合酶? 聚合酶 是一种天然产生的酶,一种能催化DNA(包括RNA)形成和修复的生物大分子。 2 所有生物体的准确复制都依赖于这个酶的活性——科学家已经学会了调控这一活性。在20世纪80年代,西特斯公司(成立于1971年的世界上第一家靠重组DNA技术起家的公司)的穆利斯(Kary Mullis)构思了一种方法,能沿着单链DNA的某些特定位点起始和终止聚合酶活性。那么,什么是 链反应 呢?穆利斯认识到,利用分子复制技术的链反应环节,目标DNA就可能被以指数形式扩增(见图1)。
图1 聚合酶链反应
当西特斯公司的科学家最终以可靠的方式如愿以偿成功地实现了聚合酶链反应以后,他们就掌握了一项威力巨大的技术,能基本上无限量地向分子生物学家和所有在工作中有需求的人提供精确的遗传 物质 (见图2)。
图2 指数扩增
虽然能非常简单和方便地将PCR定义为一项 技术 ,但这样的硬性划分容易使人忽视PCR的发明史,从而掩盖其出现的偶然性和创造PCR的实践与主体。第二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是说出PCR这一 概念 的发明者。最明显的候选人当然是穆利斯,他因为发明PCR而获得了1993年诺贝尔化学奖。但是,我们将会看到,这种回答受到了驳斥。其他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包括厄利克(Henry Erlich)、安海姆(Norman Arnheim)、才木(Randall Saiki)、霍恩(Glen Horn)、利文森(Corey Levenson),沙夫(Steven Scharf)、法罗纳(Fred Faloona)和怀特(Tom White)都在造就PCR的理论和实践过程中起过关键作用。直到出现有意义的 实验系 统 ,才算有了PCR,这是第三个有争议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光凭构思一个概念是不够的,科学的进步必须包括发明一套办法来成功地将蓝图变为实践。
当享有盛誉的《科学》( Science )杂志于1989年12月将PCR和它所使用的聚合酶命名为第一个“年度分子”,该刊编辑科什兰(Daniel Koshland Jr.)对PCR提供了一个简明扼要的解释。科什兰和盖耶(Ruth Levy Guyer)在“展望”栏目这样描写PCR:
PCR的起始材料“目标序列”是DNA上的一个基因或片段。在几个小时内,该目标序列能被扩增超过100万倍。双链DNA分子的互补链经加热后解开。所谓引物,就是两条很短的合成DNA,它们分别与目标序列两端的特定序列互补。每个引物都与它的互补序列相结合,于是,聚合酶就能从引物处开始复制它的互补链,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产生与目标序列完全相同的复制品。在后续的循环中,无论是起始DNA还是其复本的双链分子都被分开成单链,引物再次与其互补序列结合,聚合酶也再度复制模板DNA。多次循环以后,样品中目标DNA序列的含量大大增加,经扩增后的遗传物质就能被用于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3
在完全用分子生物学技术术语描述了PCR以后,科什兰和盖耶断言:
第一批有关PCR技术的论文发表于1985年。自那以后,PCR已经发展成日益强大和有广泛用途的技术。1989年的PCR“爆炸”,可以被看作方法论上的改良与优化、PCR基本要素基础上的技术革新以及越来越多科学家掌握了PCR技术真谛三者结合的产物。有了PCR,极少量嵌入的或遮蔽的遗传物质也能被扩增产生大量一般实验室都能得到的、可用于鉴定和分析的材料。 4
对科什兰来说,PCR是一项多快好省技术,它的存在应该从发表第一批科研论文的1985年算起。专家们差不多用了4年时间来评价这项技术的潜力,而范围更广的学术界要用更长的时间才可能开始真正探明其威力。
《科学》杂志在1985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PCR的文章。该杂志在1986年3月拒绝了一篇由穆利斯所撰写的描述PCR技术的文章,编辑部给他回了一封标准格式的拒稿信:“这篇文章虽然通过了评审委员会的初选,但不幸的是,专家对本文的评审结果并没有像对同时期拟录用手稿那样积极。所以,尊稿无力竞争我们这里有限的版面。” 5 科什兰在他的“年度分子”简史中没有提到穆利斯。这个“年度分子”没有作者,科什兰只字不提谁发明了PCR。在他所提供的科学文献中,也没有说“天才”是谁,甚至没有说哪个发明家与PCR有关。
在送给史密森学会生物技术档案馆的文章中,穆利斯没有把PCR定义为一项特定技术,也没有把它定义为一组技术,而认为它是一个概念。对穆利斯来说,PCR产生于他孕育出这个概念的那一刻。他认为使这一概念成为现实是第二位的。穆利斯说:
