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抛下一个只有两个月大的宝宝有多么令人痛心吗?”四十年来,母亲一遍又一遍地问出这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并不需要回答。“哺乳期还没结束,我就带着你回到了美国,却把她留在了拉合尔。每当想起她,我的乳汁就会沾湿前襟;如果因为思念而流泪,我的乳汁就会像山洪泛滥。几个月后,我的乳汁才终于干涸。”我不知道母亲是否曾经后悔留下西德拉,但她为此所受的折磨却是显而易见的。
这是母亲一生中最艰难的取舍。她目睹了自己寡居的母亲如何因为新生儿的到来而重焕活力,目睹了西德拉如何为这个自外祖父去世后就陷入长久哀痛的家庭注入欢乐与希望。同时,母亲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回到美国后她必须重返职场,而她绝对负担不起照顾两个孩子的费用。而且,如果她把西德拉留在巴基斯坦,她就能够以此为由为娘家提供一些经济上的资助。外祖父的抚恤金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基本开销,他们需要这笔钱,可他们的自尊不允许他们接受这份救济。
此时父亲仍在美国,还未与他的小女儿见上一面,可他也同意了这个计划,因为他知道这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唯独除了西德拉自己。当然,她会成为外祖母、舅舅和小姨的掌上明珠,可对于孩子来说,再浓的亲情也无法代替父母的陪伴,无法满足孩子对双亲的渴求。这就是移民常常面临的抉择——要丢下谁?何时丢下?丢下多久?
1976 年的秋天,母亲带着我返回美国,将我的妹妹留在了巴基斯坦。我再一次成为家中备受宠爱的独女,我的父母将以满腔的爱意全心全意地抚育我、喂养我。
我四岁就能识字,这一切都得归功于美国无处不在的连锁快餐店。我的父亲开发出一种绝妙的巴甫洛夫式系统来教我识字:“A是Arby’s(阿贝兹 ),B是Burger King(汉堡王),C是Coca Cola(可口可乐), D是Dairy Queen(DQ冰淇淋)……”不得不说,这套识字法很合我的“胃口”。三岁时,我已经对这套字母表倒背如流,我们一家也离开了弗吉尼亚北部温馨的移民社区,开始接触新的朋友和我们从未尝试过的菜式——意大利菜。
那时,父亲接下了他能找到的一切工作,包括在实验室当助手或在银行当保安,但他迫切地想要重回职业正轨。他已经通过了在美国从事兽医工作所需的各项考试,只差一份实习。最后,他终于在分类广告中翻到了一则兽医诊所正在寻找兽医助理的招聘启事。他立即联络对方,并收到了面试邀请。
这家诊所坐落在一间老式的砖砌牧场住宅中,显见已有数十年的历史。父亲在那里遇到了自称为凯勒医生的诊所老板。凯勒医生年逾耄耋,虽然还没有关门隐退的打算,但也无法独立支撑诊所的全天运营。他问父亲故乡在哪儿,父亲回答说巴基斯坦,凯勒医生便说:“噢,那我猜这是你第一次和犹太人打交道。”
事实也的确如此。巴基斯坦没有犹太社区,而父亲对犹太人的所有了解仅限于希特勒残杀了数百万犹太人,幸存下来的犹太人一部分逃往美国,另一部分则将巴勒斯坦人赶出家园,建立了犹太人自己的国度以色列。对于父亲来说,无论是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还是巴勒斯坦人和穆斯林,他完全分不清两者之间的差别,一言以蔽之,对巴勒斯坦人的压迫就是对全球穆斯林群体的攻击,而这一切都是以色列的错。
至少父亲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中长大的。但他本身并不怎么关心政治,自然也不会因为宗教信仰而对任何人心怀敌意。因此,他有些忐忑地站在那里,希望这位犹太老先生能给他一份工作,而不会因为他的宗教信仰而将他拒之门外。
凯勒医生当然没有拒绝他。他给了父亲一份兼职,让父亲在工作日的下午五点至八点以及周末全天接诊,我的父亲也得以在工作日的白天时段继续其他兼职。当然,父亲更希望从事全职的兽医工作,但这份实习将成为他重返职业领域的第一步。不过,同时打两份工意味着父亲的一天将变得十分奔忙:清晨从我们位于弗吉尼亚州七角落的公寓出发,跨越州境完成白天的兼职,再前往位于波托马克的兽医诊所,任何两个地点之间都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凯勒医生问父亲,为何不搬到近一点的地方来?父亲表示自己家里还有一妻一女,他担负不起一家三口在其他地方的租住费用。
凯勒医生提出了他的解决方案。紧挨着诊所的一栋老房子也是凯勒医生的房产,但因年久失修,地下室又容易积水,目前无人居住。如果父亲愿意,我们一家大可以搬进去,父亲的兼职薪水可以抵销房租。父亲同意了。他和母亲很快收拾好行李,搬出了远离亲朋好友的公寓社区,住进了这间乡下的老房子。在这里,再也闻不到香飘十里的煎洋葱或烤孜然的气味。
但是,只要踏出家门,我们就能闻到隔壁另一栋摇摇欲坠的老房子里传出一股异香。那是一种迷人的蒜香,父母也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反正和我们以往常用的香料完全不同。就在我们一家搬进来之后没几天,有人敲响了我家的大门。母亲前去应门,一位满头白发如乱云、戴着厚厚的玳瑁框眼镜、腰间围着一条花布围裙的老太太站在那里,把一口用锡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平底锅塞进她的手里。
这就是我们与“嬷嬷”的初次见面。我们无从得知她的真实姓名,她只让我们叫她“嬷嬷”。嬷嬷过去曾是这个意大利大家族的一家之长,但无情的时间带走了她的丈夫,远方的梦想又带走了她的孩子;如今,她独自一人居住在隔壁的大房子里。不过,嬷嬷的生活并不寂寞。平日里总有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地登门造访,在闲暇的时光里,她则忙于照料菜园里的大片番茄和罗勒,并将丰收的果实调制成美味的酱汁分送给亲友。
“要花好几个小时呢。”她告诉母亲。
几个小时?就为了一锅酱汁?母亲实在难以理解。几个小时足够她张罗出六道大菜外加一道点心了。世界上只有一道菜必须耗费几个小时,那就是“帕亚”——炖牛蹄或羊蹄,只有长时间的小火慢炖才能将坚硬的蹄筋分解为黏稠美味的胶质。
嬷嬷送来的第一道美食是奶酪浓香的意大利千层面,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尝到正宗的意大利菜。我和母亲都喜欢得不得了,父亲的态度却不置可否。比萨?他倒是很喜欢这道经典意大利美食,但他甚至没有意识到比萨来自意大利。我们花了好些时间才适应奶酪的味道,在搬到美国之前,奶酪是我们从没吃过的。尽管许多南亚菜色里也会用到一种被称为“干酪”的自制白奶酪,可我好像从没在哪个亲戚家中或餐厅里真正吃到过它们。然而,奶酪无疑是比萨和汉堡的最佳搭配,那股黏稠拉丝的咸香填补了这些食物原本风味的不足。
最令父亲感到困惑的是,嬷嬷送来的东西似乎都是相同食材的不同变体,流水的美食,铁打的番茄酱汁、意面和奶酪——除了面条的形状千奇百怪,他压根儿尝不出细面条、扁面条、通心面和宽面条有什么区别。甚至“意大利面”这一食物本身都令他大惑不解。意大利面用的是雪白、松软的生面团,可谁会拿白水煮面?面团的正确烹饪方式是烘焙或油炸。在父亲眼里,意大利面就像面团家族里无人疼爱的继子,走上了一条被人错误烹饪的 歧路 。
说句公道话,在遇到嬷嬷之前,父亲从未与意面打过交道。除了少数几道甜食,巴基斯坦的旁遮普菜里完全没有面条的踪影。用细面条制成的“赛维扬”可以用在好几道菜里,可这种面条无一例外都需要先用酥油烤至棕黄,再加上牛奶、糖和小豆蔻煮成一小碗布丁状的甜点,或者再加些水、糖和小豆蔻做成一盘略带黏性的金黄色焦糖味面条,最后再点缀几颗坚果。这种面条是父亲愿意吃的——至少它们是炸透之后才上桌的!
