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治疗思想形成的基础是临床实践,这种实践历史久远,包括原始先民对创伤的救治本能,新石器时代运用砭石和艾灸,在漫长的与疾病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发明许多新疗法,在将这些丰富经验升华为理论过程中,又吸收了某些哲学思想,包括儒家及道家的中和思想、法家的法规思想、兵家的奇正思想等等,成为初步理论。《内经》称此为“杂合而治”,这些初步理论又经过实践的筛选提炼,终成为一整套的系统理论。
中医学治疗思想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精华,它筑基于《内经》,定鼎于《伤寒论》,发展于后世。可以说,对于疾病治疗的基本原则,在《内经》已基本悉具,而在《伤寒论》中,一个理、法、方、药一线贯通的辨证论治体系已经形成,在唐、宋以后,主要表现为治法的丰富和治疗观点的革新。如对外感热病,在《伤寒论》中主要从“寒”论治,用温药,而到金元四大家中的刘完素,则从“热”论治,重用寒凉药。此等治疗思想的发展,体现于治法、处方和用药之中。中医学总的治疗思想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中医持以正为本的人体观论说生理,以正气、邪气相争之论阐述病理,在此前提下治病时则以人为本、病为标、“和”为贵。
在春秋时期,周定王强调“血气”,认为血气既是人的生理基础,也是道德基础。其后,思想家则重视人体的正气,《管子》重视“精气”,《管子·内业》说:“精存自生,其外安荣,内藏以为泉原,浩然和平,以为气渊。”《孟子》则重视“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的浩然之气。战国末年屈原以正气为人身刚正之气,他在《楚辞·远游》中说:“内唯省以端操兮,求正气之所由。”医学则以正气为人体之元气,如《素问·刺法论》言:“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在确定治疗方案时,首先考虑正邪两方面,即“扶正”和“祛邪”,而扶正和祛邪二者总以扶正为主,即便在邪气很旺的伤寒,治疗时虽以祛邪为主,但也要兼固正气。如《伤寒论》中时时提及要“保胃气,存津液”。在祛邪为主的方剂中,也要有一两味补气血之品为佐药以护正。
中医治病既以“和”为目标,又以“和”为总则。这也与“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意识有直接关系。《国语·郑语》载伯阳父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道家和儒家都重视和,晏子也说:“和如羹焉。”《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管子·内业》说:“和乃生,不和不生。”至于儒家言“和”之论尤多,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论语》《中庸》也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焉。”在这些尊崇“和”为至上的理念中,医学家也以“和”为治病的至高原则,此种“和”包括天人之和、阴阳之和、正邪之和、食药之和及药物中各种性味之和等。从《内经》成书一直到今天,中医师在治疗时,仍然是首先考虑一个“和”字。《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伤寒论》58条也说:“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先秦儒家、法家等,因重礼仪和律法而都讲求轨范、法式、准则。如《尚书·序》曰:“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宏至道,示人以轨范也。”《尚书·大禹谟》曰:“儆戒无虞,罔失法度。”《荀子·礼论》曰:“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仪之法式也。”《荀子·非相》曰:“度己以绳,故足以为天下法则矣。”中医学在形成理论之后,便注意到理论的规范化,而且把规范进行推广,成为辨证论治的一环。
治则总称治疗法则,是辨证论治的一个重要环节。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的操作系统,可以概之为理、法、方、药四方面内容。理是关于诊断和治疗的理论,四诊揭示诊断以后,就可以确立治则,治则是属于辨证论治中“理”的一部分。治法就是辨证论治中的“法”,治则和治法厘定处方、用药。
在辨证论治的发展过程中,最早是随机治疗,之后是经验的对症治疗,当医学形成较完备的系统理论之后,临床医生就在明确诊断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治则和治法。《素问·移精变气论》称治则是“治之大则”,也有谓之治疗大法者,而具体的治疗手段是为治法。
