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管理公众事务的消防治理,最突出的成就就是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国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队。这种城市消防队,无论组织形式还是其本质,与今天的城市消防队都很相似。这支国家消防队创建于北宋开封,完善于南宋临安,到淳祐十二年(1252 年)临安已有消防队 20 隅,7 队,总计 5100 人,有望火楼 10 座。
在古代,作为社会治安的一个方面,消防机构同治安机构始终在一起,也就是防御消除“水火盗贼”不分家。从汉代中央管理机构的“二千石曹尚书”和京城的“执金吾”开始,均“主水火盗贼”,或“司非常水火”“擒讨奸猾”。由此可以反映出古人对消防工作的重视。
治安消防组织,分布各个城市和坊里,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 16 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 个街亭。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武候铺”。这种“武候铺”,大城门 100 人,大坊 30 人,小城门 20 人,小坊 5 人。受左右金吾下属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北宋开封“每坊三百步有军巡铺一所,铺兵五人”,显然是唐代“武候铺”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元代的正史中未见有“军巡铺”的记载,但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却有与“军巡铺”大体相同的“遮荫哨所”。而明朝内外皇城则设有“红铺”112 处,每铺官军 10 人。这些设置虽然名称各异,但都是城市基层的治安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