但他没好意思向嬷嬷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毕竟拒绝朋友赠予的食物是天大的罪过;而我和母亲则乐得扮演一家热情似火的好邻居,将嬷嬷送来的各色意面与酱汁一扫而光。不过,千层面仍然是我们的心头最爱。母亲在找到工作后,就将我托付给嬷嬷照料,我很快就像加菲猫一样过上了常常能吃千层面的好日子。嬷嬷并不缺钱,我的父母也只付得起每小时几美元的微薄酬劳,她纯粹只是享受这个总也吃不够意面的小女孩的陪伴。
意面越吃越多,我也越长越胖。母亲有时会要求嬷嬷少喂我一点,可她自己却管不住手脚。母亲喜欢喂我,而我自然不会反对。在那时的老照片里,我站在积雪的车道上,双手紧紧拽着大衣的布料,头发分成两股马尾扎在脑袋的两侧。我的脸盘几乎和父亲一样大,而且明显比母亲更大,但这多半是因为我继承了父亲的大方脑袋,并生了一张与之相配的大脸蛋。
在童年的照片里,我通常只有两种发型——双马尾,或短得不得了的波波头。直到长大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母亲从来不给我梳单马尾或编辫子,因为我那一马平川的后脑勺根本没法梳这些发型。试想,面对一个纸箱壳子似的后脑勺,你要把马尾扎在哪个位置呢?然而我扁平的后脑勺并非偶然,母亲也不会让父亲的遗传将这功劳据为己有,她满怀慈爱、用心良苦地按照南亚传统把我的后脑勺睡成了那样。真主保佑,我可千万不能长出白人那种珠圆玉润的脑袋啊。真正漂亮的脑袋就是要扁扁平平的,为此,在我出生后的头六个月里,母亲每天都煞费苦心,监督我彻夜仰卧在一块硬木板上。
其他南亚母亲会羡慕地询问母亲到底是怎么把我的后脑勺睡得如此平整的,而母亲只是微微一笑,爱抚着我扁平的脑袋,为自己夙夜匪懈的永久成果感到由衷骄傲。可惜的是,母亲忘记叮嘱外祖母也要为我的妹妹西德拉“睡头”了,那颗饱满椭圆的脑袋令母亲抱憾终生。西德拉遗传了母亲天生的头型,生育了七个孩子还要照顾一大家子亲戚的外祖母可没那闲工夫给七个孩子一一“睡头”。
因此,年幼的我总是扎着一成不变的双马尾,直到母亲开始工作,才为了赶时间将我满头又粗又直的长发胡乱扎成一股单马尾。为了兼顾家庭和工作,母亲需要一切协助和更多时间,毕竟美国不像巴基斯坦那样有一个大家庭可以帮她照顾孩子。
万幸的是,在美国,你至少不会为了方便的吃喝发愁。
母亲在美国找到的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工作与她在教育方面的经历毫无关系。一位朋友告诉她,未来的出路在于跟上当时正蓬勃发展的计算机技术潮流。与 1977 年的普罗大众一样,母亲对计算机或计算机技术一无所知,但只要她会打字,就可以在这个新兴的工作领域分一杯羹。
母亲当然会打字。否则,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文明人士,她要怎么撰写论文和书信,管理偌大的一个女子学院呢?她默默感恩这份天赐的运气,然后向一个数据录入岗位投递了自己的简历,并几乎是立刻收到了面试邀请。母亲将我托付给嬷嬷,转了一趟又一趟的公交车,这才终于来到一栋蔚为壮观的摩天大楼前。她着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在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最接近西方正装的衣物:长及膝盖的库尔塔无领长衫、宽松的长裤、再配上一条两米七长的杜帕塔披肩 。她决不能接受像美国女人那样只穿一件短衬衫,大摇大摆地露出屁股的曲线,或是连头巾都不戴就出门。对她来说,这两种打扮都太过轻浮。有些长居美国的巴基斯坦或印度女性已经扔掉头巾,学会将衬衫下摆塞进长裤,这在母亲看来简直数典忘祖、寡廉鲜耻,她发誓自己绝不会自降身价来追赶这种潮流。
面试时间比母亲预想的还要长,因为负责招聘的中年白人男性一听说母亲来自巴基斯坦,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对巴基斯坦的赤诚热爱。他曾经去过一次巴基斯坦,并深深爱上了那里的人们、文化和美食。你会不会做巴基斯坦菜?他兴奋地问母亲。母亲当然会。在答应这位主管哪天为他专门做一道他日思夜想的鸡肉香饭之后,母亲带着正式的就职邀约离开了大楼。
这位可怜的主管不会知道,讽刺的事情发生了:母亲的新工作使得她几乎不再有机会在家里做任何巴基斯坦菜,我的父母变得越来越依赖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食品。加工奶酪片、冷冻罐装果汁、速食比萨、各式果酱果冻、甜甜圈和小蛋糕,这些东西第一次出现在我们家的日常餐桌上。
嬷嬷的意大利菜让我爱上了奶酪,也让我的体形进一步膨胀,但无论如何,那仍然是用新鲜食材现制的营养美食。可在家里一天吃上几顿深加工食品?在超重中度过余生几乎已经是我板上钉钉的命运。
在我快要上幼儿园的那年,我们一家终于准备返回巴基斯坦,去接我的妹妹西德拉。离开家乡的这几年时间里,我的体重问题愈发严峻,以至于母亲常常心下不安,因为她很清楚所有人都会因为我的体重问题而对她发难;可在她的丈夫看来,这根本算不上什么问题。
“她只是婴儿肥罢了,总会过去的;谁不喜欢胖乎乎的小朋友呢?”这就是父亲的心态。可他上一次并未跟随我和母亲回国,因此没有听到祖父那句让母亲终生难忘的诘问:“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既然这次父亲也要一起回国,母亲便打定主意要向所有人澄清,父亲才是那个贪吃鬼,孩子那么胖、他自己大腹便便,都得由 他 负责。
美国丰饶的物产把我们一家喂得白白胖胖,紧绷绷的外衣下裹着紧绷绷的肚皮。前来接机的亲戚一方面替这待宰肥羊似的一家尴尬不已,另一方面也在心中暗暗羡慕大洋彼岸优渥的生活。我们三个看起来就像“attay ki bori”——人们每月采买后堆放在家中的大面粉口袋。
我们打开行李箱,向双方的亲戚分发从美国带回的礼物,面粉口袋的奥秘就在其中。除了和上一回差不多的美容和洗浴用品,我们还带回了不少美国加工食品;我的父母坚信没有人能抵御这些美食带来的快乐。淋满乳脂糖浆的奶油酥饼、糖果棒、奶酪通心粉、布丁蛋糕、小黛比牌零食、花生酱夹心饼干……这些巴基斯坦人从未听说过的食物都是我们的心头好。
这些也是我们带给西德拉的礼物。上次一别,我们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面了,我们之间所有的联系只有外祖母偶尔随信附上的几张近照,还有因为过于昂贵所以每个月只能打一次的越洋电话。但我和西德拉都知道彼此的存在,并期盼着阖家团圆的那一天。母亲说,我总是闹着要把小妹妹接回家,而外祖母说,世界另一头的西德拉也常常盯着我的照片,问他们为什么父母带走了这个小胖妞,却把她留了下来。
西德拉满一岁的时候,外祖母给她取了一个昵称“莉莉”,这昵称一直沿用至今。虽然才刚一岁,但她已经是个十足的小话唠了。每次打电话,外祖母就会让她坐在电话机旁,好让我们通过电话线的滋滋杂音听到彼此的声音。虽然通话质量并不理想,但那毕竟是整个街区屈指可数的住宅电话之一。在那时,若非惊人的意志和反复的贿赂,你休想突破掌控通信网络的政府机构的官僚做派,给家里装上一部电话。在那个大多数人不得不通过当地商店按分钟拨打和接听电话的时代,拥有一部住宅电话使得母亲的家族身价倍增。可与此同时,外祖母家的电话号码也成了左邻右舍的电话号码。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上门打电话,又有无数电话打进来指名要找对街的阿姨或邻近的阿叔,外祖母还得派人转达口信或叫人到家里来接电话。