能放到PCR发明史上“啊哈!我找到了!”显著位置的事件,不是如何一步步组装相应的环节,……不是你如何使DNA变性,再复性,也不是如何使DNA链扩延,而是你得三番五次这么做,把一小段DNA与它所在的染色体整体结构相分离,从而获得所需要扩增的片段。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说:“我的天哪,你能用这个方法从任何一个复杂的染色体DNA成分中分离所需的DNA片段。”我想,这才是PCR构思中真正的天才创举所在。……在一定意义上,我只是像发明家总是做的那样,把一些本来就存在的因素合在一起。因为一般情况下,你无法创造出新因素来。新的因素,如果有的话,也仅仅是已知因素的重新组合,或其新用途的开掘。……我能反复做到它,我能用我独有的方式做到它,是PCR这一发明的核心。……用法律术语来说,“用出乎意料的办法来解决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才是发明,而PCR正是这样的发明。 6
穆利斯的说法当然有其合理的部分。他认为组成PCR的特定技术本质上都不是新东西。但是,他关于技术因素不能被创造的泛泛之论却完全不令人信服。许多技术,像合成寡核苷酸(有确定长度和组成的核苷酸短链)技术、研制DNA在其上被电流迁移的电泳凝胶(用于分离不同分子量的DNA链)和DNA转膜及检测技术等的发明日期都是肯定的。创新性的、强有力的、有意义的,当然还是将这些现有技术结合或组装起来的概念。
此外,尽管穆利斯认为PCR解决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他却从来没有点明这个难题是什么。西特斯公司的技术员沙夫似乎看得更清楚些。他说,真正惊人的是PCR完全 不是 为解决某一个难题而设计的,该技术成熟之后,它所能解决的难题才开始涌现。 7 毫无疑问,PCR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应用领域极其广泛。在许多情况下,它的用途之广甚至超过了它的“适用性”。PCR是一件有能力创造新应用环境和新应用主体的工具。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承认是穆利斯建立了PCR概念。但是,一群原来在西特斯公司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坚持认为,只有当 实验系统 完全建成时,PCR才是一个科学上的实体。照这个观点,PCR不仅仅是一系列互不连贯的技术因素,也不仅仅是这些因素啮合而成的有明显创造性的概念。这个概念必须经受实践的检验,必须能产生符合科学规范的结果。厄利克在开发PCR的那些年曾任西特斯公司的资深科学家,现任职于罗奇分子系统公司,他指出:“只有当PCR仪被造出来,或被开发出来后,PCR法才成为有用的技术。” 8 在1984—1985年,西特斯公司有两个专攻PCR的研究小组:穆利斯和法罗纳(一个没有大学文凭的研究助理),在他们的实验室里工作的一部分资深科学家和高级技术人员。第二个小组花了半年时间获得可信赖、可发表的实验结果,又花了将近两年时间获得了一系列足以保证实验结果高度专一和灵敏的试剂与技术,充分展示了穆利斯的概念所应具备的广阔前景和适应性。厄利克和西特斯公司的其他科学家看来都同意雅各布(François Jacob) 的名言:“所有生物学研究都以选择一个‘系统’开始。这一选择决定了实验者的运作空间,他所能自由研究的问题的性质,甚至也常常决定了他所得到的答案类型。” 9
那么,到底是谁发明了PCR?曾是西特斯公司科学家的安海姆这样回答我:“构思、开发和应用都是科学研究的对象,而定义‘发明’应该是专利律师的事。” 10 大约在《科学》杂志将PCR命名为“年度分子”的时候,杜邦公司的律师们却在忙于组织起诉西特斯公司,挑战后者关于PCR的专利持有权。杜邦公司声称,PCR根本不是新东西,早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它的所有组成部分就在诺贝尔奖得主科拉纳(Har Gobind Khorana) 的实验室里被发明了。 11 陪审团对50多个不同的要点进行了表决,一致认为西特斯公司1987年的专利有效。因此,在法律上,谁发明PCR的问题得到了解决。那么,陪审团是不是作出了正确的决定呢?如果PCR确实不过是一系列已知 技术 ,那么它的关键环节完全有机会在1983年穆利斯使DNA分子摆脱染色体结构的束缚并获得指数扩增的PCR概念化完成以前出世。然而非常奇怪的是,在发明这一系列据说就是PCR技术以后的15年内,居然没有一个所谓的发明家应用这种技术,开发与此相关的产品,或者给它申请专利。 12 我们是不是能这样说:这些技术确是以前产生的,但这个概念是新的。说通俗点,我们已清楚,在穆利斯的概念以前, 不 存在PCR!
