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伴随着人类用火的历史不断发生,也逐渐被认识。
为了生存,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就开始了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在古时被称为“火政”。
《甲骨文合集》刊载的第 583 版、584 版两条甲骨卜辞,记录了公元前 1339~1281 年商代武丁时期,奴隶夜间放火焚烧了奴隶主的三座粮食仓库。这是有文字以来最早的火灾记录。事实上,在文字出现之前,先民们早已饱受火灾的焚掠。
考古发现,史前的西安半坡遗址,一座半地穴式的方形小屋,因火灾损毁后遗留的炭化痕迹清晰可见,是比较原始的早期建筑火灾现场遗址。
考古证明,史前甘肃秦安大地湾大型公共建筑遗址,在房屋木柱的周围,发现了用泥土构筑的“防火保护层”。在残存的“防火保护层”中,涂抹于木柱上的一层坚固的胶结材料,应该是最早的防火涂料了,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以前就在探索建筑防火的技术。这些居住遗址,就是早期建筑防范火灾的见证。
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一向十分看重火灾的防范和处理。春秋早期在齐国任宰相的政治家管仲,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贫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宪”的主张。
春秋时期儒家的创始人、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所著的《春秋》及其后门人所撰的《左传》,记载了火灾 23 次,数量之多,居所记各类灾害的前列,开了国史记载火灾的先河。尤其是对宋国、郑国和鲁国防范和治理火灾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详细记述,充分体现了儒家先贤对防范和治理火灾的重视。
火也常被用作战争的有力武器。
《孙子兵法》专门著有《火攻篇》:
“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索具”,意思是说,实施火攻必须具备条件,火攻器材必须平时即有准备。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的意思是:凡是使用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不同变化,灵活机动地部署兵力进行配合策应。
“五火之变”是指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五种火攻形式所引起的敌情变化。
孙子认为,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易燃的物质、干燥的天气、有利的风向、做内应的奸细。
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是这个战术的最完美运用。
公元 208 年,曹操率大军攻打吴国,吴蜀联合抗曹。因魏军不善水战,孔明、周瑜决定火攻。庞统假意投奔曹操,建议魏军船只用铁索连在一起抵御风浪。周瑜假打黄盖,后者假装降魏,组成完整战术链条。
孔明推测出东风将至。黄盖带数十条船降魏,船里装满柴草。快到魏军时,黄盖点燃柴草,火借风势向魏军烧去。魏军不熟水性船又连在了一起,死伤无数,魏军逃跑。此战之后,孙权、刘备各自夺去荆州的一部分,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基础。
史上运用火攻术以少胜多的战例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