这部电话带来了许多烦恼,但为了莉莉,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必须确保莉莉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联系到我们,我们也能随时联系到莉莉,并据此维系一种虚幻的亲情纽带。这种做法无疑在莉莉身上收效甚佳,因为就在我们踏出机场大门的那一刻,莉莉立刻松开了她一直称作“妈妈”的外祖母,扑进了自己父母的怀抱,并坚持要我们立刻、马上带她回美国。
西德拉显然并不怎么喜欢我这个姐姐,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给了我一巴掌;尽管我的个头是她的两倍,个性与魄力却不及她的一半。她从小在五个大老粗舅舅的陪伴下长大,他们不分昼夜地带着这个小姑娘骑着摩托车兜风,教她一切令人面红耳赤的旁遮普脏话,每天晚上轮流照看她睡觉。而我呢,从小没有什么亲戚或朋友,只能在千层面和薯片的陪伴下安安静静地自娱自乐。
这个脾气火爆的小妹妹有些让我发怵。
在返回美国之前,大伯与我的父亲进行了一场十分严肃的对话。他透过厚厚的黑框眼镜仔细地打量着面前发福的小弟。就在不久之前,父亲还曾担任旁遮普板球队的队长,那时的他身材健硕、行动敏捷。
可现在呢?看看你自己。大伯说。安瓦尔,你生活在全世界受教育程度最高、最发达的国家,可你却丝毫不在乎自己和孩子的健康。“安瓦尔啊,”大伯语重心长地说,“你该为此感到羞耻。”
带着大伯最后的规诫,我们一家人离开了巴基斯坦。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别又是许多年。
几年之后,随着弟弟萨阿德的到来,母亲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作,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比她原本预想的还要长得多。这个家中期盼已久的男丁、长子、一家姓氏与血脉的继承人,终于在 1980年呱呱落地。父母为此订购了无数箱糖果分发给巴基斯坦老家的数百位亲戚和美国的众多朋友,共同庆祝他的诞生。
和莉莉一样,萨阿德也拥有一头蓬松的卷发和白皙的皮肤。但他身形颀长,肥嘟嘟的脸蛋上挂着一双细狭的吊梢眼,和我们母女的杏眼一点儿也不一样。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这是一个不惹人注目的安静宝宝。分娩的那一天,母亲还在上班。当她意识到自己临盆在即后,便立刻打卡下班,自己开车去了医院。波澜不惊,易如反掌。
在当时的每一张全家福里,你都能看到家里其余的四人如同蜜蜂环绕花朵般围在萨阿德的身边,为这个新奇可爱的小玩具感到无比骄傲,保护欲满满。早在几年之前,母亲就为外祖母提交了移民申请,可当时外祖母并不想来美国。如今,为了见上小外孙一面,外祖母终于勉为其难地坐上飞机,完成了平生第一次漂洋过海的远行。萨阿德出生在九月,几个星期之后的深秋,外祖母踏上了阴冷潮湿、灰暗无趣的美国东海岸。
她在美国只待了短短的几个月。她怀念拉合尔寒冷但晴朗的冬日,怀念巴基斯坦政府运营的电视台,怀念四邻八舍的喧闹与沿街小贩的吆喝,怀念水沟、水泥、炸鱼和香料交杂的味道,怀念家里络绎不绝的三亲六戚。美国很安静,甚至有点太安静了。当然,这里的街道很干净,但也很空旷。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影,仿佛这里已经不是活人的世界。如果熙熙攘攘的居民区意味着遍布垃圾的小巷和烟尘滚滚的人力车,她很乐意接受这样的代价。她打心眼里怀疑,自己的女儿住在这个过度清洁、缺乏色彩的国度里是否真的幸福。
她对美国的食物也提不起兴趣。尽管我的父母十分兴奋地向她推销他们的美国食物“初恋”比萨,但外祖母对此不屑一顾。她捏起一块比萨仔细端详了半晌,开口问道:“这个面饼怎么只烤了一面呢?这个番茄酱汁里怎么没有孜然、生姜、姜黄或辣椒?上面这堆黏糊糊的白色作料又是什么玩意儿?”
她对我们一家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大女儿在出阁前就十指不沾阳春水,婚后带着三个孩子就更别指望她能亲自下厨了。不过,她也正是因此才远道而来,做饭、清扫,帮助母亲平稳地度过刚生完孩子的头几个月。
在这段日子里,外祖母为我们做了不少家乡菜。可事实上,到了萨阿德出生的时候,我们全家都已经患上了对美国方便食品的严重依赖。那时的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我们正在抛弃真正健康、营养的食品,转而摄入在某些国家甚至不能称为“食品”的垃圾。就和许多移民一样,我的父母对美国抱有某种天真的幻想,他们坚信美国的东西就是最好、最干净、最安全、最健康的。美国拥有完善的规范与标准,制定了食品行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还掌握着全球顶尖的科学技术。这个国家的医生和科学家最清楚什么东西有益身体健康,而美国只会为它的公民提供最优质的食品。
我们一度认为美国人的食物更健康,于是我也吃起了“滥竽充数的学校午餐包”,而这种餐包的材料主要是廉价的白面包切片。
天哪,我爱死白面包了,沃登面包的广告简直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他们在广告中喜笑颜开地宣称这种用鲜艳的彩色波点塑料纸包装的面包富含钙质与多种维生素,是名副其实的健康食品。学校里其他孩子的餐包常常是用昂贵的沃登面包做成的三明治:切得平平整整、白白软软的面包片里夹满了花生酱和果酱、火腿和奶酪,还有金枪鱼沙拉。可我的母亲只会买最普通的白面包。就像食杂店里的许多名牌商品一样,沃登面包永远不在我们的预算之内。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沃登面包要比食杂店里的普通白面包口感更厚实。也就是说,两片普通白面包才抵得上一片沃登面包;也就是说,我应该一次吃两片普通白面包——而我也确实这么做了。我发现,不管是什么食物,只要夹进白面包里或涂在白面包上,都会变得比原来更美味。我试过往白面包里填上软化的黄油和果酱、楔形奶酪和腌黄瓜、几勺白糖,甚至还有意面或米饭之类的主食。我试过烤白面包,涂一层黄油,最后撒上盐和胡椒。我试过把白面包压扁,再卷上蛋黄酱或隔夜的蛋饼。
我从挚友舒布纳姆那里学会了用博洛尼亚红肠、奶酪、芥末和生菜搭配烤面包的美味做法。舒布纳姆一家早在几年前就从弗吉尼亚搬到了特拉华,而我们一家则在父亲申请到一份政府公职后辞别了凯勒医生,离开马里兰后在堪萨斯短暂地住过一段时间。我们两家的父亲当时都在美国农业部谋得了一份兽医主管的差事,而他们注定要在着力发展禽畜屠宰的各州之间奔波。
在堪萨斯州,我们居住在一幢联排活动房屋中,镇上没有任何其他有色人种,距离最近的南亚食品店或穆斯林家庭足有数百英里之遥。在这样度过了与世隔绝的一年之后,母亲表示她受够了,我们必须重返文明社会。为此,父亲申请调职到特拉华并获得了批准。那里有绵延数英里的低矮白屋,家庭农场里饲养着成千上万只肉鸡,为裴顿农场 等众多公司集体供货。特拉华州当然也算不上什么繁华都会,但至少舒布纳姆一家都住在那里,且距离华盛顿特区也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
住在堪萨斯州的时候,我曾给我唯一的朋友舒布纳姆写过信,我总感觉我们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可现如今,我们一家竟然搬到了她所在的小镇,这简直像在做梦。我们只在特拉华州短暂地停留了几个月,但在那几个月里,我和舒布纳姆乘坐同一辆校车上同一所学校。有时我会直接在她们家下车,父亲晚上过来接我之前,我们都可以在她家尽情玩耍。那是我学生时代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舒布纳姆的父母白天都要工作,她的大哥又常常把自己反锁在卧室中,那是我们这两个小屁孩不能踏足的禁地。她们家的房子旁边有一片足以泛舟横渡的大池塘,周围绿树成荫,好不幽静。我们常常在池水边、树丛中一玩就是好几个小时,要么一起看电视,要么对着杂志傻乐,那是只属于我们闺蜜俩的快乐时光。在那转瞬即逝的几个月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博洛尼亚红肠三明治了。