如何定义“发明”这个词,不仅对专利律师是一个问题,对记者、历史学家、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和诺贝尔奖候选人以及人类学家都是一个问题。PCR当然有可能提前被其他人发明,因为其必备的技术和可行的实验系统都存在,缺少的只是概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什么不能在70年代就想出这个概念的圆满的理由,这使我们略作推测,什么因素有可能成为当时其他分子生物学家和生物化学家关注的焦点。一种说法认为,在当时的分子生物学界和生物化学界,占支配地位的是DNA操作技术。科拉纳和他的同事们正忙于构建基因,他们想得到大量该基因的DNA片段。20世纪70年代初出现的克隆技术,通过驾驭已知的生物学过程,提供了达到这个目标的工具,它虽然不是在体外以指数形式扩增,却能产生研究所需的足量的体内DNA拷贝。技术确实在为生物学服务,尽管现在回想起来,科拉纳实验室的科学家离PCR已经不远了。历史事实却是,分子克隆和其他技术解决了他们的问题,一旦手中掌握了足以保证他们完成任务的技术,科拉纳和他的同事们理所当然地停止寻找其他扩增DNA的可能途径。
有一点很重要,穆利斯当时没有要解决的生物学难题,尽管西特斯公司的其他人都有这种任务,穆利斯本人是在研究β珠蛋白基因突变的过程中孕育PCR这一构思的。他受雇于西特斯公司,生产寡核苷酸,这是一个既费时间又翻来覆去的工作。厄利克抓住了这一点,他说:“科拉纳问了一个[科学]问题,‘我能合成一个基因吗?’要合成这个基因,他不能选择任何长达158碱基对、随机的DNA片段。穆利斯的工作是制造寡核苷酸,他会想到如何制造158碱基对随机DNA片段。” 13 那时,基因正在变为可操作的生物化学实体。科拉纳试图驾驭DNA聚合这个生物学过程,作为人工合成生物学功能单位——基因中的一部分。穆利斯使DNA摆脱染色体结构的束缚并获得指数扩增的想法,恰与科拉纳模仿自然界的努力 相反 。穆利斯找到了一种把生物学过程(聚合作用)变成机器的方法,使自然成了(生物)部件。
20世纪80年代生物技术公司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它们都在寻求创造一个有助于大学和工业界相互交流的环境,逐步缩小两者在文化上的差异,从而将科学变为高产出、高利润的产业。这种环境将允许科学家如同在大学(已经变得有些像产业界了)里那样潜心于科学研究(当然有一定限度)。慕克吉(Chandra Mukerji)对一群为政府研究项目工作的海洋科学家的描述,大致上适用于西特斯公司的资深科学家:
科学家的自主性使他们在面对科学召唤的强大和他们自身在公共领域里的软弱无力时感到自信。科学家终究不是政治家,他们宁肯在政治上失败也不愿在同行中丢面子。只要能够从事促进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和自身学术地位两者兼而有之)的研究,他们就感到充实。但代价是科学家创造了一门新技术,而别人捞到了好处。 14
就西特斯公司和相关公司的这件事例来说,受益者当然不是政治家,而是获得了技术转让合同的商家(和律师)。
一般认为,从70年代开始,生物科学中原先泾渭分明的“应用研究”与“纯基础研究”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了。这个故事经常被编成一个腐败堕落的传言:分子生物学如何变成了产业的佣人,帮助后者残忍地、肆无忌惮地追求利润。例如,一位知名的现代生物学史家这样写道:“在重组DNA技术出现以前,分子生物学实践基本上由传统的学术研究准则所指导,通过联合和互助协作的精神使学科得到发展。” 15 任何一个哪怕是熟悉一点科学史的人都不会把科学描述成“联合和互助协作精神”的产物,无论是发现DNA分子结构的角逐,确定艾滋病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简称HIV)优先权的国际斗争,还是牛顿(Isaac Newton)的传奇生涯,都能证明这一点。从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角度看,许多人所持有的这种现代生物学观点是失之偏颇的。
