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火灾之中,常常会使人产生恐慌情绪。这种恐慌情绪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灾害本身。其直接后果就是人们惊慌失措、争相逃命、拥挤踩踏,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1.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疏散预案应当明确紧急疏散时的指挥、灭火、信息收集和通报、疏散引导,以及检查救援等职责,并加强演练。
4.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人员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往往伴随有烟雾、异臭、停电、嘈杂等状况,以及接近起火点人员的尖叫等。为避免恐慌情绪蔓延,现场管理人员应沉稳冷静、迅速简洁地向公众通报火势情况,稳定情绪,确保有序疏散。
1.疏散负责人要注意清点人数。
2.互相帮助,特别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等体质较弱人员。
3.向火灾的上风方向安全区域进行疏散(迎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