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依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