学者们正在提供大量资料,说明生物科学强调以“应用”为中心,是现代科学的工具。例如,凯勒(Evelyn Fox Keller)分析了人类控制和操纵“生命”的长期尝试,发现这些努力与近代西方的性别理论和玄学体系有关。 16 波利(Philip J. Pauly)则证明,纵观20世纪生物科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实践,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和机械论倾向。 17 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在最近一个多世纪内,化学工业和制药学工业雇用了大量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从事产业性研究。 18 从不少新出版的书中,我们也能看到,医学研究的方向决定于慈善机构及政府部门反反复复的改革意志。 19 最后,众所周知,在冷战时期,军事科学研究占政府科技预算中很大的份额,而且逐年增加。 20 因此,如果拿不出更多更有力的事实,认为新兴生物技术产业摧毁了纯科学与应用研究之间的壁垒,这种断言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说有一个关于腐败的传闻,叙述资本主义如何腐蚀了纯科学这块宝地,那么肯定会有一系列事实试图从各个角度证明,科学从来不像它的从业者和哲学家所宣称的那样纯洁,从来就不存在不受腐蚀的纯粹东西。当代科学社会研究这个领域,由于受到对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科学规范这一观点的攻击(如今基本上不受重视)而启动并进入现行轨道。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Merton)的工作奠定了科学规范的经典表述,他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了4个互相关联、互相强化的规范: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论。默顿认为,上述规范指导了经验研究的实践,使人类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知识”。 21 普遍性 是指科学真理是客观的,它们在任何地方都是相同的,与作出发现的科学家和作出发现的地点无关。 公有性 指科学是一种继往开来的良好的社会活动。 无私利性 指对真理的追求高于其他任何动机。 有条理的怀疑论 指社会能通过公开争论、同行评议和重复实验等方法来评估新的成果。在默顿看来,对科学家的成就的主要奖励是社会承认和精神荣誉。对荣誉的追求造成了科学家争先的压力,但基本上没有必要对实验数据弄虚作假。事实正好相反:默顿构造的这个精巧体系恰恰说明,科学家在他们的自身利益驱动下,为公众谋福利。
实地调查科学家的经验研究表明,包含冲突价值观的实践与默顿所强调的准则同样重要。社会学家穆尔凯(Michael Mulkay)在1980年发表了一篇批评默顿理论的文章,其中总结了这方面的证据。他是这样写的:
科学信息的共享并非真的不受限制,它受“保密”规定的制约。尽管科学家口头上常说要独立思考,但不过是信誓旦旦而已。理性思维被视为至关重要,但也不乏非理性的、自由发挥的想象。虽然不断提倡充分运用客观判据,科学家还是经常坚持人为评判的必要性。 22
科学实验的可重复性常被誉为科学的核心标志,但却使用得比预想的要少,更多的是盲从。 23 穆尔凯认为,“充分”“一致性”“可重复性”等名词,并不是表示过去存在的终极形式的柏拉图式准则,而是人为构思设置、可讨价还价、因人而异且受知识社会学家所研究的其他社会变量影响。
过去20年里的知识社会学的大量研究,主要集中于实验室活动而不是理论的逻辑结构,集中于实际科学问题的谈判和不确定,而不是编写伟人(男人为主)生平传记,这些工作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科学的认识。今天,科学(和技术)的社会研究正在迅速成长为一个交叉领域。从库恩(Thomas Kuhn)和费耶阿本德(Paul Feyerabend)开始,经过拉图尔(Bruno Latour)、诺尔切蒂纳(Karin Knorr⁃Cetina)、凯勒、哈拉韦(Donna Haraway)和其他许多人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对局部科学实践多种多样的调查研究,将抽象的科学、理性、真理和社会拉回到现实中来。他们既运用实验室和相关的研究场所的经验观察,也运用具有新结构形式的实验,来达到上述目的。