我过去从未吃过博洛尼亚红肠。舒布纳姆家的冰箱里竟然藏着那么多“ 老美 ”食品,甚至还有许多因为 太过 “ 老美 ”而尚未被我父母接受的方便食品,例如热狗和速冻晚餐——实在是太酷了。我一下子就迷上了格沃特尼牌鸡肉红肠那种咸香弹牙的口感,尤其是慢慢撕掉每一片红肠外包装上那一圈红色塑料纸时的感觉。
我知道,这种说法可能让你汗毛倒竖,我完全理解。可这种深度加工过的粉嫩鸡肉肠就像有种难以言喻的魔力,有时我甚至等不及将它夹进面包,就把整片红肠塞进嘴里囫囵吞下,并在心中祈祷舒布纳姆不会发现我的小动作。我已经学会了掩饰自己异于常人的食欲,因为我发现无论是莉莉还是萨阿德,甚至是我最亲密的朋友舒布纳姆,她们都没有这种贪婪的食欲。可我就是感到饿得慌。
后来,在我的极力劝说下,母亲也开始买这个牌子的红肠了。我开始在家里尝试各种红肠的做法,例如将红肠放在涂满奶油奶酪的面包片上做成单面三明治,或夹进两边涂满蛋黄酱煎香的烤芝士三明治里。
这样一来,我的学校午餐又多了几种新的选择,尽管我最常吃的仍然是往吸满了香辣咖喱汁的白面包片中夹上隔夜的萨格菜泥、秋葵或炖鹰嘴豆的三明治。这种午餐不会让我在学校里变得更受欢迎,但是无所谓,因为我本来也没多受欢迎。我并不气馁。如果我的同学肯尝一尝压扁在松软面包片中辛辣多汁的萨格沙拉有多么美味,他们就不会一看到那摊一塌糊涂的绿色酱汁就皱着鼻子别过脸去。我喜欢将海绵一样吸饱浓汁咖喱的面包片湿乎乎地塞进嘴里,让它在我的唾液中蓬发出更黏稠的触感。我津津有味地品尝着面包纤维在我的咀嚼中团成致密弹牙的小淀粉块,一次次地冲击我的味蕾。可我当时并不知道,甚至要到几十年后才知道,这种吃法比直接吃白糖还要糟糕。但这已经不重要了。我对面包完全上了瘾。面包是无所不能的奇迹。
廉价、简单、美味,这是每一位职场母亲的梦想,也是每一位南亚母亲的救赎;她们不再需要晨起赶制各式各样的馕、烤饼和帕拉塔煎饼了。当然,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巴基斯坦食品店和印度食品店还没有像今天一样星罗棋布地开遍全美,售卖各式各样的冷冻或现制面饼。过去的清真食品店里只出售一种二十五张一大包的馕,那玩意儿吃起来犹如嚼蜡,总有股不大新鲜的味道,材料用的也是白面粉而非全麦面粉,其健康营养成分与我们今日用来蘸咖喱酱的新鲜面饼不可同日而语。
撇开健康不谈,这种面饼吃起来十分方便。我很快意识到,只要稍加烘烤,再涂上一层咸黄油,平平无奇的面饼也会变得美味惊人。我常常在放学之后就着几杯冰牛奶吃下一张一张又一张烤面饼,或一口气吃掉半包白面包片——但我每次都只敢悄悄拿出两三片,小心翼翼地掩盖自己偷吃的痕迹。
那个时候,我学会了偷偷摸摸地吃东西,把我永不餍足的食欲藏起来。我学会了用餐巾纸包住零食,压扁之后藏进书页里,学会了在有人突然走进房间时一口气把嘴里的食物用力吞下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确实有点胖,因为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开始喋喋不休地谈论我的体重,留意我到底吃了什么、吃了多少。我意识到,如果我还想大啖我心爱的美食并且放开肚皮吃到饱,那我最好学会藏着点儿。
我嫉妒莉莉,她对饼干、薄脆和面包完全无动于衷。她更喜欢在放学之后啃两个苹果或橙子。这真是难以理解,到底谁会乐意吃那个?一周之内总有几次,母亲会在晚饭之后切几盘水果强迫我们吃下去;这是我唯一会碰水果的时候。而莉莉喜欢水果胜过面包,喜欢冰冻果子露胜过奶油冰淇淋,喜欢硬糖胜过巧克力。在莉莉吸吮柠檬汁或酸橙汁的时候,我在吸吮奥利奥饼干中间的奶油夹心。莉莉的口味与我天差地别,可对我来说,她才是那个不懂吃的人。
现在想来,美国的饮食想必对初来乍到的莉莉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生命最初的三年里,她都是在外祖母家吃家常菜长大的,每一种食物都来自街边肉铺和菜摊上最新鲜的当天供应。我相信,莉莉的童年塑造了她一生的饮食习惯与体形,不幸的是,我的童年也影响了我的一生。
莉莉一定非常怀念家乡新鲜的面饼,可对于母亲来说,现制面饼实在工程浩大。揉面团倒是小事。与巴基斯坦不同,美国的全麦面粉经过精细加工,只要加点水、盐、油,揉上五分钟,就能揉出一个柔韧的面团。可要换作巴基斯坦正宗的“阿塔”粗面粉,则需要揉制差不多三十分钟才能形成面筋,再擀成任何可以入口的东西。如果揉制的时间不够,你做出的就是一块硬如铁板的实心面饼,而不是可以轻松折叠、吸满酱料与肉汁的松软面饼。
在母亲看来,在案板上手工擀制一张张面饼是下等人的差事。实话实说,在她嫁给父亲并迁居美国之前,她从未亲手做过一张面饼,外祖母也一样。尽管母亲的娘家只能勉强算得上是中产阶级,但家里也雇用了一名女工每天上门制作面饼。他们只是这位制饼女工的无数客户之一。在巴基斯坦,制作面饼大多是仆佣而非女主人的工作。
做好的面饼必须趁热吃。一家人在桌边围坐整齐后,女工就会把“塔瓦”上热乎乎的面饼端上桌。“塔瓦”是一种极沉的平底铁锅,它可以将面饼加热到蓬松可口的完美状态,并在饼皮上留下酥香的褐色焦斑,一分一秒都马虎不得。
在家里,做一次面饼就好像独自完成一整套工厂流水线的程序,飞扬的面粉无孔不入地散落在台面、地板以及厨师的头发和鼻孔里,这是母亲最讨厌的。因此,尽管她在婚后已成为制作面饼的老手,但从某一天起,她突然决定再也不做面饼了。只有在一年之中的某个时候,我们才有幸闻到全麦面团的清香,见证擀成薄片的面团如何在那一双宽厚的巧手中伴随着“ 啪 、 啪 、 啪 ”的脆响,奇迹般地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圆。
那个特殊的时刻就是斋月的凌晨,我们不得不从深沉的酣睡中醒来,赶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露面之前吃点东西。严格来说,还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不需要禁食,但许多年幼的孩子会有意模仿大人,从黎明前的早餐禁食到午餐,午餐过后再禁食到太阳落山后的开斋晚餐;当然,孩子们全天都是可以饮水的。
对于孩子来说,禁食属于“心诚则灵”的行为。我从六岁开始学着父母“禁食”,并为自己居然能坚持一天只吃三顿正餐而不吃零食感到非常骄傲。到九岁时,我第一次实现了真正的全天禁食。但我不得不承认,敦促我实现禁食的最大动力不是什么成就感或比其他小朋友更厉害的自豪感,而只是因为我想在早上吃到母亲一年才会亲手为我们制作一次的帕拉塔煎饼。
对于门外汉来说,帕拉塔煎饼和烤饼都只是面团做成的饼子而已。两者的区别在于,制作烤饼不需要使用油或酥油,只需要擀开后放进塔瓦铁锅里烤干即可;而帕拉塔煎饼则有点像千层酥饼,需要先在面饼上涂一层植物油或猪油,擀开后放进铺了底油的平底锅里煎制。我们通常在晚餐吃烤饼,因为它口感清淡、更加健康,而帕拉塔煎饼则是早餐和早午餐中的主食。
在母亲施恩制作帕拉塔煎饼的斋月清晨,她会提前一晚备好面团,再在第二天日出前一个多小时(我们仍沉睡在梦乡中)走进厨房,一边烧热塔瓦铁锅,一边熟练地备好光滑的面剂子。剂子一排六个,她会用结实有力的手指一个接一个地将它们碾成扁平的小面饼,再把小面饼扔进一个装着全麦面粉的小盆里摔打两下,使面饼的两面都均匀地沾上一些薄面,最后再在案板上直接将面饼压成略大于手掌的大小。
然后,她会在面饼的一面抹上植物油或酥油,再将这一面一点点卷起,盘成一条长长的螺旋状面团。
