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正在实施的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消防专门法律,是我国消防工作的基本法。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共七章七十四条,内容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国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案例:血的教训,某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165人遇难,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许,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港区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港区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事故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8·12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由相关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某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某某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