这些各自不同的研究表明,实验室、写作风格和专业学会这些东西包含了许多令默顿这样的功能主义社会学家无法理解的复杂性。然而,至少在某些领域还产生了与当代科学的社会研究相平行但意见相左的“反派形象”说。持此说者坚信,科学家发明“有条理的怀疑”或“无私利性”等规范,不过是为了掩盖他们不光彩的动机。假如有一个现代科技腐败的故事能使默顿理论的追随者有理由高叹“今不如昔”,那么,至少会有一串符合后一种理论的事实来说明自我陶醉的传统科学的虚伪性。有讽刺意味和不合常情的是,因为规范因素用事例说明并不完全和一致,同时也存在着关于该准则的两种截然对立的理论,所以已经有人开始否认规范因素的存在,否定科学是一种社会实践。对一些从事科学社会学研究的人来说,除非科学是纯粹的,否则科学不会被确认为一种特殊的实践。事实上,不可能有完全的“纯”科学,因为它不可能存在于人类活动之外。证毕。
尽管默顿科学图景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到历史学、社会学和哲学方面的重新评判,公平地说,许多科学家还是认为这些准则指导了他们的科学实践。于是,科学家的观点与研究科学家的那些人的观点之间如今产生了一条鸿沟。虽然这些意见分歧对实际科学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可能连听都没听说过这种争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科学社会学研究却从中获得了题材和权威。其实,研究这些不同意见本身就是确立规范,是一种产生知识的实践。生物科学自我形象的“失真”,换句话说,它不符合科学的规范,这一现象本身就是对人类学研究很有吸引力的课题。我把实践标准确立为内容和过程两个方面,只有那样,我们才能在构建至少部分满足实践要求的科学准则的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尽管这种努力可能伴随着犹豫、冲突甚至失败。
沙平(Steven Shapin)在他有影响的著作《真理的社会史》( A Social History of Truth )的后记中指出,现代社会“今不如昔”的咏叹调和对往昔岁月的憧憬,使我们连那些实际上并未丧失的持久行为也视而不见了。沙平的这本书记载了一个特殊人物,一名绅士实验家的成长史。这个人参与建立了新的实验场所和权威文化。时间:17世纪;地点:英国;人物:玻意耳(Robert Boyle);产品:他的抽气机。那是一个新实验场所和实验科学奠基者同时降生的年代,新的科学研究准则和方式都刚刚开始形成。玻意耳的“实验室”就坐落在他家旁边,当时,玻意耳实验研究成果的可信度与他本人的名誉和声望紧密相联。传播者知识的权威性居然通过彼此熟识的人所获得的信赖而得以确立。“真实性被理解为由 美德 来担保。”对美德的评判,对信任的看法,以及真理的权威性等,都决定于来来往往的人际关系,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前现代社会,”沙平说,“直面真理。” 24
今天,我们从自封的、讲究实际的、总持怀疑态度的现代人那儿知道,此种关系,此种亲近,此种评估,从而此种美德,早已消失在大官僚主义和“大科学”冷酷和匿名的世界里了。“现代知识的地位,”沙平写道,“不像绅士的画室,更像一座真理的大监狱。” 25 人人都受到监视。同行评议建立在匿名的基础之上。确保知识的不再是美德,而是 技能 。 26 我们补充一句,现代社会中的此种技能主要由研究机构决定,由专利机关授权,由各种奖励委员会确证,并且,在另一个层面上,由投资者认可。
沙平敏锐地指出,尽管这种权威结构在实验室墙外运行得不错(当然,对这种说法也应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墙里面就差得远了。局外人“总是很愉快地把人数众多的从事科学实验的人都称作‘科学家’,而行业内部事实上是由数量很少的专家所控制的。……现在尚无任何这方面的系统资料”。 27 在这些核心群体内部,面对面的交流与道德水准的评判仍然有效。少数不受信任的现代科学工作者,其遭遇与早期道德水准低下的绅士型研究者几乎一样沉重,他们的新发现、新观点都很容易过早受到批驳,甚至被长期打入冷宫。