接下来就是考验真功夫的时候了。在制作帕拉塔煎饼的整个过程中,母亲都不会使用擀面杖。她仅凭一双肉掌就可以将螺旋状面团重新揉成一个圆面团,再将面团扔进面粉里滚一圈,又重新拍回案板上压实。此时的面团已经在多次压制和丰富油脂的作用下变得柔软细滑,母亲便再次掂起面饼,在两个手掌间飞快而有力地来回拍打。
母亲精湛的技术每每看得我如痴如醉。她手中的面团飞快地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随着她的动作越来越快,面团也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越来越扁、越来越大,直到变成一张刚好填满平底锅底的面饼。在煎制锅底的一面时,母亲会在面饼的边缘和中间滴上几滴油,几分钟后,面饼翻面,母亲又会在另一面上再滴几滴油。这时,母亲通常右手挥舞锅铲,不时翻动炉子上的煎饼,另一只手早已准备好随时将第二张饼摊进锅中。等到锅里的面饼煎得两面金黄、边缘酥香,她便将煎饼铲出,用干净的毛巾盖住以便保温,第二张、第三张煎饼也接连做好了。
通常在做好第二或第三张煎饼后,母亲就会在楼梯上叫我们起床。但大多数时候,是塔瓦铁锅上滋滋作响的温暖酥香唤醒了我们。在持续三十天的斋月里,我们每天的早餐都是帕拉塔煎饼配原味酸奶和山羊肉浓汤。吃酸奶是为了帮助消化凌晨四点匆匆吃完的丰盛早餐,而咸鲜的羊骨汤在提供丰富营养的同时又不至于油腻得叫人反胃。有时,我们会把帕拉塔煎饼掰成小块泡进汤里,让它吸满浓郁的汤汁,就像西方人用面包蘸肉汁一样吃下去。有时,我们会把帕拉塔煎饼折成小勺形状,用它舀一点汤汁和碎肉,趁它还没漏光时一口气塞进嘴里。
这顿丰盛的早餐足以让我们在学校里度过精力充沛的一天。
放学之后,我们还会在附近疯玩一阵,直到夜幕降临。我们爬树、捡石头,挨家敲门看看还能找到哪些小伙伴一同玩耍。特拉华州的乔治敦算不上什么繁华的大都市,但也绝不是荒无人烟的小村子。附近的街坊大多是黑人家庭,我们在这里自在极了,这是住在堪萨斯州时从未有过的。我们和一大群孩子从街头玩到巷尾,但会小心翼翼地避开正对面的一户人家;他们家里养了四只凶狠的比特犬,我们从来不敢招惹。
乔治敦的房子多是高大狭窄的老屋,房子周围拦着一圈铁丝网,家家户户的后院都有棚屋。我们也在棚屋里养了十几只鸡和一只鸭子。最开始时,父母并没有在后院蓄养家禽的计划,直到某一天,下班回家的父亲捧着一个箱子进门,里面装着一只我们前所未见的最肥硕的白鸡。父亲说,当时他正驾车沿着一条双车道公路从养殖场回家,突然,他看到一只肉鸡从前方几百英尺处那辆满载几百笼肉鸡的平板卡车上飞下,停在不远的路旁。他不知道这只鸡是怎么飞出来的,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突然“跳车”。
父亲把车靠边停下,上去一探究竟。这是一种在工业化养殖中十分常见的大鸡,为了提高产肉率,只只都被喂得脑满肠肥。看到因为惊吓而缩成一团的大白鸡,父亲伸出双手,仔仔细细地对它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好消息是它没有受伤,没有流血的痕迹,也没有明显的触痛。父亲试着把它扶起来,谁知它咚的一声又栽倒在地。父亲又试了一次,它还是一下栽倒在路边的碎石里。
父亲这才意识到,由于这只鸡从小在极其局促的养殖笼中长大,体形又如此肥硕,它的双腿根本无法支撑自己身体的重量。这只可怜的白鸡可能终其一生都活在暗无天日的大棚里,和它的无数同类挤在一起,从来不知道奔跑、漫步与展翅是什么滋味,只能在基因改造和激素饲料的共同作用下以惊人的速度越长越大、越长越胖。于是父亲把它装进纸箱,带回了家。我们立刻在后院的棚屋里给它清扫出一小块地方,并给它取名为“邦妮”。
就在我们收养邦妮之后不久,过了一两个星期,父亲又捧着一个箱子进门了。这一回,箱子里装着他在例行巡视农场时农夫送的三只小鸭子。我们在箱子里铺上毛巾,把这三个灰褐色的小毛球放在厨房的纱门边,以便让它们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候都能晒到太阳。有一天,三岁的萨阿德路过厨房,看到挤在一团的小鸭子,突然用力踹了箱子好几下。当天晚上,我们就发现有两只小鸭子断了气。虽然这可能不关萨阿德的事,可当时九岁的我坚信他就是杀死了两只小鸭子的罪魁祸首。
我们给那只幸存的小鸭子取名“比尔”,在它长到足以在棚屋里安全生活的时候,我们也把它放进了棚屋。邦妮主动过去照顾比尔,它们很快变得形影不离。白天,比尔就一摇一摆地跟在邦妮的身后,在后院里惬意地散步。邦妮仍然像父亲刚发现它时一样丰满,但已经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行动。因为长期负重,它的双腿再也直不起来了,可它还是学会了巧妙地挪动身体。
其他十几只鸡很快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尽管它们一开始并不是养来作宠物的。那时,要买到清真宰杀的肉类并不容易,因此我的父母异想天开地认为在家宰杀会是个好主意——直到真正杀过一次鸡后,面对厨房里一塌糊涂的惨状,他们立刻放弃了这个想法。在家杀鸡、放血、清理内脏、处理鸡头鸡脚、拔毛、剥皮、切块,这一套流程做下来实在是吃力不讨好。
他们只能继续从当地超市购买处理得干干净净的预包装鸡肉,安拉一定会宽恕他们。我们仍在继续饲养那些逃过一劫的肉鸡,可它们始终没有培养出邦妮和比尔那样家人般的温情。来我家做客的邻居与朋友都惊叹于这一鸡一鸭之间超乎寻常的友情,1984年的整个夏天,我们目睹了它们如何一同吃饭、一同玩耍甚至交颈而眠,可以说是寸步不离。然而,我们才刚在特拉华州安定下来,父亲再次接到调令,要求他前往两百英里之外宾夕法尼亚州的钱伯斯堡;这对我来说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还没读完一个学期,我就又要搬家转学,离开我的闺蜜舒布纳姆,离开我在学校和邻里街区交到的那么多朋友。
但是搬到宾州也有好的一面。父母告诉我,在距离钱伯斯堡只有四十分钟车程的马里兰州黑格斯敦有一个小型巴基斯坦人社区,我们肯定能在那里交到新朋友。父亲给母亲列了一张新房子的备选单,于是在某个周六清晨,我们锁好房门,举家驾车前往钱伯斯堡,考察未来的新家。我们在钱伯斯堡住了一晚,再次回到乔治敦时,等待着我们的却是后院的一片狼藉。
那仿佛是恐怖片里的场景。我们的后院里鲜血淋漓,羽毛和内脏散落一地。我们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凝视着眼前只能用“屠杀”来形容的景象,直到隔壁的邻居赶来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就在我们离家的那天下午,日落之前大约一个小时,对面的几只恶犬不知怎么地冲破了自家的大门,蹿进了我家后院。我们的邻居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只听到我们家中一阵鸡飞狗跳,她往窗外一瞧,只见几只恶犬疯了一样地追着我们的鸡满地跑。大多数鸡扑扇着翅膀越过藩篱,躲过了恶犬的血盆大口,比尔也飞上了棚顶。
可矮矮胖胖的邦妮却飞不起来。邻居说,眼看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兼最亲密的朋友就要被几只恶犬撕成碎片,比尔便从棚顶直扑下来,想要救下邦妮。它在空中拍打着翅膀,尖叫着,不停地啄着、咬着几只恶犬,直到其中一只转头叼住了它。