《内经》把治疗法则比拟为匠人之规矩和绳墨。在有些情况下,治法和治则可以同名共用,例如对于淤血证,活血化瘀既是治则也是治法。但在多数情况下,二者有层次、目标、体用和思维方式的不同。确定治则的前提是诊断,直接对应于病机,其目标是为治疗做战略决策,是医学思想或对疾病规律认识的体现;治法的层次低于治则,是在治则指规下用之于治疗的具体方法,其目标是为治疗做战术决策,是医疗技术或技巧的体现。从体用而言,治则是原则性,是方;治法是灵活性,是圆。治则抽象概括,治法具体变通。如从思维方式而论,治则属于决定论,一旦阐明病机,治则循规而定;而治法属于选择论,可以按三因制宜和具体的医疗条件,以及医生的经验、学派观念之异选择不同的治法。治则的运用,反映了医生的理论水平和判断能力;治法的选取则体现了医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治疗的艺术,可以“医者意也”,从悟性思维中启发治疗的“圆机活法”,可以同病异治,也可以异病同治,即所谓的“医之法在是,法之巧亦在是”。
从总体上看,治法和治则有三大特征:
一是用诸于临床的实践性与连接性。治疗法则中概括了治疗的硬技术和软技术,具有成效性。如果说,治法是医疗的硬技术,治则便是抽象的软技术,但二者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和理论升华的产物。有时还受到除医学外的诸多方面学术的启发与借鉴,才被确立为治法与治则的。例如临床发现,一些毒性较大的中药往往同时具有较强的独特治疗作用,可用于急、危、淤、痰、顽、怪等证,像用蛇毒、水蛭治疗淤血,用雷公藤、马钱子治疗顽痹,用山慈菇、长春花治疗癌症等。这些丰富的实践被概括为“以毒攻毒”的治法,而将此治法用之于临床,便可以从容地选方、议药,以其临床疗效显示了治疗法则是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之间的桥梁。
二是在治疗法则语义中蕴含哲学特质。治疗法则往往采取“舍事而言理”,以富于哲理性的术语来概括。如“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等,很多是《易经》《老子》等哲学思想与医学理论的结合,愈是简要,愈有较大的外延,有宽阔的普适性,精确不磨,颠扑不破,沿用至今。
三是有些治疗法则的语言具有文学艺术性,体现了传统文化的特征。常用取类比象以喻医理,用四字句的艺术语言来概括。像逆流挽舟法、添水行舟法、斩关夺隘法、釜底抽薪法、引火归原法、提壶揭盖法、养正除积法等不胜枚举。有些思路和称谓,与传统文化格调的熏染有关。例如,“以毒攻毒”的概念形成就蓄势已久,其称谓演变也情趣妙然。《诗经·伐柯》曰:“伐柯如之何?非斧不克。”柯即斧柄,说是由斧头才能制出斧柄,东汉郑玄在《笺》中对此进一步解说道:“伐柯之道,唯斧乃能之,此以类求其类也。”医家们就按此伐柯之道的“以类求其类”用为治法要言。例如东汉王充在《论衡·言毒篇》就曾提出:“以类治之也,夫治风用风,治热用热,治边用密丹。”在《素问·至真要大论》把这种方法称为“甚者从之”。魏晋南北朝佛教盛行以后,在翻译佛经时译家们率先采用了“以毒除毒”一词,在译书《乐璎珞庄严方便经》中有:“犹为蛇所螫,以毒灭于毒。欲嗔亦复尔,亦以毒除毒,如人为火烧,还以火炙除。”后世医家又把“以毒除毒”发展为“以毒攻毒”的治法。治法与治则作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一个层面,对其科学内涵的分析,也能展示中医学的范式特征。历代名家名著每每能够“大匠示人以规矩”,以其创立的治疗法则传世。中医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几次革新是医学思想的改变,其实质是治疗观念的转变,即治则的转变;医学实践发展的重要一方面是治疗手段的发展,表现为治法的丰富。
《内经》奠定了中医学的科学范式,包括阴阳五行、脏象经络、诊法理论和一系列的治疗法则。有通治法则,也有专治法则。《素问·至真要大论》在阐述治疗法则时提出了“病机”的概念。
《内经》后的第一次范式改变是《伤寒论》。是论虽然启导于《内经》“三篇热论”,但它脱却了五行而奠定了辨证论治的理论基础,创立了对外感热病的六经分证方法。六经病各有提纲,也有各经的治疗总则:太阳病辛温解表,阳明病清热通腑,少阳病和解表里,太阴病温中燥湿,少阴病回阳救逆、温中散寒(少数热化证益阴潜阳、急下存阴),厥阴病寒温并用,开窍治厥。《伤寒论》还提出了针对各种变证的丰富治法,以“397法”垂法于后世。
《内经》后的第二次范式改变是金元四家争鸣和温病学派的崛起,四家各执一说,打破了一脉相传的格局,金代医家刘河间的主火论是温病学派的先声,他重用寒凉药物治疗热病初起,与《伤寒论》太阳病重用辛温、宋初“局方”用辛温香燥截然对立。至明、清温病学派的创立,热病初起首用辛凉,正堪言“若论治法,则与伤寒大异也”。
可以说,中医学理论的创新与突破,在某种程度上是以治疗法则的改变作为医学观念改变的标志。治疗法则的改变,体现了中医学范式的演变和发展,丰富了辨证论治,增加了理论的可检验性和可重复性。