从人类学家的眼光看,沙平的观点有一定道理。毋庸置疑,通过对某个学者品德的评判以确定他是否值得信赖,在科学中至关重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PCR诞生和成熟的道路。但是,现代科学的品德操行评价体系最多只是沙平所标榜的绅士实验家年代的遗风。对学者个人品德的评估不再属于科学评估的核心成分了,美德与真实在今天已经被重新定义,并重新与其他机制相结合,产生了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客体和不同的环境。
韦伯在1917年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的那一天做了一次著名的讲演,分析了支持“科学职业化”所必需的社会文明条件。他把他的文章分为三部分:(1)“外部”或体制条件的相对影响。韦伯比较了德国和美国科研人员在强制性职业义务上的差异后发现,美国科学家一般有较重的教学任务和较好的收入。美国文化认为,一个人追求学问的最终目的是享受生活。但是,美国教授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特别是与橄榄球教练相比,韦伯指出)。(2)概念清晰化的力量。在韦伯看来,概念的发明是古代最伟大的成就。他认为,两千年后的今天,“概念”正在发生质的变化。作为“可靠地运用经验的一种方法”(同样见于其他文明),理性的实验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中心原则”。(3)献身科学或是将科学作为一种职业的“内在”报偿。韦伯看到,科学正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专业化阶段,……而未来亦将如此”。科学活动的归宿(和目标)是要置身于一条不断发展、加速取得个人成就的链条之中。
韦伯阐述了这些条件以后,庄严地告诉听众,他们将要面对的生活有什么特点:
无论是谁,如果他缺少一种锲而不舍、勇往直前的精神,如果他不懂得自己的命运取决于他窥一斑而见全豹的本领,他最好离科学远点,他将永远不会具有科学的“个人体验”。没有这种被每一个圈外人所嘲笑的、奇特的科学陶醉精神,没有这种激情……你对科学就没有冲动,那么,你应该去干点别的。 28
除了这些挑战之外,韦伯还注意到,“灵感这东西,只有在它愿意来的时候才来,而不是我们想叫它什么时候来它就什么时候来”,科学工作者要能忍受这种环境。尽管韦伯在文中给出了耸人听闻的和新浪漫主义的定义,但有一点明摆着,职业科研仍保留了其现实性。当然,无论科学生涯提供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是什么,韦伯对实验科学经验的历史、道德和现实特征的分析是中肯的。
杜威(John Dewey)在他1917年为《实验逻辑论丛》( Essays in Experi mental Logic )这本论文集所写的序言中,用更加实用主义的口气提出了把实验与经验、实践与职业、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联系在一起的可靠信条。他写道:
知识的产生是因为人类遇到困难,它是人类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发现的。实验是找到真正学术完美的唯一途径,而经验在人类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或缺。除非这一教训被完全接受,否则,任何把知识与实验、实验与经验分开的想法都是危险的。 29
当然,这一教训从未“被完全接受”,“困难”会不断出现。依我看,人类进行科学研究既不是为了崇拜自然,也不是为了揭示自然,当然更不是为了获得虚幻的中立地位。人类学长期偏重于寻求细节的实践。过去对实验环境的经典性研究有一个重要的疏忽,即它们都未反映科研工作者把科学作为一种实践和一个职业。有必要对这些过程和行为做些正规的叙述,因为它们其实是整个实验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写出来,当然应该把它们放到科学研究的主流中来写。许多科学家已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了这种科学潮流的力量,尽管他们还没有机会认真地做些分析。所以,除了记载PCR的发明史和发明PCR的独特实验环境之外,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实验,它提出了一个问题——谁具有代表经验和知识的权威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