几分钟之后,这场战斗毫无悬念地结束了。地上只留下邦妮和比尔支离破碎的尸体。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而邦妮和比尔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我们家唯二养过的“宠物”了。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为它们的悲惨命运而哭,也为比尔的勇气与忠诚而哭。几十年后,想起这一对密友仍然让人潸然泪下。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堂友情与忠诚课。在我的父母看来,这也是让我直面人生的第一课。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逐渐理解大自然的残酷本性。母亲递给我一个垃圾袋,叫我去收拾院子里那些还沾着羽毛、染着鲜血的肉块。
我流着眼泪照做了。
几个月后,我们举家搬迁到约有一万五千人口的钱伯斯堡,在这个坎伯兰山谷里风景如画的宁静小镇上安顿下来。每到周五,我们便会驱车一小时参加周边巴基斯坦人社区组织的百乐餐 。我们慢慢熟悉了街上的阿米什 农民,也开始结识社区中的其他邻居。在这个白种人居多的小镇上,我们又一次成了稀有的南亚人。
刚搬进新家,母亲就被住在隔壁的女士吓了一跳。这位女士最喜欢穿着比基尼泳装在自家前院里享受日光浴。只要天气晴朗,阳光灿烂,她便总是几乎“全裸出镜”,让来来往往的路人——对母亲来说,尤其是我的父亲——随便看个够。
她是那么开放坦率,对自己的身材是那么自信,同时又毫不关心世人与真主的目光,这一切都让我惊奇不已。而我的母亲则常在一旁喃喃自语:“感谢真主,我们是穆斯林,我们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必不叫他人看到我们的赘肉和缺陷。”
在我们家那条街道的背后,有一片广袤的原野,道旁种满了适合攀爬的高大树木。我常常爬到树上读书,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能与我的食欲媲美的,也只有我对阅读的渴望了。我的枕边常年堆着一摞书,我每周都要去本地图书馆一次性借还六七本。阅读让我感到自己与众不同。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到图书馆的旧书车上“挥霍”一把,斥资二十五美分购入一本旧书,因为每次到图书馆还书都让我感到心碎欲绝,仿佛挥别一位此生不复相见的挚友。
我的收藏中就有这么一本破破烂烂的精装书,深黄色的封面上印着几个大字:金妮与厨艺大赛。在这个成书于 20 世纪 50 年代的故事里,十一岁的少女金妮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了报纸上刊登的一项厨艺大赛,于是她开始收集各类食谱,学习制作当时非常流行的许多餐点,例如果冻沙拉、蛋奶酥和鸡肉面包等。然而,在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制作这些花里胡哨的甜点,却在制作蛋奶酥的最后一刻失手后,金妮最终敲定了她参加厨艺大赛的作品——最最简单的面包。
这本书我翻来覆去地读了几十遍,对于“小孩子也能做好饭”这件事着迷不已。我从未获准在家里做饭。除了洗碗,母亲不许我们几个踏进厨房。让三个孩子下厨只会把厨房掀个底朝天,这是母亲最不愿意看到的。
可这本书告诉我,和我一样大的女孩也能做出美味的食物,而不是非得炸掉厨房、毁掉炉灶或者切掉手指。我恳求母亲是否能让我按照书里的食谱烤一次面包。我向她保证我不会用到炉灶,不会在厨房里点起明火,面包里也绝不掺杂任何香料、洋葱或一切可能会让厨房的某个角落发黄发臭的危险配料。除此以外,我们可以学一学烤箱到底该怎么用——那一天之前,母亲从未真正用过烤箱,之后也再没用过。
从过去到现在,烤箱一直是母亲堆放锅碗瓢盆和克拉希炒锅 的储藏室。那口炒锅里永远盛着四英寸深的油,随时准备炸时蔬、煎鱼或煎炸一切。每隔一段时间,母亲就会滤一滤锅里的陈油,又加入少许新油,再把炒锅塞回烤箱里。烤箱在她的烹饪中派不上任何用场。她从小就没用过,她会做的巴基斯坦菜没一道能用上烤箱的。
她知道,和我们聚餐的一些阿姨常常显摆自己新做的美式烘焙食品,例如蛋糕、布朗尼和烤鸡,可母亲做烤鸡从来不需要烤箱,她会把厚厚的铁锅架在炉子上慢火烘烤。母亲也从来不用烤箱做美式甜点,她会用炉子做出各式各样的南亚点心。何况父亲最近购入了一台电视机大小的微波炉,再加上家里原本就有一台用来加热食物的小烤炉,母亲觉得这些完全够用了。
只需再买一些白面粉,我就可以做面包了。这栋房子的前任房客不知为何在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口留下了三样东西——一大罐无糖可可粉、一包五磅重的细砂糖,以及满满一盒酵母。谁也不知道那些东西堆在那里多久了,我们也并没有扔掉它们的打算。考虑到我只需要很少的食材,母亲终于让步了。
我花了一整个星期六来制作面包。揉面,发酵,揉面,发酵。整整一天,偌大的房子里都弥漫着麦芽与砂糖的芬芳,比点了香薰蜡烛(或是南亚家庭燃烧的线香)还要香甜。对我来说,尽管忙活了我几个小时,但面包的香气确实让家里充满了温馨的味道。最后,终于到了把面团送进烤箱的环节。
我打开烤箱进行预热。一想到自己即将踏入一个连母亲都未曾涉足的美食领域,那感觉奇妙极了。因为家里没有面包烤模、烤盘或蛋糕盘,我只好把大致捏成面包形状的面团放进一口不锈钢锅里。我把不锈钢锅推进烤箱,惊喜地发现烤箱居然有照明功能。就在我匆忙收拾厨房中留下的一地狼藉时,莉莉和萨阿德一直围着那台闪闪发光的烤箱,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团缓缓拔地而起,变成诱人的金黄色。
刚刚厨房里还弥漫着新鲜酵母的味道,现在则充满了难以描述的温暖甜香,四周的空气似乎变成了一张舒服柔软的大毯子,将我们拥进它暖洋洋的怀抱。我们从未闻到过这样的味道。如果阳光也有香气,那一定和此刻面包的味道差不多。我们迫不及待地盯着时钟的指针,直到面包终于可以出炉的那一刻。面包烤得好极了,饱满蓬松、金黄酥脆,这是我亲手做出的第一道美食。
我在书里读到过,新鲜出炉的面包抹黄油最好吃,于是早早就解冻了一块黄油备用。刚烤出来的面包实在烫手,我赶紧垫上餐巾,飞快地将面包切成了薄片。一碰到面包,黄油就立刻融化消失了。在我们一家五口的围攻下,桌上的面包也在短短几分钟内消失了。难怪金妮只靠面包就打败了厨艺大赛中的所有对手。全家人都意犹未尽地嗦着手指上咸香的黄油,没想到食杂店的廉价白面包与家庭自制烤面包的味道竟如此天差地别。莉莉和萨阿德没吃够,我的父母也没吃够,而我在暗暗后悔怎么没有多做一块。
不过,既然母亲已经允许我用烤箱,我的尝试就可以不再限于烤面包,而是有了无穷无尽的可能。我可以烤饼干、烘焙蛋糕、做各式糕点与馅饼——烘肉卷!砂锅菜!整个美式美食的广阔世界任我探索遨游!可惜有些扫兴的是,母亲已经明确表示她不会为我的新爱好提供一分钱的经济支持,也不会购买任何我们家平常绝对用不着的食材。因此,我只能继续打那 4.5 千克通用面粉、酵母、细砂糖和可可粉的主意。
我又按照先前的食谱烤了几次面包,然后又剪下并收藏了另一种名为“丁点派”的甜品做法。丁点派就是在两块如蛋糕般松软的巧克力饼干间夹满打发的鲜奶油,简单来说,就是能够一口一个的迷你“无比派” 。这是我学做的第一道甜品,和面包一样大获成功。在那之后我又做了好几次丁点派,直到用完家里的所有食材。
遗憾的是,这一切都发生在我升五年级之前——我错失了依靠厨艺在学校里扬名立万的机会。在那之前,我一直寄望于通过成为珀蒂克小学最聪明的孩子来赢得同学们的钦慕。也许我的方法不太对头,可我一直相信,只要背完英语词汇表里的全部单词,我就能成为最聪明的孩子。我会在洗澡时辨识沐浴露瓶子上的成分,也会在吃早餐时研读麦片盒子背后的配方。我会在字典里查阅每一个不认识的单词,然后一遍又一遍地默写。我如饥似渴地阅读周围的一切文字,午餐读,晚餐也读,半夜打着手电也要读。我甚至开始背诵字典。在最终放弃之前,我已经背完了B开头单词的一半。