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的操作系统,与西医的辨病论治比较,其诊病的视角、思维方式都大相径庭,成为中医学的特色。从中医的医疗实践和传统的思维方式、哲学观念看,发展和形成辨证论治势所必然,其形成因素有三:
一是先民“贵时”,中医学重视人体的时序性。《内经》一再强调“神转不回,回则不转”,认为生命是时间的函数,疾病万变,治疗也要随时而应变。
二是主要以“证”的形式描述疾病。遇及疑难只能凭借个人的悟性思维,即“医者意也”来释惑解难,当代中医师置身于综合医院,在病房连续观察病人,因而加深了“病”的概念,会诊和病例讨论制度的施行,减少“医者意也”的用场,多种辅助诊断手段的开展促使辨证论治向规范化和检测化发展。
三是哲学和思维的因素。古代把临床经验升华为理论时,系以哲学为间架来归纳和综合。例如,《内经》用阴阳五行,《伤寒论》用六经,明代温补派的几种命门学说都以太极图的模式来论说人身命门。辨证逻辑是中国古代学人们的主导思维方式,从《周易》的“辨物正言”到《孙子兵法》的“以正合,以奇胜”,都非常强调“善乎明辨”,因此在医学上也形成了以辩证逻辑为思维主体的辨证论治。近代以来,形式逻辑方法日趋普及,数理逻辑方法也援用于医学,因果决定的意识也加强了人们对病的重视,从辨证论治导向于辨病论治。
辨证论治有以下四个特点:
证即证候的简称。最早言证,乃凭证、验证之意,概括症状、体征。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言“病有远近,证有中外”,《难经·十六难》之“是其病,有内外证”。《伤寒论》中“脉”与“证”合称。陶弘景在《肘后方·序》中始提出“证候”一词,以“候”字突出证的时间要素,故证候就是患病时的人体功能状态。证候中,症状与体征的出现固属随机,但也有其内在联系。近年来,医著中把有共同病机、经常一起出现的症状和体征所组成的、有相对独立存在意义的证候称为证型。证型有可重复性,也可出现在多种疾病过程中,用统计学分析,证型中的症状和体征的显现有相关性。在一个疾病过程中,可以先后或同时由不同证型组成。证候除表现为相对独立而稳定的证型之外,尚有层次性。例如,《伤寒论》六经病下的证候分三级:一级证候如结胸证、心下痞证、蓄水证、蓄血证、发黄证、脏厥证等;其下又有低层次的分类证,如结胸证又可分为大、小结胸证和寒实结胸证等;最基本的证候即是汤证,如桂枝汤证、五泻心汤证等。
辨证就是认识和辨别证候,除知道证候的属性(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外,主要是对证型进行模式识别,即把病人的证候和前人经验、文献上记载的证型“对上号”。例如,患者有脉浮缓、自汗、头痛、项强痛而恶寒者,与《伤寒论》的太阳中风证相一致者,就循仲景之规矩,辨为太阳中风证,用桂枝汤治疗。古代称这种方法为“效”,如《墨辨·小取》所说:“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灵枢·逆顺肥瘦》把这种辨证方法叫“法式检押”,当代称为模式识别,是以利用前人经验为前提的最常用的辨证方法。
即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的原则。辨证论治虽然重在求索证候,但又重视疾病的动态变化和三因制宜,其辨证分型及处方用药取决于疾病的复杂性,病人的体质、患病时的时间和地理因素等,虽然是按“方者仿也”立意,“有是证,用是方”,但其用方也有随证加减之别,有时用成方,也有时随机组方或使用单味药物而收功。辨证论治尚有理、法、方、药固定的程式,但也有时因病机之明而“慧然独悟”,引发了灵感,豁然启扉了证治概念和处治活法。从晋朝程子华的“医者理也,理者意也”,到东汉郭玉的“医之为言意也”,以及陶弘景的“仲景用药,善以意消息”,都重视在辨证论治时发挥思维的主动性,故唐代王焘在《外台秘要》中评曰:“陶隐居云:医者意也。古之所谓良医,盖以意量而得其节,是知疗病者,皆意出当时,不可以旧方医疗。”如果把方药和技术比为辨证论治的硬件,思维视为软件,则从古代起就非常重视辨证论治的软件。
在辨证论治时,医生与患者耦合于一个系统之中,医生不仅对病人检查操作,也同时审慎思维,由是而受“人择原理”规律的支配,即由于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相互影响,在辨证论治过程中,医生的学识和经验悉心足取,堪称独步。同诊一脉,诸医言人言殊;同辨一证,各家见仁见智;处方用药真是大相径庭。受各家学说的影响,更是卓见纷呈。同诊热病,伤寒家言寒,河间学派称火,温病学家或云卫气营血,或云三焦,体现了辨证论治的多途径性和多解释性。
辨证论治贯穿着目标决定论的思想唯象论病,不管体内器官有何器质改变,而以显见的症状和体征为凭,外象推证,分析症因也是审证求因,属于外特性的理论。故其诊断和治疗都以非损伤性手段为主。古代医家辨证论治不尽力追求病名的明确和统一,辨证的目的在于论治,以能开方用药为目标。有时病名不清,甚至具体的病因不详,但可因于证候的明析而方药取效,以证应病,以少应多。因辨证论治是诊治一体,辨证明确,治法也应手而出。例如经络辨证,一旦明确病在何经,就可循经或取穴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