这一切让我的母亲心急如焚。她坚持认为,再这么没日没夜地读下去,我的眼睛迟早要瞎。她最不愿意看到我猫在一个地方不挪窝,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我简直像一个退了休的老太太,而不像活泼好动的小孩子。可我对一页又一页的铅字如饥似渴,并且坚信阅读使我与众不同——我可不像弟弟妹妹和其他同学,他们只是一群对广阔的世界毫无求知欲的小野人。阅读必将使我出类拔萃、鹤立鸡群。阅读是我唯一擅长的事,我对此笃信不疑。
我小时候真的做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事。例如我可以全文背诵《葛底斯堡演说》 ,并告诉所有耐心聆听的听众,我之所以背诵它,是因为我欣赏这篇雄文的磅礴气势。我确信这样做,也就是 一字不落地背诵 《 葛底斯堡演说 》,能让我收获同学们的欢迎与崇拜。奇怪的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如我所料。我仍旧是一朵胖乎乎的棕色“壁花” ,每天都用相同的发带扎着泛油的黑发,最近还戴上了眼镜。直到升上五年级,我才突然注意到同班的白人小姑娘是多么漂亮可爱。她们忽闪着一双蔚蓝的眼睛,一头金发或是大卷或是波浪,要么就如同闪光的瀑布般柔顺地披肩而下。每当她们在操场上尽情奔跑,雪白的脸蛋就笼上了一层粉扑扑的柔光。而我一跑起来,血液涌上脸颊,棕黄的皮肤就变成了暗蓝色。我意识到在她们娇嫩的美貌面前,我的旁遮普基因简直重若千钧。我的长相注定无法为我赢得同学们的喜爱。
不过,学校一年一度的圣诞筹款活动又给了我一个大显身手的机会。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每个学生都收到了几本色彩缤纷的小册子和一个用来筹款的正式信封。筹款最多的班级将赢得一次比萨派对,而筹款最多的学生将有机会与校长共进早餐。
可我一看食品目录中各式各样的巧克力、糖浆苹果爆米花、坚果糖浆脆饼条什锦大礼包,还有一盒盒奶酪、饼干和香肠,我就知道想跟父母卖东西肯定是没戏了。他们绝不会浪费 13.99 美元去买食杂店里几块钱就能买到的糖果,加上我们家没有准备圣诞礼物的传统,他们也绝不会买那些没用的圣诞老人雪花包装纸。
为了赢得大奖,我决定走上街头,打点儿邻居的主意。一想到要让自己的孩子挨家挨户地向陌生人推销商品,父亲和母亲就感到羞愧难安。这到底是什么妖魔鬼怪的文化,政府收了那么多税,却养不起我们的小学?我最终还是说服他们让我出去一试,前提是我得带上莉莉和萨阿德。
于是我拖上弟弟妹妹,开始挨家挨户地兜售商品,但我很快发现我并不是唯一发现这一商机的学生。就这样低声下气地推销了几天,我终于收获了三笔订单。两笔是香肠加奶酪什锦篮,还有一笔是“七彩巧克力”。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零食,不过从图册上看,那是一种裹满了彩色糖粒的巧克力片。
几周之后,学校订购的商品到了。我们重返学校,领取各自订单上的商品,准备送给已经预付了货款的客户。当天下午,我就把两份香肠加奶酪什锦篮送到了客户家里,可订购巧克力的那户人家碰巧没人,我只好捧着足有一磅重的玻璃纸袋回家,将这一袋子五彩缤纷的巧克力塞进了我和莉莉共用的上下铺的床底。当晚熄灯之后,我躺在黑暗中,心里却记挂着床底那一包无人知晓的巧克力。它到底是什么味道呢?玻璃纸袋没有密封,只在束口的地方系了一个蝴蝶结。
或许我可以尝一块。就尝一块,谁也不会知道的。
我不知道上铺的莉莉有没有睡着,但上方传来的呼吸声十分均匀,她似乎已经陷入酣眠。莉莉有些怕高,她本来不想睡上铺,但我们别无选择。以前我睡上铺的时候,我的床垫曾经直挺挺地砸落在莉莉的身上。父母觉得这架小床实在无力承担我的重负,只能转而让莉莉搬到上铺,以免她睡梦中被姐姐压死。我觉得他们有些小题大做了,但正如俗话所说:小心驶得万年船。
我缓缓地从床底抽出玻璃纸袋,解开了上面的蝴蝶结。巧克力的香气扑面而来,仿佛给我注射了一针肾上腺素。我拈起一块巧克力,让它在我的舌尖缓缓融化。我真想咬碎上面甜蜜的糖粒,但又害怕惊醒莉莉。再来一块,我想。还可以来一块。要不再来一块。好了,真的是最后一块了。
不知不觉,玻璃纸袋已经空了。我吃掉了所有的巧克力,现在,我真的成了一个小偷。一个在夜幕的掩护下实施犯罪的窃贼,天生的坏种。我读了那么多本《少女妙探》,我早该知道的。现在该怎么办?我肯定会被抓起来的。我不知道我会被抓到哪里、交给谁,但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即使我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死后也会下地狱。
我以前从来没有偷过任何东西。好吧,我曾经在食杂店的布兰奇牌糖果展示架上拿过一把糖,可当时我才六岁,而且我真的以为那些糖果是免费的。要是那位订购巧克力的和蔼老太太找上门来该怎么办?要是我得给她赔钱,我要去哪里弄这十三美元呢?如果父亲知道他的女儿是个小偷,他会怎么对我呢?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都在惴惴不安中苦思冥想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或许我可以买一袋好时之吻滥竽充数,把它放在老太太门前,然后一走了之?反正她也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可她会打电话到学校来吗?时间一天天过去,就这样过了好几周,圣诞节到了,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满怀愧疚,同时也松了一口气。一切都结束了。或许她压根儿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可我永远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曾经当了小偷。直到今天,一看到七彩巧克力,我的心里还是会涌起同样的羞愧与恐惧,尽管自那一晚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那种巧克力。
最后,那些能向父母、爷爷奶奶和叔叔阿姨兜售大量圣诞礼品的同学赢得了本次筹款比赛的胜利。对于那些家里过圣诞节的孩子,这自然是一种不太公平甚至带有歧视性的优势。毕竟,如果学校要举行兜售萨格菜泥和帕拉塔煎饼的比赛,我绝对勇拔头筹。
我期盼已久的圣诞荣耀落空了,但春季学期带来了新的希望。每年春天,学校都会举行盛大的聚餐会,家长们会从家里带来各式美食,与所有人一同分享。母亲不会为我特地购买制作甜点的材料,但我可以使用家中已有的食材进行烹饪(我仍未获得使用炉灶的许可,只能使用烤箱)。这回,我不仅要进军正餐,还要抓住机会在聚餐会上一鸣惊人。除此以外,一想到母亲会在聚餐会上端出一大锅火辣辣的鹰嘴豆或羊肉汤,我就倍感焦虑。我必须亲自出马。我已经找到了一份完美的食谱,幻想每个食客都将拜倒在我高超的厨艺之下。我似乎已经听到人群中传来窃窃私语:“真不敢相信这居然是拉比亚做的!她才十岁呀!”他们频频点头称赞,夸奖我真是一个与众不同、聪明绝伦、天赋异禀的好孩子。人们终于 看见我了 。
那张食谱是我从诊所的杂志上偷偷撕下来的。我心中认定,要是前台看到我在撕杂志,肯定会报警把我抓起来。可这份食谱完全值得我冒险一搏。这份食谱做的是烘肉卷,但又不是普通的烘肉卷。这是一种螺旋夹层烘肉卷,最里面一层是米饭,外面卷着一层碎牛肉,顶上再浇一层番茄酱汁,最后送入烤箱烤制。食谱上配了一张烘肉卷切片后的彩色图片,松软的米饭与焦香的牛肉一层卷一层,再撒上少许欧芹点缀,真令人垂涎三尺。
我幻想着在聚餐会上当众掀开托盘盖子的那一刻,所有人都会惊讶得倒吸一口气,对这份完美的螺旋夹层烘肉卷赞不绝口。我会连续几个星期成为学校里最闪亮的风云人物。
反正我家的冰箱里总堆着用不完的碎牛肉,我们每次光临清真肉铺都要购入大约四分之一头牛那么多的碎肉。至于印度香米,我们家的储量永远不会低于二十磅。印度香米可不是食之无味的美国大米(尽管这道菜其实应该用美国大米),可在当时,我甚至分不清这两种米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们家做饭从来不用欧芹,但每搬到一个地方,母亲都会在院子里种满香菜。这两种东西看起来差不多。伍斯特酱 ?从来没听说过。不过家里有酱油,估计差不了多少。面包糠家里也不常用,可我知道母亲会在做肉丸时加一些“贝森”(也就是鹰嘴豆粉)以保持肉丸的软糯,显然它可以作为面包糠代替品。
如果你看过《菜鸟烘焙大赛》这档真人秀,你就会知道,门外汉复刻一道精致的菜品往往会造成怎样的灾难性结果。我的螺旋夹层烘肉卷早在这档节目开播前几十年就在学校的聚餐会上“技惊四座”了。
我尽可能按照食谱上的做法腌好碎牛肉,把肉末平铺在一层铝箔纸上,再铺上一层蒸熟的印度香米,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卷成一根肉香四溢、蒜香扑鼻的大圆木。最后,因为家里没有红糖可以熬制新鲜的番茄酱汁,我往肉卷上挤了不少即食番茄酱——不管怎么说,往肉类菜肴上淋新鲜番茄酱汁听上去也不是什么好主意。
由于家里还是没有烤面包的模具,我只好把肉卷直接放在铝箔纸上送进了烤箱。结果,刚刚还有模有样的肉卷很快塌成了一团高约两英寸、宽约八英寸的不成形肉泥,还渗出了一大摊汁水。正常情况下,烘肉卷会渗汁吗?我该怎么处理这一摊肉汁?母亲同样无计可施。但我灵机一动,心想,只要烤的时间足够长,想必就能把汁水收干。因此我一直烤啊烤,直到铝箔上的汁水和烘肉卷里的汁水全都蒸发得一滴不剩。
最终从烤箱里端出来的成品简直惨不忍睹。可一个小时后的聚餐会迫在眉睫,除了硬着头皮端上,我别无选择。由于放了鹰嘴豆粉和香菜,它闻起来更像一道巴基斯坦烘肉卷而不是我想象中的美式烘肉卷,但我还是坚信它的味道肯定要比卖相好。一到学校,我就趁乱把那盘灰褐色的烘肉卷塞到了早已被来宾们围得水泄不通的聚餐长桌上,然后悄悄地退了出去,拒绝认领我刚刚做出的那盘丑东西。我站在远处,提心吊胆地看着人们逐一走过我的作品,好奇地拿着叉子拨弄半晌,然后耸耸肩,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我屏住呼吸,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难以下咽?捂嘴作呕?当场吐出来?还是倒进垃圾桶?
以上场景都没有出现。没有人把我的烘肉卷倒进垃圾桶,可也没有人吃第二口。最后,我鼓起勇气,假装不知道那是谁的作品,故作随意地切了一大块混进我的餐盘里。它并不像外表看上去的那样难吃,但也绝谈不上美味。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味道。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把鹰嘴豆粉和酱油加入同一道菜。
聚餐会结束时,盘子里还剩下了大约四分之一的烘肉卷。其他学生和家长开始收拾自家的碗碟和餐具,而我拒绝认领我们的盘子。我可不想被人认出我就是那盘平平无奇菜肴的幕后厨师。我告诉母亲我第二天会把盘子带回家,便一溜烟逃离了现场。在珀蒂克小学聚餐会上一夜成名的美梦再次破碎。但我不会就此认输。
转到珀蒂克小学的第一年,每到课间休息,我就掏出书本,假装对操场上活蹦乱跳的孩子不屑一顾。我没有莉莉的灵巧与体力,不能像她那样优雅地在秋千、平衡木和攀爬架间辗转腾挪。在操场的另一头,我常常看到她双手轻巧地一拉,便像缀在细绳上的珠子般灵活地翻上单杠,又或者轻展猿臂,在平梯的数根横杠间灵敏穿梭。我做不了这些动作,我的手臂可撑不住我的重量。
我从来没有称过体重,据我所知,家里也没有体重秤。当然,之前体检时,医生肯定给我称过重,但从没有人跟我提过。我第一次得知自己的体重正是在五年级的最后几周,真该谢谢那天杀的总统体能测试 。
如果你从未听说过这种测试,那么你很幸运,躲过了我们这一代大多数孩子都永生难忘的奇耻大辱——在同龄人的围观下完成一系列仰卧起坐、卷腹、引体向上和一英里 计时跑的运动项目。由于珀蒂克小学规模不大,五个班级的体能测试全部安排在同一天,因此,你不仅要在全班同学面前出洋相,更要在全校同学面前丢大脸。
这耻辱的一天开始于一项我本人压根儿不想承认的“重磅成绩”。在体测之前,所有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鞋子排好队,在大庭广众之下挨个上秤,测量身高和体重。体育老师拿着一份表格站在体重秤旁,记下负责称重的老师报出的数字。这样一来,每一名学生的体重自然无所遁形。
“53 磅。”
“49 磅。”
“61 磅。”
轮到我了。
我知道自己算不上娇小,但也绝不像幼儿时期那样肥嘟嘟。我还没有抽条,身材显得有些敦实,但在我看来,这还远算不上“ 肥胖 ”。我不像莉莉那样活泼矫健,但是若有必要,我也可以爬树和跳绳。问题在于,直到上秤之前,我都不觉得自己的身材有何不妥。
我大剌剌地踏上了体重秤。
我不以为意地目视前方,老师弯下腰来看了一眼数字,直起身子,又弯下腰来仔细确认了一遍,这才惊呼出声:“100 磅。她有 100 磅。”
紧接着,他转过身来冲我露齿一笑,好像在祝贺我取得了什么了不起的伟大成就:“嗯,到目前为止,你已经打败了学校里的所有同学,你是最重的!”
在场的每一个学生都听到了他的这句话。我感到脸颊和耳朵烧得发烫,眼镜蒙上了一层白雾,发带也垂头丧气地垮到了一边。我就这样走过其他同学,走过惊讶得挑起眉毛的体育老师,走过全校最受欢迎的男生,同时也是我的暗恋对象乔纳森·威德尼。
100 磅,45 公斤?我怎么可能比我的同学重这么多?我看上去根本不像那么重的样子……要么就是我从来没有认真看过自己究竟是什么样子。
接下来的体能测试只能说是雪上加霜。我做不了哪怕一个引体向上,一分钟内只能勉强完成十来个卷腹和俯卧撑,花了十一分钟才慢慢跑完一英里——就这样还感到恶心想吐,几乎当场晕倒。这时我终于明白了,我的身体状况比一摊土豆泥没好到哪里去,而且我真的是个大胖子。
体测结束后,我什么也没拿到,但莉莉带回了一张由罗纳德·里根总统亲笔签名并盖章的奖状。我的父母激动坏了。 美利坚合众国的大总统 给他们的女儿亲笔签发了一张奖状,表彰她具备合格美国公民应当具备的优秀体质。这真是我们这个移民家庭的殊荣。
尽管我并不擅长运动,也没拿到体测奖状,但忽然开始有同学邀请我在课间休息时出去踢球了。实际上,踢球是我唯一愿意公开参与的运动。我受到了同学们出乎意料的欢迎,而这完全归功于乔纳森·威德尼对我明晃晃的示好。这位金发碧眼、龅牙罗圈腿的校草是珀蒂克每一个五年级女孩的梦中情人,可他对谁都冷冰冰的。女孩们递出的情书、暗送的秋波和每当他走过时激起的涟漪般的笑声都无法博得他的任何关注。
就像所有女孩一样,我也对他暗自倾心,却又因为他太受欢迎、太玩世不恭而对他避之不及,直到避无可避——五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被安排坐到了他的身边。现在,乔纳森·威德尼可以闻到我的午餐是什么味道,可以看到我壮硕的大腿如何撑满牛仔裤的裤管,可以亲自认证我确实一点儿也不酷了:不得不和一个胖女孩挤一桌,我真为他感到遗憾。
可是乔纳森每天都在尝试跟我搭讪,削自己的铅笔时总帮我一并削好,还会用手指沿着我用记号笔在牛仔裤上画出的图案仔细描摹一番。
每天课间踢球的时候,乔纳森·威德尼都会被推选为队长,而他总是会在挑选队员时第一个把我选走。这个举动不仅使我感到困惑和惶恐,也使每一个暗恋他的小女孩都感到茫然若失。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意识到,原来胖女孩也有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